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工作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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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工作意见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1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强化落实、服务发展的工作能力和应对复杂情况、解决发展问题、开创全新局面的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以“强化执行力、提升创新力、增强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三力”建设工程,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善于落实、敢于争先、勇于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切实营造“奋力争先、创新领先、有为率先”的工作局面,持续推动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走在全市前列。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顺应形势,切实凝聚起加强“三力”建设的思想共识

县第十次党代会提出了率先全面达小康、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新的更加艰巨的使命。当前,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深入开展“三力”建设工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创新力、凝聚力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于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的知识危机、能力恐慌、方法匮乏等问题,更好地履行惩治腐败、执纪为民的政治任务和神圣使命,更加有力地推动在新的起点上更好更快发展,进而实现“服务中心大局全县有作为、反腐倡廉建设全市走前列”的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三力”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和紧迫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来。

二、抓住关键,创新加强“三力”建设工作措施

(一)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执行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贯彻、善抓落实的能力,做到职责明确、推进有力、纪律严明。

一是强化三项目标管理,增强主动履职意识。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双文明责任目标、市纪委年度责任目标、县纪委下达的纪检监察组织年度责任目标等三项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制定、目标分解、目标考评工作,并加强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动态管理与过程督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把握自己的目标定位,正确认识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岗位责任,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倾注更大的热情,付出更多的汗水,不断谋求新的进步,创出新的业绩,进而牢固确立“有为才有位,有位必有为”的主动履职意识。

二是建立三项督查制度,形成紧逼推进态势。围绕委局全年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制度、专项督查制度、集中评议制度等三项督查制度。定期例会制度,分为三个层面,即委局机关每月例会制度、镇纪委季度例会制度、县直部门纪委半年例会制度,每次例会均要听取工作汇报、开展工作点评、通报工作不足。专项督查制度,对于纳入委局管理的重点创新项目,根据工作需要,通过集中督查、专题汇报、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全过程督查。集中评议制度,在年终全县纪检监察责任目标考评中,安排集中述职、现场测评环节,组织委局机关、镇纪委、部门纪委开展三方双向互评,进而牢固确立“工作干在平时,实绩决定名次”的实干争先意识。

三是健全三项监管制度,强化制度纪律约束。从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言行、严格纪律约束出发,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纪检监察工作室五项管理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效能督查三项制度》等三项监督管理制度。县纪委常委会要带头执行,并加强警示提醒,抓好分管条线同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责办法》,对于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制度规定、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和事项,实行“零容忍”,一律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相关人员及时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进而牢固确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带头自律意识。

(二)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创新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做到破解难题有新思路、开创局面有新载体、推进工作有新举措。

一要加强规划管理,增强创新意识。各镇各部门以及委局机关各单位每年都要根据工作职能和部署要求,精心谋划并认真实施1-2个创新项目,以创新项目来统领日常工作,用创新项目来推动整体工作。要放眼全局、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务实求实,保持项目的前瞻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管理,按照县纪委提出的惩防体系项目化管理要求,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年初申报、过程督查、年终考评等工作,确保项目收到实效。对委局安排的“五大工程”项目要优先倾斜,在业务指导、时间安排、经费保障上给予优先,在宣传推介、考评考核、评先评优上给予倾斜。县纪委监察局年终将组织开展“惩防体系十佳项目”评选工作,对于入围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二要培育亮点项目,展示创新成效。要在完善、深化、拓展现有老的载体项目的基础上,不断推出具有我县特色的创新项目。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集中力量抓好案件查办攻坚突破工程、农村村居“四廉强基”工程、“1+6”阳光政务平台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全程监管工程、网络“阳光”规范建设工程等五大创新工程。与此同时,要继续抓好抓好“效能”建设工程、制度执行力提升工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建设、纪检监察点评会、纪检监察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等创新项目。所有纳入县纪委监察局管理考核的创新项目,均要按照“六有”标准,抓好制度建立、督查推进、项目考评、台账建立等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对创新项目的培育推广、提炼总结、宣传推介,进一步提升创新项目的效果,放大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力。

三要创设实战平台,提升创新能力。以委局机关干部为主体,以实战锻炼培训为手段,以纪检监察业务为重点,面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建立案件点评会、党纪条规解读课、典型案件研判课、舆情处置培训课、综合协调模拟课等“一会四课”学习培训制度。要通过专家点评、场景模拟、个案评析、条规解读、业务培训等途径,加强业务交流,强化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条规、应对、办案技巧、案件审理、文字综合、网络运用等实战能力,努力将纪检监察干部培养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加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三)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通过实施凝聚力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团队协作、凝心聚力的能力,做到机关融和、上下亲和、内外谦和。

