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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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扶贫

生态扶贫范文1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精神,深刻领会和认真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理念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采取超常规举措,立足我镇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生态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创新生态扶贫方式,切实加大对贫困乡村、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推动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实现脱贫攻坚与生态文明建设“双赢”。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主体多元。创新体制机制,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生态扶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扶贫渠道,形成社会合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保护修复家乡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精神,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协调好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融入生态扶贫工作全过程。结合贫困地区实际,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地方特色、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生态扶贫工作思路,统筹推进脱贫攻圣与绿色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重点突破。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坚持市县抓落实、镇村抓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生态扶贫政策措施,精确瞄准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我镇1个贫困村重点扶持,确保生态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二、生态扶贫工作目标

到2020年,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产业,收入水平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有效改善,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增强,生态保护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探索组建生态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劳动贫困人口增收。

三、通过多种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

(一)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推广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村民自建等模式,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政府投资实施的重大生态工程,吸纳一定比例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二程建设,支付贫困人口合理的劳务报酬,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二)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得到稳定的工资性收入。文持设立护林员等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实现家门口脱贫,在贫困区域万的自然保护区等,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与服务和管理。在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的同时,精准带动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

(三)通过生态产业发展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利月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结合现有工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林产业、特色种养业等生态产业,通过二地流转、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劳动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资产收益,招宽贫困人口

增收渠道,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

(四)通过生态保护补偿等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等补助资金,优先支持有需求、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使贫困人口获得补助收入。

四、各项任务措施

(一)加强重大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在各类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因地区倾斜。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提高贫困人口受益程度。

1.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调整本镇25度以上陡坡耕地基本农田保有指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支持,优先扶持有需求的村,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贫团人口。在树种、草种选择上,指导贫困户发展具有较好经济效益且适应当地种植条件的经济林种、草种,促使贫困户得到长期稳定收益,巩固脱贫成果。确保2020年底前,贫困村符合现行退耕政策且有退耕意愿的耕地全部完成退耕还林还草。(镇林业站、镇国土所)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大黑土区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水土流失严重的贫因村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侵蚀沟综合治理,通过修筑谷坊、沟头防护、载排水沟及营造水土保持防护林等水土保持措施,初步遏制侵蚀沟道下切扩张,防治水土流失,逐步减少入河泥沙,保护现有土地资源,使农业生产条件和区域生态环境趋向改善。(镇水利所)

(二)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

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生态补偿收益程度。

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机制。建立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调动森林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国家、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攻策,推动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镇林业站、镇财政所)

(三)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依托和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票成优势,在相关规划的引领下,选择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市场相对稳定的特色产业,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支持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在争项国家级特优区评定时,对脱贫攻坚任务重、带动农民增收效吴突出的村适当倾斜。拓宽我镇投融资渠道,落实资金整合政策,强化金融保险服务,着力提高特色产业抗风险能力。培育壮大生态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入股分红、订单帮扶、合作经营、劳动就业等多种形式,建立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三体与贫困人口的紧密利益联结机制,拓宽贫困人口增收渠道。

1.发展生态旅游业。健全生态旅游开发与生态资源保护衔接机制,加大生态旅游扶贫的指导和扶持力度,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公园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旅游行业标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规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

下,积极开发多元化的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产业,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和发展生态观光园、生态公园、休闲度假村、健康养生、居家养老、文化创意、农耕体验、采摘园等,扩大与生态旅游相关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镇林业站、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镇扶贫办)

2.发展特色林产业、林下养殖业。立足资源环境承载力,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作物、林下养殖等林下经济,积极培育草食养殖业和特色水户养殖业,推进种养结合、农林复合经营,促进生态循环发展。全县林业生态产业重点推进优质水果、林下资源与山珍食品三大产业标准化基地创建。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与特色种养业、特色林业的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实现脱贫。(镇林业站、镇畜牧站、镇扶贫办)

