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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1
首先,传统金融部门借助互联网形式形成的金融互联网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资金融通的效率,表现在:(1)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金融部门的主要作用即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实现资本在货币形式上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货币资本从一个部门向另一个部门的转移。(2)实现了投资者与筹资者之间的对接,开辟了除传统的间接融资(银行借贷)和直接融资方式(发行证券)以外的融资模式,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其次,互联网金融通过“交易货币资本化”,扩大了货币资本的源泉。传统金融系统通过信用将货币从各个角落集聚在一起,马克思曾经谈到,不变资本的折旧和价格的跌落、可变资本中成为工人工资而尚未消费的部分、用于再积累而还没有积累到一定量的资本、资本家的收入的一部分以及从产业资本中退出来的资本,这些资本的暂时或长期的游离都可以形成货币资本积累的来源。传统金融即以这些来源为资金的主要来源,而互联网商业企业将原来的日常交易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现实交易的商品流和货币流在时空上被一定程度地分离,从而利用买卖之间的时差以及买卖之前的预付,将资金暂时留存在这些企业内部。通过这种方式储存起来的流量货币取决于交易量的大小,随着交易量的增大,这种流量达到一定的数额,通过资本运作所能得到的收益就可能超过单纯的商品交易所能得到的利润率。这样互联网商业企业,实质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将社会上个人用于生产生活的资金进一步地资本化。在资金短缺时,通过资本市场的运作,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在资金充裕时,却并不存在实质的损失。随着我国互联网交易规模的不断增长,这样积累起来的货币在企业内部已经积累到了一个相当可观的数额,余额宝的存储过万亿已经证明了这样一种趋势。再次,互联网金融使资本高增殖大众化成为可能。互联网金融具有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的累积规模效应,这就使互联网金融将原来专属于手中坐拥大额货币资本进行高额资本增殖的权利,分享给了普通民众。“作为货币的货币是什么也生不出来的”,而作为资本的货币是有可能生出货币的,资本的增殖在现代不再只是资本家阶级的事业,也是普通工薪阶层的事业,从工资等劳动收入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货币也和资本家手中转化为资本的货币一样,也有增殖的要求。最后,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逐步融合。在经历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外部结合过程之后,产业资本已经开始摆脱金融资本的控制,出现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内部结合,例如许多大公司在经历了与银行资本合作过程中的不利地位后,纷纷建立了自己的财务公司,专门负责公司的融资以及货币资产的保值增值业务,这就在产业资本内部产生了一种逐步将金融业务内部化的趋势,以减少在不利条件下受到的影响。实际上,早期各国金融发展更多是根源于实体部门的内生性特征,如信用卡的发行、证券化的创新等,在许多国家最早都是实体企业自发推动的。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电子商务的飞跃、服务业结构的变化、产业结构的提升等,由此使得各类具有产业链集中性特征的新型企业出现,并且有可能高效率、风险可控地自发提供或发掘金融资源,不再必须完全依靠传统金融机构或资本市场。这种根植于实体部门需求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往往是相对健康的,也是最有生命力的。产业资本的金融业务内部化的特点是,它并没有完全抛弃原来的产业资本,相反产业资本之所以将金融业务纳入到自己的内部是为了摆脱对外部金融资本的依赖,从而能够更好地完成资本增殖的目标。产业资本在自身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对货币资本的需要是不确定的,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货币资本的不定时需要,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接受金融资本在提供所需货币时所附加的众多分配上的不平等条件。所以在产业资本的内部就会产生建立金融资本的要求。产业资本内部在一定技术手段下具备建立金融资本的条件,金融资本的大部分货币资本正是来源于产业资本,产业资本将内部的闲置资本进行收集,以其他主体作为货币资本的部分来源,从而在必要时满足产业资本对金融资本的需要。产业融合背景下的公司金融如京东金融、阿里余额宝、微信支付等,在与产业资本相交叉的地方,将客户用于消费的资金,化零为整,进行资本运作。在阿里余额宝将资金的来源从自身业务扩展到全体民众时,即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金融的公司内部化。
二、互联网金融对利率及宏观经济的影响
传统商业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机制,往往存在货币资本的积累大于现实资本的积累的情况,而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的P2P和众筹属于交易撮合类型,不具备资金池和再贷款的功能。新形式的金融资本与实体资本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保持一致的。而对于融合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当货币资本的积累大于本企业从事实体资本运营界限时,京东金融和阿里双宝这样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就有可能动员客户将其资金实现与金融产品的对接,原因在于客户大量的预付资金暂时存储在这些以现实资本的运作为基础的企业之上。这部分资金由于监管的要求是企业不能随便运用的,然而,在这些企业提供了相关的金融产品之后,在客户个人的意志之下,这部分资金从原来的沉淀状态,转变为活动状态,这些企业所积累的货币资本往往大于现实资本的积累。利率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货币资本供应者和货币资本需求者在货币市场上的力量对比。分析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利率的影响应该对不同性质的企业进行分类分析。首先,融合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将实体资本的日常交易资金,从交易过程中解放出来,在实现交易的同时,增加了货币资本的供应,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货币的短缺。