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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资项目范文1
世界银行出版的《农业项目的经济分析》中认为,所谓农业项目就是企业运用各种资源以获得利润的全部复杂活动,我们一般把农业项目看成是一个运用资金以形成固定资产,再由它们在一段时间内提供效益的投资活动。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农业项目不同于简单的再生产,而是指在农、林、水、气等部门中,为扩大农、林、牧、副、渔业长久性的生产规模,提高其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而形成新的固定资产的活动。
二、我国农业投资项目的主要特征
农业项目除了具有经济上的和技术上的管理职能之外,更重要的是一个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相互交织的过程。农业项目将经济再生产和自然再生产作用过程有机结合,具有许多不同于投资其他产业的项目特征,如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期长、投资规模大、效益低、风险大等,其中比较突出的几个特征有:(1)农业投资项目受资源限制比较强,具有地域性;(2)农业投资项目的效益具有不稳定性,投资见效慢,具有滞后性;(3)农业投资项目的实施与农户利益紧密相关。
三、我国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
目前我国农业投资项目所使用的财务评价体系普遍借鉴了工业项目的财务评价体系,是以项目的现金流量表为主要依据,根据表内各指标计算出各种财务指标,来反映项目财务可行性,满足投资人的决策需求。主要包括盈利能力分析、清偿能力分析和不确定性分析。
四、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的应用
为了说明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在评价项目可行性时存在的不足,本文应用一个实际案例做出分析。某新建项目,类属畜牧养殖业。项目总投资3728.01万元,占地面积约3公顷。主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投资。项目计算期为14年,其中建设期1年,第2年为投产期,生产负荷率为70%,第3~14年为达产期,生产负荷率为100%。预计年产值1564万元,利税517.02万元。贴现率按10%计算。根据实际资料选取财务基础数据,按有无对比法,经计算分析得到简化的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如表1所示)。通过报表数据分析可知,该项目的投资利润率29.08%;税前静态投资回收期4.07年,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4.73年;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35.62%,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8.28%;税前财务净现值4100.92万元,税后财务净现值3559.02万元;借款偿还期3.24年;资产负债率54.45%;流动比率4.07;速动比率2.07;盈亏平衡点47.87%。可见,应用现行的农业项目财务评价体系的评价结论应该认为这是一个前景极好的项目,具有财务上的可行性。但是,根据财务分析报表数据可以推算出,本案例中,项目建成后,年均收入1210.5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50.11万元,达产后年均收入1703.76万元,年均利润总额822.31万元,年均单位面积收入约为567.92万元/公顷,年均单位面积利润约为274.10万元/公顷,显然,这样的纯收入和利润相当高。但是笔者考虑到农业项目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如假定该项目所在地区近10年内自然灾害的发生概率为25%,那么可以认为其收益和利润应当扣除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进而将会减少25%经济利益;再考虑农业项目具有多个投资主体,应扣除各个利益相关有的应得利润;最后如果再将项目受市场风险影响的多个因素考虑进去后,最终的项目财务效益很可能并不很高。因此可以认为,仅仅从盈利能力、清偿能力和不确定性分析来评价农业项目的财务效益不能完全满足农业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的要求。实际上,在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财务分析中计算出来的项目总体效益普遍较好,这是农业项目自身特点、现有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所共同决定的。这样的财务评价体系对农业项目来讲并不全面,现行体系中的指标设置存在着不足。
五、农业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投资理论与实践的不断深入发展,农业项目自身特点与财务评价指标体系之间的不适用性已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来,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1.原有指标存在的缺陷
首先,投资回收期指标只进行静态分析,缺少动态分析。我们知道,投资回收期分为静态投资回收期、动态投资回收期、静态追加投资回收期和动态追加投资回收期几种。现行的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由于动态指标计算烦琐,普遍只简单地采用静态投资回收期一种形式。实际上,静态投资回收期由于未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因素,计算结果往往较其他计算方式短,这样不利于投资者准确把握项目投资风险,做出科学决策。其次,对于农业项目,净现值指标不能全面地反映其投资收益。在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中,净现值是使用得比较广泛的一个指标,它的优点是考虑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并且以定量化的形式表示项目的投资收益,直观且易行。但是,净现值指标也有一定的缺陷。比较明显的是,该指标不能说明项目在运营期内各年的经营成果,更不能反映出单位投资的使用效率,同时,如何确定基准收益率的问题也很有争议。