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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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申报材料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1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创城办的安排部署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为宗旨,以建设美丽幸福新为目标,以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主线,按照创城工作提速、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和“一年强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落实,采取动员学习、广泛宣传、环境整治、提升服务、开展志愿服务、加大资金投入等多项措施,扎实开展市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创建目标任务,使创城工作真正达到了“创城为民、创城靠民、创城惠民”的目的。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创建责任。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为确保创城工作有效开展,结合实际制定了《区财政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把创城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在全局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创城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全面动员,统一思想行动。通过局内QQ群、微群信、职工会等形式转发区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局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相关内容等,在全局上下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为每名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在全局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局机关院内悬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并在财政局围墙防护栏悬挂固定宣传展板,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普及创建知识,确保文明知识入户,文明意识入脑入心,让职工及社会公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提升素质。组织财税金融口各单位利用LED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相关内容、标语口号等,形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组织职工学习并积极实践《文明市民手册》活动,掀起了学习《文明市民手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争做文明市民新,促进职工文明习惯养成。

(四)整治环境,助推创建工作。坚持每周一大扫、每天一小扫,组织干部职工加强经常性的环境卫生整治,对各自责任区域的卫生进行经常性打扫。每季度对机关大院花草进行集中修剪,并在机关楼道、办公室添置摆放花草,美化环境。对机关院内停车位进行统一规范,严禁车辆乱停乱放。持续开展爱国卫生月、周末卫生大扫除活动,不定期对景乐广场至天合佳苑路段进行彻底清扫,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幸福新贡献力量。

(五)广泛动员,参与垃圾分类。一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讲义,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升垃圾分类意识。二是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在局机关通过QQ群、微信群、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组织财税金融口各银行、保险公司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加大垃圾分类经费投入。先后投入1万余元添置四分类垃圾桶、办公室两分类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从日常小事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处理。机关食堂餐厨垃圾由专门的餐厨垃圾收集处置企业进行收集和处理。四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督导。不定期组织财税金融口各银行、保险公司召开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不定期到各银行、保险公司进行督导,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反馈。

(六)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以创建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庸问责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效能。督促局各股室加强自身建设,以为预算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注重从服务语言、服务态度和服务环境等工作细节入手,于细微处体现财政形象,在服务语言上,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在服务态度上,热情周到,不拖拉推诿,做到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七)全员参与,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本单位、口内各单位志愿者走进社区、走上街头、走进贫困户家中,开展邻里关爱、文明劝导、交通秩序维护、环境卫生整治等志愿服务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积极行动起来,共创文明、卫生、美好家园。疫情期间,每天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党员志愿者分散在万安镇金雁、麓峰等多个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持续开展“爱我志愿”周末志愿服务活动、人居环境治理志愿服务活动。帮扶干部每周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开展政策宣讲、环境卫生整治及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八)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保障。结合财政职能,切实增加创建文明城市资金投入,全力支持创建工作正常开展。在年度预算资金安排上,尽可能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倾斜。2020-2020年,区财政共安排创城工作经费1210万元,助力全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时持续加大全区精神文明、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

(九)明确分工,报送测评资料。网上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是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质量直接影响我市文明城市测评成绩。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同志专门负责,集中人员、时间、精力,按照责任分工和指标要求,高质量地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帮扶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现就业再就业,努力实现全社会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目标,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进一步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为先导,以帮扶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提升村(社区)户籍劳动力就业质量为重点,以村(社区)为基本单位,积极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建立起劳动保障管理服务机构,提升村(社区)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实现我乡户籍劳动力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的目标,为和谐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到6月底之前搞好一个创建充分就业村的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开展我乡创建充分就业村,到年底创建完成率在70%以上。充分就业村的创建坚持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原则。

三、“充分就业村”创建标准

(一)充分整合村内各种就业资源,多渠道开发村就业岗位,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96%以上。

(二)就业困难人员得到有效援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实现就业。

(三)不断提高就业质量,积极提升村户籍劳动力素质和技能水平,到2010年底,村户籍劳动力中从事二、三产业人员具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比例达到10%以上,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达到20%,村户籍人员中现有不充分就业人数提升为充分就业人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失业人员均被组织在积极的就业准备中。

(四)各项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就业信息和援助渠道畅通,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环境优化,村内劳动力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五)村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室功能齐全,全面负责起本辖区内本地和外地劳动力就业、社会保险和劳动关系协调等劳动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四、创建内容和工作任务

(一)做好村失业人员摸底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全面掌握村就业状况,重点掌握户籍“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况。调查上门走访率应达到100%;调查要有记录、有台帐,做到“失业状况、技术特长、培训需求、择业意向、家庭收入、就业结果”底子清情况明;要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家庭,跟踪了解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情况,并对村内失业人员实现网上动态管理。

(二)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镇乡(街道)、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社区食堂、幼儿接送、残疾人托养、老人陪护、垃圾分类和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

(三)开展村就业服务工作。村就业服务工作要做到“服务进门、管理到人”;在工作中做到主动热情、细致耐心、业务熟悉、方式得当、程序规范;服务要有内容、有台帐、有实效。村就业服务工作主要包括:

1.对符合“零就业家庭”条件和农村低保家庭的失业人员,做好审查发证有关工作。积极推荐各类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再就业培训;发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建就业互助平台,广泛收集用工信息;配合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2.实施再就业援助。重点帮助村内“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和“4050”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对未就业人员要找原因、想对策,根据其基本情况和需求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等精细化、个性化服务方式,进行对口帮扶,努力实现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安置。

