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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论文范文1
1、传统美。传统美是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美的重要特性,传统美学将追求美作为理想状态,例如,典雅、崇高、优美、喜乐等。远古时代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的祈求、祭祀、诅咒等活动较为广泛存在,这些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生存,而并非审美。因此,传统美学的审美特性与现代意义的审美特性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以土家族为例,他们的民间音乐存在着各种审美因素,具有自身显著的特征。其中最为明显的一个表现是,土家族的音乐、舞蹈与当地的丧事有着紧密的联系,在丧事上进行舞蹈表演,具有当地特有的风格,音乐演奏中音符的长短不一,表现出人们悲喜的情感,这种音乐形式不仅具有自身显著的特色,还能够影响到周围人的行动。
2、价值美。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中蕴含着价值美,可以将其作为评价美的一种标准和尺度。这种价值评价标准与西方美的观念、现代美的观念存在着差异,它有自己的衡量尺度和标准,对评价美与不美有着重要的指导与参考意义。
3、人文美。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中蕴含着人文美,这是他们每个民族所具有的特性。以回族为例,他们将一些世俗习惯和价值观念作为日常行为的指导准则,在日常生活中,回族也十分遵守他们的和风俗习惯,并将其作为本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由于他们的文化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因而在音乐艺术方面也存在着不同之处,蕴含着自身特有的人文美。
4、艺术美。每个少数民族的音乐艺术都具有本民族的特色,都是艺术的表现形式,具有自身特有的艺术形式和艺术特征,其艺术美是不可忽视的。因此,在学习和欣赏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的时候,要注重发掘其中的艺术美,增强美感体验。
二、挖掘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审美特性的方法
1、充分利用少数民族音乐教材。民族音乐教材中含有丰富的审美因素,要注重挖掘这些因素,并加强引导工作,使这些审美特性能够再现,从而提高人们的音乐艺术审美能力。为引导人们进入美的意境,把握审美特性,应该以教材的内容为出发点,通过相应的引导,让人们被作品中美的意境激感,进而与作者所表达的情感产生共鸣。例如,可以对少数民族音乐作品进行深入的分析,仔细体会文中字、词、句的含义,感悟其中的意境,把握作品深层次的含义,在深刻领悟作品感情的基础上受到熏陶,进而挖掘作品的审美特性。例如,在学习《美丽的草原我的家》的时候,要注重让人们领悟作品所包含的意境美,注重挖掘深层次的美感,以加深理解,通过仔细阅读歌词,欣赏歌曲演唱,领悟其中的美感,与作者产生感情上的共鸣,从而把握其蕴含的审美特性。
2、改进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方法。为了挖掘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审美特性,应该转变教学方式,采用开放式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感受其中蕴含的美的意境。例如,让学生积极进行少数民族歌曲演唱,通过自身的演唱,领悟作品的意境美。又如,戏剧、美术、舞蹈等离不开音乐,在教学中,应该对这些艺术形式加以巧妙运用,辅助少数民族音乐教学。教学中,可以让学生欣赏美术作品,观看戏剧、舞剧表演等,将视觉和听觉有机的结合起来,从而更好的开展高教学,挖掘其中的审美特性,提高教学效果。
3、优化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学语言。在少数民族音乐艺术教学中,要想挖掘审美特性,优化教学语言是必不可少的。教学中当学生听到充满个性化的语言,感受教师教学的热情和美好的情感,这些内容交织在一起能够给学生以美感。同时教师应该指导学生将美说、美奏、美唱作为重要内容,挖掘其中的美感。学生在欣赏作作品,进行歌曲演唱的时候,要注意感情的投入,体会语言和作品中所蕴含的气势、节奏和韵味,领悟语言的感彩,从而引起感情上的共鸣。通过领悟语言美,自己进行演唱,不断加深对少数民族音乐艺术美的认识和体会。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范文2
关键词:高校声乐;教学改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1-111-1
世界上有许多民族的历史十分悠久,保存至今的文化也很光辉灿烂,对世界文化都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的历史,文化的传承、演变出了许多艺术形式。其中,音乐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为中华民族众多艺术形式的组成之一,对丰富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高校声乐教育在传授发声基本原理和技巧等知识的同时,应吸收少数民族声乐文化的精华,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
一、少数民族音乐在高校声乐教育中的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国外发达国家的思想和艺术形式的传入,我国高校声乐教育出现美声唱法主导教学的现象,本土声乐被搁置在一旁无人问津。很多教师以教授美声为荣,学生以学习美声为潮流,本民族很多优秀的声乐艺术受到冷落。声乐学习上“崇洋”思想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说的就是要保持自身的民族特色,只有具有独特的民族艺术特点才能为世界接受。从另一个角度看,美声唱法也是国外某个民族的艺术形式,因为发达国家在经济、政治及综合国力方面的优势,造成经济落后民族在文化上的妥协。高校的教师、学生一直接受本土文化的熏陶,中华民族的声乐艺术形式深入到骨子里、流淌在血液中,应该把精力放在对本民族的声乐学习上,在浓厚的民族文化氛围感染学习声乐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一味眼光向外看,学习美声未必适合每个学生,对国外文化的生疏和民族特色的陌生,强行学习美声不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对比之下,从本民族声乐精华出发是声乐学习的坦途,汲取少数民族的声乐特色,博采众长,能够大大提高学生声乐学习的综合能力。
二、在高校声乐教学中引入少数民族声乐的意义
(一)提供丰富的声乐教学资源。少数民族音乐主要有民歌、器乐、歌舞、戏曲和说唱五种类型。民歌构成少数民族音乐的主体。少数民族声乐具有强烈的民族色彩,表现了本民族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诸多方面,是民族文化的精华。很多民族歌唱家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如蒙古族的腾格尔、苗族的宋祖英、藏族的才旦卓玛等。可以说除了汉族,其他五十五个少数民族的声乐文化同样光辉灿烂,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尽的声乐资源。高校声乐教育不应该忽视少数民族声乐这个丰富宝贵的资源。
(二)架起民族文化传承的桥梁。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包括文学文化、历史文化、军事文化、宗教文化、哲学文化等,音乐文化是众多文化中的一种,与其他文化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成为世界音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迅速成熟的阶段,是中华民族的精英群体。从事声乐学习的大学生更应该肩负起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特别是声乐文化的传承的重任。学习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能够健全大学生的知识体系,让身心得到全面发展,能够增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精神。
(三)提供更多个性选择的渠道。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资源十分丰富,为大学生提供了适合自身特点的多种选择。目前,有许多高校已经意识到结合本地少数民族音乐的特点进行教学的重要性,吸纳各民族音乐的精髓,在课堂上展示不同民族的音乐特色和艺术风格。大学生在各少数民族音乐的感染下,拓展了音乐视野,提高了学习声乐的兴趣,更加容易发掘自身未来音乐发展的优势,有助于大学生个性的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少数民族音乐融入高校声乐教学的方法
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高校声乐教学中,受到高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在教学理论和实践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主要有如下方面。
(一)将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融入声乐教学
有些少数民族的民歌音乐中包含多个声部,如苗族、壮族、瑶族、侗族等。多声部民歌的艺术表现力强大、表现手法多样,流传的历史十分悠久,表现内容丰富,高校声乐教学可以大量借鉴和吸收少数民族的演唱艺术。
(二)将少数民族的器乐文化融入声乐教学
器乐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对声乐的理解和艺术欣赏水平,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热情。少数民族乐器种类非常丰富,制作方便,容易演奏,深受广大学生的喜爱。通过少数民族的器乐教学,可以激发学生对声乐艺术的理解能力,培养高尚的艺术情操,传承源远流长的民族文化。
总之,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融入高校声乐教学有利于民族文化传承,能够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水平,需要广大师生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翁葵,韦家燕.论构建少数民族地区艺术院校民族声乐教学的特色――以壮族原生态民歌融入为例[J].音乐创作,2012,(11).
