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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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论文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1

1.1找准定位医院部分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药师这一职业了解不多,药师在下临床初期难免遭遇误解、冷遇或是质疑。所以药师在一开始应尽量用直观、具象的表述解释自己的工作目的和方式,让临床医护人员对自己将要开展的工作有个基本了解,避免让其产生“药师是来监督用药”的刻板印象。而如果能让医护人员了解到药学工作的服务本质,也就能淡化他们与药学工作者的对立感。

1.2尊重医师年轻药师工作初期以“学习”的心态参与临床查房,谨慎有礼的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以开阔的胸怀多向临床医护请教是融入陌生环境的应有姿态。这种严谨、谦虚的态度更容易获取治疗信息,也便于构建和谐的团队关系。交流过程中,不要好为人师空谈理论,对于比较确定的问题需要和临床医生讨论时,可在合适场合私下找医生用请教的句式提出疑问,在形成了良好的讨论氛围后,顺带提供出自己了解的数据资料或是用药意见,避免让医生产生“药师干预治疗”的不适感。

1.3端正态度临床药师虽然没有分管相应的病人,但下临床后只有保持高度的责任感,才会体现存在感。秉持对病人负责的态度,无论是给病人做癌痛滴定还是协助医生制定抗菌药方案,都应该用心关注和监护病人的病情变化。另外,对一些当下无法立刻解答的问题,应该尽快查阅文献资料做出解答,把握点滴机会,建立医疗团队对药师的信任感。

2结合实际找准立足点

在渐渐融入临床后,药师应该找到自己的立足点,找准方向,有所侧重的开展一些容易取得收效的药学服务工作。

2.1患者教育一项美国的1364家综合性和儿科医院的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医院的患者用药监护工作(89.0%)由护理人员承担,但是也有很多医院(68.9%)称他们的药师负责1%~25%的患者。通常情况下,患者入院评估、健康宣教、用药指导、出院教育等工作由临床药师分担,也深受病人的欢迎,容易快速获得认同。另外,在工作伊始的破冰期,与医护人员的关系也较为敏感,因此,从病人身上着手是个不错的选择。朱立勤等的研究表明:74.2%的患者希望临床药师为其提供用药指导。当病人对临床药师的工作有了最直观、具象、正面的理解以后,他们对药师的好评及需求,也同样会慢慢修正医护人员对临床药师刻板的印象。

2.2授课交流授课交流也是药师与临床医生沟通用药知识的良好平台,临床医生的时间被繁重的医疗工作占据,对药品的了解可能会存在各自的局限性。药师可以结合医生的需要,将相关的知识总结出来,并“夹带私货”的提炼出自己的药学观点,宣传合理用药理念。例如,我院临床药师在《非甾体抗炎药在心内科的合理应用》授课中介绍了非甾体抗炎药的心血管风险,尤其是推广了“短期使用非甾体抗炎药同样也增加有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的心血管风险”这一研究结论,有效影响了临床医师对非甾体抗炎药的使用习惯。对护理团队而言,80%~99%的护士认为药师提供有关药品正确使用的信息资料很有必要,一项关于临床药师对护士进行用药培训的效果评价研究显示:无论是采取分专题讲课还是集中一次讲课的方式,经过培训的护士对常用药物知识的掌握程度比培训前都有显著提高。可见,临床对药学知识培训还是有需求的,并且,贴近临床工作的专题授课也能显著促进合理用药工作的开展。

2.3参与科研有条件的医院,临床药师也可以尝试将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和临床工作结合,利用药学部门开展的血药浓度监测、药物基因组学检测等项目,开展一些药物临床研究,或者是与临床医生一起共同申请课题、参与新药临床试验、收集病人用药后的回访数据等,未尝不是药学服务的一种方式。专家认为———临床药师通过获取临床信息,了解和熟悉临床上急需解决的用药相关问题,更容易有针对性地开展药物方面的研究,也更容易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临床问题的实践应用。

2.4药师门诊美国的多数医院有药师门诊,主要针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药师门诊和医师门诊一样,收费20~30美元/小时,病人可以到医院和药师面对面交流,也可以通过电话和药师交流。目前我国已有不少医院开设了药师门诊或是药师参与的综合门诊,较为常见的有抗凝门诊、内分泌门诊、更年期一日门诊等形式。以抗凝门诊为例,药师关注病人抗凝治疗的各个环节,包括对患者进行疾病及服用药物方面的相关教育、确认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值(PT/INR)检查结果,了解药物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用药依从性、饮食习惯及改变、决定华法林的服用剂量、预约下次PT/INR检查及抗凝药物门诊就诊时间等。因为华法林的出血风险及监测困难,国人血栓栓塞风险病人的用华法林抗凝的比例极低:住院人群不超过10%,一般人群不超过3%,药师的介入与监护,让医生使用药物更无后顾之忧,也为病人提供了更多的便捷与指导。