3.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使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对象和其他失业人员都能按规定享受到就业再就业政策的扶持。协助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初审和推荐工作,调查核实贷款人信用情况,配合参与欠款追索。

4.有效帮助村户籍劳动力参加劳动实用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做好培训的宣传、信息提供和报名等服务工作,

(四)行政村劳动保障服务室要结合各村特点,设室立牌,聘用劳动保障专兼职协理员1-2名-劳动保障服务室办公面积应达到20-30平方米,实现计算机信息联网,硬件设备由区统一配备,服务室须建立健全规范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五、创建验收办法

“充分就业村”的创建验收程序为:年初制订创建目标,年底自评申报,全年考核评分,年度认定授牌。具体为:

(一)每年初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创建“充分就业村”总体规划确定当年创建目标。每年11月初,村逐项对照《区创建“充分就业村”考核评估表》(另行制订)标准,对当年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向乡提出认定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3

一、全面分解落实“十二五”环保规划,大力推进我区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分解落实市政府确定给我区“十二五”减排目标,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注意数据的保存、资料的收集、档案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打牢污染物减排基础。

二是强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与管理减排,继续抓好落后产能的淘汰工作,完成落后产能、高耗能企业淘汰任务;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为下一步区域发展腾出指标空间。推动重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对已建成的门牙污水处理站、仲宫污水处理厂在严格监管稳定达标排放的同时,进行升级改造和管网配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效能,形成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能力。

三是拓展减排领域,加强农业减排,督促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试点项目,进一步推进南部山区小型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收集转运工程。(以上工作由总量办会同监察大队、监测站、项目监督科、管理科、生态科具体落实。)

二、强化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对施工工地、物料堆场等扬尘易发场所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该项工作由管理科会同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具体落实。)

二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重点推进机动车停放地抽检、行驶车辆冒黑烟查处、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该项工作由汽车尾气管理科具体落实。)

三是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源监控,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检修故障报告制度,加强对各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检查和监督性抽测,强化工业污染源烟粉尘排放企业监督管理力度,督促各类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四是加大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严格直排环境的企业排放标准,确保工业废水污染处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确保河段面水质稳定达标。(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五是在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方面,重点督促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力争协调解决好河及其支流河段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在河道截污整治方面,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重点河流截污整治任务,协调有关部门和街镇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完善和管理好辖区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由项目监督科具体落实;河水质达标治理工作由监察大队会同监测站具体落实。)

六是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严把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关。加强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环境监管,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和更换工作。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由管理科牵头,会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三、加强快速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全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一是在原有基础上完善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对全区重点风险源进行专项检查。完善环境应急体制机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监控有突出风险源单位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

二是定期进行不同科目的应急演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根据假设不同类型的污染事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起到锻炼执法队伍,提高人员素质的目的。(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牵头,110指挥中心、监测站会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四、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继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充分发挥建设项目审批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的调控、促进、优化作用。严格控制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新增审批量。对全区重点项目和高成长型高新技术产业继续做到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将管理植于服务之中。对国家鼓励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轻污染能耗低的项目优先审批。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和竣工环保验收,加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以上工作由项目监督科同监测站、监察大队具体落实。)

五、加强自然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有序推进生态市创建工作

围绕《市生态市创建目标责任书》中分解给我区的36项任务目标,强化对责任部门的定期调度考核工作,发现拖延和停滞情况立即予以督办整改,确保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指导申报各级生态乡镇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建设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迎接上级部门抽查。督促加强辖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继续有效组织,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对全区禁烧监察工作进行协调督导,确保实现全面禁烧目标。(以上工作由生态科牵头,会同相关责任科室具体落实。)

六、严格环境执法

一是做好环境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19城市公共服务热线环保联动服务,配合新闻媒体环保联动工作,处理好《书记信箱》、《区长信箱》的环境诉求案件,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该项工作由法规科会同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具体落实。)

二是严格执行“四个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污染源在线监控值班制度,确保实现国控、省控企业排污达标率达到98%。继续加大排污费征收稽查力度,依托排污申报电子平台,依法、全面、足额征缴排污费。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加大后督察力度,对环境违法案件跟踪督办,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问题。(该项工作由监察大队、110指挥中心会同法规科、财务科具体落实。)

七、加大培训力度与资金投入,强化人员业务学习,确保环境监测水平有较大提升

开展好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及环境应急监测工作,继续履行好常规环境监测任务,强化对重点流域、地下水涵养区的监督性监测。结合我区环境监测工作的整体需要,对目前监测工作的“短板”进行分析,科学合理的制定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计划,继续加大资金投入,从硬件购置、软件升级、办公条件、人员待遇、业务培训、定期考核等方面提升监测能力水平,扩充现有监测项目,确保我局监测工作在年实现新跨越。(该项工作由监测站具体落实。)

八、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影响力

一是配合我区环保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市局部署,进一步完善“绿色,绿色行动”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好环保移动宣传服务站“五进”活动。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继续强化和丰富中小学环保进课堂的教育内容,进一步发挥环保义务监督员、大学生环保志愿者作用。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各种环境文化宣传活动。(该项工作由宣教科具体落实。)

