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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论文范文1
1.对我国经济造成冲击由于近年来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加快,促进了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然而现在的世界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因此,很容易发生通货膨胀等经济问题,一旦此类经济问题发生,将会给世界各国都带来严重的影响。我国会在国际经济贸易的条件下经济受到严重影响。然而,与此同时,我国的经济还处于发展中的阶段,很多政策和措施还不够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受到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很容易给我国带来比其他国家更加严重的损失,甚至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危机的出现,我国的经济结构将会不稳,经济波动加大,甚至会导致经济基础动摇。因此,这种冲击将会是世界贸易对我国不利的影响。
2.阻碍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世界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导致竞争力的不断加强,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来增强自身在世界市场当中的竞争力,企业科技能力的提高和产品科技含量的增加将会对我国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造成重要的威胁。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与世界经济水平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再加上现阶段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中信息技术的大量采用,会造成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受到阻碍,同时这也是我国现有经济难以适应和面对的局面。因此我国必须正面面对问题,及时找出适合我国发展的策略,跟上时展的步伐。
二、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应该采取的策略
(一)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下,促进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发展。然而当今世界是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只有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视,不断促进其发展,才能够增强我国的对外贸易,在竞争中占得优势。为了更好的开拓国际市场,我国必须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实力,才能够抓住资本的溢出效应[3]。同时高新技术的发展,需要得到更多的仪器和设备,从这一方面,我国的共新技术产品进口也能够得到有效的扩大。
(二)完善对外贸易机制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在很多方面和很大程度上都会给我国经济造成重要的冲击,然而,我国要想不断促进经济的发展,跟上时展的步伐,就必须适应这种激烈的竞争环境,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对外贸易机制来保障我国对外贸易过程中的种种手段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我国应加强同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不断发展跨国企业,增加对外的投资;其次,产业结构方面必须做出重要的改变,将剩余劳动力进行充分利用,促进经济的发展;最后,有效利用世界各种资源,将外贸结构进行优化,在当地进行融资。
三、结论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2
高新技术在国外一般称之为高技术(HighTechnology),而在我国则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高新技术是具有国际可比性的高技术的概念,广义的高新技术,则包括“高技术”和“新技术”。
高技术本身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概念,国内外目前关于高技术、高技术产品和高技术产业的界定没有统一的定义,处于众说纷纭的状态。关于高技术,有以下一些代表性观点:
美国学者的定义。美国学者D.Crane指出:应用研究如果同科学有联系,那么它有时被称为高技术;如果没有联系,它就被称为低技术。美国的J.Utterback认为:高技术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所指,冷藏技术、电器、汽车和航空技术,都曾是不同时期的高技术,高技术不局限于电子学、计算机、生物工程、材料、激光、海洋工程等六个领域。美国《韦氏第三版新国际辞典增补9000词》定义高技术是:使用或包含尖端方法或仪器用途的技术。
日本学者的定义:建立在当代尖端技术和下一代科学技术基础上的技术即为高技术。日本学者津曲辰一郎认为高技术是经济过程中的主导技术,他将高技术定义为下述技术的总称:①为提高现有商品功能的必要的中心技术;②具有能赋予产品以新功能的主导技术;③构成下一代产品基础的技术。
国内学者的观点。高技术是指能带来高效益、具有高增殖作用,并且能向经济和社会广泛渗透的技术,它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涌现的新技术群的核心。王伯鲁提出枚举定义法,即当代高技术领域是指: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自动化与机器人、生物技术(包括制药技术)、新材料技术、新能源技术(包括核技术)、航空和航天技术(空间技术)、海洋开发技术。
从以上各种定义可以看出,高技术应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概念,不同时代的高技术内涵是不同的。现代高技术应反映如下3个方面的要求:
从技术的结构看,高技术是尖端技术,其主要原理建立于人类最新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是建立在现代科学技术基础之上的技术,这一点有别于传统技术,传统技术是经验的积累;从时间上看,高技术是新技术,是以最新成就为基础的技术;从与科学的关系来看,高技术是基于科学的发现而产生的技术,即高技术是Science-based技术。
因此,高技术是一种建立在科学基础上的最新尖端技术。必须强调,新技术不一定是高技术,新技术仅仅代表了技术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相对新颖的技术形态,而不是技术内涵的革命。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高技术,是指运用当代最新科学知识和尖端技术而形成的技术群,它们构成新一代产品的基础技术和主导技术,对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具高增殖作用和广泛的渗透功能。
2高新技术产品的界定
美国科学基金会的定义:高技术产品是指每1000名职工中有25名是科学家和工程师,并把3.5%以上的净销售额用于研究开发而生产的新产品。
美国商务部依据某类产品销售额中R&D支出的比重和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工人占全部职工的比重为标准确定的高技术产品为:①导弹以及航空器;②无线电及电视接收设备;③通讯设备;④电子元器件;⑤飞机及零部件;⑥办公设备及计算、会计仪器;⑦军械用品;⑧医药制品;⑨工业用无机化工制品;⑩专用设备及科学仪器;(11)发动机及涡轮机;(12)塑料材料及其合成制品,合成纤维及其他人造纤维(不包括玻璃制品)。美国海关合作理事会在以往对高技术产品定义和分类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定性分析,对高技术产品进一步筛选,把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产品定义为高技术产品:①产品的主导技术必须属于所确定的高技术领域;②产品的主导技术必须包括高技术领域中处于技术前沿的工艺或技术突破。据此所确定的技术10大领域为:①生物技术;②生命科学技术;③光电技术;④计算机及通信技术;⑤电子技术;⑥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⑦材料设备技术;⑧航天技术;⑨武器技术;⑩核技术。
广东省“高技术企业统计方法研究”课题组认为:符合下述条件的①、②、③、④中的任一项及⑤、⑥两项者,即为高技术产品:①(在国际或国内)首次应用新科学原理生产的产品;②(在国内或省内)首先应用我国独创的新工艺或国际上最新工艺,并使产品质量或功能或劳动生产率、成本有显著改进的产品;③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新生物品种,并使质量或劳动生产率或成本或功能有显著改进的产品;④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公布的高技术产品目录;⑤符合国际标准或技术先进国家标准,若无国际标准,则应根据具体情况符合国家、专业、地方或企业标准;⑥达到本年代技术先进水平。