笔者注意到,使用净现值指标计算出的农业项目投资收益普遍较高,这与农业项目的规模较大的特征不无关联,但是单位投资的收益状况却无法从该指标中反映出来,因此,仅仅用净现值指标衡量农业项目投资收益是有失偏颇的。第三,清偿能力评价指标存在着较大的局限性。农业项目使用的清偿能力指标主要有借款偿还期、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以这几个指标来衡量农业项目的借款偿还能力并不全面。它们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项目潜在的资产变现能力与全部债务的构成,如流动比率,仅仅是通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关系确定项目资金的流动性,判断项目短期资产到期转化为现金偿还短期负债的能力。实际上,农业项目的建设周期一般较长、资金周转速度一般较慢、资金回收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风险,而现有的这4个指标均无法体现出这些特点,一些影响项目资金变现能力和短期债务偿还能力的因素未能以定量的方式表示出来,导致清偿能力评价不全面。
2.未考虑农业项目的多元投资主体
现行的农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只注重项目的总体效益分析。事实上,在进行项目财务评价时,虽然通过编制全部投资的现金流量表可以计算出投资利润率等其他产业项目的常用指标,但这些指标只是针对企业一个主体的。我国的农业项目有3个重要的投资主体———企业、农户和政府,其中企业与农户还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不同环节,属于上下游关系。对于若干个相互独立且又具有一定联系的投资主体,需要考虑不同的数据和参数,进而形成不同的财务评价结论。因此,简单地套用一般项目指标体系的财务评价模式,对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农业投资项目是不科学的。
3.忽视农业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
现行农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环境影响因素的评价仅仅局限于定性评价方面,而没有设置定量的评价指标。实际上,在农业投资生产实践中环境因素往往是制约很多项目不能顺利完成的重要根源。农业项目中很多具体问题将不可避免地对项目周围的生态、资源、居民等造成一系列长期的影响,其中的一些负面影响,如水体污染、植被破坏、耕地占用等,如果在项目评估阶段不充分考虑进去,将会对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巨大的破坏。因此,在提倡可持续发展的今天,应以定量的形式将环境影响因素纳入项目财务评价范围之内,提高项目评价的社会效益。
4.财务风险分析不全面
财务风险因素分析是进行项目整体风险控制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项目财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的农业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着重效益分析而轻风险分析的现象,它只将不确定性分析单独列示于盈利能力分析和清偿能力分析之外,使财务分析中的风险评价水平大大降低。投资作为一种逐利活动,其风险和收益是呈同向变化趋势的,而农业投资由于受到各种条件制约,其风险普遍高于其他产业,项目各利益相关者在关心项目收益的同时也更关心预期的风险因素,因此,仅仅做到简单的不确定性分析,缺少风险评价指标的财务评价体系显然无法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更不能全面地反映出项目风险的构成。
农业投资项目范文2
内容摘要:本文旨在通过农业项目多元投资评估特点的研究,借鉴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界定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分析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的利益目标,提出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的整体评估特点和具体评估特点,为提高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关键词:农业项目 多元投资 评估特点
研究问题的提出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农业项目投资方面,形成了大量研究成果,国家在农业项目上的投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但是,农业项目投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投资效果较差。形成这些问题、困难和效果较差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之一是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不清晰,政府在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中的缺位和越位。具体表现在三个层面:
一是农民和企业作为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市场主体,农民利益、企业利益重视、保护不够,引导、扶持不足,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二是政府沿袭计划经济思维,农业项目的政府投资,有许多投到了具体的竞争性很强的私人产品领域,短期政绩和形象得到了迅速提升,但长期投资效益很差,还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表现为政府职能的越位。
三是对农业项目这样的高风险低收益弱质领域,法律、政策以及政府投资的保障、引导作用发挥的不够。一些外部效益很强的农业基础性公共产品投资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直接效益差,政府没有投入或投入不足,表现为政府职能的缺位。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主体界定
投资主体就是指具有投资决策权力和资金来源,能够独立承担投资运行风险的经济主体。农业项目投资,或者称为农业投资项目,是指通过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和科技的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增加生产手段,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在预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达到预期效益的一种扩大再生产的经济行为。
