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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1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审查工作。我们重配合不忘监督,重质量体现公平正义。我们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为维护我县的社会安宁和政治稳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一方安宁。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的案件,我们严把受案关,为快办快结打好基础。受案后不压不拖,快审、快查、快结、快诉。上半年审查工作在人身少、新手多,案件比去年增加1/3的情况下,达到了案件小案快、大案、疑难案件保持在诉讼时限内办结的目标。在案件质量上,审查部分严查细审,做到每案不留死角,达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引法适当。上半年的案件无无罪判决,保证了案件质量。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的同时,我们注重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监督中,来真的,动实的,不走过场,注重实效。上半年发现公安机关漏诉犯罪嫌疑人6人,目前已追诉2人(均已决定逮捕),余4人正在追诉中。追诉的6人中,其中放火共犯1人,盗窃原油共犯2人,收购赃物2人。在审判监督中,克服审判监督监督难、难监督的畏难情绪,口头监督与职能监督并为,力求维护公平正义。口头监督力求共识,职能监督穷追不舍。如被告人王秀玲受贿案,我们以其受贿19万元,其中既遂2万元,未遂17万元提起公诉,法院2万元既遂未予认定,17万元未遂改为中止,并以中止犯罪未造成损害为由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我们认为法院适用法律不当,依法提出抗诉。 3、其他检察工作。法纪工作,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三要搞准”的原则,初查4件,立案侦查1件1人;民行工作稳中求进,受理各类民行案件6件,其中提请市院抗4件,息诉2件,在办理抗诉案件中注重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社会效果,使提请抗诉案件准确,息诉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监所工作杜绝了超期羁押,实现了零超期,工作达到了网络监督一体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效果明显,对地下给水工程实行了依法监督,并积极开展了“服务进百企”工作,为企业送法律上门,共为企业上法制课10次,街头法律宣传6次。帮助企业整章建制,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控申工作立足稳定,年初以来,共受理各类线索33件,接待来访42人次,来信来访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对王秀玲不服批捕决定案件启用了监督程序,监督员评议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机关办公环境有了新的改善
1、解决了干警福利待遇问题。一是解决了办公饮用水问题。全院仅有一台60w供热水机,保证不了饮水需要。为了解决饮水问题,投资近2万元购置了饮水机35台,解决了饮水问题。二是解决了办公室密封不严的问题。我院办公室是过去旧楼改造的,由于新更换的塑钢窗,多数窗户不严,风沙雨水侵入,严重影响办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把新安的塑钢窗框边全都用密封胶封闭一遍,确保密封。三是解决了办公日光照射问题。由于办公楼是厢房楼,阳光高照正射在屋里,给办公带来不便,我们筹资了近3万元,把各科室的窗户都安装上了铝合金“百叶窗”窗帘,解决办公挨日光晒的问题。
(三)、干警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年初以来,我院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和办班培训,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2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做好2019年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工作的紧迫感,把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点改革任务抓紧抓好,推动各项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全面发力、多点突破。
会议指出,要继续深入推进中央部署的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在全面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深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适时全面推开试点工作。
要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精神和要求,主动适应,积极作为,全面提升自身司法能力和水平,完善健全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各环节监督的制度机制。
会议强调,要着力推进三项重大改革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责任制在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先导作用。
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3
一、年度报告制度的创意和设立
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在全国检察机关建立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制度”。半年之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前,向浙江省委报送了《2009至2010年度我省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这是全国第一份省级检察院年度报告。2011年12月,高检院出台了《关于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撰写与呈送、落实与运用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至此宣告全国检察机关年度报告制度的确立和年度报告工作的广泛开展、全面推行。
2010年2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北京市检察机关2010年业务工作要点》,首次提出“制定职务犯罪预防报告,分析犯罪规律和特点,积极向党委、政府等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其中提出“制作职务犯罪白皮书”。当年,北京市院开展了“职务犯罪趋势预测调研”,通过对北京检察机关2000年-2009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北京市纪委和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的举报线索以及对“北京市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民意调查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归纳职务犯罪发生的行业、领域、类型、人群等特点,分析影响其发生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政策、人文等因素和社会背景,总结其发生发展规律,对北京地区职务犯罪未来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北京市院于2010年底制作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2011年、2012年,北京市院均及时向北京市委提交了当年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并先后得到了时任北京市委书记刘淇和现任北京市委书记郭金龙的批示重视。
