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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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期内履职报告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1

一、规范实地检查行为 将属地管辖权落到实处

近年来,海州工商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经济户口实地检查工作规范》及配套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规范》、《经济户口书式监管档案工作规范》,在全局推行经济户口实地检查试点工作。

1.检查情形明确。《规范》列举了十二种必须实施实地检查的情形,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对任何市场主体实施无检查目的的检查。大体可以分为经常性检查、提示性检查、案源性检查三类,其中前两类为责任性检查,不按要求落实检查的要承担不作为责任;第三类是非责任性检查,属于主动性检查,具有明显的针对性。

2.检查事项明确。《规范》针对十二种检查情形分别明确了检查事项,总的原则是反映什么问题、规定检查什么,实地检查时就检查什么,目的在于检查责任见底、履职风险可控,检查人员仅对检查情况负责。

3.检查时间明确。为避免检查拖拉现象的发生,《规范》针对各种检查明确了实施实地检查的时间,除无照经营为经常性工作外,其他各种检查都根据规定的要求明确了实施检查的截止时间,并提出了实施检查后五个工作日内录入检查结果的要求。

4.问题处理方法明确。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规范》统一了处置方法。根据违法行为不同,增加了检查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分管所长审查检查结果、决定后续监管措施的环节。

二、实施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有效解决难点问题

监管困难报告制度,是基层工商所借助上级权能实现对辖区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的一种形式。海州分局从实际出发,以解决内部运行机制、外部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造成基层存在许多监管难点问题的现状,全面推行综合监管困难报告制度,其主要做法是:

1.发现问题及时填写困难报告单。基层监管人员发现问题后,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监管困难报告单,向工商所分管领导报送。分管领导审查后发现问题超出自己职权范围的,签署意见后报工商所长。

2.工商所组织力量解决问题,解决不了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工商所长对履职困难报告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统筹力量解决;如果是工商所层级解决不了的,由所长提出上报分局或同级政府处理建议。需报告上级政府的,由分局的名义统一报送,同时在报告单上注明先行处理情况和建议。

3.上级部门整合监管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报告单上报后,在规定时间内,上级部门组织相关力量,进行综合整治,工商所此时仍然要做好配合工作,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使整治工作在短期内取得较好效果。

三、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科学提升监管效能

利用信息化平台从事监管,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工作效率。但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许多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分局建立了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其核心内容有四个环节:

1.采集控制。采集控制贯彻三个原则,即依照规范原则、审核原件原则、分工负责原则。收集、整理数据严格依照业务规范和软件要求。登记事项只要存在违反规律、不合常理或前后矛盾等可疑情况的,应当核对原件或证明。

2.录入控制。录入控制有三个规定,即本人工号录入、流水线集体录入、规定期限录入。数据录入人员一律以自己用户名登录软件系统录入数据。对委托授权他人办理的流程,必须进行事后审核,并对数据质量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个数据产生至少实行一人录入一人核审,保证最大限度地防范错误。

3.检查控制。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检查主体、检查方法和检查标准。在规定业务部门、数据使用人等检查主体外,局所两级还分别设立“数据质量首席管理员”,组织、督促、检查、考核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4.奖惩控制。分局实施考核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勘误修改制度等三项措施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底线控制,在控制问题出现的同时也保证出现的问题得到及时勘误修订,不破坏原有数据的关联性。

四、实施层级化监管模式,推进岗位责任落实

2009年以来,分局针对实施网格化管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结合实际,开展实施层级化监管模式,在内部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岗位目标责任以及工作协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并在工商所试点。

1.突出层级管理,合理调整工商所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工商所将原有的网格监管组、行政执法组进行重新设置,分为巡查巡访组和监管执法组和经检中队三个层级。巡查巡访组以“户口清、状态明”为标准,突出抓好《经济户口办法》规定的基础工作。监管执法组以重热点行业为管理重点,突出抓好提升监管履职效能。经检中队主要职责查处大要案,指导全所执法工作。

2.规范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工商所制定《层级化管理工作制度》、《目标考核办法》和《岗位说明书》,明确和量化了监管具体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对巡查巡访组、监管执法组和经检中队定岗定责,重点围绕经济户口管理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强化组织推动,切实做到目标清晰、职责明确、落实到位。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2

