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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礼仪范文1
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欲委托甲方提供丧葬礼仪服务以及向甲方采购附带之商品,双方遂签订本契约以资遵守:
第一条 契约之标的
一、本契约之标的以乙方在附件一所指定的项目为范围。
二、乙方就其所指定之项目,必要时亦可增减,甲方不得拒绝。甲方对于乙方所指定丧葬服务之请求,应积极配合并按其专业为乙方完成丧葬礼仪服务。
三、如因法院命令或法令规定,无法依乙方选择之火葬或土葬方式处理时,乙方得更改之。
第二条 契约之对价
双方同意本契约之服务或商品之价格,如有增减应按附件所列价目表所定之价格计算之。如另行议价,甲方不得任意哄抬,亦不得巧立名目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第三条 服务质量之担保
甲方应担保履行本契约劳务之人应具有专业之技能、伦理与敬业精神。必不得提供妨害善良风气之商品。
第四条 契约之终止或解除
一、乙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契约全部或部分,但应给付甲方已完成服务之报酬,或已发生之必要、合理之交通费用。
二、终止时甲方未提供之劳务,甲方不得索取报酬。但因该项劳务所需之鲜花、时果或其它易腐败之商品,如已购买且放置于灵堂或乙方处所者,乙方应依附件一之价目表支付价款。
三、前二项之费用,均不得逾越本契约约定之总价额。
第五条 乙方协助事项
乙方于甲方履行遗体接运服务时,应协助甲方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甲方之事由,致使甲方无法履行遗体接运的服务时,乙方应自行完成。如因非可归责于乙方时,乙方得终止或解除本契约,但应给付甲方因遗体接运所发生之交通与人事费用,该交通与人事费用,不得超过约定价格。
第六条 日程或程序
双方得于签订合约后,共同订定仪式之具体日程或程序等,以利甲方履行本契约。订定后乙方不得无故变更,如须变更而其变更增加额外费用时,乙方应自行负担外,甲方不得要求任何其它费用。
第七条 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各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乙方之解释。
第八条 仲裁或合意管辖法院
一、关于本契约或因本契约发生之一切纠纷,如双方合意于争讼前以仲裁方式解决者,得由__________仲裁。由双方各选一仲裁人,再由两选出之仲裁人,共推另一仲裁人,如不能共推时,双方得申请法院为之选定。
二、双方未以前项方式解决纠纷者,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合意以乙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九条 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依相关法令、习惯及平等互惠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解决之。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统一编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分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丧葬礼仪范文2
关键词: 黎平北部山区; 侗族; 丧葬仪式; 唢呐
中图分类号: C95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8-0094-01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与湖南、广西接壤,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过渡地带,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在黎平县北部山区,散落着该县十余个乡镇,人口约二十余万人;由于这一带属于南、北侗族的结合部地带,居住的民族主要为侗族,约占70%以上,其中夹杂着少量的汉族和苗族。该区域历史上曾因水系交通便捷而物产丰富、商贾云集,虽然后来由于各种历史的原因而逐渐衰败,但却因此而形成了当地侗、苗、汉多民族杂居的格局;当地民俗民风、文化特征均表现出侗、苗、汉等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点。其丧葬仪式就深刻体现了当地独特的文化特征,在整个仪式过程中,至始至终伴随着唢呐吹奏,唢呐吹奏俨然被当地村民所看重,在历史的演进中,逐步形成这一区域独特的风格和特点。笔者拟从伴随仪式过程的唢呐及唢呐吹奏作为切入点,试图从一个侧面窥探这一社区独具特色的民风民俗。
一、仪式中的唢呐乐班
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离不开唢呐的伴随,整个丧葬仪式至始至终都有唢呐吹奏。当人离世后,主家要请一队乐班到家坐镇吹奏,当地称为“坐班”,乐班由两名男性组成,多数为同村村民,年龄大小不等,大的可至七十多岁,小的可二十多岁,他们多为师父带徒弟的组合,每个乐班所持唢呐一模一样,吹奏的乐曲是一致的,每间隔一定时间吹奏一首曲子,他们的吹奏将至亡者下葬为止,届时主家付给一定报酬。另外每个直系女婿以及关系较近的亲戚每家另请一班,到“进客”的那一天随客人一起入寨,当地称这些乐班为“走班”,他们将至第二天出殡为止,他们的吹奏主要是入寨以及第二天出殡时,其他时间都是坐班吹奏,当地将以亡者家请来多少乐班来看待亡者家的人缘关系,所以,黎平北部山区侗族的丧葬仪式过程中“请乐班”被视为一件非常慎重且重要的事情,唢呐吹奏者在当地得到很高的尊重。
出殡时,队伍浩浩荡荡,唢呐乐班要全体出动,一路奏乐,夹杂着鞭炮声、哭声、唢呐声以及人的嘈杂声等热闹异常,送葬队伍庞大,唢呐声声、鼓炮齐鸣,涌现,这时所有乐班都要吹奏出殡调,出殡调每班吹奏曲目都不一样,一直护送着出到村外,乐班的多少体现出死者家一家的在世为人。