其次对于撮合类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其将原来将运用于银行信贷的资金,通过自我管理的方式,注入到货币资本市场上,这种资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商业银行的货币再造功能,所以会减少货币的供应,而如果这些资金在贷出之后,又流回银行,则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货币再造功能缺乏的不足。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利率的影响也是双重的。首先,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所积累的货币资本在经过一定的操作之后,迂回性地又回到银行,这中间的交易成本在交易主体增多的情况下,有提高的趋势。但对于撮合类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如P2P和众筹等,则是在降低交易成本。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货币资本的积累与现实资本积累的不一致所导致的投机效应。怎样避免在互联网金融中两者积累的不一致所形成的累积系统风险才是监管的关键。首先,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中小企业有较大的可能性以低于原来高利贷的利率得到信贷支持;其次,大企业在商业银行的高利率面前可能逐步实现金融内部化。互联网金融对宏观经济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但也要防止互联网金融形式中的融合类型过度金融化。
三、互联网金融存在的累积系统风险及其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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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数据优势显著。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主要特征是获取和处理利用大数据的能力较强。这为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以阿里小微金融为例,电子商务平台商户完成订单交易后,可将企业持续经营状况、销售规模、资金回笼速度以及售后服务评价等信息进行纵向传递,能够帮助阿里金融判断资金需求方的资质和征信状况,并决定其是否能够获得贷款。2.低成本优势突出。互联网融资平台通过大数据优势,降低资金供求双方信息沟通和业务对接成本,在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同时,降低了银企双方的交易成本。随着云存储与云计算能力提高,信息的可获得率与可利用率大大提升,金融机构分析处理大数据能力进一步增强,网络融资个性化服务能力逐步提高。通过平台企业数据分析,对资金需求方的资金实力、征信状况和风险定价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主动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类贷款选择,单个企业在互联网模式下的贷款成本降到甚至只有几元。3.便利性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微金融创新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难度系数,为中小企业资金融通提供了经常性的可能,中小资本和资源配置效率提高,互联网微金融模式、方法、产品创新进程进一步加快,融资便利性更突出。
二、网络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及其创新机理
(一)互联网融资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
1.加速企业资金流动。资本充盈率和资金周转率是企业经营的重点,防止资金链断裂,提高资金流动性,改善资金供给结构和配置状况,是实现企业稳定、持续经营的核心所在。互联网条件下,网络平台的直接融资使中小企业摆脱传统融资模式的诸多束缚,使由来已久的资金问题得到较大程度解决,为企业进一步发展释放了活力。2.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互联网融资既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为成本和费用节约提供了较大空间,也可以为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购进机械设备、原材料、固定资产等提供资金支撑,进一步改善企业的成本利润率和资本有机构成。3.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互联网融资可节约企业融资成本,缩短资金匹配期限,加速了资金周转,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同时,通过网络融资平台的粘连效应,能进一步扩大中小微企业市场空间、客户群规模、产品广告的影响力,长期来看,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和生产状况改善。4.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互联网融资便利化使得资金需求方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到企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核心层面,进一步优化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各种生产要素资源配置效率,大幅降低企业融资效率损失,推动企业进行技术改进和科技研发,培育核心竞争力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根据中小企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SMEDI)为95.7,比2012年提升了2.4点。其中,东、中、西部指数分别为95.4、99.6、93.2,分别上升2.1、4和1.8个点。宏观经济感受指数、综合经营指数、市场指数、劳动力指数、投入指数、效益指数分别为107.1、105.9、94.6、108.9、101.4、79.4,分别提升3.8、4.3、3.4、1.7、2和3个点,成本和资金指数分别为91.4和95.4,分别下降了1.9和0.3个点。
(二)网络融资创新主要机理
1.制度变迁激活融资创新。金融工具和服务开发创新是经常性的主要金融活动,在金融管制和风险约束收敛范式下,作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微观行为结果的金融管理制度创新成为金融市场内在发展的要求。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由于微观层次的金融管制创新极易造成信息传递路径曲折,信息扭曲度高,决策反馈敏感度差,使得微观层面的金融制度显得相对滞后,并成为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金融市场内在的金融制度创新需求不可避免。经历变迁的金融管理制度能够为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改进提供制度、政策和环境层面创新驱动,具有较强的正向外部性,互联网金融就是典型的新金融创造的自然选择。2.成本选择驱动融资创新。互联网金融创新以来,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进行创新和升级,大数据和便利化优势使得金融交易成本加速递减,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互联网融资模式下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推动交易成本选择金融制度再创新和管理结构再优化,进一步形成新的金融交易成本节约。3.风险控制倒逼融资创新。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强,内外需求不振,利率和汇率不确定性风险提高,金融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急剧上升,金融风险管理压力增大,防线管控机制倒逼金融工具创新和金融业务优化,以实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降低。
