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履职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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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履职报告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1

【摘要】 目的: 评价胺碘酮治疗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和安全性。方法: 观察180例AMI患者采用胺碘酮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疗效和安全性,随访1年。结果: 反复发作的持续性室速、室颤患者,首剂3~5 mg/kg胺碘酮10 min内静脉注射;再以1~1.5 mg/min维持,室速均被有效终止。以200 mg/d胺碘酮作为长期维持量能有效控制室性期前收缩。结论: 采用胺碘酮治疗AMI患者室性心律失常效果满意,安全可靠。

【关键词】 胺碘酮; 急性心肌梗死; 室性心律失常; 随访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amiodarone in the treatment of ventricular arrhythmia in patients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Methods: One hundred and eighty patients with ventricular arrhythmia and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were treated with amiodarone and followed up one year. Results: Intravenous loading dose of 3~5 mg/kg amiodarone was given within 10 minutes,followed by 1~1.5 mg/min infusion.The administration of amiodarone was effective in patients with recurrent sustained ventricular tachycardia and(or) fibrillation.Oral maintenance amiodarone dose of 200 mg/d could control ventricular arrythmia. Conclusion: Amiodarone had high efficacy and was relatively safe for treating ventricular arrhythmia in patient with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Key words] amiodarone; 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 ventricular arrythmia; followup

近年来,胺碘酮已广泛应用于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疗,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胺碘酮往往有效。特别是伴有心肌缺血,心功能不全者,可改善心肌缺血及心功能,降低心律失常死亡危险,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少[1-3]。本文报告胺碘酮治疗180例急性心肌梗死(acute myocardial infarction,AMI)患者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资料。

1 对象与方法

1.1 病 例

选择我院2004年1月~2007年12月收住的AMI合并室性心律失常患者180例,其中男121例,女59例,年龄37~81岁。62例伴有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Ⅱ~Ⅳ级)。所有患者均经心电图﹑床边心电监测﹑24 h动态心电图(Holter)确诊。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单源室性期前收缩(室早)﹑频发多源室早,短阵室性心动过速,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心室颤动,R on T现象。

1.2 方 法

分为两组:Ⅰ组(56例)为胺碘酮静脉+口服:静脉注射胺碘酮首剂3~5 mg/kg,稀释至10 ml,10 min内静脉注入,然后以1~1.5 mg/min维持(24 h≤1 000 mg),并随病情好转渐减,直至仅出现偶发室早时,停止静脉用药,加用口服胺碘酮600 mg/d,1周后减为400 mg/d,再1周后减为200 mg/d维持。Ⅱ组(124例)为胺碘酮单纯口服:开始口服胺碘酮600 mg/d,1周后减为400 mg/d,再1周后减为200 mg/d维持。

1.3 检查项目

静脉用药期间持续心电、血压监测,每日描记12导联同步心电图,记录并测量PR,QT间期,计算QT离散度(QTd)。口服用药前、用药后1,2,3周分别描记12导联同步心电图,记录并测量PR,QT间期,计算QTd,以后分别每月复查心电图1次,每2个月查甲状腺功能,Holter,超声心动图,血肝肾功能,电解质,半年摄胸片1次。

1.4 疗效判断标准

显效:Holter记录室性期前收缩,平均每小时减少≥90%;有效:Holter记录室性期前收缩,平均每小时减少≥75%;无效:未达上述指标;恶化:按Morganroth[4]标准:即用药前室性期前收缩>100次/h,用药后增加3倍以上,或用药前室性期前收缩<100次/h,用药后增加10倍以上。

停药标准:心率<50次/min;QT间期≥0.55 s;PR间期≥0.28 s;不能耐受的症状和体征。

1.5 统计分析

采用SPSS11.5统计软件包,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

2 结 果

2.1 临床治疗效果

Ⅰ组:显效17例(30%),有效23例(41%),总有效40例(71%)。Ⅱ组:显效38例(31%),有效50例(40%),总有效88例(71%)。两组均无恶化病例。其中8例持续性室速,室扑,室颤患者电转复律后,第1个24 h内静脉给药无持续性室速,室扑,室颤发作,仅有频发室早或短阵室速,维持加口服胺碘酮3~4 d后,心电监护为窦性心律伴偶发室性期前收缩,1例死于心源性休克。62例伴心功能不全患者中:心功能改善Ⅱ级以上13例(21%), 心功能改善Ⅰ级以上28例(45%),无1例心功能恶化。