二、唢呐的制作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均由乐手自备,两只为一对,大小、长短、颜色、形状、音色等均要求一致。由于当地没有专业的唢呐制作企业及制作师,唢呐均由乐手自制,整个唢呐的长度约为30-50厘米,音色低沉浑厚,与丧葬悲凉的氛围极为吻合;唢呐由上、中、下三部分组成,上部包括哨嘴、铜制直管和挡嘴;中部为木制按音管,取至当地生长的一种空心木,经乐手精心加工而成,木筒一侧挫七个按音孔,由有经验的乐手挫制,两孔间的距离是经过精心计算的;下部为一铜制喇叭口,直径约为10-15厘米,作用主要是扩音。据调查了解,当地能制作唢呐的乐师已寥寥无几,这无疑对当地的丧葬文化将产生较大影响。
三、唢呐吹奏
唢呐,直吹管乐器,又名喇叭。唢呐在我国历史悠久、流行广泛、技巧丰富,既有声音高亢洪亮和表现力极强的特点,又有表达粗犷奔放、细腻委婉于一身的优势,成为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典型的民族民间吹管乐器,在我国民间多用于红白喜事的伴乐。但在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的唢呐,仅用于丧葬仪式,按照当地的风俗,除白事外,其他时间、场合均不可随便吹奏唢呐,每一首曲子中间不能断开,要求一气呵成,吹奏技巧要求较高。因此,乐手在学习吹奏时,必须首先学会“循环换气”, 其吹奏的方法是:利用口腔呼气的同时,鼻腔急速吸气,以此来补充口腔气息之不足。此时的腮肌要尽量控制不要向外鼓起,颈前部肌肉放松,咽部向后扩张,舌向后收缩。使口腔空间向后、向下扩大,让口腔储备足够的气息。利用口腔气息的挤压力量,保持哨片的振动幅度。与此同时,横隔膜收缩,增大腹腔容积使肺组织扩张,以协助鼻腔吸气。鼻腔吸气不宜过猛,要和口腔储存的气息在力度上保持平衡。据当地乐手说,练习循环换气难度较大,师傅在教徒弟学习时,第一步要求徒弟必须先学会循环换气的吹奏技巧,他们的方法是对着煤油灯的焰火吹气,既不能吹熄,也不能让其垂直,始终保持一定的倾斜度,若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较为平稳即为合格,接下来师傅开始教授指法和曲目,曲目是通过师傅手把手一句一句的教会,徒弟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学习、操练,才可以跟随师傅外出伴乐。
四、唢呐吹奏曲目
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唢呐演奏的曲目内容涉及面较广,“坐班”必须具备相当广泛的曲目量,否则不能担当“坐班”的重任。因为根据当地的习俗,死者必须看日子下葬,在家停留日数不等,有的可能在家停留十天以上,且每天内间隔半小时或一小时要吹一首(一般不能重复),因此,“坐班”必须是训练有素的乐班。
从演奏的曲目来看,虽然内容涉及面较广,但风格较为统一,没有明确的曲目名称,乐手是依据现场场景来选择吹奏哪首曲子,并且乐手根据曲调的用途把它称为迎客调、送客调、出殡调、上山调、下葬调以及一般场合吹奏的普通调等,乐手内部明白什么场合吹奏的是什么曲调,切不可以随便吹奏,否则要被明白人谴责的。
从曲调方面来看,唢呐曲音色浑厚、声音低沉,具有悲伤感,音域不宽,大体在九度以内,旋律优美,多为级进,偶有五八度的跳进,哀怨委婉,每首曲子均较长,约6---8分钟,并且一气呵成,采用循环换气法中间不间断;从调式调性来看,属于宫徵交替调式,色彩明亮,中等速度,节奏舒缓,四二拍子,音符多为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绝对不用十六分以上速度较快的音符,与现场悲伤的氛围十分吻合,完好的表达了当地侗民悲泣的心情。
五、结语
总之,黎平北部山区侗族丧葬仪式中离不开唢呐吹奏,并且,唢呐也仅用于丧葬仪式过程中,这是一种独特的表演事项,其乐班的组成、表演技巧、乐曲的演奏风格等都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它是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晶,深刻体现当地村民的美学观念与审美选择,是镶嵌在贵州民族民间艺术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
参考文献:
[1] 齐柏平.土家族丧葬仪式音乐的模式研究[J].黄钟(中国.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6(03).
丧葬礼仪范文3
关键词 近代 丧葬习俗 武汉市郊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The Evolution of Modern China's Funeral Custom
——Taking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as an example
DONG Furong
(The History Department of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3)
Abstract The burial form, funeral consumption and sacrificial rituals have taken great changes in the suburb of Wuhan in 1980s and 1990s, which are due to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the progress of technology and the adjustment of the government's policy and so on. However, how to make the evaluation coordinates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y is what we should consider.
