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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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论文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1

(一)低碳经济的内涵及发展

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实际国情推出了一系列发展低碳经济的措施。德、英、美三国政府倾向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清洁煤技术、开发世界级能源技术等方法,如德国联邦教育与研究部于2007年在“高技术战略”(High-TechStrategy)框架下制定了气候保护战略,预计将在未来10年内投入10亿欧元用于研发气候保护技术;英国把发展低碳经济置于国家战略高度,于2008年颁布了“气候变化法案”;美国政府在《能源政策法》的基础上提出了清洁煤计划,充分利用技术进步进行清洁煤技术研发,并计划建成世界上第一个零排放煤炭发电厂等措施。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发展低碳经济大多把重点放在加强低碳技术创新、促进低碳产业发展方面。我国应积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与政策,采取大力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发展低碳产业等措施,赶上全球低碳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及发展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从事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的企业,按照我国行业分类标准的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的集合就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参考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forEconomicCo-operationandDevelopment,简称OECD)对产业的分类标准,将医药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和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划分为高新技术产业,且国家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在其编制的各类高新技术产业统计资料中也采用了这一分类标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非常迅速。2000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9.63%,到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达到88434亿元,占到了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75%。总的来看有两个主要特点:(1)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呈现地域差异。根据科学技术发展部统计资料,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分布呈现很高的地理集中度,多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如江苏、上海、广东、山东等省份,中西部所占比重较小。(2)高新技术产业内各行业的发展水平各不相同。从高新技术产业各行业产值分布看,2011年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产值接近一半的比重,电子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规模位居第二,约占总体1/4的比重,航空航天器制造业比重最小,仅为2.2%。

(三)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

高新技术企业对发展低碳经济具有显著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节能减排和促进技术进步两方面(孟伟,2008)。以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为例,按照上文高新技术产业的分类标准,将北京市全部制造业划分为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制造业,计算各产业的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耗效率。从图2和图3可以看出,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消耗效率表现出两个显著特征: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制造业相比碳排放强度非常低,而其能源消耗效率远远高于传统制造业。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的低碳排放强度使得制造业整体碳排放强度大大降低,其高能源消耗效率又使得制造业整体的能源消耗效率在传统制造业的基础上显著提高,充分体现了高新技术产业的低碳排、高能效的显著优势。

二、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

(一)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笔者在借鉴以往学者的研究成果,遵循全面性、可计量性、反映低碳主题等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了如下(表1)低碳经济指标评价体系。

(二)样本省市低碳经济的发展水平(低碳经济发展指数)

笔者使用“低碳经济发展指数”这一指标值来描述低碳经济的发展水平。选取能够收集到相关数据的各样本省市作为具体研究对象,数据来源于各样本省份连续五年(2008—2012)的统计年鉴及相关的统计信息网,部分能源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8—2012)以及各地统计局官网。用SPSS统计分析软件将样本数据标准化处理之后,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对上述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何晓群,2004),得到如下主成分分析表(表2)、碎石图(图4)和主成分矩阵表(表3)。

三、高新技术企业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量化分析

(一)数据的来源和处理

以上文所选取的样本省市的低碳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数据作为基础,把高新技术企业所能影响到的所有指标作替换处理,得到不含高新技术企业影响的指标数据。即将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影响到的低碳经济发展指标(X6:煤炭消耗量占总能源消耗量比重、X7:技术研发人员占总从业人口比重、X8: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X9: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X10:碳排放强度)进行替换处理,按照相应指标传统产业的数据比率将高新技术产业数据替换成传统产业数据。各个指标的具体替换过程以煤炭消耗量占总能源消耗量比重指标为例。可以看出,将高新技术产业煤炭消耗量替换为传统产业煤炭消耗量后,煤炭消耗量占总能源消耗量比重指标由原始组的33.82%变成对照组的34.14%,其他指标替换方式同上。

(二)低碳经济发展指数对比分析

按照上述替换方法,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影响指标数据替换为传统产业的相关指标数据,得到一组处理后的数据,将处理前后的数据分别代入公式(1)和公式(2),得到样本省市原始组数据和对照组数据的低碳经济发展指数对比表(见表6)。由表6可以看出,在剔除高新技术企业对低碳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之后,各个省市的低碳经济发展指数都不同程度地降低了,从前后指标数据的得分差额均为正数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对低碳经济的影响是正向的、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分析

笔者使用“低碳经济贡献度”这一指标值量化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剔除高新技术企业的影响之后的传统产业指标体系数据为基础,用高新技术企业对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提高(正向促进)的程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指标值,用符号C表示,计算公式如下:C=D原始组-D对照组D对照组×100%(3)其中,C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D原始组为原始组数据计算的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指数;D对照组为对照组数据计算的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指数。至此,笔者能够计算出各个样本省市不同年份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低碳经济的贡献度。由表7可以看出,各样本省份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各不相同,这源于不同省份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各不相同。根据式(4)计算出各样本省市的权重及最终求得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如表8所示。综上所述,以各样本省市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为观测值,计算得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低碳经济贡献度为22.75%,与其201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产业占比18.75%相比,显示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促进作用。