3发挥特色提亮闪光点

一些临床药师尽管比较年轻,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都存在不少短板,但可以有目的性的强化某些方面的知识,取长补短的创造亮点,也能在专科领域实现个人价值。

3.1特殊人群用药老年、儿童、妊娠期妇女等特殊人群,有其个体化的用药需求及用药禁忌,是药学监护的难点和重点。临床药师在对其重点监护的过程中,如若能协助医师提升治疗效果、规避用药风险,也能取得不俗的工作效果。妊娠状态和哮喘疾病互相影响,治疗矛盾较普通患者多很多,因此杨勇、童荣生[10]两位药师在对哮喘病人进行用药监护的过程中,重点关注了妊娠期合并哮喘的患者。结合美国妇产科协会的《妊娠期哮喘治疗指南》中的治疗原则,他们对入院的妊娠期哮喘病人进行详细评估和过程干预,对存在合并感染、先兆流产、发热等问题的孕妇,分别给予细致周到的药学干预和用药教育。这些药学服务探索,也取得了临床医师和患者的认可。

3.2辅助用药专科医生在特定病种的治疗上通常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用药知识和治疗经验,而在辅助用药的选择上可能会存在困惑。如费燕等临床药师团队在神经内科开展工作时,就抓住了医生对琳琅满目的肠内营养制剂存在选择困惑的现状,发挥专业优势的从用药时机、制剂选择、途径选取、用量制定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的协助临床医师制定用药方案、实施全程化的药学监护,很好的协助了临床发现、解决专科疾病患者在肠内营养支持治疗中遇到的问题,促进科室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2

1.1循证医学的基本概念20世纪90年代加拿大学者DavidSackett等提出了循证医学(EvidenceBasedMedicine,简称“EBM”)的概念。循证医学是指“慎重、准确、合理地应用当前所能获得的最好的临床研究依据,并结合医生的个人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与患者的价值和愿望三者相结合,进而对患者采取正确的医疗措施”。循证医学的诞生,无疑给医药领域带来了思想革命和实践革命,它给临床医师提出了全新的命题,敦促他们重新审视以个人经验为主的传统医学模式,转而思考既重视个人临床经验又强调采用现有的、最好的研究证据的循证医学。

1.2临床中药学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医院开展临床中药学对于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与临床疗效、降低药物主要毒副反应、避免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减少药品资源浪费,以及服务临床与科研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医院临床中药学的发展相对缓慢。在具体医疗实践中,医师对患者的诊疗往往建立在非实验性的临床经验上,不注重现代临床研究方法的应用,因此获得的临床研究试验数据较少。二是在中医药临床实践中,多以个人临床经验总结、临床描述性研究等较低质量的研究报告为依据,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疗效评价标准,从而影响研究结论的推广应用。三是中药及其制剂缺乏科学、系统的质量标准和不良反应评价体系,给临床药物的遴选、应用和进一步研发带来困难。为此笔者设想,医院临床中药学的发展是否可以应用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以寻找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为临床中药学实践提供符合自身规律的临床试验方法,建立中药及其制剂科学可行的质量标准和不良反应评价体系,以实现临床用药有据可依,医师用药合理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医院诊疗水平和服务患者的能力。

2运用循证医学的可行性

2.1循证医学理论有利于指导临床医师用药合理、规范合理、科学地运用中医药是临床医师和患者的共同愿望。由于缺乏系统、科学的理论支持,中药大多只能起辅助治疗作用。中医药的临床使用主要凭经验和主观感觉,客观、全面的依据相对缺乏。在传统的医学模式下,临床诊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师个人的经验。而在现代的循证医学下,临床医师的工作将有质的改变,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临床医师从系统、可靠、无偏的研究中获取信息来提高临床诊治水平。二是正确评价和利用临床实践提供的证据是指导临床工作的重要基础。然而,开展循证医学,依靠最新证据进行临床决策,在不完全依赖经验的同时,并不排除利用经验。循证医学的核心思想是“制定任何临床医疗决策,都需要基于科学研究的依据”,同时,循证医学也是一门临床实践的方法学。EBM是近年来临床医学界倡导的医学发展方向,它倡导改变传统的经验医学行为模式,建立以患者为中心、以依据为基础的医疗行为。循证医学对医师的诊疗技术和综合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临床医师不仅要具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和精湛的临床技能,而且能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了解医学科学进展,及时获取最佳研究成果,提高临床诊治技能,所以高素质的医生既是证据的使用者,又是证据的提供者。利用EBM建立科学、规范、可行性强的中药疗效评价体系,对中药临床使用的有效性、安全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价,使医疗决策建立在现有最好的临床研究依据上,这些有助于临床医师实施正确的医疗决策,对临床医师诊疗水平的提高和合理、规范使用中药都将有积极推动作用。

