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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通知范文1
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农民工工作督察的通知》精神,国务院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将派督察组,于年月中旬赴我省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为做好迎接督察的准备工作,现将我省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察的重点和主要内容
督察的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明电〔〕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努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以及提高农民工公共服务水平,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好农民工权益保护等情况。
督察的主要内容:
(一)多渠道扩大农民工就业情况。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实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为农民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方面的情况。
(二)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情况。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农民工培训的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三)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改善劳动关系情况。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实施“彩虹计划”,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覆盖面,建立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及时合理地提高农民工工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情况。建立健全工资保证金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企业守法诚信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及妥善处置集体停工的等方面的情况。
(五)加强农民工公共服务情况。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状况,开展农民工疾病防控和流动儿童免疫,加强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以及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等方面的情况。
(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情况。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益的情况。
(七)制订农民工工作“十二五”规划情况。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研究制订“十二五”规划期间农民工工作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订“十二五”期间有关农民工培训、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等专项规划的情况。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农民工工作常规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情况。
二、督察的方法和步骤
(一)各地自查(年月日-日)。请各地农工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本地区范围内对照上述督察内容,结合本地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督察组督察。省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督察组于11月11日-15日对地区和海北州农民工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察主要形式。听取各地工作情况汇报,选择重点州(地、市)、县(区)、乡镇(社区)进行实地考察,与基层农民工工作者和部分农民工代表进行座谈。认真总结各地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和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工工作督察对推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通过工作自查和督察,调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工作通知范文2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各项优抚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巩固国防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优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提高为户平1300元(即在原来的基础上转移支付增加300元)。城市义务兵家属优待户平300元。奖励优待金,现役军人在部队服现役期间,荣获荣誉称号,荣立一、二、三等功和优秀士兵分别给予10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奖励优待金,奖励资金从优抚资金中解决,由市民政部门分别兑现军属户。
二、建立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统筹机制。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建立和完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医疗费统筹机制的通知》(政办发[]67号)精神,我市市属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不含破产倒闭企业),已按《关于印发〈市直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劳社[2003]9号)规定纳入了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缴费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此规定执行。企业破产改制时,达到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按《关于加快市直国有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发[]10号)规定的离休干部医疗费预留的标准预留医药统筹费,一次市医保中心管理,享受规定的医疗待遇;未达到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在破产改制时,按规定的标准预留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0年。破产企业按规定预留后,一次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改制企业可将预留的费用一次由市医保经办机构管理或将等值资产划入改制后的企业,由新企业按年缴纳,直至死亡,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没有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但企业已破产改制,且在破产改制时未预留医药统筹费的六级(原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由市民政部门负责核实并提供名单,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按年将其医药费一次性划入市医保中心,享受同类人员的同等医疗待遇。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疗统筹机制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确保医疗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市财政部门要将六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医疗费列入预算,保证按时足额到位。市卫生部门要督促医疗机构为六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落实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优待政策。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含残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持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残疾军人证,在我市境内享受如下优待:残疾军人享受优先购票乘座境内长途客运汽车正常票价50%的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乘座市内公共汽车享受免费优待;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市革命烈士陵园享受免费优待。有关部门要在车辆和有关地点设置“军人优先”、“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标志,方便现役军人、残疾军人辨别。
工作通知范文3
一、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卫生信息是指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医疗卫生机构在履行职责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认真贯彻施行《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信息是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好地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认真做好《条例》施行工作,加快推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卫生部信息公开指南》、《卫生部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方式和有关要求。