Key words modern; funeral custom; the suburb of Wuhan
1 20世纪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
1.1 入葬方式
武汉市郊传统的入葬方式以土葬为主,也就是把逝者装在棺材里下葬,但自上世纪80年代 尤其是90 年代中期以后,这种入葬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土葬改成了盒葬或套葬。这两种方式都属于火葬,这是80、90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第一个显著变化,即由土葬变成火葬。
如武汉市“新洲区一自然村在2000-2006 上半年间共死亡77 人,从2000-2003 年,历年土葬的的人数分别为8 人、6 人、3 人和2 人,2004 年后土葬消失,从2000-2005 年实行套葬的人数分别为3人、3 人、2 人、1 人、1 人、1 人, 实行盒葬地人数分别为2 人、4 人、6 人、8 人、11人、12 人,2006 年上半年死亡4 人,全部实行盒葬。”①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近代武汉市郊入葬方式由土葬到火葬的巨大变化。
1.2 丧葬消费
除了在入葬方式上的变化外,80、90年代的武汉市郊在丧葬消费上也有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在礼仪消费方面,以前,亲友主要是赠送礼品,如大批纸钱、花圈、灵幄等,而到了80、90年代,更多的人们直接送钱;主人的丧仪料理消费也大幅增加,大部分是用于殡仪馆各项服务。然后在情感消费方面,以前的唢呐在一些地方被淘汰,改为雇用新式的小乐队。最后是在信息消费方面,报丧不再是使用人力,主要是电话通知。
1.3 殡葬、祭祀礼仪
第三是在殡葬礼仪上,传统的土葬需要8 或16 人抬棺入葬,而火化盒葬不需要抬棺,很多传统程式随之省去。其次,传统的吊丧礼节也变了:在传统土葬的情况下,亲戚一般以在入殓甚至出殡之前来吊丧为合礼,实行火葬后,亲戚一般以遗体火化之前来吊丧为合礼。
最后,在祭祀上,人们不再严格地遵守传统的祭祀礼仪,传统的有七七的各期祭、百日祭、头周年等,到了80、90年代,祭祀的次数大幅减少,祭品除了鲜花、水果这些传统祭品,纸扎的电器如电视、电扇、冰箱等现代生活用品都已经出现。
2 演变的原因
2.1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
物质决定意识,丧葬习俗的演变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是分不开的。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相应的丧葬消费较之过去也就增加了许多。同时科技的进步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进步,也有很大影响,如前面提到的报丧方式由人力改为电话。纸扎的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成为祭品,也从某个角度反映了这一影响。
2.2 国家政策的调整
国家对丧葬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1985年国务院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殡葬工作的第一个行政法规,第二条规定:“在火葬区,要提倡骨灰深埋、撒放等一次性处理,也可经批准有计划地建立骨灰公墓。在土葬改革区,应有计划地建立遗体公墓或骨灰公墓。”②这时国家还是允许进行土葬的,只是要规范相应的措施。
到1997年国家颁布了《殡葬管理条例》,代替之前的《暂行规定》,其中《条例》的第四条规定:“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③武汉市郊则被划为应当实行火葬的地区。这一政策在当地的确立,以及当地干部的坚定执行,对促使村民实行火葬有很大的作用。
2.3 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
除了以上两个因素外,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对丧葬制度的演变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很多村民还固守人死要留全尸,入土为安的思想。但随着社会风气的转变,特别是信息的传播,许多新式的思想开始被人们接受,人们的眼界和思维更加开阔,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火葬以及葬礼的简化等被人们所接受。这都促使了丧葬习俗的演变。
2.4 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
最后,传统丧葬礼仪传承的断层也是一个因素。在传统农耕社会里,农村年轻人都在村里从事农业活动,愿意从上辈中继承传统的丧葬礼仪。而到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代,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年选择到城市打工,在村中生活的时间大大减少,在城市中也接触到了更多的开放思想,造成了他们对传统丧葬礼仪所知甚少,在思想上也不那么重视。随着熟知这些礼仪的老人的去世,传统丧葬礼仪的传承自然就发生了断层,促使了武汉市郊丧葬礼仪的简化与演变。