我们认为,所谓高技术产品,是以高技术为主导技术而生产的具有新的用途和性能,或质量、劳动生产率、成本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高新技术产业的界定
美国方面的研究。美国劳工统计局的定义:研究试制费和科技人员与职工总数的比例,比整个制造业高出1倍以上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国立科学财团的定义为:研究和开发费用在销售额中所占的比重为3.5%以上,职工中每千人中有25人以上的科学家和高级工程师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商务部的定义为:研究开发费用在总附加值中所占的比重为10%以上,而科学家和工程师在总职工中所占的比重为10%以上的产业,即为高技术产业。美国学者纳尔逊(R.Nelson)在《高技术政策的五国比较》一书中指出:所谓高技术产业是指那些以大量投入研究与发展资金,以及迅速的技术进步为主要标志的产业。美国学者戴曼斯叙(D.Dimancescu)在《高技术》杂志上指出:对高技术企业的定义,主要依据两大特点: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高;二是销售收入中用于研究与发展的投资比例高。这两大特点又反映了一个共同的东西,即知识密集,这是高技术产业的一个必要成份,也是技术持续创新的必需。美国学者杜迪(F.D.Doody)和芒塞(H.B.Muntser)认为,高技术部类可以被定义为是一类体现出高增长率、高额的研究与开发费用、高附加价值、强烈的出口导向和劳务密集(这里专指高技能的劳务)的生产技术公司。
在英国,高技术产业被认为是一组包含新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许多位于科学和技术进步前沿的其它技术的产业群体。
法国经济学家认为,只有当一种产品使用生产线生产,具有高素质劳动力队伍,拥有一定的市场且已形成新分支产业时,才能称其为高技术产业。
在加拿大,高新技术产业被定义为是一种技术水平相对高的生产部门,这种相对高的技术水平通过劳动力的技术素质或用于研究与开发的经费来反映。
在澳大利亚,科学与技术部将高技术产业定义为投入大量研究与开发经费,与科学技术人员联系紧密,产生新产品并且有科学或技术背景企业的产业。
在日本,日本长期信用银行的定义为:能节约资源和能源,技术密度高,技术革新速度快,且由于增长能力强,能在将来拥有一定水平的市场规模,能对相关产业产生较大波及效果的产业。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把R&D密集度(R&D经费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标准,将相对于其他制造业而言具有较高R&D密集度的产业定义为高技术产业。
《欧盟科学技术指标报告》把有很高的经济增长率和国际竞争能力,有较大的就业潜力,同时R&D投入高于所有部门平均水平的航空航天制造业、化工产品制造业、医药品制造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科学仪器制造业等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或先导产业。
在中国,目前采取的主要是概括法,也叫例举法,即按技术类型定义高技术产业。《中国科技产业》公布的目录包括:①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产业);②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③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④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⑤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⑥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⑦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⑧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⑨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⑩医药科学和生物科学工程;(11)其它的新工艺、新技术。
从以上各种定义可以看出,高技术产业具有以下4项特点:
它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生产所用的设备、材料涉及到现代技术领域的许多尖端成果;它是资本高度密集型产业,其科研费用和设备投资大,产品的附加值高;它是知识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的科技开发人员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经营管理人员;它的产品具有国际性和前景良好的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高技术产业是指由高技术成果转化形成的具有知识密集、R&D投入高、附加价值高、增长速度快、技术进步快等特征的先导型产业。
【参考文献】
1蔡莉,王新.高技术产业的划分及发展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1997(12)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系统政府广西
21世纪是高新技术制胜的时代,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一国和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为了适应国内外日益高档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了迎接全球化、信息化和知识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乃是我国及广西必然的战略选择。
一、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
“十五”以来,广西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其总产值年增长率为26左右,是广西国民经济增长最快的产业。广西高新技术产业的总产值从1999年起呈逐年增加之势,2004年底达到100亿元以上,占广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7.47%,比上年增长了26.20%。而在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利润及利税方面广西这些年来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广西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和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在近年有较大的变化,至2004年底,广西高新技术企业数为373家,比上年增加了197家,企业从业人员年平均数为4.40万人,比上年增长13.69%。广西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分布在合成材料及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医疗器械及仪器仪表制造业五大仔业。经过这些年来的发展,从事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平均由2000年的0.41亿元扩大到2004年的0.57亿元,并逐步形成了一批年销售收入达亿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如生物制药业中的桂林三金、桂林集琦、北生药业、电子信息行业中的北海银河等企业。
广西这些年来高新技术产业相对自身而言有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在全国范围之内其仍然是较为落后的,与国内发达地区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从表一来看,广西科技经费支出额、地方财政科技拨款额和R&D经费支出额约为广东省的10%、10%和5%,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竞仅相当于广东的近千分之一。在创新相关资源及投入额度大致相当的情况下,广西技术合同成交金额和科技成果数量仅为云南省的二分之一稍强。广西在技术创新各项指标上均远落后于临近的东部省份广东省,甚至一些关键指标也落后于云南省。总体来看,高新技术产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整体规模化程度低;科研投入严重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支撑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发展的科技基础比较薄弱;产业关联度低,配套能力不强,影响整个产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综合环境尚待完善,政策法规的配套完善、政府的间接调控能力、高新技术成果的孵化能力、技术中介的服务功能、知识产权的保护、官产学研结合的能力均有待加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中试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而且部分高技术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滞后,技术创新的动力不足。