三、对策和建议
(一)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
加快推进民间借贷管理新机制,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发展,防范和化解新的危机爆发。在互联网金融起步初期,中小微企业发融资困难问题仍未达到有效解决。短期内,做好民间借贷市场管理、避免新危机爆发的有效途径是实行疏堵结合,禁止“一刀切”,大力推动民间借贷阳光化运行,将地下融资变为地上融资。通过政府倡导成立民间借贷中心,对民间借贷实施阳光化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地下钱庄和黑市进行有效管理和规制,进一步扩大金融监管半径,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
(二)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
一是构建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一行三会”监管合力。二是强化对第三方支付和网络货币的监管责任,重点加强对网络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状况、资本充盈率、现金流状况等的监管,严格规范融资平台发展基金、保险和理财产品。三是按照中央监管要求,对于银行、证券、信托、担保、理财等主体进行有效监管,重点排查“理财资金池”潜在风险。四是利用人民银行在支付清算、征信体系方面具有监管和信息优势,重点加强对P2P融资、第三方支付平台和众筹融资等网络借贷平台进行监管,推进互联网金融监测和宏观调控,完善反洗钱规则,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三)优化和整合地区网络融资资源
一是推广浙江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经验,优化和整合本区域内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和互联网,采用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对网络融资参与各方进行信息匹配和信用定价评级。二是实施区域层面融资统筹,搭建银-企、网-企融资直接对接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与银行系统和网络融资平台公司对接,全流程一站式高效对接,引导银行和互联网融资平台公司不断提升网络融资技术服务和后续跟踪服务。三是推动传统贷款与互联网技术有效结合,创新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整合银行以及基金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性金融机构,为客户开拓更多的全新贷款渠道。四是实行贷款计划申请预匹配模式。中小企业据实提出融资申请,互联网平台负责接收企业贷款申请,政府对融资双方进行第三方协调沟通,根据企业资金需求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预期进行推荐,帮助企业争取更多融资计划额度。
(四)推广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模式
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3
中国平安作为当前国内最大的金融集团之一,其汇聚投资、银行、保险等多项业务为一体,具有多元、紧密、整合的综合金融优势平台。平安银行承担着中国平安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银行业,将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打造出自己的特色竞争力。中国平安目前拥有约400万的企业客户,而个人优质客户约为企业客户的近20倍,同时客户服务网辐射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服务客户近6000万,约有450余万推销员任职于平安人寿。依托平安集团的电子商务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整合并分析客户的习惯和理财水平,打造集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及物流于一体的闭合回路,将对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1.携手保险业优势。借由中国平安庞大的保险业务系统,相比于其他银行,平安银行在一些方面明显具有优势。其不仅可以以较低的成本快捷地进入到新的金融业务领域,而且可通过中国平安的销售网络和渠道,最大限度地实现客户间的资源共享,在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扩大销售规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金融服务。此外,通过有效利用信息系统和业务系统,平安银行可在降低经营和管理成本的同时极大地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其金融业务的良性循环。2.综合金融优势。在中国平安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下,综合金融有望成为平安银行的最大优势之一,综合金融是指将此前的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有针对性地制定金融服务方案。3.交叉销售优势。作为中国平安综合金融战略下的具体体现,交叉销售能极大程度上利用中国平安内的现有优势和资源,并将“一个账户,一个客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远景转化为现实。
二、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
(一)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解析
平安银行依托综合金融优势,借助电子商务,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整合对公和零售资源,将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金同业业务、投行业务、小企业金融业务等形式展出,在对各类业务进行风险管理的同时,经由银行、保险、投资业务交叉销售推出,供客户选择和消费。
(二)平安银行与同业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