在理论界和实践领域,由于视角和重点不同,对农业项目投资主体的界定也略有不同。一般情况下,农业项目投资主体可以界定为:政府、企业、农户三个相对独立的投资主体;或者政府加企业、政府加农户、企业加农户、政府加企业加农户等多元混合的投资主体。由于多元混合的投资主体可以分解为政府、企业、农户三个相对独立的投资主体。所以,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评估特点研究,以农户、企业、政府分别展开。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利益目标
利益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发展阶段和一定的社会关系约束下,利益主体、主体活动和外界对象之间相互作用的产物。利益包括财富、地位、声誉、尊严等存在的,或可感知的、对主体有益的一切社会资源。利益是利益主体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效用或需要最大化的决策动力。
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同时也是农业项目的利益主体、风险主体。无论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农户、企业、政府等单一主体,还是农户加企业、农户加政府、企业加政府、农户加企业加政府等多元混合主体,农业项目首先是一个相对完整、独立的整体,具有项目共性的整体利益。其次,农业项目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具体利益。
(一)政府投资的利益目标
资源配置目标。政府财政担负着从财力分配上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中基础产业(包括农业)和先导产业的重要职责。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出发点主要是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努力为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以及农业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条件。
监督管理目标。财政对农业投资的职能主要通过不以盈利为目的资金的巨额投入和集中使用来体现的,这是其他农业投资主体所不能替代的。
扶持保护目标。扶持保护职能,主要指政府公共财政在政策、方向、额度等方面,对农业实施一系列特殊优惠措施,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二)企业的利益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投资的利益目标具有以下几个主要内涵:
效益性。每个投资主体都要追求效益,企业投资更注重经济效益,其目的是为了资产增值,为了追求预期的最大效益。企业利益行为的效益性,要求企业将利润作为投资的主要目标。只有项目能够带来较高的预期利润时,企业才会投资。
时效性。企业投资以利润为目的,他不会像政府投资那样考虑长远,他会注重资金的时间价值,用尽可能短的时间获取尽可能大的利润。
灵活性。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其活动很大程度受制于市场,市场条件的瞬息万变就对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的灵活性,源于企业内部利益目标的基本一致,目标的一致使企业能够对市场的变化做出迅速的反应。
科学性。由于企业的投资受到企业利润目标和财务预算的硬约束,每一项重大投资都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获得最大利润,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生存和发展,企业的投资都极为谨慎和理性,一般都要经过周密的市场调研和项目评估。因此,企业投资更接近市场经济的规律,更科学一些。
企业的上述特征决定了企业投资一般投向效益好、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
(三)农户的利益目标
农村的推行,使农户拥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享有自主的投资决策权。农业不再是农户投资的唯一选择,其家庭资源的配置将在满足生活消费之后,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为实现家庭效用最大化而对外部经济信号和政策信号做出反应。因此,农户投资行为的核心目标是追求家庭效用的最大化,特点表现为逐利性、短期性、趋同性和责任性。
逐利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户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首要表现就是逐利性。这也是一切民间个人投资、企业投资最本质的特点,是区别政府投资与非政府投资的一个重要标志。
短期性。农户投资存在着注重短期投资,忽视中长期投资的现象。比如,农户注重速效化肥的投入,忽视长效农家肥及土壤改良、农用机械、实用科技的投入。
趋同性。众多农户选择相同或相近的投资项目。趋同性源于农户经济信息的不通畅、不全面和小农意识,会导致投资农户之间对市场、原料和相关资源竞争的加剧,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责任性。责任性是指每一经济主体从事投资活动都有自己的责任和利益,这种责任和利益决定经济主体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力度。农户投资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或者是追求家庭生活的稳定和提高。因此,农户的投资项目,选择农业项目并增加投资力度,就必须满足农户家庭生活的稳定和提高这个责任和利益目标。
农业项目多元投资的具体评估特点
(一)农业项目政府投资的评估特点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身份出现,主要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弥补市场失效而存在。其投资行为要力求达到效率与公平的最佳结合,实现整个社会的、综合的、全民的福利。政府农业项目投资的评估特点,主要表现为公益性、公开性、导向性和效益性。其中,公益性、公开性和导向性是相对政府资源配置目标、监督管理目标的评估特点,导向性和效益性是相对政府扶持保护目标的评估特点。
