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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业务论文范文1
本文作者:吴艳王林萍工作单位:福建农林大学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选择性贷款现象严重目前,虽然农村信用社覆盖了全国的农村,但由于受制于商业银行的制度性约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前提下,一般采用了对农户进行选择性的贷款。这也直接导致贷款对象选择上有严重的倾向性,一些急需信贷金融支持的低收入者因缺乏担保而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保障。在我国贷款地域限制越来越松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也开始逐步向城市回流,“非农化”倾向与最初的农村金融机构合作管理相互背离,导致金融机构支农效应较弱。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低,偿还贷款的能力偏弱,加之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村金融机构不多,促使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不断增高,农村金融风险逐年增加。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远远高于商业银行金融贷款的不良贷款率,成为制约农村金融机构良性发展的主要因素。
加强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管理首先,建立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提高员工责任意识。农户小额信贷是建立在农户讲信用的基础上发放的贷款,为防范和化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提倡建立一套科学、合规范的贷款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如确定相应的不良贷款考核指标,实行超指标比例赔偿、低于指标比例适当奖励的办法,调动信贷员管好贷款的积极性。其次,创新小额信贷模式,提高乡村的信用意识。通过由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组织与信用社签订“农户诚信协议”,以加强农村农民的诚信意识。同时强化农村信用文化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管理水平,优化内部管理环境,从而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诫机制。再次,创新信用社合作模式,明晰产权关系并大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对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彻底合作制改造,变虚置合作为以利益联结合作,将分散的小额贷款客户组织起来,逐步形成互相监督约束、互为激励促进的多个信用合作小组,信贷管理人员直接与合作小组开展信贷业务,有效地解除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障碍,降低监管成本,确保信贷资金安全。强化商业性小额信贷公司和村镇银行的管理首先,要强化各项业务操作流程的规范性,提高小额信贷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农村、农业抗风险能力弱的特点,需要和担保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有效融合,以提高制度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而在风险控制前提下,不断进行信贷产品的创新。如山西平遥日升隆开展了小额信贷的金融创新活动,把小信贷“示范村”的试点与村委会合作来控制风险,并尝试推出“龙头企业+担保公司+贷款公司+农户”四位一体的贷款方式,取得了良好效果[2]。
其次,小额信贷要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客户管理,在制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积极培养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提高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信用数据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信息共享,从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的健康发展。再次,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将小额贷款公司从非金融机构向金融机构过渡,小额贷款公司在依法经营的基础上,逐步改造为村镇银行,进而全面纳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这不但可以获得国家的政策支持,而且金融机构的规范运行体系的引入,可以极大促进小额贷款公司的合规性经营。多渠道拓展资金来源目前除了国际组织和个人的捐助,国家财政资金仅限于人民银行的支农贷款。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不断放宽,我国允许部分商业银行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利率,以提高信贷的灵活性,弥补小额贷款的风险成本。目前,我国小额信贷机构具有明显的福利性特征,小额信贷机构多具有政府背景,以公益性为目的,盈利动机不强。因此,在目前状况下对吸引商业资本需要进行进一步商榷。虽然,这些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具有目标上的一致性,但在可持续发展的指引下,可能会通过盈利来进一步夯实发展的基础,从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目前农村资源比较匮乏的状态下,低利率水平才能使小额贷款机构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有可能使更多农民获得贷款,从而通过市场力量来促使农村小额信贷资金自发形成供求平衡的运作机制。完善小额信贷市场信用体系当前我国正在开展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全国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已经实现国内所有中资银行联网,农村信用社也逐步开始纳入全国的个人征信系统。
目前,由于基础条件差、农村金融机构分散等原因,还很难建立起统一的农村信用社征信系统,这样就不得不面对农村小额信贷机构风险较高的现状。因此,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强联合,对农村个人征信体系和守信激励、失信惩诫机制,进而为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提供风险防范的政策支持。同时还需要尽快考虑将村镇银行的开户、结算等金融业务全面纳入银行开户、结算体系,以依托健全的商业银行金融体系来防范其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从而方便小额信贷机构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在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要建立与完善农户信用贷款档案管理。为重点支持当地的产业,可以在业务量大的乡镇采用现代银行管理的客户经理制模式,及时提供资金、信息、技术、市场分析、风险防范于一体的“金融套餐”服务,不断更新和提高服务质量[3]。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组织机构的相关监管法规我国政府进行小额信贷项目开展以来,成功案例不多,主要是对小额信贷不够重视。政府建设项目存在一定的扭曲效应,特别是在小额信贷运行过程中,法律不健全,导致小额信贷业务运行监督缺位问题严重。因此,当前需要规范对小额信贷组织机构的立法,给予一定的法律主体地位,将其从政策边缘转变为合法经营,以保障农村小额信贷机构的合法权利,促使其建立有序发展的规则与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率,使广大农户了解最基本的金融知识,防止农户在与金融机构打交道过程中,因为缺乏金融知识而无法获得有效的金融服务,不断提高农户对市场、新技术的了解及运用贷款的能力。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2
关键词个人贷款乡村银行个体经济商业银行
从经济学教授到穷人银行家,尤努斯的故事是这样开始的:1976年某一天,尤努斯在乡下遇见一个赤贫的村妇,她制作的竹凳卖得很好,可是她依然很穷。因为她没有钱去买原料,只能接受中间人的盘剥……那一天,教授将自己的27美元借给42名村妇,从此开始了针对穷人尤其是妇女的小额贷款。30年之后,孟加拉乡村银行已经拥有近400万借款者,还款率高达98.89%。它的成功在全世界反贫困事业中引起反响,23个国家复制了这种模式,它的成功也同样在金融界引起反思,很多主流金融机构开始把它看成未来的发展源泉,2005年被联合国定为“国际小额信贷年”。
当前,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发展不平衡也是我国社会面临的主要问题。发展城乡经济、提高弱势群体收入是新时代经济建设的首要问题,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落脚点。而如何改革与完善城乡弱势群体的金融体制,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保障。在这方面,从尤努斯教授及其领导的乡村银行得到了不少启示。