对于一个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区域创新是关键所在。应当高度重视创新环境和创新机制的作用,通过环境和机制来吸引、聚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促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由于创新活动涉及的因素多,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十分复杂,因此制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应当从整个区域创新系统建设的角度着手,从增强区域持续创新能力的角度来思考。基于这个认识,文章认为制定广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对策体系的基本思路是:以实现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式发展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平台为目的,通过整体布局、突出重点集中科技资源,着重发展高技术战略产业;同时通过创新环境的建设和高技术企业的培育和扶持来分别解决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问题;通过改善资源要素供给、改善创新系统的内部结构、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和加强创新系统网络建设来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条件和提供有力的支撑,多管齐下,有所侧重、分步实施,通过创新系统的动态演化来提升整体创新能力。政府在构建创新系统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二、创新系统组织结构
张敦富等人(2000)认为从系统结构上看,区域创新系统建设包括创新机构、创新资源、中介服务系统、管理系统四个相互关联的主要组成部分。周亚庆、张方华(2001)则认为,区域技术创新系统包括教育子系统、科技子系统、资金体系、政府子系统和文化子系统,Andersson和Karlsson(2OO2)提出了一种以集群为中心的创新系统结构,
(参见图一)为我们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了良好借鉴,该模型虽是以集群为研究中心,但由其结构图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构建创新系统的关键作用,创新过程必需的良好的国家和区域的制度安排需要有政府制定,而技术基础设施、知识基础设施等各种有形无形的基础设施由于具有“公共品”的特性,需要由国家地区政府来主导完成,公共财政支持和完善的风险投资体制的形成则是政府所属职能,至于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的构建更是与政府行为息息相关。
基于以上创新系统结构分析,结合波特的钻石结构模型,初步建立了一个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的逻辑模型。
(参见图三)其中创新资源包括一个区域的自然禀赋、人力资源、知识资源、资本资源等要素,包括硬资源和软资源。相关和支持性基础设施除了包括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交通、能源、电力通讯等以外还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创新机构,信息中心、培训中心、咨询公司、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技术市场等中介服务系统,以及相关产业基础。需求条件指本国市场对该项产业所提品或服务的需求如何,内需市场借着它对规模经济的影响力而提高了效率。同时,本国的预期需求可能催生产业的国家竞争力,而市场规模和成长模式则有强化竞争力的效果。区域创新网络,又称区域创新环境,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所必须的社会信用环境、社会文化环境、制度环境、学习环境等,是区域各行为主体之间通过长期正式与非正式合作与交流形成的、以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相对稳定的联系网络。管理系统是指政府为了建立和管理区域创新系统的机构和机制,政府将创新各相关要素整合调配,在促进技术创新工作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与作用,在创新系统的建立和成长阶段起着第一推动力的作用。只有在政府主导的管理系统有效调控下,创新系统才能有效运转,达到最终提高产业竞争力的目标。
三、创新系统中政府行为必要性的理论分析
一方面,市场机制的缺陷需要强化政府政策安排对企业技术创新进行激励和支持。市场在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方面具有自我组织、自我加强的作用,但也存在自身无法解决的缺陷,市场本身并不能保证造就一个最有利于创新的市场结构,也不能自我创造有利于创新的外部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虽然高效,但却带有一定程度的随机性和局域性。随机性会使配置行为的目标追求发散,局域性则使创新活动中出现市场低效区和失效区,市场低效区需由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联合发挥作用,市场失效区的资源配置则往往主要通过政府行为来完成。特别是基础研究的保障、产业共性知识的提供、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治地位的创新行为等,往往由于较长的回报周期和较强的投资需求强度而为企业所不愿或无力介入,必须依赖政府来加以组织。事实上,即使在市场经济发育较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也同样存在大量市场低效或失灵的领域,需要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
另一方面,技术创新活动有一些独特的运行规律。技术创新的产出是一个介于公共产品和完全排它性产品之间的产品,创新成果的一部分即产品的实物部分虽可属于创新者,创新成果的另一部分产品即技术信息部分却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此外,技术创新没有历史惯例可以遵循,各个阶段与环节都包含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而且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与创新类型高度相关,基础研究和基础发明的不确定性最高,投资最大,回报最慢,企业往往难以承担或不愿意承担。这两方面特性极易产生创新活动中的囚徒困境,厂商只是等待知识技术外溢,而不是开发研究成为最优选择,这就需要政府干预了。另外,区域创新系统中创新主体往往是大量中小企业构成的产业集群,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相比具有一些竞争劣势,这些需要政府一定的政策倾斜和宽松的外部创新环境。
四、创新系统中政府职能定位分析
在经济学领域中,政府职能如何定位是长期以来争论的焦点之一。在创新系统中,政府作为重要组成要素,既是区域创新活动规则的制定者,也是区域创新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从宏观的角度上看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在国家层次,政府主要是根据全国各地的发展水平,制定一些促进国家整体发展的政策和计划以及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各地的发展指导思想,从地方层次来讲,在国家宏观管制日渐放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发展重要的直接指导组织者,一方面贯彻国家的宏观政策,另一方面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指导调控,地方政府将会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政府应主要负责制订宏观的区域创新目标、战略和方向,创新区域的各项制度,构建良好的区域创新环境,激励、督促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进行创新活动,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政府设计并监督机制运行,发现和确立新型的、高效的机制规范区域创新系统中的各个行为主体,从宏观上和总体上对个别创新主体的行为进行协调。
作为创新网络中的一个重要结点,要特别重视政府在与其他创新主体的相互联系中承担具体的职能任务,对于企业,政府提出和建立针对证券市场等各种层次和各种功能的市场机制和操作规则,引导企业合作和有序竞争,按照法律或契约的规定,采用组织控制、财务监督、监督管制等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引导建立在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主体间起桥梁作用的中介服务机构,完善公共服务,以实现社会信息、智力资源共享,促进知识的传播与应用,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政府可以通过非官方的中间组织对企业进行间接管理。对于科研机构,政府制订重大创新项目和课题,通过资金投入来引导智力资源之间的有机组合,共同进行研究和开发,共同完成创新,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的迅速产业化,并对大学及科研机构进行形式多样和日益规范的资金支持。