(四)创新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方式

1.创新资源利用方式。推进森林资源有序流转,推广经济林太所有权、林地经管权等新型权权抵甲贷款改革,拓宽贫因人口增收渠道。推进贫困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土地资源、集体所有森林资源,通过多种方式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推动贫因村资户股份化、土地使用权反双化,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金。(镇林业站、镇扶贫办、镇农经站)

2.推广生态脱贫成功样板。积吸探索通过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产业发展、生态乡村建设带动贫因人口精准脱贫增收的模式,研究生态脱贫组织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多业增收等措施和政策,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模式,打造生态脱贫样板,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在脱贫攻坚中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帮助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镇扶贫办、镇林业站、镇农科站)

3.规范管理生态管护岗位。研究制定生态管护员制度,规范生态管护员的选聘程序、管护范围、工作职责、权利义务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生态资源管护能力。加强生态管护员选聘工作落实,扎实开展生态管护员申报材料、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审核评定,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生态管护员管护能力和专业水平。优先招聘贫困人员为生态资源管护员,使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回报,激发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镇林业局、镇农经站)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

(一)层层落实责任

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各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各村、各站办所)

(二)加大投入力度

各站办所要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县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资金向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统筹整合各渠道资金,切实把生态扶贫作为优先保障的重点,资金投向贫困衬倾斜。加强扶贫项目组织申报实施的指导和服务,严格选,及时报送或审批。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谟划项目,做好前期工作,规范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撬动更多资源投向生态扶贫。要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的生态扶贫任务,在新增资金、新增项目、新增举措、惠民项目、涉农资金整合、财政转移支付、金融投入、资本市场、保险机构、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镇财政所、镇国土所、镇林业站、镇水利所、镇扶贫办)

(三)加强技术培训

积极组织技术专家深入贫困地区开展精准帮扶活动,加大对生态产业经营大户、合作社和企业的技术指导,培养一批活跃在贫困人口身边的“看得见、问得着、留得住”的乡土专家和技术能手。加大对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和贫困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生态扶贫工作人员的能耐,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市场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镇扶贫办、镇林业局)

生态扶贫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扶贫生态移民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规划(2012-2020年)》、《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省的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结合我市整合各级资金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是指各级财政及部门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资金。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的范围主要包括下列资金:

(一)中央财政安排的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发展资金);

(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

(三)省级整合其他中央资金用于扶贫生态移民的资金(包括易地扶贫搬迁、廉租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

(四)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

(五)市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

(六)整合本级其他用于扶贫生态移民的资金;

(七)国家开发银行专项发展基金及PPP引导基金;

(八)金融信贷资金;

(九)群众自筹资金;

(十)其他资金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辖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及融资管理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

第四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由市政府统一授权的单位(或平台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采取自行组织实施或委托实施的方式建设。

第五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六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专项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年度实施确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包括移民住房、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技术技能培训、土地整治、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管理等与扶贫生态移民有关的建设。

第七条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参照省发改委1.5%的比例标准提取项目管理费,报市财政局审批。已获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支持的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再从财政专项扶贫生态移民资金中提取任何管理费用。

项目管理费实行专账管理,专项用于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政策起草、调研、检查验收、成果宣传、项目公告公示、档案管理、项目和绩效评估等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相关方面的经费开支。

第二章项目预算管理

第八条市移民局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项目实施主管单位,在每年10月底前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年度实施任务提出下年度资金需求和筹措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第九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应严格按照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严格控制项目超规模、超概算、超工期。实施方案应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设计的规模、标准、工期、概算要求编制。

第三章融资管理

第十条市移民局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配合负责做好项目融资工作,应根据经市政府审定后的年度资金需求和筹措方案,制定年度具体融资计划,落实融资方式、期限、成本和还款来源,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单位作为筹措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融资主体,积极争取开发性金融贷款支持。