3 一些思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武汉市郊丧葬习俗的演变虽然只是个案,但它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我国近代社会丧葬习俗的演变。这种社会习俗的演变是否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是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传统丧葬习俗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同时也会与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冲突。一个很典型的事件是去年发生在河南省周口市的平坟事件。2012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声称为了更好地节约和利用土地,推进殡葬改革的进程,必须要进行平坟。他们采取各种手段,甚至是强制性地进行,平了200多万座坟。这一粗暴的行为遭到很多村民的抵抗,一夜之间很多平了的坟头又被圆起。
这一事件充分地显示了传统丧葬习俗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虽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进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传统社会习俗是人们经过长久的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它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信仰,坟头并不只是一个隆起的土丘而已,它寄托的更多的是人们尊祖尽孝的道德操守,是人们对逝去亲人思念的寄托。周口市政府利用行政职权强制性地铲平坟头,是对人们传统信仰的粗暴践踏,是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当然怎么样循序渐进地改革我们的传统丧葬习俗,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这还有待我们的进一步思考与探索。
注释
① 方秋梅.变易中的武汉市郊乡村丧葬习俗.学习月刊,2009(8):35.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1985年2月8日,第二条.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第四条.
参考文献
丧葬礼仪范文4
关键词: 葬式 佛式 步骤 葬礼观
自古以来,日本就有“冠婚丧祭”这人生四大礼仪。所谓“冠婚葬祭”,指的是“元服”、“婚礼”、“葬礼”和“祭祖”四大仪式,这四大仪式中,葬礼更显得极其庄重严肃。葬礼习俗探其究竟,终是为了划清生与死的界限。死后的祭祀,可以说是一种哲学,抑或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模式,一种人生观的具体表达,从而形成了丧葬文化。
现代日本多种宗教文化同时存在,与此同时,民间地方风俗还有残留。日本自古以来的信仰认为,肉体会随着时间腐烂至消失,而灵魂则会变成圣灵,永存不灭。从而也就有了在人们还活着的时候,或是肉体还没有消失殆尽的时候,给他们“招魂”这样的风俗。
现在,根据不同,葬礼的仪式有神式、佛式、基督教式、无宗教式等。葬礼在每个时代略有相同,本文以日本佛式葬礼为中心,对日本葬礼文化进行论述。
一、日本的丧葬制度
所谓丧葬制度,是指根据死者的家族或是当地的风俗而举行的葬法,包括服丧、葬礼、墓制等全部内容。它是根据各个民族的生活模式、宗教环境和信仰等种种变化复合而成的,也是各个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发展的产物,以祭拜祖先为中心的传统信仰,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氤氲化育出了内涵丰富的丧葬礼仪,同时又是宗法制度和相关文化精神在死亡问题上的反映。
在佛教传入日本之前,日本古代的丧葬都是按照神道仪式举行的。从古代到镰仓幕府时代,民间盛行风葬,也就是将尸体放置于野外。如今日本现代社会却是火葬占主导地位。关于日本火葬的起源,根据《续日本纪》的记载,文武天皇4年(676年)3月,元兴寺僧人道昭举行了火葬仪式,这是日本文献资料中的最早记录。道昭是作为遣唐使曾在中国僧人唐玄奘门下研习佛法。他回国后云游四方,弘扬佛法,与此同时,宣扬火葬。除了僧人之外,最先接受并实行火葬的是天皇和贵族阶层。最先实行火葬的天皇是四十一代天皇持统天皇。
平安朝之后开始了佛式火葬。江户时代开始举行儒教式葬礼和佛教式的葬礼,但神葬只有神官世家被允许。德川家康是神葬的,这是他作为贵人的一个特例。神教禁忌死亡污秽之物,侍奉神的神官也从事葬礼仪式。神道式葬礼就托付给了神道教。神社的神官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是在大正以后的事。佛教葬礼仪式多,墓地和寺庙等只是一种附带形式。
儒者并不满意用佛教的方式祭奠死者,他们盛行自己儒教的葬礼仪式,不喜欢寺庙的墓地,于是建造了只属于儒者的墓地。在明治到大正年间,葬礼仪式和宗教的种类不断增加,连基督教也有专门的葬礼仪式。即便如此,从盛行神式葬礼的风潮开始,末端的神社不断增加且逐渐完工,再者儒教世家的后人形成了喜好神式葬礼之风。
而且,在基督教式葬礼的影响下,也出现了供花、献花圈等风俗习惯。大约在明治二十年间开始出现了葬仪社这样的服务行业,葬礼的一切事物,从帮忙选择道具的种类到下葬为止的一切工作,灵柩马车,灵柩自行车可由葬仪社负责。
明治十七年日本规定,人死后没有经过24小时严禁土葬和火葬,在大城市内禁止土葬,所有死者必须火葬。
尽管日本宗教形式丰富多彩,但是无论哪个宗教,都非常重视人死后的葬礼。庄严隆重的葬礼仪式在日本似乎被认为是挽救死者灵魂的最佳方式。
二、葬礼准备
人之初死,需要准备寒暄语、死亡通知书及丧主。丧主一般由死者家庭的户主承担,现在则是由死者生前关系最好的人承担。丈夫死亡的时候妻子就是丧主,妻子死亡的情况下则丈夫为丧主。如果配偶已死的情况,则由长幼顺序来定丧主。子女死亡则由父母双亲为丧主。但是,如果配偶为高龄者,而长子在社会上又有一定地位,那么这时一般由长子做丧主。就算是嫁出去的女儿有些情况也可为丧主。
除此之外,亲属都不在的情况下,也可由死者友人知己全权处理这些丧事。总之,丧主在葬礼仪式中占中心地位,但并不是由丧主负责丧礼的一切费用。丧主需要和近亲商量决定葬礼参加人员的名单及经费。