平安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重点在于个人理财和小微企业金融方面,下面将以这两种业务为例来剖析平安银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1.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以个人理财业务为例。传统意义上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自然人为服务对象,利用其技术、网点、信息、人才与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充分借助各种理财工具,从而帮助个人客户达成投资或生活目标而提供的综合理财服务。从个人理财业务方面分析,各家银行的理财业务存在一定范围的趋同性,但市场竞争越充分,各家银行所能获得的超额利润越低,因而需要通过细化目标客户群,根据自身优势,以较低成本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而针对特定目标客户群提供简约化、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和服务正是互联网金融的优势所在,因而在各家银行布局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就需要着重做好针对以往目标客户群对相应理财产品和服务存在的盲区和空白,密切联系客户需求,牢牢定位代客理财的管理观念,不断细化市场客户群体,开发新的客户群体。2.互联网金融业务对比—以小微金融业务为例。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将为小微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互联网金融打造的优势平台将使商业银行在发展小微金融过程中,更加注重小微金融的特定目标客户:小微型企业以及贫困或中低收入群体,以及助力商业银行根据需要推出针对特定目标阶层客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将解决传统银行业务模式在发展小微金融业务中的成本高、收益低的困局(见表1)。
(三)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产品—“平安盈”剖析
2013年11月29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推出的网络理财工具“平安盈”正式上线。“平安盈”是在互联网上为投资者提供创新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账户。目前,“平安盈”资金投资对象为南方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平安银行计划与平安集团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广泛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截至2014年2月27日,平安盈累计申购额已超过11亿。表2和表3将平安银行和各类金融企业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代表产品进行了对比。根据表2和表3可以看出:“平安盈”在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具备一定的竞争力,但相对于其他同业无明显竞争优势,且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在产品定位和设计特性上趋于相近。这也从一定层面反映了平安银行在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前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需要关注来自同业的巨大竞争,打造特色行业竞争力。
三、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运营情况分析
(一)平安银行的现金流结构分析
如图1、2、3所示,以收购后的2012年1月为界,2012年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显高于收购前的各季度金额。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3月为界,2013年各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弱于2012年各季度金额,同时,无论是收购前后还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后,平安银行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总体呈上升态势,且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前后平安银行业务显著活跃,说明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财务风险较低,公司潜力较大。
(二)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盈利模式分析
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中间业务收入。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上,平安银行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创新和服务升级,更好地经营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金同业业务、投行业务、小企业金融业务以及平台搭建工作,从而提升其盈利能力和水平。平安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后3个季度中,其中间业务收入显著增长,展示了其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迅速,且绩效明显(见图4)。同时,如图5、6所示,以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2013年3月为界,平安银行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后,其各季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相比之前同期有所上升,各季度总资产总体上呈增长态势,由此说明了平安银行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正确性,这一战略转型很大程度上优化了平安银行的盈利模式,使其在同类银行中更具竞争性。平安银行转型后的短期内,其每股收益相比之前同期呈下降态势(见图7),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在战略转型的短暂过渡期内,平安银行需要调整目标客户群方向,协调各业务关系,面临较大的不稳定因素。这就要求其对自身业务发展做出更清晰的定位和规划,同时在管理上投入更多精力,以保持其战略转型的良性循环。
(三)平安银行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后的企业价值分析