二、年度报告制度的目的和要求
按照高检院《意见》要求,实行年度报告制度的指导思想是“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客观分析职务犯罪发生发展变化趋势,深入剖析引发职务犯罪的成因,提出具体有效的防治对策建议,及时报送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为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出积极贡献。”简而言之,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提交年度报告的目的是“反映情况、影响决策、争取支持”。“反映情况”,就是要客观、准确地反映本地区、现阶段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特点规律、原因和发展变化趋势,以及职务犯罪举报情况、民众对职务犯罪感知情况、社会舆情动态等,以有利于党政领导整体把握本地区现阶段职务犯罪发展的态势。“影响决策”,就是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体制原因、机制漏洞以及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层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寻求解决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办法,提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调整、制度健全、法律完善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防治对策,有利于党政领导以决策方式将检察机关提出的惩防对策建议转化为具体的防控措施,推动形成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合力。“争取支持”,就是要通过对一段时期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梳理分析,全面审视检察机关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党政领导更多地理解、重视和支持检察机关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实际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中,应注重把握三个结合。
一是侦查和预防相结合。与检察机关每年提交各级人大审议的工作报告不同,年度报告是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题报告,要体现专门性,与检察机关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门机构的法律定位相一致。因此,实践中要通过侦查和预防部门“侦防一体”的有效运作,实现检察机关办案资源和预防资源有机整合,并通过年度报告的成果来增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和综合效应。
二是总结和预测相结合。与年度工作总结、预防调查报告等不同,年度报告是对职务犯罪发展态势做出判断、为领导部署反腐败工作提供参考的报告,要体现前瞻性,与预防工作的本质相一致。
三是宏观和微观相结合。与推动解决工作困难的请示报告不同,年度报告更关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制度和机制原因提出建章立制的预防对策,并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来提出反腐败建议,要体现全局性,与检察机关促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相一致。
三、年度报告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年度报告制度,作为一项开拓性的制度,是指从资料积累、调研分析、制作报告、提交报告到成果转化的完整落实过程。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的重点在于制作和提交年度报告,难点在于推动成果转化和应用。
制作年度报告,是指将资料积累和调研分析过程凝结为具体的报告文本。年度报告的制作质量,直接决定着报告本身的转化前景和年度报告制度的目的实现。制作年度报告实践中,预防部门作为年度报告工作的牵头部门,首先应广泛收集信息、资料,包括年度职务犯罪总体情况、重点行业和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典型案例、群众举报、专项工作情况、反腐败社情民意情况、相关研究报告等,为撰写年度报告积累丰富的素材,避免临时闭门造车。其次,预防部门应在检察长、主管检察长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主动依托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运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积极协调反贪、反渎、办公室、研究室、案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成立工作小组,集思广益,对本辖区、现阶段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相关情况进行深刻地剖析和研究,避免单打独斗。再者,由于年度报告的本质是“预防调查报告”,因此应力求资料翔实、分析透彻、言之成理、论之有据,行文中层次清楚、语言简明,必要时可用图表形式对相关数据予以形象展示,也可对一些专业术语或特别情况以脚注予以说明。具体内容安排上,在总结工作部分要“精”,突出亮点;在分析问题部分要“准”,突出特点;在提出建议部分要“实”,突出重点。并且,由于年度报告是面向地区党政领导部门报送,因此报告的总体字数一般应控制在6000字以内。年度报告的报送时间,一般应选择为次年召开“两会”前和次年纪委会议前。
推动成果转化应用,是指通过正式向辖区党委、人大、政府、政法委和纪委等单位报送年度报告,促使相关反腐败建议转化为领导决策和制度、机制改革,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区域发展服务。年度报告的最终价值体现为,领导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和报告所提对策建议的转化应用,如果仅以获得领导批示为目的,则背离了年度报告制度的初衷。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有关领导针对年度报告的批示、指示、建议和意见,应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认真予以落实,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必要时,应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落实方案,并做好跟踪督导,通过年度报告的转化应用体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刚性和严肃性。同时,工作中,检察机关可以依托地区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或借助与纪委、国资委、教委等部门建立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将年度报告所提建议落到实处,切实发挥年度报告制度的积极作用。
四、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和保障
