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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1
您们好!
时间荏苒,又一个春夏秋冬经过了静谧安然的华园,我已经是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在这四年里我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己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大学生。本人认为在各方面均符合校优秀毕业学生的评选条件,故提出该份申请书。现将本人基本情况介绍如下,作为各位领导的评审参考:
一、思想情况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树立了良好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个人道德修养,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在大二到大四期间身为班级班干部的我,使我对集体的责任感的意识加强了许多,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思想的成熟,在校内和校外的捐款活动中,能毫不犹豫的捐出我的零花钱,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平时很善于和同学沟通,在同学向我请教问题时,会细心的为他们解答,力的作用是相互,同时我也在他们身上学习到优点,发现自己的缺点并改正,以此获得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工作情况
在进行班级工作的时候,我所做的就如同我竞选的时候说的“我担任班干部的目的就是能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在工作期间,我始终以“奉献学院,服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服务,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建设尽心尽力,锐意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在遇到利益冲突的问题时,我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积极参加学校的活动,例如:在2014年10月份参加了“华大杯”游泳比赛男子组100米蛙泳中荣获第四名;在2014年4月17日份参加了华侨大学第二届二人制“铁人三项”接力比赛三等奖;2014年6月作品《临鹊华秋色图》在华侨大学美术学院第九届艺术节中荣获“绘画类”铜奖等。
三、学习情况
“为明天做准备,不要为今天后悔”这是我学习的座右铭,学生以学习为主,在学习上遇到了什么困难,我先是自己独立思考,如果自己解决不了我便会向同学﹑师兄请教﹑讨论﹑学习。大学四年期间,我学习用功刻苦,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的勤奋换来了任课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作品《足迹》在2014中国航海日·国际青少年海洋与航海美术展活动,荣获金刺桐奖;作品《敦煌遗韵》﹑《明珠滴香》获得第三届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学生美术作品展览入选奖。
四、生活情况
生活中,朴素节俭﹑性格开朗,以宽容为本。在生活中建立了很好的人际关系,获得了大家的尊重和支持。我们宿舍四人为一家,心心相连,在2014年5月份华侨大学第九届学生社区文化节“我的小家我做主__宿舍装饰大赛”中我们宿舍获得了一个全校的惟一奖项创意奖。虽然说有的时候会被生活的压力影响,但是每当这时我都会想起洪战辉,跟他比起来,我这点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加上同学给我开导这样一想我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坚强甚至更加坚强。
进入华侨大学学习,是我人生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阶段。在四年中,我从一个懵懂的少年成长为思想比较成熟的青年,从一个知识欠缺成为一个各方面知识比较全面的大学本科生。我在各个方面都获得了巨大的进步,综合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现将申请华侨大学优秀毕业生。我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进步,我特别感谢老师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要特别表示感谢!以上即为本人的基本情况,敬请各位领导加以评判审核!
此致
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2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吸引优秀生源攻读博士学位,增加博士研究生群体的创新能力,我校2014年继续从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将结合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进行直博生招生工作,从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水平的我校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中选拔。
一、 招生专业及限额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名额
081901
采矿工程
5
081902
矿物加工工程
7
081903
安全技术及工程
4
080104
工程力学
2
081401
岩土工程
5
081801
矿产普查与勘探
8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7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7
081601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2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备学术型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创新精神,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需要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分别推荐,推荐书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5. 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1份;
6. 申请人还可提交在学期间已经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请及办理程序
1. 申请人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主页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yjs.cumtb.edu.cn/),下载有关表格,将全部申请材料交所申请学院,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
各有关学院应在本人申请和专家推荐的基础上,按我校博士生复试办法进行进行考核,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的内容须根据本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的水平和从事实际科学研究的能力。
考核合格者名单及申请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直博生拟录取名单。
2. 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在选拔后公示七天。
3. 凡推荐免试选拔的直博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4. 拟录取的直博生,须在规定的博士生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正式报名表格,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5. 入学时间为次年9 月。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直博生资格(一并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本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6)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其它
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3
一、见习基地的建立
(一)申请条件
在**市范围内,具备下列条件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为见习基地:
1.每年能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应尽量符合毕业生实际需要,具有一定管理或技术含量,有利于发挥见习毕业生的专业特长。
2.具有良好的见习培训场所和较强的师资培训力量,有较规范的内部管理,能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毕业生进行有效管理。
3.具备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能对见习毕业生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企业申报见习基地的,该企业应具有较高的行业信誉、社会声誉和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审批程序
1.具备上述条件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经单位自荐或主管部门推荐,填写《**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请表》,报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中心城区部属、省属和市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复审。
2.各县(市、区)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经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择优审核合格的,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授牌;中心城区部属、省属和市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择优复核合格的,报**市人民政府授牌。
(三)申请材料
申请见习基地的单位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1、《**市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申报表》;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3、见习岗位名称、见习人员需求数量、见习时间安排及见习毕业生专业要求;4、见习基地培训条件及师资情况说明。
二、见习基地的职责
(一)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尚未就业的高校(包括本科、专科及高职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开展职业见习工作。
(二)确定见习岗位,制定见习方案,明确见习要求,安排见习指导老师或具体联系人。
(三)接受毕业生见习报名时,应要求申请人员填写《**市大学毕业生见习申请表》,并提供学历证、报到证、户口薄和身份证等材料。
(四)在**市政府网、**劳动保障网、**教育网、**就业网、各县(市、区)政府网,以及有关高校网站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五)负责见习毕业生日常管理考核、思想教育、岗位培训、专业知识传授和上岗实践等。
(六)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填写《**市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鉴定表》,为用人单位录用见习毕业生提供依据。