[2]王颖.融合与实践――刍议多元文化音乐教育背景下的高等音乐院校民族声乐教学[J].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2012,(06).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范文3
云南民族传统歌舞乐是中国民族艺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此领域的研究,在近年陆续有研究成果问世。其中一部分是以舞蹈为论域,从历史、文化、创作、传承与保护等角度对云南民族舞蹈进行的研究。较有代表性的专著有《云南民族舞蹈史》(石裕祖2006)、《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石裕祖主编2010)、《舞蹈文化论》(曾金华2010)、《云南民族舞蹈研究》(陈申2010)等。另一部分是以音乐为主题,其中虽涉及歌舞乐,但仍以音乐的分析、民族歌舞创作和舞台实践、民族乐器的描述等为研究的主要目标,如较有代表性的《云南原生态民族音乐》(张兴荣2006)、《云南民族音乐散论》(钱康宁2006)、《云南民族乐器图录》(吴学源2009)等。还有一类是从人类学、文化学的学术视野,对云南民族歌舞乐进行的研究,如《云南民族音乐论》(周凯模2000)、《文化记忆与歌舞乐韵》(申波2011)、《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杨民康2012)、《拉祜族葫芦笙舞的实地考察》(黄凌飞2013)等。论文方面,较多发表在各类刊物中,以音乐、舞蹈分类的学科意识对云南民族舞蹈、歌舞形态、表演创作等方面的一般性研究最为普遍,在一部分文章中文化视野和文化研究的理论方法等概念开始凸显。以上研究中,从云南民族舞蹈史学的角度切入的研究主要是《云南民族舞蹈史》,该著在历史线条的贯穿下,采用了一种近似民族学研究的方法试图勾勒一幅云南民族舞蹈发展历史的轨迹和风貌。《民族舞蹈文化传承发展论纲》以论文集的方式,收录26篇文章,内容涉及云南彝、纳西、白、傈僳、佤、景颇、傣、藏等民族的民间舞蹈文化的传承规律及发展趋势,试图提出“具有可行性和前瞻性的开发思路,实现民族民间舞蹈文化的可持续发展。”[2](P12)《舞蹈文化论》是一部文论集,收录作者各种文章,按性质、体裁、形式分类的方法,大体分为:文学台本与演出串词、学术论文与舞蹈评述、调查报告及诗词随笔三个部分,从文化的视角对云南民族舞蹈的特征、表演、创作等做了论述。《云南民族舞蹈研究》主要运用艺术符号学原理,采用部分史料对云南民族舞蹈的形态、情感、仪礼以及审美方面进行了综合研究。《云南原生态民族音乐》、《云南民族音乐散论》、《云南民族乐器图录》是从歌、舞、乐的不同角度,对云南各民族的音乐形态、乐器及创作演出做了描述和分析。《云南民族音乐论》是作者经过长期的田野考察,对云南各民族所创造出的内容丰富、色彩各异的音乐文化类型以及这些音乐文化类型在相关民族中所具有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做了一定程度的论述,其中对云南民族歌舞乐的“乐”文化特征做了不同以往的阐释。《文化记忆与歌舞乐韵》虽是以正在消失的文明———云南古戏台为焦点,但对云南民族乐舞民俗的文化生态以及在当代社会生活中的可持续发展做了文化学意义的研究。《一维两阈———布朗族音乐文化志》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用民族志方式对云南特有族群的音乐进行研究和撰写的著述,作者用“一维两阈”的架构,对布朗族人生仪礼与社会、宗教礼仪、人生仪礼及个体性音乐活动、群体歌舞等内容做了音乐人类学意义的研究。《拉祜族葫芦笙舞的实地考察》是作者通过对滇西南古老的山地民族———拉祜族葫芦笙舞的田野考察,试图从艺术人类学的视角对这一与西方音乐体系的“听觉艺术”截然不同的一种带有明显东方身—声—意三位合一艺术特点的“体化实践”做出新的理论阐释。在课题项目领域,2007年艺术学项目“彝族哈尼族(坻施洛孟)大型原生态歌舞乐套曲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模式研究”项目,是对红河地区部分彝族哈尼族的歌舞乐套曲进行的专题研究;2010青年项目“云南省石屏彝族花腰歌舞音乐及其文化形态研究”,以“音乐”为立足点,对其音乐形态、文化形态进行了一定的探析,此两项均属于区域性的音乐歌舞研究。2008年艺术学项目“云南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传承规律及发展趋势研究”,研究成果为探索现代社会变迁中民间舞蹈传承与发展的论文集。2012年艺术学西部项目“云南15个特有民族舞蹈生态研究”,以“舞蹈”为核心,以生态为论域,拟进行学科交叉的学术研究,此两项均为民族舞蹈学的专项研究。对以上研究成果的梳理,可以看到自进入21世纪,云南民族歌舞乐领域的研究尽管还是在音乐、舞蹈各自的学科立场进行,但在人文社会多学科研究的影响下,云南民族艺术的研究已逐渐成长。如音乐学、舞蹈学等,不但完成了大量基础资料的积累和音乐形态结构、舞蹈形态的研究工作,同时开始用“自己的眼光”来审视本土的传统艺术,研究文本也越来越呈现出对多学科理论的应用和以多维视角进行研究的特征。对于云南诸多的无文字民族来讲,文化的记忆及表达多是以肢体和声音为主的,这是本土文化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至今仍然以极其鲜活,充满生命力的态势存在着。传统乐舞是本族人对生活与文化意识的表达,在造就了民族的性格与文化的同时,也向人们展示了其生存的环境和对信仰的恪守。这种存在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艺术事象,需要我们用文化整体角度和东方文化的维度,将其置于特定场域和时空的文化之网上进行研究,这为中国民族本土艺术未来的研究提出了新的认知范式和新的可能性。
二、云南民族传统乐舞研究学术视野的转换
伴随当代文明的高速发展,全球范围开始重新关注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传统与可持续发展的问题。近十余年来,国内外众多学者不断来到云南进行民族文化的交流、考察等活动,为民族文化生态及人文资源的抢救、传承、保护和开发提供帮助,意在使数千年来存活于云南具有独特生命内质与活力的民族传统艺术能够应对强势文化的侵扰。近年,随着人类学、社会学、哲学等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方法的渗透,对民族传统歌舞艺术的研究发生了新的变化。如即将在中国上海举行的2013年国际传统音乐学会(ICTM)第42届年会,专门设定了“少数民族音乐与舞蹈的呈现和再现”、“音乐和舞蹈传统的传播方式之间的互动、综合或是冲突”、“仪式、宗教及其表演艺术(音乐、舞蹈与戏剧)”等议题,该主题强调“再现民族音乐学与民族舞蹈学中文化实践的历史维度,以及研究者参与民族志历史书写的不同方式,意在探讨历史在传递和影响文化实践中所起的作用并开启一条研究者为现实目的而运用历史资源的路径。”①。这一研究取向表现出当民族传统艺术成为民族志书写主题时,音乐舞蹈可以以不同方式给我们的研究传递信息,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此会议同时期望在音乐舞蹈学院和表演艺术学校中所形成的现代标准化实践也纳入批判性和比较性讨论的范围,请与会者提供重构民族传统歌舞艺术个案研究的论文。在对云南民族歌舞乐长期的田野考察中可以发现,云南民族传统乐舞作为内心体验外化的一种方式,拥有独特的文化形态和信仰系统。时至今日,各族群的信仰观念、时空观念、内部社会秩序等文化记忆依然在以身—声—意为主体行动的乐舞中保留得最鲜明、最完整。传统乐舞在“体化实践”传承过程中,在约定俗成的人文环境中,在观念的不断演进中,依然是一种具有完整的庞大系统和鲜明的艺术个性的文化体系,在身体、声音方面形成了完整的意义系统。而云南民族歌舞乐的身体意向性,以及群体舞蹈时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意向性的沟通和互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真实的中国文化图景,这种东方身体运动的文化价值和意义需要我们在人类所处的后现代境遇中重新认识和挖掘,将民族传统歌舞乐作为构建文化的一种环境或场域,寻找新的研究命题,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重要的研究领域。作为一种生活实践,传统乐舞充满着远古生态的智慧,至今在各族心中仍具有情感联通的功能与意义,仍然存在于这方水土之中。在具有民族性、地缘性和血缘性这个文化生态系统里,各族群历史、语言、、文化心理和传统艺术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极为活跃,渗透在乐舞中的文化基因至今仍然作为一种历史精魂贯通于日常生活中,并不断按照自身的传统习惯和族群信仰来维护和创造新的艺术语言,其主要功能是“使人们在自己的文化体验框架内,进入到共享的体验中”[3(]P40)。如何从云南民族传统乐舞厚重的文明底蕴中,吸取文化的精神、思想以及思维方式,做出当代意义的文化阐释,并以新的意义建立起当代的实践,给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来建设发展的中国艺术教育体系提供一种中国精神和中国经验,这是云南民族传统乐舞未来研究中重要的学术使命。当今艺术人类学的学术视野,使人们的研究视角在观念、思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社会和文化环境中发生的“艺术行为”和由此蕴含于其中的“意义系统”成为研究者的重要论域。当代法国现象学家梅洛-庞蒂(1908-1961)将体验视为一个境域,他认为身体和世界应该是弥漫式的相互涵融,这是梅洛-庞蒂通过对身体和世界的阐释所要呈现的一个核心思想。关于“身体现象”如何显现意义系统以及身体如何在意识中得到构成、不同文化中的身体体验、日常生活中的身体实践、身体的空间性等理论,在国内音乐、舞蹈学界的研究中一直是被忽略的。而“身体转向”是当今学术研究中的一个焦点论域,其特点之一在于从现象学的角度对身体所进行的研究。的确,“身体不仅仅是我们‘拥有’的物理实体,它也是一个行动系统,一种实践模式,并且在日常生活的互动中,身体的实际嵌入,是维持连贯的自我认同感的基本途径。”[4](P61-62)等理论视角,将为中国民族艺术的研究提供新的可能性。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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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遵国外音乐学研究的新成果,为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提供借鉴