葬礼的规模根据死者家属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交际范围而定,当然也可根据死者遗言的要求决断。另外,社葬、团体葬和无宗教葬等举行的形式是各不相同的。葬仪一般在自己家里举行,当空间过于狭小的情况下,可以和葬仪社或负责人商量而定,只有守夜在自己家进行。
葬礼仪式,法律规定不管是火葬还是土葬,必须在人死后24小时之后进行。决定葬礼仪式在24小时之后的哪一天,当然也要考虑到远方的至亲和死者生前的友人的到达时间,还要考虑到死亡通知书传递的时间。在此基础上还要联系葬仪社,查询火葬场的情况,再决定葬礼的举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还要避开不能出殡的日子。
爱用品与宗教、宗派无关,只要放入死者生前喜欢的物品即可。也有葬仪,死了妻子的男人在棺材里放了一本《丝绸之路之旅》的书,后来一问,原来他们夫妇曾经约定等他们老了以后一起重走丝绸之路。这样看来,只要是死者生前所喜爱的物品就可放入棺材,但是金属制品一般不放入其中。
遗像是用来缅怀故人的,所以一般会选择死者或亲属较为中意的照片。尽可能是正面照,黑白照更符合葬礼的氛围。装饰遗像相框,要在相框上方系上黑色丝带。放入棺内的鲜花,一般选择死者生前中意的种类。
死亡通知书,市区政府和医院葬仪社有标准样本。拿到死亡通知书后,还要有医生在临终时到场并出具的死亡诊断书。死亡通知书上,记录死亡地点和死者的籍贯。
决定葬礼仪式举行的日期和地点后,就要印刷死亡通知书并发送,通知葬礼的日程和地点。通知书一般用黑色或是灰色的明信片印刷。死亡通知书的格式,前文、寒暄语都省略,直击主题。写明丧主和死者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死因,死亡时间,另有一些感谢生前照顾的寒暄语。之后就是葬礼的日程安排、地点,最后写上年月日及丧主的住宅地址和亲属的名字。
根据死者生前的地位和交际范围,除了死亡通知书之外,也有通过新闻向社会各界死亡消息的。
戒名也就是法名,一般是由死后念经超度的僧人来起,即便死者生前不是佛教信徒,也要为死后授予一个正式的法名,以示皈依佛门。源于此,日本佛教又被称为“葬式”佛教①,由此可见,日本人生前将自己的幸福寄托于神社,而死后安宁则托付给了寺庙。
三、佛式葬礼
1.临终
当医生宣告死亡的时候,要取“死水”给死者清洗遗体。所谓“死水”就是不流动的水,可以说是死者人生最后接触的水,这个水包含亲属对死者重返生命的愿望。最后的水,亲朋好友奔丧而至,一个接着一个在死者的脸上洒水,感悟悲伤。在方便筷的一端缠上脱脂棉,在死者生前喜欢的碗里倒入水,用水润湿死者的嘴唇作为一种告别仪式,此时不烧香。
遗体在入殓前会用微温的水擦拭全身,在医院里死亡的情况下都是由女护士代劳,而在自己家里,则以微温的水浸湿毛巾擦拭全身,在鼻孔、耳、等处都会用脱脂棉塞住,这些由媳妇、女儿、兄弟或是儿子来做,葬仪社的工作人员不再帮忙。在清洗完遗体之后,要将死者的两只手摆放于胸前,然后使其眼睛和嘴巴闭上。一般轻轻地将死者的上眼睑往下拨,把枕头稍稍垫高,让嘴唇向下颚靠拢不至于张开,还要在脸上轻轻地系上绷带。清洗的水称之为“逆水”,先在盆里放入水,再倒入热水,反之亦可。
死者的寿衣一般是白色的,白木棉的料子上印有经文的和服。经文根据宗教派别不同而各不相同。另有佛珠、绑手、绑脚、三角头巾、头陀袋、六分钱、袜子、草鞋等。还备有死者生前最喜欢的衣服,以及平日里穿的服装或新婚时的礼服,其袖子是不通的,意喻死者要历经长途旅行,一并放入棺内。
为死者整容,让死者面容平静。如上所述,这项工作只有参加擦拭身体的人和死者友人才有资格做。无论男女,头发须弄整齐,将死者的面容弄到与死者生前最接近的容颜。男性要刮胡须,女性要化淡妆,男女都要修剪手指甲和脚趾甲。亲属最希望的就是将死者的容颜尽可能弄到最美。
北枕是在确认生者死亡后的第一个仪式,就是将死者头朝北睡。这个习俗是由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圆寂时头朝北、面朝西而演变而来的。根据住宅的情况,如果很难做到头朝北,就可朝西。在遗体入馆之前,还要将遗体露在外面的那部分用酒精擦拭。入棺等手续,一般由死者亲属做,也可委托葬仪社帮忙处理。但是在医院里死亡的,则经常在这些手续之前就已经入棺。
在棺材的空处可以放入死者生前喜欢的物品、食品等。盖棺后,把棺材安置在祭坛,棺内要贴上事先在菩提寺的僧侣处获得的棺书,棺书一般为僧侣抄写的经文。
2.守夜
守夜一般从僧侣的到来开始,并按葬仪社的指示行事。根据空间大小、吊唁者人数,守夜仪式的进行顺序也有改变或省略的情况。守夜有两种形式:只有家人参加的临时守夜和接受正式吊唁的守夜。
守夜坐席顺序从祭坛的右侧开始依次为丧主、死者家属、亲戚。左侧则按僧侣、葬仪委员长、负责人、死者恩人、公司代表、友人等顺序就座。也有情况将死者的上司或恩人安排在首座的座次。
祭奠的人员一般不会穿着华丽的服饰而选择一般的服饰。在一定要穿丧服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过于夸张的服装,力求简单。女性一般身着黑色服饰,也可为藏青、灰色或紫色的连衣裙、西装,套装亦可,黑色鞋子。男性则为深色套装,搭配白色衬衫,领带、袜子和鞋子一律为黑色。
膝行膝退,正座状态,脚后跟向上,脚尖着地,双膝交互移动。这是日本自古以来的礼仪。
3.告别仪式
死者家属会在仪式开始前提早入场。在自己住宅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坐席顺序和守夜的情况一样。到了规定时刻,僧侣入场。司仪会邀请僧侣来到祭坛前,此时全体起立告别仪式正式开始,如果空间过于狭小,则为跪坐、低头姿势。
仪式正式开始后僧侣诵经超度亡灵。虽然葬仪的规模有别,但是一般诵经时间在20分钟到30分钟左右。在诵经时,葬礼参加者一律正座。为了不拖长时间,一般会在事前规定好时间,僧侣按此程序可适当调整诵经时间。
在诵经过程中也会有吊唁者来烧香。死者家属,亲族一定要回礼。之后,僧侣退场,最后的告别仪式结束。
通常死者家属、亲族、负责人都正装出席,其他人也可穿得稍微简略些。
4.出棺和火葬场的做法
告别仪式结束后,从祭坛里搬出棺材,以头朝北的方向打开棺盖,让死者家属见上最后一面。葬礼参加者要求再看一眼死者时,也会让他再见一面。之后钉棺,一般由葬仪社的人员完成,中途会让死者家属象征性地轻轻地敲上两下。钉子一定要用石头来敲,这是代表三界之川的石头。然后,丧主双手捧着死者的遗像,在亲人的帮助下将棺材送上灵车。此时要从脚的方向往灵车内搬运,而且搬运者一定要为男性,禁止女性搬运。