四、结语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2

高新技术在国外一般称之为高技术(HighTechnology),而在我国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高新技术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高技术的概念,广义的高新技术,则包括“高技术”和“新技术”。

高技术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国内外目前关于高技术、高技术产品和高技术产业的界定没有统一的定义,处于众说纷纭的状态。关于高技术,有以下一些代表性观点:

美国学者的定义。美国学者D.Crane指出:应用研究如果同科学有联系,那么它有时被称为高技术;如果没有联系,它就被称为低技术。美国的J.Utterback认为:高技术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所指,冷藏技术、电器、汽车和航空技术,都曾是不同时期的高技术,高技术不局限于电子学、计算机、生物工程、材料、激光、海洋工程等六个领域。美国《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9000词》定义高技术是: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仪器用途的技术。

日本学者的定义:建立在当代尖端技术和下一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技术即为高技术。日本学者津曲辰一郎认为高技术是经济过程中的主导技术,他将高技术定义为下述技术的总称:①为提高现有商品功能的必要的中心技术;②具有能赋予产品以新功能的主导技术;③构成下一代产品基础的技术。

国内学者的观点。高技术是指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殖作用,并且能向经济和社会广泛渗透的技术,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涌现的新技术群的核心。王伯鲁提出枚举定义法,即当代高技术领域是指: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与机器人、生物技术(包括制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包括核技术)、航空和航天技术(空间技术)、海洋开发技术。

从以上各种定义可以看出,高技术应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不同时代的高技术内涵是不同的。现代高技术应反映如下3个方面的要求:

从技术的结构看,高技术是尖端技术,其主要原理建立于人类最新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技术,这一点有别于传统技术,传统技术是经验的积累;从时间上看,高技术是新技术,是以最新成就为基础的技术;从与科学的关系来看,高技术是基于科学的发现而产生的技术,即高技术是Science-based技术。

因此,高技术是一种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最新尖端技术。必须强调,新技术不一定是高技术,新技术仅仅代表了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新颖的技术形态,而不是技术内涵的革命。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高技术,是指运用当代最新科学知识和尖端技术而形成的技术群,它们构成新一代产品的基础技术和主导技术,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具高增殖作用和广泛的渗透功能。

2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

美国科学基金会的定义:高技术产品是指每1000名职工中有25名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并把3.5%以上的净销售额用于研究开发而生产的新产品。

美国商务部依据某类产品销售额中R&D支出的比重和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工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标准确定的高技术产品为:①导弹以及航空器;②无线电及电视接收设备;③通讯设备;④电子元器件;⑤飞机及零部件;⑥办公设备及计算、会计仪器;⑦军械用品;⑧医药制品;⑨工业用无机化工制品;⑩专用设备及科学仪器;(11)发动机及涡轮机;(12)塑料材料及其合成制品,合成纤维及其他人造纤维(不包括玻璃制品)。美国海关合作理事会在以往对高技术产品定义和分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定性分析,对高技术产品进一步筛选,把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产品定义为高技术产品:①产品的主导技术必须属于所确定的高技术领域;②产品的主导技术必须包括高技术领域中处于技术前沿的工艺或技术突破。据此所确定的技术10大领域为:①生物技术;②生命科学技术;③光电技术;④计算机及通信技术;⑤电子技术;⑥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⑦材料设备技术;⑧航天技术;⑨武器技术;⑩核技术。

广东省“高技术企业统计方法研究”课题组认为:符合下述条件的①、②、③、④中的任一项及⑤、⑥两项者,即为高技术产品:①(在国际或国内)首次应用新科学原理生产的产品;②(在国内或省内)首先应用我国独创的新工艺或国际上最新工艺,并使产品质量或功能或劳动生产率、成本有显著改进的产品;③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生物品种,并使质量或劳动生产率或成本或功能有显著改进的产品;④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公布的高技术产品目录;⑤符合国际标准或技术先进国家标准,若无国际标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符合国家、专业、地方或企业标准;⑥达到本年代技术先进水平。

我们认为,所谓高技术产品,是以高技术为主导技术而生产的具有新的用途和性能,或质量、劳动生产率、成本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

