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翻译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散文翻译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散文翻译论文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1

1、原文:帝置酒洛阳南宫,上曰:“列侯、诸将毋敢隐朕,皆言其情:我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对曰:“陛下使人攻城略地,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其利;项羽不然,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此所以失天下也。”上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张良字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供给军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者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用,此所以为我所禽也。”

2、译文:刘邦在洛阳南宫摆酒宴,说:“各位王侯将领不要隐瞒我,都说这真实的情况:我得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呢?项羽失天下的原因是什么呢?”高起,王陵回答说:“陛下让人攻取城池取得土地,因此来亲附他们,与天下的利益相同;相与却不是这样,杀害有功绩的人,怀疑有才能的人,这就是失天下的原因啊。”刘邦说:“你只知道那一个方面,却不知道那另一个方面。(就拿)在大帐内出谋划策,在千里以外一决胜负(来说),我不如张良;平定国家,安抚百姓,供给军饷,不断绝运粮食的道路,我不如萧何;联合众多的士兵,打仗一定胜利,攻占一定取得,我不如韩信、这三个人都是豪杰的人,我能够利用他们,这是我取得天下的原因、项羽有以为范增而不利用(他),这就是被我捉拿的原因。”

(来源:文章屋网 )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2

关键词:符号三角理论;华科大校训;英译原则

中图分类号:H315.9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华中科技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合并后的华中科技大学充分发挥教授治学的作用,在全校征集校训,最后于2003年形成新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而后该校外语学院提供了以下四种英译:

译文1:Illustrious virtue, Erudite, Practical, Innovation

译文2:Be moral, be erudite, be true, be creative

译文3:Virtue, Erudition, Truth, Innovation

译文4:Illustrate virtue, advocate knowledge, seek truth, make innovation

另外,在2011年6月更新的维基百科上查到两种译文,分别是:

译文5:Illustrious virtue, erudite, truth-seeking, innovation

译文6:Morality, knowledge, truth and innovation (Illustrious Virtue, Erudite, Practical and Innovation)

诚然,这些译文表意较清晰,都具有一定可读性,而且有的还译出了相当的水平。但根据校训这种公示语翻译标准来看,以上很多译文不太符合译语表达特征,没有达到相应的翻译目的。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历年在国内综合实力排名前十,而其官方校园网上并无规范的英译校训,这与其身份极不相配。本文从符号三角理论和翻译目的理论对以上译文进行分析,并探讨中文校训英译的基本原则,从而探讨出能达到相应交际目的的英译文。

二、相关理论

(一)符号三角理论及其翻译原则

20世纪20年代,奥格登和理查兹提出符号三角理论,如图所示:

图中符号(Symbol)指语言成分,如词语等;所指(Referent)指客观世界中的事物;思想或所指(Thought or Reference)指人们大脑中的概念。符号的意义不是单一的,而是多重性的。要确定符号的意义,除了考虑其所指意义之外,还要考虑符号使用者的意图(语用意义)以及与其它符号(语境)的关系。

根据符号学理论,翻译的本质可阐释为“翻译是以符号转化为手段、以意义再生为任务的一种跨文化交际活动”(许均,2009:41)。而语言符号的意义具有多重性,原语和译语词汇多重意义一般不对等。在实际翻译活动中,应在译语句法和惯用法规范以及译语读者能够接受的限度之内,采用适当的变通和补偿手段,以保证特定上下文中最重要的意义优先传译为前提,尽可能多和准确地传达原语信息的多重意义,以争原文和译文最大限度的等值。而判断最重要意义的根本依据是翻译目的。

(二)翻译目的理论

翻译目的理论由汉斯・弗米尔(Vermeer)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是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翻译目的理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功能取决于翻译的目的(Nord,2001:27)。评判翻译的标准不再是“对等”,而是译本实现预期目标的充分性。弗米尔还提出了翻译委任的概念,即应该由译者来决定是否、何时、怎样完成翻译任务。也就是说,译者应该根据不同的翻译目的采用相应的翻译策略,而且有权根据翻译目的决定原文的哪些内容可以保留,哪些需要调整或修改。

校训是一所学校的教育理念、人文精神、办学特色等内涵的浓缩和概括,具有激励和训导等功能。中文校训引经据典,意蕴深远,传统现代,含义丰富。根据符号三角理论的重要意义优先传译原则,中文校训英译时应译出校训语言中最能体现其办学理念及校园精神的含义。这个最重要的含义及其选词,又是由翻译目的确定的。根据翻译目的理论,校训英译最重要的目的是达到预期宣传目标,符合译入语语言特征,使译入语读者能较容易地理解并接受原语学校的教育理念,否则其英译就是失败的。