1.公益性。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要求政府投资不应只以经济效益为目标,而要更多地注意投资受益范围的广泛性和投资受益时间的长期性。政府投资项目讲究的是社会总体效益,而非财政资财本身的所费与所得的直观比较。这是因为,财政资财的支拨过程和耗用过程,涉及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即涉及物质生产领域和非物质生产领域,涉及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关系到各阶层在社会产品分配中的经济利益,从而影响着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个方面。因此,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不能限于政府投资项目本身的直接效益,而应从社会总体出发,把财政资财的支拨与耗用放在社会再生产总过程中来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政府投资项目反映一国政府的政策选择。如果政府决定以一定的数量和质量向公民提品和服务,那么政府投资项目实际上就是执行这些政策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必须从全局的、长远的角度来考虑,而不能单考虑眼前的、局部的和微观的利益。政府的农业项目投资主要应集中在那些企业、农户等投资主体不愿意投资,但又是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必需的项目上。
2.公开性。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是公开、公平、公正,公共财政农业项目投资更要坚持公开性,提高透明度,依法规范政府农业项目投资的管理和使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投资和运作的高效率,最大限度地杜绝各种腐败现象。
3.导向性。就是指政府对其它投资主体资金流动的导向和产业发展的导向。在政府投资活动中,财政支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因此,对政府投资项目效益的衡量在内容上不仅要考虑各类财政分配活动的直接结果,同时还要考虑各种间接结果,不仅要考虑是否满足了公共需要,还要考虑是否产生了“挤出效应”、“乘数效应”和“外部效应”,导向性要求政府选择那些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的农业发展项目,扶持代表农业产业发展前景的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农户资金投向农业项目。
4.效益性。政府对农业项目的投资,必须高度重视公共财政的综合效益,追求农业项目投资效益的最大化。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有利于以有限的公共财政支持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支持农村资源的良性循环。
政府对农业项目多元投资评估特点中的效益性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因素上。政府投资引导、扶持的农业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应大于社会折现率8%,至少应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6%或7%。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二)农业项目企业投资的评估特点
财务基准收益率要达到行业标准,农业(种植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6%,农业(畜牧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7%。政府引导、扶持的结果,要能使农业项目投资其它因素收益率之和大于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1%-2%,大于社会折现率8%。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三)农业项目农户投资的评估特点
财务基准收益率要达到行业标准,农业(种植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6%,农业(畜牧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7%。
政府引导、扶持的结果,要能使农业项目投资其它因素收益率之和大于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1%-2%,大于社会折现率8%。项目风险降低到一般项目风险水平。
农户投资配置到农业项目时,农户家庭的主要资源―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也面临选择。所以,农户还要评估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的转移成本和投资收益。家庭劳动力、家庭生产资料投入农业项目,转移成本要小于非农项目,投资收益要大于非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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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明.耕地可持续利用动力与政府激励.经济管理出版社,2006
农业投资项目范文3
关键词:农业项目;投入机制;资金管理;创新
项目资金是农业项目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农业项目中的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更是农业项目发展的重要内容,现阶段,农业项目中的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定问题,需要相关人员加强创新,采取有效策略,提升其对农业项目开展的积极作用,促进我国农业以更快的速度健康发展。