美国方面的研究。美国劳工统计局的定义:研究试制费和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例,比整个制造业高出1倍以上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国立科学财团的定义为:研究和开发费用在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为3.5%以上,职工中每千人中有25人以上的科学家和高级工程师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商务部的定义为:研究开发费用在总附加值中所占的比重为10%以上,而科学家和工程师在总职工中所占的比重为10%以上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学者纳尔逊(R.Nelson)在《高技术政策的五国比较》一书中指出:所谓高技术产业是指那些以大量投入研究与发展资金,以及迅速的技术进步为主要标志的产业。美国学者戴曼斯叙(D.Dimancescu)在《高技术》杂志上指出:对高技术企业的定义,主要依据两大特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高;二是销售收入中用于研究与发展的投资比例高。这两大特点又反映了一个共同的东西,即知识密集,这是高技术产业的一个必要成份,也是技术持续创新的必需。美国学者杜迪(F.D.Doody)和芒塞(H.B.Muntser)认为,高技术部类可以被定义为是一类体现出高增长率、高额的研究与开发费用、高附加价值、强烈的出口导向和劳务密集(这里专指高技能的劳务)的生产技术公司。

在英国,高技术产业被认为是一组包含新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许多位于科学和技术进步前沿的其它技术的产业群体。

法国经济学家认为,只有当一种产品使用生产线生产,具有高素质劳动力队伍,拥有一定的市场且已形成新分支产业时,才能称其为高技术产业。

在加拿大,高新技术产业被定义为是一种技术水平相对高的生产部门,这种相对高的技术水平通过劳动力的技术素质或用于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来反映。

在澳大利亚,科学与技术部将高技术产业定义为投入大量研究与开发经费,与科学技术人员联系紧密,产生新产品并且有科学或技术背景企业的产业。

在日本,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的定义为:能节约资源和能源,技术密度高,技术革新速度快,且由于增长能力强,能在将来拥有一定水平的市场规模,能对相关产业产生较大波及效果的产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R&D密集度(R&D经费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标准,将相对于其他制造业而言具有较高R&D密集度的产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

《欧盟科学技术指标报告》把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和国际竞争能力,有较大的就业潜力,同时R&D投入高于所有部门平均水平的航空航天制造业、化工产品制造业、医药品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科学仪器制造业等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或先导产业。

在中国,目前采取的主要是概括法,也叫例举法,即按技术类型定义高技术产业。《中国科技产业》公布的目录包括:①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产业);②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③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④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⑤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⑥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⑦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⑧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⑨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⑩医药科学和生物科学工程;(11)其它的新工艺、新技术。

从以上各种定义可以看出,高技术产业具有以下4项特点:

它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所用的设备、材料涉及到现代技术领域的许多尖端成果;它是资本高度密集型产业,其科研费用和设备投资大,产品的附加值高;它是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科技开发人员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人员;它的产品具有国际性和前景良好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高技术产业是指由高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具有知识密集、R&D投入高、附加价值高、增长速度快、技术进步快等特征的先导型产业。

【参考文献】

1蔡莉,王新.高技术产业的划分及发展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1997(12)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政府广西

21世纪是高新技术制胜的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一国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为了适应国内外日益高档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了迎接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乃是我国及广西必然的战略选择。

一、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

“十五”以来,广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其总产值年增长率为26左右,是广西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产业。广西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产值从1999年起呈逐年增加之势,2004年底达到100亿元以上,占广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47%,比上年增长了26.20%。而在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利润及利税方面广西这些年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在近年有较大的变化,至2004年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数为373家,比上年增加了197家,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数为4.40万人,比上年增长13.69%。广西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分布在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五大仔业。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平均由2000年的0.41亿元扩大到2004年的0.57亿元,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年销售收入达亿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如生物制药业中的桂林三金、桂林集琦、北生药业、电子信息行业中的北海银河等企业。

广西这些年来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自身而言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在全国范围之内其仍然是较为落后的,与国内发达地区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表一来看,广西科技经费支出额、地方财政科技拨款额和R&D经费支出额约为广东省的10%、10%和5%,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竞仅相当于广东的近千分之一。在创新相关资源及投入额度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广西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和科技成果数量仅为云南省的二分之一稍强。广西在技术创新各项指标上均远落后于临近的东部省份广东省,甚至一些关键指标也落后于云南省。总体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整体规模化程度低;科研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支撑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科技基础比较薄弱;产业关联度低,配套能力不强,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环境尚待完善,政策法规的配套完善、政府的间接调控能力、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能力、技术中介的服务功能、知识产权的保护、官产学研结合的能力均有待加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中试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而且部分高技术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

对于一个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区域创新是关键所在。应当高度重视创新环境和创新机制的作用,通过环境和机制来吸引、聚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促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由于创新活动涉及的因素多,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因此制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应当从整个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角度着手,从增强区域持续创新能力的角度来思考。基于这个认识,文章认为制定广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以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平台为目的,通过整体布局、突出重点集中科技资源,着重发展高技术战略产业;同时通过创新环境的建设和高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扶持来分别解决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问题;通过改善资源要素供给、改善创新系统的内部结构、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和加强创新系统网络建设来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撑,多管齐下,有所侧重、分步实施,通过创新系统的动态演化来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政府在构建创新系统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二、创新系统组织结构