2.2 心电改变

治疗期间,2例出现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50次/分,停药1 d后恢复。两组窦性心律用药后心率明显减小,QT间期轻度延长,QTd明显减小,P<0.01(表1)。表1 两组用药前后QT,QTd比较

2.3 不良反应

随访期间有2例出现甲状腺功能低下,立即停药。随访期间胸片无明显异常,无肺损害发生。

3 讨 论

胺碘酮是含碘苯呋喃衍生物,它具有扩张血管、减慢心率、改善心肌缺血作用,故已作为治疗AMI伴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循证医学研究已证明其有效性。本组治疗总有效率71%。

胺碘酮最重要的电生理作用是直接延长动作电位时程、复极时间及不应期,这是通过抑制钾外向电流从而影响心肌细胞动作电位的2、3相,属Ⅲ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5]。它对钠通道也有弱的阻滞作用,属于Ⅰ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引起细胞除极缓慢及减慢激动传导,而且直接抑制窦房结及房室结的4相自动除极。胺碘酮有非竞争性的阻滞α及β受体的作用并阻滞慢反应细胞的钙内流。它能调节缺血心肌细胞内能量代谢;减少缺血心肌磷脂的破坏,保护细胞膜和细胞器结构和功能完整;清除氧自由基,对抗脂质过氧化,有很好的抗心肌缺血作用[6]。以上电生理作用说明,胺碘酮是一种广谱抗心律失常药。它具有Ⅰ,Ⅱ,Ⅲ,Ⅳ类抗心律失常药作用,以Ⅲ类为主。

国外文献报道,胺碘酮可以安全地应用于严重心功能不全(LownⅡ~Ⅲ级室性期前收缩且心功能Ⅲ~Ⅳ级)[7]。本组62例合并心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改善率66%,无1例心功能恶化。

由于心肌属三维结构,心外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最短,心中层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最长,心内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介于两者之间。胺碘酮的药理作用主要延长心外膜心肌及心内膜心肌动作电位时程,而对心中层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影响最小。故应用胺碘酮之后,QT间期延长,这是由于心外膜心肌、心内膜心肌、M细胞动作电位时程同步延长,但QTd不增加[8]。因此,胺碘酮的应用并发恶性心律失常不多见。本组180例患者随访1年,QT间期明显延长,但QTd明显减少。无1例出现恶性心律失常或猝死。

故胺碘酮作为临床治疗AMI合并室性心律失常的首选药物,其效果满意,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1] Siddoway LA. Amiodarone: guidelines for use and monitoring[J]. Am Fam Physician,2003,68(11):2189-2196.

[2] Antman EM,Anbe DJ,Armstrong PW,et al. ACC/AHA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patients with STelevation myocardial infarction—executive summary: a report of the American College of Cardiology/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 Task Force on Practice Guidelines[J].Circulation,2004,110(5):588-636.

[3] 袁贤奇,宋有城,朱 俊,等.大剂量胺碘酮静脉注射在顽固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的临床应用[J].中国心脏起搏和心电生理杂志,2001,15(3):30-31.

[4] Morganroth J.Risk factor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roarrhythmic events[J].Am J Cardiol,1987,59(11):32E-37E.

[5] 朱 俊. 胺碘酮的临床应用[J].医师进修杂志:内科版,2004,27(1):45-47.

[6] 黄进宇.胺碘酮与心肌缺血的相关研究[J].国外医学:心血管病分册,1999,26(5):283.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2

一、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制度落实。

合规经理认真做好支行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资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检查工作,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每月履职报告中反映。记录应列明发现问题的合理整改期限,无法整改或短时期无法整改的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潜在的资金安全隐患等重大业务事项,则注明发生的原因以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在业务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书面(含电子邮件)上报市支行。

按市分行加强合规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每日填报《合规经理日常业务监督和会计检查日志》”,第月上报《合规经理履职报告》,及时、详细报告网点每日、月份业务工作情况。