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发挥表率作用。县纪委常委会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对于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凝聚力具有重要的牵引向心作用。为此,县纪委常委会将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挂钩联系点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务虚会制度等五项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科学决策制度,营造出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创优干事环境。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支撑。要加强与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与各镇各有关部门的协商联系,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和交流,多岗位锻炼培养干部,为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压担子、搭台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进步创造更为宽松的能力展示平台。

三是加强相互交流,增进工作感情。委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谈话与交心活动,及时掌握分管条线干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努力形成相互学习交流、双向互动共赢的良性格局。委局机关党总支要牵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竞赛、社会公益等活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的亲和力、向心力和凝聚力。

三、强化领导,确保“三力”建设工程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县纪委监察局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三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活动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认真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推转型、力促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为主题,以项目建设、开票销售和“六个一工程”为抓手,全力实施“二三三”产业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做大做强现有企业,坚定信心、克难奋进,促进工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考核内容

2010年度,对各镇(系统)工业经济实行百分制考核,包括经济运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品牌建设和基础管理五个方面,新增列统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培大培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招商和合作、安全生产实行加减分。

三、评分办法

(一)经济运行(30分)

考核全部工业开票销售、列统工业产值、列统工业利税、列统工业利润4个指标(具体见附表1)。

单项得分=单项基本分×(单项实绩/单项目标×0.5+单项实绩/上年实绩×0.5)。

(二)转型升级“六个一”工程(30分)。

1.积极推进“六个一工程”,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实现年度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20分)

2.积极参与省、市开展的有关促进转型升级、优化结构的活动。(5分)。

3.“六个一工程”试点企业被评为市示范(先进)企业。(5分)。

4.企业上市有实质性进展,与证券公司签订辅导协议或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的加5分。

(三)工业技改投入(30分)

考核工业技改投入财务数、规模技改项目开工数、竣工数3个指标(具体见附表1)。

工业技改投入财务数单项得分=单项基本分×(单项实绩/单项目标×0.5+单项实绩/上年实绩×0.5)。

规模以上工业技改项目开工数:对照计划,有三档任务的各3.3分,有四档任务的各2.5分,有五档任务的各2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每超额完成1个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0.5分,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1分,1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5分,1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3.5分,1个亿元项目加8分。

规模以上工业技改项目竣工数:对照计划,有两档任务的各7.5分。完成任务得基本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每超额完成1个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2分,1个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加4分。

(四)基础管理(10分)。

包括活动参与和统计管理,实行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制,扣分以基本分为限,直至扣完为止(具体标准见附表2)。

(五)加减分项目。

1.培大培强。(1)单个企业当年净增纳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加1分,5000万元以上的加2分,1亿元以上的加3分;净增1亿元以上的,每多净增1亿元再加1分。(2)十强企业、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现价产值增幅考核。以十强企业产值同比增长20%、重点企业同比增长30%、成长型企业同比增长40%为基数,单个企业产值增幅每超过基数1个百分点加1分,低于基数1个百分点减1分,加分上不封顶,减分以10分为限。

2.新增列统企业。对照计划每增(减)1个加(减)1分。

3.技术中心建设。创成一个省级技术中心加5分,创成一个市级技术中心加2分。

4.重大项目建设。每实施一个当年实际投入5000万元的技改项目加3分,亿元的项目加6分。

5.安全生产,每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

四、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各镇、经济开发区主管工业负责人、分管工业负责人、企业服务站站长;各工业系统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工业科室负责人。

(二)根据考核得分排序,对镇和系统分别进行排序,排名前6位的镇和排名前2位的部门分别授予“工业经济先进单位”称号。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3

一、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组织保障

二、加强领导,狠抓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副镇长负责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组织、实施,镇中心卫生院和爱卫办具体狠抓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抓好村防保站房屋建设和改水改厕工作。

三、加快推进,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我镇将继续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力争新建村卫生室1-2个。每村建立一个村防保站,其中要建设示范卫生室1--8个,医疗业务用房3--4间,面积达30--60平方米,配备齐基本医疗设施,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提高群众饮水质量,减少苍蝇、蚊子孳生场所。2015年,加大农村改水工作宣传,动员群众不食用露天水,改食地下水或泉水,部分村组改食自来水。