第四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扶贫生态移民资金必须实行专户管理。项目实施单位需在银行开设一个扶贫生态移民资金专用帐户(以下简称生态移民专户),专项用于归集各级财政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国开发展基金、PPP引导基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等;开设一个贷款资金专用帐户,专项用于核算融资资金;开设一个偿债资金专用帐户,专门用于存放偿付贷款本息,其他资金不得转入该帐户核算,严禁将其他资金存入偿债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负责生态移民专户资金及贷款资金的监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需向市财政局提供合作合同,市财政局根据合同约定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财政补贴支出逐年列入财政预算。市财政局要及时按照财政支付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十四条项目投资产生的收益,由项目实施单位在收益实现后3个工作日内上交市财政局,原则上市财政安排用于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财政补贴支出。

第十五条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中央、省、市级、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程序报账。

第十六条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投入渠道。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扶贫生态移民专项资金及整合资金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局拨到相应的资金主管单位,资金主管单位将资金归集到生态移民专户(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开发展基金、PPP引导基金由收到划入基金的单位直接转入生态移民专户;群众自筹资金、其他资金由各乡镇存入市政府重点项目办专户,市政府重点项目办将资金汇集后统一转入生态移民专户。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单位开设的生态移民专户和贷款资金专户中所有资金的使用,应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制《投融资管理资金支付用款申请单》(详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资料,经市移民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根据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范围、内容及有关政策要求进行审核,市投融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经签章后,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签批,再向资金监管银行申请支付项目资金。

第十八条监管银行根据审核同意《投融资管理资金支付用款申请单》的额度从监管账户中支付相应资金,否则不得予以支付。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财政财务制度规定,设置独立机构或指定专人做好财务会计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报告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每月末应向市财政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年终报送全年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同时抄送市移民局。

第二十一条扶贫生态移民有关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及物资的采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五章项目决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行预决算评审制度。工程预算由项目实施单位委托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经评审的工程预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的计算依据,以项目工程结算审计结果作为扣减或增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等的结算依据。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在项目完工后及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经审核签署意见后,向市财政局报送规范、完整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及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对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单项工程竣工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可编制单项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市财政局依据有关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进行批复;项目业主依据批复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反映项目建设成果。

第二十四条市移民局应建立贫困户及资金使用台账,将年度扶贫资金规模、来源、项目安排去向、项目实施单位、受益群体以及实施效益等情况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本年度扶贫生态移民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及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公示公告,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市移民局应当加强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档案管理,与项目相关的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应当及时归档,按安置点独立建档。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市移民局要加强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市审计局、监察局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互通情况,避免重复检查。

第二十八条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报账和验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移民局会同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情况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应当进行重点监督,对重点扶贫生态移民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并配合市监察局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所需资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由市审计局、财政局、监察局追还被挪用、截留资金,停止拨付后续资金。

生态扶贫范文3

2019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六个扶贫日,也是第二十七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按照宁南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我局以本单位帮扶责任人为主体,以杉树乡漆树村为基地,在认真总结帮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扶贫日”帮扶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确保目标明确

我局历来把贫困村帮扶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在接到“开展2019年‘扶贫日’帮扶活动的文件”后,局领导积极召开了全体参与帮扶工作的干部会议,结合当前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地点、人员、资金的落实,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强化宣传,确保活动开展

一是组织帮扶责任人到定点帮扶村杉树乡漆树村进行入户走访工作,对帮扶的建档立卡户现行生活状况和生产需求做了了解。二是集中为29户贫困户每户发放了二桶油、一袋米。三是以面对面的形式向贫困户积极宣传了扶贫惠民政策,尤其是贫困户能享受的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理清脱贫思路,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四是慰问了驻村帮扶干部,并送上慰问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组织力量薄弱,目前漆树村党员大多在外地务工,使得村支部班子力量弱化,村级组织功能弱化,帮扶工作开展困难。

(二)漆树村产业基础薄弱,村庄的劳动力大量流失,造成漆树村集体经济发展难以形成规模化,无法建立起厚实的产业基础。

(三)贫困户发展动力不强,虽掌握一定的扶贫惠民政策,但部分群众思想认识有偏差,主体意识不够强,安于现状,有的贫困户家庭生活没有目标,致富没有规划,小钱不愿赚,大钱赚不来,积极性和主动性极低。