(一)健全完善制度

我分行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实施办法,与考核细则,同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目前,该实施办法已落实到位,为我分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分行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监督及推动作用。

(二)健全责任机制方面

结合分行实际,我系统积极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管理办法,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将各项责任进行了分解,实现了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而确保了“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全面推动了分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部署总结方面

今年上半年我分行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中。做到了工作有总结、有计划。

二、抓好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认真传达贯彻总、分行的反腐防案工作部署和活动安排,共6分:我分行及时开会传达贯彻各项工作部署和活动安排,无扣分。

(2)制定和落实反腐防案的岗位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共4分。我分行积极制定岗位职责,大力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无扣分。

(3)主要领导按要求与分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案件防控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职,共2分,我分行关职能部门及时签订责任书,并做到认真履职,无扣分。

(4)员工按要求与本单位签订反腐防案承诺书,共1分,我分行全体员工按时签订承诺书,无扣分。

(5)每季定期召开一次案件防范和量化管理工作分析会,共4分,我分行按时每季度召开相关会议,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无扣分。

(6)民主决策,员工职级晋升、奖金分配等重大事项经集体讨论,共3分,我分行已经于*月按要求向员工公布业务管理费、奖励费,无扣分。

(7)单位业务管理费、奖励费发放公开透明,每半年一次向员工公布一次,共3分,我分行已按要求向员工公布业务管理费、奖励费,无扣分。

(8)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共2分,我分行全体领导干部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无扣分。

(9)领导班子团结进取、廉洁干事,共3分,我分行全体领导干部团结协作、廉洁干事,半年来无投诉、无举报,无扣分。

(10)关心员工工作和生活,领导干部按要求落实员工谈话制度,共3分,我行领导干部按要求落实谈话制度,不但有谈话而且还设有员工谈话专用记录簿,无扣分。

(11)主要领导每年按要求进行述职述廉,共2分,我行全体领导干部都认真进行了述职述廉,无扣分。

(12)严格遵章守纪,考核期内无发生违纪政纪案件,共3分,我分行未发生一次党纪政纪案件,无扣分。

三、抓好案件防范和自查工作

(1)案件防范工作分工明确,内控措施落实到位,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共2分,我分行分工明确,内部监督到位,无扣分。

(2)各项业务操作规范,考核期内无发生各类经济案件,共10分,半年来,我分行全体职员认真、负责,无违规操作,没有造成资金损失、重大风险,没有任何案件发生,无扣分。

(3)内控检查到位,发现问题整改及时,共5分,我分行各相关责任人按要求进行了内控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整改,并按规定管理密、押、印及重空凭证,无扣分。

(4)按要求落实重要岗位轮岗或强制休假制度,共3分,我分行全体职员按要求对重要岗位进行轮岗并且无一人强制休假,无扣分。

四、不断加强行风建设

(1)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员工考勤考核奖励机制,共2分,我分行已制定并开始实施内部员工考核奖励机制,无扣分。

(2)严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共4分,我分行经检查发现无一人迟到,无一人违反工作(会议)纪律或请销假制度,无扣分。

(3)员工内部团结和谐,敬业爱岗,共2分,我行全体员工团结协作,坚决服从岗位调整和分工,在岗位上兢兢业业,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无扣分。

(4)热情待客,诚信经营,严格职业操守,共2分,上半年来我分行组织的规范化服务考评已达标,无扣分。

(5)考核期内无发生“黄、赌、毒”或其他有损银行和企业利益行为,共4分,我分行全体员工洁身自好,无一人参与“黄、赌、毒”,无一人违反职业操守,无扣分。

五、加强廉政教育和队伍建设

(1)按总、分行要求开展各项反腐防案、法律规章以及广发理念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共10分,我分行按要求组织员工开展教育学习,参加学习的员工人数达到90%,活动结束后我行按时上报各类材料,无扣分。

(2)加强员工素质培训,积极组织员工参加各类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共4分,分行全体员工没有一人无故不参加分行组织的各类学习和培训,无扣分。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3

本方案所称网格化管理是指以道路为单元,将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根据网格内工作量大小和养护难易程度,配备适量的养护管理人员,全面履行绿地养护管理职责的活动。