二、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确保交易的真实可控。

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和监督,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和市分行印发的业务交易复核审批要求,严格履行授权职责,把好复核授权关,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交易的真实可控。

三、做好业务的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为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协助支行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服务水平,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的业务问题。

四、协助支行长抓好安全管理、柜员排班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3

一、认识:人力资源统筹使用是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履职的现实选择

1.素质参差,精力分散,导致履职时“心有余而力不足”。以人行九江中心支行为例,目前内审部门设置是中心支行设有内审科,人员8人,辖内11个县级支行均只设内审岗位并“附属”挂靠在办公室,绝大多数内审员非专职内审。中支内审部门内审人员常年奔波在审计一线,一个项目接一个项目,内审人员与时俱进的培训和学习机会不多,现有内审人员知识更新和素质提升缓慢,专业技能难以跟上业务部门的发展速度。而县级内审岗位人员其综合素质差异更明显,由于县级行多年没有“补员”,各支行优秀人才有限,各部门及重要岗位都要照应到,有的县支行对内审岗位人员的配置其素质客观上难以达到中心支行内审科的要求,何况不少内审员在完成内审岗位工作任务的同时还需要花相当的时间兼顾其他工作,精力分散,而县支行内审岗位人员培训学习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目前,基于内审任务的完成,上级行经常采取抽调下级行内审人员“以查代训”的方式,这种做法虽然锻炼了队伍,但相对系统性学习规范培训而言,其综合效果有限,比如不少审计人员对查出的问题不会归纳总结,针对各项新的业务系统不断推出或更新换代难以做到检查技能同步跟进,对此如若仅试图通过检查途径来达到全面提升内审工作水平只能达到“临阵磨刀”的浅显效果。

2.级别不够,多重领导,导致履职时“心存顾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人民银行内审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内审部门对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对基层行内审部门而言既要对本行行长负责,同时内审立项除自定外基本上是上级行内审部门统一安排的,无疑又应对其上级行内审部门负责。然而实际运作中其“双负责”的有效性大打折扣,由于中支内审部门只是全行的职能科室之一,县级央行内审人员挂靠办公室,在业务上虽然大多受上级内审部门的部署,但在管理上可以说受“多重”领导和管理,有直管和协管领导,还有人事和组织部门,同时还说不定哪天会交流到其它部门,因而心存顾虑,既要考虑到领导的“指示”,又要考虑到自已的“后路”,同时还要考虑上级内审部门的考核情形,由于级别不够在“挤压”中对于问题不得不慎重地以单位形象或利益或个人前程为重,不愿意或不敢过多的暴露问题,容易导致现实检查时“蜻蜓点水”,检查后建议整改的应付情形。

3.认识模糊,机制欠缺,导致履职时尴尬消极。基层央行有些干部尤其是中层干部在部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由于各对口部门对差错和问题考核较细,追究较严,因而不习惯内审的再监督,认为自己查自己没有必要,对内审工作地位与作用认识不到位。尤其是在县支行,不少人对内审查出的问题难以接受,对好的评价满面春风,而对检查出的问题却满脸乌云,认为于已不利进而呈消极配合心态甚至有的非要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出面协调。同时由于内审岗位及人员长期以来普遍缺乏“刚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上现实中评先、评优、晋级等一些与个人相关的考评考核又比较看重民主测评结果,更加重了内审人员在检查中不愿得罪人的心理负担,以上因素久而久之导致内审检查人员养成了在检查时情绪上的尴尬和工作上得过且过的消极。

综上问题,明显表露内审队伍建设相对有效履职的“滞后”性,解决这一问题急待我们进一步强化对内审队伍建设迫切性的认识,在当前人民银行机构改革没有大的调整现状下,积极探索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之良策不失为提高央行内审部门履职能力的现实选择。