政府要在构建创新系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首先满足以下条件:政府的职能要从直接组织创新活动为主转向以宏观调控、创造条件和环境及提供服务为主,在目前我国的转轨时期,要特别防止政府超越行政职能范围盲目行使权力,以免产生政府职能过度的问题。要健全市场制度建设,消除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限制和壁垒,要建立起完善的区域创新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创新系统构建中的政府行为分析——以广西为例
早在2003年广西政府就制定了未来几年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2003~2005年为规划起步阶段,初步构筑起广西创新体系的基本框架。2006~2010年为全面建设阶段,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机制灵活、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区域创新体系。2011~2020年为优化提升阶段。2006年区科学技术大会强调到2020年建成较为完善的广西创新体系。经过广西各界人士不懈努力,目前广西区域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但在技术创新系统构建的道路上仍是任重道远。
广西政府在推动技术创新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首先,与创新相关的制度框架和有利于创新的政策体系不完善,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人才激励机制不完善,许多时候不是缺乏人力资源,而是缺乏培养技术创新人才成长的机制和用人机制。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数量偏少,企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能力偏弱,科研与企业相脱节。而且,技术创新的投入严重不足,R&D经费投入占GDP仅为0.36,发达国家均已达到2—3。此外,研究开发的国际化程度很低,对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重视不够。这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严重的不利影响。特别的,创新能力不足使广西在与东盟对接的建设过程中力不从心,严重制约了广西的跨越式发展步伐。
首先,广西政府要制定和完善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科学技术发展的各阶段具体目标,部署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并向各创新主体提供有关政府经济政策和市场状况的信息,建立有利于知识生产、传播、应用的政策倾斜体系,此外广西政府应制定一些必要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使创新活动规范进行。
第二,加强区域创新环境建设,包括社会信用环境、创新服务环境、创新文化环境等,政府要从多方面人手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一整套信用查询和奖惩系统;建立完善创新服务体系,推进创新服务机构社会化和产业化进程,建立技术、知识与人才的流动机制,构造一条完善的区域创新价值链,加快技术成果转让、运用和扩散;要着重加强创新文化环境的建设,政府要倡导突破一些不利于创新的传统文化束缚,倡导“硅谷文化”模式,历来中关村被认为学习硅谷最为接近的地方就是有鼓励冒险、敢于标新立异的文化痕迹,要在广西境内树立起勇于冒险、不断进取的思维方式和创业精神,在创新各行为主体之间建立一种善待失败和相互交流的合作文化和精神。
第三,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特别是一整套投融资激励机制。要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企业自身激励体系,宏观上要加大增加政府研究开发投资,增加政府的R&D投入,并通过优惠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加大支持企业创新活动,可对中小企业试行政府信誉担保银行贷款。
高新技术论文范文4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成本管理;价值链
当今世界,企业国际化趋势加快,市场需求多元化,信息瞬息万变,竞争加剧,形成了企业经营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过程中,电子技术被广泛运用到生产中,形成了高度电脑化和自动化的新型制造环境。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适应这种环境变化的新型企业步步崛起,向世人展示了其强健的生命力,逐步成为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一、高薪技术企业的特点
1.产品先期投入大、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
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更新、传播、运用速度快。以运用新知识、提供知识含量高的产品(服务)为己任的高薪技术企业需要不断创新,使产品更好地服务顾客。在产品的开发和研制阶段,企业需要投入大量资源,以期某项技术能够实现突破,形成领先竞争对手的优势,获得高附加值的回报.在生产制造阶段,高新技术企业广泛使用先进技术生产。如,CAD、cAM和电脑一体化制造系统,以期尽可能降低生产成本,使生产成本数额小于开发费用,产出知识含量高的产品.鉴于产品的特殊性,企业在销售环节需要大力推介产品,使顾客认可产品,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售出产品,企业关注其售后服务和指导,以实施顾客化经营,获得高回报。
2.产品寿命周期短、更新换代快,企业兴衰迅速
科技进步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迫使企业不断研制新产品,从而加快了产品更新换代的步伐,促使产品寿命周期缩短,企业亦会随产品的研制、推介成功而迅速壮大。
3.企业经营风险大,对市场反应灵敏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推销费的大量投入造成期间成本高,企业经营风险增大。企业在经营上需要密切注视市场动向,重视企业的经营战略,使之与外部市场环境相协调,保证企业迅速服务顾客,适应市场变化。
二、传统成本管理的局限
传统成本管理即为广义的成本控制,其重点在于控制,在其他环节成本管理可操作性不强,成本管理演化为生产环节的成本控制,成为狭义的成本控制。它是运用一定的方法对产品生产过程中构成产品的耗费,进行计算、限制、监督,将各项实际耗费限制在预先确定的预算,计划范围内,井分析差异,寻找原因,采取对策,以降低成本的活动。这种重在控制生产成本的成本管理模式不能满足高科技技术企业对成本管理的要求:
1.成本管理局限于简单执行功能,不利于高技术企业迅速反应和适应市场变化
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灵敏反应是高科技企业生存、发展、获利的一个重要条件。有效的企业战略可以帮助企业应付多变的外部环境,增强企业适应性。成本管理需要具有一定决策功能,为企业战略服务,为增强企业竞争优势,不能仅发挥执行指令的作用。传统成本管理却仅注重本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仅发挥执行、控制职能,与企业战略联系不够紧密,不利于企业战略的调整,会产生为降低成本而偏离战略的现象;成本管理仅关心本企业的产品成本,未能分析竞争对手成本情况,不利于提高企业竞争优势。
2.成本管理注重生产费用,忽略研发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用
传统成本管理关心的是生产环节中料、工、费的形成和控制。此类成本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所占比重较小,而设计、销售环节的研发费用、推销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占的比重较大,传统成本管理的作用空间大为缩减而意义不大。若仍按照传统成本计算法分配期间费用,会扭曲产品成本信息,对决策形成误导.同时,企业的生产发展、市场开拓、整合程度等因素也未能在传统成本管理中予以考虑,而这些一旦形成将会对产品成本产生很大影响。
3.成本管理着眼企业内部成本的降低,忽略了企业与供应商和顾客的关系
传统成本管理虽然从材料采购着手,但是已经开始晚了,忽略了企业与供应商的关系,企业易丧失一些向前整合的机会,如向前整合时,通过向供应商提合理化建议来降低成本。成本管理结束于销售,使传统成本管理因结束太早而不利于企业获取准确的产品信息,无形中增加了分销和售后服务成本,不利于企业向后整合。