一、工作目标

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养护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城区绿化成果,达到“养护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绿地精品化、成效示范化”,园林绿化植物正常生长,最终实现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的精细长效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的城市公共绿地范围主要包括:

1、2011年、2012年度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新建的城区道路绿地;

2、由县园林所管理的莲塘老城区的道路绿地、小游园绿地、公园绿地;

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接管的开发区、等地的道路绿地、小游园绿地、公园绿地;

4、其他城市公共绿地。

三、项目与标准

(一)养护管理项目。本方案养护管理项目主要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撑、绿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二)日常管理标准

1、道路绿化养护作业要求

(1)道路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上岗;

(2)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不得将绿地修剪枝叶杂草扫入下水道、雨水井及果壳箱内;

(3)网格区域的行道树池、绿地内无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

(4)网格区域绿化养护工人不得坐岗,不得擅自离岗或三五成群闲聊;

(5)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6)绿化养护工作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道路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园林植物生长势好,叶色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卷叶;叶上虫网、病斑、被啃咬叶片每株在5%以下;枝干健壮,无枯枝,树体无机械损伤;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通风透光。

(2)绿篱色块无死株缺株断垄现象;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叶色鲜绿;无病虫害;修剪合理、整齐平滑。

(3)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0%;草坪杂草控制在10%以下;浇水施肥及时合理,生长茂盛,不斑秃,不枯黄;草坪修剪及时规范,高度小于10cm;无病虫害。

(4)花灌木无死株缺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规范,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5)攀缘植物生长旺盛;及时牵引,覆盖效果好;修剪合理,地上无乱生枝条。

(6)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植物体上无钉、捆、挂、贴等现象;无随意被侵占绿地、乱伐树木现象。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1、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组织城市公共绿地网格化管理工作,成立由局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局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办组,党组成员任组长,为成员,负责日常督办工作。

2、强化责任分工。为有效开展城市公共绿地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划分三大片,每个片落实一个负责人和若干个责任人,片区负责人为该片区责任人,路段负责人为该路段责任人。督办责任人、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1、管护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好各项管护项目,确保园林绿化树木良好生长、绿地整洁美观。同时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无故请假,请假半天要书面向路段责任人报告,,请假1天要书面向片区责任人报告,请假2-3天要书面向县园林所主要领导报告。对在履约期内绿地的管护人员参照执行。

2、路段责任人要随时向片区负责人报告组织开展养护管理情况,安排协调好管护人员,组织开展好管护作业,建立健全管护台账,实事求是掌握管护项目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管护项目到位。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4

(一)前期规划重视不够,影响项目申报成功效率。一般要争取到涉农项目的前提,首先是要进入上级规划。如农村河道治理、排涝、抗旱水源等单项规划提前2-5年申报,但部分镇领导重视不够,没有储备项目,也没有集体研究,多由工作员草草上报,常出现漏报、错报,导致项目规划不深、不全、不科学,影响规划申报的成功率,进而直接影响后续项目的争取。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上级下达规划编制任务时,要求上报就只有几天时间,时间非常紧。主观上是缺乏规划延续性,前期工作做得不够。部分镇的领导变动频繁,现任领导只办眼前见效益的事,不顾长远规划,不储备项目;有的认为前期工作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怕万一上级没有批准,造成浪费。

(二)项目整合协调困难,涉农资金聚集效益不高。尽管我县出台了涉农项目整合管理办法,但主管部门之间沟通不足,整体协调不够,以部门利益优先,有时因时间紧迫存在项目上报后才向县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使资金分配在使用方向、实施范围、建设内容、项目安排等方面并未有效整合。农业、农综、国土、水利等涉农建设项目在规划时没得到相应整合,导致在项目实施时,只是简单的集中投入,出现重复建设,没有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比如新增1000亿斤粮食能力、小型农田、农村公路、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等建设项目都涉及修建农村公路,但是在项目村实施时,仅按某类项目的标准规划设计,没有进行实质整合,结果修建出来的通村公路基本是3-3.5米宽,路面厚度不够,通行力、承重力差,不利于项目村的长远发展。