三、中文校训英译原则

(一)英文校训特征: 用词通俗、结构简约

西方国家办学较有特色,校训主要包涵一至两方面内容,即追求真知或自由,部分学校校训也宣传信仰宗教。根据一份对国外37所著名大学校训的统计,有八所学校校训中包涵有“knowledge(求知)”,7所学校校训包涵“truth(求真)”,2所学校校训包涵“freedom(自由)”。英文校训用词都很通俗,这符合公示语特征,能增强其校训的普及性。综观世界著名高校的校训,按不同主题可列举出以下关键词汇(见表1):

表1显示各高校校训所选用的均为通俗、大众化的词汇。除了与“上帝”、“神学”有关的校训会用古英语(如哥伦比亚大学校训“In Thy light shall we see light”中的“Thy”)外,其余均不会涉及古英语或是一些非常生僻的词汇(龚晓斌,2007),主要原因有二:首先,校训从功能文体上来看,属于公示语,传播校园文化,宣传办学理念,激励师生员工,因此,应选用师生群体所熟悉的通俗用语;其次,高校是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要保持不与社会大众脱节,其校训也得选用大众化的词语。

除了用词通俗,西方名校校训多采用名词性短语结构,其次为介词性短语或简单句,复合句较少。如耶鲁大学“真理、光明(Truth and Light)”,爱丁堡大学“智者能看到表象,也能发现内涵。(The learned can see twice.)”。不过短句校训一般选自圣经或名人题词。表2为世界著名大学采用名词短语校训的代表。

(二)中文校训特征及其英译原则

中文校训多源自古籍四书,因此用语正式,结构为对偶或排比形式的两词八字动词短语,如清华大学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或四词八字动词短语,如武汉大学校训“自强、弘毅、求是、拓新”,或四字结构,如浙江大学校训“求是创新”。中文校训一般包涵两层以上的含义,如德育、智育、发展、创新等,讲究美学效果。中文校训英译,旨在向英语世界宣传该校,使该校走向世界。根据这一翻译目的,译文应选用符合英文校训特征的词语传达出原校训中最重要的含义,这是中文校训英译最基本的原则。因此,中文校训英译时不宜选用英文句子表述,最好选用英文短语表达。表2显示,英文短语校训主要用普通的名词并列结构。由此可见,中文校训英译,词性上应统一,最好选用平行结构、名词性结构,而且应选用通俗名词。英文中名词为第一大词性,表达能力较强。从译文简洁角度来看,名词,尤其是由形容词或动词派生而来的名词(如movement),词化程度高,含义丰富,表达有力,兼具动作含义,可表达号召、训导等功能,尤其适用于英译中文校训。

目前公认的最佳中文校训及其英译为清华大学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Self-discipline and Social Commitment。该英译采取变通方式,传达出了原文中的最重要的含义,同时也是上乘的英文表达,可以用神似标准来衡量。形式上忠实于原文,而且采用了头韵修辞,Self-discipline一词传达出了该校要求学子努力向上的关键,Social Commitment不仅表达了该校希望其学子能够向大地一样拥有宽厚的修为以胜任将来的职业并承担更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时也符合西方现代教育的宗旨,即培育合格的公民。

(三)“明德厚学、求是创新”及其英译分析

华中科技大学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为排比形式的两词八字短语。根据该校第三次教代会的解释,“该校训合乎办大学的理念,涵盖德育、智育、发展科学、与时俱进等多方面的内容,具有现代高校校训特征;雅俗适宜,具有一定的人文底蕴。其中,‘明德’意为彰明伦理,完善品德。具有理解、普及和恪守道德之义,包含与人为善、和谐相处的意义,语出《礼・君陈》‘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见《礼・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 ‘厚学’意为崇尚知识,学问渊博。转义出自《易・坤》‘坤厚载物’。‘求是’意为追求真理,发现规律。包含‘求实’的意义但不拘于‘求实’,在实中求学问。语出《汉书・河间献王传》‘实事求是’。‘创新’意为与时俱进,追求新高。与创办一流大学的现代办学理念一致。义出《大学》引汤之《盘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华中大在线,2003.6.2)”

而以上六种译文并没有最大限度地传达出这些含义,没有达到宣传华中科技大学校训深邃内涵的目的,从结构到选词上都有待改进。

译文1“Illustrious virtue, Erudite, Practical, Innovation”和译文5“Illustrious virtue, erudite, truth-seeking, innovation”属于最差译文。首先,没有采用平行结构,“明德”译为两个单词“Illustrious virtue”,而其他三个词都译为一个单词。其次,词性也没有统一,平行结构中形容词名词混用,这是英文校训结构一大忌讳。最后,选词上也非常遗憾(下文再具体阐释)。