4.传统成本管理不注重产品寿命周期成本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升级换代快,需要正确计算评价产品成本,对产品寿命周期成本的需求强度大,同时其产品寿命周期短,使得产品寿命周期成本的计算可操作性增强。按照传统成本会计方式计算出来的产品成本,易扭曲产品成本信息,难以正确评价产品在整个寿命周期全过程的经济效益,无法为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不利于企业谋求竞争优势。三、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推行战略成本管理
鉴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有必要采用更能适应高新技术企业特点的战略成本管理模式。
战略成本管理是把企业成本管理与企业经营战略紧密结合起来,以期提高企业竞争优势的成本管理。它在以下几个方面能更好的解决传统成本管理的不足。
1.通过价值链分析可以有效控制成本,提高差异,有助于企业突出竞争优势
企业是通过完成一系列作业,提供满足顾客需求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价值的。企业的供应、生产、储运、营销、服务等主要作业活动和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管理职能这些辅助作业活动共同组成了使企业产生价值的企业内部价值链.在企业从事价值链的活动中会发生成本,亦会从顾客手中取得收益,收益大于成本,企业就会获利。
高新技术企业有必要通过对价值链的分析来认识企业特点,构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价值链,明确每项作业活动对降低成本和实施竞争战略做出的贡献,消除不增值作业,更为全面积极地进行成本管理。这样能够避免传统成本管理仅注重生产环节的局限性和成本管理的呆板性,做到积极费用多用、用好(如设计环节实验费,甚至实验失败费),消极费用少用、杜绝(如生产环节产品次品损失)。
在企业进行价值链分析时,除了分析企业价值链,还需要关注行业价值链和价值链之间的联接关系。行业价值链分析,可使企业明了自己在行业的地位及竞争对手的成本情况和市场份额,有助于管理者更客观地评价企业竞争优势和劣势,制定取得竞争优势的战略。对企业与供应商价值链接分析,能帮助企业寻求降低供货成本的途径,如通过洽谈降低供货成本:企业与顾客链接的分析,可使企业提高产品性能,更好的实施顾客化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
2.产品寿命周期成本把成本管理同企业战略密切联系起来
产品寿命周期成本,指的是以产品寿命周期为会计期间,计算产品寿命周期内所有的成本。它包括研究和开发成本、设计成本、制造成本、营销成本、分销成本、顾客服务成本。高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销售费用高而制造成本占的比重小的特点,使得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变得具有重要意义。研发费用、推销费用通过一定方法被计入产品寿命周期成本而得以体现,避免了完全成本法和变动成本法在高新技术企业中呆板运用的缺陷。按每种产品分类计算的产品寿命周期成本报告,使管理者能够全面掌握每种产品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为决策者提供真实信息。
产品寿命周期成本包括的内容多,其影响因素也多,它既受企业营销策略的影响,又受市场经营周期的影响。我们知道,在产品的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其营销策略不同,定价策略亦随之变化,高科技产品更新换代快,管理层在确定竞争策略、制定产品定价策略时,需要获得准确、及时的产品成本信息,力求产品在不同阶段的总收入能弥补整个寿命周期成本,使企业获利,此时寿命周期成本联系战略,更有效服务决策的价值便体现出来。
3.战略成本动因分析可找出对企业的成本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因素,并予以控制,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降低成本
适时生产系统与自动化生产在高科技企业中的运用,冲击着标准成本法,产生了成本动因分析(即ABC法)。此法以成本为决策服务的“决策相关性”为理论基点,以“作业消耗资源,产品消耗作业”为其思想,对生产环节的成本进行分析,利于查明真实的执行性成本动因,有效地进行成本控制,从微观层次上解决标准成本法无法解决的问题。
把ABC法运用到战略层中,即为战略成本动因分析,它有助于从宏观上查出导致成本发生的另一类动因一结构性成本动因。结构性成本动因涉及企业规模、企业纵向整合深度、价值链每一环节的技术含量、产品复杂程度、经营同类产品的经验这五方面。它们与企业战略定位和经济结构密切相关,其发生与数量取决于企业的战略选择,会对企业产生深远影响。高科技企业先期投入大,要求企业要采用降低成本、提高差异的竞争策略。为达到这一目的,企业也应从宏观层次上来寻求降低成本,影响、改变上述五方面的成本,以突出竞争优势。
综上所述,战略成本管理具有注重外部环境的外向性、注重竞争优势、成本管理长期、全面的优点,适合高科技技术企业特点,克服了传统成本管理法的局限,更利于企业突出竞争优势,实施顾客化生产。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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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含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就是企业在进行科技技术研发阶段的费用,不能当作企业的费用一次性的计入当期损益,而是应该当作企业研发费用资产的长期的支出,计入该企业的资产成本,并在以后的企业会计年度通过逐步折旧或者摊销的形式分批计入企业成本费用,通过销售产品收取的款项进行补偿。实质上就是高新技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研发所支出的费用,研发费用支出时计入开发支出项目,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费用到本年末直接转入企业当期损益,符合条件的仍留在开发支出中;另一点,就是研发成功的话转入企业无形资产,反之则转入当期损益。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账务处理的国际比较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是指企业为了开发独立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所产生的费用,通过研发活动促使企业的不断发展。研发费用实质是企业进行研究和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企业研发费用的构成一般分为三类:资本化、费用化以及有条件资本化。其中有条件资本化是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代表,允许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费用进行资本化处理。国际对于研发费用的使用状况来看,欧盟对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条件比国际会计准则相对较为宽松,这与欧洲国家产品设计开发在企业制造中的比例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欧盟在国际上一直处于制造工业的上游,宽松的资本化有利于企业的研发热情和企业产业的优势。美国就更注重研发费用化,除了本国的计算机软件行业以外,都用的是研发费用化结构。这三种研发费用的构成适应不同的政治经济环境,要根据国家政治情况以及企业的经济环境选择适当的研发费用处理方法。
(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的意义
根据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将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支出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费用。研究阶段费用是指为了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所产生的费用,开发阶段费用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在某项设计,以生产出来新产品所产生的费用。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发展必须符合我国发展现状。从我国企业的发展现状以及国际形势来看,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比企业全部费用化更具有积极的意义。传统的对于国有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者的绩效评价都是以企业经营业绩的高低、企业实现利税多少、企业管理者个人收入等为标准,都与企业的当期实现利润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采用企业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则会直接导致企业利润的下降。那么,企业的高层就很有可能削减企业的研发费用,来保证企业的短期利润,这对于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新准则的实施更多的考虑了我国高科技行业,也就是研发费用较高的企业,允许了企业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资本化的做法,不仅表明了我国政府部门对于科技研发的支持与鼓励,更有利于企业加大研究开发费用的投入力度,逐步缩小了我国企业与国际企业在研发费用投入的差距。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财务处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研究费用与开发费用划分不明确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虽然明确规定了研究阶段费用与开发阶段费用,以及开发阶段予以资本化的费用的条件。但由于高新技术企业无形资产的研发活动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过程,这对于会计人员来说,要明确的判断两者的界限以及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新会计准则中应该更加具体详细的阐明具体操作过程。