(三)无视招标投标法规,规避招标时有发生。如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公路建设中,有的镇政府借有农民出资,就肢解工程,将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实施,路基部分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施工队伍;只对路面工程的结构层(水泥稳定碎石层、水泥混凝土面层)进行公开招标,结果一条公路由两个施工企业承建,工程质量责任很难划清。再如有的涉农项目,借采用民办公助不招标为由规避招标,但是这部分项目农民根本不愿出资,更没有投劳,工程建设内容大大缩水,工程中使用的资金全部是财政资金,没有对工程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就由镇、村采用所谓的竞争性谈判确定承包人。又如有的镇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时,化整为零,将几百万的项目划为若干个几十万的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且中标单位基本为一家。

(四)建设各方履职缺位,项目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1、设计单位不到位,工程变更超投资。有的勘察设计单位没有全面踏勘现场,对现场掌握不够,加之部分项目要求完工时间紧,导致设计阶段时间有限,造成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质量不高,如东线二期供水工程存在一套设计图纸中有多处错、漏、缺项等问题,也没有及时修改完善,导致施工过程中不断变更调整。有的设计单位的人员水平有限,只设计项目本身,没考虑项目周边实际情况。如堤防建设设计时只考虑防洪,没综合考虑场镇建设、环境打造等因素,在实施时变更较多,导致增加工程投资。

2、监理单位不到位,“三控两管”形同虚设。监理单位主要职责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目前涉农项目监理履职缺位严重,主要表现一是项目总监不到位。中标单位的总监工程师应驻项目地监理,并实行押证监理,但有的总监1人监理多个项目,也有的总监从未到过项目地,存在转包现象。二是监理人员到位差。投标文件中承诺到现场的监理人员7、8个,实际到项目现场却只有1-2个,到位的监理人员存在专业不对口,甚至有的没有监理资格。如2013年在玄滩镇实施的2013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长期只有1人,且更换了3次。三是现场监理人员不负责。现场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在监理过程中不负责,发现问题且处理问题能力差,经常是业主没有发现问题,监理就装聋作哑,还常站在施工企业角度考虑问题。

3、施工单位不到位,违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工程转包较为常见。在涉农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经常是“企业出牌子,私人老板出钱,农民工干活”。尽管企业投标时派建造师出场开标,但中标后,就基本看不到投标文件承诺的建造师到项目现场。有的项目实际到场的管理人员,没有一个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部分项目仅有1-2个管理人员,将工程全部按段、分类别交由“小包工头”承建,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较为普遍。二是隐蔽工程签证很不规范。表现之一签证要素不齐全,有的隐蔽工程签证缺少一方甚至两方的签字,有的只有公章无相关人员签字,还有的签字人员无单位授权和资质。表现之二签证时间滞后。有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完工后才将隐蔽工程签证提报,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仅凭事后回忆搞突击签字。表现之三签证的工程量不完整,有的施工单位只提报增加的部分,对于减少则只字不提。表现之四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施工单位往往借助签证隐蔽性高、难以求证的特点,以次充好、偷工减料。如将隐蔽工程中的条石换成片石。三是工程质量不高。有的企业认为涉农项目质量差点,也出不了大的安全事故,大不了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重新作,因此对施工质量就更不重视,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如用不合格的管件代替优质管件,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四是施工组织不力。有的施工企业进场,仅有少数工人施工,干干停停,投标文件承诺的机械设备不到场,未见到紧张有序和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导致工期延误,甚至影响项目区的农业生产。