通过分析平安银行近几年的股票市值可知,其总体呈增长态势,展现了平安银行重要的企业价值。平安银行公布的2014年1季度有关财务报表显示,报告期末总资产高达20971.02亿元,相比年初增长近10.86%,引领同业,净利润高达50.54亿元,同比增长约40.82%,基本每股收益为0.53元,同比增加了近0.09元,为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巨大的发展潜力显示出平安银行对客户的持续吸引力,有助于其巩固市场地位,加强未来创造收入来源的潜力。可见,平安银行战略转型,发力互联网金融业务,将助其打造综合金融的核心优势,形成特色核心竞争力。
四、进一步推进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的建议
对于平安银行而言,为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需要在明晰自身发展定位的基础上,更好地利用关键资源能力,借鉴同类银行业务发展优势,优化业务系统,同时加大对大数据技术的重视,着力控制风险,降低不确定性。
(一)明晰目标客户群结构
从定位来看,当前,平安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有着明确的目标客户群—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从长远看,平安银行还需要进一步权衡不同客户群的资源投入,设计针对不同客户群的差异化互联网金融服务,优化不同客户群的市场份额。
(二)向全方位金融服务转型
中国平安作为平安银行的控股母公司,其融资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平台将为平安银行向全方位金融服务转型提供巨大的支持,平安银行应充分利用这一关键资源能力,形成行业特色竞争力。
(三)整合营销渠道
借助中国平安的综合金融优势,平安银行享有交叉销售的特殊优势,与此同时,平安银行还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系统整合庞大的销售渠道,力求在降低营销成本的同时提高销售力度和范围。
(四)与战略伙伴开展合作
在互联网时代,第三方支付社交网络不仅是竞争对手,也是同盟,商业银行只要进行适当的合作,双方将都可以开拓新的市场。在这方面,平安银行可以与业内龙头互联网企业合作,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借助互联网企业技术、渠道优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在此过程中,还需处理好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合关系,理性面对,在竞争中把握先机。
(五)注重网络理财
在网络金融方面,平安银行需要加强与电子银行渠道的专业财富管理机构在债券、外汇、基金、保险、私募基金、私人银行及其他贵重金属和产品线的合作,创造全面的财富管理网上平台,不断提高产品的信息检索、财务规划咨询、增值服务转移后的产品量身定制金融解决方案。
(六)探索风险防范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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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世纪90年代起步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结合,表现为网络银行、网络保险和网络证券的兴起。1992年创立的证券经纪商E-Trade开创了完全基于网络的交易模式,大幅降低了交易佣金;1995年成立的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ecurityFirstNetworkBank,以下简称SFNB),是全球第一家无营业网点的银行,主要为客户提供储蓄业务、大额可转让存单、信用卡、理财、抵押贷款等业务,曾是美国第六大银行;1995年成立的InsWeb保险网站(以下简称IN-SWEB),曾是全球最大的“网络保险超市”。但由于产品开发和客户粘性等问题,SFNB和INSWEB盈利能力下降,先后被收购。
2.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快速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脱离于传统金融业务的新兴金融服务兴起,包括P2P网络借贷平台、众筹融资等。随着智能终端的普及,以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为基础的新型支付体系快速发展。虽然这些新兴业务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公众的消费习惯和模式,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影响上都未能对传统的金融业务构成实质性威胁,其作用更多体现在丰富了金融业务竞争结构和促进了传统金融业务创新发展。此外,为更好利用支付账户中的沉淀资金以及在途资金,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aypa)l开始与持有证券牌照的投资公司合作,开创了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的新模式。
3.2009年以来虚拟货币兴起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虚拟货币兴起,特别是本轮国际金融危机后,在改革现有国际货币体系过程中,以比特币(Bitcoin)为代表的数字货币业务迅速发展,发行和供应数量稳步增长,使用范围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货币的基础上建立的货币汇兑新平台进一步拓展了各方对数字货币的需求。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与实践
美国没有专门针对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监管法律和框架,但这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享有监管豁免。与传统金融产品相比,互联网金融不仅面临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洗钱风险、欺诈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IT风险和声誉风险,而且部分风险还可能由于互联网的原因而被放大。因此,除适用于相关的联邦法律和监管政策外,美国还针对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修订了相关法律和政策。
1.P2P网络借贷平台实行多头监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州一级证券监管部门负责保护投资人,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负责保护借款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证券经纪商”身份在SEC注册,注册文件和补充材料包括运作模式、经营状况、潜在的风险因素、管理团队构成和薪酬体系以及财务状况。P2P网络借贷平台需要将每天的贷款列表提交给SEC,持续不断地说明书补充说明出售的收益权凭证和贷款的具体细节以及风险揭示。