2.2循证医学理论有利于医院开展科学研究,建立中药疗效评价体系运用循证医学理论,开展医院临床中药学科学研究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中医药理论、中药疗效、药材资源以及中药生产工艺等多方面研究内容。近年来,医院开展临床中药学科学研究受到诸多因素限制,基于中医药理论体系的复杂性,中药及其复方制剂质量标准体系的不完善,同时,中药的辨证论治理论与现代医学的“分病论治”有很大差别,为中药的临床试验提出了许多难题,例如,如何处理辨证论治与辨病论治、证的规范化问题,以及如何更客观地选择评价中药的疗效指标。同时,缺乏高质量的临床试验、临床试验病例较少、临床研究时间短、用药条件控制较严等。运用循证医学理论指导临床中药学科学研究工作,在从自身实际出发的同时,应注重建立和完善符合中药特点并达到国际认可标准的中药质量控制、安全性评价、药理学实验和临床验证等标准。目前,循证医学理论及其系统分析方法日益得到国际医学界和各国卫生决策部门的认可与重视。这些为医院开展临床中药学科研工作提供了具体努力的方向,将EBM理论运用到医院临床中药学的科研实践,在科研工作中遵循国际上通用的双盲法、安慰剂、阳性药对照、指标客观化等方法,可提高临床中药学科研的含金量,增加临床科学研究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3

由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高居不下,儿童在使用药物中自身辨识力有限等原因,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如何有效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则一直是困扰着我国儿童药物探究和研制的重要因素,儿童药物已然进入了“药物危机”。而其中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是攻克难题的主要环节之一。而在当下,许多儿童药物在进行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试验者大多数是成年人,由于成年人在代谢功能、免疫功能、年龄以及身体体质等方面都不同于儿童,因此在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不能等同于儿童,因此,药物在生产中存在着很多的局限性,也导致其药效不能得以很好的保障,儿童在使用药物时候不良反应隐患直线上升。这同时也导致了这些药物在审批过程中程序十分的麻烦,反过来则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于儿童药物的研制和生产感到力不从心,久而久之,直接使得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的作用十分有限。

2如何做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跟踪监测的建议

要想儿童药物的研制和生产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那么首先必须解决有效进行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问题。第一,在儿童药物不良反应试验者的招募中,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措施和机制尽可能的找年龄较小的试验者,最好是同年龄的儿童试验者,这样可以有效保障在临床试验中对于药物的临床试验效果;第二,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需要尽可能获得较多的样本数据,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对于药物不良反应进行足够的临床试验、症状观察和分析,从而保障后续探究能够更好的对儿童药物进行进一步的研制和改进。第三,对于临床试验者,不但需要在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对于其表现出来的特征进行观察和记录,同时还需要对其在回到日常生活中的是否表现出有关症状进行跟踪监测。总而言之要从儿童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前、试验中以及试验后这三个阶段全方位、全时段的进行跟踪监测,而这则需要我们从政策保障、政府机制以及社会层面等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

3结语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4

【摘要】 新药临床试验必须保障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因而必须考虑医学伦理学问题。受试者的权益已经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国内临床研究基地对临床试验已进行了规范,也有相应的保障受试者安全与权益的法规和措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值得临床试验工作者思考和重视。本文主要对存在于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方面,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以及受试者权益方面的一些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力求使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以促进我国临床试验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

【关键词】 新药;临床试验;伦理问题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tect subjects safety,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ings,it is necessary to consider the problems about medical ethical issues.Now the 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ings have been much attentive day and day.Though,at present clinical trials have been standardized,laws and measurements to protect subjects safe,legal rights and interestings have been set up at clinial trials bases in our country,there are still some problems worth clinical trials workers to consider and pay attentiion.In order to effectively protect subjects safety,leagal right and interesting,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linical trials standardization,scientific regulation and legal system building of our country,in this article writers discusse about relativ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medicine ethics,duties of ethics committee,consent of patients being informed about clinical trials and leagal rights and interestings of subjects and tries to find the ways to deal with these situations.