年度报告制度的落实,一方面需要各级检察院切实提高对年度报告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将年度报告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优化法律监督内容、强化侦查办案效果、提升预防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另一方面,需要高检院和各省级检察院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指导和规范。2012年初,北京市院在贯彻执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地区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惩治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样本)》,对全市检察机关年度报告工作进行规范引导和具体指导。
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4
一、工作基本情况
进行系统预防3个部门、行业,共进行个案预防6件。进行工程专项预防1次,开展法律宣传4次,省院预防专栏发表简报、信息2篇。进行预防调查5次,开展预防调研3次,预防调研演讲被县委转发2篇,发检察建议7份,率先在全省引入惩防一体化工作机制。
二、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深入开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工作。依照省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市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部署。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认真编写了培训资料,共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法制培训2次,共培训农村基层组织干部200余人,占农村基层组织干部人数的98今年年初,院又配合县组织部、纪检委、农委、司法局等部门,对新选举上的村级“三职”干部,进行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抓住农业设施、水利设施、畜牧业投入、交通建筑业、新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五条主线,同时我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围绕资金的来源、支出、用途进行全程预防,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今年1月份,针对群众反映的打抗旱井上级配发的喷灌设备,被水利站工作人员私自收费,涉嫌贪污的线索,配合反贪部门进行了案件初查,并结合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县水务部门及相关乡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具体预防措施。
(二)积极开展个案预防工作。对自侦部门所立的案件。并结合案件的不同性质,从发案的原因、特点,认真进行分析犯罪的起因,从中探索发案的规律,找出预防的对策。如:2009年2月份,查处的县林业局某干部涉嫌一案,由于这位干部在2003年至2004年开展退耕还林工作时,对乡镇上报的不符合国务院颁发的退耕还林管理条例》协议没有进行认真审查,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违规发放补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余万元。对此案进行预防时,针对相关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工作不尽职,相关领导对所管辖的部门工作情况掌握的不够详细及对相关职权部门缺乏监督措施,及时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他应从加强具体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不时完善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意识等方面,加强监督和管理,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把县棚户区这一惠民工程做为预防的对象并及时立项。同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部门联合制定了预防方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预防工作。一是对招投标工作通过媒体等进行公示。二是对重大原材料推销的来源、金额、数量通过召开会议、媒体等方式进行公示。三是工程各阶段对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三)认真开展工程项目专项预防工作。院积极对由国家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并向劳动部门演讲。四是对拔付工程款情况进行公示,并向财政局演讲。五是对工程质量情况、规范、等级进行公示。此项工作现正在进行中。
(四)着力开展系统预防工作。以国税、教育和采油十厂系统等部门为系统预防工作重点。设立了预警机制,注意通过开展预防工作,发现或提供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年初,废州县国税局和县教育局被评为全市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
(五)积极探索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为了更好的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008年,院就把尝试运行惩防体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来抓,今年年初,院派人到山东省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他预防工作经验。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县人民检察院惩防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法》把预防、控申、反贪、反渎职四个部门做为一个整体,工作中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相服务,共同发展,这一做法,有力的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省、市院两级预防部门的领导两次专门到院对此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准备在全省推广,现经验资料已经完成,并上报省、市院,已被市院做为经验在全市进行了交流介绍。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只是国税、教育等几个系统进行了预防工作,一是行政执法领域的工作开展的辐射面不够宽。对于工商、国土资源、交通、技术监督、林业等行政执法的职务犯罪易发部门,还没有开展预防工作。二是预防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有些工作还只是停留在外表,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调研分析演讲的理论深度还有待于提高。三是法制宣讲方式单一,还是停留在走一走,看一看、说一说”上,预防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
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5
一、继续深入扎实做好排查工作
紧密结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认真做好自查、重点抽查和检查等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确
保排查工作扎实有效。
(一)继续搞好自查自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排查责任。建设单位要以工程项目为重点,对履行有关手续的情况进行自查;负有项目审批