四、突出重点,狠抓人员配备

每村配备1--2名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以后力争达到每村至少一名女乡村医生。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在2015---2018年使乡村医生达到助理医师水平。2015年,每月培训乡村医生一次,每年不低于6次,培训考试1-2次;中心卫生院每年培训不低于4次,培训考试不少于1次

五、狠抓常规,力促卫生保健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督导和传染病监测。

开展春、秋季中药大锅药预防,加强儿童预防接种、儿童体检。2015年,每月到学校督查1-2次,四所学校开展春、秋季中药预防,服药人数达70-90%,儿童接种各类疫苗15-20针次

2.加强孕前优生检查及妇儿体检工作。

2015年,镇卫生院将开展孕妇产前检查,预计孕妇产前检查达到200-270人,补助孕妇住院分娩200人以上,儿童体检600-1000人。

3.全力做好卫生宣传工作。

2015年,镇卫生院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卫生宣传工作,做到板报每月一期,发放卫生知识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健康教育咨询各10次。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4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基层文化建设一体化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09年,县文化馆、图书馆达到国家二级馆标准;完成图书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

(二)2009年,完成全县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及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

(三)2009年,完成全县10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达标建设及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

(四)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层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构建起基层文化阵地全覆盖、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同保障共发展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县文化馆、图书馆应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选拔优秀人才,逐步建立资格准入、全员聘用、优胜劣汰的人才队伍建设机制。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每个乡镇要配备1名专职站长(使用乡镇已配备的事业编制),同时,面向社会聘用1-2名专门工作人员。文化站站长享受乡镇中层干部待遇,其任命和变动由乡镇党委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文体局的意见。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培训、资格准入、聘用管理、目标考核。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由乡镇落实1名大学生志愿者兼职管理。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5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加深,国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加上元旦、春节临近,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开始集中返乡,给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为此,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当前返乡农民工工作,从促进农民工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和合理分布,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高度重视当前返乡农民工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把握*届三中全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讲的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体制机制,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一是抓紧实施“*”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研究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重大项目安排。按照《通知》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返乡农民工劳动技能培训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宣传,组织和支持返乡农民工投身新农村建设,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同时,加强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面向返乡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信息采集等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做好对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各地要按照《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民工流入地和流出地计划生育工作的协调配合,落实好各项服务管理措施。流入地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化服务责任,建立健全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落实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提高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基本免费项目服务率,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出地要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返乡农民工家庭应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建立随访和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外出人口的登记、宣传教育,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统计监测

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网络优势,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统计监测工作。利用基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网络,开展流动人口及其家庭状况调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和流向,了解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情况、生殖健康需求和返乡后的就业意向,及时把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动向和新趋势,为领导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各省(区、市)人口计生委要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和流入、流出重点地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动态监测系统,形成以城乡社区为平台、以部门信息共享为依托、以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为主体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交换、监测、分析和决策支持系统,适时掌握流动人口和返乡农民工的变动状况及发展趋势。流出人口较多的省份要对农民工节后返城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统计,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地要认真实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统计报表制度,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和分析研究水平。

纪检工作意见范文6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工业强镇”、“商贸活镇”战略,扎实开展“转型发展突破年”活动和“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我镇工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订以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工业经济

(一)亿元企业发展奖

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大力培育亿元企业。凡当年销售首次超过10亿元的企业奖励10万元(上年已超5亿元,当年不足10亿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奖励3万元);凡当年销售首次超过5亿元的企业奖励5万元(上年已超1亿,当年不足5亿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奖励1万元);凡当年销售首次超过1亿元的企业奖励1万元。同时,对获奖企业授予“亿元企业发展奖”奖牌。

(二)工业企业纳税贡献奖

凡企业当年实际上交税费总额达到150万元(含)以上开始计奖,500万元以下按每100万元奖励5000元,500—1000万元(含)按每100万元奖励8000元,1000万元以上按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获奖企业按上述分档累计结算奖额,计奖以100万元为单位,不足100万元不计奖。同时,对获奖企业授予“工业企业纳税贡献奖”奖牌,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其余为三等奖。

(三)成长型工业企业奖

凡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且比上年增长50%以上,同时当年实际上交税费达到150万(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授予“成长型工业企业奖”奖牌。

(四)企业技术、设备改造奖

凡企业技术、设备改造投入资金超过500万元(含)以上,按每100万元奖励2000元,依次类推,不足100万元不计奖;跨年度项目须在市级部门要求期限内完成,并在项目完成年度计奖。列全镇前三位的授予“技改工作先进企业”奖牌。

(五)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商标)奖

1、凡当年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0元;