【Key words】 new drug;clinical trial;ethics issues

新药临床试验研究属于人体生物医学研究范畴,是新药开发研制过程中不可缺少而又极其重要的阶段。新药临床研究者通过试验,掌握人体对新药的耐受程度、新药的药代动力学指标以及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数据,为药品上市提供临床相关依据。由于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密切关系到人类的生命、健康,因此必须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控制,切实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们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要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研究者就必须严格按照临床试验科学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要保障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需要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及其附件进行严格审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1]、世界医学会的《赫尔辛基宣言》[2]、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的《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指南》[3],制定和确立了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和科学标准[4],为临床试验研究者和伦理委员会提供了工作依据,使参与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得到保证。

新药临床试验作为新药注册申请中的重要内容要求,在《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中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即在完成临床前研究后必须进行临床试验,而临床试验与临床前研究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其临床试验对象是人而非动物,除Ⅰ期临床试验外,大多为生理处于非正常状态的病人,或许由于患病他们的心理还处于焦虑状态。针对这样的人群,保障他们在临床试验中的安全和权益则应是研究者首要考虑的问题。目前,国内临床研究基地对临床试验已进行了规范,也有相应的保障受试者安全与权益的法规和措施,但仍然存在一些伦理问题使受试者安全和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值得临床试验工作者思考和重视。

1 相关的法律、法规

药监部门结合我国临床试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法规,采取了一系列的手段加强药品注册管理,加大新药审批、监督力度,这对保障人民健康和用药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对临床试验受试者权益的保护在行政法、民法等多部法律中涉及,可见对受试者权益的重视。但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仅限于起指导作用,缺乏具体和针对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CP)对临床受试者的权益保护规定虽然相对集中、较为具体并有针对性,但仍然原则性过强,操作性不够[5],很可能导致临床研究者在设计试验方案时忽略一些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重要细节。例如,GCP并没有对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加以具体规定,可以说这是立法上的一个遗憾,因为知情同意书是最基本的保护受试者权益的法律证明文件。不对其进行法律干涉,便会给损害受试者权益的行为留下很大的空间。这都是以后立法时应加强和完善的内容。同时,应以法律形式规定申办者、研究者以及伦理委员会的法律责任是保障受试者安全与权益,进一步促进申办者、研究者以及伦理委员会保护受试者。虽然还存在着这些法律、法规上的不足,但现阶段参与临床试验各方仍应严格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在临床试验中充分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

2 伦理委员会的职责

伦理委员会是由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医药专业人员、非医药相关专业的工作者、法律专家以及来自其他单位的委员,至少5人,并不同性别的委员组成。其职责为审查临床试验方案及其附件是否符合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健康安全和权益受到保护。伦理委员会主要依据人体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和科学标准,按照公正对待、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限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的原则对临床研究项目进行独立、称职和及时的审查。伦理委员会成员应在审查中尽职尽责,不受临床试验组织和研究者的干扰和影响。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结果常受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例如,在目前的伦理审查中,缺乏认识高度和宽广的视野。一些医院的伦理审查,关注的只是被审查的项目或者纠缠于一些日常的医疗纠纷,换言之,伦理审查仅仅是从医院这一角度考虑,是按医院主管的旨意开展工作。没有从医疗试验和研究的目的来考虑,不明确是为了单位本身的声誉、经济利益或医疗技术的发展,还是为了病人、受试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从理论上讲,这两者并不一定是对立的,如果协调得好是可以兼顾的。但立足点、出发点不同,其境界就会立分高下,其后果也会大不一样。从维护病人、受试者的权益出发,伦理委员会就应抱有高度责任的精神,坚持原则,审慎分析,严格程序,讲究成效。发现有不符合伦理原则的地方,要对当事人进行质询,并责成改进。如果仅从医院一方考虑,伦理审查就可能敷衍塞责或碍于情面而姑息迁就。又如,伦理委员会工作必须十分强调独立性。伦理委员会只有处于独立的地位,不受研究者、申办者等方面的影响才能保证其公正的可能,进而在组织结构合理、程序严密的条件下去做有效的判断、分析、评价、指导和监督,达到维护受试者权益和尊严的目的。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伦理委员是的独立性,正是达到伦理审查目的必不可少的有效手段。在这一至关重要的环节上,不少医院在组建伦理委员会时并未予以注意或引起重视,这种无视或忽视的后果就是:一方面,伦理委员会的组成不符合或不甚符合组建的原则与要求。大多数人员是医院中相关学科的专业人员,主任往往是院长或某专业的负责人担任,常会遇到被审查的项目就是伦理委员会的一些成员领衔或主要骨干的课题。这种情况下,难以保证伦理委员会独立的、没有偏倚的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伦理委员会很容易成为附属于医院的角色,它的工作只是围着医院领导的指挥棒转或起着某种装饰的作用。在缺乏独立性的情形下,伦理委员会很容易受到医院及决策者的权利和意志的影响,从而无法保证公正、及时、有效地开展伦理审查工作。试想,在利益关系复杂,利益冲突日盛的今天,这样的伦理委员会能否真正确保人们的生命健康权利和尊严呢?另外,在伦理审查中还可能出现审查过程粗糙、为关系户“开绿灯”或先进行临床试验后补审查程序等现象,从而使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出现问题后,又相互推诿责任,造成混乱局面。伦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在临床试验中的伦理把关、指导作用,杜绝上述现象的发生,切实保障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在我国,伦理委员会除了进行项目审查外,还要加强对研究者或临床试验者的伦理指导,它不是指一般伦理道德教育,而是指如何使这些人明白自己的试验研究符合伦理原则与审查程序。