三、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配套建设,提升村民党员党性意识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领导作用,为走好扶贫致富道路,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夯实阵地。

生态扶贫范文4

探索无止境。县委书记陈继勇介绍,都安按照生态移民与开发扶贫、工业化、城镇化“四位一体”的思路,继续深化“无土安置”扶贫生态移民模式,创新成立了河池・都安临港扶贫产业园,同时又创办都安扶贫生态移民园区。2020年项目建成可安置2.6万户10万贫困人口,城区人口将达30万,城市框架将扩至30平方公里。

扶贫生态移民―走大石山区脱贫致富的必由之路

都安是国定贫困县,辖19个乡镇248个村(社区)委会,总人口70.2万,其中农业人口60.8万。石山面积约占9成,人均耕地不足0.7亩。“十二五”列入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有65个,全县尚有贫困人口20.2万。

面对“九分石头一分土”的恶劣自然环境,如何脱贫致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实证明,传统扶贫搬迁模式存在投入成本高、社会效益低、效果不明显等局限性。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自治区和河池市正确领导下,在区、市发改、扶贫等有关部门指导帮扶下,都安深入调查需要搬迁的对象、迁出地和迁入地、安置模式等,积极探索适合本县的扶贫生态移民安置新路子。

抓组织领导。都安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发改、扶贫、财政、交通、建设、国土、农业等单位和相关乡镇的领导组成的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扶贫和生态移民安置工程规划、综合协调和重大问题的决策等。县政府与有关乡镇、部门签订责任状,把项目建设纳入年度管理目标进行考核。

抓对象确定。通过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依照国家政策严格掌握搬迁条件,科学确定扶贫生态移民的搬迁对象。主要对象为居住在石山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差,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有创业能力,自愿要求易地搬迁的贫困农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一技之长的农村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因生态和地质灾害影响需要搬迁的农户。搬迁对象自愿搬迁、自主选择、自保稳定,确保扶贫生态移民试点成功。

抓项目谋划。科学推进扶贫生态移民项目选址工作,均以城区周围、工业园区、等级公路主干道、乡镇集镇接合点作为选址条件,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使项目建设“吹糠见米”,发挥最大效益。

抓资源整合。通盘考虑,有效整合发改、住建、水利等部门资金,以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实施推动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目前,农民进城创业园已初具城镇化雏形。

多种安置模式―走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并举的深化拓展之路

都安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推广八仙扶贫开发区成功经验,扶贫生态移民从“有土安置”模式向“无土安置”模式转变。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两手抓”,充分利用城郊荒暗刈魑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用地,采用依托城镇和工业园区“无土安置”等模式进行安置,创建农民进城创业园和扶贫生态移民园区。

“无土安置”,指通过调整土地来落实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用地,但不安排生产用地的安置新模式。安置群众的经济来源,主要通过政府投入配套产业开发,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同时通过技能培训,有组织地引导农户外出劳务或就近进城务工、经商、创业。

无土安置,圆安居梦。安置农户搬迁前,居住在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的深山弄场里,主要以种养为主,致富门路少,生活较困难;搬迁后,住进了钢混结构楼房,基础设施和思想观念发生喜人变化,就医就学方便,利用靠近县城优势从事经商、服务、加工、运输及劳务输出等行业提高收入。安置户由农民身份向城镇居民转变,基本达到了“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目标。

同时,搬迁户迁出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扶贫生态移民的生态效益进一步凸显。“无土安置”模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自治区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依托城镇“无土安置”的搬迁模式

采用依托县城以二、三产业为主、劳务输出和种养业为辅的“无土安置”模式。2005年启动建设都安农民进城创业园,利用县城东郊8000亩闲置荒八泡地为安置地,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工业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园区。规划投资12.68亿元,安置7000户3.5万人。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安置2191户1.0915万人。