由于近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是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背景下开始的,其学科建设的理念、理论基础、架构模式、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及其分支学科的设置和建构等都需要从欧美地区的音乐学学科建设中引进范式、经验,以资借鉴,所以在上世纪前半叶,中国音乐界或者是有大量的留学生赴欧美留学,学成归国,在实际研究、教学工作中传播欧美各国的音乐学学科理论,或者是大量译介欧美学者的音乐学研究成果,运用在教学、研究工作之中。人民音乐出版社于1954年成立以来,在译介欧美学者音乐学研究成果方面的贡献是显著的。
建国初期,在“一边倒”的政治背景下,人民音乐出版社主要译介的是苏联和欧洲社会主义国家如: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东德等国的音乐学理论著作,如苏联的A.康津斯基等《西洋音乐通史(第一、二册)》、IO.凯尔第什《俄罗斯音乐史》、克列姆疗夫《音乐美学问题概论》、玛采尔《论旋律》、加拉茨卡娅等《外国音乐名作(1-4)》、斯波索宾等《和声学》、《曲式学》、斯克勃列科夫《复调音乐》、瓦西连科《交响配器法》、阿拉波夫《音乐作品分析》和匈牙利的B.萨波奇《旋律史》、波兰的丽莎《音乐美学问题》等。为对西方音乐史学、音乐美学、作曲技法理论、旋律学的研究提供了参照系,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i为音乐史和作曲技法理论的教学提供了相关的课程教材,有利于专业音乐学校和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交流的扩大和频繁,人民音乐出版社对国外音乐学名著的译介不仅地区、国家增多,而且领域、品种也日趋丰富。出版了美国的H.朗格《十九世纪西方音乐文化》、P.汉森《二十世纪音乐概论》、E・索森《美国黑人音乐史》、N.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乐》、D.柯克《音乐语言》、萨姆・摩根斯坦《作曲家论音乐》、佩尔西凯蒂《二十世纪和声――音乐创作的理论与实践》、莫・卡纳《当代和声――二十世纪和声研究》,米盖等《理解后调性音乐》、艾伦・帕・梅利亚姆《音乐人类学》、约翰・布莱金《人的音乐性》、贝内特・雷然《音乐教育的哲学》及《音乐教育的哲学:推进愿景》,克尔曼《沉思音乐――挑战音乐学》、格劳特・帕利斯卡《西方音乐史》(第六版);奥地利的E.汉斯立克《论音乐的美》、E.托赫《旋律学》;法国的郎多尔美《西方音乐史》、R.罗兰《贝多芬传》、查・柯克兰《对位法概要》、TH.杜勃瓦《赋格与对位教程》、维多尔《现代乐器学》、科尔托《钢琴技术的合理原则》:德国的H.迈耶尔《音乐美学若干问题》、F.魏因伽特纳《论贝多芬交响乐的演出》;英国的D.F.托维《交响音乐分析》、温奈斯特朗《二十世纪音乐精萃》、布克《音乐家心理学》;匈牙利的Z.柯达伊《论匈牙利民间音乐》、魏纳・莱奥《器乐曲式学》;日本的岸边成雄《古代丝绸之路的音乐》、星旭《日本音乐简史》、属启成《音乐史话》、林谦三《东亚乐器考》;加纳的J.H.克瓦本纳・恩凯蒂亚《非洲音乐》;朝鲜的文河渊《朝鲜音乐》;埃及的哈菲兹《阿拉伯音乐史》等。这些译著从不同视角介绍了音乐学的学科理论、作曲技法理论、各相关国家的音乐发展历史,为中国的音乐学研究者开拓了思路,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其中,《音乐人类学》和《音乐教育的哲学》的翻译出版,对中国音乐学术界了解、理解和研究该两门学科及其理论、方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并推动了该两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对西方现当代作曲技法理论的译介,开阔了我国音乐创作界的视野,引起了音乐界的普遍关注,有利于音乐创作界打破思维定势,追求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的不断创新。
二、大量出版高质量的中国学者写作的音乐学专著,大力支持中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
在中国音乐学的学科建设过程中,许多有识之士从一开始就立足于中华民族音乐的基础,借鉴国外的科学方法,致力于中国人的音乐学术研究工作,已经和正在出现一批优秀的成果。在这60年来,人民音乐出版社对这些成果是十分珍惜、爱护和支持的。
首先,对有突出贡献的老一辈音乐研究家的研究成果高度重视,从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来认识,以出版物的形式对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予以继承,既出版他们自身的研究成果,又出版对他们的研究历史、研究方法、研究贡献的研究成果。如:出版韩立文、毕兴编的《王光祈年谱》、王光祈《东方民族之音乐、东西乐制之研究(二种)》、本社编《中国近现代音乐家的故事》,陈伯吹、沈家英编著《中国古代音乐家故事》、育辉《刘天华音乐生涯》、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河北定县管乐曲集》,杨荫浏、阴法鲁《宋・姜白石创作歌曲研究》、廖辅叔《中国古代音乐简史》、查阜西编篡《存见古琴曲谱辑览》、缪天瑞《律学》《缪天瑞音乐文存》、傅惜华编《古典声乐论著丛编》、邱琼荪《白石道人歌曲通考》、吕骥《吕骥文选(上、下)》、李焕之《音乐创作散论》、李凌《音乐漫谈》、吉联抗译注《古代音乐论著译注小丛书――孔子、孟子、荀子、墨子等论音乐》、李纯一《先秦音乐史》、[明]朱载口撰,冯文慈点注《律学新说・中国古代音乐文献丛刊》、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乐论选辑》、黄翔鹏《传统是一条河流》《溯流探源――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等,对以上这些为我国的音乐学学科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前辈音乐家和他们的著作进行出版具有音乐文化传承保存的意义,为后代留下了宝贵的音乐文化财富,成为我国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奠基之作和后人继续推进相关研究的重要的基础性经典性参照。
第二,及时关注各历史时期各研究者的优秀研究成果,通过出版给予支持,使之得以传播、推广,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例如:在音乐美学、音乐批评学、音乐史学方面,出版了于润洋《音乐美学史学论稿》《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何乾三选编《西方哲学家、文学家、音乐家论音乐》、张前《音乐欣赏心理分析》、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中国音乐美学史论》、许健《琴史初编》,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论》、刘再生《中国古代音乐史简述》《中国近代音乐史简述》、明言《20世纪中国音乐批评导论》、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交响音乐博览》、中国当代音乐学课题组《中国当代音乐学》、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音乐史学研究与音乐史学批评》,刘东升、袁荃猷《中国音乐史图鉴》:在民族音乐学和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方面,出版了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概论》、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杜亚雄《民族音乐学》、周青青《中国民间音乐概论》、曾遂今《中国乐器志――气鸣卷》,王同、丁同俊、温和《汉魏乐府新考一汉乐府相和大曲及魏晋清商三调研究》、易存国《中国古琴艺术》、庄裙华《音乐文学概论》、郭树群《中国乐律学百年文论综录》、王耀华《音乐中的中国人》,王耀华、郭小利《文明古国的历史回响》,王耀华、王州、刘富琳《中华民族的心声》等。其中的《音乐美学史学论稿》《现代西方音乐哲学导论》《中国音乐美学史》等,代表了当代中国音乐学相关学术领域研究的最高水平,起了树立研究标杆的样板作用,无论是在研究视野或者是研究方法方面都给读者予以深刻的启示,引领着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前进方向。