、监管职能的部门要以自身履行职责情况为主线,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的情况进行自查。要通过建立项目台账、填报统计表等方式,逐个项目、逐个环节抓好自查,既要摸清项目底数,更要
查找存在的问题。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切实把问题查深、查透。自查任务较重的县区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自查时间,但最晚不超过5月底。下阶段主要是认真梳理各地各部门排查出来的问题
,做好统计汇总,5月底将自查情况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二)组织重点抽查和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同时,各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要组织重点抽查。着重抽点项目、民生工程、投诉较多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超工期、超概算建设项目,抽查的覆盖面原则
上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抽查工作要吸收相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加,并形成统计分析报告。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治理检查情况表》,规范检查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县
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选择本地区3个重大项目开展剖析式检查。(责任单位:市、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
(三)搞好分类处理。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做出分类处理。按照中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
、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对一般程序性违规问题,要运用教育、规范的办法,以批评教育、吸取教训、督促整改为主,但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腐败问
题,必须从严处理。对工程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边查边犯、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界限不清、标准难以把握的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反映,市工程治理
领导小组将及时报请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明确政策界限及统一处理的标准。(责任单位:市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牵头部门、县区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治理在项目决策中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问题
(一)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监管。严格履行审批、审核职责,促使政府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循有关建设程序,符合土地、环评、节能等管理要求。查处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
(二)切实改进投资工作。根据国家《中央预算内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试行)和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出台我市相关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规范和改进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快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建立并联审批的工作机制,简化程序,提高
效率。(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治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
(一)开展招标投标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法制统一原则和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制定的有关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发改
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国家拟于上半年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我市拟在《条例》出台后,制定出台治理围标、串标等问题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
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推进统一规范有形市场建设。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指导意见精神,深入调研,把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交易
行为集中于一个平台,推动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有形市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
办、市工商局)
四、治理在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中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问题
(一)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5月底
前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上报专项清理工作报告;9月底前上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建议。(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二)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开展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实施方案》要求,梳理2006年以来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情况和存在问题,重
点检查2011年4月以来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5月份完成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提出进一步完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制度的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市
工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三)清理未报即用违法用地问题。按照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未报即用违法用地的通知》要求,对2007年10月至2011年10月发现的违法用地问题进行清查,按时完成并上报整改情况专题
报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监察局)