二是做好区环保局各项政务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将我局工作动态及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继续拓宽信息报送渠道,各个科室要将平日工作成绩进行提炼,形成高质量文字材料,增加上稿率,要让上级领导及时了解我区环保动态,密切关注、关心我们所开展的环保工作。(该项工作由局办公室、宣教科会同各相关科室具体落实。)

九、全力推进廉洁高效及学习型机关建设

一是巩固扩大“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集中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学先进、找差距、作表率、振奋精神谋发展的好风气。

二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完善以惩防体系为重点的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机制。巩固扩大“执政为民、廉洁高效”集中教育成果,悉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全方面提高服务效率与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整理相关申报材料,今年开始启动创建“省级文明机关”工作,努力促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是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和会务费用支出。(以上工作由环保局党支部会同局办公室、财务科具体落实。)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4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将市建成“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规划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环境、居住空间、基础设施的生态园林化建设,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和谐发展,彰显“山水城市、生态居”的城市特色,全面推动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建设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

总体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2012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载体,政府组织,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力争用三年时间,充分利用辖区山、水等自然环境,以增绿添彩为重点,扩展绿色空间,完善城市自然生态功能和基础设施,优化人居环境,到2015年,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节能减排、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各项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形成组织管理到位、规划建设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地系统完整、市政设施配套、人居环境优良的城市建设格局,力争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另文下发。

三、创建标准和主要任务

(一)创建标准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年8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建城〔〕125号),新办法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申报条件进行了明确:《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自检达到Ⅰ级标准,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不少于3年。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其他申报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3月31日。生态园林城市的评审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材料审查、问卷调查、实地考查和综合评审四个环节,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以《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Ⅰ级55项指标为主,增加了19项指标,共有74项指标。标准分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市政建设、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类。

(二)主要任务

1、以规划引领城市发展,修订完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各项规划

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基础,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要结合我市山体、水系等自然地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实际,高标准修订《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通过规划手段,指导辖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的合理布局,确保绿地系统总量适、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坚持绿地规划的刚性原则,落实各类建设用地的“绿线”,确保各类建设与绿地建设同步增长。同时,做好城市综合交通、水系、历史遗迹保护等规划,建立和完善城市“黄线”、“蓝线”、“紫线”管理制度,确保城市规划、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2、加强城乡基础绿化工作

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绿地系统。提升老城区园林绿化质量,重点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林荫路推广率等关键性指标,严格按照5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500米、1000平方米的公园服务半径300米的要求预留绿化空间,全面扩植行道树,改善行道树的树种结构,增加城区道路行道树绿量。加强新发展区域绿化,同步规划建设高质量生态园林景观,在城郊绿化与区间绿化中注重各类河道和库塘湿地、荒滩的生态修复,扩大新发展区域绿量规模。科学布局生态保护区域,严格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山体、风景名胜区、区域生态走廊等生态空间。提高城乡绿化建设水平,注重在新建项目中加大乔木应用,坚持园林文化与植物景观相结合,把城市森林、山水等绿色生态资源与人工园林景观融为一体,维护自然山水的整体布局,保护和利用自然林地、山坡、湿地、河湖等各种自然资源,建立多样化的乡土生态系统。

3、以项目带动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积极开展城市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分类收集及处理、供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确保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发生,城市基础设施系统完好率大于85%以上。

(2)提升完善老城区基础设施。做好道路、市场、停车场、园林绿地、环卫设施等各类城市公益性公共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乡路、城河大道、东正街、园林大道等老城区的基础设施改造工作。

(3)加大保障性住房等惠民工程建设。一是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施安居解困工程,每年按要求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彻底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环境条件。二是积极实施旧城改造工作,加快包括直管公房在内的非成套危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改造、停产半停产及整体搬迁企业的开发改造,全面改善旧城区人居环境条件。三是积极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为城市建设增加亮点。四是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小区”活动,建成一批环境一流、设施齐全的现代化小区。同时,要以人为本,在城市建设中同步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社会基金征缴率达到90%以上,不断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4)实施城市景观工程。继续开展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结合老城区城市街景改造,协助做好架空线路和户外广告、店面招牌、地名路牌、公交候车亭、路灯、环卫设施、园林小品等“城市家具”(户外环境设施)的规范管理,使之成为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功能性照明为基础,适当进行亮化美化工作,扮靓城市。

4、以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做好城市人居环境工作

建立职能明确、沟通快捷、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强化监督手段,完善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管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综合执法管理的覆盖面,围绕定职责、定标准、定考核、定奖惩等工作流程,达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的目标,实现城市管理从粗放到精细、事前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绿色交通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路网,合理规划和建设机动车道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加强交通管理,切实解决机动车大量占用慢车道、人行道停车问题,确保行人、自行车与机动车各行其道,有效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5、加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以改善城市水质、空气质量、降低噪音为重点,全面改善城市整体环境质量。一是做好长江、清江等饮用水源地的监管,确保饮水水源和水质安全。二是全面完成截污工程,禁止污水直排,尤其对工业污水全面实行处理,使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保持在100%,市区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以上标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与能源结构,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减少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降低空气污染。加强废水处理能力建设,严格废水处理企业运行管理,扩大再生水利用率,提高自然水体质量。加强对新建项目的建筑设计审核,深入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应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核指标多数依据的是各类国家标准,多数都有资料审查环节,要结合工作实际,规范设计、规范建设和规范管理,做好日常工作的数据、资料收集和归类,使城市管理逐步向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轨道发展。