第三,以深邃的历史、文化眼光,组织编撰多部音乐学系列丛书,进行文化积累。其中,比较重要的系列丛书有:1.祖振声、袁静芳、王耀华总主编《20世纪中国音乐史论研究文献综录系列》,含田青《佛教、基督教、少数民族宗教音乐》、史新民《道教音乐》、王耀华《20世纪新兴学科卷(上、下)》、袁静芳《传统器乐与乐种论著》、肖学俊《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01-1969)》、吴晓萍《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70-1989),张伯瑜、谷雅《传统器乐与乐种论文综录》(1990-2000),李诗原、齐柏平《音乐表演艺术与作曲理论》,汪毓和、胡天虹《中国近现代音乐史(1901-1949)》、梁茂春《中国近现代音乐史(1950-2000)》、伍国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樊祖荫《中国民间歌曲(上、下)》、姚艺君《中国戏曲音乐》、杨民康《民间歌舞》,冯光钰、李明正、周来达《曲艺音乐》等,从对中国传统音乐的各种体裁形式、各个历史时期音乐发展状况的研究角度,来总结20世纪中国音乐史、论研究的成果,留下了一份宝贵的综合性历史记录。2.戏曲音乐研究丛书,含:刘吉典《京剧音乐概论》、武俊达《昆曲唱腔研究》、《京剧唱腔研究》、广东省戏剧研究室《粤剧唱腔音乐概论》、武兆鹏《晋北道情音乐研究》、路应昆《高腔与川剧音乐》、黎建明《湘剧音乐概论》,张九、石生潮《湘剧高腔音乐研究》、王基笑《豫剧唱腔音乐概论》、时白林《黄梅戏音乐概论》,刘荣德、石玉琢《乐亭影戏音乐概论》、何为主编《评剧音乐概论》、高鼎铸《山东戏曲音乐概论》、韩溪《唐剧音乐创论》等,各书分别对各剧种音乐、唱腔的渊源、流变、发展、音乐结构、旋律特点及其唱腔创腔规律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论述。此外,还有《21世纪中国音乐学文库系列》《音乐文集、传记系列》《西方音乐经典译著文库》、建国10周年纪念《音乐建设文集(上、下集)》等,均对相关领域的音乐文化积累起了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三、创办和办好各种音乐期刊,及时发表音乐学学术研究成果,促进音乐学术研究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民音乐出版社在经过“”的停办于1977年恢复后,共出版7种由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期刊,包括:《人民音乐》《音乐研究》《音乐译文》《音乐创作》《歌曲》《儿童音乐》和1980年创办的《词刊》。其中,除《音乐译文》于1983年停刊之外,其余6种期刊一直由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到1986年底,1987年初转交中国音乐家协会杂志社出版。至1987年9月,《音乐研究》又再次由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出版,1988年10月人民音乐出版社创办了《中国音乐教育》,1996年2月创办《钢琴艺术》,2011年1月更名为《歌曲艺术》并于2014年1月改为《歌曲世界》,现在人民音乐出版社共有四种期刊,分别在综合性音乐学术研究、音乐教育研究、钢琴艺术研究与声乐艺术研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尤其是《音乐研究》以其所刊载学术论文的高质量水平,审稿、编辑、出版的严谨规范,社会影响的深度和广度,获得了学术界的高度赞誉和业界的崇高评价,现已成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成为国内外音乐学术期刊的佼佼者,对音乐学学术研究的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和促进作用。
四、重视教材和工具书的编辑、出版,为学校音乐教育和社会音乐基础理论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人民音乐出版社从成立开始,就重视对音乐教材的编辑、出版,如: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的李重光的《简谱乐理知识》《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五线谱入门》等乐理、识谱教材,几经修订、数10次重印,已经被几代人使用了几十年,成为一致公认基础音乐教材;吴祖强《曲式与作品分析》、汪毓和《中国近现代音乐史》、廖辅叔《中国古代音乐简史》、张洪岛《欧洲音乐史》等,已经成为专业音乐院校的基本教材,在音乐教育实践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尤其是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在上世纪60年代集全国民族音乐教育界之力编撰的《民族音乐概论》,成为我国音乐教育中的第一部有关民族音乐理论的教材,具有重要的民族音乐理论学科建设的开拓性意义,几十年来,被全国各音乐学院、师范院校音乐系(科)采用为大学本科、研究生教材,它所创用的中国民族民间音乐五大类分类法,至今仍然被民族音乐界广泛使用,对民族音乐理论的学科建设起了开拓促进作用。此外,还出版了一系列教学用书,如:[苏]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茅原、庄曜《曲式与作品分析》,姚恒璐《作曲的基础训练》、杨儒怀《音乐的分析与创作》、段平泰《复调音乐》、陈铭道《复调音乐写作基础教程》、施咏康《管弦乐队乐器法》、樊祖荫《歌曲写作教程》等。另有:《音乐自学丛书》19册、“音乐赏析”系列丛书、《伟大的音乐》10套、《国韵华章》10套、《罗沃尔特音乐家传记丛书》53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教材》20册等。
人民音乐出版社对中小学音乐教材的重视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并且逐渐往数量多、种类丰富的方向发展,至上世纪90年代,已包括:地方性音乐教材6种、统编的全国通用音乐教材4种、中小学音乐教师用书12册,《全日制初级中学教育小学五六年级课本・音乐》(简谱、五线谱版)及相关配套的教师用书若干册,以及中小学音乐教学卡片、音乐教学挂图等。进入21世纪以来,人民音乐出版社组织团队主持、参与《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研制、修订和《“课标”解读》的编写,出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教材》(简谱、五线谱版各18册),并且以居于前列的编撰、出版质量拥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和喜爱,对提高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教学的质量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范文5
中图分类号:J602文献标识码:A
子曰:“三十而立”。从1980年6月13日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以下简称“南京会议”)正式在我国大陆提出民族音乐学的口号以来,30年过去了,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已到而立之年。高厚永先生在南京会议上发表的《中国民族音乐学的形成和发展》一文中指出:“中国民族音乐在世界民族音乐文化中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加强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到世界民族音乐学的行列,让我们肩负起发展民族音乐学的重任,团结向前,迅步走向新的广阔途程。我们坚信,国际音乐学的讲坛,必将闪耀中国民族音乐瑰宝的灿烂光辉。”[1]现在,我们应响亮地提出建立民族音乐学中国学派的口号,并为之努力奋斗。为达此目的,应做好继承传统、把握方向和面向世界三方面的工作。笔者不揣冒昧,草成此文,以此纪念南京会议30周年。
一
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首先必须继承好两个传统,一是中国人综合思维模式的传统,二是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入手研究音乐的传统。
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在分析东、西方思维模式的不同特点后指出:“西方的思维模式是分析,它抓住一个东西,特别是物质的东西,分析下去,分析下去,分析到极其细微的程度。可是往往忽略了整体联系,物我两者的对立十分尖锐”而“东方文化本质上是讲综合的,讲联系的,它照顾了事物的总体。”[2]
我国传统文化具有极强的综合性、整体性,这两种性质在先秦学者的著述中已有所显现。孔子办学,教授“六艺”,施行的就是综合性教育,后来用此种方式培育出的历代文人,多为“琴棋书画,无不精通”。在“五•四”运动以前,我国知识分子所仰慕的,除“专才”外,是在许多领域里都有精深造诣、取得相当成就的“通才”。这些现象都证明中国人对综合思维模式的推崇和重视。
中国音乐是中国文化中的音乐。中国传统音乐更是在我国传统文化的大背景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古至今始终保持着与传统文化、传统艺术方方面面血肉相连、息息相关的亲缘关系。
