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

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范文1

2014年,是实现“十一五”残疾人康复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残联《2014年残疾人工作要点》精神,继续深化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训练、“三助一给”、康复服务“四进家庭”以及康复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为“十二五”残疾人康复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便于各镇(区)统筹部署,抓好落实,现就今年各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实施提出意见如下:

一、0-6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工作

逐一调查全市所有0-6岁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对其中家庭困难的给予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的标准分别是:肢体残疾5400元/人.年,智力残疾4400元/人.年,孤独症7600元/人.年,听力语言残疾7400元/人.年,低视力2200元/人.年,综合残疾8000元/人.年。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同时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登记在册的0-6岁残疾儿童逐一调查康复需求,填写《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2)。重点了解残疾儿童有无康复价值,家长有无康复意愿,对有价值且有意愿的视为有康复需求;对有康复价值但不愿进行康复训练的家长要耐心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经思想工作后仍无康复训练意愿的也须在登记表上逐一注明原因。二是对本镇新增(市残联未登记反馈)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求调查。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残联汇总调查结果,并将《市0-6岁残疾儿童康复需求调查登记表》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根据调查上报的情况,向有康复需求且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发放《省0-6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审批表》(工作用表1),残疾儿童家长申请并经村(居)委员会审核后连同户口薄复印件及相关医院的诊断证明一并交镇残联,镇残联审核批准后,将上述材料统一报市残联进行复核审批。

4、康复训练阶段(含矫形器安装及辅具配发)(5月20日后)

市残联根据全市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人数,结合各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的承训能力分批输送残疾儿童接受免费康复训练,此阶段由市残联分别另行通知。

5、总结评估阶段(12月20日前)

市残联分期到各训练机构,对每一批输送的残疾儿童训练情况进行期初、期中和期末评估,努力提高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效果,年终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相关情况向上报告和向下反馈。

二、免费赠送成人助听器工作

向全市20名特困家庭的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赠送助听器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在低保(五保)户中对有助听器需求的成年人进行筛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听力残疾人助听器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3),原则上登记18-45周岁有残余听力的听力残疾人,听力语言残疾人不在调查范围。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5月20日)

各镇(区)按照家庭困难情况确定一名救助对象并填写《市助听器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2),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附救助对象低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4、验配发放(6月底前)

市残联确定定点机构,组织被救助对象开展助听器验配及发放工作。

三、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在全市全面开展白内障患者拉网式筛查、诊断、登记、转介服务等工作,为其中150例贫困患者开展免费复明手术。

1、筛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会同镇卫生所,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本镇疑似白内障患者进行筛查登记。

2、确诊上报(4月26日-5月10日)

各镇(区)将筛查结果以村(居)为单位汇总后,邀请指定的定点医院(见附件10)到镇(区)对所有疑似患者进行集中诊断,对确诊的白内障患者逐一开展转介服务,并填写《市白内障患者筛查信息登记表》(附件4),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术前检查(5月11日-5月20日)

各镇(区)残联、民政根据诊断结果,按市分配的免费手术例数(附件1)及患者家庭收入情况确定免费手术对象,并组织他们持《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到各定点医院做术前检查,预约手术时间。

4、救助申请审批(5月20日-5月30日)

患者术前检查后,持定点医院填好的《市镇贫困白内障患者术前检查通知书》及一张一寸照片到镇残联填写《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审批表》(工作用表3),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残联将上述材料报市残联审批,市残联批准后下发免费手术通知书。

5、免费手术(6月10日-7月10日)

患者按预约时间持市残联下发的《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到定点医院施行手术。

6、手术汇总上报(7月11日-7月20日)

各定点医院免费手术任务完成后,将手术情况汇总表、白内障患者手术登记表及《市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通知书》一并报市残联康复部。

7、数据录入阶段(7月底前)

市残联将手术数据录入省白内障数据库。

四、免费安装假肢工作

为全市贫困家庭的下肢残疾人免费安装假肢35例。

1、调查登记阶段(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对下肢缺失残疾人进行调查并填写《市贫困家庭下肢残疾人安装假肢需求调查登记表》(附件5)。调查登记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小于70周岁(2)无糖尿病、脉管炎等疾病(3)近两年未接受过假肢安装救助。对免费安装假肢超过两年且已经损坏的可一并上报,但须注明损坏情况。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市安装假肢需求情况登记表》上报市残联康复处。

3、筛查建档(5月4日-5月14日)

市残联请南通市假肢站对各镇上报人员逐一进行筛查,建立筛查档案。

4、救助审批(5月15日-5月20日)

各镇对确诊符合安装条件的,在名额范围内按照低保、五保及一户多残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免费安装对象,填写《市免费安装假肢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4),经村(居)委员会和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市残联复核审批。

5、取样安装(时间待定)

市残联与假肢站确定具体时间后,直接通知救助对象到市残联取样,制作完成后由假肢站直接通知救助对象进行安装训练。

五、精神病人免费给药工作

向全市894名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发药。各镇(区)在不突破现有免费服药人数前提下,实行服药对象动态管理。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两项调查:一是对低保、五保户及一户多残家庭中需服药但仍未享受免费的人员进行调查,并填写《市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需求登记表》(附件6),二是对已持免费服药卡人员的服药情况进行调查,填写《市免费服药对象服药情况调查登记表》(附件7),重点调查09年度的领药及服药情况,对未定期领药、服药的要了解原因,属于监护不力的要对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属于医嘱停药的要动员其定期复诊,收回已死亡及病情稳定无需服药人员的免费服药卡。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各镇(区)将上述两种调查表及收回的免费服药卡一并交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5月4日-年终)

各镇(区)根据收回服药卡的数量办理新申请服药对象的救助审批手续。由监护人填写《贫困精神病患者免费服药医疗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5),并经村(居)、镇逐级审批后,由监护人持审批表、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市残联按各镇(区)免费服药控制数予以审批。

4、办卡领药

监护人陪同精神病人持市残联出具的《精神病人免费服药通知单》到市第二人民医院办理免费服药卡体检领药。

六、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工作

为全市150个贫困家庭的肢体残疾人配发辅助器具,为450个贫困下肢残疾人进行家庭无障碍改造。

1、调查登记(4月1日-4月25日)

各镇(区)残联按照分配指标,在贫困肢体三级以上残疾人中物色救助对象,参照《适配辅具及无障碍改造目录》(附件9)进行逐一调查登记,并填写《市贫困家庭肢体残疾人辅具适配及无障碍进家庭需求情况调查表》(附件8),每名救助对象选择一种最需要的辅助器具。家庭无障碍改造对象可相对集中在镇区、集中居住点或相邻的几个村,不宜过于分散。

2、统计上报(4月26日-4月30日)

将调查结果按村(居)汇总后上报市残联康复部。

3、救助申请审批阶段(5月4日-5月20日)

组织救助对象填写《辅具配发救助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6)、《贫困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工作用表7),经村、镇逐级审批后由镇(区)残联携救助对象身份证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审批手续。

4、器材采购、施工招标(6月15日前)

市残联汇总辅具需求情况,组织采购器材和无障碍改造项目定价,各镇(区)残联参照市残联的定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招标。

5、发放辅助器具,组织无障碍改造施工阶段(6月底前)

市残联集中发放辅助器具,各镇组织施工单位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施工。

6、汇总结帐(8月底前)

市残联组织人员对各镇无障碍改造情况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按定价标准进行结帐。

七、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各镇(区)要抓好示范社区的残疾人康复站建设,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和指导员参加市级组织的康复知识培训班,充分发挥好康复训练器材的作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要继续抓好精防随访、特困精神病人住院救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