在火葬炉前进行遗体告别称之为“敛祭”②。“敛”就是收起收集的意思。把遗体放入火葬炉,在小桌子上摆放死者的灵位、遗像、蜡烛、鲜花等。在僧侣诵经过程中全体烧香,之后火葬炉点火起烧。家属亲戚等在休息室等候。期间,供应点心、酒水等候。火葬时间大约一个小时。
火葬结束后全体人员在火葬炉前集合,开始收集骨灰。在火葬炉的铁板上收集残留的烧骨和骨灰。这也要由全体人员参加,两人一组,用竹筷夹起烧骨放入骨灰盒。完成之后,骨灰盒放在用白布包裹的桐箱里。
5.回家后的法要和斋戒期满
告别仪式结束且出棺之后,葬仪社开始着手准备一些后续装饰和清洁工作。后续装饰就是在小桌子上摆放遗像、香、供品、烛台等,还有从火葬场出拿来的遗骨和牌位。僧侣、丧主、死者家属等回来之后,各自入席,僧侣诵经超度亡灵。小桌上的装饰要维持到七七四十九天的服丧期满后。
“头七”指死亡后的第一个7天。但是最近一般指迎接骨灰后的第一个7天,死者家属委托僧侣在头七那天诵经超度亡灵。之后丧主及死者亲属到祭坛烧香祭奠亡灵。有的从火葬场回来后省略了诵经烧香等仪式,直接进入斋戒期。
从火葬场拿着遗骨回来后要清洁。在自己住宅的大门前放一桶水,外出回来的人则要舀水洗手,然后还要在自己的身体上撒盐才可进入。这是为了达到驱邪、保持干净的目的。
头七过后,则意味斋戒期满,可以将生的食材酒水拿出来,慰劳那些帮忙的人,基本恢复正常生活。
丧礼参加者向过世家属提交的谢仪叫做香典。香典袋在便利店、文具店、超市、百货商店等都可以买到。香典袋是一种特制的纸袋,大小像信封,但不能邮寄。白事奠仪的袋子叫做“不祝仪袋”或“奠仪袋”,只有黑白色或灰白色。香典的金额根据与故人的关系决定。好朋友一般为五千到一万日元,也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掌握。对送香礼钱的人,在葬礼完了以后,家属要给他们寄送感谢信,并回赠“谢礼钱”。“谢礼钱”的数量一般为对方送的香典钱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同时还要回送洗澡巾、被单、毛料、白布料、陶瓷、漆器、茶叶等礼品。
从佛教的生死轮回观来看,认为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就可以轮回转世为其他生物。或者用净土佛教的思维来考虑,人死的那一瞬间就在佛教净土之西方极乐世界再生了。但日本佛教又融入了传统的神道思想,认为人死后是有怨恨的,为了抚平这些怨恨情绪,冤魂必须祭奠供养。祭奠供奉法式分别是头七、五七、七七、百日、一周年忌日、三周年忌日、七周年忌日、十三周年忌日、十七周年忌日、二十三周年忌日、三十三周年忌日。这些祭奠都是通过佛教仪式完成的。三十三年忌日后的灵魂变成了“大和魂”,而大和魂又可称为“神”,这样就可以在神社祭奠亡灵。这种融合,使得佛教和神道教融成一体。但是明治之后佛教与神道分离,各自形成一套完整的葬礼形式。
四、结语
丧礼作为日本人接受死亡的一个文化流程,在现代社会仍然传承,并影响人们的生活。如今的丧礼呈现多样化趋势。日本的传统丧礼是一个文化共同的象征,而现今葬礼的承办者却越来越倾向于个人化特征,同时葬礼也变得越来越表现逝者的个性。以前,如果对葬礼有什么不理解,就可以“咨询老人家”,而如今城市中的年长者对葬礼的风俗越来越生疏。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的葬礼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举行葬礼的场所由文化共同体转变为专门从事丧葬事业的人、由共同体传承下来的各种风俗习惯渐渐变得支离破碎。主持丧葬仪式的人把从丧礼社团学习来的丧礼习俗规定告知死者家属,甚至把死者家人当做消费者,怀着这样一种心态举行告别会。
然而,无论传统葬礼如何简化,日本葬礼中佛教成分仍然处处可见,可以说佛教文化是日本传统文化的轴心。
注释:
①横山.ザ.葬式[M].京:日本通信社,1985:45-49.
②株式会社.三省堂企画修部.代冠婚葬祭事典[M].京:三省堂企画,1990:27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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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五来重.葬式と供[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2.
[3]酒井美子意.冠婚葬祭事典[M].京:梧桐院,1985.
[4]新谷尚纪.日本人的葬仪[M].京:纪伊国屋书店,1992.
[5]李广志.论近代日本人的生死观[J].日语学习与研究,2013(2):91-97.
丧葬礼仪范文5
【关键词】丧祭礼仪 生命 灵魂 中西社会思想
礼仪是人与人关系的规范,丧祭之礼也不例外,它是生者与死者之间“看不见的关系”,这种关系的不可通约性引申出这样一个问题,丧礼为谁?带着这个问题,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看看中西丧礼的不同表现形态。
中国丧祭礼仪分析
《说文》中对“礼”的解释是“,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故“礼”的最初意义并非针对人间的社会行为规范而言,而是对神的敬畏,行礼是为了给神献祭。“绝地天通”之后,神的位置让位于人,一切“礼”都遵循“尊尊”和“亲亲”的原则,儒家的丧祭之礼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展开的。孔子非常重视丧祭中“哀”的成分,如“子游曰:‘丧致乎哀而止。……曾子曰:‘吾闻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亲丧乎!’”① “哀”是为了尽孝道,“对‘死人’的孝,从本质意义上来说,就是重视丧葬和丧葬质量。《论语》说,“‘慎终追远’,《中庸》则强调‘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慎终追远”谓居父母丧要尽礼节。祭祀要尽虔诚。“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②而“孝”是因为存在一个等级关系,正如先生所言,“儒家所注重的‘孝’道,其实是维持社会安定的手段,孝的解释是‘无违’,那就是承认长老权力。长老代表传统,遵守传统也就可以无违于父之教。” ③