除此之外,还要开展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的教育工程,对广大市民进行城市生态环境、人居环境、节约资源等教育活动。每年组织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宣传不少于4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设置创建公益宣传广告,形成全社会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

四、工作步骤

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部署,宣传发动(2012年2月)

抓好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平台,健全创建机制,全方位、高格调地抓好创建工作的铺开。

(二)自查自检,分项落实(2012年2-3月)

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建城[]125号<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分解和细化创建项目,明确任务分工,开展协调联动,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单位按责任分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总结分析工作,巩固和优化已达标项目成果,搞好经验总结,并按要求完善汇报材料,做好上报和迎检备查准备工作;对暂时未能达标的项目要积极寻找差距,查出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由,拟出整改方案。

(三)重点整治,全面推进(2012年3月—2014年12月)

在上一阶段创建工作基础上进行汇总和分析,针对尚未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项目,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充分研讨和论证,找出薄弱环节,研究整改对策,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和提高。对个别指标要求较高、整治规模较大、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考评项目,要拟出可行性改进方案和实施时间表报市有关部门立项,分步推进,分项落实,缩小差距,全面完善。

(四)检查完善,自评申报(2014年6-9月)

对整体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对照评估,确保全面达标。要进一步完善充实项目说明材料和指标来源依据,因地制,实事求是,科学规范,突出特色。整理成为系统、严谨、规范、高质量并富有说服力的申报材料,按照既定程序正式向省和建设部提出申报。

(五)做好准备,迎接评审(2015年)

根据省住建厅和住建部考核专家组的检查安排,认真抓好迎检筹备工作,周密布置检查线路和示范点,精心准备好迎接抽查的相关材料。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先进科技手段,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介绍我市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展示市在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突出特点。迎检期间全市要搞好宣传动员和协调联动,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确保以最佳的参评状态、最完善的组织布置和高质量的受检项目序列,迎接国家住建部和省建厅的评审。

五、主要措施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多专业、多学科的综合工程,重点要围绕标准,突出改善生态环境项目的实施,并取得显著效果。需要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做到认识统一、领导重视、工作务实、措施到位,使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成立以市委书记为顾问,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针对创建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普遍性的问题,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市内单位、居民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承担的创建任务;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单位职能,制定本部门创建实施方案,分解细化任务,组织实施,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单位、系统创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创建办公室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和人员要认真宣传动员、调查研究、学习培训、吃透标准,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整理等工作任务,使创建工作任务清楚、责任明确、实施有力、效果突出。

(二)建立监督机制,明确目标责任

创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市创建办下设督办组,会同市效能办、监察局制定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效能监察办法,对各部门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督办,市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监督机制,将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督促相关负责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圆满完成。

(三)加大投入力度,全面推动创建

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实施相结合、政府投资与社会筹资建设相结合、领导包抓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单位承包与个人参与相结合。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创建,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创建进度,创造居环境。市政府将集中资金,用于对创建影响大和与市民人居环境密切相关的重大项目建设,并对重点项目实行市级领导包抓。各级各部门要将投资集中倾斜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注重质量,讲求效果,建设一批精品工程;承担建设任务的各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建设项目早日建成见效,早日改善生态环境。对公众参与的创建项目,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激发市民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全面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动员,深化创建活动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以满足市民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一项社会活动,要宣传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生态、园林绿化、基础管理、节约资源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通过宣传动员,使人民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支持创建工作,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市创建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等单位,要组织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创建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在公共地段设置宣传广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扎实、持续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设立举报电话,开展明查暗访,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5

一、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20亿元市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财政贴息、风险投资、贷款担保、补助、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我市先进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

二、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支持优势重点企业兼并重组落后企业和困难企业,重组后的企业弥补被兼并重组企业以前年度亏损,视同当年实现利润,并按被兼并重组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10%给予补助。支持优势企业、关联企业联合重组。在企业重组过程中,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土地、房产权属变更中缴纳的契税给予适当补助。对并购拥有核心技术和重大发明专利的国外科技型企业,按并购实际发生额20%给予补助。支持国有骨干企业股份制改造和战略重组。

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重点扶持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项目,按投资额10%给予补助。对辅导期内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按相当于企业缴纳所得税10%的额度给予补助,用于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独资或合资创办研发机构给予500万元补助。对我市承担的IC装备、R0110合成气重型燃气轮机、高档数控机床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给予资金匹配支持。

四、加快企业技术改造。调整产品结构,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全面提高产业竞争力。对工业企业当年新增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按相当于新增地方税收留成部分20%的额度给予奖励,用于促进企业改造升级。对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重大项目按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5%给予补助。支持和鼓励企业争取国家重点项目。

五、加强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对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农网改造等重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按投资额20%给予补助。

六、鼓励生产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对使用我市自主研发的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按设备价格20%给予补助。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给予研发生产企业1000万元奖励。

七、推进节能减排。对工业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开展节能降耗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额2%-8%给予补助。支持生态市创建重点工程项目,对热电厂和工业供暖锅炉减排脱硫工程建设费用给予每吨位1.34万元补助;对13个区、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给予每万吨100万元补助;对72个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给予每百吨15万元补助;对区、县(市)新建12个垃圾处理厂和14个大型中转站给予每万吨100万元补助。

八、积极引进地区总部。对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在我市设立的地区总部,按实际开办费用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在我市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区总部,包括投资性公司、管理性公司,按相当于新增纳税额地方留成部分20%的额度给予奖励。对自建或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每平方米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租用办公用房,按租金40%给予补助。