译文2“Be moral, be erudite, be true, be creative”和译文4“Illustrate virtue, advocate knowledge, seek truth, make innovation”较译文1有所改进,结构上统一了,都用动词短语,但除了选词欠缺(尤其是“求是”译为“be true”为最大败笔)以外,显而易见,根据英文校训的结构特征,这种表达不够简洁。

译文3“Virtue, Erudition, Truth, Innovation”和译文6“Morality, knowledge, truth and innovation”是较以上译文有较大改进,都用了名词平行结构,符合英文校训结构特征,而且有些选词也非常精到,如“求是”译为“Truth”。“求是”意为追求真理、发现规律,是中西方共同的教育教育理念,世界知名高校有相当学校校训中包含“Truth”一词,如耶鲁大学“Truth and light”。但其他选词就有待改进。

首先,词义选择不够准确。“明德”意为彰明伦理,完善品德,英文中与之相对的是virtue,而非morality。这两个词都是常用词,均源于古拉丁语,但含义有区别:morality指个人或某文化群体中一种能判断是非曲直的价值观,它自身并无优劣之分(Morality is a sense of behavioral conduct that differentiates intentions, decisions, and actions between those that are good (or right) and bad (or wrong). 而virtue指美德(Virtue is moral excellence. A virtue is a trait or quality subjectively deemed to be morally excellent and thus is valued as a foundation of principle and good moral being. Personal virtues are characteristics valued as promoting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well being.)与“明德”含义吻合。

“创新”意为与时俱进,追求新高。作为校训用语来说,英文originality与之相对。Originality由动词originate派生而来,强调原创性,符合现代高校教育理念,符合创新型社会对高校教育的要求:学生应该能独立思考,有原创思维,而不是简单地在原有基础上稍作改进。Innovation意为“革新”,一般指能把新的思想技术等应用于社会实践(innovation generally refers to the creation or improvement of products, technologies, or ideas.),一般在校学生还很难做到,这是教育的后续要求。台湾云林科技大学校训“诚敬恒新”中的“新”就译为originality。所以,这里“创新”译为originality是较好的。

其次,用词不够通俗。“厚学”意为崇尚知识,学问渊博,erudition和knowledge均有“学问渊博”这一含义,但在语体上有很大差异。Erudition源于拉丁语,属于生僻词语,而且学究味浓,不符合校训这一标示语的用语特征,故在英文校训中几乎不用。Knowledge属于大众词汇,由动词know派生而来,具有动作含义,词化程度较高。校训大都倡导自由、追求真知,语言凝练,含义深邃,易于公众接受。因此,Knowledge是常用校训词汇,芝加哥大学、华盛顿大学、英国皇家学院校训都选用了“knowledge”一词。由此,“厚学”译为Knowledge并不会产生词不达义的后果,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对这一词汇的熟知,人们才会更准确地将其与大学所宣扬的精神理念结合起来。

综合以上分析,华中科技大学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最好是译为Virtue, Knowledge, Truth, Originality。这一译文不仅传达出了原校训的所有主要精神内涵,而且符合英文校训用词结构特征,达到了预期翻译目的。

四、小结

华中科技大学综合实力国内历年排名前十,其新校训“明德厚学,求是创新”含义深邃,符合现代校训特征,而以上六种英译文都存在这样那样的缺陷,应改为Virtue, Knowledge, Truth, Originality。这一译文符合中文校训英译原则。从选词来说,这一校训选用通俗词汇译出了原文中最主要的含义,符合符号三角理论的翻译原则;从语法上来看,这一译文所用的几乎都是派生名词,含有动作含义,符合校训这一公示语文体的简洁特征;从结构来说,这一校训符合英文短语校训中的平行结构特征。总之,这一译文以符合英文校训大众化的平行短语结构,准确地阐明了华中科技大学有中国特色的办学理念,符合翻译目的理论。

当然,译途漫漫,译无止境,该校训可能还会有更好的译文,欢迎同行斧正!

参考文献:

[1] Nord, Christiana. Translation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M]. 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2] 龚晓斌, 兰夏. 国外著名大学校训的语言特点及文化内涵[J]. 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3).