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每年都应提供一定数量的岗位用于大学毕业生见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本单位见习岗位、见习要求等情况报市教育局就业办。市教育局根据各单位见习岗位情况,做好见习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及时将报名情况通知各见习单位。各见习单位确定见习人员,安排参加见习,签订见习协议书,并将见习人员名单反馈给市教育局开具见习通知单。
三、见习基地享受的政策
见习基地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工资水平,为见习期间的毕业生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和县(市、区)根据实际接受的见习人数和实际见习时间,在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见习基地每人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补助。全额财政拨款见习单位经费缺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足。
在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见习计划指标内安排大学生毕业生见习的,由所在见习单位先发给每人每月60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其中260元由市财政局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340元由市财政安排拨付。同时,统一为见习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四、见习基地申请补贴程序
根据实际接受的见习毕业生数量,由见习基地按月填写《**市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报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初审、同级财政部门复审后,按规定程序拨付。
中心城区部属、省属见习单位每月25日前将本月见习人员增减变化情况、见习人员毕业证与身份证复印件、见习通知和见习协议书等材料报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每月底前汇总本月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和见习综合保险资金申请表,报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财政局复核后,260元/人.月的见习补助和见习综合保险从市本级再就业资金财政专户拨付给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再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拨付见习单位,见习综合保险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统一购买。对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另行拨付的340元/人.月见习补助,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汇总申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后拨付见习单位。
五、见习期满的考核鉴定
(一)见习基地应对见习期满的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大学毕业生见习鉴定意见》,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大学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并送见习毕业生档案保管部门存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二)见习基地应及时向当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反馈见习情况。市政府定期对见习基地进行评选,对优秀见习基地进行表彰。
六、见习基地的组织管理
(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见习基地的组织工作,市和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负责见习基地的具体管理、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见习毕业生信息库、见习岗位信息库等,为见习基地和申请见习的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的平台。
(三)见习基地对正在见习的毕业生只签订见习协议书,不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期满或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取消见习期,与见习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毕业生,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服务,并为见习毕业生免费保管人事档案。
(五)加强见习生活补助资金管理。见习单位要按月如实申报当月见习人员增减情况,严禁见习单位将与其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大学毕业生列为见习人员,将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作为见习期,申请见习补助。一经发现,对见习基地给予摘牌,并按套取就业专项资金责任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4
兴业银行南平分行是兴业银行在南平地区的分支机构,成立于1990年12月,目前在南平市区及武夷山市、邵武市、建瓯市、建阳市、顺昌县设有8个营业网点与7家社区银行,是兴业银行总行直属的一级分行。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的鼎力支持下,南平分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我们诚挚地欢迎全国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加盟,为铸造百年兴业而共同奋斗。
一、招聘条件
重点大学或重点财经类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前毕业,并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金融学、货币银行学、会计学、经济学、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市场营销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不良纪录;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勤奋踏实、责任心强;
硕士研究生优先;
优秀毕业生、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二、应聘须知
请应聘者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至福建省南平市滨江中路399号兴业银行南平分行13楼人事监察部。邮编:353000,联系电话:0599-8869670、0599-8851296,并在信封上注明“应届毕业生应聘”,或将应聘材料发送李先生邮箱,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1、应聘申请表(统一用A4纸打印);
2、个人简历(包括详细的个人信息、学习及社会实践经历,家庭情况、联系方式等);
3、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4、近期全身生活照片一张。
应聘申请表请务必按照我行格式和具体要求完整填写,我们也欢迎您补充个性化的简历。
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分行将通过手机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敬请关注。未被录用人员的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回到顶部
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5
根据今年全国、全省有关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xx市、硚口区大学生征兵工作总体部署,结合《xx工程大学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认识
做好学生应征入伍工作,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将学生兵役登记和入伍预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号召青年学生携笔从戎,参军报国,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2017年征兵工作的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xx省征兵办公室、xx省教育厅下达的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任务,学校成立2017年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征集对象及基本要求
征集对象为我校应届毕业生、在校非毕业生以及2017级新生,不包括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种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男兵:2017级新生和在校生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1993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身高:男性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兵:2017级新生、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一律为17至22周岁(1995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间出生)。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四、计划任务
根据xx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2017年征兵任务,经研究,决定各学院完成的征兵入伍任务数(底限)分别为:
五、优惠政策
大学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1.优待
(1)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日制本科、专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应征服义务兵役的,增发家庭优待金。其中本科增发2倍,艰苦地区本科增发4倍,硚口区人民政府补助9000元。其家庭还享受其他军属待遇。(2017年xx市人均收入18218元×2=36436元艰苦地区18218元×4=72872元)
(2)国家补偿(减免)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实行资助,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其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予以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8000元的,按照每年8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2.选拔培养
(1)选取士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优先选取士官。大学生毕业生选取士官的,其在学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入伍1年半以上士兵,可列为提干对象,经一定考核合格后,直接先拨为军官。
(3)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年学习毕业合格的,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4)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军校培训。本科以上学历的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专科学历的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习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