与音乐联系最为紧密的,莫过于与之同源的语言。汉藏语系诸语言声调升降起伏所具有的旋律意义,不但使中国传统音乐突出地使用了种种“腔音”,也使中国音乐的横向线性陈述方式得到高度的发展,从而与西洋音乐有着显著不同的形态和韵味。我国各民族语言的不同、各地区方言的差别,也是产生各民族、各地区音乐风格差异的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音乐向来与诗歌、舞蹈、表演融为一体。盛唐时的“九部乐”、“十部乐”以及稍后的“坐部乐”、“立部乐”等乐舞,都是诗歌、舞蹈、器乐的组合,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综合艺术”。历来的宫廷音乐、宗教音乐、兴盛于明清时期的戏曲、长期流传于民间的歌舞音乐及各少数民族的音乐等,亦多取诗、歌、舞(或再加上器乐)的综合表演形式。因有此传统,“载歌载舞”为各族人民喜闻乐见,当前的音乐演唱,依然常见“歌伴舞”的形式,甚至一些器乐演奏,也以舞蹈相配合,歌舞一体的传统仍在传承。
音乐与文学(尤其是诗歌)在内容、意境、创作手法以及哲学、美学等深层次上,都紧密相关。在西洋音乐传入、中国新音乐产生之前,中国人的“诗”与“歌”是不分的,“诗”总是可“歌”(唱)的,可“歌”(唱)的必是“诗”,在文学语言里,便常把“诗”称做“歌”。现今我们不论是采录民间的诗,还是歌,一概称之为“采风”。“四句头”和“起承转合”,是中国古典诗歌(尤其是定型于唐代的五、七言绝句)的基本结构形态,也是中国音乐(尤其是民歌)最常见的结构形态。
我国古代总是把音乐与历法、数学、度量衡乃至自然界、人类社会、国家、人生、习俗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很多音乐家、乐律学家,同时也是文学家、诗人、学者、数学家、科技发明家等。中国音乐的这一优良传统,自上古时代起,一直延续到西洋音乐大规模地传入我国的20世纪初。音乐与绘画、雕塑、建筑、园林、书法、工艺美术等几乎所有的文化门类也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把音乐作为一门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独立艺术门类,建立专业音乐教育机构、造就专业音乐人才,是西洋音乐文化的产物,不是中国音乐文化的传统。
从世界范围来看,20世纪音乐学所取得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民族音乐学的确立和发展。1950年,荷兰音乐学家孔斯特(Jaap Kunst,1891-1960)提出这一学科名称后,“民族音乐学”便取代了以往人们习惯称呼的“比较音乐学”,先后进入一些西方国家高等学校和音乐学院的课堂,成为与历史音乐学、体系音乐学并重的专业。不少国家相继成立了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机构,出版了大量民族音乐学的学术著作。20世纪结束之时,民族音乐学在全世界已成为音乐学诸学科中最活跃、最具生命力、发展最快的学科之一。在南京会议以后,这门学科在中国的发展也非常迅速。
民族音乐学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中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一种特殊的角度,或者叫立足点、着重点为其主要标志。它将音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从音乐的文化背景和生成环境入手进一步观察其特征、探索其规律。从民族音乐学的角度来看,每个人都是文化中的人,每一种音乐都是文化中的音乐,每一个与音乐有关的学术研究成果也都是文化中的成果。因为民族音乐学把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和文化中的一个类别进行研究,音乐作品就不再被看作是某个作曲家或某一社会群体对其人生感悟的“独白”,而是被解释成作曲家或这一群体在当时社会背景下所作的一次文化发言;音乐现象不再是孤立的历史现象,而是被看作是整个社会形态中的一种文化现象;与音乐有关的科学研究成果也不再被简单地看作是某一位或某几位专家学者苦思冥想的产物,而是整个社会历史文化发展的一个成果。
民族音乐学主要是在西方国家里发展起来的。正如我曾经指出的那样,将音乐当成一种文化,把它放在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中去进行研究的方法,实际上是西方民族音乐学界在学习、研究非西方民族音乐,特别是东方民族音乐的过程中,借鉴东方民族综合性思维模式的成果,是对西方分析性思维模式的否定和对东方民族综合性思维模式的肯定。[3]西方民族音乐家的这种做法对西方音乐学中其他两个学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少从事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研究的专家都借鉴了民族音乐学的方法,将其研究对象放在其所处文化环境中进行探讨。他们不再简单地依据某一种科学体系,对过去的音乐现象和音乐学研究成果作出若干解释和评价,而是从当时的社会制度、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民俗、心理等方面的文化状况入手,对音乐现象本身和音乐学研究成果作出文化学方面的阐释。他们首先把音乐作品、音乐现象和音乐学研究成果看成文化现象,并将它们放到所发生、发展的背景中来,探索其起源、形成、发展、繁荣、演变等问题。西方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专家们的做法对其他地区和其他国家的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界影响很大。从世界范围来看,由于广泛采用了使研究对象回归于文化的做法,极大地推动了历史音乐学和体系音乐学中的各个分支学科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要继承好中国传统文化综合思维模式和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不仅要打破以往学科的界限,而且要从综合思维模式的角度进行研究。笔者想用一个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
按照西方通用的音乐学分类方法,由于“律学”和自然科学中的数学有密切关系,被看作是体系音乐学中的一个分支学科。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十分发达,王光祈先生曾在《东西乐制之研究》一书的序言中指出,中国人“数千年以来,学者辈出,讲求乐理,不遗余力,故今日中国虽万事落他人之后,而乐理一项,犹可列诸世界作者之林,而无愧色。”[4]王光祈在这里说的“乐理”就包括了律学研究成果在内。我国古代的律学研究除和数学研究密切相联外,还有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三个特点:一是由于受“天人合一”哲学思想的影响,和天文学、历法相联系,故班固撰《汉书》,将律、历合一,设《律历志》,后来的一些史家亦效法班固;二是受主张“礼乐治国”的儒家思想影响,把律和度、量、衡联系在一起,并认为音乐中的律是生活中度、量、衡的先导;三是受我国古代综合性思维和科学观点的影响,把律学研究和阴阳五行学说相联系。第三个特点是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王光祈说,自秦代以降,“后世言律之人除极少数例外,多以阴阳五行为大本营”。[5]此特点所以能最突出,有深刻的历史渊源。汉文文献中“音乐”第一次出现是在《吕氏春秋》中,这本书的《大乐》篇说:“音乐之所由来者远矣:生于度量,本于太一。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阴阳变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6]由此可知,我们的祖先在战国时期就已经把“音”、“乐”与阴阳五行相联系。后来的律学研究,更是和阴阳五行、气、象数、义理等哲学、科学的概念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具有综合性思维和博大精深的特征。
因此,无论从当代音乐学研究的时代潮流,还是从我国律学的历史发展特点,我们在对中国乐律学史进行研究时,都不能脱离其文化背景,特别是不能脱离阴阳五行学说。然而,由于我国音乐学界受欧洲科学主义的影响,在整个20世纪研究古代乐律时,几乎所有的专家都把阴阳五行学说抛在一边,甚至把这个学说看成“迷信”和“伪科学”。20世纪20年代,童斐说:“凡论阴阳五行,聚讼甚多,徒蹈于虚玄,无当于物理,足为言乐之障。”[7]20世纪30年代,许之衡讲:“夫宫商律吕等字,自宋以来,既知为即工尺等字矣。与阴阳五行,有何关系?《汉志》多本之刘歆,刘歆伪儒,以阴阳五行,比附作乐。不外以作乐为王者之事,务极玄奥,令人神秘莫测,以逢迎人主耳。”[8]因为沈括《梦溪笔谈》中的律论部分和阴阳五行有关,60年代被杨荫浏先生批评为“神秘主义”,[9]王光祈先生也认为律学研究中阴阳五行是“穿凿附会,令人讨厌”[10]。直到20世纪90年代末,笔者在拙作《中国民族乐理》一书中将宫、商、角、徵、羽五声和东、西、南、北、中五方等放在一起加以介绍,还被人批评成“奇谈怪论”、“江湖庸医的叫卖”[11]。
科学不是唯一的,而且具有民族性。我们不能认为只有西医才是科学,中医就不是科学。如果我们能够同意中医也是科学,那么作为中医基础理论的阴阳五行学说当然也是科学,它是一种具有强烈民族特征的、不同于西医基础理论的科学。另外,先民们把音乐和阴阳五行学说联系在一起也不一定都是穿凿附会,而其中也可能有一些道理。如宫与中、商与西、角与东、徵与南、羽与北相对应,很可能和当时不同地区的民间音乐不同风格、主要采用不同的调式有关。直到现代,长城以北的民歌以羽调式为主,长江以南的民歌以徵调式为主,陕西、甘肃、青海民歌中商调式占有较高的比例,河南民歌中宫调式较多,而浙江等东部沿海省份角调式民歌显然比其他地区多,难道不是五个方位和五声联系的具体事实吗?另外,五声和五行在音乐治疗学方面的联系,亦需要从中医学的角度进行深入探讨,不能一概轻易加以否定。