[3] 许均. 翻译概论[M]. 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2009.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本文着重讨论文学翻译中的语言变异及其产生的文体效果。人们在选择语码进行交际时会遵循一定的语法规则和语用原则。但是有时为了产生不同的文体效果以达到不同的交际目的,人们常常有意识地违背这些语言常规,形成语言变异,尤其是文学作品中,作者往往通过语言变异产生文体效果,继而形成作者自己或某一作品的风格。

一、引言

严格的讲,文学翻译应该是原著思想内容、形式以及风格准确地再现.然而,现实并非总是如此.文学翻译中出现了多种变异现象.究其原因,多种多样。同时语言作为人们交流和表达自己思想的工具在不断的使用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种非常规的使用形式。这些非常规的语言形式就被称为语言变异。当这些变异现象出现在文学作品中时,时常会令人们难以揣摩,无从把握。

二、文学翻译及其变异现象

文学翻译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文学。综合中外论者对文学一词的阐释,我们知道文学具有以下主要特性: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是用语言来反映生活、反映现实、表达思想、抒感的,是emotion-centered;它有审美价值,其语篇功能主要是用艺术的语言叙事、画物、言情,达到感染人、娱悦人、教育人的目的。文学的这些特性也是它有别于其它文体的地方。要说清楚文学是什么虽然不易,但人们却能很容易地告诉你: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等是文学。如此说来,文学语言就该是这些文学作品的语言,文学文体也就该是这些文体的总和。尽管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中又能分出各种流派、各种风格的作家作品,但我们的注意力这里主要集中在英语各体类之间的文学共性的东西,即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影视的语言特征及其翻译。

长期以来,文学翻译一直被认为是派生的、模仿性的、第二位的文学形式,处于文学研究的边缘,极少受到文学研究者和文学史家应有的重视。评论文学翻译的标准大多是先验性的,重原文文本轻译文文本。20世纪70年代以后,人们开始对先验性的“等值”标准提出质疑;描述性的、动态的翻译研究应运而生。人们不再用“等值”、“正误”、“好坏”、“对错”等标准来评判翻译文本,而是将翻译文本中出现的“差异、谬误、摸棱两可、多元指涉,以及‘异质’的混乱”视作“文化意识形态直接影响特定文学抉择的宝贵资源”。

研究文学翻译的变异现象,首先要给文学翻译的常规与变异下一个定义.从社会学的角度看,文学翻译活动首先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与社会学中行为规范的功能类似。文学翻译的常规是用来辨别合适的或不合适的翻译行为的准则和标准.它由具体的文学翻译的原则、标准、过程、方法等理论组成.与社会学中的越轨行为一样,文学翻译的变异是指违背了文学翻译常规的翻译行为或活动和不恰当的使用翻译技巧等行为.文学翻译作品中的变异现象表现为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程度.由此更是增加了文学翻译的难度。

三、文学翻译中的变异现象及其文体效果

文体学和文学紧密相关,一直被用来分析和评价文学作品。同时它也是翻译工作者的必修课,翻译工作者具有文体学知识将有助于发现原文的特色,从而忠实地翻译原文。

文体学理论认为,作者在艺术创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任何符号,一个词,一个句法,一种修辞手段或是某个叙事角度,都是作者独具匠心的选择,都是为了实现某种功能——或是突出主题,或是增强美学效果。因此,译者一定要对每个对象的功能有清晰的认识,这样才能忠实地翻译出原文的韵味,使译作读者获得与原作读者相近的感受。

下面我们来看不同体类中的不同变异现象及其文体效果。

(一) 小说的翻译

(1)人物语言的个性化变异

在一部小说中,尤其是在人物众多的小说中,作家为了生动地再现形形的人物的个性,常常模仿他们各自的语言,使他们说出合乎自己身份、地位、教养、性格的话来,这是作家借人物语言塑造人物形象的一个重要手段。如马克 吐温的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小说的叙述部分即采用了经过锤炼的美国当代口语,书中的人物对话更是原原本本的生活语言的照录,请看哈克与黑奴吉姆的对话:

"Hello, Jim, have I been asleep? Why didn't you stir me up?""Goodness gracious, is dat you, Huck? En you ain' dead-you ain' drownded-you's back agin? It's too good for true, honey, it is too good for true. Lemme look at you, chile ,lemme feel o'you…"

由此例可以看出,黑奴吉姆的语言充斥着讹读、省音、不合语法、用词不妥,这些极不规范的语言不仅仅只是传递了一种信息,透过它们读者可以推测到有关这一人物更多的情况。

(2)叙述时空的混乱化变异

这一特点主要存在于一些现代派小说中。传统小说的叙述总是时空脉络清晰,要么依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要么采用倒叙,即使多有场景变化,但时间和空间都交待得清清楚楚。而在一些现代派的作品中,由于作家对心理现实刻画的追求,也由于作家的创作观念及手法的缘故,如意识流手法的采用,常常使得时空变化模糊不清,作品中的人物思维、语言混乱无序,过去的、眼前的,想象中的人和事,纷乱一团,语言缺少了形式上的逻辑关连,变得毫无条理,不完整的句子很多,给理解带来了较大困难。此时我们要引入一个文体学中的概念---前景化(foregrounding)。它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法将需要表达的事物或现象突出地表现出来。通常它通过对标准常规的系统违反来达到,是引人注目的、新颖的。意识流小说往往描写人物混乱流动的意识,因此在语篇上常常表现为词汇组合、句法结构、语篇结构、叙述模式等多层面上偏离常规的前景化特征。。