―依托乡镇集镇建设的搬迁模式

都安利用乡镇集镇这个农村区域中心的叠加优势,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根据菁盛、永安、地苏、百旺、龙湾、九渡等乡镇的特点,采用依托乡镇集镇建设的搬迁模式,计划安置1041户5217人。2010年开始实施菁盛乡扶贫生态移民项目,已成功安置了50户250人。率先在地苏、永安、百旺等3个乡镇实施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市场化扩大城镇规模。2012年乡镇集镇扶贫生态移民项目拓展至永安、地苏等乡镇,2013年增加百旺、龙湾、九渡等乡镇,2014年拓展到拉烈、三只羊等乡镇。共新增城镇户口1324户5890人,加快城镇化进程。

―“山上搬山下”的搬迁模式

大兴乡九香瑶族新村依托二级公路干线,采用“山上搬山下”模式,安置附近不通路的大石山区弄模村弄九、加香、弄限等屯瑶族同胞60户305人。2010年5月以来整合了1100多万元建设安置点。安置点每户建有1幢住宅楼,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无土安置”模式从依托县城建设的八仙和六柱农民进城创业园,到依托水任至都安二级公路采用“山上搬山下”模式建设的大兴九香新村,到依托集镇建设的地苏、菁盛、永安、百旺等扶贫生态移民安置点,再到依托河池・都安临港工业园区建设的扶贫产业园,每一次深化拓展都为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注入新内涵,极大促进了全县扶贫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就业扶持―走扶贫生态移民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都安抓住解决问题的“金钥匙”,通过产业扶持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稳得住、富得起”的目标。

筑“金巢”引“金凤”,打造“金饭碗”。坚持把招商引资与产业结构调整、培植主导产品、优势企业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劳力富足的优势,优化政策环境,大量引进低噪音、零污染、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企业。都安农民进城创业园已引进都安凯莱编织工艺品厂等5家密集型企业,并为安置群众提供就业岗位5500余个。2013年创业园安置户人均纯收入达5138元,比全县人均纯收入高出535元,比进城前人均纯收入提高3000元以上。

拓宽增收渠道,鼓励安置户“八仙过海”。通过政府引导或组织劳务输出技能培训,鼓励移民群众从事二、三产业或利用自家住房自主经营,同时到城区、工业园区就业。八仙农民城黄莹睿组织社区妇女学习编织技术,主动承接都安地苏编织外贸公司订单,带动50多户农民从事编织加工,户年均收入达6000元。唐浩从事长寿黑粽生产,年纯收入10万元左右。八仙农民城1136户安置群众从事加工、竹藤编织、运输、商贸服务等行业,2013年人均纯收入达7229元。

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安置户“家门口致富”。根据“山上搬山下”模式的特点,按照“人下山,树上山,羊入圈,草进地,药盖石,水蓄柜,土保住,民致富”的思路,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比如,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九香瑶族新村,该县科学安排种植瑶药和种草养羊为后续产业项目。

生态扶贫范文5

【关键词】 生态文明建设 旅游扶贫 联动开发 对策

云南省127个县(区)、市中,有51个少数民族贫困县,占全国贫困县总数的8%,云南少数民族有600多万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0%,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直接关系到各民族的团结和睦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如何对云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开发扶贫,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而将资源与市场条件较好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开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借助在云南范围内建设生态文明的东风,大力发展旅游产业,为有条件的少数民族地区迅速消除贫困,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和政治意义。

一、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发展的辩证关系

在少数民族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旅游是一种相辅相承的关系,二者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一方面,生态文明建设为发展旅游提供机遇,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反哺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济支持。

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与旅游业有着密切的关系,以创建生态文明为载体,以旅游扶贫为手段,将优美的自然环境、绿色旅游、生态旅游、生态文明与生态文化导入少数民族地区,使干部和群众认识到建设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云南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过程中,必须处理好旅游资源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严格按照生态规律办事,不仅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还要通过旅游开发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旅游和谐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