2.股权式众筹2012年美国《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允许中小企业通过众筹发行股权筹资资金,赋予股权众筹合法地位,并要求SEC制定相关监管细则。众筹平台须向SEC注册成为证券经纪交易商或融资平台,平台核心成员、董事和持有20%以上股份的股东信息、公司业务和募集资金使用均需要披露。完成一轮融资的众筹平台必须向SEC提交年度报告。对于众筹项目发起人,众筹交易前12个月,融资总额不得超过100万美元;未上市企业只能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且后者的净资产需在100万美元及以上。发起人至少在首次销售的21天之前,向SEC提交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风险揭示,如果筹资额超过50万美元的话,需要披露额外的财务信息,包括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众筹项目投资人,单一投资总额不得超过10万美元,且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少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5%;投资人年收入或净资产大于10万美元的,12个月内投资额不得超过10%,也不得高于10万美元。
3.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对于比特币,美联储主席耶伦表示,美联储无权监管比特币,因为这是在银行系统之外产生的支付创新,与美联储监管的银行体系没有任何交集。美国国税局明确宣布,比特币是需征税的财产,比特币投资者须缴纳资本利得税;用比特币支付薪酬的雇主须进行申报,比特币收入要缴纳联邦所得税和薪资税。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美国财政部要求相关交易平台以及管理公司向其办理缴费登记,并履行记录和报告义务,对洗钱风险进行监管。
4.互联网货币市场基金根据2010年《货币市场基金增补法案》,MMF必须获得SEC的券商执照,必须遵守有关银行保密以及反洗钱等方面法律管制,必须履行相应的登记、交易报告等程序。在州监管层面,必须获得州监管当局的专项业务经营许可;不得从事类似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客户交易资金,要求其保持交易资金的高度流动和安全。SEC要求MMF及时披露基金组合,将MMF的最大加权平均到期期限从90天缩短到60天。5.第三方支付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将第三方支付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FDIC和财政部负责监管。美国财政部要求第三方支付企业向其办理注册,接受联邦和州两级的反洗钱监管,及时汇报可疑交易,记录和保存所有交易。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留存资金需存放在FDIC保障的银行的无息账户中,且每个用户账户的上限为10万美元。
三、借鉴与启示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几乎都是直接照搬美国。SFNB类的网络银行以“直销银行”的方式重新走入公众视野。2013年9月,阿里巴巴和民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直销银行等方面进行重点合作;2014年以来,北京银行、兴业银行等相继推出直销银行。第三方支付经过多年积累,成功填补了银行支付体系空白,已进入双寡头垄断时期。余额宝、财付通等网络货币市场基金几乎照搬了Paypal联通支付账户资金与货币市场基金的模式,且由于收益较高,余额宝甚至在短期内募集资金超过2500亿人民币。小额网贷、P2P贷款、众筹等业务短期内快速发展,但由于业务模式高度同质,市场整合和优胜劣汰在所难免。
1.区分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金融属性,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监管制度对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普通投资者能够参与的高风险业务应按照现有融资管理方式,加强信息披露管理,适当设置安全红线,并按照机构资质分类管理;对P2P网络借贷、第三方支付等涉及较长资金链的业务,应注意加强资金托管、簿记等方面的监管;对网络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认证、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票据管理、反洗钱和征信等方面的监管。
2.做好顶层设计,开展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互联网金融横跨不同金融部门,互联网金融产品也容易突破部门监管范围。因此,应制定横跨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案,并做好部门间分工与合作。同时也应加快相关细分行业的标准制定,使得行业发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应强调金融监管的“互联网思维”,加快对新技术、新理念的吸收学习,减少监管套利的空间,包括打破部门垄断及造成的信息不对称;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等金融体系改革,使商业银行降低对利差的依赖,推动商业银行业务创新;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社会公众的投资选择,避免互联网金融对存款造成较大虹吸作用,影响金融稳定。
3.加大信用体系建设力度互联网金融稳健发展的关键在于风险控制,其中以信用风险为核心。目前,我国征信体系还不够完整,应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并促进符合标准的P2P贷款、众筹融资平台、网络小贷公司的信用数据库与现有征信体系整合,完善并丰富现有小微企业与个人征信体系。
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5
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两个:一是P2P金融,二是第三方支付。其一,P2P金融。P2P即人人贷,P2P金融又称为P2P借贷,P2P是Peer-to-Peer的简写,其意思就是个人对个人。P2P金融服务是以公开透明的信用信息为基础,由具有资质的互联网平台(第三方公司)作为媒介,借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借款标,贷方竞标以向借方放贷的行为。P2P平台在融资双方之间充当第三方,不实际拥有资金,只是向交易双方提供服务。P2P平台最大的特点是借方无须提供实物抵押或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方商业信誉作为还款的保证。通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出资人完全对整个业务流程控制和负责,包括自行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自行完成借款行为,并且承担借款结果,自负盈亏。利用互联网平台,贷方可以整合互联网平台内的一系列数据,包括交易数据、客户评价度数据、口碑评价、货运数据、认证信息等,同时综合一些外部数据,包括海关、税务、统计等方面的数据,通过数据匹配和量化分析,形成一整套同时具有定性和定量指标的风险控制标准。得益于互联网的即时性、海量信息和互动性优势,P2P可以高效实现金融服务,同时显著降低成本。其二,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在商家和消费者缺乏信用保障或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为其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中间平台”。在交易中,买方在互联网平台上购买商品后,不直接向卖方付款,而是向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付款,如果付款成功,由第三方通知卖家发货;商品送达时,买方验货收货之后,如果没有差错,则通知第三方付款给卖家,由第三方进行转账,从而使卖家收到货款。作为一种支付托管行为,第三方支付使得交易款项在流通中实现可控性停顿,即资金只有在双方意见达成一致时才会进一步流动。借助于互联网强大的信息交换功能,第三方支付可以与各家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对接,在同一界面上整合多种银行卡选项,使得消费行为更加方便快捷,大大提高消费者体验。由于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依附于大型互联网企业,本身资信情况良好,且有各家银行对其信用进行考量,因此能够解决网上交易的信用问题,降低交易风险,在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为传统商业银行扩大了业务范畴。