一、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农业项目投入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农业项目投入机制中存在前期项目论证缺乏的情况。很多部门为了尽快获得农业项目,未能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考量,导致前期项目论证缺乏,实际实施过程漏洞百出,导致资金大量浪费。同时,农业项目的投资主体较为单一,大多农业项目都以农户和集体投资为投资主体,而农民的经济收入有限,农村整体经济水平降低,导致农业项目的投入不断减少。资金来源渠道的缺乏,也使资金缺口始终无法填补,很多农业项目因资金缺乏导致质量较低,甚至难以继续开展。再加上一些决策者的盲目决策和对短期利益的过分注重,随意安排项目预算,造成农业项目的投入缺乏客观目标,不利于农业项目的长期发展。
2.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农业项目的资金实际使用和管理要求之间还不适应[1]。农业项目的资金预算编制环节略有不足,缺乏科学性和具体化,执行过程随意性较大,为执行跟踪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在预算监管方面,也缺乏专业的监管、审核,群众监督力度较小。再加上内部控制、资金审计、绩效评价方面的缺陷,导致农业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始终难以提升。
二、农业项目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的创新策略
1.投入机制创新策略
创新项目投入机制是实现农业项目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2]。因此该部门应注重对农业项目投入机制的创新,将产业链作为载体,对资金进行科学整合。例如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大浦新农村,于2009年通过各部门的资金整合,获得了大量的农业项目资金,并建成了几千亩的水稻种植区、水产养殖区,并形成了水稻、水产、园艺为主导的产业链,吸引了多项资金投入,为农业项目的建设提供了更多的投入渠道。在投入机制创新过程中,可以借鉴这一实例,建立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项目沟通机制,定期对资金整合的各环节工作进行沟通。同时加强对资金整合作用的宣传,组织群众参观实验基地,了解整合效果,以配合资金整合工作。积极吸引农民群众和社会对农业项目的投入。采用民主议事等方式,向农民和集体筹集资金。或是采用农民业主负责制,要求农民业主不仅作为农业项目的受益者,也作为农业项目的负责者,对建成项目享有应有的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有效提升了农民在农业项目投入方面的积极性。当地政府也可以通过财政补助、奖励等形式,吸引社会投入。采用农业项目投资参股的形式,使社会机构可以依照只参股,不控股的原则,按照事先规定的比例进行投资,根据其比例享受农业项目的获益,并承担一定的风险。这一方式不仅使投入机制得到了创新,同时也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农业项目。
2.资金管理创新策略
在资金预算方面,可以引入绩效评价机制,实现对预算资金的合理配置。明确绩效目标,量化项目支出目标,完善绩效指标体系,采用科学手段,对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进行合理评价,以便对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为下一年度的预算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数据资料。在资金审计方面,需要重点审核国家规定的专项资金是否到位,避免存在对农业项目虚列收费、资金被非法挪用、虚增建设工程等情况,提升账目核算的规范化,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对农业项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排除项目中多头申报项目、报销发票不真实、资金分配不公平等现象,及时了解项目中的资金动向,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农业项目绩效评价方面,应加强项目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的创新。现阶段,我国农业项目缺乏自己的绩效评价标准,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快评价标准的建立,同时保证评价体系能够对全面反映农业项目各个环节的情况和实施的具体效果。农业项目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容易导致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因此,应加强投资决策风险制度的创新,并引入项目风险识别和风险预警,例如全国水稻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在投资决策风险制度创新中,运用这一手段,获取农业项目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气象信息等,对农业项目风险进行监督和及时预警,降低风险,提升绩效评价水平,实现有效地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同时,由于农业项目的特殊性,还需要在资金管理创新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要求农业部门与项目承担方共同确定第三方机构,并在项目书中表明。要求第三方机构参与到项目申报评选、绩效考核、项目验收、资金管理等环节,对项目进行独立检测、独立评估,一旦出现项目负责人鼓动第三方机构提交虚假结果的情况,便由相关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收回,以保证资金的有效运用。在委托第三方检验的基础上,实现项目资金管理的创新,有效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水平。
三、结论
农业项目的开展对我国农业的未来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其投入机制和资金管理工作的创新,以产业链为载体,进行专项资金整合,吸引农民群众投资和社会资本投入,完善资金预算、审计、绩效评价等方面的工作,以保证农业项目获得最佳成效。
参考文献
[1]徐志顶.对单位农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几点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12,3(3):255-257.