如果我们能够承认阴阳五行学说也是科学,而且它和音乐的联系也不一定完全是穿凿附会,在研究我国古代乐律学成果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民族音乐学的方法,把这些成果放在产生它们的文化背景中去研究,绝对不能避开阴阳五行学说。既然古代研究律学的学者“多以阴阳五行为大本营”,不入此大本营,焉能知道他们的学说是否正确?不入此大本营,岂能揭开律学史上的众多悬疑?不入此大本营,又怎么样批判地继承我国古代的乐律学遗产?不入此大本营,也就不可能让“数千年以来”,无数先辈“不遗余力”研究出来的中国乐律学和“犹可列诸世界作者之林,而无愧色”的古代乐理知识在今天的音乐学研究和音乐教育中发挥作用。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黄大同先生最近出版的《中国古代文化与〈梦溪笔谈〉律论》[12]一书,就是采用民族音乐学的方法,把古代乐律学的成果放在产生它的文化背景中加以研究,并将阴阳五行学说当作古代大科学家沈括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地、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研究,并解决了中国乐律史的一些悬疑问题。
我以为黄大同先生的研究,不仅符合从西方兴起的表现出整体性特征的民族音乐学的特征,实际上也是对我国古代科学研究方法的一种肯定和在更高层次上的回归,值得肯定,值得效法。
二
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除要继承中国传统文化综合思维模式和民族音乐学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之外,还必须牢牢把握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向,而不要越俎代庖地去搞音乐人类学的研究。
在汉文中,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名称都是不同的偏正短语。偏正短语也叫偏正词组,一般由两部分组成,前半部分是“修饰语”,对后一部分修饰或限制,后半部分是“中心语”,是整个短语的核心。一般来说,表示研究手段的词放在前面为修饰语,表示研究目的之词则放在后面为中心词。在“民族音乐学”这个词组中,“民族”是修饰语,“音乐学”是中心词,它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研究的一个学科。而在“音乐人类学”中,“音乐”是修饰语,“人类学”是中心词,它是以音乐为手段,进行人类学研究的一门学科。
近年来,由于学科急速的发展和各个音乐院校盲目扩大招生,音乐学界出现了越俎代庖的现象,如一些音乐院校办起了“音乐治疗学”专业。“音乐治疗学”是以音乐为手段,研究如何治疗精神方面疾病的学科,其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乐,而是治疗。音乐学院没有条件为这一专业的学生提供医学方面的训练,音乐学专业的教师也不是精神病专家,不可能教给他们有关精神病学方面的知识。因此,音乐治疗学专业应当放在医学院里,由精神病学专业的学生学习,而不应放在音乐学院中,由音乐学专业的学生学习。
虽然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研究范围和方法很接近,但民族音乐学是从民族学的角度研究音乐的一个学科,而音乐人类学则是将音乐作为手段,要达到人类学研究的目的。“民族音乐学”的主要任务并不是要解决民族学方面的问题,只是采用民族学的方法对音乐进行调研,所以由音乐学院的学生来学习,由音乐学家进行研究。“音乐人类学”研究的主要方面不是音乐,音乐学院一般也没有条件为学生提供人类学训练,音乐学院的教师也不是人类学家。因此,音乐人类学专业应当放在人类学、民族学或民俗学的系科中,由这些学科的学生学习,由人类学家进行研究。
据我所知,30年前高厚永先生之所以倡导民族音乐学,是因为他看到这门学科的观念和方法不仅完全适用于我国从20世纪30年代起发展起来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亚非拉音乐研究”等学术领域,而且能够把我国当时尚处在闭塞状态的这些领域的研究引向一个更加宏观、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的境界,从而把中受到摧残、当时尚处在萧条之中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亚非拉音乐研究”专业复兴起来。南京会议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我国音乐学家借鉴国外民族音乐学理论、方法及最新成果,进行了扎实地研究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近年来也出现了“去音乐化”的坏风气。有些民族音乐学家抛弃“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名称,将其改为“音乐人类学”,这也是“去音乐化”的一个具体表现形式。
我以为造成“去音乐化”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对美国学术界的盲目模仿和追随;二是我国民族音乐学界本身音乐修养的欠缺。
近些年来,美国音乐学界的种种成果和不同思潮被源源不断地介绍到我国来,这是一件好事。我们应很好地向美国同行学习,对这些成果进行分析之后,再加以借鉴、运用、采纳,而不能盲目地追随几个侨居海外的、以学术规范的执行人自居的“新理论”“搬运工”,不加分析地模仿和附和。
美国只有200多年的历史,几乎没有本国的传统音乐文化遗产,没有音乐学传统,美国音乐界也没有继承、发扬古老音乐文化遗产的任务。但美国人类学有较长的历史和较强的研究力量,美国人创立并发展“音乐人类学”不仅是一个聪明之举,而且也是美国国情所需要的,这一点我在《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一文中已经进行了详细分析。[13]中国不是美国,我们具有数千年悠久历史,有着丰富的音乐文化遗产,我国音乐学界面临如何继承、发扬56个民族的古老音乐文化遗产的任务。为了完成这一任务,不深入研究和了解各民族、各地区的音乐形态是不行的。要说向美国人学习,我们最需要学习的就是他们因地制宜,逐渐改变欧洲人提出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方向,创建并发展音乐人类学这个新学科的精神。我们绝对不应当跟在美国人后面跑,而是要从我国上下五千年文明史的大一统多民族的中华文化脉络的实际出发,坚持民族音乐学以音乐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大方向。
中国民族音乐界“去音乐化”的表现,还说明目前我国民族音乐界的音乐整体水平较之我们的前辈有所降低。要建立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必须克服“去音乐化”的不良倾向,大力提倡“民族音乐学”,而不要越俎代庖的去搞“音乐人类学”。“音乐人类学”应当由人类学界和民族学界进行研究,各院校的人类学系应当努力培养这方面人才。三
关于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对象,国内外学术界都有过争论。在国外,曾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学是研究非欧音乐的学科,后来又认为研究范围应当扩大,把欧洲民间音乐包括在内,但不包括欧洲的专业创作音乐。目前,学术界已经倾向于应包括一切音乐,不仅包括非欧音乐,也要包括欧洲音乐,不仅要包括欧洲各国的民间音乐,还要包括欧洲各个时代作曲家的作品。在国内,曾有人认为民族音乐学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学问,建议用“中国音乐学”来替代“民族音乐学”。[14]经过长期争论,目前大家的认识已基本统一,同意民族音乐学不是以特定的区域和范围与音乐学中的其他学科分界,而是以特殊的角度为其主要标志,它和音乐学中的许多学科一样,是一门世界性的学问。既然如此,我国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就一定要“面向世界”。我们的研究对象不应仅局限于我国传统音乐或中国音乐,而应扩大到全世界各民族的各种音乐,还要加强与各国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把我们的研究成果推向全世界。
南京会议上所有代表的论文,都发表在《民族音乐学论文集》中,它们都是研究中国民族音乐,特别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这就是我国民族音乐学的起点。30年来,我们在研究中国音乐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因为中国效法欧洲建立起近现代音乐教育体系,所以我国近现代音乐学家最早也“以西格中”,用西洋的研究方法研究中国音乐。在对中国传统音乐有较多了解后,也开始“以中格中”,用中国传统音乐的概念进行研究。“格”就是“格物”,即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致知”,即是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将其总结为理性认识的过程。
研究范围要扩大,就产生了一个立场和方法问题。具体地讲,在研究外国音乐时,我们应如何去做?是“以外格外”还是“以中格外”?