二、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联动开发的必要性

(一)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

长期以来云南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地理区位、交通和信息等条件的限制处于相对落后和封闭的状态,传统的民族文化较少发生变异,原生人文生态系统也正因此而得到较完整的保存。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因各民族生存环境的差异,形成了种类繁多、绚丽纷呈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它们包括房屋建筑、服饰文化、生产生活习俗、饮食文化、歌舞文化、节日文化等。这些极其丰富的民族旅游资源能够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满足旅游者求新、求奇、求异的消费心理需求,对不同类型的旅游者产生极大的吸引力。此外,由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存在地域差异性,少数民族旅游资源具有明显地域性特点,其组合形式多种多样,内容丰富和类型多样,形成不同特点的聚落景观。这种状态下,通过生态文明建设对其进行挖掘,对促进民族旅游业与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生态文明建设为旅游扶贫奠定了开发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生活方式,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上,以生态农业为主导,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做到保护自然、保护居住地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这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创造了条件或提供了可能。

生态文明建设提倡保护人居环境及其周边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共处、生态与经济可持续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道路条件的改善、村庄的绿化美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实质上是民族村寨环境的全面改善和升级。在一定程度上,这些设施的建设基本构成了旅游需求中“吃、住、行、游、购、娱”的六大基本要素,为开展旅游奠定了基础。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可为拥有丰富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但缺乏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设施的少数民族村寨创造旅游开发条件。

(三)联动开发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生态文明建设与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相结合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了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又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经济支撑,又会反过来促进生态文明的建设。

1.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旅游业的措施:(1)将生态文明作为旅游区有机组成部分进行规划设计,树立区(旅游区)村(新农村)共进的理念,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2)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吸纳村民参与管理,充分反映村民意愿,培育民主管理理念;(3)提供社区参与旅游服务的多种渠道,加强旅游服务与管理的培训,切实推进村民增收致富;(4)根据旅游发展要求,通过培训、宣传等途径提高村民的服务意识、专业服务技能与文化素质; (5)将现代农业作为重要的旅游吸引物进行旅游开发和利用;(6)引入旅游循环经济理念,实现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2.结合旅游业建设生态文明的做法:(1)少数民族地区的规划必须与旅游规划相协调; (2)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旅游业要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3)民居改造传承地方精神、体现地方特色;(3)村落整治中保护自然风光与人文遗产,保护旅游业赖以生存的旅游资源与环境; (4)产业结构调整中注意发展能够与旅游业相互耦合的环境友好型产业; (5)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考虑旅游可能对社会文化造成的负面影响,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保护纯朴的乡风民俗与珍贵的非物质遗产。

三、联动开发对策建议

(一)政府扶持、规划先行

旅游资源的脆弱性、不可再生性决定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一定要进行系统调查,科学规划,合理设计,选择良好的发展模式,依靠资源、依靠市场进行旅游开发,真正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需要大思路大手笔,只有政府才能做大做全旅游文章,也只有政府能有宏观的战略眼光和魄力,对本地区以及相关地区的旅游资源进行总体长远规划和合理开发。循序渐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的联动建设,在生态文明的规划与建设中,不仅要完成和完善村级道路、供水、通电的规划与建设,环境美化和卫生达标建设等公共资源,还要增加旅游休闲功能,配套建设旅游服务设施和增加旅游项目建设。

(二)保护环境、找准特色

以往,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开发中“竭泽而渔,毁林而猎”的现象屡见不鲜,对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将环保置于可有可无的位置,使许多原本环境优美的乡村环境恶化,污染加重。因此,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联动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

旅游扶贫开发必须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对各种旅游资源务必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在开发中强化保护,做到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加强管理,反对任何以牺牲资源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经济繁荣”。在实施旅游扶贫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对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联动开发时,一定要强调创新,走自己的路,开发突出乡村个性与特色的旅游产品。少数民族的文化特色、文化内涵是可以永续利用的旅游资源。人无我有、独一无二的就可能是旅游资源。美丽的、独特的景观和特有的民俗风情都是地方特色。可体现在吃、住、行、游、购、娱方方面面:吃的方面,当地百姓的家常便饭;住的方面,室内装饰整洁又有当地风格;行的方面,传统的交通工具,如马车、木筏、溜索、藤桥、索桥;游的方面,各种手工作坊、民居;购的方面,土特产、民族服饰、民间工艺品;娱的方面,农事活动、节日活动、民族体育活动、民族歌舞、婚丧、宗教活动等。