2、凡当年新获得省著名商标(号)和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0元和10000元。

3、凡当年新获得中国、省和市名牌产品(出口名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0元、30000元和10000元。

上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名牌产品(出口名牌)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按行政审批程序形式获得的,并以上级批文为准。同时,获奖的同一产品在同一年度内获两个以上层次认定的,按高一项奖励,不重复奖励。

(六)企业新产品开发奖

凡当年新列入国家863、973计划等国家基础性计划项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00元;新列入国家级火炬、星火、新产品等计划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一次性奖励40000元;对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对新列入市级新产品计划项目的企业,每只奖励1000元。

(七)标准起草奖

凡主编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000元、20000元;对参与起草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5000元、10000元。

(八)企业产品专利申请奖

1、凡企业当年申报发明专利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授权后每项奖励10000元;国外其他地区授权后每项奖励8000元,国内授权后每项奖励5000元。

2、凡企业当年申报工业设计及实用新型专利在美国、欧盟和日本授权后每项奖励5000元,国外其他地区授权后每项奖3000元,国内授权后奖1000元。

(九)企业科技管理创新奖

1、凡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市科技型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

2、凡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和测试中心(实验室)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0元、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3、凡企业参加市镇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省外人才及职工招聘活动的,凭组织单位证明每次补助1000元。

(十)科技人才引进奖

凡企业当年引进非本市户籍正高、副高职称的科技人才,每人次分别一次性奖励5000元、3000元。申报条件:企业须与引进的科技人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后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工贸办备案;当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并提供当年相关社保及工资支付证明;该奖项为一次性奖励,同一对象次年不再重复计奖。

(十一)企业节能减排奖

1、凡当年被新认定为省、市、市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清洁生产企业和绿色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2、凡企业当年通过市节能技改专项验收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通过市节能研发项目验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通过市节能产品专项验收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开放型经济奖

(一)凡企业引进外资的,按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额每50万美元奖励5000元,不足50万美元不予计奖。

(二)凡企业引进内资的,按当年实际到位内资额每500万元奖励5000元,不足500万不予计奖。

(三)凡当年被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为培育扶植服务外包企业,凡当年企业开展离岸业务数据上报至市外经贸局的,按每500万美元离岸营业额奖励1500元。

(四)凡当年在国外(境外)设摊参展的企业,凭发票及有关证明,每只摊位补贴2000元(按每只摊位9平方米结算,下同)。

(五)凡当年参加广交会、广州建材展、全国汽配展、上海卫浴展、电动工具展、家电展等全国性相关专业展销会的企业,当年实际上交税费在30万元(含)以上的,每只摊位补贴1000元(摊位费由镇政府出资的除外),每家企业每年摊位费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0元。

(六)凡企业当年在国外(境外)注册出口产品商标的,每只商标一次性奖励3000元,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地区)注册且一次在5个以上国家(地区)注册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凡企业经上级外经贸部门批准当年在国外(境外)设立公司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七)凡镇外企业迁入本镇落户或新注册的公司(不包括镇内更名和拆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以上且当年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销售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当年纳税1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上缴税费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不足100万元不计奖。

三、商贸经济

(一)凡在本地注册且当年开票营业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纳税50万元以上的批发、配送、零售连锁、餐饮服务等商贸企业,从中评选出商贸经济发展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元、8000元、5000元,并授予“商贸经济发展奖”奖牌。

(二)凡当年实际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上且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办商贸服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0000元。

(三)建筑、房地产和商贸服务企业当年实际上交税费在100万元(含)以上,按每100万元奖励10000元,不足100万不计奖。

四、其他规定

(一)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均为2011年的规模以上企业和2011年12月31日止达到规模以上的工贸企业(建筑、房地产企业不受规模限制,但必须是陆埠境内注册企业)。同时,必须做到合法经营,报表及时、准确,各项税费按时、足额上交,完成上级下达的相关任务。

(二)凡多家企业注册为集团公司的,以集团公司统计数据为准;凡多家企业为同一投资主体的,其厂址、生产、销售及税金发生在本镇内,可申请合并申报统计数据,但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向镇工贸办提出申请,并由镇工贸办核实。

(三)凡企业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或者发生较大,后果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享受上述政策权利。

(四)凡企业当年受到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行政处罚的,每发生一起,扣减奖励总额的10%,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处罚依据为准。

(五)税费以征收年度内实际入库数为准(不含查补税),销售额以不含税计算。

(六)次年一月底前企业必须报送相关资料,并由镇考核小组按奖励文件内容对相关企业进行考核,并报镇党委、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