五、治理在城乡规划管理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
(一)对违规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回头看”。对各县区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清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问题”和“零案件”的地区,督促整改到位、处理到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监察局)
(二)检查调整容积率指标、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对2011年4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领取规划许可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提高容积率的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逐一清理检查,作出相应处
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监察局)
(三)加快有关法规制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出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住建委、
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
六、治理在工程建设实施中质量低劣等问题
(一)落实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查处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
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经委、市安监局、市国资委、供电公司)
(二)抓好重点领域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公共设施、民生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监管,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分户验收制度。探索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监
督机构财政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三)建立工程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专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建立健全
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市政府法制办)
七、推进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一)推进项目信息公开。抓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研究制定项目信息公开实施意见,分行业制定信用管理办法,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信息公开,健全统一的诚信
奖惩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信息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
(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信息,包括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不诚信“黑名单”等,加
快建立健全诚信信息体系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住建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
局)2、利用各部门现有系统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共享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经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
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3、研究制定《市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确定各相关单位在信用信息提供、信息管理、
平台建设和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权力和义务,制定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诚信和个人信用综合评价办法,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
八、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一)开展案件线索清理摸排、移送工作。各地各部门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及主管(监管)部门对以往各自掌握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排,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
案件线索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二)健全办案协调配合机制。每季度召开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安排办案工作,通报重要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协调重要案件查办等。要形成整体
合力,集中力量突破一批重大案件。(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
(三)加强对案件查处情况的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案件批办、督办等方式,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季报制度。(责任单位: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四)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各地各部门要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认真剖析研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加强和改进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件,开展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
九、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难点进行治理,力争在治理招标投标、土地利用、规划变更、工程质量、信息公开等突出问题和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
(二)深化改革,创新思路。各地各部门要以改革的办法和创新的思路推进工程治理工作,坚持边查、边纠、边建,着力解决影响工程建设领域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敢于动真碰硬。
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防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