1城镇弱势群体应该得到平等的金融服务
1.1弱势群体也有足够的个人信用和创富潜力
“借了钱跑掉?跑到哪里?这只是城市人的想法。农村的人都在这里长大,人们不可能逃离他们的家园。即使有人消失了,他的家还在这里,母亲还在这里。我们对穷人信任,他们就不会辜负我们,还会帮助村里其他人不要辜负我们。”这是尤努斯在接受采访时说过的一段话。尤努斯遇见的那名赤贫妇女,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辛苦劳动的穷人,因为没有“本金”而无法摆脱困境,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只要借他们一点钱,他们就可以为自己工作,享受利润。
尤努斯和他的银行,不仅在物质上帮助穷人摆脱贫困,也在精神上赠与他们以尊严和信任。同时,他的成功证明了,即使是没有抵押担保能力的穷人,他的基本信誉也是可以信任的;即使是没有接受过充分教育的穷人,他们也有足够的理性,他们完全能够理解,自己必须保持一个良好还贷记录;即使是那些长期未能摆脱贫穷的人,他们创造财富的潜能也是可以期待的。
1.2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也应遵循正常的市场规律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这是我国在扶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城乡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也应充分体现这一理念。尤努斯的农村银行的模式最初需要政府或捐款资助,因为存款数额不足以支付贷款。过了数年之后,银行滚存了一点盈利,便可以补上存款的不足。所以农村银行自1995年便宣布停止接受捐款,最后一笔已议定的捐款于1998年到位后,农村银行便进入完全自给自足的时代。农村银行的成功核心是可以接受存款,这些存款成为银行继续发放贷款的财政支持,农村银行94%的股权,也是由存户所有,政府持有象征式的6%;农村银行的五人小组机制也是农村银行成功的关键。这可以让成员互相鼓励,也可以施予群众压力,因为成员虽然没有责任代其他成员还款,但如果小组内有成员还款纪录不佳,会影响整个小组日后的借贷额。
因此,小额贷款与慈善扶贫在出发点上有着本质的区别,前者将穷人当作正常的经济社会成员来看待,要求贷款人必须完整地承担经济责任。这样,小额贷款才可以遵循正常的市场规律运行并持续发展,而贷款人也不至于对银行产生依赖,这是将他们纳入正常社会轨道的前提,也一定是开发他们潜能的前提,并最终符合商业银行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三者有机统一的目标。因此,对待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也应该象对待普通融资对象一样,合规的手续、合理的计息、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应落实到位。
1.3从尤努斯教授和孟加拉乡村银行得到的启示
综上所述,从尤努斯教授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成功,在城镇弱势群体得到平等的银行金融服务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第一,弱势群体虽然没有足够的抵押品,但他们也拥有与富人同样的遵守信用和创造财富的能力;第二,弱势群体应该得到支持,但也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合理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机制,才能最终获得成功。
2平衡利润、风险和责任,实现小额信贷业务的良性发展
2.1社会责任应该履行,但利润是履行责任的有力保证
尤努斯的农村银行的模式最初需要政府或捐款资助,到1998年后农村银行便进入完全自给自足的时代。农村银行自1983年正式成立以来,除创办当年及1991~1992年两个水灾特别严重的年头外,一直保持盈利,2005年的盈利达1521万美元。截至2006年6月底,农村银行有2185家分行,服务69140个村的639万借款人,97%获得贷款的人是妇女。而其员工总数只为18151人,平均每名员工要服务3.8个村子和352名借款人。
由此可见,作为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确应该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协助他们摆脱贫穷,共同创造和谐富足的社会环境。但股份制商业银行同时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必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长期、大量的无利润经营并非任何一家商业银行可以做到的;另一方面,要求弱势群体偿还符合市场规律的利息,有利于加强其开展经营创业的发展动力,提高其社会责任感和约束感。因此,适当的利润,无论对小额信贷资金的提供者和接受者,都有着重要而有益的作用。2.2风险与利润密不可分,风险控制手段决定利润的持续回收
有利润的地方就有风险,对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的信贷业务来说,其风险更是显而易见。他们没有稳定的收入,也没有更多的资产作为贷款的保障,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家庭出现经济困难,更是血本无归。尤努斯教授的乡村银行却突破这了一限制,他们通过整贷零还、小组模式、随机回访等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在无需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为盈利创造了条件。特别是,乡村银行将5~10个贷款户划分为一个小组,小组成员之间对贷款进行内部评估,互相鼓励、互相监督。正是这种内生性的激励机制替代了抵押担保制度,成为乡村银行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针对弱势群体采取适合他们的风险控制手段,是保证小额信贷业务利润的重要条件,也是使更多弱势群体人士顺利得到无抵押、无担保信贷援助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更有利于培养弱势群体良好的信用意识和信用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因此,要支持弱势群体的发展,向其提供信贷援助,不仅必须采取风险控制手段,更要因地制宜,根据他们的特点制订出可行有效的控制措施。
3结合自身经营特点,促进个体经济发展
3.1积极开展个人经营贷款,推动个体经济发展
个人经营贷款是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开发的个人贷款业务品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自2004年开办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以来,经过近3年的发展,商业银行发放了一大批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贷款对象包括企业经营者、投资股东,以及相当部分的个体工商户,行业涉及生产企业、贸易和服务业等多个领域。该批贷款资金的投放,有力地帮助和推动了借款客户自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2推出“理财房贷”服务,帮助客户盘活资产
随着广大城镇居民创业、消费需求的不断增长,商业银行面对广大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客户推出了“理财房贷”产品。即商业银行在借款人以所购房产作抵押担保使用购房贷款的同时,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房产抵押授信额度,供其循环使用。理财房贷授信额度包括两类申办对象:第一类是借款人在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时,如果借款人未用足可用贷款额度,未用部分可作为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第二类是借款人开始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后,其贷款余额小于银行可给予的贷款额度,其小于部分可作为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循环使用。理财房贷产品使一批已偿还了一部分贷款,但又存在投资经营需求的客户得到了极大的帮助,有效地盘活了个人资产,顺利投资经营,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3.3即将大力推广“理财智业卡”,全面提升客户融资渠道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3
关键词:政策性业务;商业性信贷;新农村建设
Abstract:Expandingcommercialcreditbusinessisaneffectivewayforagriculturaldevelopmentbankstoachievesustainabledevelopmentandsupportruraleconomy.Inviewofthis,agriculturaldevelopmentbanksarerequiredtoconductcommercialcreditbusinessinawell-orderedwayandlendsupporttonewcountrysideconstructionwhilepromotingpolicy-relatedbusiness.