(三)创新机制、有效结合

生态文明建设过程就是对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过程,把农村潜在资源转化成实用资源的过程。因而也可将资源转化成为旅游资源,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开发。因此在建设生态文明时要更新观念,引入市场机制,在引导农民发展庭院经济、建设生态家园的同时,充分开发利用各种资源,尤其是少数民族旅游资源,依靠市场运作筹措资金。在突出旅游业地位的同时,要注意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相互促进,互为支撑,做到“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宜旅则旅”,通过联动开发带动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培育依托农业的相关产业发展,如手工制作、农产品深加工等,尽量延长农业产品的销售链;通过本地的少数民族特色展演节目增加旅游的娱乐性等等。

(四)政府搭台、群众唱戏

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积极引导、政策与资金支持。政府主要是做好规划、服务工作,投资公益性的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在财政补贴、建设资金、银行信贷、税收、企业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优惠,引导和吸引投资资金与社会资金投向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开发,建立起多渠道的投资机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旅游业的发展,使之成为旅游业发展的生力军。群众既是旅游扶贫的对象,又是参与旅游业的生力军。

社区群众参与,既可增强地方特有的文化气氛,提高资源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让社区群众真正从旅游中受益,实现旅游扶贫的功能,又能使自觉保护具有强大的动力。因而政府招商引资时,应对旅游资源进行评估、作价,以股份的形式参与控股,使政府在保护资源和群众的利益以及规划发展中有一定的控制权。资源是大家的,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应拥有一定的资源股份,这样不仅体现了其利益,更有利于群众积极保护生态环境。

(五)注重科技、追踪培训

针对生态文明建设与旅游扶贫联动开发出现的各种问题,加强科学研究与增加科研投入,系统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开发中“贫血”和“返贫”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重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开发中出现的盲目开发、知识贫乏、资金筹措困难、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文化受到威胁、以及缺乏良好的可实施的旅游参与项目等现实问题,增强少数民族地区旅游“造血”功能。加强对群众旅游脱贫致富教育,积极动员当地群众参与旅游开发,引导他们利用现有条件开展旅游经营,兴办农家乐,加工出售各地土特产品和少数民族工艺品。要加强当地群众的旅游培训,就地取材。尽可能利用和开发当地的人力资源,积极引导,做好示范。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本地人才脱颖而出。

四、结语

生态文明建设是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少数民族地区旅游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有效途径。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相辅相成的,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发展可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生态文明建设可以丰富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内容,强化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的内涵。两者最终目标是统一的,两者联动开发都是为了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参考文献

[1]兰庆环.大力发展沼气,建设生态文明[J].广西林业.2003(6):55~58

生态扶贫范文6

一、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开展生态旅游具备的优势条件

(一)云南省独特的地形优势。云南省地处高原地区,山峦起伏,地形构造复杂多样,地形悬殊巨大,山壑纵横,为各种植物的生长提供了良好条件,植物群落组成复杂多样,种类丰富,云南的高等植物占据全国高等植物一半以上的比例,有着“植物王国”的美誉。云南省生态气候类型齐全多样,森林面积达953.3万平米,占全国森林面积的7.4%,到1994年,云南省的国家森林公园有17个,省级森林公园有5个,总面积超过120万亩。

(二)繁茂的植物群落也为动物的栖息和繁衍提供了生存环境。云南所具有的脊椎动物有1 615种,数量占到全国脊椎动物的一半以上,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例如金丝猴、印度虎、蜂猴等共37种,占全国一级保护动物的38%,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例如灰叶猴、绿孔雀、穿山甲、猕猴等共有42种,占据全国二级保护动物的46%。因此,云南又被誉为“天然动物王国”。