(一)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卫生部信息公开的内容分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卫生部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原则上包括:卫生部令,卫生部公告,卫生部通告,以卫生部和卫生部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下行文件(含电报),以卫生部函和卫生部办公厅函形式印发的批复、通知、意见,以卫生政务通报形式印发的部领导讲话等重要信息,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卫生标准与卫生统计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公众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二)卫生部主动公开信息的分类。卫生部主动公开的信息分类分为8类:
1.机构职能,包括卫生部及内设机构、部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卫生工作专项规划、年度卫生工作要点、重要卫生专项工作预案等;
4.行政许可,包括卫生部作为审批主体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法律依据、期限,申请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
5.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
6.卫生统计,包括卫生资源、卫生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7.公告通告,包括卫生部公告,卫生部通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8.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农村卫生、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疾病控制、爱国卫生、科技教育、国际合作、台港澳合作、行政监察、精神文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三)卫生部信息公开的方式。卫生部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卫生部网站、《卫生部公报》、新闻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20*年5月1日起,我部将在卫生部网站上启用“卫生部信息公开”子站,并动态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从2009年起,每年1月以《卫生部公报》增刊的形式印制上一年度的《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对《条例》施行前产生的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在卫生部网站上逐步补充相关内容。
(四)卫生部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部机关各司局应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卫生部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依申请公开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产、生活、科研等相关的信息,并及时编制《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卫生部信息。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参照《卫生部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制定本部门的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各级各类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按照《条例》的规定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卫生部要积极推动和指导全行业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水平。
(二)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我部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制订具体信息公开目录,并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卫生监督机构应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我部制定的《卫生监督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公开在履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和保存的信息,重点公开本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以及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卫生监督检查的内容、法律依据、程序和范围,卫生行政处罚和卫生行政强制的种类、法律依据、程序、时限和结果等。
(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遵循全面、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按照我部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主动公开履行公共卫生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卫生信息,重点公开本辖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的预防控制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食品危害健康因素和食源性疾病预防控制和评价信息,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以及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技术服务内容、方式和价格等信息。
(五)各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要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按照我部制定的《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以及《乡镇卫生院信息公开目录》的具体要求,及时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具体信息,按要求选择适当途径,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务公开、院务公开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科学管理,接受社会各界和患者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四、加强新闻和网站建设,主动公开信息
各单位要按照《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新闻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不断增强卫生新闻和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加强网站建设,把卫生部门网站建设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卫生部网站将在今年5月1日改版升级,形成由卫生部主站、部领导子站、司局子站和卫生部信息公开专题子站等构成的卫生部网站群,建立和畅通链接,实现信息的共享共用。部机关各司局和部直属各单位要做好卫生部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在规定时限内上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更新我部作为许可和审批主体的卫生行政许可信息,各类卫生标准、统计信息以及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办事指南等,逐步推进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并建立健全全国卫生系统执业医师和护士注册、医疗机构审批、招标采购等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关注的信息的查询检索系统。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自身网站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参与卫生部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提供地方卫生工作动态,做好专题链接,共同建设和维护好卫生系统网站群。
五、明确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卫生部保守国家秘密的规定》等的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卫生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卫生信息,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卫生信息不得公开。
各单位在形成卫生信息的同时要明确该信息是否,原则上主动公开范围内不的信息均要公开。对于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但是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要将保密内容予以删除,经法定程序解密后再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要采取书面送达的方式征求第三方意见,确保第三方知晓,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方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方可对外公开;第三方未在要求期限内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公开。但是,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并向第三方说明理由。