九、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比照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政策给予补助;可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不超过每人4500元培训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培训,并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培训机构不超过每人500元补助。对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及运营费用和服务外包企业创建品牌、取得国际资质认证等给予补助。鼓励政府部门和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数据处理等不业务外包给专业企业。对年薪5万元以上服务外包人才,按相当于缴纳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额度给予奖励。

十、支持企业出口。对先进装备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农产品出口企业,以20**年出口额为基数,增量部分每出口1美元补助0.15元人民币。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按实际缴纳保费30%给予补助。对企业每取得一项国际认证或海外注册商标,按实际费用50%给予补助。帮助出口企业提高自身检测能力,免费为企业培训质量检测人员,为企业创造条件享受分类管理、直通放行等检验检疫优惠待遇,缩短检验检疫周期。

十一、扩大市场份额。鼓励金融机构放宽住房、汽车等大宗商品消费信贷条件,对金融机构按新增消费信贷额度1%。给予奖励。对在创建品牌、服务企业和扩大内需中有突出贡献的行业协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当年新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商品配送中心,按投资额30%给予奖励。

十二、搭建投融资平台。市财政注入资金40亿元,整合国有优良资产,组建注册资本120亿元的**基础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国有工业资产,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的工业发展投融资公司。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建立投融资规模8亿元、担保规模30亿元的农村投融资机构。市财政出资8000万元,支持“一市三县”搭建投融资平台,用于工业园区土地整理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十三、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市财政筹资10亿元,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各类投资主体组建信用担保机构,对信用担保机构按担保贷款总额比上年新增部分2%给予补助。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押物贷款试点。

十四、增加信贷投放。鼓励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注册资本金10亿元以上金融机构,奖励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5-10亿元,奖励800万元;注册资本金1-5亿元,奖励500万元。对在我市贷款投放余额高于上年的银行类金融机构,按新增贷款余额1%。给予奖励。

十五、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在境内外上市的融资企业,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分阶段补助,完成企业改制后与境外上市中介机构签约或通过省证监局备案登记的,给予50万元补助;上市申报材料被中国证监会、境外证券管理部门或证交所正式受理的,给予不超过150万元补助。对在科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六、发展新型金融机构。鼓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科技银行、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机构、金融租赁公司,年内设立20家以上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注册资金5亿元,逐步扩大规模。

十七、稳定就业岗位。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调整工时等办法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统筹部分社保补助,补助人数最多不超过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在岗职工总数的50%。鼓励企业开展待岗职工培训,参加失业保险企业在坚持不裁减人员、确保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组织待岗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或委托培训,按人均3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十八、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用负担。以20**年为基数,今年不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今年少征收城镇参保单位和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1个月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对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十九、实行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对招用农民工企业,按2%费率建立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和工伤待遇。

二十、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在国家、省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基础上,我市再取消、停止和减半7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

二十一、允许困难企业延缓缴税。对符合税法规定条件、按期缴纳税款确有困难的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十二、提高退税效率。对出口业务在一段时期内较为集中或单笔出口退税额2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可暂缓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机关实行即报、即审、即退。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力度,对软件、生产集成电路产品企业的增值税超税负退税办法,由原来半年退税改为按季度分期退税,全年汇算清缴;在20**年所得税汇算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证书的第一批企业,在汇算期内将20**年超缴的所得税额返还企业。

二十三、实施便捷通关措施。积极推广“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多点报关、口岸放行”,“快速转关”等区域通关模式;对辖区AA、A类企业经申请采取门到门服务、提前报关、加急通关、快速转关、适用较低查验率等便利通关措施。缩短减免税项目备案和审批时限,登记备案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用汇额度超过100万美元项目复核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

二十四、实行多元化海关税收担保制度。对AA类企业和进出口总值超过1000万美元的A类生产型企业,加速办理企业担保验放审批手续。在企业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担保的前提下,采取先放后税等快速通关措施。对辖区内提供银行担保确有困难的大型生产型企业,争取实施资产质押担保;对大型央企争取实行在银行总担保下,子、分公司先放后税措施。对资信度良好的大型企业内销,在有银行等第三方金融机构担保前提下,提供最高3个月缴税宽限期并可分批次缴纳。

二十五、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对改制国有企业、增资扩股公司、分立与合并存续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比例低于30%。允许改制国有企业、分立与合并存续公司以净资产出资。对筹建期较长大型企业,试行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分离,可先确认法人资格,核发筹建执照。机械装备、汽车、航空等优势产业企业首次出资额达到注册资本20%,即可办理工商登记,其余部分在规定期限内缴足。允许持外国护照或虽持中国护照但取得外国居留证明的留学人员创办外资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公司,可不核定具体经营范围,允许其分公司超出总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经营条件、经营资格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只由分公司办理。

二十六、鼓励组合出资。实行公司股权出资和出质登记,探索公司债权转股权模式,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农民可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出资,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股东设立涉农服务型公司。

二十七、下放行政审批权限。赋予“一市三县”、国家级开发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相应的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位。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各地区和市直部门不得自行设定和变相设定审批项目前置条件。

二十八、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启动市区联动工作机制,企业设立所涉及的前置审批部门一律实行联合办理制度。对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即到即审、即到即验、即到即办,对重大项目实行现场办公。对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环评、分期核准。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可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一次性完成各分支机构的所有审批手续。基本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1个月内。企业设立的总体审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50%的审批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免收企业年检费。