二、中小企业借助互联网金融进行融资的途径
很多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遇到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虽然政府的政策逐渐倾向于中小企业,但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仍然困难重重。近些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越来越旺盛,但是很多中小企业难以通过传统融资途径得到资金支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在难以实现中小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情况下,银行间接融资也倾向于规模大的企业。中小企业贷款准入门槛过高,抵押资产不足,又往往难以获得担保,所以银行为了规避风险,不愿放贷给中小企业。另外,现行的商业银行融资体制也影响着其风险偏好和资源配置。中小企业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如规模小、资本和经营管理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不强、公司治理缺陷、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信用等级。目前,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但是这些银行主要的业务对象却是大客户,市场也集中在大中城市,从而加剧了地方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3-4]。互联网金融从兴起之时就面向规模小、分散的用户提供金融服务,网络融资与中小企业融资的“小、快、频、短”的特点相符合,对中小企业贷款具有天然的优势。从现状分析,中小企业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网络融资。
1.基于P2P金融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机会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使用者成本极低,用户量急剧增加,产生了规模效应,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得到迅猛发展。P2P模式可以整合小额贷款需求和闲置资金理财需求,通过平台信息,借贷双方匹配,甚至对资金供求进行优化组合,为交易双方提供多种选择。交易双方可以不经过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中介服务直接联系,其本质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贷方与借方直接签署借贷合同,利用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和高透明度,有针对性地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现状。在互联网平台上,信用级别高的借款人可以最大化自身的信用优势,其融资需求将得到优先满足,同时可能获取更多优惠。根据第三方网贷资讯平台的统计,截至2013年底,整个P2P网贷行业交易规模超过600亿元,已有超过800家网站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得益于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金融还可以自行撮合具有不同需求的交易方,尽量满足各方的特殊需求,特别能满足在传统融资模式中易被忽视的群体,进一步扩大了融资空间。P2P金融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其资金融通快、门槛低的贷款模式能很好地满足企业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
2.基于大数据,第三方支付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基础和便利大数据的意义在于对数据信息进行挖掘和再造,使其具有空前的应用价值。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搜索引擎和网络宽带等高新信息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互联网金融不但可以获取传统商业银行模式化的交易结果数据,而且能获得大量非结构化的交易轨迹数据,从而深度融合并挖掘数据信息,显著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提高交易透明度,同时扩展并完善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功能,以客户为中心,服务上实现金融脱媒[5]。这样,一方面中小企业融资的参与度更强、协作性更好。利用互联网平台,卖方和买房都能够获益。例如,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销售回款得到保障,并且通过提供多种支付工具争取到更多消费者;对消费者而言,由于在卖方收款之前可以进行验货,不必担心商品质量,从而增加了在网络上的消费信心,增强了消费意愿。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更加有效地服务中小企业,整合小额融资需求和理财需要,运用互联网和信息化的新思维和新技术,大幅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同时扩展客户群体,增加全社会的金融福利。有关数据表明,由于支付便捷、交易成本低、信息透明,过去几年中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年增速一直在100%以上,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覆盖范围逐年大幅提高。