各单位要组织制订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管理规定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的受理机构、工作规程,并对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作出具体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工作,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工作通知范文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春节过后的近两个月时间是我县大量劳务工外出务工的高峰期,也是全面做好全年劳务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扎实做好当前的劳务输转工作,给广大农民工创造宽松和谐的务工环境,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二、抓住有利时机,大力开展组织输出。县劳务部门和各乡镇要紧紧抓住农民工出门务工的黄金时期,广泛联系用工企业,落实就业岗位,印发用工信息,邀请用工企业来我县开展现场招聘活动。同时,要加强县内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的管理服务,鼓励他们组织广大农民工外出务工。今年,县劳务办通过考察,选定了部分信誉好、劳动报酬高、适合我县群众务工特点的优秀企业作为我县新的劳务输转基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把县劳务办近期的用工信息进行重点宣传,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开展组织动员工作。县上将把这次阶段性有组织输出工作纳入各乡镇劳务工作责任书年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乡镇务必在3月15日前将落实人员情况报县劳务办,以便组织输送。
三、及早谋划,扎实做好农民工培训调查摸底工作。农民工培训工作是现阶段农民工增收的主要措施,抓好当前农民工培训工作也是我县劳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有效提升培训效果,帮助广大农民工不断增加收入,各乡镇要及早谋划,提前行动,扎扎实实做好今年农民工培训的摸底工作。一要对常年参加技能培训的农民工进行调查摸底,造册登记。今年县上将免费开办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美容美发、计算机操作等技能培训班,各乡镇要抓紧进行调查摸底,将真正自觉自愿参加以上专业技能培训的群众造册登记,并及时和县劳务办联系,在适当时间安排培训。二要提前谋划开展年底集中培训摸底登记工作。连续开展了六年的冬季农民工培训工作,是我县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增加农民收入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为了有针对性的开展今年冬季农民工集中培训,各乡镇要提前谋划,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造册登记,确实将愿意参加一定专业工种培训的农民工统计上来,开展针对性的培训,切切实实增加培训实效。
四、加强部门协作,全方位搞好服务。一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最近一个时期,按照省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劳务和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以劳务宣传、信息、政策咨询、现场招聘、组织输送、维权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春风行动”,组织专门力量深入有关乡镇开展春季劳务宣传咨询招聘活动,认真宣传党的惠农政策和出门务工常识,向农民工提供真实可靠的用工信息,解答农民工凝难问题,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各乡镇要紧密配合、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春风行动”,乡镇劳务工作站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务输出的阵地作用,通过村级劳务信息员,将劳务信息广泛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要积极为务工人员开辟安全绿色通道。公安、计生、劳务等部门要在农民工办理身份证、境外签证、计划生育证明、务工证明等相关证件时,尽量简化手续,及时办理。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急农民工所急,想农民工所想,想方设法组织可靠运力,全面加强安全管理,精心检修出行车辆,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杜绝车辆带病上路和驾驶员违规操作,确保农民工安全出行。县宣传、广电部门要精心安排,深入乡村、车站等地采访、报道我县劳务输出的典型事例,在全社会营造劳务输出工作的良好氛围。
工作通知范文5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我国政府已向世界卫生组织承诺:到年消除麻疹。为加快工作进度,落实《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65号)精神,确保实现年消除麻疹目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统一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区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4岁(即2005年10月1日至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无论其既往免疫史和麻疹患病史如何,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要求接种率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接种时间为年9月11-20日。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同志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同志、区卫生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及各街道、乡、镇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要相应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强化免疫工作的开展,对强化免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主要媒体开展有关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宣传报道。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所需工作经费,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托幼机构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及时发放、回收和保存《告家长通知书》,安排接种所需工作场所,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完成托幼机构适龄儿童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制订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领取、分发疫苗和接种器材,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监测、处理接种异常反应,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各街道、乡、镇负责做好城乡散居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发放接种告知书、摸底调查及组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影响大,覆盖面广,目标儿童数量多,时间短,摸底、接种等工作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儿童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在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保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街道、乡、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采取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接种告知书、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意义。同时,做好托幼机构及散居儿童监护人的宣传工作。
(三)做好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托幼机构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以托幼机构提供的入托儿童花名册为准。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村、社区做好散居儿童的摸底登记,特别要做好流动人口较多地区的摸底登记工作。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质量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单位责成重新进行调查。
(四)确保接种合法、安全、有效。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要求,规范疫苗的储运和接种。对参加疫苗接种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依法接种,规范接种。要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预案,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处理小组,准备好相关设备、器材和药品,对疑似或已发生接种异常反应的,应迅速组织调查处理,避免发生不良后果。