二十九、优化招投标流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重点基本建设项目,采取平行运作招投标方式。只要基本符合招标条件,先期进行招标,待手续完备后再予以备案。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不受节假日和作息时间限制,即时组织评标和开标。

垃圾分类申报材料范文6

 

发包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本工程的   外架工程     施工交由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 程 名 称  :祝塘水畔兰庭工程

2、建 设 地 点  :祝塘镇环东路西侧、青祝河南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1、工程楼号:

本工程施工范围为A9、A10、B1~B3、B7~B9、B13~B15、B19~B20、B25、B29、B30、地下车库1、地下车库3。根据乙方施工组织管理、人员组织、材料、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确定分配施工楼号(按别墅、多层、高层、车库配套平均分配原则分配)。

2、乙方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取包清工,包辅材、包费用,包甲供材料限额领料,包工完场清,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2)、所有工程甲方购供材料用材、施工用材由乙方限额包干领用,超耗部分乙方按市场价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必须确保钢管、扣件按甲方限额使用量标准退还甲方,超耗部分按市场价扣回。

3)、乙方提供的机械包括:电焊机、圆盘锯、扳手、移动电缆、扳手、电箱等外脚手架施工工具。

4)、辅材:铁钉、铁丝、绑扎丝、焊条、、各类锯片、锯弓、砂轮片、刀片、扳手、油漆刷等各类外脚手架施工器材。

5)、劳动防护:各类手套、安全带、电焊面罩、工作帽、工作服、安全帽、水鞋、绝缘鞋、耐油鞋、防护鞋、防护眼镜、电工包、雨衣、水壶等。

以上1-5项类别中未包括但劳务承包方完成其工作内容必须购置的其它辅材与低值易耗品、中小型机具乙方自行购置。

3、工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根据甲方外脚手架施工方案中规定和施工规范、标准规定外脚手架、临边防护架、卸料平台等架体搭设所涉及内容均在乙方施工范围之内。

1)、外墙施工脚手架、**棚、斜道、卸料平台,“四口、五临边”、塔吊附着周边防护栏杆的搭设及拆除等。

2)、土方开挖基坑防护栏杆的搭设和拆除等。

3)、外挑型钢和拉环的加工、预埋、安装、焊接等。

4)、外挑卸料平台预埋件和拉结绳的加工、预埋、卸料平台的安装、调试等。

5)、电梯、井架等运输卸料平台外脚手架的预留、开口、搭设、拆除等。

6)、外脚手架拉结点的加工、预埋等。

7)、外挑防护网的搭设和拆除等。

8)、安全网、安全水平防护密目网、竹芭片、防护挡板的制作、安装、绑扎、拆除等

9)、钢管、防护板按规定涂刷油漆等。

10)、外架搭设材料场内运输,使用剩余材料的及时回收,拆除时运到场内甲方指定地点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等。

第三条    工    期

1、乙方必须满足并达到甲方要求的工期及其各控制点和交完工时间,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承担业主罚款和甲方由此而发生的其他各项损失。

2、乙方每月 25 日前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安排,向甲方提供合理的工程进度和施工计划报告,并按计划施工,甲方据此对乙方按月考核。

3、乙方因劳动力、机械设备不足影响工程进度,甲方可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3   日内调整劳动力、机械设备,保证生产需要。若在规定时间内乙方劳动力仍不能满足生产,甲方有权从乙方承建**范围内切除工作内容交付第三方施工,直至责令乙方退场更换分承包商,乙方已完成工作内容按双方**单价60%折算后予以结算,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安全目标:  **市文明工地 ,乙方必须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及质量评定标准:合格率100%,质量等级优良;检验批不合格点率:不合格点率<1%。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并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检查验收。对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无正当理由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采取整改措施从乙方承包**范围内切除工作内容交付第三方施工直至责令乙方退场更换承包商,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实际施工与图纸设计不符合时,由此造成的返工及维修由乙方全部承担,如乙方不按甲方书面指令在3日内及时维修,甲方将自行安排第三方施工单位维修,由此造成的维修费用和工期损失全部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并且乙方剩余工程量甲方有权切除给第三方施工单位施工。

4、甲方有权对现场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按**约定扣除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甲方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经甲方、监理以及地方有关部门检查,对于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标准,并承担全部的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对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未经监理验收签证不得施工下道工序。

7、乙方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满工要求,否则,甲方可加倍在乙方结算中扣除甲方为此而发生的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对已完工程应采取必要的成品保护措施,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该费用已含在**单价中,乙方不得另外计取。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条款

1、单价表

1)、单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面积

备注

1

地下室外墙施工脚手架

M2

6元/M2

包干价

2

落地外墙施工脚手架

M2

8元/M2

包干价

3

挑架层以上外墙施工脚手架

M2

20元/M2

包干价

4

基础基坑边防护架

M2

6元/M

含施工走道

外架施工单价表(包干价)定义:1)、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参见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中第3、工程内容所含外脚手架工程施工人工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夜间施工增加费、甲供材料卸车及保管、现场二次转运、成品保护、乙方自购材料及提供机械费、返工维修、创优达标配合用工、施工管理费等所有工程直接费、措施费、利润、个调税和其他有关联的全部费用

2)、单价表中费用分为(搭设验收合格费用为单价的60%,拆除清理完成费用为单价的40%)