张敦富等人(2000)认为从系统结构上看,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包括创新机构、创新资源、中介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四个相互关联的主要组成部分。周亚庆、张方华(2001)则认为,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包括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资金体系、政府子系统和文化子系统,Andersson和Karlsson(2OO2)提出了一种以集群为中心的创新系统结构,

(参见图一)为我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良好借鉴,该模型虽是以集群为研究中心,但由其结构图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构建创新系统的关键作用,创新过程必需的良好的国家和区域的制度安排需要有政府制定,而技术基础设施、知识基础设施等各种有形无形的基础设施由于具有“公共品”的特性,需要由国家地区政府来主导完成,公共财政支持和完善的风险投资体制的形成则是政府所属职能,至于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的构建更是与政府行为息息相关。

基于以上创新系统结构分析,结合波特的钻石结构模型,初步建立了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的逻辑模型。

(参见图三)其中创新资源包括一个区域的自然禀赋、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等要素,包括硬资源和软资源。相关和支持性基础设施除了包括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交通、能源、电力通讯等以外还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创新机构,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咨询公司、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技术市场等中介服务系统,以及相关产业基础。需求条件指本国市场对该项产业所提品或服务的需求如何,内需市场借着它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力而提高了效率。同时,本国的预期需求可能催生产业的国家竞争力,而市场规模和成长模式则有强化竞争力的效果。区域创新网络,又称区域创新环境,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必须的社会信用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制度环境、学习环境等,是区域各行为主体之间通过长期正式与非正式合作与交流形成的、以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相对稳定的联系网络。管理系统是指政府为了建立和管理区域创新系统的机构和机制,政府将创新各相关要素整合调配,在促进技术创新工作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在创新系统的建立和成长阶段起着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只有在政府主导的管理系统有效调控下,创新系统才能有效运转,达到最终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目标。

三、创新系统中政府行为必要性的理论分析

一方面,市场机制的缺陷需要强化政府政策安排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激励和支持。市场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自我组织、自我加强的作用,但也存在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造就一个最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结构,也不能自我创造有利于创新的外部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虽然高效,但却带有一定程度的随机性和局域性。随机性会使配置行为的目标追求发散,局域性则使创新活动中出现市场低效区和失效区,市场低效区需由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联合发挥作用,市场失效区的资源配置则往往主要通过政府行为来完成。特别是基础研究的保障、产业共性知识的提供、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治地位的创新行为等,往往由于较长的回报周期和较强的投资需求强度而为企业所不愿或无力介入,必须依赖政府来加以组织。事实上,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育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大量市场低效或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有一些独特的运行规律。技术创新的产出是一个介于公共产品和完全排它性产品之间的产品,创新成果的一部分即产品的实物部分虽可属于创新者,创新成果的另一部分产品即技术信息部分却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此外,技术创新没有历史惯例可以遵循,各个阶段与环节都包含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而且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与创新类型高度相关,基础研究和基础发明的不确定性最高,投资最大,回报最慢,企业往往难以承担或不愿意承担。这两方面特性极易产生创新活动中的囚徒困境,厂商只是等待知识技术外溢,而不是开发研究成为最优选择,这就需要政府干预了。另外,区域创新系统中创新主体往往是大量中小企业构成的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具有一些竞争劣势,这些需要政府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宽松的外部创新环境。

四、创新系统中政府职能定位分析

在经济学领域中,政府职能如何定位是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之一。在创新系统中,政府作为重要组成要素,既是区域创新活动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区域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从宏观的角度上看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在国家层次,政府主要是根据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制定一些促进国家整体发展的政策和计划以及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地的发展指导思想,从地方层次来讲,在国家宏观管制日渐放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发展重要的直接指导组织者,一方面贯彻国家的宏观政策,另一方面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指导调控,地方政府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应主要负责制订宏观的区域创新目标、战略和方向,创新区域的各项制度,构建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激励、督促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创新活动,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政府设计并监督机制运行,发现和确立新型的、高效的机制规范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各个行为主体,从宏观上和总体上对个别创新主体的行为进行协调。

作为创新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结点,要特别重视政府在与其他创新主体的相互联系中承担具体的职能任务,对于企业,政府提出和建立针对证券市场等各种层次和各种功能的市场机制和操作规则,引导企业合作和有序竞争,按照法律或契约的规定,采用组织控制、财务监督、监督管制等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建立在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主体间起桥梁作用的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公共服务,以实现社会信息、智力资源共享,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政府可以通过非官方的中间组织对企业进行间接管理。对于科研机构,政府制订重大创新项目和课题,通过资金投入来引导智力资源之间的有机组合,共同进行研究和开发,共同完成创新,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迅速产业化,并对大学及科研机构进行形式多样和日益规范的资金支持。