二、探讨:现阶段人民银行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模式的设想

正视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问题,我们对其运用模式进行了有益的可行性思考,对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的内涵可通俗的理解为:一是指对内审人力资源的充分掌握和合理利用;二是指对内审人力资源的计划培养和统筹发展。目前人民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对人力资源的使用较普遍采用的是逐级有选择性地抽调辖内内审人员,共同参与上级行组织的内审项目检查。实质上采取的是内审人力资源的“纵向抽调,横向交叉”,这种人力资源统筹方式在实际运行中虽产生了一定效果,但由于基层内审人员的“属地”管理和考核机制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内审人员行动上或心理上的问题依然,其阻滞内审效果的发挥亦必然。为此我们着眼于解决问题,提出以下垂直管理理念,即“内审业务工作及人员管理相对独立,归属上级,项目由上级指定,人员由上级考核”。以此管理理念为指导特提出以下三种模式设想予以商榷:

模式一:实行逐级派驻制。即内审人员由总行派驻分行、分行派驻中心支行、中心支行派驻县支行,形成内审队伍相对独立,业务检查相对集中,逐级负责的内审运作体系。

模式二: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跨行政区设置内审派出机构。鉴于目前人民银行跨行政区设立分行的现状,可在各大分行以下对中心支行实行跨区域设置内审派出机构,在几家地市级中心支行中设置一家由分行派驻的内审机构。派出机构人权、财权、事权隶属大分行,其职责是对所辖地市、县两级人民银行实行审计检查监督,审计结论对派出行负责。

模式三:总、分行现行体制不变,以中心支行为单位,实行内审委派制。将县级支行内审人员上收中支统一管理(包括劳资、人事、组织等关系),内审员平时在县支行开展工作,接受中支内审部门领导,实行内审责任追究制,开展内审监督检查时,集中起来,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以上三种模式任选其一运作,我们认为由于均体现了垂直管理,进而有利于解决“阻滞”,增强履职的有效性。其理由分析如下:其一,垂直管理后,上级内审部门可实施“人才库”管理,针对项目灵活随机地进行人员配置,及时聚集合力,有效避开了以往内审员所在行对其所兼的岗位工作要求和差旅费用考虑及外出检查时的“干预”现象。同时也方便集中培训,有利于解决素质提升以及职能部门业务更新与内审员技能不同步的问题。其二,垂直管理后,直接作为上级内审部门“以上查下”,与现实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相宜,既避免了同级内审中的“以下查上”的无奈,也避免了当前从下级行抽调内审人员在实施交叉检查过程中存有“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而互留后路的心理。其三,垂直管理后,针对岗位性质有效实施责、权、利相统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有利于调动内审人员履职积极性,保证队伍的稳定性。同时内审人员个人业绩与考评考核由上级内审部门统一实施,解除了下级行内审人员怕工作不合本行领导之意而有所担心或不合本行同事之意影响民主测评分值的顾虑,使其放手大胆履职。

三、建议:构建内审人力资源统筹使用长效发展的良好环境

1.领导重视、观念更新。领导对内审工作的态度,决定内审工作的效果,内审工作的效果影响职能部门风险防范的意识。内审工作及人员使用需要领导高度重视,同时领导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应具备自觉接受内审监督的观念,消除一些“要监督我”的误解和偏见,进而形成“我要监督”的良好内审监督环境。

2.强化培训、素质达标。由于内审职业的特殊性,内审人员的培训工作对于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至关重要。新形势下,央行职能部门业务更新较快,信息化普遍提高,对内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内审人员的专业性、系统性知识要求越来越高,内审人员的培训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3.科学考核,机制健全。针对现状管理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十分必要。如在支行内部建立风险控制评价机制。通过考核指标,对各业务部门驾御职能范围内风险的能力作出综合的科学评价;建立由上至下的内审审计质量管理机制。通过考核指标的制定和测评,由上级审计部门对下级审计部门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建立内审人员奖惩约束机制。对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升迁挂钩。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4

一、县区支行的职能定位

在现行体制下,上级行对县区支行的职能定位是:县支行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对外履职,全面推进支行自身建设,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监测分析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维护县域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各项工作要处于领先和标杆位置。实现建设一流班子队伍、一流履职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争当排头兵的工作目标。

县区支行职能定位后,上级行要求主要做的工作是:

一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增强支行履职能力。以“五通过”实现班子建设“五进步”、深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有效提升风险防范。加强思想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三是强化央行职责履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强货币政策贯彻执行、扎实推进“一创两建”、认真做好“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强化各项基础业务工作,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