(二)研发阶段的划分以及资本化的条件弹性大
根据新会计准则界定企业的哪些活动属于研发阶段,哪些活动属于开发阶段时,常常无法很好的把握。在实际工作中,两者的界定常常受到人为主观的影响,这就可能造成企业会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划定。就目前状况来看,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标准的确定存在了很大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通过会计人员的主观进行划分,这就导致在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判定具有很大的弹性,为企业操作盈余管理提供了操作可能性。
(三)确定的资本化金额与资产的真实价值存在了较大的差异
由于无形资产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研究后,并且在开发后期才能确定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在确定可行性之前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以及较高的费用,所以用在以后的开发费上相对较少。因此,只对技术上达到可行性之后的开发费用资本化,不能够准确客观的反映企业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另一方面企业无形资产在开发完成以后,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的超额利润,如果按照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的预期经济利润算的话将大大超过企业研发费用资本化的金额。
三、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财务处理对策
(一)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实行会计责权制度
职业素质以及职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会计工作是否能够圆满的完成。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会计人员专业技能的培养,使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逐步掌握完成专业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工作能力。会计人员只有掌握了相应的职业技能,才能够更好的完成工作、拓展工作,才能更好的进行会计行为的处理工作。
(二)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内部控制
要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内部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审查制度。内部审查是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各单位、部门实施的内部监督行为,依照我国相关法律对会计账目以及企业财产进行管理,确保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下,着眼于创新管理,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利,推行全面的管理模式,建立彼此牵制、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重点是围绕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以及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但注意的是在设计时要确定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一定要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对关键点进行监控,以实现预期效果。高新技术企业内部控制必须建立在道德规范之上,强调沟通与交流,以及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形成强大的团队精神,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人文环境,企业内部控制才能更加有效。
(三)尽快出台会计准则执行的指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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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高新技术产业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知识产权已成为现代企业重要的生产经营要素,企业经营形态也从强调传统的土地、厂房、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转而强调专利、品牌、顾客关系、服务等无形资产。在这种背景之下,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知识产权开发与知识产权融资的创新模式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实践发展迅速。在美国,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已经非常广泛,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娱乐、演艺、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到时装设计的品牌、最新医药产品的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专利诉讼的胜诉金,几乎所有的知识产权都已经成为证券化的对象,资产证券化的金额已经超过15亿美元。在亚洲的日本,经济产业省早在2002年就声明要对信息技术和生物领域等企业拥有的专利权实行证券化经营,并成功地对光学专利实行了资产证券化。基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迅速发展,美国投资银行界与知识产权界将其作为未来重大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就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也将其作为未来的一个“新趋势”。我国政府正在倡导建立创新型国家,而高新技术产业作为创新型国家的支柱产业,其发展的好坏与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把知识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效结合的新型金融工具,因此探讨知识产权证券化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概述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可预期的现金流的知识产权(基础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后转移给一个特设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由该特设目的机构发行以该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的证券的过程。
知识产权证券化本身具有精巧的结构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同时由于知识产权权利种类众多,特性各异,每一项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都有独特之处。但是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深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也具有资产证券化的共同特性,典型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参与主体和其交易结构如图1:
根据图1,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交易流程主要是:1.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原始权益人,发起人)将知识产权未来一定期限的许可使用收费权转让给以资产证券化为惟一目的的特设机构(SPV);2.SPV聘请信用评级进行ABS发行之前的内部信用评级;3.SPV根据内部信用评级的结果和知识产权的所有者的融资要求,采用相应的信用增级技术,提高ABS的信用级别;4.SPV再次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发行信用评级;5.SPV向投资者发行ABS,以发行收入向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支付知识产权未来许可使用收费权的购买价款;6.知识产权的所有者或其委托的服务人向知识产权的被许可方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将款项存入SPV指定的收款账户,由托管人负责管理;7.托管人按期对投资者还本付息,并对聘用的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付费。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点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金融资本与知识资本的一种有效结合,是以金融技术为依托,以知识产权的信用为担保,以证券化为载体的融资方式。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住房贷款抵押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一般的交易结构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类似,其参与主体一般也会包括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特设载体(SPV)、投资者、受托管理人、服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强机构、流动性提供机构,一般也是通过信托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形式建立起证券化的通道,也要运用风险隔离和外部及内部的信用增级方式,来提高证券化产品的市场吸引力。但是,由于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即未来能够产生现金流量的资产,是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商业秘密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所以与传统的金融资产为核心的证券化相比较,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相对于传统的应收账款证券化、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的权利状态更为复杂。例如,一件作品可能是法人作品,也可能是职务作品或非职务作品,既可能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可能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还可能受商标法保护;一项专利既可能是发明专利,也可能是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既可能是刚刚获得授权的专利,也可能是即将权利期届满的专利;而一项商标则既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未注册商标,既可能是驰名商标,也可能是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还可能是一般商标。
(二)基础资产往往是和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由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产品必须依托有形的载体才能体现出来,例如以某一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作为基础资产,该专利产品的销售收益中也包含了专利产品载体的价值。
(三)传统资产(如应收账款、住房抵押贷款)未来现金收益相对稳定;而知识产权的无形性、时间性和地域性使其容易被侵权,未来现金收益确定性差而且来源复杂。影响知识产权未来现金流评估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时尚或民意,特别是版权或商标证券化时;不可预料的技术进步;商业秘密在时间性与专有性上的不确定,以及其不公开性使其现金流评估更困难;专利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高速发展的宽带技术和P2P技术使侵权更容易给评估音乐作品现金流增加了难度;侵权行为可能严重侵蚀知识产权现金流等。(四)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典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如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企业应收账款、房屋租赁应收费用等,不同种类的资产之间或许有风险和收益的差别,但在同一种类型的资产中,并不对具体的每笔业务做出区分,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关心哪一个贷款人归还住房贷款的信用更好,人们只关注住房按揭贷款这种资产从总体上体现出的风险和收益。但知识产权与此完全不同,同为知识产权,相互之间市场价值的差距可能非常大。如同为专利权,可以是发明专利,但也可以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同为发明专利,可能是有效治疗艾滋病的药品专利,也可以是电连接器接头专利。一个驰名商标和一个刚刚申请注册的默默无闻的商标在人们心中肯定不会因为二者同为商标而具有相同的分量。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对促进高新技术转化,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都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拓宽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分担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在传统融资方式下,资金供给者在决定是否投资或提供贷款时,依据的是资金需求者的整体资信能力,信用基础是资金需求者的全部资产,较少关注它是否拥有某些特质资产,只有当资金需求者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达到一定的标准,才能获得贷款、发行债券或股票,否则,则不能使用这种融资方式。我国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就是自身拥有大量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但由于其自身风险性高,整体资信能力较低且缺少实物资产,所以难以通过传统融资方式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资金,严重制约了其将高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目前,国内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转化率不到10%,传统融资方式的局限性是导致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资产收入导向型的融资方式,其信用基础是知识产权而非企业的全部资产。资金供给者在考虑是否购买ABS时,主要依据的是知识产权的预期现金流入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以及交易结构的严谨性和有效性,资金需求者自身整体资信能力和全部资产的总体质量则被放在了相对次要的地位。知识产权证券化突破了传统融资方式的限制,破解了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为高新技术企业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手段。