政府要在构建创新系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政府的职能要从直接组织创新活动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创造条件和环境及提供服务为主,在目前我国的转轨时期,要特别防止政府超越行政职能范围盲目行使权力,以免产生政府职能过度的问题。要健全市场制度建设,消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和壁垒,要建立起完善的区域创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创新系统构建中的政府行为分析——以广西为例

早在2003年广西政府就制定了未来几年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2003~2005年为规划起步阶段,初步构筑起广西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2006~2010年为全面建设阶段,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制灵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区域创新体系。2011~2020年为优化提升阶段。2006年区科学技术大会强调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广西创新体系。经过广西各界人士不懈努力,目前广西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但在技术创新系统构建的道路上仍是任重道远。

广西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首先,与创新相关的制度框架和有利于创新的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许多时候不是缺乏人力资源,而是缺乏培养技术创新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用人机制。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量偏少,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偏弱,科研与企业相脱节。而且,技术创新的投入严重不足,R&D经费投入占GDP仅为0.36,发达国家均已达到2—3。此外,研究开发的国际化程度很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重视不够。这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严重的不利影响。特别的,创新能力不足使广西在与东盟对接的建设过程中力不从心,严重制约了广西的跨越式发展步伐。

首先,广西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科学技术发展的各阶段具体目标,部署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并向各创新主体提供有关政府经济政策和市场状况的信息,建立有利于知识生产、传播、应用的政策倾斜体系,此外广西政府应制定一些必要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使创新活动规范进行。

第二,加强区域创新环境建设,包括社会信用环境、创新服务环境、创新文化环境等,政府要从多方面人手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一整套信用查询和奖惩系统;建立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创新服务机构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建立技术、知识与人才的流动机制,构造一条完善的区域创新价值链,加快技术成果转让、运用和扩散;要着重加强创新文化环境的建设,政府要倡导突破一些不利于创新的传统文化束缚,倡导“硅谷文化”模式,历来中关村被认为学习硅谷最为接近的地方就是有鼓励冒险、敢于标新立异的文化痕迹,要在广西境内树立起勇于冒险、不断进取的思维方式和创业精神,在创新各行为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善待失败和相互交流的合作文化和精神。

第三,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特别是一整套投融资激励机制。要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自身激励体系,宏观上要加大增加政府研究开发投资,增加政府的R&D投入,并通过优惠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活动,可对中小企业试行政府信誉担保银行贷款。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4

[关键词]高新技术资源整合机制

高新技术产业在经济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整个经济产值中占有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但是高新技术资源具有高度稀缺性,如何对有限的高新技术资源进行规划、配置、整合,从而产生整体的协同效益,提高高新技术资源的使用效率。给高新技术资源整合的研究赋予了实际的意义。

一、高新技术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

1.高新技术资源的概念。高技术是建立在现代科学体系研究基础上,处于当代科学发展前沿领域内,对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文明、增强国防竞争力,提高经济运行质量起先导作用,对传统技术及产业改造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技术群,具有高智能性、高投入性、高创新性、高风险性、高渗透性和高扩散性等特性。一切间接或者直接构成高新技术产业生产要素的、稀缺的、有效的、具有开发利用选择性的资源,都可以称为高新技术资源。

2.高新技术资源整合的内涵。协同学(Synergetics),是由原联邦德国科学家赫尔曼(Harmann-Haken)在20世纪70年代创建的交叉学科,它主要研究开放系统通过内部的子系统间的协同作用形成有序结构的机理和规律的学科,是自组织理论的重要组成部份。赫尔曼本人对协同学简单的表述为,研究系统中子系统之间怎样合作以产生宏观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和功能结构。在这种新结构下,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整个系统将形成一个整体效应,这种整体效应具有某种全新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可能在子系统各个层次上都不具备。

高新技术资源整合是一个系统创新过程,通过对现有高新技术资源进行调整、协调、科学配置、优化重组,形成合理的新的结构,实现整体优化,内部相互渗透、相互联系、产生新的整体功能,获得整体的最大效益。可见高新技术资源的一个重要目标是使得“整体效用大于部分功效之合”。

二、高新技术资源整合内在机制分析

资金横向互融,形成一个覆盖面广、层次丰富、渠道畅通的资金流通体系,解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存在的资金供求矛盾。相关政府部门,一方面应该以一些优惠的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来引导风险投资机构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开辟新的资金领域,建立专项基金支持高新产业的发展。鼓励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内外资银行的金融业务交叉竞争。最后还应加强高产业资本的流动,即促进成熟的高新技术企业把富余的资金以战略投资形式投入到一些关联高新技术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人力资源横向互通流动,即人力资源在各区域间、行业间、企业间自愿的按照一定的机制进行流动,以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平衡发展。要实现人力资源的横向流动,必须建立完善的人力才流动机制。一方面运用市场化配置手段,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劳动市场。另一方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由于地区之间和企业之间的各种保险不能得到连续的保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力资源的横向流动。