在县区支行建设中,县区支行认真按照职能定位和以上要求认真履职,但在资源投入的经济性、管理的效率性、工作的效果性方面,还需要提高和进一步完善。当前影响县区支行建设更好发挥作用的主要因素是:多年未进人或进人太少,人力资源有效补充和有效利用不够;费用指标按人头下达,未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支行业务量大小等因素;在管理和工作上偏重于不出案件,不出安全事故,满足于完成上级行布置的工作任务。业务创新,提升管理效率、工作效果不够;薪金收入更多体现在职务上、分支机构层级上,绩效上体现不够等。

二、县区支行履职与绩效审计的关系

绩效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采用现代技术方法,对一个组织的活动或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地检查、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为有关方面决策提供信息的活动。

县区支行履职的绩效性提升,能有力促进县区支行建设。对外,能树立央行权威性,对县域经济发展、辖区金融机构指导及引导起到较好影响作用;对内,在内部管理、内控工作方面,能提高支行整体战斗力、凝聚力,确立团队精神。目前,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尚未建立科学、系统的县区支行履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通过上级行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及内审部门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来完成。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评价出来的结果,在学习先进的示范性、激励中等的指导性、鞭策后进的促进性上指向性、督促落实不够。

在上级行对县区支行履职活动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中,定性的考核及评价多,量化的考核及评价少,主要重点放在是否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工作安排布置完成情况;是否按照议事规则及程序组织和参与决策;是否履行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是否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等方面。而对县区支行履职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客观、系统的考核及评价不够。

人民银行县区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最基层的派出机构,在履职活动中,自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工作安排布置,强化内部控制管理,不违法违纪违规,防范重大事故和案件发生,重点防控要害岗位和人员等来履行职责。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尚未常态化、系统化纳入县区支行履职活动考核评价。

应该说,近年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卓有成效的成绩。随着经济金融发展,在促进县区支行建设中,不论是上级行的考核评价,内部审计、县区支行履职的思维定式,都还未有步入绩效性考核及评价常态化轨道,如在考核及评价中,分析县区支行人力、资金、物资和信息使用的经济性;县区支行管理层及员工履职情况、工作运行效率、奖惩机制杠杆运行效率评价;县区支行贯彻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履职的效率和效果评价;县区支行完成目标任务的程度及在所属辖区形成的影响评价。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绩效审计可以解决以上问题,对常规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应做一些改进、完善,在审计内容中增加绩效审计内容。

常规的履职审计、离任审计特点是:

(一)审计目的突出责任认定和处理,内审绩效审计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明确的审计目的“是指领导干部离任时,由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的审计,并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目的:“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履行业务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的活动”。审计目的突出的是确认其应承担的责任;责任认定和处理。实际工作实践中,内审工作的重点就是查找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办法进行责任认定和处理。对县区支行审计的重点是合法、合规、“查错纠弊”,内审绩效审计不够。

(二)审计内容突出传达、执行、制度制定、问题纠正及处理,绩效性落实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内容:一是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的情况。二是组织和参与决策的情况。三是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四是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绩效性落实不够,如传达、贯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总行规章制度及上级行决定的情况。简单执行和深入执行,执行的程度所体现的效果是不一样的,量化的评价“好中差”指标没有;如组织和参与决策的情况,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不能简单审计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从绩效审计角度,要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是否体现了全局、客观、科学,法律法规及政策把握是否准确适度,同一个重大事项换一个决策方案,是否能起到更好效果?再如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为什么有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等未建立或未健全完善?为什么有的问题纠正了又犯,甚至是屡查屡犯?是操作层面、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制度有缺陷?从绩效审计角度如何进行分析、评价、提出解决建议?