2、乙方生活及办公临建由甲方提供(免费提供1间小单间作为办公用房,另需小单间作夫妻房每月缴纳200元,大房间每间居住6人多用的房间每月缴纳1000元)。

3、乙方月度结算工程量必须是经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会签后的“工程任务书及结算书,最终结算书需由甲方项目部相关人员及甲方公司各部门及主管领导会签,否则乙方结算无效。

4、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1000元/人 ,按计划需用人员签订本**时缴纳,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生活费予以返还

5、工程款支付及竣工结算(必须满足甲方对业主的承诺):

(1)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工程开工后,前2个月不支付工程款,第三个月月底支付前三个月已完成工程量的40%工程进度款,之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40%支付工程进度款,年终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造价的80%,外架拆除清理完付至已完工程量总造价的95%,结算办理完一月内付清余款。

6、工程结算方式:实行月度结算,甲方根据乙方当月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乘以**中单价作为暂定金额,经甲方有关人员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协调配合等方面综合考评,按考评情况根据**予以奖罚后进行月结。

7、材料超耗的赔偿:甲方按以下标准与乙方办理结算:

材料超耗(实际材料消耗量大于甲方给予乙方的限额使用量),乙方按结算当月的采购价乘以材料超耗量退赔甲方或冲减工程款;

第六条  材料供应

1、供应: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钢管、扣件、竹芭、φ16型钢、钢筋、安全网、挑网、密目网、模板、油漆由甲方供应,乙方应根据进度计划现场施工情况提前3天向甲方申报书面材料使用计划并由乙方材料负责人签字,计划应确保准确合理。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申报材料使用计划,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窝工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材料验收:甲方提供的材料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数量并验收签字。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材料员,且具备签字认可权。

4、 材料的保管:乙方应对其验收后的材料负责保管,保管费由乙方承担,保管期间材料丢失、被盗或变质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5、 材料的装卸、运输:施工现场内工程施工用材的卸、场内二次倒运的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不再另计取费用。如乙方拒绝装、卸,甲方另安排队伍,其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6、 材料费的结算: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中相关材料损耗如下:

按乙方领料单控制损耗:钢管1%;扣件1%

第七条    安全文明施工

1、本**必须遵守《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否则本**无效

2、乙方应在开工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报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安全投入等工作,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确保施工安全无人身伤亡事故,如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并做好具体善后工作,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乙方应按甲方的管理要求贯彻甲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现场的整洁。乙方不能达到甲方的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甲方有权令其整改,经甲方复查,现场每出现脏乱差一次,甲方将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乙方1000元的作为违约金处理。

4、甲方认为乙方安全工作措施不力或安全设施不足,可限期要求乙方整改,若仍不能满足要求,甲有权自行安排,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作安全防护措施或防护不力或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承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不应涉及甲方。

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若因乙方作业不当造成扰民或环境污染,而导致赔偿、诉讼费及其它一切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代表: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3、甲方其它人员配置详见本**第十一条有关条款。

二、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总平面规划布置,接受业主、监理、设计院、质检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下达现场甲方管理指令。

2、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负责指定乙方建筑垃圾在本施工区域内的堆放地点,乙方必须定期将建筑垃圾清运至堆放点,费用自理。

3、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做好会审纪要。

4、根据**竣工工期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并提供给乙方。

5、负责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每月、周、天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下达工期控制点、年、季度、月计划。

6、负责对该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治安卫生进行总包管理,协调工程的顺利进行。

7、按**约定,甲方应扣除乙方的各种违约金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原则上由乙方的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认可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但是,若乙方拒签,则以甲方项目部发放的书面通知为准扣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8、负责按**约定向乙方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姓名: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15天书面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责的责任和承诺。

3、若甲方不同意乙方现场代表易人,乙方坚持易人,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期内,乙方驻现场代表不得有少于95%的工作日在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乙方的施工人员。乙方代表          保证本**工作内容履行完毕之前不离开工地施工现场,若未经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同意,离开项目施工现场1天赔偿甲方违约金1000元/天。

5、乙方驻现场其它人员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书有关约定,且乙方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更换现场其它施工人员,特别是带班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完成与乙方有关的各种证件的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存放于甲方经营部门备案。

2、认真履行本**,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及保修服务的连带责任

3、负责**范围内的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配合甲方防火防盗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4、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接受或未达到甲方监督管理指示和要求,视为乙方违约,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5、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拆除临建设施。

6、乙方应对其所属的工人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最小不低于18周岁,最大不超过60周岁,并负责为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自身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不得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合格人员上岗,所有外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按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应保证并负责与其雇拥的工人签订劳务**结算足额支付工资,乙方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同意并接受在本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乙方表示在此条件下有能力足额支付民工工资,为证明未拖欠民工工资,每次甲方对乙方付款时,乙方同意先向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部提供分包方上月已按乙方与民工所签订劳务**足额支付的证明材料。同时,乙方应将乙方与民工所签订的劳务**报甲方财务部门及项目部备案,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后方予以付款,否则,乙方责任自负。乙方每发生一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乙方的分包结算及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资金暂时不到位、短期内未能准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项,乙方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稳定、施工进度正常,若乙方施工人员以此为由发生停工、围攻、投诉甲方或总包/业主等上级单位的事件,双方约定若发生一起该类事件,影响到甲方或总包/业主等上级单位,甲方可一次性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一切责任和事务处理概由乙方负责。

8、乙方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础文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不听指挥或不执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乙方同意无需经过乙方对违约通知单签认,甲方可按甲方的通知直接在乙方的月度工程款或工程结算中扣除。