3.复学升学
(1)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校就读的学生(含2017级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应征入伍的在校非毕业生退役复学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出学费资助申请,并填写提交《应征入伍高校复学学生资助学费申请表》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学生工作部(处)会同武装部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认定,确认无误后,由学生工作部(处)将上述材料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符合条件后,办理学费资助。
(3)被批准入伍的在校翌年毕业生,按照规定完成了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毕业课程和毕业环节在部队完成,学校单独灵活安排测评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并由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翌年毕业的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因身体原因退兵的,准予恢复学籍,继续参加实习,考试考核,按有关规定毕业。
(4)对未达到修业年限或尚不具备毕业条件的在校非毕业生,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2年内。
(5)在校非毕业生入伍前,学校安排其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对本学期所学课程进行面试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
(6)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在校非毕业生,应在保留学籍有效期内到原所在学院办理复学手续,逾期不予复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7)退役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其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学校实行自主划线录取。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本科毕业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免修军事技能。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直接获得学分。
(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名单由武装部审核提供)未能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对其未获得学分的课程进行面试或免试,确定成绩和学分,并由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享受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六、工作流程
1. 各学院于5月20日前组织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男兵8月1日,女兵8月5日前可登记补报),并将报名体检学生《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和报名统计表(含电子文档)交学校武装部。
2.武装部于6月前将报名体检应征学生的《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生处、计划财务处审查、汇签,并报xx市硚口区武装部审核,最终确定学校2017年征兵对象。
3.武装部于6月20日前将征兵对象的《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到各学院。请各学院及时发放到征兵对象本人,由征兵对象本人保存。
4.各学院通知征兵对象可在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武装部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大学生应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5.2017年兵役机关将分批送入伍学生到服役部队。体检、政审、定兵时间安排在6-8月分别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通知在学校对口单位xx市硚口区武装部应征入伍的学生体检时携带好居民身份证、8张一寸登记照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学校武装部另行通知。
七、奖惩政策
1.圆满征兵入伍任务的学院根据xx市警备区、硚口区有关奖励政策和下拨经费给予奖励,未完成的学院不予奖励。超额完成任务按每超过1人*0.5标准系数另行奖励,从学校征兵工作专项经费中列支。奖励实行累计,由武装部会同计划财务处共同实施。
2.对征兵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
3.对征兵工作完成情况后三位的学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本单位学校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八、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主任的主导作用,及时掌握动态,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全面、准确、及时宣传征兵政策、宣传征兵报名条件等信息,把国家颁发的征集入伍优惠政策宣讲到每个学生。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征兵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位学生发一条征兵短信。
优秀毕业生申请范文6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等文件精神,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推动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推免工作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创新人才。
二、组织与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李擎、院长张朝晖担任组长,由副院长李希胜、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程海雨担任副组长,2017级辅导员杨志方作为小组成员组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政策和计划,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方案。
2.学院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免工作的动员、审核、推荐和材料报送等工作。
三、推荐条件
1.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在读2021届(2017级)本科生(高年级已经历推免降级到该年级者除外)。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未解除的违规违纪处分。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综合排名达到申请推荐类别的要求。
6. 身心健康,体育课成绩合格。
7. 其他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通知》(教通知〔2020〕122号)中附件1中“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四、排名依据
1.各专业学生的综合排名依据由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2.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由专业教学计划前三年的必修课和实践环节相关课程组成。
3.拥有个人获奖证书的学生可以获得附加分。其中,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5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市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者,最高加1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校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最高加0.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4.艺术团学生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艺术比赛获奖者,经校团委认定,可参照学科或科技竞赛获得附加分。(加分细则见附件)
5.全程参加国内交流项目,成绩在同一接收学校本专业参加交流学生中前40%者加1分,其余加0.5分;全程参加一个学期以上的国际交流项目,成绩优秀者,加1分。(依据教务处下发国内交流加分统计)
6.附加分累计不得超过3分。
五、推荐类型、推荐单位及要求
1.普通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由学院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2.教育部民族司下达招生计划招收的少数民族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30%以内。
3.学术专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和教务处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前40%以内,经三名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
(1)获得国家级学科或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SCI、EI(不包括会议)论文。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本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
4.学生工作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5.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推荐,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6.列入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的理科实验班、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黄昆班的学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根据学校规定开展推荐工作。
7.艺术特长类推荐免试研究生,由校团委负责,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80%以内,非特长生专业综合排名要求在前50%以内。
六、推荐办法
1.2017级本科各专业根据本办法的排名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排名,将排名结果上报教务处备案并进行公示。
2.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指标和实际工作需求确定各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并分配到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学生依据公示的工作方案进行申报。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类型的推荐免试研究生进行申请,按要求向各相关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