(三)审计报告绩效审计内容不多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明确的审计报告内容主要是: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发现问题及评价、责任认定、意见和建议。从绩效审计角度看,总体评价的绩效审计内容不多。如履职评价、效果评价、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只是简单要求整改完善,而没有从制度层面、管理层面、操作层面提出解决措施、办法、建议。如问题存在于制度方面,制度设计是否有缺陷?如何建议完善制度。如问题存在于管理层,管理层监督检查为何不到位?如何从管理层解决问题。

(四)审计成果利用不够

履职审计、离任审计项目的实施,产生了一系列审计成果。这些审计成果在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方面,使常规审计目标得到较好实现。但不容回避的是,发现的同类问题,这次整改了,下一次又再次发生,这个支行发生,另一个支行同样发生。审计工作年年开展,同样问题时常出现。这就产生一个问题,一系列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内审基础信息的归纳、整理不够。如履职审计、离任审计发现问题主要产生在综合组织管理,还是基础业务运行管理,还是对外履行职责及内部管理方面?没有从县区支行建设绩效性和内审绩效性上进行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制度方面?管理方面?操作方面?是共性还是个别性?如何提出建议、措施,达到对发现问题的标本兼治?绩效审计的专题分析、专题意见建议、综合研究在什么平台和渠道?以此达到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警示风险的作用。如果内审工作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找豆子”,不在对县支行履职绩效审计上积极推进、突破,不能从全局高度上对绩效性审计进行分析,站在全局、政策、管理、操作层面提出改进提高县支行履职的措施、办法,很难促进县支行建设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履职能力上有新提升,在精神面貌上有新变化,各项工作处于领先和标杆位置的目标。

三、绩效审计与加强县支行建设有机结合

目前,上级行对县支行建设提出的总体思路是:加强县支行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和内控制度建设,强化指导,明确方向,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充分发挥好金融支持作用,实现“以为争位,以位促为”,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全力支持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应该说,上级行对县支行建设提出的指导意见,思路明确,指导性强,但没有相应的绩效性量化考核评价办法配套,绩效性量化考核评价不够,缺乏客观、说服力强、统一、激励力度大的衡量评价指标,给实际操作执行、监督、评价带来一定难度。如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以为争位,以位促为”,进一步提升履职效能。找特色不困难,如农业县区以支持“三农”为特色;资源枯竭县区以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就业为特色;中小企业较发达县区以金融产品创新、金融业务创新解决其生产经营资金为特色,这些都是定性的指导意见。问题是特色找出来,以何种形式让特色产生效率性?指导意见,银企座谈会推介会?宏观调控手段及措施?调查研究能在多大范围产生效果?这些都缺乏客观系统的评价体系,主观评价仍然是主导。由此就会产生,转发个文件开2个会是支持“三农”发展;为“三农”落实惠农政策、调整信贷结构、促进商业银行推进创新信贷产品、金融服务也是支持“三农”发展。显而易见,两者在县区支行履职的深度和程度上,在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履职效率和效果及形成的影响是不一样的。目前,对县区支行履职的效率和效果及形成的影响,缺乏量化的绩效性考核评价。履职情况一般和履职情况深入、较好,在考核评价和激励奖惩方面区别不太明显。

目前,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内审部门的审计最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如果能将绩效性审计融入到对县区支行履职情况考核和评价中,在审计县区支行履职合法、合规基础上,促进县区支行履职更注重履职的效率和效果,这样,县区支行履职突出特色,找准履职切入点和突破口,建设一流班子队伍、一流履职水平、一流工作业绩会得到更好落实。

四、意见和建议

第一,健全完善相关审计制度,增加绩效性审计、制定绩效审计程序、完善评价标准、审计成果利用等内容。从制度上保障审计质量,提升审计分析解决问题的分量。

第二,在县区支行建设中增加绩效性考核评价内容,提升县区支行履职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认可性。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考核办法。

第三,进一步推进绩效内审工作,将绩效内审意见、建议等审计成果,作为考核评价县区支行履职效率、评先评优、支行班子成员任职等参考依据。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5

根据中支内审工作部署,二oo九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对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的分析评价活动。依照内控评价方案,分“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审”五个方面内容对支行内控制度进行评审,将定期风险分析评价工作渗透到全行每一个职能股室、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岗位。我们将评价的监督对象确定为一线营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以重点股室、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的审计为主;有针对性地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建立的各项制度,注意内控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拓展了评价范围,提升了评价层次。通过审计评价,共发现重要岗位尚存在十多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一一列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并书面报告市中支和支行领导,督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全行得到严格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调查工作

我们根据本行的重点工作、簿弱环节及风险点确定审计调查项目二项。分别是《对瑞安支行集中采购管理情况的调查》、《对瑞安支行外汇法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调查》。