Keywords:policy-relatedbusiness;commercialcredit;newcountrysideconstruction
随着国家粮棉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我国政策性银行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也由单纯支持粮棉流通向生产和加工转化领域延伸,贷款对象由单纯的国有粮棉企业向各种所有制粮棉经营企业拓展。农发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除做好政策性贷款业务外,还要做好商业性贷款业务。
一、目前农发行开办的主要商业性信贷业务品种
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办商业性信贷业务主要是粮油业务和棉花业务两大类。一类是粮油类商业性贷款,主要包括:粮油流转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贷款,粮食合同收购贷款,种用大豆贷款和粮食仓储设施贷款等。再就是棉花商业性贷款,主要包括:商品棉贷款、棉花良种贷款、棉花企业技术设备改造贷款及棉花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等四大类。
流转贷款的贷款对象是在农发行开户,自主从事粮食(含油脂)收购、调销、进口业务的各类粮食购销企业,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后落实原有贷款债务、继续从事粮食经营的购销企业,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粮食经营资格的各类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其具体用途分别是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从粮食市场收购粮食的合理资金需要;用于解决借款人从其他粮食经营企业购入粮食以及粮食副产品的合理资金需要。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的贷款对象是经地、市级以上(含)人民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认可,以粮、棉、油的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为主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用途分为收购贷款、调销贷款、其他流动资金贷款、基建技改贷款。收购贷款和调销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直接收购或从粮、棉、油经营企业调入粮棉油商品的流动资金需要。其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与粮棉、油的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过程相关且必需的其他短期流动资金需要。基建技改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从事粮、棉、油的生产、流通或加工、转化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资金需要。
粮食加工企业贷款对象是以粮食为主要原材料的加工企业,包括粮食系统的加工企业和其他所有形式的用粮企业。具体用途分为:解决借款人直接收购粮食和从粮食经营企业购入粮食的流动资金需要;解决借款人与加工转化粮食相关的其他原材料、费用支出等所必需的其他流动资金需要等等。
二、对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并存市场定位问题的认识
首先,是农发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需要。纵观农发行成立之后十年的具体工作实践,我们回过头对它的成长和发展进行重新认识,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农发行建行之初,外部政策环境固定,职责任务清晰,原有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都是明确的。但随着1998年国家粮棉改革政策的出台及不断深化,其业务范围和阶段性职能不断作出应对式调整,原来的职能定位逐渐从模糊不清发展到现在的重新寻找,运行十年之后,好像又回到了原地,不得不对农发行的成长和发展再一次进行审视和探索。应当承认,随着国家农业产业政策的不断调整,粮棉改革市场化步伐的明显加快,农发行建行之初的基本职能和业务范围已经有所改变,政策性业务的范围和比重越来越小,商业性业务的范围和比重不断扩大,外部政策环境的变化,已使农发行这一具有浓重中国特色的政策性银行,不得不面对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相对独立又相互兼容的境地,这是改革的必然。
其次,是农发行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农发行要实行“三分、两减、一深化”,即把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分账核算、分别经营,深化改革、精简机构、减少行政色彩。其主旨是要求农发行在两类业务并存的前提下按现代银行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内控机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时,国务院对农发行提出的目标任务已非常明确,只有正确面对农发行既存在政策性业务,又存在商业性业务这个客观现实,坚持农业政策性银行的办行方向,在发挥好农发行政策性业务这一社会功能的基础上,毫不含糊地追求商业性业务的自身效益最大化。在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探索和实践在坚持政策性银行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建机制,在发展商业性业务,释放现代银行经营管理功能的环境中立规矩,在完成好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和谐发展的统一中营造环境。因此,要确保农发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去适应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共生共存的现状。反过来,两者只有共生共存才能为农发行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农发行延伸信贷支持环节,将粮食收购、存储和加工各环节的资金流转全部置于农发行信贷监管范围内,提高收购资金封闭管理的成效,有利于农发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的整体服务功能。
三、农发行开办商业性信贷业务的意义
在新的改革形式下,农发行在坚定不移地履行好政策性职能,办好政策性贷款业务的同时,适度、审慎地开展商业性信贷业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有利于国家粮棉宏观调控。农发行商业性贷款同政策性贷款一样,都是国家实施粮棉宏观调控的主要工具和手段,只不过二者作用的方式和机制有所不同。随着粮棉油市场的全面放开,粮棉油生产、流通和加工转化已逐步呈现出产业化、集团化经营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多的粮棉油购销企业通过改革、改制和资产重组,从而实现一体化、产业化经营,有的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和其他粮食企业已经接受政府委托,承担起地方粮、棉、油储备和平衡市场供求的任务,成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
此间,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调控粮棉油市场的载体,将在继续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现有棉花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逐步扩展到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粮食加工骨干企业和其他粮食营销等企业。农发行通过发放商业性贷款对这些企业及时提供金融服务,为粮、棉、油的生产、流通、加工转化、技术改造以及生产基地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将在稳定粮、棉、油种植面积和产量,稳定粮、棉、油市场,确保国家粮、棉、油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有利于国家“三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商业性贷款支持的客户,除了依据市场状况自主经营粮棉的购销企业外,还包括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加工企业和其他企业。这些企业的业务一头牵着粮、棉、油消费市场,一头连着粮、棉、油生产,可以根据粮、棉、油市场需求,引导粮、棉、油作物的种植以及企业的经营规模、经营内容等状况,直接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但由于这些企业的低效、弱质,决定了以利润为主要目标的商业银行不会大量进入,只能由农发行对其提供商业性贷款支持,支持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和增加附加值,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分享生产和加工环节利润,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同时,无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服务。