正因为长者中心制支配着一切丧葬礼仪,中国人在丧礼上表现出来的繁文缛节才显得并不偶然,死亡仪式最终要符合的是社会的情理。报丧、哭丧、入葬的方式甚至不同的人死的称呼都是不同的,死者没有任何逾越世俗权威的可能,因为丧祭礼仪关系到整个社会伦理规范和政治秩序的稳定。“孝”的本质并不是精神性的,因为这里没有自由可言。孔子所谓内心的孝道――“仁”缺乏一个基于一般人性的普适性的标准,因为孝道实际上是一种基于血缘和亲属关系的私人德行,这种常被人们称道的“孝文化”实质并非对“人”的敬重,而是对外在规范的无条件服从。“孝”最终是要不悖于“礼”,“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④如《礼记・曲礼下》对死的称谓,“天子死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只有贫民百姓才是死,王公士大夫之死则要蒙一层尘世的光环,丧祭礼仪表达的是生者的荣耀;哭丧也很有讲究,要求“主人嘀,兄弟哭,妇人哭踊”,哭的方式与个人身份是相吻合的,哭不是想哭就能哭的,哭丧是哭给生者看的,哭抹去了生者对死者的一切罪过。传统儒家的孝道其实主要针对的是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尤其是长者,但即便是对亲属的孝也是缺乏最起码的“人道”意义的,丧葬的礼节其实成了生者摆脱自己罪责的方式。鲁迅对国民性的体察无疑是深刻的,而五四时期的对中国传统丧祭礼仪的改革其实只是在仪式上作了减法,却丝毫也没有触动这种礼仪文化的根子。
再看“奠”,这个字很能表达我们的死亡观念。“奠”是一个象形字,上面是“酋”即“酒”,下面象放东西的基物。本义是设酒食以祭,特指初死时的备供品敬礼。《说文》中解释为“奠,置祭也。”把死者当生者一样供奉,我们看重的显然不是死者的精神生命,而是肉身,我们理解的生活也就像费尔巴哈所说的“吃、穿、住”那样,丧祭礼仪对应于此的是酒食祭品、寿衣以及棺墓。无限地拉近死者与生者的距离,即“事死如事生”,这的确是中国丧葬文化的独特性。《荀子・礼论》云:“丧礼者,以生者饰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也”,把死者当生者看待,粗看起来是一种崇高的礼遇,其实不然。中国文化中对生命的理解与西方人相反,我们是尽力把灵魂排除出去,抽象出肉身,许慎在《说文》中对“死”下的定义是“死,澌也,人所离也。从,从人”,指形体与灵魂相分离。李清桓对此作了深入的研究,“人死后有灵魂的存在,死去的亲人只是灵魂脱离人身,‘他们’过度到另一世界生活,还会祝福人间。所以人应‘不死其亲’,不把死去的亲人当作‘亡人’,当‘视死如生’”。⑤在中国的丧葬仪式上只看得到生者对死者的权利,死者没有尊严,因为“人死如灯灭”。中国人虽然相信死后灵魂的存在,可并不认同灵魂的独特性,西方人说的“灵魂不灭”指的是人精神的永恒,中国人说到的“灵魂”则像是一个实体性的东西,或许人们更愿意称它为“鬼魂”或“阴魂”,是会对自己的现世的祸福产生影响的。正因此,对死者献祭就显得必要。一般来说,除了“三年之祭”外,人们大都是在人间遇事不顺时,才想着去拜一拜死者,因为死者与冥间有沟通,希望死者能显灵,保佑他们在人间生活畅达。中国社会中的丧祭礼仪对于生命的肯定表达实则是人的肉身生活,它完全忽略了人生命的精神特性,它所理解的生命其实是相当抽象的。
西方丧祭礼仪的文化解读
西方的丧祭礼仪大抵很简单,其形式基本上属宗教式的。葬礼与葬礼弥撒一般由神父或死者亲属议定,包括祈祷词和经文,然后是圣餐,最后为告别仪式。西方丧葬礼俗主要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基督教将每一个人的灵魂直接与上帝发生关系,不允许偶像崇拜,崇尚灵魂升华而轻视肉体,因此西方的丧葬风俗是简丧薄葬。基督教的丧礼更多的是为死者祈祷,祝其灵魂早日升人天堂,解脱生前痛苦。基督教认为人死后灵魂需要安静,因此丧礼非常肃穆。在基督教文化影响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丧葬基本从简,即所谓在上帝面前“灵魂平等”的原则。哭丧无论是初终还是在教堂,也无论是在送葬路上或下葬时,亲友都不能大声嚎哭,只能默默流泪或嘤嘤啜泣,意为不要打扰死者灵魂安静。⑥在西方人眼中,死者和临终者与一切现成的社会规则脱离了。生者对死者的感情是凌驾于一切社会权威和法则之上的个体生命以及对一个个体的无限珍视。同样,在西方,死之神圣带来丧祭之礼的独特表达,丧礼只有采用宗教性仪式才能真正让死者的灵魂得到安慰,“宗教的临终仪式能够在其信徒心中激起感情,让人们认识到人们在以人性的方式关心着他们,毫无疑问,这是宗教仪式的真正功能。” ⑦
西方人把对死者的安慰权交给上帝与人间的使者――牧师,他会说:“天父,我的上主,在地上如同在天上,请您饶恕我们,正如我们饶恕得罪我们的人,而荣耀都是归于您的”。西方人的丧祭仪式本着基督教的原罪和复活的概念展开。西方历史上最意味深长的死莫过于苏格拉底和基督之死。苏格拉底临死前叮嘱家人和朋友不要悲伤哭泣,对他而言,死亡是摆脱肉体的最好方式,肉体死了,精神诞生了,他最后留给世人的话是“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路更好,只有神知道”;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受难以及死后复活给人同样的启示,生命的真正秘密在于精神从肉身中超。
从中西丧祭礼仪的区别看中西社会文化思想的不同
从中西丧祭礼仪的区别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人的丧祭场面往往宏伟而热闹,死者亲属的悲痛溢于言表,中国人对死亡真正痛苦的其实是族群生命力的衰弱,而非一个唯一个体的消亡;西方那种静悄悄的丧祭礼仪其实是一种等待和倾听,等待着至善天国的来临,倾听天堂的回音,在仪式中生者和死者共同领受这不同凡响的一刻,死亡事件启示了比死亡本身更大的意义。