3 临床试验的知情同意

知情同意书是伦理委员会应重点审查的内容之一。在整个临床试验中,“知情同意”是受试者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力,也是试验成功与否的重要环节。它是指研究者向受试者告知一项试验的各个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须以签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但是,研究者在执行知情同意书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例如:(1)对试验风险描述避重就轻,阳性对照药的风险被遗漏或过于简单,或不明确告知可能进入安慰剂组;(2)受试者未被告知除试验药或对照药外的其他有效的治疗方法;(3)试验过程不具体,未告知检查的频度或总量,访视的次数或间断;(4)遗漏受试者无需任何理由可随时退出试验及“不会受到歧视和报复”的条文,或描述含混不清;(5)试验补偿原则有意回避,或含糊其辞;(6)各单位对GCP的理解尚不一致,执行知情同意的尺度有差距;(7)签署知情同意书尚不规范;(8)受试者未认真阅读,或未仔细阅读即签署知情同意书;(9)受试者不提问或少提问等。针对上述问题,伦理委员会在审查时应充分重视并加大审查力度。同时,要求研究者在设计试验方案和制定知情同意书时,必须按照GCP和指南的伦理原则进行,并提供给受试者能充分获取临床试验有关信息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试验目的及新药背景(试验药与现行药物的比较);(2)试验内容及过程:观察目的、检查操作、标本留取量及测定用药量、方式、时间及观察内容等;(3)试验的益处和风险:必须涉及某种疾病目前的其他治疗方式的利弊(安慰剂应注明有无风险),以及尚未知道的风险;(4)试验分组:应告知随机原则,对照药或安慰剂对疾病的影响(注明受试者可能被随机分配至安慰剂组或治疗组中);(5)自愿原则:受试者无须任何理由可拒绝参加或中途退出,并不会影响和研究者的关系,更不会受到歧视或报复;(6)补偿机制: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受试者可获取及时适当的治疗,和(或)相应的补偿(或保险赔付);(7)保密原则:受试者参加试验及试验资料属个人隐私,确定查阅者的范围;其全名不出现在所有的记录中;(8)信息补充:发生新的不良反应、严重不良反应、疗效明显低于预计等,必须及时告知;(9)知情同意书的语言和文字的要求:必须是受试者的母语,语言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尽量少用专业术语。不仅如此,研究者还应将上述内容详尽地告知受试者或(和)其家属;在解释研究内容时要实事求是,不能违背和扭曲其内容;对于文化层次较低的受试者和(或)家属,研究者必须耐心、细致地进行讲解,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思考,最终获得他们的理解,做出是否参与试验的决定。知情同意书必须是在受试者对研究内容充分了解后,自主同意并亲笔签字认可的,这样的知情同意书方才具有法律的效应。坚决杜绝任何研究者或受试者家属因为某一目的或利益,诱导和强迫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行为。

4 受试者的权益

伦理问题的焦点在于受试者权益的保护。在临床试验中,研究者、申办者往往对受试者拥有哪些权益模糊不清,更谈不上如何保障受试者的权益。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受试者的权益。其内容主要包括(1)受试者的自愿参与权:包括受试者自由决定参与试验的权利和随时退出试验的权利。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可能为获得免费的医疗救治、检查或试验经济补偿而冒着一定的风险参与试验,往往要承担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因而从人道主义出发,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迫使受试者违背其真实意愿参与试验,允许其中途(任何阶段)退出试验,并且对受试者退出试验的决定不给与任何歧视和报复。(2)受试者的知悉权:即知情同意的权利,是受试者享有了解关于临床试验中与自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信息资料的权利。该项权利是保护受试者安全的基本保证,也是受试者自我保护的主要手段。研究者与申办者掌控着所有试验信息,法律应当保证受试者有通过正当渠道获得相应信息的权利,而研究者和申办者有及时向受试者解答相关提问的义务,直至受试者完全明了。(3)受试者的隐私权:受试者要求保密其与临床试验有关个人隐私的权利。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及在试验中的个人资料均属受试者的隐私,只有与试验有关的一些工作人员可以查阅。除在受试者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权向外界披露。如要发表研究结果,研究者可引用受试者的试验代号,而非真实姓名。(4)受试者的安全权:受试者享有的保障其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因参与临床试验而遭受不必要损害的权利。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具体是指。新法受试者有权拒绝不合理的危险,即有权要求研究者或申办者保证其提供的试验药品、标准品、对照品、安慰剂、医疗设施、实验设备、人员配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存在着不合理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可能威胁到受试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受试者的及时救治权:受试者参与临床试验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时,要求得到及时治疗的权利。在临床试验中,受试者使用试验药品、标准品、对照品和安慰剂后,有可能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如果研究者不及时治疗就会严重损害到受试者的生命健康,法律法规应保证受试者在试验中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享有得到全力及时救治的权利。(6)受试者的补偿权:除非法律有其他规定,参加临床试验或由于参加临床试验而出现不良反应的受试者享有得到申办者和研究者给予适当补偿的权利。对于受试者参与试验承受的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给予一定的补偿,是为了帮助受试者克服这些痛苦,也是为了保证试验能够顺利地进行[5]。