(三)有利于促进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市场的发育和完善。一是通过“扶优限劣”的信贷杠杆优化市场主体。成熟的市场是促进产业良性、健康、长效发展的前提条件,其中,市场主体是关键因素。在打破了对国有流通企业的垄断局面后,通过商业性贷款择优扶持,发挥对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筛选作用,促使经营规模较大、竞争能力较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能进一步发展壮大,对促进我国市场发育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农发行商业性贷款对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的信贷支持,促进各种所有制成分企业平等享有市场资金配置,有利于粮棉市场主体所有制结构的改善和优化。
二是通过对贷款的风险控制,促进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更好地发挥作用。农发行对商业性贷款实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贷管理方式,尤其注重对市场价格风险的控制,使客户更加尊重与关注市场,注重对市场行情与走势的分析,逐步扭转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顾市场价格风险、盲目经营的状况,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作用。
三是通过商业性的市场设施贷款支持,加快市场硬件建设,促进市场体系完善。
四是有利于促进粮、棉、油的产、购、销相互衔接。目前,越来越多的粮食购销企业与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加工企业和其他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实行了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其收购资金需求量大、季节性强,农发行给予必要的贷款支持,可及时解决企业购进粮食资金紧缺的问题,有助于粮食加工企业实现规模经营,有效促进产销区结合,减少流通费用,节约交易成本,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四、农发行开办商业性信贷业务存在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从主观认识上来讲。农发行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金融主体,政策性银行只有承担政策性业务才是它的初衷和本来面目。现在既让它承担政策性业务,又让它承担商业性业务,势必会走向两种可能,要么变得似是而非,要么同化为商业银行。政策性业务追求的是社会效益,商业性业务追求的是银行自身效益,两者既矛盾又对立,很难达到和谐统一。正是因为主观认识上的左右摇摆,造成了具体工作实践的举步艰难。
(二)从基层行目前的具体工作实践看。以夏粮收购为例,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收购、由地方落实利费补贴和价差亏损的地方调控粮收购,贷款政策已非常明确,按计划供应,足额提供贷款;粮、棉、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方式,由于是重新拓展业务,贷款政策也比较明确,按风险管理的规定运作,但除此之外的中间一大块商品流转贷款,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说它是政策性,但基层行首先必须考虑市场价格因素带来的贷款风险,对企业也提出明确的防范风险条件,要求办理资金抵押、规定自有资金比例和风险保证金比例及信用等级程度等等,这些都应该是商业性业务的经营要求。说它是商业性业务,又没有完全按经营性贷款的要求来操作,在具体执行中却有许多政策性痕迹,农发行要防止出现空白点,要防止农民卖粮难,担心粮食企业收不上粮,政府有压力、有怨言,害怕农民因卖粮难告状,新闻媒体曝光,农发行既想争取自主发展的空间,又怕触及政策风险挨板子,处于两难境地。在粮棉市场已经全面放开的情况下,让农发行去承担非市场因素的政策意愿,显然对农发行有失公允。
(三)在处理商业性业务的实际操作方面,农发行与被支持对象在观念上产生错位,难以对接。经调查得知:由于多年来受粮食敞开收购,农发行及时足额提供贷款,即“收多少粮棉、贷多少款”的影响,长期以来给地方政府、粮食主管部门及购销企业产生一种错觉,农发行成了为粮棉企业无条件提供贷款的工具,以至于在粮棉市场、价格、收购全面放开的今天,个别地方政府的市场意识没有完全觉醒,对农民卖粮仍存有大包大揽思想,生怕粮农卖粮难,农民有意见。而对粮食购销企业,则长年处于国家粮食政策保护之中,缺乏自我完善能力及与个体粮食经营者的竞争能力,不能及时树立或难以树立起必要的市场风险意识,以至于农发行在对粮食企业进行商业性贷款支持时,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贷款方式,购销企业一时难以理解和接受,总认为贷款门槛抬得太高,再加上外部环境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农发行在支持收购时往往在不自觉中接受了被告的角色,成为“代人受过”的对象。
(四)受政策环境影响过大,在完成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的和谐发展中,没有自己驰骋的空间。从近十年的运行实践得出的感触是:农发行的成长和发展受外部政策环境影响之大,超出所有任何一个行业,既受“三农”政策大的影响,又受粮改政策的具体影响,还受国家和地方财政政策的牵制。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商业银行法》在营运中进行自我保护,农发行只能依据国家粮改文件和政府的意愿。从这一层面上讲,农发行的发展权没有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中。
五、相关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信贷管理模式。逐步改变原来的政策性银行信贷管理的老模式,真正参与到企业改制及经营当中去,实行既严格、统一,又灵活、全面的信贷管理手段。进一步加强对信贷资金的风险防范预警,建立和完善全程参与、堵疏结合、标本兼治的信贷管理机制,将风险关口前移,并不断提高风险防范和调控能力。
(二)探索和建立以效益为导向的资金优化配置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对商业性贷款业务,依据各基层行的经营管理、风险防范能力等择优配置,对不良贷款实现“双降”的给予资金倾斜。同时,强化信贷资金与信贷计划的衔接,适度加大资金调控力度,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区域和优良信贷业务品种流动,达到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效益的目的。
(三)加强和完善信贷管理,努力防范新增贷款风险。对潜在风险较大的贷款客户,要果断制定和采取收贷退出措施,有效规避贷款风险。要建立贷后评价制度,定期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检查评价,重点对商业性贷款开展贷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四)应明确农发行兼有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任务,并且两者独立存在。这样可以在坚持政策性银行属性不变的情况下,在有必要追求社会效益的基础上,毫无顾忌地追求自身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应当认识到政、商合一混业经营并不是混淆经营,不能把政策性业务按商业性贷款的运作模式来要求,更不能把商业性业务看成是政策性业务,追求政策保护,降低贷款管理标准和风险防范标准。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4
1、我国房地产融资格局的现状
1.总体状况