检察院工作要点范文6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及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表彰先进典型,安排今年工作,动员全院干警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创新务实,进一步提升我院检察工作整体水平。今天这次会议,县委、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非常重视,特别是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杨书记,县委常委、政法委刘书记,县政协孙主席,县人大张主任,还有优秀人民监督员代表等领导同志,在百忙之中莅临会议指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各位领导的到来。刚才,国忠同志宣读了表彰决定,王强同志宣读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风灵同志传达了市院贾检察长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月华同志代表党组总结了**年的工作,对**年的工作做了部署,一会儿,杨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希望同志们认真听、认真记,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如何转变作风、创新实干,确保全年工作落实,提三点要求。
一、清风气,正人气,共创和谐向上的发展环境
作风关系党风,关系检风,是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宗旨观、价值观和政绩观的集中体现。近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紧紧抓在手上,队伍素质和整体形象有了明显好转,为我院检察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坚强保障。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们的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精神状态不振,缺乏朝气、锐气和正气;工作作风不实,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领导表率不够,要求不严,落实不力;纪律执行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如此等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作风建设上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更加规范的执法行为、优良的执法作风、良好的执法形象,全面推进我院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树立正确的荣誉观,把干警的精神振作起来。树立忧患意识,保持进取精神,是争先创优之根本。近十年来,**院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特别是近几年,一年一大步,多项工作受到省、市院乃至高检院的肯定和表扬,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这些荣誉使我们倍受鼓舞,但同时也让我们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面对荣誉,有的干警头脑发热,被荣誉所淹没,不愿再奋斗了、不愿再努力了、不愿再创新了,总体表现为争先意识退化,精神不振。而实质就在于思想包袱沉重,作风纪律滑坡,在于荣辱观念颠倒,进取意识不足。这些问题存在的结果,只能使大家几年的努力昙花一现,而重回过去。自去年五月我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院党组深知,荣誉代表过去,更承继着将来,我们如何正视现实,在高起点上再创新的辉煌,是院党组一直重视和思考的课题。我们先后几次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定位,最终确立了向“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迈进的发展方向。尤其近阶段市院贾检察长来我院调研,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院要有大作为。希望**院早日实现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就此,院党组一班人,利用多种形式,分期分批与干警谈心,多数干警畅所欲言,就“当前影响、制约我院发展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措施”提出了四个方面共42条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表示,我们不能走回头路!荣誉,只能成为我们向前奋斗新的起点,不能成为停滞不前的绊脚石。我们在座的每位中层干部、每位检察干警都要深刻反思:你们科室的工作目前在全市处于什么位次,有多少特色亮点,还有哪些差距?你的工作表现如何,你是否是业务尖子,是否是侦查能手,是否是写作骨干?你有什么不足和问题?只有把问题看准了,差距找到了,才能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所以我们要善于纠正自己行为偏差,勇于冲破阻碍发展的思想观念,敢于革除影响发展的机制弊端,不因闲言碎语而分神,不为阻力干扰而退缩,为在新起点上再铸检察事业新辉煌而继续奋斗。
树立正确的责任观,把队伍的作风扎实起来。几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荣誉,无一不与我们检察干警的事业心、责任感密切相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一些同志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断弱化,想个人事情多了,想创新发展少了;社会交往多了,尽职尽责少了;追逐名利多了,埋头苦干少了。有的拈轻怕重,不顾工作,只管自己;有的无视大局,先进落后,与已无关,等等。这些都是事业心退化、责任感弱化的表现,都是思想作风不正、工作作风不实的反映。如此种种,必须克服和纠正。责任产生动力、成就事业,责任创造辉煌,只要有了这种事业追求,才能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奋发有为的锐气。做为检察干警,就要有检察干警的责任,每个同志都承担着一定的职责,就应为尽职尽责而付出、而奋斗。我们一个人的能力有高低,但只要牢记责任,有一分职,尽一分责,就会有所作为,就会创出业绩。当然,我们在新的起点上保持荣誉,向着全国模范检察院目标迈进,面临的任务更重、压力更大,但工作任务越重、困难越大,就越要求大家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和高度的责任感去真抓实干。
树立正确的和谐观,把队伍的正气树起来。和谐凝聚力量,成就事业。纵观我院检察工作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也得益于和谐建院、团结一致、共同努力的良好氛围。但在和谐的主流下,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的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各行其是,有的干警不顾大局,甚至有些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对队伍和干警存在的问题,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不愿管、不敢管、不好管,好人主义严重。这些现象虽属个别,但任其发展就会涣散人心,削弱斗志,影响士气,必须根除。“群策之为则无不成,群力之举则无不胜”。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我们检察干警工作在一起,是一种缘分,只有关系融洽,才有和谐氛围,才能工作舒心,也才能共事、才能成事,才能成就好事。每个同志,都要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正确地权衡贡献与获得、能力与职位,才能心态平和,做到自我和谐、家庭和谐、机关和谐、人人和谐。在这里,我强调一点,今后我们凡有闹不团结,影响工作,影响大局的,都要严肃处理,该调整的调整,该免职的免职,该调出的调出,决不姑息。