农业投资项目范文4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改革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这些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发扬民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进程;有利于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扎实做好农村改革发展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首都农村改革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利,全面推进政务、村务等信息公开,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17号),对区县、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本市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区县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村改革发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首都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策制度措施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大局,加大中央、本市出台的农村制度建设和政策措施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举措、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公开农村基本经营、土地管理、农村金融以及低收入农户增收帮扶等制度措施。
(二)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着眼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农业和农村公共事业投入、集体资产处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转非安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发放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三)加强关系群众民利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着眼于维护农村基层群众的民利,加大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公开力度。结合现有村务公开、社区建设等工作基础,构建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基层信息公开渠道场所建设,确保群众获取信息权利的实现。
(四)加强支农强农惠农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着眼于农村经济的中心工作,加大涉农投资项目、农业技术创新、产业经营动态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整合与共享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科技、农村经济等涉农信息资源,服务农业生产和经营,积极引导农民发展生产,调整结构,为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发挥重要作用,努力把农村信息资源利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加强社会管理服务方面的信息公开。要着眼于提高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加大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力度。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农村基层实际,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站所的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积极做好扩大内需重大投资项目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大决策部署,扩大政府投资,促进重大项目引进,努力带动社会投资。政府信息公开要及时跟进,全程参与,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确保财政投资管理使用的安全、透明、高效。
(一)加强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要紧紧围绕对中央扩大内需政策措施是否全面领会和落实到位,加大对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援地震灾区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以及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等扩大内需重点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迅速地落实好中央和本市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规划、立项等环节的信息公开。要紧紧围绕投资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要通过新闻会、新闻通气会、首都之窗网站、报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特别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决策实施前,要采取多种公开方式,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论证,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坚决防止财政资金用于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以及楼堂馆所项目建设,坚决防止不顾客观条件盲目攀比。
(三)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的信息公开。要紧紧围绕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对项目的规划、立项、审批、用地管理、环境评价、决算验收等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确保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程序规范合法。坚决防止项目实施过程中各行其是、弄虚作假等行为。
(四)加强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开。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使用效果是否满足社会需要,加大对工程建设单位资质以及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功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要及时公开集中财力投入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的建设计划、有关投资项目及数额分配情况,也要及时公开项目进度安排、进展阶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参与、监督贯穿项目实施始终。
(五)加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信息公开。要紧紧围绕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力度,采取多种方式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并通过设立信息公开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主动接受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确保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杜绝重大项目建设中发生贪污、挪用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各有关部门、各相关区县政府要认真总结《条例》施行以来的经验做法,切实加强对农村改革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
