保留学籍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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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申请书

保留学籍申请书范文1

燕山大学科技园自1999年创办来,始终把“学研产互动”作为一种办园理念,自觉地承担起面向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责任,并不断强化大学科技园作为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的功能。为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大学科技园的可持续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出台相关规定,鼓励学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燕山大学科技园既是服务社会的平台,也是在校学生学习实践的创新创业平台。早在2000年,燕山大学就出台了《关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鼓励我校教师、科技人员、在校学生进入“燕山大学科技园”创业的若干规定》。按照规定,学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可以持属于学校无形资产的成果与技术申请保留学籍休学到科技园创业,经所在院、系和学校学籍部门批准,签订“保留学籍入园创业协议”并办理休学手续后即可入园创办企业。申请保留学籍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两年内,入园创业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离校创业或回校复学。对于入园创业的学生,创业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分。学校鼓励学生的科研选题与入园企业技术创新相结合;鼓励入园企业为在校学生提供科研和实习条件,有条件的入园企业可以与学院、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学校出台的政策,为燕山大学科技园不断强化面向在校生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功能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燕山大学科技园在园内众多的研究中心、研究院和有限公司为燕山大学专业对应的学院对口设立了学生学习实践基地,在校学生可以按培养计划到这些学习实践基地进行学习实践、进修,完成毕业设计,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燕山大学科技园还为在校生开设了创业实践课题,设立了创新创业种子基金,鼓励和支持在校生到科技园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为了在校园里营造更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在校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从2002年开始。燕山大学科技园与燕山大学团委合作每年举办一次“燕山大学‘科技园杯’创业计划大赛”,到2008年底,已举办了7届。共有300多个创业团队参加了“科技园杯”创业计划大赛,有86个创业项目获得奖励。

2004年8月,为给在校学生提供更加宽松的创新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科技园的孵化功能,燕山大学科技园又专门成立了“燕山大学师生创业中心”。师生创业中心有550平方米的孵化面积,具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管理服务功能。学生创新项目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科技园提供的各种优惠政策进入师生创业中心这个初级孵化器进行孵化,使其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以燕山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04级学生为主体创办的“秦皇岛校园互动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较早进入燕山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中心进行孵化的企业。该公司是秦皇岛大学生的门户传媒和人性化的服务机构,旗下网站包括秦皇岛学子网、流年工作室、秦皇岛燕山大学家教博客网、秦皇岛艾可英语学习网。在孵化阶段,该公司为秦皇岛企事业单位提供了网站建设、网站维护、网页设计,产品多媒体展示制作。企业形象设计、企业广告设计、企业标志设计,网站安全等服务;该公司还为广大师生提供了英语培训咨询与网络学习平台、勤工俭学、兼职招聘、旅游咨询、网络杂志、原创文学、跳蚤市场、房屋租赁等服务,其中以网站建设、英语学习、勤工俭学为核心。良好的制度环境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对于引导广大学生在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中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产生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目前。燕山大学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学生走出象牙塔,关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面向世界高科技前沿,走与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并涌现出一批有所作为的创新创业的拔尖人才。燕山大学科技园在服务于培养创新型人才这个学校的中心工作目标的同时,也为科技园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奠定了基础。

制定管理细则,完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功能

2008年12月,面对高校毕业生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倡导创业精神,培养创业能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调动学生自主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型思维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利用学校教学、科研的资源,营造燕山大学校园创业的氛围,燕山大学科技园出台了《燕山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管理细则》,同时成立了有两位专职管理人员的“燕山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管理中心”,负责学生创业工作的日常管理。根据《燕山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管理细则》,燕山大学科技园与全校18个学院合作建立“燕山大学学生创业基地”。凡是燕山大学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借助学校品牌的项目,可独立运作的专业类项目。利于对外合作的项目,小型多样的经营项目、服务类项目,经过学生创业管理中心的初审和评审专家的审查评价合格后即可立项并得到资助。获得立项和资助资格的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帮助下确定创业项目并成立各类专业虚拟子公司。学生创业虚拟子公司需按照国家工商管理局规定的公司注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学生创业管理中心提供详细的公司材料,经审核后成立学生创业虚拟子公司。学生创业虚拟子公司需向学生创业管理中心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燕山大学科技园学生创业管理细则》还就虚拟子公司的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创业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对于教学科研基础较好的学院,原则上指导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由指导教师对学生立项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已经开始的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向学生创业管理中心提交《创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市场调查、成果实物等;项目经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启动虚拟公司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项目完成时间一般在一年内,特殊情况经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学生创业虚拟子公司初具规模并具有面向市场的潜力后,可直接进入燕山大学科技园按正式公司运营,所有正式公司的合法手续由学生创业管理中心负责办理。

为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燕山大学科技园还设立了4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基金”用于燕山大学在校学生开展自主创业项目的支持资金。“大学生创业基金”支持的项目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立项中所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按进度拨款;项目支持资金最高额度为每个项目1万元人民币;进入国家级的项目或进入燕山大学科技园孵化平台的重大项目可以相应增加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