(二) 诗歌的翻译

一般说来,语言形式服务于内容,并具有一定的意义。就诗歌而言,形式的意义远远大于散文类作品中的语言形式。诗之所以成为诗,怎样说与说了什么同样重要,所以译文中追求形似是译者的重要任务之一。

现代文体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就是:“风格是对常规的变异。”(Style is deviation of the norm)反过来讲,语言常规的变异就是语体风格的意义。变异是超常规,超常才能引起人们的关注、才能吸引人,超常才能体现语体风格。变异是手段,通过变异造成“突出”(foregrounding)。“突出”意为“不落俗套”、富有新义,新义构成语体风格之意。“突出”通过语言变异来实现。如果把变异的语言现象看作“突出”,语言常规就是构成“突出”的“背景”(backgrounding)。有“背景”有“突出”才能勾勒出作品的整体美貌。将此观点应用到诗歌的翻译当中将会使译者和读者更好地把握作者的意图。

如美国现代诗人E.E.Commings曾写了这样的诗句“you pays your money and you doesn’t take your choice”(1950)。他勇敢地冲破了约定俗成的语法规则,在一般现在时第二人称后的谓语动词和助动词词尾加了-s和-es,给语体风格以新义。

(三) 舞台剧及影视剧本的翻译

剧本与小说、散文的最大不同在于前者通篇都是用对话写成的。它们之间的另一个差别是小说和散文通常是供人默读(当然也可以朗读),而剧本却是最终要诉诸声形的(当然也可以拿来默读),由此它构成了与其他文体绝然不同的变异。剧本中的对话(对白)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经过作家精炼后的诗句,如莎士比亚的诗剧中,人物语言多是诗的语言,正式程度较高,辞格也较多。第二种是经过作家加工后的较为正规的、完整的语言,它来自生活,却又高于生活。再一种就是未经加工的生活语言照录,多停顿,多不完整句,多不合语法规范句,多重复。当然,上述三种只是大致分类,在每一种类型中,语言的正式程度或用语特点又会因人物的年龄、性别、性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不同而不同。有的人话语单调乏味,有的人则出语机智幽默,有的人言语矫柔造作,有的人则语言朴实自然……总之,有多少种人就会有多少种语言。

翻译舞台剧剧本和影视脚本,要充分考虑其上述特点,译好人物语言,充分体现原剧整体语言特色和具体的每个人的语言特色,使语言连同人物一起"活"起来,"动"起来。就舞台剧剧本的翻译而言,其目的不外乎有两个:一是为该剧在另一个国度用另一种语言演出服务,二是译出来供人阅读。但不管是出于哪一种目的,译者都应考虑原文作为剧本的特点。如朱生豪在译莎士比亚剧本时,常常要让自己扮作剧中人物,拿译出的句子读一下,看一看是否上口。影视翻译与普通小说翻译的不同之一在于它受制于口形及时间。屏幕上演员说话时间如只有五秒钟,那译文的字数也就不能太多,不能是演员已经闭嘴,而配音却仍在说话,这对于译者是一个考验。同时,译文还必须照顾到演员说话过程中的停顿。如Memories are wonderful…and the good ones…stick to you like glue. (回忆是美好的…好的回忆……将伴你终身。)如要将stick to you like glue译为"将象胶一样始终粘着你",那就太长了。配音要想逼真,还要考虑选词的口形与屏幕口形的一致。一般来说,嘴巴张得较大,译时应选择开口呼的汉字,反之则选用闭口呼的汉字。此外,译者必须关注屏幕人物的动作神情,了解人物性格特征,用性格化的语言反映人物的喜怒哀乐、粗俗高雅。

(四) 散文的翻译

翻译散文,首先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内容与风格,因为内容与风格是统一的。譬如英国早期的散文多为说明性文字、教育用文字和劝谕性文字,用古英语写成,以简洁朴实见长,且有明显的口语化倾向。另外要认真体会散文的时代风格与作家风格,如培根的散文多用排比并列句式,形式工整,而这同时也是英国十七世纪散文的一大修辞特点。十八世纪的散文,初中期口语化盛行,代表作家是艾迪生(Joseph Addison)和斯梯尔(Richard Steele),但到了末期却又转向典雅华丽。到了十九世纪,虽然一部分作家仍坚持散文朴实无华的特点,但在整个文学艺术界浪漫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浪漫派散文似乎一直占据上风,作家常直抒胸臆,表现自己鲜明独特的个性。这类散文句式灵活、语言新颖,富有极强的感染力。其生动的比喻、强烈的节奏感、飞扬的文采形成了散文的时代特色。但进入二十世纪后,英国散文的主流又回到了以正规口语为基础的朴实自然语言。翻译英语散文时,对上述语言风格的变异不能不察。