9、乙方进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帽由甲方要求统一配备,费用自理。

10、甲方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未按时拨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同意顺延付款,并确保连续两个月不影响施工,乙方不得由此起诉甲方,双方应互让互谅,协商解决。

11、乙方应保证自带工具和小型机具的日常维修及保养,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同时,乙方同意对使用的甲方机械设备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因乙方使用、维护保养不当而造成的机械设备损坏、配件丢失等所需发生的修补费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必须无偿配合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保证工程同步、顺利进行。

13、主要材料管理办法:采取“节奖超罚、利益分成”的模式,超出本**要求降低率的节余部分由甲乙双方5:5分成,超耗部分(即未达到**要求降低率)由乙方自负,并按实际购买价乘以差量或节余(超耗)量在付款及结算时体现。

14、乙方在现场应配备安全员,测量放线员、质检员等必要的技术人员,

第九条   管理人员及劳动力配置

1、根据工程需要,乙方必须按**要求保证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不少于甲方现场规定人数,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乙方未按要求进场,每少一人,乙方向甲方支付200元/人•天的违约金。

2、双方**签订后十日内或中间任何阶段因工程需要,要求乙方施工人员及时、足量进驻现场的情况,甲方书面或电话告知乙方后十日内,乙方不能满足现场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或切除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并办理“**终止分包工程结算书”,且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及损失。

3、一线班组:由乙方负责组织具有较高技术素质的工人,以确保工程质量。一线班组的管理调度,由乙方负责,但要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或工期延误,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争议及违约

1、双方就**条款的解释或就工程相关事宜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争议由**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一方违约造成**无法正常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则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业主方损失。

 3、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质量、工期目标未达到,导致甲包方受到业主罚款或被处违约金时,由乙方承担此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其它

1、乙方进场后要贯彻劳务人员实名制原则,十天内应将人员花名册二份、每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报甲方项目部,并承担办理必需证件(包括人员户口暂住证、银行卡)所发生的费用及当地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款。

2、本**工程乙方不允许再行分包或转包,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结算总价2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书面来往函件是依据双方**进行(如通知、报告、工作联系单、工序交接单等)是共同为工程建设、为达到同一目标而服务的,双方在现场应明确或指派专人办理文件的送达和签收,乙方不得拒签,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在乙方工程分包结算及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反之,由甲方承担同样的违约处罚。

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另行安排其它劳务分承包方进场施工,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且乙方履约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账户后本**生效;工程完工,结算完毕,双方款项付清本**自动失效。

7、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甲方: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                         

      

现场代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1

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方:**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为**补充条款,在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的同时签订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

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组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并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

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判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承包方应履行如下职责:

对本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对电、气焊、高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施工人员进场前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

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禁止吸烟。

施工现场生活区与施工区应分离,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和防火有关规定。

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派出专人负责。

承包方应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如出现意外伤亡事故,由承包方负责。

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出席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按照甲方要求制定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规章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10、指**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应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报告甲方,并进行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

13、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同时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4、向甲方申报劳动防护用品和机器设备的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15、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符合卫生要求。

16、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储存使用易燃爆器具时,应采用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开出罚款通知单,责令其限期整改。因乙方原因引发的伤亡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8、为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计人民币             / 元整。到工程完工交验日无安全事故发生,即予以全额退还。

19、此协议作为**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                         

      

现场代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2

文  明  施  工  协  议  书

 

立协单位:**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甲方)

 

签协单位:                                              (乙方)

 

为加强我总承包部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树立我总承包部的文明施工形象,维护市容整洁,保护附近居民的合法权益,按照“企业负责、企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要求项目依照“全过程、全覆盖”贯彻执行文明施工责任体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文明施工责任,确保文明施工,双方在签定劳务**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文明施工的核心是安全生产。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文明施工制度及文明施工责任制教育,建立与落实文明施工的巡查机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文明职工的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确保施工过程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和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进场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有专人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和文明施工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施工中严格执行JGJ59-99标准,检查中按照3.0.3表格打分,若此表格不满60分,按照各自责任进行处罚;若发现施工现场有扰民、影响公共安全、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而被投诉的将根据各自责任负责各自后果。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文明施工、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文明施工、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文明施工、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文明施工、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若限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则处以200—1000元不等的罚款;对甲方违反文明施工的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甲乙双方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各自责任范围内要编制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努力把对居民、交通和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确保设备的完好,保证文明施工。

甲乙双方的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如确定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保证现场的道路交通通畅,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做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生活区管理制度,维持生活区卫生。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本协议同工程**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                         

      

现场代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3

保证按月发放工人工资承诺书

 

**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祝塘水畔兰庭项目部:

 

为了认真贯彻江苏省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的精神,保证按照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切实维护好工人的合法权益,我            郑重承诺在祝塘水畔兰庭工程施工中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自愿接受你单位的处理:

1、没有按月支付工人工资的。

2、拒付工人工资的。

3、虚报瞒报支付工人工资情况的。

4、发生一起因延期、拖欠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而引发投诉、集体上访、堵塞交通、妨碍公共交通秩序或造成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

5、对讨薪工人采取暴力手段的。

6、没有向工程项目经理部报送“工人工资发放明细表”的。

7、造成其他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的。

如有违背上述承诺,我单位自愿无条件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直至终止**,清退出场,并按违约处理。

特此承诺!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