技术产品的流动和专业化分工,即高新技术企业之间按照专业化分工进行协作研发及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从研发到市场化过程中都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通过专业分工和协作,能起到分散风险、减少资金压力作用。要实现技术产品的流动和专业化分工,必须建立一个规范的技术合同和知识产权的交易与转移的市场,只有形成一个有效的交流合作平台,才能实现高新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转移,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专业化分工。三、高新技术资源整合具体模式

目前关于区域高新技术资源整合的模式主要为高新技术区产学研结合的模式。高新技术产业区资源整合系统内的主体有:企业、科研机构、教育培训机构、风险金融机构、各级政府以及致力于技术转移的中介机构。他们各自在这个系统中有不同的职能和需求:

1.企业作为资源整合系统的终端,担负着高新技术产品最终商品化和市场化的重任,最终实现其社会价值。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需要的是区域内其他主体的帮助和资源上的支持。

2.科研机构在整个资源整合系统中最根本的职能是开发新的或改进已有的具有共用性的技术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知识和技术上的供给,为企业开发新的产品或该进产品节省时间和成本。它们需要的是高素质的人才、资本等高新技术资源,以及实际生产中的技术问题来丰富她们的科研内容。

3.大学等教育培训机构最主要的职能是为整个资源整合系统的主体提供高素质的人才资源,以及一些共用性技术资源。对于这些高校机构来说需要的是资金的增加来改善办学环境和科研环境;实际生产部门的生产技术问题而丰富不同科研内容;长久的学生实践基地。

4.风险金融机构最主要的职能就是为资源整合系统里的主体提供资金,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产品快速市场化。由于资本的趋利性的本质,风险金融机构最需要的是具有巨大市场空间和高速成长性的项目,这种项目一般只存在于高新技术项目领域。

5.政府参与的中介机构最主要的职能就是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促成系统内各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对于政府来说最需要的则是社会总量的发展、全社会的稳定、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从以上各主体的职能和需求上来分析,各主体之间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只要在政府的协调下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彼此间以需求为出发点真正展开合作,那么资源整合的协同优化效应将会得到释放。

四、结语

本文以定性的角度为出发点,由高新技术资源整合的内在机理、机制方面为切入点,给高新技术资源整合的研究者提供机制方面的参考。

参考文献:

[1]谭崇台:发展经济学[M].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2001:124~137页

[2]H·哈肯:系统科学[M].上海人民科学出版社,1987版:418页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5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含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就是企业在进行科技技术研发阶段的费用,不能当作企业的费用一次性的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应该当作企业研发费用资产的长期的支出,计入该企业的资产成本,并在以后的企业会计年度通过逐步折旧或者摊销的形式分批计入企业成本费用,通过销售产品收取的款项进行补偿。实质上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研发所支出的费用,研发费用支出时计入开发支出项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到本年末直接转入企业当期损益,符合条件的仍留在开发支出中;另一点,就是研发成功的话转入企业无形资产,反之则转入当期损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账务处理的国际比较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为了开发独立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通过研发活动促使企业的不断发展。研发费用实质是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研发费用的构成一般分为三类:资本化、费用化以及有条件资本化。其中有条件资本化是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代表,允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国际对于研发费用的使用状况来看,欧盟对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比国际会计准则相对较为宽松,这与欧洲国家产品设计开发在企业制造中的比例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欧盟在国际上一直处于制造工业的上游,宽松的资本化有利于企业的研发热情和企业产业的优势。美国就更注重研发费用化,除了本国的计算机软件行业以外,都用的是研发费用化结构。这三种研发费用的构成适应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要根据国家政治情况以及企业的经济环境选择适当的研发费用处理方法。

(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的意义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研究阶段费用是指为了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所产生的费用,开发阶段费用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在某项设计,以生产出来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发展必须符合我国发展现状。从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国际形势来看,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比企业全部费用化更具有积极的意义。传统的对于国有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者的绩效评价都是以企业经营业绩的高低、企业实现利税多少、企业管理者个人收入等为标准,都与企业的当期实现利润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采用企业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则会直接导致企业利润的下降。那么,企业的高层就很有可能削减企业的研发费用,来保证企业的短期利润,这对于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新准则的实施更多的考虑了我国高科技行业,也就是研发费用较高的企业,允许了企业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资本化的做法,不仅表明了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科技研发的支持与鼓励,更有利于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力度,逐步缩小了我国企业与国际企业在研发费用投入的差距。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划分不明确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虽然明确规定了研究阶段费用与开发阶段费用,以及开发阶段予以资本化的费用的条件。但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这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要明确的判断两者的界限以及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新会计准则中应该更加具体详细的阐明具体操作过程。