四、结语

综上所述,文学翻译中的确存在着许多语言变异现象,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文体及其他效果。由于产生这些变异现象的原因复杂多样,其表现特征也会很难把握,这就要求译者和读者能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思考和分析这些语言现象和文体现象,促使文学翻译工作更顺利地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Susan Bassnett and Andre Lefevere, Translation, History, Culture [M] (London: Cassell, 1990).

[2]侯维瑞. 英语语体[M].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8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4

关键词:我与地坛 英译汉 主语 转换

1 引言

本篇论文翻译部分选自著名作家史铁生的散文《我与地坛》的前五部分。这篇文章极富感彩与文采。作者在遣词造句的过程中,没有一味拘泥于刻板的句子结构,而是使用了丰富多变的句型,来营造出散文的美感。特别是在主语的使用问题上,作者在不同的语境下采取了不同的策略。但由于英汉思维及表达习惯的不同,这一点在英译的过程中就成为了难点。要尤其加以注意。

2 汉英句子主语的比较

七十年代末,美国语言学家李纳(Charles N.Li)和汤普生(Sandra Thompson)提出新的语言类型学的观点,按注重主语和主题的不同程度,将语言分为“注重主语”(Subject-prominent Language)、“注重主题”(Topic-prominent Language)、“主语和主题均注重”(Both Subject-prominent and Topic-prominent Language)、“主语和主题均不注重”(Neither Subject-prominent nor Topic-prominent Language)四种类型,认为英语是“注重主语的语言”,汉语则是“注重主题的语言”。

3 汉译英过程中主语的确定策略

在汉译英的实践中,对主语的确定可以采取三种策略:以原句主语作译文主语;转换主语;增补主语。

3.1以原句主语作为译文主语

英语句中的主语只能是名词、主格人称代词或名词性的词语。当汉语原文中有明确的主语,而且该主语由名词或主格人称代词充当时,我们可以以原主语作为英译文的主语。

把汉语原文的主语直接翻译为英语的主语,是一种最简便、最可靠的对应方法,因此也是我们做汉译英确定主语时首先考虑的方法。在《我与地坛》的译文中,为了不影响作者意思的表达,很多主语的确定都选择了以汉语原文中的主语作为译文主语。如: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条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A world without difference will become a puddle of backwater and a desert without feeling and fertility.

该句的主语为名词“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英语中最常见的就是名词或名词性词语,因此翻译成英文时,可采用同样的主语。

3.2转换主语

主语的转换在汉译英中非常重要,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汉语中原句的主语并不能与英语译文中的主语相对应。这时我们就需要转化主语,重新选择和确定主语,以保证译文逻辑通顺、行文流畅、语一言自然地道,行使与原文相似的功能。同来替换原主语的,可以是句中其它成分,也可以是句外的词语。

在《我与地坛》一文的翻译中,出现了类似的问题,如:

他的衣着过分随便,走路的姿势也不慎重,走上五六十米便选定一处地方,一只脚踏在石凳上或土埂上或树墩上,解下腰间的酒瓶,解酒瓶的当儿眯起眼睛把一百八十度内的景物细细看一遭……

形式上看,该句的主语是名词“衣着”和“姿势”,但再往下看去,作者描写的是喝酒老头在院子里喝酒是一系列卓尔不群的动作,这一系列动作的发出者都应该为“他”,而不是“他的衣着”或“他的姿势”,因此,在译文中,应把“he”作为主语,鉴于本句中接下来喝酒老人的动作很多,因此把“衣着”和“姿势”处理成介词短语形式,可以适当减少句子的累赘。因此译文为:

With excessively casual clothes and indiscrete walking gesture, he chose a certain place after walking fifty or sixty meters, go to one foot on the stone chair, earth bank or tree stump, unshipped the bottle around his waist and at the same time squinted through the scenery around in a 180-degree perspective carefully...

4结语

总之,汉译英是一种技巧和策略。在汉译英的过程中,主语的确定很重要,在某种程度上,句子的主语一旦确定,整个翻译也就有了眉目。在确定主语的过程中,有时是为了译文行文结构上安排的方便,有时是为了强调句子的某一概念,而有时则是使句子更符合英语的表达习惯,我们要考虑英美人的思维,并结合原文,做出合理的选择。在翻译《我与地坛》的过程中,这一点也得到了深刻体现,只有合理地确定了主语,才能使翻译的过程更加顺利,也才能够使译文更符合英文的行文习惯和英美人的思维。

参考文献:

[1] 陈宏薇,李亚丹.新编汉英翻译教程.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3.