民族音乐学研究以田野工作为起点,在研究任何一个外国的音乐时,一定要到那里去做田野工作,而且应当尽量了解该国的文化,争取对它有比较全面的了解。从理论上讲,我们对该国音乐及文化了解的程度最好能达到与其本国专家平等对话的水平。但从我国音乐学界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的状况就可以知道,要想达到这种境界非常困难,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不可能做到。要“以外格外”,在研究方面得到超过其本国专家水平的成果,至少有两个条件,一是所占有的资料应不少于本国专家,二是对该国音乐现象的领悟能力不低于本国专家。然而在这两方面,本国专家都占有绝对优势。就拿我们的邻国俄罗斯民间音乐来说,上至历史上记录民歌的手稿,下至当代的最新论著,几乎都在俄国专家可及的范围之内,而我们进行一、两次田野工作能搜集多少资料?第二方面的挑战更大,就算我们精通俄文,在领悟俄罗斯音乐方面,俄国专家更占有绝对的优势,无论是对歌词的理解和对曲调的分析、艺术特色的把握,他们都比我们强。看俄文资料,我们也要比他们慢。“以外格外”的结果使我们只能以学生的身份出现,在讨论欧美音乐时,出现“失语症”,只有听话的资格,没有说话的权力。再者,西方人的研究也会不断进步,而绝不会停滞不前地等着我们去追赶。如果采用“以外格外”的方法,本国专家总是跑在前面,而跟在后面的我们,能达到二、三流水平已属不易,几乎没有可能达到第一流水平。我国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的历史,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外国人能站在他们的立场上研究中国音乐,我们也应当能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研究外国音乐,即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一旦采用这种方法,情况就会改变,我们站在中国人的立场上观察,用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去思考,就有可能看到外国人看不到的东西。王耀华先生在日本进行田野工作时,对琉球和我国民间音乐进行比较研究后,用日文发表《琉球――中国音乐文化比较论》一书,指出中国民间音乐是琉球音乐的一个重要渊源,并具体说明一些中国民间音乐作品是如何日本化的。只有十分熟悉我国民间音乐的人,才能进行这样的比较研究。任何一位日本民族音乐学家,即便是研究中国音乐的专家,对我国民间音乐的熟悉程度都不可能和王耀华先生比,所以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也不可能达到王先生的水平。此书曾在日本获奖,王先生后来用中文发表的《琉球三线“扬调子”考》一文,便是这本日文专著中的一章。[15]20世纪80年代,笔者曾在匈牙利研究匈牙利的民歌,因为我对中国北方各少数民族的民歌比较熟悉,把这些民族的民歌和匈牙利民歌进行比较,看到它们之间的联系,提出匈牙利民间音乐中有匈奴音乐遗传因素的观点,而这一点也是匈牙利音乐家所没有看到的。
“以中格外”不仅能使我们看到外国学者看不到的东西,它还能导致进攻性的学术行为。采用这种方法,我们可以从中国文化的角度,用中国人的智慧进行研究,弥补外国学者的不足。洛秦先生旅美期间,做了大量田野工作,回国后发表了《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一书[16]。书中表现出对街头音乐的关注,本身就是对视欧洲古典音乐为“精英文化”,视非西方音乐文化为“低级”的看法的批判。洛先生还以人物、地域为线索,独特地阐述了自己对美国街头音乐这种大众音乐文化的看法,加之文字清新,可读性强,非常具有感染力。这本书发表之后,美国著名的民族音乐学家泰瑞•米勒博士撰文指出:“(洛秦)不仅将在美国所学到的知识带回了中国,而且也极大地刺激了我们美国学者。他‘抢占’我们家门口的‘街头’田野,以中国学者的身份成为了研究美国街头音乐的第一人。”[17]洛秦的研究说明如果我们能够采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来“以中格美”,就能不受制于美国学者的话语霸权,不仅能和他们进行平等对话,而且能取得超越美国学者水平的研究成果。
20世纪末日本汉学界已在提倡“以中格外”的方法。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日本人视野中的中国学》一书中对国际汉学界的一些专家把西方的某种理论作为准绳解剖中国的做法非常不满,指出:“以世界为基准来衡量中国,这个世界就因此而成为一个完全被当作基准的‘世界’,只不过是个作为既成方法的‘世界’。以‘世界’历史发展的普遍规律为例,这种‘世界’即是欧洲。”他认为应提倡“以中格欧”的方法,说道:“如果我们愿意的话,不论它是好是坏,我们可以透过中国这个独立的世界,即戴着中国的眼镜来观察欧洲,对以往的‘世界’加以批判了。”[18]法国哲学家弗朗索瓦•于连说:“为了能够在哲学中找到一个缺口(边缘),或者说为了整理创建性理论,我选择了不是西方国家的中国,也就是相异于西方希腊思想传统的中国。我的选择出于这样的考虑:离开我的希腊哲学家园,去接近遥远的中国。通过中国――这是一种策略上的迂回,目的是为了对隐藏在欧洲理性中的成见重新进行质疑,为的是发现我们西方人没有注意的事情,打开思想的可能性”[19]。日本人和欧洲人尚且提倡运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来进行研究,我们自己就更应当有信心,从中国文化里吸收营养,用中国人的智慧去研究其他民族的音乐,为我国民族音乐学走向世界而努力。
要把我们的研究成果推向世界,就一定要加强与各国民族音乐学界的交流。我们不仅要了解各国同行的研究状况,还要让各国同行了解我们的研究状况。因为国际学术界最通行的交际工具是英语,而各国民族音乐学家中懂中文的人又非常少,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学好英语,不仅能读英语的文献资料,更要能用英语写作论文和专著,用英语发表研究成果。这样在国际音乐学的讲坛上,中国学者的声音必将越来越响亮,取得的成绩也会越来越辉煌。
30年来,我国在民族音乐学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问题也还不少。如果我们能继承好综合思维模式和从文化背景研究音乐的传统,能坚持民族音乐学以音乐为中心的研究方向,并能用“以中格外”的方法,把研究范围扩大到全世界,民族音乐学的中国学派就一定能建立起来,世界民族音乐学的讲坛上,必将闪耀中国民族音乐学的灿烂光辉,我们也一定能为中国音乐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责任编辑:陈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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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杜小真.远去与归来――希腊与中国的对话[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4.