中国传统的丧祭礼仪受制于儒家的等级秩序和长者原则,个体生命被抽象地理解为尘世的生物性活动,死后的灵魂则是一个能左右人祸福的实体。正因为如此,丧祭礼仪对中国人来说显得是一种对死亡的直接感受,在此岸和彼岸之间,人们更着眼于现世和当下,这种根源于儒家传统的情形正如韦伯所言,“儒教与信徒的关系,不管是巫术性质的,还是祭祀性质的,从其本义上讲,都是此岸性的”;⑧西方的基督教丧葬礼仪则把人的死亡与原罪和复活相联系,个体生命的神圣性和唯一性维系于灵魂不朽的观念,即精神的永恒性。两相比较,可以这样讲,西方人的丧祭之礼更多地表现出对个体生命本身的理解和尊重以及死亡之于生存的意义;而中国人的丧祭之礼无论在形式上表现得有多么精致或繁复,其所要表达的意义无非是“慎终追远”式的无奈和茫然,它除了沉溺于“生命苦短”的悲观意识之外就再也没有从死亡中超的勇气。当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人在丧祭礼仪上也悄悄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人们开始接受西方的简约形式,送花、追悼等,但人们在对死者以及死亡的观念上究竟有多大本质的改变还是一个问题,但无论如何,这种形式的变化已经是一个开端,它所孕育出来的也许就是对于生命意义的深刻理解和领会。(作者单位:江汉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学系)
注释
①②④杨伯峻:《论语译注》,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02、6、13页。
③:《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4年,第110页。
⑤李清桓:“《说文解字》与中国古代丧葬文化”,《南京社会科学》,2003年第8期。
⑥省略/xiview.asp?id=1&ssid=1
丧葬礼仪范文6
邢丽萍
近一段时间,一直在参与市殡仪馆组织的殡葬礼仪服务的培训学习,说起来,殡葬服务工作中,女性员工确实少见,难怪公公婆婆说,这丫头胆子真不小,而我即将投入的就是这样一份工作。其实,我知道,殡葬工作并不简单,要求很高,是一项需要认真严肃对待的神圣工作。通过学习培训,我对殡葬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认识上得到更大的提高。先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首先,殡葬工作是一个服务性质的工作。所谓的服务,就是指为他人做事,并使他人从中受益的一种有偿或无偿的活动。作为一名殡葬服务工作者,首先要明白殡葬服务的工作理念。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每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丧葬礼俗不尽相同,经过几千年漫长的积淀和发展,形成了一整套复杂的丧葬礼俗,殡葬是社会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生老病死密切相关,对社会文明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影响。殡葬既是传承文化的载体,又是封建迷信、陈规陋俗赖以生存的土壤。它可以从一个侧面揭示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特点和不同阶层人物的追求及向往。由此可见,殡葬工作的重要性不容小视。对殡葬工作的服务对象,即丧户,要反复强调其重要性。服务既然是一种让客户感到满意的行为,那么确保优质的礼仪服务是长久成功的基础。殡葬服务人员应始终恪守人道主义精神,视亡者如同类,视丧户如亲属,承认死者的尊严,以虔诚的态度为死者服务。从这一角度来看,殡葬服务更能深入人的心灵深处,给人以心灵上的强烈的震撼力。因此,殡葬服务人员需要有更强的素质和服务意识,用“心”服务。
其次,殡葬工作的中心即是礼仪。礼仪是礼节和仪式的总称。殡葬礼仪应遵从简洁、平整、实用、真诚、高效、适度的原则,而在和谐社会指导下的殡葬礼仪又具有规范性和技巧性的特点。礼仪作为殡葬工作的核心,其作用不可小视。首先是促进了沟通,促进人们相互尊重,充分的尊重逝者,这也是殡葬工作的基础。再就是倡导、教育人们遵守道德习俗。礼仪以一种道德习俗的方式对全社会的每一个人发挥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教育作用。生老病死是在所难免的,如何让逝者安息就成为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殡葬礼仪,让逝者以一种体面的,尊重习俗的方式得到安息。这也是殡葬工作存在的意义。
再次,真正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应该落实到自身的实际工作中,具体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1.努力做到服务的周到细致。在收殓、整容化妆、防腐冷藏、殡仪悼念、火化、公墓或骨灰寄存乃至丧宴等一系列服务环节上,都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做到零失误,从丧户的角度出发,为丧户提供人性化的服务,并尽力服务工作向前后作一定的扩展,对家属予以安慰,心理辅导和丧事的善后服务。一切以丧户为中心,以体现“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的基本服务精神,实施全方位的服务。
2.努力做到服务的规范标准。殡葬服务的一言一行都有规可依,工作中一定做到得体入时,在仪态、行为及语言上做到服务的规范化,有效地避免因服务行为随意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和事故的发生,让丧户产生信赖感和尊敬感。
3.用温情暖化心灵。殡葬活动中,怀念、悲痛是丧户情感释怀的自然体现,殡葬服务工作者应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充分地善待,、尊重逝者,以体现对生
命及人性的尊严,以尊重、同情的心态、体态和语言服务于丧户,用温情暖化心灵。对丧户要态度亲切、语言温和、解说耐心、服务周到,对丧户的要求尽力予以满足。不能对丧户的要求置之不理,更不能以不同的态度来对待身份地位不同的丧户,做到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