农业投资项目范文5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年新增能源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紧急通知》(农计发号)和省农业厅的最新要求,现就加快做好我县农村沼气项目建设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加快新增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当前,国家为应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农村沼气建设力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因此,各有关单位要立足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着眼现代农业发展大局,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迅速行动,精心部署,全力加快新增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确保投资发挥预期效益,切实将中央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抓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做好新增农村沼气项目的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周密安排,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沼气项目建设步伐。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农业局是项目实施主体,要主动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农业局做好项目建设具体工作,县政府将与各有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并建立考核制度。二要创新工作方式。根据项目特点和本地实际,组织业务骨干,实行分片包干,深入乡村、农户,指导和帮助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三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力度,明确补助标准,中央资金补助由原来的每户800元提高到1200元。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利用冬闲时间投工投劳,主动参与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各方共同推动项目实施的良好工作格局。四是要及时报送信息。要求各乡镇安排专人报送项目建设信息。对建设进度实行周报制,各乡镇每周四上午将进度情况报县能源办汇总上报。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好当前新增农业投资项目,既是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保障。为此,县政府将组成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村、组项目建设第一线,督导检查责任落实、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情况,每半个月通报一次进展,促使各项目村平衡发展,确保今年2月28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农业投资项目范文6
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后续管理机制
根据以上风险特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科技创业公司的投资后续管理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委托风险管理,二是增值管理。
1委托风险管理
(1)可转换优先股股权设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家的激励约束机制之一是可转换优先股股权设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投资得到一定比例的可转换优先股,当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收益低的时侯,优先股会得到比普通股高的回报;当企业出现问题,优先股可以转换成普通债券要求偿还;当企业预期收益高时,优先股可以转换成普通股得到更多的回报。可转换优先股股权工具被广泛的运用在创业风险投资实践中,这类投资工具不仅风险低,可控性好,而且在约束创业企业家行为、激励创业企业家努力工作方面有良好的效果。(2)进驻董事会,行使决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有权利参加农业科技创业企业董事会并获得一定数量的董事席位,从而拥有了重大战略决策的决定权,能够参与企业战略决策,比如修改公司章程、企业并购和企业清算等,保证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管理具有一定的控制权。(3)监控财务报告,控制投资进度。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通过阶段注资方式控制投资进度,可以较好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和委托风险。通过分期考察被投资农业科技企业的财务报告,了解创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潜在的问题,据此决定下期是否投资、投资多少以及投资方式。这种方式使得农业科技企业家认识到所得资金和经营成绩是正相关的,从而形成有效激励;同时给予创业投资机构视企业发展状况和前景选择追加或撤资的权利,降低了投资风险。实践证明,投资的期间越短,投资轮数越多,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的约束力度越大,委托风险就越小。
2增值管理
(1)提供信息和专家,化解创业企业技术风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利用其广泛的信息网络向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提供国内外技术发展信息,招募技术开发人才,帮助创业企业攻克技术难关。(2)制定策略,寻找客户,化解创业企业市场风险。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可以利用自己的人际资源优势和业内声誉、地位帮助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开拓市场,吸引客户。帮助创业企业寻找重要客户,扩大企业的营销网络,完善企业的营销策略,从而最大化降低创业企业的市场风险。(3)参与战略决策,提供管理服务,化解创业企业管理风险。创业投资家可以利用其在董事会的地位选择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专家顾问身份指导企业管理层改善经营管理,帮助制订人力资源政策,培训高级管理人员等,向创业团队提供管理建议和意见。(4)开辟融资渠道,完善财务制度,化解创业企业财务风险。当农业科技创业需要后续资金或出现流动性问题时,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有能力在短时期内为创业企业筹集发展需要的巨额资金,比如提供担保为创业企业取得银行贷款,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帮助企业上市融资等。此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还可以为创业企业提供相应的财务服务,包括资产结构优化、财务制度完善以及重大合同的谈判、交易条件的评价等。
完善我国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后续管理的建议
1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与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密切合作,适当加大后续管理的力度,更多关注非财务信息
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创业风险投资较多关注的是创业企业的财务报表,我国农业科技创业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产品、技术、组织架构和人事管理等非信息方面区别于其它行业而具有自身复杂的特点,应更多关注此类信息的收集。为了更好的收集信息和介入管理,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应当与农业科技创业企业密切合作,建立双方的长期合作机制。
2创业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适当增加农业科技创业企业投资项目数量
我国投资于农业科技领域的创业风险投资项目总量不多,而且大多属于中后期投资,农业科技领域的投资经验缺乏导致相关信息的收集成本很高,如果一个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多投资于几个农业科技创业项目,不仅可以积累投资经验,而且相关信息收集的平均成本会随着投资项目数量的增加而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