(二)研发阶段的划分以及资本化的条件弹性大

根据新会计准则界定企业的哪些活动属于研发阶段,哪些活动属于开发阶段时,常常无法很好的把握。在实际工作中,两者的界定常常受到人为主观的影响,这就可能造成企业会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划定。就目前状况来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标准的确定存在了很大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会计人员的主观进行划分,这就导致在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判定具有很大的弹性,为企业操作盈余管理提供了操作可能性。

(三)确定的资本化金额与资产的真实价值存在了较大的差异

由于无形资产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后,并且在开发后期才能确定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确定可行性之前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以及较高的费用,所以用在以后的开发费上相对较少。因此,只对技术上达到可行性之后的开发费用资本化,不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企业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无形资产在开发完成以后,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如果按照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利润算的话将大大超过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三、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对策

(一)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实行会计责权制度

职业素质以及职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会计工作是否能够圆满的完成。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养,使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逐步掌握完成专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工作能力。会计人员只有掌握了相应的职业技能,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拓展工作,才能更好的进行会计行为的处理工作。

(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

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查制度。内部审查是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各单位、部门实施的内部监督行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对会计账目以及企业财产进行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下,着眼于创新管理,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利,推行全面的管理模式,建立彼此牵制、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重点是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但注意的是在设计时要确定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一定要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对关键点进行监控,以实现预期效果。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建立在道德规范之上,强调沟通与交流,以及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团队精神,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文环境,企业内部控制才能更加有效。

(三)尽快出台会计准则执行的指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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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高新技术产业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知识产权已成为现代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要素,企业经营形态也从强调传统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转而强调专利、品牌、顾客关系、服务等无形资产。在这种背景之下,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知识产权开发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模式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迅速。在美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设计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已经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资产证券化的金额已经超过15亿美元。在亚洲的日本,经济产业省早在2002年就声明要对信息技术和生物领域等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实行证券化经营,并成功地对光学专利实行了资产证券化。基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美国投资银行界与知识产权界将其作为未来重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就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将其作为未来的一个“新趋势”。我国政府正在倡导建立创新型国家,而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创新型国家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把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的新型金融工具,因此探讨知识产权证券化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期的现金流的知识产权(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后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由该特设目的机构发行以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证券的过程。

知识产权证券化本身具有精巧的结构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众多,特性各异,每一项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都有独特之处。但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也具有资产证券化的共同特性,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参与主体和其交易结构如图1:

根据图1,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1.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特设机构(SPV);2.SPV聘请信用评级进行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3.SPV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技术,提高ABS的信用级别;4.SPV再次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信用评级;5.SPV向投资者发行ABS,以发行收入向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支付知识产权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购买价款;6.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款项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7.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对聘用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付费。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点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一种有效结合,是以金融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产权的信用为担保,以证券化为载体的融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住房贷款抵押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一般的交易结构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类似,其参与主体一般也会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特设载体(SPV)、投资者、受托管理人、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强机构、流动性提供机构,一般也是通过信托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形式建立起证券化的通道,也要运用风险隔离和外部及内部的信用增级方式,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市场吸引力。但是,由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是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所以与传统的金融资产为核心的证券化相比较,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权利状态更为复杂。例如,一件作品可能是法人作品,也可能是职务作品或非职务作品,既可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可能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还可能受商标法保护;一项专利既可能是发明专利,也可能是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既可能是刚刚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可能是即将权利期届满的专利;而一项商标则既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未注册商标,既可能是驰名商标,也可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还可能是一般商标。

(二)基础资产往往是和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产品必须依托有形的载体才能体现出来,例如以某一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作为基础资产,该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中也包含了专利产品载体的价值。

(三)传统资产(如应收账款、住房抵押贷款)未来现金收益相对稳定;而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使其容易被侵权,未来现金收益确定性差而且来源复杂。影响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评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时尚或民意,特别是版权或商标证券化时;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商业秘密在时间性与专有性上的不确定,以及其不公开性使其现金流评估更困难;专利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高速发展的宽带技术和P2P技术使侵权更容易给评估音乐作品现金流增加了难度;侵权行为可能严重侵蚀知识产权现金流等。(四)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典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如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企业应收账款、房屋租赁应收费用等,不同种类的资产之间或许有风险和收益的差别,但在同一种类型的资产中,并不对具体的每笔业务做出区分,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关心哪一个贷款人归还住房贷款的信用更好,人们只关注住房按揭贷款这种资产从总体上体现出的风险和收益。但知识产权与此完全不同,同为知识产权,相互之间市场价值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如同为专利权,可以是发明专利,但也可以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同为发明专利,可能是有效治疗艾滋病的药品专利,也可以是电连接器接头专利。一个驰名商标和一个刚刚申请注册的默默无闻的商标在人们心中肯定不会因为二者同为商标而具有相同的分量。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担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在传统融资方式下,资金供给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提供贷款时,依据的是资金需求者的整体资信能力,信用基础是资金需求者的全部资产,较少关注它是否拥有某些特质资产,只有当资金需求者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获得贷款、发行债券或股票,否则,则不能使用这种融资方式。我国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就是自身拥有大量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但由于其自身风险性高,整体资信能力较低且缺少实物资产,所以难以通过传统融资方式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严重制约了其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目前,国内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转化率不到10%,传统融资方式的局限性是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资产收入导向型的融资方式,其信用基础是知识产权而非企业的全部资产。资金供给者在考虑是否购买ABS时,主要依据的是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交易结构的严谨性和有效性,资金需求者自身整体资信能力和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则被放在了相对次要的地位。知识产权证券化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破解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高新技术企业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