[2] 陈宏薇.汉英翻译基础.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7.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5

《〈左手的掌纹〉自序》是实用序文,本身也是美文。余先生在序中谈及自己的散文主张,数“弹性”两字最闪眼,短短千字之中竟出现五次之多。他如是说:“我强调现代散文应该注意语言的密度、弹性与质料。”“我尝试把中国的文字压缩、槌扁、拉长、磨利、把它拆开又拼拢,折来且叠去,为了试验它的速度、密度和弹性。”“这些可‘变速’的弹性,都是中文未尽开采的‘能量’,只待巧于运‘力’的作家去奏‘功’。”“所以我更相信,至少对我而言,最有效的文体应该使用最多元、最有弹性的语言。”“语言有弹性,才能左右逢源,变化多姿。”余先生对“弹性”之执著由此可见一斑,以至于我读到文末,竟然很想在他最后一句“让读者相一相我左手纵横的掌纹”后斗胆替他加上一句“品一品吾心宜的弹性中文”!

何谓“弹性”?我们可来参看他序中提及的文章《剪掉散文的辫子》里的原话:“所谓弹性,是指这种散文对于各种文体各种语气能够兼容并包容和无间的高度适应能力。”大家不妨佐以《听听那冷雨》来求证和体味。余先生的这种“弹性”散文是“白以为常,文以求变,俚以见真,西以求新”,是阳刚与阴柔并工,知性与感性兼济,文言与白话交融,是众体兼备,多语齐发,是松紧有致,收放自如;是五步一楼,十步一阁,步步莲花,字字珠玉,左右逢源,绝无冷场。我想能够驾轻就熟于这种“弹性”散文的,恐怕没有像余先生那样集“诗人、散文家、评论家、翻译家”四种身份于一身,能在其生命的四度空间里如武侠高手般纵横穿梭、来去自如的通才不能达到的吧。

至于怎样的“弹性”,看余先生如何“弹”,那自然就应到他《左手的掌纹》里去一探究竟啦。所以说读序,尤其是好的自序,就好比是那道“佛跳墙”的香味,它“勾”“引”你的魂循香而行,涉香而寻,纵使你是佛,也难以抵挡其香之诱,直至自觉主动地亲近它,品尝它,享用它――这文字的饕餮盛宴。

这道“佛跳墙”――《左手的掌纹》,可是集余先生数十年散文创作之功,囊括其50年间散文创作各个时期的重要代表作,“有短到数百言的小品,也有长逾万言的巨制;有纯粹的抒情文,也有夹叙夹议的杂文,有自己出书的序言,还有不折不扣的论文。”诗性勃勃,侵入文集;文情汩汩,透入论集;议论滔滔,渗入序言。篇幅挥洒自如,文体不拘一格,语言变化多姿。你不妨在《蒲公英的岁月》《凭一张地图》《开卷,如开芝麻门》进入《日不落家》感受《落日故人情》,领略其《自豪与自信》之《幽默的境界》(文集之七辑),探寻这位“茱萸的孩子”“黄河的浪子”“华文之林的巨子”从浪迹天涯到誉满中外的人生轨迹与心路历程,更可在其“掌纹”里好好看看这位“金陵子弟江湖客”在“仓颉的风火炉里”对母体中文予以脱胎换骨而金刚不坏,巧于用“力”而富有弹性的奏“功”。

再次阅读《〈左手的掌纹〉自序》,不禁对这位以右手作诗,左手写文的老人心生向往之情,想他已是耄耋之年,却仍充满古典诗意、浪漫情怀、侠义柔肠,真想摩挲一下他温润厚实的手掌,相相他左手纵横的掌纹里弹跃着怎样不老的美丽中文!

散文翻译论文范文6

关键词:卞之琳;新诗结构;格律化;相对主义;戏剧化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2)-08-0181-03

一、当前卞之琳作品研究现状

卞之琳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诗人和翻译家,也是散文作家,其作品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有不小的影响。国内学者对卞之琳作品的研究经历了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间的空白期,最终在改革开放后的三十年间蓬勃发展起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内学界对卞之琳的研究从宏观探讨转向微观分析,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而研究方向则主要集中于卞之琳的诗歌创作、诗歌翻译和理论研究三个方面,其中诗歌创作的研究无疑是最重要的,也是成果最辉煌的。通过对卞之琳诗歌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到中国新诗结构的特点以及发展历程。