树立正确的纪律观,把队伍的形象树起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是刹歪风邪气的“快刀”。严,则勇往直前;松,则遗害无穷。纪律对检察干警而言,是挡在悬崖边上的一道护栏,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我们要用这把快刀狠刹歪风邪气,下不了这个决心,教育就很难有说服力,制度就很难有约束力。近年来,我们始终紧抓检风检纪不放松,连续多年实现“四无”目标。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隐患仍然存在,苗头是有的,有的干警违反“七条禁令”,中午饮酒,上班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玩牌下棋、上网聊天,工作期间办私事;办案时不按程序,保密性不强,跑风漏气,甚至与当事人串通等等。这些问题虽属少数,但不加制止,就会损害检察形象。执行纪律不能睁只眼、闭只眼,假装糊涂而不管。治检之道,成之于严,失之于宽。从严治检,是对检察干警负责,也是对检察干警的关心和爱护。经党组研究决定,从下星期一开始我院将进行为期一周的作风纪律整顿,今天也算是一次动员会,全体检察干警要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壮士断臂”的精神查找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达到以整顿促工作,正检风、严检纪的目的,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二、抓规范,促落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近几年,虽然从整体上我院检察工作在全市比较靠前,但各科室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还比较落后,关键就在于管理不规范,缺乏过硬的作风抓落实。为检之要,贵在务实;从检之道,重在落实。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在即,可以说,我们又一次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攻克薄弱环节,改变劣势为新的优势,从而取得突破性进展,关键还是在管理方法上的创新,以管理促队伍,以管理促办案,以管理促成效。要提高管理水平,必须走规范化道路,使规范化建设成为增创我院检察工作新优势的催化剂和推动力,努力打造一个“管理型”规范化检察院。
抓管理。“人叫人动,人不动;制度管人,人自动”。以人为本,严格管理是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作的必由之路。我们要紧紧抓住“人”这个根本,把队伍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扎实管理,促使这个机体的各项机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要花大气力抓制度建设,下苦功夫抓机关管理,营造出好的领导机制、学习机制、工作机制、竞争机制、考核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这七种机制相互渗透,整体配套,做到职责上有规定,行为上有章法,奖惩上有依据,各项工作有章有序,整体效能充分发挥,坚决打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旧的、不合理模式,形成“有能力才能进步,有作为才有地位”的良好氛围。
抓规范,重在抓落实。要实现规范化管理,就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制度的落实。任何宏伟的目标、周密的计划,最终必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只有付诸实施,才能达到预期目的。落实是一种作风,一种责任。每名检察干警都要具有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扎实肯干的工作作风,都要深入思考,工作干得怎么样?今后工作怎么干?是继续暮气沉沉、无所作为,还是振作精神、奋力争先?特别是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都要带着责任、带着压力抓落实,要坚决克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使上级的要求在一片落实声中落了空的形式主义。工作的差异,就是落实的差异,落实的差异就是抓具体的差异,抓具体就是抓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年工作已经布署,各位干警,都要按照全年的工作要点和今天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反思,把本部门的问题,逐一梳理,理清思路,拿出对策,主动解决问题。要建立和完善抓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每一项工作都要有布置、有检查、有奖惩。
三、强基础,创特色,实现检察工作跨越发展
实践证明,检察事业的发展,成也在人,败也在人,要实现创新发展,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检察人才队伍。几年来,我们一直致力于搭建学习平台,开展岗位练兵,注重素质培训,队伍的整体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形势任务要求相比,与知识更新的速度相比,与执法实践的需求相比,知识不足、能力不济、素质不高的问题仍很突出。同时,我们院目前又面临着人员少、老龄化问题严重,检察官断层、警力不足,技术装备老化、办公办案条件相对较差等一系列问题。这种现状下,除了积极和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引进人才以外,我们还要想千方设百计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学习型、专家型、实干型”检察队伍。
树立正确的能力观,文化育警。能力为基,学习为魂。学识因学习而渊博,能力因学习而提升。院党组一直倡导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努力营造全员学习、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环境。但有的科室、有的干警甚至中层干部学习动力不足、压力不大、效果不好、组织不力,练兵比武不重视,理论写作不通窍,司法考试不过关,要文不能文,要武不能武,长此以往,能力怎样提高?职责怎样履行?我们检察事业需要高水平、复合型、专业化的人才。而就目前我院情况来说,我们正面临检察官断层的危险,我院包括党组成员在内只有19名检察官。其中,7人还是党组成员,其他12人中有9个是45岁以上的老同志,我们有一大批没有办案资格的干警长期在一线办案。随着律师法的实施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觉醒,当事人聘请律师、诉讼人的案件逐渐增多,长此以往,就会使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就会由执法部门、法律监督部门走向违法。“如果将一个组织比作一棵大树,学习就是大树的根,如果不重视树根的培育,时间长了,大树就会枝黄叶烂,甚至死掉。“树根理论”告诉我们,学习力是一个组织的生命之根,根深才能叶茂。所以,我们每个检察人员,不论是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警,都要认识到加强学习、提升的紧迫性和现实性,认识到没有能力就会丢掉职业“饭碗”的危险性和可能性。为此,要求大家一定要养成良好学风,让学习积淀的能量转化为巨大的工作动力,用“泥鳅精神”激励我们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从院领导到中层干部、一般干警,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哪项工作,都要正视自我,认真思考如何胜任岗位、怎样更好地履行职责的问题,要用“木桶原理”时刻提醒自己要做木桶中最长的那块“木板”,在学习中提高,在学习中强身,在学习中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