3.基于电商小额信贷,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缓解自从2009年央行和银监会确定小额信贷的合法地位后,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在充分挖掘客户的交易、消费和信用等信息的基础上,批量发放小额贷款。这种模式仅根据企业的信誉发放贷款,无须提供抵押或担保,并以企业的信用程度和商誉作为还款的保证。这种“随借随还”的模式使得借款成本分散在多笔交易和多家企业上,降低了风险,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降低了资金成本。互联网融资将取自于海量数据并公布于网络上的信用信息作为贷款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突破了企业单纯依靠固定资产抵押和企业担保等问题的限制,增加了企业融资的灵活性,并且可以降低企业融资交易成本和参与成本,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4.基于众筹新模式,助推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破解众筹是一种公开向网民募集项目资金的新模式,也称为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互联网强大的传播特性,使之可以广泛地发动网民,募集资金。众筹融资比传统的融资方式更为开放,不但可以筹措资金,而且可以向广大网民进行项目宣传推广。特别是一些网络用户了解和喜欢的大众化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融资获得项目资金,因此众筹是中小企业利用创意赢得资金的一种有效方式。这种新的项目融资方式可以概括为消费者先行垫付货款,再由项目运作方制造产品,特别适合尚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据网络平台“点名时间”公开数据,在上线之后的不到两年时间里,“点名时间”就已经收到7000多个项目提案,其中有近700个项目上线,项目成功率接近50%,众筹融资在解决中小企业用资快、用资频等方面能够发挥一定作用。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和影响扩大,银行传统金融模式也在应对互联网挑战的过程中不断变革,并且不断融合互联网金融的某些特点。得益于广泛分布的网点和服务网络,商业银行只需要对现有服务体系进行改造升级,建设自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或者拓展已有的网络平台的功能。在不久的将来,商业银行的模式很可能在互联网金融的影响下发生革命性的变化,即以互联网为载体,银行客户通过电子银行和手机银行办理金融业务的新模式。通过这种新模式,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融资模式相结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优势互补,银行的信贷偏好很可能会得到显著改变,从一味偏好大企业转而更多考虑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所以,互联网金融可以直接或间接通过影响传统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缓解。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促进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健康发展
互联网金融论文范文6
2013年以来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大发展,互联网金融冲击着我国各传统金融领域,总体而言互联网保险走出了第一步。但是由于互联网特性,短期内销售的产品可能还是集中,在车险、意外险以及理财型等较简单的产品。对于复杂的寿险类产品销售,要达到一定的规模尚需时日。未来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增强,保险产品由“被动销售”变成主动“购买”也井非不可能。长远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能降低客户保费,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必然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通常,保险产品的销售包含了如下的四个阶段:最初的信息收集阶段,这一阶段包括市场研究、基本的信息收集和研究、产品设计;其他的售前活动,主要包括风险评估、给客户建议、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需求匹配以及和客户谈判等;第三阶段进人正式的销售阶段,主要包括合同的签汀,发行保单和保费支付等;最后一个阶段为售后的服务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保单管理、赔付管理以及风险控制。
这四个过程缺一不可,用户体验以及客户关系的维护也是一个长期过程,所以需要客户在短期内有良好的体验和评价井不太容易。通常,对于保险前期销售的完成,前两个销售环节尤其重要,这也说明了为何目前保险行业的主要销售渠道为人渠道。前期客户对产品功能理解十分重要,人起的就是信息传递和解释的作用。因此对于某此较简单的产品尤其是车险、意外险等保险产品,由于其产品设计本身相对简单,期限不长,因此人在前期起的作用井不是很大。因而如果客户对这类产品有需求,完全可以自己收集信息进行产品比较井购买。因此这类产品适合网销,而且按目前数据来看,这类产品网销增长迅速。
目前已经有约40家保险公司建立了自己的销售平台,但是总体而言销售效果井不是很好。第三方销售平台如慧择网等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是目前依然太小。以美国的保险第三方销售平台经验来看,这类平台规模很难做大,盈利也相对有限,最终难以逃脱被收购的命运。综合电商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不错的选择,淘宝、京东等综合电商去年曾经创造过不少网销的经典案例,但是综合来看,多数网销产品均属于高回报的理财型产品,对于保障类产品,网销路依然漫长。
依据保险业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保险行业报告,截庄2013年底,我国互联网保险销售额已经达到了291亿元,同比增长46%,2003年至2013年复合成长率达到68%,显T了超高的成长性。但是总体来看,互联网渠道对整体贡献的比例依然较低,2013年仅为1.69%。我们预计未来保险网销将依然保持快速的增长,网销的理财型保险产品有望逐步对银保渠道形成替代,降低保险公司对银保渠道的依赖。
由于产品简单和趋于标准化,财险网销发展很快。网销的车险产品与传统渠道销售的车险产品相比,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在美国目前互联网保险网销已经占到了总保费收人的三成左右;在英国约有近两成的非寿险是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而且目前移动互联网销售的车险也处于快速成长期;在全国,目前互联网保险销售也出现了较快增长,过往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速达到68%。目前国互联网保险销售,绝大多数是车险产品,网销已经成为了继电销之后车险的有一个重要的创新渠道。可以预见由于方便实惠,网销车险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由于产险产品的标准化和简单性,我们认为未来互联网将成为产险产品销售的主流渠道。在安永2012年进行的全球保险消费者调查y,y,国市场部分,超过4成的被访者表不他们会通过网站比较非寿险产品,有近5成的访问者表不他们已经通过了互联网购买过财产险产品,可见财产险产品的网销是易于被客户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