随着我国加入WTO、药品注册管理的正规化以及医药行业与国际的接轨,对新药临床试验的要求日益提高。在临床试验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建设的同时,使临床试验更加符合人道主义精神,这是我国临床试验工作的最终目标,也体现了临床试验中对受试者??人的权益的尊重。这不仅符合GCP将尊重受试者的权益并保证其安全作为开展相关人体实验为首要前提的要求,也符合药品临床试验必须遵循的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和道德原则。结合我国临床试验实际情况来看,这无疑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临床试验工作者尽职尽责,充分吸取国际先进经验和成果,认真对待并解决临床试验中所出现的各种伦理问题,切实保障临床试验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

【参考文献】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2003.

2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Declaration of Helsinki.Ethical Principles for Medical Research Involving Human Subjects,2000.

3 卜擎燕,熊宁宁,吴静.人体生物医学研究国际道德指南(2002).中国临床药理学与治疗学,2003,8:107.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5

临床药学教育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药学实践方案教学改革临床药学是以提高临床用药质量为目的,以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为核心,重点研究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方法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学科。我校于2009年开始招生临床药学方向的学生,由于起步较晚,目前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为促进我校临床药学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我们在分析社会对临床药学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临床药学教育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我校实际情况,从临床药学的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药学实践方案和教学改革这几个方面对我校的临床药学教育改革发展方向进行了探索。

一、临床药学社会需求及临床药学人才培养现状

2002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指出:“药学部门要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并规定临床药师数量原则上三级医院应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不少于2名。就广西而言,广西省三级甲等医院对临床药师的需求量就达上百名,而且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新药研制、开发、上市速度的加快,国外进口药品品种的增多,对懂药又懂医的临床药师的需求量会大大增加。目前,广西省第一批临床药学方向的应届生尚未毕业,且人数不足130人,故社会对临床药学人才需求很大。让药师培训后转为临床药师,或是医师转为临床药师,只是一种迫不得已对办法。从根本上解决临床药师匮乏对问题,必须得依靠高等医科院校培养人才。

在我们所调查的桂林市三甲医院中,临床药学工作仍主要局限在药学研究、药品不良反应监控和血药浓度监测,与临床结合得不够紧密,造成临床药师“去临床”而不是“下临床”的尴尬局面。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培养出来的临床药师缺乏系统的医药知识结构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我校的临床药学教育应该在这些方面改革创新,培养出知识结构完善、符合临床实际需要的临床药学人才。

二、对我校临床药学教育改革发展策略的建议

一名合格的临床药师必须具有医学、药学双重背景,可能真正融入临床,参与诊疗过程。结合临床实际,对临床药学方向对学生进行科学的专业教育,是临床药学教育取得成功对保证。

1.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发挥自身优势,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

接受调查的桂林市一线临床药师认为临床药学生应符合以下几方面的要求:责任心强,以“病人为中心”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必备的药学和医学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清晰的临床工作思维和较强的临床药物应用技能;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自主学习能强,容易接受新知识、新信息和新技能。这些要求反应出临床药学具有实践性强的工作性质。根据临床药师主要为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特点,我校临床药学教育应以培养应用型和技能型临床药学专业人才为定位。

同时,做为地方高等医学院校,虽没有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但我校办学多年来已积累了多方面的医疗教学资源,所以我校应扬长避短,将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同时加强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竞争力。

一线临床药师与有关教研人员应一起确定临床药学培养的具体要求,完善临床药学方向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使临床药学教育活动指向临床现实需求,实现高等教育培养实用型人才的宗旨。

2.立足实际,借鉴先进经验,优化课程体系

(1)围绕培养目标,进行课时调整

我校的课程设置反应出临床药学教育已经慢慢由化学教育模式向生物医学-化学模式转变,生物医学的比例比传统的药学教育有所上升。但在专业基础课程设置中,生物医学和药学课程的设置比例差别比较大。对我校临床药学方向的学生就课程设置进行调查问卷的结果表明,有67%的同学认为这样的比例让他们在后续的临床课程中感到吃力。此外,有80%的同学认为本专业缺乏医药融合的课程,有68.2%的人认为学校应该开设医学伦理课和人际沟通等人文课程。