(三)少数民族众多,具备地理人文环境。云南省自然保护区地方范围较广,不仅具有风景名胜自然景观,也是宗教圣地和历史遗迹的旅游地区,是自然和人类的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

二、云南省开展生态旅游对于脱贫致富的重要意义

(一)云南开展生态旅游对于脱贫致富而言带来了一系列正面效应,比如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赚取旅游外汇,促进了云南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云南当地自然保护区提供了资金,带动当地居民脱贫致富,提高外来旅游者的环境保护意识,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更新了当地政府的观念,使政府认识到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保护的经济价值,从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速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拯救了一些濒危灭绝的野生动植物和几乎毁灭的自然保护区。

(二)云南地区环境改善可以对云南旅游行业起到推动和改进的作用。搞好云南当地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环境、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再造美好山川、为发展生态旅游行业进一步奠定基础,用新兴生态旅游行业来替代传统行业,利用发展生态旅游业消除贫困、发展地区经济的同时,还有效地控制了传统的农牧业对于自然环境的开发和破坏。

(三)云南生态旅游产业具有很强的关联效应,所以在促进脱贫致富方面具有其他行业所不具备的优势,尤其是在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特别强的优势。由于很多贫困地区缺乏资金,可用的技能也相对较低,又加上退耕还林、禁牧等一系列措施后,生态旅游成为了能为云南地区贫困人口带来最大经济收益的产业,并且推动了贫困地区人口的脱贫致富和区域性的可持续发展。

三、云南开展生态旅游对扶贫的影响分析

(一)生态旅游对于云南脱贫致富的积极影响。旅游业相对于传统行业,对环境本身的影响和破坏较小。因此,充分利用云南丰厚独特的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行业,不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维持和保护,还可以改善云南贫困地区的人口生存条件。

(二)生态旅游对于云南生态环境也造成了一些负面的效应,例如生态旅游带来的建设性破坏和对自然景观的人为损坏,旅游污染对于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环境破坏,一系列的旅游活动对云南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和民族文化形成了冲击。

四、合理开发生态旅游,积极带动脱贫致富

(一)对云南自然保护区进行合理的生态旅游规划,既要保护,又要开发。为了使自然保护区既能反应出云南复杂多样的生态特色和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景观,形成独具特色的云南生态旅游景区,又能让云南的自然生态保护区分布合理,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云南生态旅游体系。

(二)注重生态旅游的专业管理和人才培养。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云南生态旅游的相关部门进行市场引导和秩序维护,地方政府对生态旅游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多用引导和吸引的方式使居民、社区更多地参与到生态旅游中,以此达到生态旅游和居民设计共同促进、带动地区居民脱贫致富的目的;为促进生态旅游更快更好发展,云南各地都应该积极培养生态旅游方面的专业人才,创造培养人才的条件、吸收或引进人才,使云南省的生态旅游业在专业人才的带动下,更好地规划开发建设高层次的生态旅游系统。

(三)加大带动落后民族脱贫致富力度。将民族文化作为生态旅游的一种发展资源,加以合理开发和保护,为当地贫困居民带来了商机,不仅保留了本地民族文化的延续性,还让民族文化得到了开发,带动民族生态旅游发展。

在发展云南生态旅游方面,为了更好地利用生态景观、带动当地贫困人民尽快脱贫致富,不仅需要对生态旅游合理的规划和开发,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开发,还需要政府部门在旅游业的调控、投资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鼓励当地居民投入到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当中,将生态旅游更好地融入当地自然保护环境当中来,带动云南居民脱贫致富、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林源,杨新军.我国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旅游研究[J].地理学与国土研究,1996,(1).

[2] 明庆忠,武友德,李宏.论生态旅游促进云南旅游业可持续发展[J].经济地理,1998,(1).

[3] 李秀寨,童绍玉,陈颖.云南生态旅游的现状评析[J].雄楚师范学院商报,2007,(3).

[4] 胡锡茹.云南旅游扶贫的三种模式[J].经济问题探索,2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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