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主要是定金及预付款)三个方面。房地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而银行信贷资金在房地产投资中占比较高。央行和银监会对全国除以外的30个省(市)的调查数据显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负债率75.76%,银行贷款在总负债中的比重为41.32%,银行贷款占其全部资金来源的40.8%。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2001年为39%,估计2005年将上升到42%~67%,2010年可能达到45%~62%。从房地产市场资金链的实际情况看,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土地储备、交易、房地产开发和房产销售的整个过程,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各种相关主体的主要资金提供者。粗略估计,在目前的房地产融资结构中,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商业银行的资金可能超过60%。
2.结构分析
在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房地产融资格局中,其他金融方式如上市融资、信托融资、债券融资以及基金融资等占比较小。而且,1998年以前,银行房地产信贷的主要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1998年以后才逐渐扩展到个人住房消费信贷。整体上看,我国房地产融资的基本特点是:债务融资占主导,股权融资比例较小;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尽合理。
(1)银行信贷是房地产融资的主渠道。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在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风险最小,成本最低,而其他一些融资方式成本相对要高。采用不同的融资渠道会影响到房地产开发的利润,这是很多房地产企业最为关心的。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对投资和销售两个环节的支持,特别是对个人的住房信贷成了房地产发展的最大动力。与1998年相比,2003年末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增长了2.2倍,个人住房信贷增长了近27倍。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资料,2002~2004年3年间,全国个人住房信贷增长迅猛,年度增加值分别为2670亿元、3528亿元、4072亿元。截至2005年底,全国个人住房信贷余额已经达到18400亿元,占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8.9%。
而由于受宏观调控的影响,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2004年,1—3月份占24.33%:1—6月份占21.94%,1~9月份降至20.17%,1—12月份进一步下降到18.4%。但在“其他资金”中,80%左右是购房者的定金和预付款,主要来自于个人信贷。由此估算,房地产业的资金仍有超过50%来自银行,房地产业对银行贷款依赖度过高的状态还没有根本的改变。
(2)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房地产企业股权融资的操作方法主要包括发行上市(1PO)、买壳上市以及非上市房地产企业与上市公司合作开发等。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中有能力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屈指可数,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直接融资占比很小。目前,A股市场中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数目只有85家,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6.3%,占我国房地产企业总数的0.28%,并且上市的房地产公司规模偏小。据统计,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总市值1700多亿元,流通市值600多亿元,流通市值还不到2003年全年房地产投资的10%。另有数据显示,2001—2004年,房地产公司在证券市场上共融资99.7亿元。但是,由于发行股票及上市过程长、手续复杂、成本较高、对企业资质要求更为严格等现实情况,上市融资之路对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来说,遥不可及。
(3)债券融资比重偏低。房地产不是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所以,在债券市场上始终未能形成足够的规模。我国房地产债券最先出现在1992年,由海南经济特区的开发商推出,分别是“万国投资券”、“伯乐投资券”、“富岛投资券”,总计1.5亿元的规模。1993~1998年上半年,受政策限制,房地产企业没有公开发行房地产债券。1998年以后政策限制逐步放松,房地产企业重新恢复了债券发行,如深圳振业集团发行的“1998深振业债券”、北京首创发行的“首创债券”等。到1999年,债券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达到0.21%。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券融资比例日益下降,目前不足0.01%。尽管房地产上市公司流通市值达到600亿元,但企业债券余额仅为2亿元。
(4)房地产资金信托渐趋活跃。2003年6月13日央行出台121号文件后,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始寻求新的融资途径。在这种背景下,房地产信托顿时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融资热点。2002年底,投向房地产业的信托财产共计24.08亿元,占全部信托财产总额的2.82%,比年初增加12.61亿元,增幅109.93%。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房地产信托融资项目近70个,房地产信托资金的发行数额已超过60亿元。相关机构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市场分析显示,2004年全国房地产信托发行额为111.74亿元,与2003年的发行额相比,将近翻了一番。但总体上看,目前房地产信托功能较为单一,房地产资金信托计划大部分是提供“过桥贷款”,主要是为了未达到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前期信托信贷,这些信托计划基本不具有组合投资功能和期限转换功能。
(5)海外资金逐渐进入。随着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国外房产基金看好中国沿海发达城市房地产市场。摩根士丹利下属房地产投资基金RSREF、荷兰国际房地产、瑞安集团、新加坡嘉德置地等纷至沓来、接连出手。迄今为止,已有10多家海外投资集团进入我国上海等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海外资本在中国房地产业中的比重开始上升。但是,鉴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和信用体系尚不健全,存在一系列政策、法律障碍,国外资本并没有采取房地产基金的运作方式,而是通过公司控股、项目控股等方式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需要注意的是,近年来,由于对人民币升值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国际“热钱”通过各种渠道进入中国,并进入房地产市场,对部分城市房地产价格的上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2005年上半年,由于政府对房地产业实施了严格的调控措施,再加上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淡化,其中一部分热钱开始流出。但是,7月21日央行出台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又进一步强化了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从日本和韩国的经验看,人民币升值会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形成利好效应,但是,鉴于我国的资本管制还比较严格,所以,此次汇率升值对房地产业的影响不会太大。
(6)国内产业投资基金刚刚起步。2005年初,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推出的国内首只房地产基金赴新加坡上市,意味着国内房地产业投资基金开始迈步。据统计,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已有6000亿元左右的私募基金。毫无疑问,房地产业对私募基金的吸引力是很强的。然而,国内有关产业基金法律法规的缺位,致使私募基金望而却步,往往只能借助财务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形式存在,具体运作上更是有待引导、规范。
2、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与面临的风险