Fighting to Construct the Chinese School of Folk Musicology:
Commemorating the 30th Anniversary of Nanjing Conference
DU Ya-xiong1,2
(1, China Conservatory, Beijing 100101;
2. School of Music,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 Hangzhou, Zhejiang 310002)
少数民族音乐论文范文6
图书馆资源多样性是开展图书馆多样的基础和保证,多元化服务是多样性资源环境下的必然趋势。没有一个明确的获取信息的目标,信息的使用者会被大量的信息吞没,从而不能获取真正有用的信息。由于知识服务从档案式“纸质文本”转换为电子资源“数据库”模式,馆藏资源服务由文献单元转换为知识单元。因此,建立在纸质印刷品基础上的“读者”概念已经不能涵盖当代社会“知识获取者”的意义。在多样性资源环境下,只有通过各种服务形式、手段和方法来帮助读者寻找有用信息,才能满足读者个性化需求。
1内联整合服务
不同层次的用户,对信息知识的需求不尽相同。目前,从音乐图书馆的资源结构来看,主要体现为静态资源和动态资源并存的复合馆藏模式。静态资源,一是泛指物理馆藏的音乐文献资源,如音乐书谱、期刊、音像资料等;二是特色资源的场馆建设,如上海音乐学院建设的“华人作曲家手稿馆”、我院建设的“岭南音乐文化展览馆”等。这些馆藏资源,是传统音乐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动态资源,一般指电子资源,主要有3种:一是根据学科发展,结合服务需求,自建民俗特色资源库。如我院建设的“岭南音乐文化资源数据库”、西安音乐学院建设的“陕北民间音乐资源数据库”、武汉音乐学院建设的“湖北民歌民器集成”等。二是选购的特色音乐资源库,如KUKE音乐图书馆、KUKE视频图书馆、ASP古典音乐乐谱图书馆、ASP当代世界音乐等数据资源等,满足读者的动态需求。三是整合网络专题资源,如专题音乐论文,MP3、MP4网络视听资源等,为读者提供专业对口的个性化服务。由于网络信息的动态性,我们正在失去网络上有价值的学术和文化资源,因此对网络信息进行有选择的保存,就显得尤为重要。
将馆藏静态资源与动态资源进行内联整合,形成资源优势互补,既扩大了资源价值,又提高了资源的利用率。如我院建设的“岭南音乐文化展览馆”,主要以静态生态资源传承为特色;而“岭南音乐资源数据库”,则以动态知识服务为特征,通过内联整合的有机互动,使“展览馆”的生态资源从物理馆藏模式转换为动态数据库资源。通过局域网,推进我院大学城主校区和沙河分校区两地资源共享;通过Internet,实现馆际共享,扩大传承价值,对弘扬岭南音乐文化、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2格式转换服务
在现代环境下,随着新视听设备的日益更新和应用,旧格式音像资源被闲置,如何实现资源的重复利用?如何实现新旧格式的合理过渡?格式转换应运而生。将馆藏音像资源的不同载体,如黑胶唱片、录音、录像磁带、CD、VCD、DVD光盘等,进行统一格式的数据转换,并建立数据库,通过网络系统,实现统一检索与共享服务,已成为音乐资源开发利用的创新点。例如中央音乐学院已实现将黑胶唱片全部转换成数据资源的尝试,并建立黑胶唱片数据库,为读者提供黑胶唱片特色资源服务;中国音乐学院将馆藏中国民俗音乐的录音、录像磁带,CD、VCD、DVD光盘,民间采访的磁盘、光盘等音像资料,转换成数据音乐资源并建立“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数据库”;我院将广府音乐、客家音乐、潮汕音乐和少数民族音乐资源进行数据转换和整合,建成“岭南音乐资源数据库”等。这些特色资源库,通过网络系统,为读者提供专业对口的民俗资源专题、在线点播等个性化服务,取得实效。
3专业延伸服务
各音乐图书馆通过服务创新来满足读者的专业需求和个性化需求,尤其是专业服务的延伸,已成为服务发展趋势。例如在KUKE音乐图书馆的服务基础上,开通音乐视频和KUKE剧院,使专业视听室兼备小剧院功能,让读者同步欣赏全国有视频协议的大剧院演出,改变原来视听服务与读者需求不同步的现状。又如,我院将目前已有的MIDI实验室进行功能提升,安装相应的打谱软件和配备打印机,使读者不仅可以进行音乐制作、音响效果试验和作品录制等,还可以将成果转换成文本资料。相信这种集编辑、排版、打印、MIDI制作、成果转换等为一体的服务模式,将成为面向全院有兴趣尝试MIDI制作的师生们的创作基地,并进一步激发读者的兴趣与创作热情。这些专业延伸服务,既满足了读者个性化服务需求,又实现了特色服务的专业延伸,成为特色音乐教育的发展趋势。
对音乐资源多样性发展的建议
1树立整体意识
在网络环境下,用户、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新型的交流环境由此形成。从图书馆整体发展来看,资源、读者与服务三者有机互动,是特色音乐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建设。从图书馆整体效益机制来看,开发个性化资源和开展人性化服务,是满足读者知识需求的最有效手段。在多样性资源环境下,为满足读者多元化的需求,音乐图书馆要适时调整服务功能,既要有专业服务的保障机制,又要有馆际互借和特色资源分建共享等服务模式的提升。资源、读者与服务的整体融合,循环互动,三者相互交融并形成一个重合点。而这个重合点,正是推进图书馆整体发展的作用力,是图书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只有站在整体的高度对多样性资源进行分析和认识,才能具备多元化服务的整体意识。
2多元化服务的嵌入
所谓嵌入,是指一个事物内生于或植根于另一个事物的一种状态,是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之间的联系以及联系的程度。随着多样性资源分化的逐步深入,多元化服务的嵌入成为各馆创新实践的重要目标。从视听欣赏来看,多元化服务嵌入有3个途径:一是建设物理馆藏与虚拟馆藏(数字资源)的互动平台,创新视听服务模式。如在音频视听室加装电脑,增设同步视频,扩展服务功能。二是以音像资源的开发、利用和转换为特色,为教学提供多功能的转换服务。三是延伸服务功能。如在视听室,既能提供视听欣赏服务,又能提供教研活动、教师备课等功能。多元化服务的嵌入,集中体现在为用户提供功能和服务效率上。
3馆际资源共建共享服务
传统音乐资源的服务建设,已经不能满足专业学科的发展需求,馆际资源共建共享已经成为满足特色音乐教育发展的服务趋势。笔者认为,馆际资源的共建共享,应采取先易后难的分阶段推进:第一阶段是推进音乐书谱联合编目、网络数据音乐资源联合采购等共建共享服务。第二阶段是推进特色资源分建共享服务。因为各馆自建的特色资源产权明晰,又是各音乐图书馆期待共享的重要资源,所以安排在第二阶段建设比较合理。第三阶段是传统馆藏资源共建共享服务。由于各音乐学院历史沿革的差异,馆藏资源的积累厚薄不同,文献种类繁多,要实现馆际共建共享,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协调解决。所以,传统馆藏资源共建共享可以安排在第三阶段进行。目前,在音乐图书馆联盟的推进下,第一阶段基本完成,第二阶段正在实践探索,第三阶段处于伊始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