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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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实施方案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一、要把握和处理好保密与利用工作的关系

根据《保密法》规定,档案划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是档案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档案应该保密,但保密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利用,保而不用,只会失去保密的意义和档案的价值。当然,利用必须是在保密基础上的利用,无限制的利用会给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保密和利用两者都十分重要,档案工作者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可偏废。

利用档案为实践活动服务,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弊端。档案工作者害怕失密,或心存顾虑,不敢大胆利用,使很有利用价值的档案被束之高阁,造成档案资源的浪费。两者主要矛盾在档案工作者一边。档案工作者一定要解放思想,端正认识,与时俱进,改变传统观念,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为利用者提供方便,才能使档案的价值真正在利用中体现出来。

二、要把握和处理好制度与措施的关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既要档案保密,又要大胆利用,必须有一整套严格的制度和与之配套的措施作为保障。有制度无措施,执行起来就会落不到实处。有措施而无制度,则会纲目混乱,难以长期坚持执行。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以笔者所从事的档案工作实际为例,建立了档案阅览制度、外借制度、复印制度等,规定不同的审批手续,做到档案利用工作有章可循。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相关法律法规,对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建立相关工作措施。为保证各项制度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建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监督检查。由于有多项制度和措施保证了档案保密与利用有章可循、有条不紊实施,收到较好的实效。

三、要把握和处理好“死”与“活”的转化关系

根据《保密法》对档案分为三级的规定,是为了让档案工作者根据不同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档案。同时,根据国家还规定了档案的保管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保密事项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保护。但是事项不是一成不变的,保密期届满,就失去了它的保密价值,这部分档案便死而复活。在思想认识上,一成不变地看待档案的性,无视性的时效和范围是不对的。而缺乏保密观念,对档案无视其秘密性,无限地扩大开放利用范围,也是错误的。档案工作者必须对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及时区分保密期限,掌握“死”与“活”。严格划清活密与死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可开发利用;哪些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使死档案复活,最大限度地开放利用。

四、要把握好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关系

纸质档案作为传统档案,是做好档案保密与利用工作的基础部分。作为档案工作者对所保管的档案务必做到不损坏、不丢失、不散乱、不泄密,为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作贡献。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档案已与纸质档案并驾齐驱。做好电子档案的保密和开发利用工作,已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创造必要条件,提高档案工作者科学技术水平,特别是计算机网络保密知识。凡网络一定要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定期进行网上信息检查,确保信息不上网。在内外网密级文件管理上,按规定做

到专机专用,使计算机不联网、文件不上网、上网文件不,内网上的各类信息资料不转载到外网上或其他公共网,也不在与非计算机之间互用。移动盘不上联网计算机,硬盘带数据的变旧电脑须统一处理等。由于妥善处理两种不同功能的档案关系,使档案的保密利用工作,取得较好的收效。

五、要把握和处理软件与硬件的关系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召开后,我们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明确责任,我们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员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了分管有领导、责任有落实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了港区政府信息的公开。此外,我们专门购置了电脑,扫描仪等硬件设施,保证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组织学习,加强培训。

我们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作为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有关领导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派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积极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培训以网络学习为主要形式,在系统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目录》、《指南》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通过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基本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常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

三、制定方案,规范操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乐政办发〔20*〕9号)要求,我们于今年5月份研究制定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将各阶段的工作重点细化,强化职责分工。此外,由管委会办公室牵头对20*至20*年度系统中已收公文和已发公文进行梳理,编写了《*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按要求制定了《*区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区政府信息协调机制》、《*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市府系统部门审定是否公开,确定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做到科学有序。并加强了日常政务公开信息的报送、审核和。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内容,把规范性文件、招标公告、人事任免等纳入日常公开内容。充分发挥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专项检查,明确属性。

按照要求,在政府信息启动前,我港区一是对联网计算机进行定时次清理检查,关闭了不必要的应用、服务、端口和链接,限制易被攻击、利用的网站栏目和功能。二是认真检查要公开的政府信息,把检查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明确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属性,并把本部门所涉及的政府信息作了检查、汇总。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流程,严格港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按照要求,上网公开。

我们依托*市政务网制作了*区信息公开网页,并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和指南,结合相关业务,设置了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等11个主栏目和53个子栏目。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中国*子网站群设置的要求,完成了机构职能、办事指南、行政执法事项、相关法规及公文、发展规划、工作总结信息。另外,我们还建立了本单位的顶级域名独立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补充,定期相关信息,完善内容保障和运维模式。加强内容审核,完善网站管理系统,健全网站工作规章制度。逐步开发应用模块,强化网站功能。目前已在信息平台信息106篇,内容涵盖*区工程建设、招商选资、政策处理、项目审批和党的建设等个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无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一、清仓查库的范围和内容