目前,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产业链长、涉及面广的重要产业,其每增加1单位产值,可带动所有产业增加1.416单位产值。其中,带动金融保险业增加0.145单位产值。这既说明了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促进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也揭示了我国房地产业是一个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行业。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房地产业与金融保险业的关联度已经接近甚至超过日本地产泡沫形成时的水平,理应引起重视。房地产业过度依赖金融业的格局,可能会酿成房地产业发展无序、市场价格虚高、投机炒作行为盛行等问题,进一步发展就有可能导致房地产发展过热,直至出现泡沫,从而成为经济金融危机的导火索。
1.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
1998年以来,银行对房地产业的信贷支持,由过去单纯的企业开发贷款支持转变为从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两个环节给予信贷支持。具体表现为:其一,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银行信贷明显上升。1998年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2028.92亿元,2003年扩大到6657.35亿元,5年增长了3.2倍,房地产开发贷款增长也明显高于同期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速度,房地产开发贷款在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中的占比在2.3—4.2%之间。2004年,受宏观调控政策影响,金融机构用于房地产开发的贷款余额出现较大下降。其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增长。近年来,个人住房贷款占个人消费贷款的比重高达75—97%。2004年与1998年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了15573.84亿元,增长了36.5倍。
2.银行房地产信贷面临的风险
(1)政策性风险。2005年4月份,央行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一周后,国务院下发通知,将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包含经济适用房)资本金比例从20%提高到35%及以上。这是继以降低银行信贷风险为初衷的“121号文件”和《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出台以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又一重大举措。此次调控不仅对房地产业本身产生直接影响,而且对银行贷款形成波及效应,政策风险由此显现。
(2)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资产与负债期限不匹配。从资产负债的期限结构方面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房贷负债主要是政府、企事业单位、居民的储蓄存款和吸收的外币存款。这些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以下的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而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较长,一般为25—30年,这样银行的房贷资金客观上就存在一个负债来源的短期性和资产运用的长期性之间“存短贷长”的期限不匹配矛盾。这同时也表明,我国商业银行缺少使资产业务化短为长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成熟转换机制。
(3)信用风险。由于房地产贷款具有期限长、流动性差的特点,房地产业先天具备的高风险性以及它和金融的天然联系决定了房地产贷款信用风险存在的必然性。信用体系缺失,借贷者信息不真实,各银行信息不联通等都增加了银行房地产贷款的风险,一旦出现借贷人无力还贷的情况,由于变现渠道不通畅和存在法律障碍,银行的变现能力将受到很大的制约,房地产资金过度依赖银行信贷,存短贷长,流动性差,不可控因素多,这样的资产过多,势必会增大银行的信用风险,进而影响到整个银行整体的资产质量。
(4)系统性风险。房地产开发资金过多依赖于银行贷款,使房地产投资的市场风险和融资信用风险不可避免向商业银行集结。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资金链中,由于商业银行基本参与了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通过住房消费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等,商业银行实际上直接或间接承受了房地产市场运行中各个环节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由众多银行信贷资金堆积的房地产金融泡沫就会破灭,进而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风险。
3、加快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业务创新的主要思路
在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上,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融资不仅有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两种基本形式,而且在一级市场以外,存在着发达的证券化二级市场。在这个二级市场上,各种金融创新产生了层出不穷的房地产金融工具,包括投资基金、信托证券、指数化证券等。正是通过各种投资者在房地产金融市场上对证券化金融资产的自主购买,二级市场把本来集中于房地产信贷机构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有效地分散于整个金融市场的各种投资者。这样,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快房地产信贷业务的创新。
1.大力开发新的房地产信贷品种
(1)推出“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业务,主要是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风险的承担者由银行变成了开发商。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开发商和购房者来讲,则是资金、住房“双赢”得利。因此,该项金融创新不失为一个很好的房地产融资创新模式。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发出了变间接融资为直接融资的市场信号,对加快金融工具的多元化步伐作出了一种尝试。
(2)承办民间委托贷款业务。央行调查显示,我国民间融资规模为9500亿元,占GDP6.96%左右,占本外币贷款的5.92%左右。从调查情况来看,民间融资的利率期限结构以及风险状况比外界想象的要好。由于受到人际关系的约束,征信成本相应减少,民间金融的还贷情况较好,从而保证了一定的贷款质量。可是,目前大量的民间资本由于受政策限制无法进入到住房贷款市场,有效发挥作用。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大的游资无法寻找到良好的房地产金融投资工具而进行盲目的“炒房”,加剧了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基于此,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这些民间资本集中起来,向房地产开发商发放委托贷款。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自身的信贷风险,而且可以带来相应的业务收入。
(3)发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保险业务。商业银行可以考虑通过个人住房金融业务部门,为居民提供住房贷款保险。借款人将住房贷款利息按期还给银行,而将本金交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不断地增值运用,在贷款到期后,由其一次将本金还给银行。由于保险公司是按复利计息,同时又有相应的增值手段,最后这笔钱支付本金后还可有一笔盈余(盈余的多少视贷款利率、期限和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既可以充当意外保险费,也可以返还借款人,从而建立起购房者、银行、保险公司的多赢关系。