对问卷作出应答的一线临床药师对我校临床药学专业方向的主干课程大体上表示认同,但超过50%的被调查者认为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胚胎学在临床实践中很少用到,应减少课时比重。另外,有超过70%的被调查者认为临床药学概论、临床药物治疗学、药物经济学、药物不良反应、案例分析、药学信息检索这些课程是临床药学的特色课程,应加大课时比重。此外,89%的临床药师认为医学伦理学、沟通技巧等人文课程很重要。

我校临床药学方向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故课程选择方面应紧紧围绕这一培养目标进行。以学科发展和临床实际需求为导向,我校应在课程选择方面做出一些适当的调整。如减少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的学时比重,有针对性地增加病理生理学、诊断学等医学课程的比重,压缩公共课程的学时,增设临床药学特色课程如案例教学、药物不良反应等等,增加医药融合的课程,如内科及药物治疗学。此外,应适当增设人文素质课、医学伦理学、医患关系与人际沟通等人才课程。

(2)合理重组课程

根据学科的性质和内在联系,把相关性的课程编制成一个系统、紧密的知识模块。国外许多医学院校已在这样的课程改革中收获了良好的教学效果,英国London大学每个学期只设一门大课程,依次是医药科学原理、药学的科学基础、治疗学的药剂学与药理学方法,药物开发、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实践课程、药学实践。这些大课程将几门相关性强的课程有机组合,综合性很强。我校可以参考这种思路进行课程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效率,强化学生应用知识的能力。

3.制定一个详细的药学实践方案

药学实践是临床药学专业教育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学以致用、整合知识的重要阶段,是培养学生临床药学实践技能的关键时期。然而,我国临床药学教育仍在探索阶段,却要求学生在短暂有限的药学实践时间里,把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结合并运用到临床实践中去,并具备基本的临床药学实践技能。药学实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校临床药学方向人才培养目标是否实现,而一个合理可行、详细周密的药学实践方案时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保证。

通过了解卫生部有关医疗机构临床药学工作的要求,参考先进的药学实践经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们对我校临床药学实践方案的制定做出以下几点建议:

(1)药学实践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我校药学实践时间有限,包括医院主要科室轮回实习10周,后专题实习10周。明确药学实践的目标和重点才能充分利用时间,收获最好的实践效果。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和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出学生在该阶段应掌握的专业技能和具体要求。此外,还应建立严格完善的考核方法,严格按照这些方法对学生进行考核。

(2)药学实践的时间安排

我校的临床药学本科教育采用“4+1”模式,前四年以理论知识学习为主,最后一年参加临床实习。这样的安排容易让学生对以前学过的知识掌握得不够牢固且容易遗忘,而到了最后一年又难以迅速适应临床工作。通过调查可知,我校80%的本专业在校生希望学校能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到医院见习,可以是每周一次或每学期集中见习2~3周。故我校可以参考美国药学实践的“早期见习+后期强化”的模式,在各学期间渐进安排实践课。

(3)药学实践基地的选择

临床药学方向的学生未来的工作岗位主要是临床,选择合适的药学实践基本直接关系到其将来是否能很快进入角色,开展临床药学有关工作。因此在学生参与临床实习前,学校应遴选出合符要求的实习医院。通过多方面了解信息,个人认为有临床药学实践基地应满足以下要求:同意接受临床药学实习生,临床药学开展工作至少包括参与医师正常查房和参与临床治疗方案的制定,有至少1-2名临床药学实践经验达2年以上的临床药师。此外,可以把我校临床药学和临床医学的实践基地有机结合。

(4)药学实践内容和具体实施步骤

根据当地的临床药学发展现状及实习医院的临床药学服务开展情况,围绕药学实践目标与具体要求,安排相适应的药学实践内容,确定具体的实施步骤。实习单位可与临床实践机构合作,借鉴临床药师培训机构的先进经验,重新设置临床实践课程。特别是在论文撰写阶段,应与药学本科的论文要求有所区别。在临床指导老师的引导下进行。为了让学生毕业论文撰写更顺利,可在学生完成实践后,邀请院内、外的学术带头人就论文撰写的有关问题进行系统培训。

4.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进行教学改革

(1)理论教学改革

我校临床药学各课程几乎采用课堂授课的授课形式,而美国高等教育普遍开设PBL讨论课,由学生掌握主动权,培养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锻炼学生独立创新能力。虽然在传统教育模式影响下,我校临床药学教育全面展开PBL教学的条件尚不成熟,但老师可以适当选择一些专题,以问题为核心,开展小组课题讨论,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此外,对我校临床药学学生就教学内容的调查表明课堂上的教学内容与临床药学需求脱节比较严重,大部分老师仍按照传统大药学教育的主要内容进行授课。对此,有关老师可以在今后的教学中,将理论知识渗透到临床实际中去,既讲基础,也讲科研前沿的最新话题,更要讲临床中的应用。