4、建设单位不到位,项目内控管理不力。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办事拖拉效能低下。立项、投资文件下达后,编制初设、实施方案、施工图、预算用时经常达几个月,影响项目的推进。约80%的涉农建设项目不按竣工后3个月送审计的规定,竣工验收1-2年后才送审计,审计时项目已局部破坏、甚至又在项目区实施了新项目,项目交叉,造成审计复核难度大,准确性差。二是不重视项目建设程序。有的建设单位认为涉农项目对环境影响小,就不办环评相关手续;有的项目中标企业没有按招标文件缴纳履约保证金,建设单位就与施工企业签定了施工合同;有的项目存在施工企业先进场,后补签施工合同;有的建设单位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直接同意施工企业进场。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变更政策不熟悉,直接同意工程变更,导致工程进入审计环节时,才申报工程变更。有的项目在建设之初或建设过程中擅自调整建设规划,改变实施方案,项目区内将A地内容调整为B地实施,或超过项目区实施,还有的甚至改变建设内容,本该安PE管改为异地修路,本该建囤水田的改为建山坪塘等。三是纵容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有的业主不对中标企业的人员实施押证施工,听任中标企业更换项目班子中的人员,对不是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到现场参与管理项目,不进行制止,也不报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这也是造成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投标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四是现场代表监管乏力。有的项目现场代表人数过少,现场代表不能保证全面监管项目现场,自身对工程技术又不太懂,过分相信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提出来的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都认可,提不出反对意见;现场签收工程量基本没有核减,更有甚者将其他已实施的工程计入本次项目,伙同施工单位冒领工程款;对施工方造成的延误工期,也不按违约处理。在竣工验收时,施工方的竣工相关资料没有收集齐全,就组织并同意了验收。在结算送审计部门审核前,不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结算,不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直接交给审计部门审核。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的责任主体不明。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建立业主单位第一责任人制度,认为项目各个环节都有部门在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缺乏“谁建设、谁负责”的意识。

(五)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分段监管不能形成合力。涉农项目的管理部门有发改、财政、审计、纪检及项目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多头监管或各管一段的现象,部门责权划分不明确,配合不协调,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有的项目主管部门注重项目争取、资金安排,对项目具体实施完全交给镇政府,导致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工作缺位,根本没有跑完项目区,对项目建设内容、子项目的地理位置等不清楚,没有全面掌握项目情况,这是造成部分镇能够虚报项目,套取项目专项资金的原因之一。

(六)配套资金不到位,工程内容存在弄虚作假。一是虚列农民自筹资金支出。民办公助项目除修建通村水泥路时部分村民愿意自筹资金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民根本不愿意自筹资金。为完成这类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在实施项目时,均是在农业局领取由省财政厅监制的农民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按照项目完成后决算的数据补填收据,并由村民委员会制作村民筹资筹劳花名册找农户签字来作为入账的依据,实际上农民筹资筹劳部分都是虚的,这为我县民办公助项目的实施埋下了很大的风险。二是乡镇配套资金不能到位。乡镇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必须承诺配套资金,但实际上又拿不出钱来配套,就只有在项目工程数量、质量和与施工方签订合同的价格上做手脚,特别是在一些隐蔽性工程上更为明显。也有的利用项目整合之机,用已实施的水利项目,冒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套取国家资金。

(七)后期管护缺落实,工程效益发挥不理想。涉农项目后期管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县、镇两级财力又无力匹配管护资金,加之镇村社“等、靠、要”思想较为严重,涉农设施一般建成验收后便顺其自然,效益发挥较差。产生的原因一是产权归属不明晰。目前,多数涉农工程项目只是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提及工程建成后产权归属问题,但在建成后未落实。二是管护机制不健全。项目后期管护虽然已逐渐纳入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但项目实施单位大都粗糙编制管护措施或管护制度,并未具体落实,导致部分项目工程管护出现“空位”现象。

二、对策及建议

(一)重视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一是各部门要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根据本行业发展实际和需求超前谋划项目工作思路,编制专门的中长期发展项目建设规划,突出规划先行的理念,提前介入,争取规划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避免项目争取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促进全县项目建设逐步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县财政及各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适当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全力支持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对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村公路、河道防洪等有条件的涉农项目均应建立和完善项目库。对筛选确定争取的项目,以高质量的项目前期工作为基础,再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切实提高项目争取的成功率,逐步形成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申报一批的项目运行机制。

(二)完善资金整合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采取以县为主、以规划为核心、以预算编制为源头的方式推进涉农项目资金整合;实行“三个统一”,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制定方案、统一资金对接,由县财政制订完善涉农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

(三)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涉农项目发展。为防止勘察、设计单位因勘察、设计遗漏等原因导致造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扣留合同金额的30%作为履职保证金,建设单位根据其具体履职情况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予以考核支付,若对项目投资影响较大的,将勘察、设计单位列入“禁入名单”。凡购买造价、咨询、财政评审中介、工程质量检测、环境影响评价等中介服务,必须引入竞争机制,强化服务过程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

(四)严格执行“四制”,加强涉农工程建设管理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根据“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项目法人必须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直接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应当视同项目法人。推行与项目法人代表人签定《项目法人责任书》,项目法人代表人应依其职责对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是项目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整个项目的廉政工作负总责。