(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需的资金呈几何级数增长,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外有“吞金产业”的说法。根据国际经验,R&D研究经费、R&D转化资金、批量生产的资金三者的比例应达到1∶10∶100,才能使R&D较好地转化为商品,形成产业。在我国,这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数据不尽相同,较多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10,有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85∶30.7。尽管具体数据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R&D成果转化阶段和工业化生产阶段,我国的资金投入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生产阶段是能获取商业利益的产业化阶段,一般投资者和商业银行都愿意提供资金投入,情况并不那么糟糕。R&D成果转化阶段,作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由于风险很高,投入资金远远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进程。按照国际经验计算,1993年我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应为1960亿元,而实际仅有334.59亿元,缺口高达1625亿元,比1987年至1993年的成果转化投入的总和(1391亿元)还多!这个缺口在“财政拿不出,银行不敢给,企业没能力”的现状下,只能由新的融资方式来填补,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填补这一资金缺口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更是一种难得的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实践表明,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根本目的,是努力营造一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特殊环境,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但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不是通过行政命令或行政手段就能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各种因素包括科技资源、智力资源、良好的创业环境、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丰富的融资渠道的共同作用下建立起来的,其中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渠道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相关的法规与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将与风险投资一道成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四)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模式和结构决定了其在向拥有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引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SPV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向高科技企业引入了管理经验,通过破产隔离等手段提升了高科技企业的管理水平,可以大大地改善目前许多高科技企业的管理状况,促进其管理走向现代化。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和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利益,避免知识产权成果被剽窃或仿冒,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这也有力地促进了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如果没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高科技企业将会遭到毁灭性打击。知识产权证券化只是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放弃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收费权,并不会导致其丧失所有权。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运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知识产权支撑证券的资金供给。资产支撑证券的最主要投资者是养老基金、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应该完善相关法律,使其可以有选择地投资于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支撑证券。为了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可由政府部门出资组建专项科技投资基金,利用科技投资基金购买低级证券。

(二)政府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起始阶段应深度介入。与我国具有相似法律背景的邻国日本,在制定“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后,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商业化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2003年日本第一例专利证券化是在政府支持下进行的。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将建立知识财产基金,以购买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拥有的未得到有效应用的专利和技术,并将其商业化。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将继续扶持本国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和现实境况下,知识产权证券化更不能像美国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证券市场健全的国家那样完全交由市场运作,需要政府高度介入加以扶持。

(三)整顿、规范和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一方面,对原始资产的评级直接决定资产池价值的总量,为证券发行规模和价格提供客观依据,另一方面,评级对投资者决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任何一个方面的评级失真都会给资产支撑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带来障碍,而频繁的失真将产生市场信用危机,可能直接导致资产证券化难以进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还不很成熟,资产证券化也刚刚起步,客观上需要政府部门在新型资本工具导入期深度介入,给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必要的信用基础,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

(四)加快成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SPV)。连年国际收支顺差使中国人民银行积攒了巨额外汇储备,国际汇率频繁波动给人民银行的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带来严峻考验,为降低汇率风险,央行开始尝试将储备用于国内,对中行、建行和工行的外汇注资就是对储备的一种创造性运用,所以,本文建议借鉴银行改革模式,以中央汇金公司的名义和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机构,这种半官方性质的载体有两个优势:一是中央汇金公司的参与将增强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为证券化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证;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在长期的资产处置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资产处置经验,新设特殊目的机构对这种经验的继承将使其在同行中具有很大优势。

(五)加强金融监管改革。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看,一方面,金融市场主体为规避监管不断进行创新,监管是创新的重要动力之一;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下的创新推动金融监管方式发生改变,正如新制度学派所指的那样监管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一个完整的创新必须同时包含市场创新和监管创新两个方面,创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我国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也离不开监管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部门,所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监督管理好本行业的同时还应该增强协调监管的能力,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并提供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1]何小锋等.资产证券化理论与案例[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7,(1).

[2]汤珊芬,程良友.知识产权证券化探析[J].科学管理研究,2006,(8):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