(4)实施再按揭和逆抵押,启动住房二级市场。个人住房再按揭贷款,是指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售方当初购房时曾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在尚未结清银行借款余额、而房屋仍抵押给银行的情况下,房屋买入方按照二手房贷款方式重新办理贷款,以归还出售方的借款余额和支付出售方的房款。其受理范围包括已抵押给办理再按揭业务银行的房屋以及已抵押给他行的房屋。此方法的好处是可以让没有房子的低收入者贷款买到二手房,同时又解决了买新房的人的后顾之忧,还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于住房二级市场的启动是非常有意义的。
住房逆抵押贷款是美国近年来实行的一种新的住房贷款方式。传统的住房分期抵押贷款,其放贷对象是年青、有固定收入的购房者,抵押贷款一次发放,分期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偿还而下降,负债减少,自有资产增加。逆抵押贷款则不同,其放贷对象是无固定收入而又有住房的老年人,以其自有住房作抵押,定期向其放贷,到期以出售住房的收入或其他资产还贷。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贷款本金随着分期放贷而上升,负债增加,自有资产减少。由于这种方式与传统的抵押贷款相反,故被称为“逆抵押贷款”。逆抵押贷款发放形式分为有限期和无限期两类。
2.尽快实施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
2005年3月22日,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正式启动,中国建设银行获准首家推出住房贷款证券化产品,并以债券形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并流通。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这表明,商业银行今后可以积极创造条件,尝试实施包括住房资产证券化在内的证券化业务。
作为一项金融创新举措,银行业无疑将成为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直接受益者。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对于降低住房抵押贷款风险、缓解银行压力、推动住房信贷业务的发展具有积极现实意义。通过房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较快地收回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增加资产流动性,而且可以通过证券化的组合,出售,将贷款风险分散给其他投资机构,从而提高自身系统的安全性。
3.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通常,在资本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国家,一般可以通过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资金的组合和运作,以加速资金的循环再生。由于我国产业基金并未立法,而信托业务已经得到开展,因此国内外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目前普遍关注房地产信托基金应用与发展的可能性。
基于此,银行可以在组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方面有所作为。在现实条件尚不具备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整合“信托+银行”组合工具来构建房地产项目融资模式融资数额由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组合工具完成,实现信托前端融资,银行后端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与银行互补互动,银行具有资金优势,信托具有制度优势和灵活的创新性。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一个项目的组合融资,比如信托融资一年或两年后退出,可以再进行银行二次融资,还可以吸纳其他资金进入。
4.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
作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来筹措开发资金,而商业银行则可考虑联合券商为其发行房地产建设债券。这一方面可以拓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领地,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其在直接融资的债券市场有所作为。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5
关键词:信贷决策,非财务信息
企业与银行之间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为获得信贷资金,可能隐瞒自身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导致银行出现风险与损失。财务信息作为信贷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向银行传递着企业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但财务信息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银行利用非财务信息进行弥补,以实现信贷决策的最优化。本文尝试就银行在审查审批信贷业务时,如何更充分的利用企业非财务信息,做出有益的探讨。
企业的财务信息是对企业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最直接的反映,财务报表提供的定量信息有利于对借款企业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但企业的经营管理受到内外部多重因素的共同影响,仅仅依靠财务信息分析企业的信用风险存在不足和局限性。首先,审查审批时使用的财务报表多为年报,报表中的数据存在滞后,上市公司的公开报表更是如此,而且有些财务比率例如各项资产的周转率,销售利润率等须放在较长的时期内才有意义;其次,财务报表的编制一般遵循历史成本原则,部分资产如固定资产存货等以实际成本入账,在通货膨胀成为常态的今天,无法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各家企业对部分科目可能选择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例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的方法、对外投资的核算等等,这些选择和估计的存在降低了不同企业之间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企业财务信息的局限性,使得非财务信息成为审查审批决策的必要补充,非财务信息能够通过财务数据得到印证,而财务信息的归纳整理往往也能总结出企业一些非财务的情况,银行应该通过两者相互佐证,共同揭示企业的风险。银行在进行信贷决策时需要考虑的企业非财务信息涵盖面非常广泛,要进行全面地考察分析是比较困难的。本文着重分析的企业非财务数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考行业特有的非财务指标
对企业进行准确的行业定位,有助于发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积极借鉴企业所在行业所特有的非财务指标进行判断,该类指标往往比通用财务指标更能针对性地反映该行业中企业运行的真实情况。比如:对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可以采用资源消耗系数,医院可以关注药品收入占医院总收入的比率,超市和购物中心的经营效益可以参考坪效指标,仓储服务企业则可以计算单位面积仓库的收入,酒店则需要考虑平均客房出租率,建筑施工企业在计算债务/净资产的比率时需要考虑企业以施工为主还是以项目投资为主。推荐阅读>>>经济学硕士论文范文推荐
二、结合企业运营模式进行分析
贸易类客户相比加工制造行业,资金运行过程呈“货币―商品―货币”的循环状态,财务上具有资产周转快、固定资产少、销售利润低、负债率较高的特点,银行审查审批时需关注贸易商品的行业面,特别是商品价格下跌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关注贸易渠道的可靠性,特别要关注上下游交易对手实力,是否具有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关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确保银行融资的资金流与货物流、现金流相匹配。
一些企业财务报表上表现不佳的数据需要银行进一步深入的分析企业在产业链上所处的地位和商业运作模式。大型超市的营运资金可能算出来是负值,也就是流动比率出现小于1的情况,表面上看企业流动性欠佳。了解企业的运作模式后可能发现大型超市所处的合作地位较为强势,对其上游供应商的付款期长,而下游销售几乎全部为现金,收付账期的时间差导致其应收账款明显小于应付账款,则报表上的财务数据即体现为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在进行流动资金测算的时候也是如此。大型企业凭借其优势地位,流动资产周转迅速,自身资金较为充裕,简单运用公式测算出来的结果往往不准确,甚至出现负数,因此测算流动资金需求时还需要考虑结算模式、季节性因素和三项费用等,适当调整测算参数,才能得出吻合企业实际经营模式的测算结果。