(2)实验教学改革

我校临床药学教育的实验课程设置,仍沿袭传统药学教育的实验设置方式,即开设理论课的同时开设实验课。在问卷中有78%的同学认为在进行综合性较高的实验操作时,或者实验过程中需要用到大部分还没讲到的知识时,感到无所适从,理论与实践的无关联和知识学习的断续性强使他们丧失了学习的兴趣。日本药学教育的实践课多在三年级统一、系统、集中开设的方式不适合我国药学教育情况,但受其优实验教学化组合的思想的启发,进行实验教学内容优化组合、教学组织形式优化组合、教学方法优化组合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实验教学的质量与效率。

无论是理论教学,还是实验教学,其最终目的均是培养应用型的临床药学人才,故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中都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同时,师生应加强彼此的交流沟通,共同促进临床药学教学的发展。

三、展望

本校凭借丰富的临床资源和医药教学经验等优势,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的临床药学发展的宝贵经验,根据临床实际需求进行教育改革创新,必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药学教育体系,为社会输送更多优秀的应用型临床药学人才,为广大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蒋学华,李喜西,曾仁杰. 临床药学学科与学科的可持续发展[J]. 中国药房,2008,19(13):965-968.

[2]帅翔,邵瑞琪,娄红祥.发挥多学科优势,促进临床药学教育发展[J].药学教育,2006,3(2):1-4.

[3]刘皋林,陈蓉. 新医改形势下临床药师的地位和作用[J].中国药房,2010,1(11):1-15.

[5]闫冠韫,杜智敏,孙建平,谢良军. 美国临床药学教育模式差异的启示. 药学教育. 2012,1(1):4-6.

临床药师论文范文6

关键词: 儿科用药 门诊发药 安全 合理用药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科技的发展,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且随着药品种类日益增多,药物不良反应也有增多的趋势。临床医师不可能掌握所有药物的各种信息,也不可能向患者逐一详细说明,因此药师的作用日益重要。另外部分药品生产厂家的说明书内容专业性较强,医学用语使患者不易理解。种种原因都要求医院药师开展药学服务,指导患者安全合理用药。

由于儿童身体各部组织处于发育成熟阶段,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及排泄与成人相比有明显差别,加之儿童个体差异大,对药物的反应各有不同,因此,合理用药在儿科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儿童用药的安全、有效[1]。

如何指导患儿正确使用药物,提高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是每一个药师在调剂配方时应重点注意的问题。现在的医院药学工作模式已由传统的“保证药品供应”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技术服务模式,由被动式服务转向主动式服务。门诊药房是连接医患的一个纽带,是直接面向患者的重要岗位,对患者用药的正确指导可提高药物治疗的有效性,也使药师的价值得到体现[2]。针对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在配发药物时应对家长详细指导合理用药,指导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对家长详细交代药物的使用方法 2 对家长准确交代药物的使用剂量

病人能正确服用药品,较好地完成治疗过程,就可以加快病情的好转。但多数患儿家长对医学知识的了解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药师要给予患者主动的用药指导。对于剂量的交待应做到语言平实易懂,清楚明了,尽量避免使用太专业化术语。目前市场上适用于儿童,特别是婴幼儿的药物剂型比较缺乏,在使用成人药物剂量时,婴幼儿有时只需成人药物剂量的1/3甚至1/10,所以必须向家长交待清楚剂量、用法,以免发生用药差错。 3 明白告知家长特殊药物的贮存方法

一些特殊的药品需要有特殊的贮存条件。如白蛋白、干扰素等生物制品,双歧杆菌乳杆菌三联活菌片、双歧杆菌三联活菌散等微生态制剂,重组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等药物,贮存条件一般是在2℃~8℃冷藏,如果温度过高或冰冻环境会使药效降低,影响疗效,因此在发药时应特别提醒家长注意保存温度。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是消旋体氧氟沙星的光学活性部分(左旋体),具有约2倍于氧氟沙星的抗菌活性。为了避免其化学活性的降低,应注意避光保存,在配发药物时要向家长交待清楚。

4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总之,保证儿童安全、合理用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是我们药师的责任。在配发药物时,药师要运用高度的责任心和扎实的专业知识给予患者主动的、详细的用药指导。药师还应不断加强学习,为患者提供综合性的、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2 缪芬,陆国光,王珏.发药交待与儿童用药的合理性.儿科药学杂志,2003,(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