2、严格招标投标制。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公开招标。对违反规定不招标的,必须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特别要杜绝“只公助、不民办”项目的不财评、不招标行为。

3、严格合同管理制。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实行合同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对中标人履约情况的跟踪、考核,对不能够履约的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4、严格质量监理制。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监理职责履行义务。县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完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与施工企业(中标人)串通虚报工程量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五)规范工程签证行为,严格竣工验收报审。一般现场签证均由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或监理公司的监理人员)负责,要求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整个基建管理程序以及各项费用的划分原则,把握住哪些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哪些已经包含在施工图预算或设计变更预算中,不属于现场签证范围。其次,遵循准确无误、实事求是、现场跟踪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签证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堵塞管理上的漏洞。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单位按规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结(决)算后,报审计部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在竣工决算未获批复之前,原机构不得撤销,项目负责人及财务主管人员不得调离。

(六)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项目建设单位是资金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所有项目资金要实行专户储存、专帐核算,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做好各项财产物资采购的原始登记,并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财务报表。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和合同约定分别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建设资金,财政部门按“计量支付原则”拨付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应采用委托跟踪审计机构审核或监理及建设单位现场管理工程人员审核的有效数据及相关配套资料确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将涉农资金管理列为党委、政府、部门年度农村工作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贪污、截留、挪用、违规列支涉农资金和对涉农资金管理不力等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

(七)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根据各涉农工程项目不同特点,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维修”的原则,落实管护主体,制定完善项目后续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通过安排专项资金、一事一议集资、承包租金等多渠道筹资,落实管护资金,用于项目后期维修、维护,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对涉农建设项目建后管护设置效益巩固奖,促进项目的建后管理。

(八)建立后评价制度,全面评价项目效益。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对重大涉农投资项目在交付使用三个月后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论报告县政府。对涉农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与以后的各镇项目申报挂钩。全面评价项目实施后的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比项目可行性论证的预测结果与实际运营的差距,全面总结项目投资管理经验、吸取教训,为改进以后项目决策、管理及监督提供经验。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5

任职期内,本人能忠于职守,严于律已,作风廉洁,大胆管理,工作勤恳,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遵守省行、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响应上级行的有关号召,在支行党委的授权范围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任职期内,无发生一起案件事故,实现“安全运行年”目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部门业务发展稳健,业务运行机制良好,员工精神面貌较好,部门状况呈良好的发展趋势。

二、履职及廉洁从业情况

1、主要业务指标情况2003年底,营业室一般性存款为90,408万元,其中储蓄存款47,488万元,企业存款42,920万元,2004年底一般性存款达87,369万元,一般性存款下降了3,039万元,其中储蓄存款新增3,659万元,企业存款下降了6,698万元,实现中间业务收入100.29万元,基金认购、申购536万元,柜台保险45.3万元,贷记卡开卡286张。储蓄存款增长不理想,主要原因是今年缺乏新的存款增长点、原有个别大客户由于因DCC上线后系统不支持原有的个人支票业务,而转向其他银行,在我行的存款大幅下降,从年初的近2000万元下降到700多万元。去年存入的拆迁补偿费陆续到期、新转入拆迁费基本无沉淀、无带来新增存款。而12月下旬,一大客户因用款转走存款4100多万元,导致储蓄存款大幅下降,降幅达前11个月累计增长额的52%。

2、业务拓展主要工作情况在任职期内,本人始终坚持以工作为重,在工作中以严于律已、宽于待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中做到以亲情团结同事,以规章制度规范人,以奖金制度来激励人,部门业务状况稳定,员工团结协作。

在业务拓展方面:

1、为了让更多的客户认识、使用我行的金融产品,组织和参与多次户外产品宣传和营销活动。如利用周日或放学时间人流量较大的时段分别在小学、广场、举行户外宣传活动,营销我行重点产品,并充分利用大厅的VCD设备,每天在营业时间不停播放热卖中的基金或建行各产品介绍的光碟,对树立我行业务品牌和业务扩展,起到一定的积极宣传作用。