今年8月份对支行集中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些管理上的欠缺和不规范的操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今年11月份对支行外汇法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询问、调阅部分档案资料和观察临柜操作情况,基本了解和掌握了瑞安支局外汇管理工作情况;从调查情况来看,瑞安支局能够较好地执行外汇法规,及时贯彻落实外汇政策,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业务授权分责明确。并能根据上级局的内控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对各项内控制度予以细化补充,及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外汇业务操作流程、外管股各岗位工作职责、外管股人员考核办法,建立了《内控督导检查办法》。但也发现了不少一问题,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提出整改建议,基本得到整改落实。促进了外汇管理部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外汇法规政策,严格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

今年我们通过审计调查,共发现了违规现象20余项,提出整改建议20条,大部分已得到整改落实,分别撰写的调查报告已呈报给支行行长和中支内审科。

(三)积极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活动

在行长亲自督导下,我支行由内审牵头,认真组织开展了对20*年度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做足做细“亡羊补牢”工作,强化了整改落实,巩固了审计监督成效。

1、领导重视,强化整改意识。布置安排对20*年度以来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事宜。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整改意识,主动查找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精心组织,确保整改实效。安排专人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逐一梳理,认真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并要求各部门将自查情况、未整改原因及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报内审部门。内审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了再检查。

3、强化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了瑞安支行内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过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认定后,根据问题的原因、性质和情节等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并给予经济处罚。

4、严格督促,实现整改目标。针对个别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活动,真正实现了“整改促完善、整改促提高、整改促进步”的目标。

行长履职报告范文6

根据中支内审工作部署,20xx年6月份和12月份分别在全行范围内开展对内部控制管理风险的分析评价活动。依照内控评价方案,分“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交流与反馈”、“监督评审”五个方面内容对支行内控制度进行评审,将定期风险分析评价工作渗透到全行每一个职能股室、每一个工作环节和每一个岗位。我们将评价的监督对象确定为一线营业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以重点股室、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的审计为主;有针对性地检查监督各职能部门建立的各项制度,注意内控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拓展了评价范围,提升了评价层次。通过审计评价,共发现重要岗位尚存在十多项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一一列出,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的防范措施和建议,并书面报告市中支和支行领导,督促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全行得到严格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内部审计调查工作

我们根据本行的重点工作、簿弱环节及风险点确定审计调查项目二项。分别是《对瑞安支行集中采购管理情况的调查》、《对瑞安支行外汇法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调查》。

今年8月份对支行集中采购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一些管理上的欠缺和不规范的操作,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今年11月份对支行外汇法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现场询问、调阅部分档案资料和观察临柜操作情况,基本了解和掌握了瑞安支局外汇管理工作情况;从调查情况来看,瑞安支局能够较好地执行外汇法规,及时贯彻落实外汇政策,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控管理制度,业务授权分责明确。并能根据上级局的内控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对各项内控制度予以细化补充,及时修订完善了各项外汇业务操作流程、外管股各岗位工作职责、外管股人员考核办法,建立了《内控督导检查办法》。但也发现了不少一问题,根据问题的不同性质提出整改建议,基本得到整改落实。促进了外汇管理部门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外汇法规政策,严格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

今年我们通过审计调查,共发现了违规现象20余项,提出整改建议20条,大部分已得到整改落实,分别撰写的调查报告已呈报给支行行长和中支内审科。

(二)积极开展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活动

在行长亲自督导下,我支行由内审牵头,认真组织开展了对XX年度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做足做细“亡羊补牢”工作,强化了整改落实,巩固了审计监督成效。

1、领导重视,强化整改意识。布置安排对XX年度以来审计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事宜。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整改意识,主动查找风险隐患,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精心组织,确保整改实效。安排专人对所有审计项目进行逐一梳理,认真排查问题整改情况;并要求各部门将自查情况、未整改原因及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报内审部门。内审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了再检查。

3、强化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制定了瑞安支行内审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经过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认定后,根据问题的原因、性质和情节等采取相应的责任追究措施,并给予经济处罚。

4、严格督促,实现整改目标。针对个别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督促,制定下一步具体整改措施。通过开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活动,真正实现了“整改促完善、整改促提高、整改促进步”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