当代对卞之琳诗歌创作研究最有代表性的是香港中文大学的张曼仪女士,其历时八年,与1989年出版的《卞之琳著译研究》可以算作是第一本对卞之琳进行系统研究的专著。该书主要是评价卞之琳的创作和翻译,除了评论之外,还引用了丰富的史料,让后人看到了诗人的生活经历和心路历程。除了评述之外,张曼仪针对国内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比如在流派归属上,张认为卞之琳是出于“新月”而入于现代,这种观点已经被诸多后世学者所接受。更可贵的是,对卞之琳的作品,张曼仪并不是一味赞美,而是有所赞赏,有所批评,对其局限性也有深刻的分析。因为采用了史论结合、比较研究的方式,这本著作的结论相当有说服力。其后出版的影响较大的卞之琳研究的专著有三本:陈丙莹:《卞之琳评传》(1998年,重庆出版社)、江弱水《卞之琳诗艺研究》(2000年,安徽教育出版社)、刘祥安:《卞之琳:在混乱中寻求秩序》(2006年,文津出版社)。这三本专著并不局限在研究卞之琳诗歌创作,还涉及散文和小说等其他文体的研究,分别聚焦不同问题,在张曼仪研究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探索。

在卞之琳具体诗歌文本的研究方面,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其《断章》的研究和《无题》五首的研究。《断章》可以说是卞之琳全部作品中的代表作,而《无题》则是其为数不多的爱情诗,因此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性,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卞之琳的早期诗歌是其诗歌创作的代表,以陈丙莹为代表的学者对其早期主知诗的研究较为深入,其作品《卞之琳评传》和论文《论卞之琳的主知诗》(《铁道师院学报》1995年第2期)均对卞之琳的主知诗的哲理内涵作了深入的解析。

当前学界除了研究卞之琳的诗歌创作之外,还有许多学者对卞之琳的翻译工作和散文、小说创作也有一定的研究探索。卞之琳主要致力于翻译英国现代主义诗歌和莎士比亚剧作。研究卞之琳翻译较有影响的论文有:武汉大学朱宾忠教授的《卞之琳的翻译与诗歌创作的关系》(《学习与探索》2007年第5期)、四川外语学院李伟民教授的《百岁存劲节,十载慕高风——论卞之琳的莎学研究思想》(《四川戏剧》2001年第2期)、翻译家江枫的《以似致信,形神兼备——卞之琳译诗的理论与实践》(《诗探索》2001年1-2辑)等等。对于卞之琳小说创作的研究较有成果的学者有卞之琳的学生袁可嘉、北大教授钱理群等等,而对其仅存的长篇小说《山山水水》的研究,比较集中的论述则存在于张曼仪的《卞之琳译著研究》和刘祥安的《卞之琳:在混乱中寻求秩序》之中。

二、卞之琳诗歌结构的突出特点

卞之琳是以诗歌闻名于世的,因此目前对他诗歌创作的研究站全部研究数量的大部分,研究内容则主要集中在具体作品研究、早期诗歌研究、新诗诗艺及影响研究等几个方面。通过对卞之琳诗歌的研究,可以看到中国新诗结构的鲜明特点和变化历程。卞之琳作为一个承前启后的诗人,他的诗歌反映了格律化倾向、相对主义在诗歌中大量运用以及戏剧化倾向这三个突出的特点,以下将分三部分进行阐述。

卞之琳诗歌所体现出来的中国新诗的结构特点首先是格律化。在新诗的发展史上,卞之琳是继承了新月派的艺术风格的。新月派之前的中国新诗,面目是颇为惨淡的。因为自从、郭沫若推广白话、主张自由开始,自由诗彻底地抛弃了中国诗歌的传统,写作方法上毫无限制,几乎并不能称作“诗”了,引起了诸多新诗倡导者的担忧,于是新月派应运而生。新月派对于诗歌形式方面的试验和摸索是对中国新诗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的。在新月派的主将闻一多那里,诗歌的格律化要求自述整齐与“音尺”整齐并重。而卞之琳则进一步发展了闻一多等前辈诗人对新诗格律的探索,提出将“顿”作为新诗格律的决定性因素,纠正了闻一多既要讲究字数的整齐又要讲究音尺的整齐,这样的纠正是符合现代汉的特点的。在实践中,卞之琳证明了这种修正的正确性,其诗歌创作以及翻译基本是遵从其顿数整齐的主张。例如他那首非常有名的《寂寞》,既遵从了顿数的整齐(每行三顿),也遵从了字数的整齐:

乡下小孩子怕寂寞,

枕头边养一只蝈蝈;

长大了在城里操劳,

他买了一只夜明表。

小时候他常常羡艳,

墓草做蝈蝈的家园;

如今他死了三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