2、做好存量客户的维护和精耕细作工作,始终把为客户服务作为服务宗旨,用客户的满意度来衡量我们的工作质量,时时以客为先,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务求取得以旧带新的效应。通过平日人情化的有效的沟通,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信任,不仅增强原有客户对我行的忠诚度,还为我行带来了新的优质客户。如我科的一名VIP客户带他的朋友来开户,为我们带来800多万元的个人存款和1000多万元的对公存款,原有一客户在我行的活期存款达到一定数额就如数转到工行,经我们的努力,该客户在我行开立了定期存款,在我行的存款增加了400多万元。2004年共新增VIP客户133人,其中总行级VIP客户3人,省行级34人,支行级96人,新增客户存款余额达2,400多万元。3、积极跟进统发工资续签相关工作。为在同行争夺的情况下顺利续签,做了大量细致、具体的工作。4、走出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深入到附近的小区、等市场,宣传业务,寻找商机,营销中间业务产品。

3、网点管理方面

(1)、强化优质服务理念,提高柜台服务质量。我室通过组织员工学习“家园文化”、《银行柜面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柜面服务标准》,组织全体员工观看“三个代表”在我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后,进行讨论、写观后心得体会、让员工通过游戏中感悟等形式,使员工对优质服务内涵有更进一步的理解,强化优质服务理念,并将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中,规范柜台服务标准,掌握如何化解客户的不满、得体解答客户等服务技巧,柜台服务水平有较大的改观。开放式柜台多名员工因工作敬业、服务周到受到多数客户的赞扬。

(2)、加强团队建设,发挥激励机制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年初,重新制定营业室员工的绩效二次分配考核办法,把考核内容细化、量化,彻底打破部门内部吃大锅饭现象,收到较明显的效果,由于通过各项指标考核,使员工收入有所差距,员工之间的工作热情、工作效率和对产品营销的积极性有了较大的提高。在执行过程中,我发现仍有不尽合理之处,于是对不利于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细则,再次征询全体员工意见书,进行二次修改。修改后,为体现考核的科学性,按工作岗位不同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为每位员工设立工作台帐,并让所有员工参与评议,每月将柜员评议、营销业绩、差错考核、扣分情况等一一张榜公示,使考核更趋公平、公正、公开,通过修改二次分配考核办法,鼓励员工做好柜台服务工作的同时,向目标客户营销产品、发展VIP客户,从传统操作、核算型柜员向核算、营销并重的复合型柜员转变。为增加部门的凝聚力,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组织一些有益身心的活动。

(3)、及时、合理地调整服务窗口和设备硬件。为更好为我行贵宾客户实施差别化服务,营业室在业务柜台中增加了二个VIP贵宾服务窗口,有效避免贵宾客户等候时间过长,同时减轻了贵宾室柜员的工作压力。通过与科技部门的沟通合作,重新整合营业室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的安排,使每一个营业窗口都安装了系统,大大方便了有基金需求的中高端客户。自DCC系统上线后,在分管行长的大力支持下,我室实行了分区服务,在原有的基础上,辟出贵客客户服务区,专门为VIP客户和个人理财客户服务,不受理一般客户业务,以便留住和吸引更多的客户成为我行的VIP客户,为我行带来更大的效益。

(4)、与风险经理一起,做好员工培训工作。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是抓员工培训。我部坚持每天班前会和每周集中一次培训,每周保证有2-3小时的学习时间。为提高培训效果,我科在传统宣读形式的基础上,尝试采取外请保险公司人员、本行他所营销精英分享柜台营销经验、让员工参与游戏、柜台实操展示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取得良好的效果。6月份开始,在保证对外营业的同时,安排员工脱产参加DCC培训工作。

4、廉洁从业情况本人在职期间,在政治思想方面,一直响应并贯彻执行上级行的有关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跟时代步伐,不断转变观念,提高加强管理、严防风险的意识,保持廉洁的工作作风。

作为部门负责人,对部门的业务发展及安全运行负主要领导责任,我能团结所有员工,以身作则,在处理问题上本着“公开、化平、公正”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不偏袒,以理服人。在工作之余,我也不断参加在线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及管理水平,因为二十一世纪,比的不是学历、也不是财力,比的是学习力。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

在变幻莫测的市场中,我部存款增长不理想,基础工作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如会计核算差错居高不下,VIP客户识别率较低,业务拓展能力有限等,这都是我们明年重点的工作内容。作为部门负责人,在许多方面也存在许多不足:

1、工作创新能力不足,未能带领团队打开新的工作局面。

2、在员工管理中也由于缺乏经验,考虑、处理某些问题时不够周到。

考核期内履职报告范文6

关键词:财务总监 选拔 管理

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发源于二战后的西方国家,在我国试行已有20多年。实践证明,这是强化内部监督、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手段。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在企业内部监督中的重要作用

现代企业中,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信息不对称,容易出现“内部人控制”的问题。财务总监委派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通过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掌握第一手实时信息,保证了监督工作的经常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2)通过参加企业的有关会议,对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通过联签制度,掌握监管的主动权,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倾向、化解风险、规范运行。

二、目前财务总监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务总监的职责定位不够明确。有些单位将财务总监与财务部门负责人混为一谈,职责不清。

(2)财务总监的工作业绩难以衡量和评价。如果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可能会出现弄虚作假、会计信息失真。

(3)财务总监制度建设不完善。财务总监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还未出台,各地在具体操作与管理等方面还处于探索试行状态。

(4)财务总监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部分财务总监专业素质、业务技能参差不齐,知识陈旧,对政策、法规研究不透,未能起到专业队伍带头人的作用。

三、掌握标准,认真做好财务总监的考察、选拔工作

好的制度能否有效贯彻执行,关键在于能否“选正确的人,做正确的事”。笔者认为,选拔财务总监应充分考虑以下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2)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与政策水平、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敢于负责。

(3)具有扎实的财务、会计、审计、税务、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4)熟悉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并购重组等方而的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接受新知识的学习能力。

(5)熟悉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实际财务会计工作经验丰富;

(6)富有团队精神,有较强的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综合分析能力,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建议。

四、赋予财务总监相应的职责、权限,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

(一)财务总监的职责主要包括

(1)参加被委派企业领导班子办公会议,了解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违反国家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事项提出否决意见;

(2)监控企业的日常财务会计活动;

(3)对经批准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审核并与总经理联签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5)对企业的大额资金调拨、合同签订、材料采购、大型资产购置等涉及资金支付事项,以及投资、担保、贷款、发行债券、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事项,在委派方授权范围内,与总经理执行联合签署,相互制衡。

(6)委派方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总监在行使职权的同时,必须对下列事项承担相应责任

(1)企业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信息失真;

(2)参与拟订的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

(3)应发现而未能发现、或已经发现但未予制止、未报告被委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切实加强对财务总监的管理

加强对财务总监队伍的管理,对监督者实施监督,用制度约束其行为,对完善内部监督体系,促使财务总监认真履行职责,防止越权违规、职权滥用,树立财务总监良好形象,纯洁队伍,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

(1)经济独立。财务总监的工资、福利等应由委派单位支付,财务总监不得接受被委派企业的任何报酬、馈赠及福利待遇。

(2)适时报告。财务总监必须将企业的重大经营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支付以及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方面的信息报告集团总部。情况正常时,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总部作例行汇报;情况不正常、事项重大、处境危急时,应立即报告。对重大事项失察漏报,必须追究财务总监的失职责任。

(3)检查考核与奖惩。应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突击抽查、专项调查等方法,了解财务总监履职情况,并将此作为对财务总监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4)培训与教育。委派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委派财务总监进行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的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水平。

(5)离任审计与监督。财务总监任期届满或因需发生工作调整变动,应向委派单位报告被委派企业概况、财务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和处理建议,办理工作移交手续。委派单位应开展离任、离职审计,并将审计评价的结果作为以后对其是否任用、提拔的重要参考。

(6)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作为、表现突出业务精、廉洁奉公守纪律、协调公关化风险的优秀财务总监,可采取奖金、荣誉、期权、晋升职务、提拔重用等激励手段,促进其不断施展才智。

(7)人文关怀。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部还应切实保障财务总监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提高其精神上的归属感。

(8)轮换与撤离。可借鉴“强制休假制度”,对财务总监实行“不定期”轮岗,为后任检查前任的错弊提供机会,如发现有重大过失或舞弊行为,应在短期内限制其所从事的财务总监工作,挽回损失。对不合格、不称职的财务总监,则应采取辞退、解聘等果断措施,以挽回影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