三、重视实地调查与面谈
很多非财务信息在会计报表中是无法体现的,这些隐藏的因素必须通过实地调查和面谈才能掌握。例如通过观察企业仓库门口的运输车辆,车间生产线的开工情况掌握企业的生产是否正常;在用餐时间观察餐饮企业的上座率;到汽车4S店的维修部门了解汽车销售业务以外的增值业务情况等等。这些都是核实企业真实收入的有力辅助手段。如果有条件,争取调阅企业的电脑财务系统、查看增值税发票原件、出入库单据等资料,询问企业的上下游合作情况,以此核实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
信贷业务论文范文6
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发展还很落后,外部经济环境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内部的发展,这也就使企业的会计环境阻碍了会计的发展,最后造成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模式更为落后。但是我国的经济还在不断的发展和进步中,,这也就是说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要不断提高,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已经变得落后,无法满足时代进步的步伐,这就表示只有对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才能适应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同时,要知道对财务管理模式进行创新是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在这种经济形势下,要对各产业的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配置,就必须利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解决不同国家间的利益关系,这就展现出了传统财务管理模式的不足,所以说我国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模式创新势在必行。
2我国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的现状
2.1企业在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方面的落后。我国知识经济时代较其他国家到来较晚,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较为传统和落后,无法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过程中暴露出很大的弊端,管理依据明显不足,再加上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和企业对经济效益的更大化追求,致使企业必须改变现有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以便更迅速有效的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而且,当今社会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对无形资产的投资也就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部分,而我国的财务管理理论中很少有甚至没有有关无形资产投资的内容,因而导致了财务管理理论和内容亟待更新的需求。
2.2企业各部门的孤立工作模式。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主要包括资金的预支和估算,以及资金流向等方面。在我国大多数企业中,企业运行是各部门之间互不联系,独立工作,这无形中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形成了阻碍。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不同,可以独立进行工作,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而是要对公司的每一项决策进行分析,结合企业的发展前景和各部门的工作要求,进行各部门的协调,使部门间有机结合起来,做出最科学的财务决策,保证企业的正常发展。
2.3企业财务部门监管力度薄弱。企业财务监管力度薄弱也就是监督和管理两方面,首先是对会计的监督方面,在企业进行交易的时候,票据会经多方转手,这也就会造成票据记录等方面产生一定误差。在资金运转和货物交易之时,也会在时间和空间上出现一定的差异,当债务双方无法按照合同期限进行对账时,就会出现法律上不承认的无效对账等情况,这就不利于企业进行有效并有依据的追回交易债权。另外,企业在预算管理方面也存在较大问题,我国企业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预算缺乏客观性、严谨性和权威性,这就直接造成预算工作的开展流于形式,缺乏合理的奖励机制和相配套的奖惩措施使预算工作更失去了保障。
2.4企业财务部门工作人员的配置和专业修养。企业的迅速发展主要取决于企业对人才的选拔,作为一个对员工专业素养要求极高的财务部门更加需要专业素质高的人才以及合理的财务机构内部人员配置。而我国企业在人员素质方面却存在很大问题,应聘人员缺乏对实际操作的经验,只注重书本上能看到的知识,当遇到紧急问题时,无法及时做出合理的可行性决策,而这也就严重影响了企业财务部门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做决策的职能。而且,企业财政部门人员配置不合理的现象也使企业中新老人才的分界线过于明显,年轻人的提升空间很有限,同时老年人却又因其丰富的经验而难以退休,无形中使问题不断循环,这种人员的配置方式极为不合理,在加强企业新老人才梯队建设的同时和要组建出合理的财务部门结构,为财务部门的正常工作提供应有的人才基础。
3现代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模式的创新
3.1树立正确的财政管理理念。企业在运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亏损的情况,这时就需要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从而将风险降到最低,更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风险管理需要将企业财务收支等不确定因素进行分析,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判断,在投资过程中还要采取科学的保障措施,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投资风险。
3.2加强各部门间的合作和联系。企业的财务部门不可能长期孤立工作,所以必须要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只有通过各部门的保障,才能使财务部门在人才和信息等各方面得到最有力的支持,减少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各个业务部门对财务部门的帮助不断提升,使得财务部门可以真正参与到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真正成为企业价值的创造者和管理者。更重要的是财务部门对人员的选拔都是通过人力资源部门进行的,所以要想的到优秀的人才更需要做好协调工作,所以说各部门间都是相辅相成的。
3.3加强对企业财政的监管力度。虽然在票据记录和传递过程中出现误差在所难免,但是加强监管力度则是切实可行是办法,监督债权双方进行定期对账并储存好对账依据等,可大大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外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预算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培养,从而将预算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有效降低运行风险。
3.4合理建设财务部门结构提升财务人员素质。企业财务人员专业素质较差和财务部门人才配置不合理的问题,首先要通过人才选拔来解决,招聘专业的、有学历的、并具有专业素养的专业人才上岗,同时还要对财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以不断适应发展的需求,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进行相应的奖励。培训也要因材施教,根据企业缺乏的人才群进行培训工作,高针对性才更有利于企业人才需求的保障。合理建设财务部门结构也是势在必行,要为人才提供适合的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注意新老交替,做到既不打压人才,也不浪费人力。这样才能在保证企业财务工作正常进行的同时,不断吸取新知识和新理念,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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