(五)落实工作经费,严格实行免费接种。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行免费接种,所需疫苗和注射器购置经费由中央财政提供;接种补助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经费由省级财政负责;对预防接种工作中冷链运转、人员培训、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督导评估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严禁在本次强化免疫工作中对接种儿童及其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工作通知范文6
近期,区政府总值班室对我镇值班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对值班工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有的单位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的值班人员不到位,有脱岗、离岗现象,有的值班人员不熟悉本单位情况,有的以门卫代替值班人员。二是情况报告制度不够落实,存在着迟报、漏报现象,有的重大事故未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是双休日,信息传递和报送迟缓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少数单位值班部位尚未配备传真机等必要的通讯设备,个别单位值班人员不会使用传真机和通讯设备,使信息难以及时传递。目前,正逢元旦、春节长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值班工作。根据镇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值班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使各项值班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特别要坚持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节日和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加强值班。长假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合理配备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要公共场所等要加强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提高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一旦发生情况,能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努力就地化解事故隐患和各种不安定因素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各单位、各部门应有固定的值班室,不能以门岗代替值班室。要确保值班室内电话机和传真机等各类通讯设备的完好畅通,要保证值班同志按时到岗,对值班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
二、建立完善反应迅速、应对准确的值班网络,确保准确及时地报送信息
准确快捷的信息传递,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单位应在组织抢救、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安全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镇政府总值班室。凡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后,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等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作出综合报告。
建立健全值班通讯网络,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有效保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快速应急通讯联络网,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既要加强纵向联系,又要加强横向联络。值班室在配齐传真机等必要的通讯设备基础上,必须落实“四个一”的值班必备,即一本较全面的值班通讯手册,一本常规值班应急预案,一本值班记录手册,一张健全的值班安排表,并加强值班人员培训,使每个值班人员达到“三熟两会”,即熟悉本单位情况,熟悉值班工作规范,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会使用传真机等通信设备,会收集传递值班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建立健全值班检查制度
镇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值班室、通信设施的配备情况、值班室工作规范、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部门责令整改。对发生脱岗、离岗现象的,将在全镇通报批评。
各单位、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请认真遵照执行,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值班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马府办()35号
机构:马桥镇时间:2009-2-3
【字体:大中小】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近期,区政府总值班室对我镇值班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抽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是好的,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对值班工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人员落实、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在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有的单位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单位和部门的值班人员不到位,有脱岗、离岗现象,有的值班人员不熟悉本单位情况,有的以门卫代替值班人员。二是情况报告制度不够落实,存在着迟报、漏报现象,有的重大事故未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特别是双休日,信息传递和报送迟缓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少数单位值班部位尚未配备传真机等必要的通讯设备,个别单位值班人员不会使用传真机和通讯设备,使信息难以及时传递。目前,正逢元旦、春节长假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工作的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切实改进和加强值班工作。根据镇领导指示,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各项值班制度
值班工作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使各项值班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特别要坚持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节假日、重大节日和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加强值班。长假和重要活动期间,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合理配备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措施,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要公共场所等要加强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提高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一旦发生情况,能迅速反应,及时处置,努力就地化解事故隐患和各种不安定因素而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各单位、各部门应有固定的值班室,不能以门岗代替值班室。要确保值班室内电话机和传真机等各类通讯设备的完好畅通,要保证值班同志按时到岗,对值班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通报批评。
二、建立完善反应迅速、应对准确的值班网络,确保准确及时地报送信息
准确快捷的信息传递,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基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凡发生危及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以及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突发性事件,发生单位应在组织抢救、处置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立即向安全监察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镇政府总值班室。凡镇领导有批示的,处理情况应及时反馈。事故处理结束后,对事故的发生、经过和处理的结果等及时向区政府总值班室作出综合报告。
建立健全值班通讯网络,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有效保证。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快速应急通讯联络网,以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既要加强纵向联系,又要加强横向联络。值班室在配齐传真机等必要的通讯设备基础上,必须落实“四个一”的值班必备,即一本较全面的值班通讯手册,一本常规值班应急预案,一本值班记录手册,一张健全的值班安排表,并加强值班人员培训,使每个值班人员达到“三熟两会”,即熟悉本单位情况,熟悉值班工作规范,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会使用传真机等通信设备,会收集传递值班信息。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三、建立健全值班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