(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加速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的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所需的资金呈几何级数增长,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在国外有“吞金产业”的说法。根据国际经验,R&D研究经费、R&D转化资金、批量生产的资金三者的比例应达到1∶10∶100,才能使R&D较好地转化为商品,形成产业。在我国,这三个阶段的资金投入比例数据不尽相同,较多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10,有的资料显示这个比例为1∶1.85∶30.7。尽管具体数据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R&D成果转化阶段和工业化生产阶段,我国的资金投入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工业化生产阶段是能获取商业利益的产业化阶段,一般投资者和商业银行都愿意提供资金投入,情况并不那么糟糕。R&D成果转化阶段,作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由于风险很高,投入资金远远不足,严重制约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总体进程。按照国际经验计算,1993年我国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应为1960亿元,而实际仅有334.59亿元,缺口高达1625亿元,比1987年至1993年的成果转化投入的总和(1391亿元)还多!这个缺口在“财政拿不出,银行不敢给,企业没能力”的现状下,只能由新的融资方式来填补,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填补这一资金缺口一种重要的方式和途径,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更是一种难得的融资渠道。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率,为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是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实践表明,设立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的根本目的,是努力营造一种适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特殊环境,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孵化器”。但高新技术开发园区不是通过行政命令或行政手段就能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各种因素包括科技资源、智力资源、良好的创业环境、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丰富的融资渠道的共同作用下建立起来的,其中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渠道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资产证券化在我国的不断发展和相关的法规与制度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将与风险投资一道成为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的两个重要因素。
(四)发展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可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管理现代化,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模式和结构决定了其在向拥有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引入资金的同时,还通过SPV和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向高科技企业引入了管理经验,通过破产隔离等手段提升了高科技企业的管理水平,可以大大地改善目前许多高科技企业的管理状况,促进其管理走向现代化。同时,为了保护投资者和知识产权的创造者的利益,避免知识产权成果被剽窃或仿冒,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这也有力地促进了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如果没有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高科技企业将会遭到毁灭性打击。知识产权证券化只是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放弃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收费权,并不会导致其丧失所有权。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四、运用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知识产权支撑证券的资金供给。资产支撑证券的最主要投资者是养老基金、商业银行、共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应该完善相关法律,使其可以有选择地投资于高质量的知识产权支撑证券。为了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可由政府部门出资组建专项科技投资基金,利用科技投资基金购买低级证券。
(二)政府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起始阶段应深度介入。与我国具有相似法律背景的邻国日本,在制定“知识产权立国”的基本国策后,一直致力于知识产权商业化的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2003年日本第一例专利证券化是在政府支持下进行的。据日本《读卖新闻》报道,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将建立知识财产基金,以购买企业、大学和研究机构拥有的未得到有效应用的专利和技术,并将其商业化。也就是说,日本政府将继续扶持本国的知识产权证券化。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和现实境况下,知识产权证券化更不能像美国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证券市场健全的国家那样完全交由市场运作,需要政府高度介入加以扶持。
(三)整顿、规范和引导金融中介机构发展。信用评级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重要的一环,一方面,对原始资产的评级直接决定资产池价值的总量,为证券发行规模和价格提供客观依据,另一方面,评级对投资者决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任何一个方面的评级失真都会给资产支撑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带来障碍,而频繁的失真将产生市场信用危机,可能直接导致资产证券化难以进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信用基础比较薄弱,资本市场还不很成熟,资产证券化也刚刚起步,客观上需要政府部门在新型资本工具导入期深度介入,给知识产权证券化提供必要的信用基础,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效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
(四)加快成立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SPV)。连年国际收支顺差使中国人民银行积攒了巨额外汇储备,国际汇率频繁波动给人民银行的储备资产保值增值带来严峻考验,为降低汇率风险,央行开始尝试将储备用于国内,对中行、建行和工行的外汇注资就是对储备的一种创造性运用,所以,本文建议借鉴银行改革模式,以中央汇金公司的名义和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知识产权证券化机构,这种半官方性质的载体有两个优势:一是中央汇金公司的参与将增强资产支撑证券的信用等级,为证券化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信用保证;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在长期的资产处置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资产处置经验,新设特殊目的机构对这种经验的继承将使其在同行中具有很大优势。
(五)加强金融监管改革。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看,一方面,金融市场主体为规避监管不断进行创新,监管是创新的重要动力之一;另一方面,金融市场下的创新推动金融监管方式发生改变,正如新制度学派所指的那样监管的变化本身就是一种创新,一个完整的创新必须同时包含市场创新和监管创新两个方面,创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我国进行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也离不开监管创新,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部门,所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监督管理好本行业的同时还应该增强协调监管的能力,为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规范有序健康地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并提供制度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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