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临时储存进口粮以及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以下简称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

(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和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直属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对国有粮食企业代收、代储的商品粮,要查清粮权归属情况。

(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账务处理的合规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对利用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收购的粮食,要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

(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

(四)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

(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代储企业,最低收购价粮食收购和保管费用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委托收购库点。

(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全面核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的情况,并选择5家在我市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的典型调查。

二、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查库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要按照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库存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科学组织协调,落实职责分工,细化工作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清仓查库工作的质量和进度。中储粮直属库及其分支机构要积极配合做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一)职责分工。市查库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地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将本地区具体承储库点的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报表下达到县(市、区)、直属企业。四是汇总本地区的粮食库存普查结果,并向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五是协助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开展复查、抽查工作。六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县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省、市政府统一部署,组织领导本辖区清仓查库工作。二是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清仓查库范围的全部企业开展粮食库存自查。三是审核、汇总企业自查结果,向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四是协助各级工作组开展粮食库存普查、复查、抽查和案件核查等工作。

(二)直属企业清仓查库的组织。按照在地原则,由地方各级清仓查库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辖区内中央和省、市直属企业不同性质粮食库存进行检查。从中央企业直属库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库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从市直企业抽调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企业及其所监管粮食的检查。

(三)清仓查库信息资料的整合。中储粮*直属库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市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县(市、区),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

中储粮乐陵直属库负责向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承储库点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直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乐陵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齐河国家粮食储备库(齐河县城区东首)、山东省军粮储备库(齐河县城区舟桥处南边)、山东鲁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山东龙门国家粮食储备库(平原县经济开发东区)、山东良友储备粮承储有限公司临邑直属库负责向所辖县(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辖区内2009年3月末分实际库点的省级储备粮和省属企业库存商品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所辖县(市、区)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上报的有关资料确认核实后(查库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粮食局负责向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地方储备粮和商品粮具体到实际承储库点的统计报表,以及地方储备粮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分支机构向同级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

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分解,在县级普查开始前下达至各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整合后的分库点统计报表资料,及时抄报全省粮食清仓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政府全面普查,省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县级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县级政府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全国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

市级普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对此,市政府将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本地区纳入检查范围的粮食企业库存情况逐一进行全面普查,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省级复查采取随机抽样、突击检查和暗查等多种方式,对市级普查和县级自查的工作质量进行复核。

市级普查、省级复查采取综合交叉的检查方式,对参与检查的人员按照“统一抽调、混合编组、集中培训、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在辖区内择优选调和安排。从县(市、区)抽调参加市级普查的人员不得参与对本县(市、区)的普查工作,从各市抽调参加省级复查的人员不参与对本市的复查工作。

国务院抽查工作组抽查,在省级复查的基础上采取不事先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进行。

四、清仓查库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市政府成立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2009年3月10日前,各县(市、区)均要成立相应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名单等情况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制定和下发清仓查库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鲁政办发〔2009〕9号文件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逐级细化制定和下发本辖区内清仓查库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动员和培训。2009年3月中旬前,参加省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检查人员培训。3月25日前,各县(市)政府要完成清仓查库工作的动员和部署。4.其他准备。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被查企业,应按照本实施方案和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具体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的衡器、容重器、水分测定仪、温度计等必要的检查工具。对个别存粮数量较少、粮堆形状难以规范的货位需要采用称重法检查粮食数量的库点,各县(市、区)要提前配置好移动式散粮自动秤。

(二)自查阶段。

2009年4月5日前,县级政府要督促和指导本地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认真自查,完成情况汇总,并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查企业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填写各类工作底稿和汇总表格,准备与检查当日粮食库存实际情况一致的货位平面图、货位明细表,以及分仓保管账、保管总账、统计报表、会计报表、辅助账表、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合同、运单、发票等反映粮食出入库业务的凭证,粮食测温、测湿、熏蒸等作业记录,为后续普查、复查、抽查做好准备。

(三)普查阶段。

2009年4月6日—4月20日,市政府按照综合交叉的原则组织对全市粮食库存情况进行全面普查。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检查及粮食库存典型调查,结合各县(市、区)自查工作一并开展。典型调查可选择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2家库存规模较大的企业。普查期间要保留完整的工作底稿、原始记录等资料。普查结果汇总上报市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复查阶段。

2009年4月21日—4月30日,省级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总量的20%-30%,质量复查的抽样代表数量为被复查企业所承储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和地方储备粮库存量的25%左右。

(五)抽查阶段。

2009年5月10日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随机抽查。

(六)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和整改阶段。

各级要在全面检查粮食库存的基础上,对清仓查库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汇总检查结果,编制相关报表和检查工作报告。各级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库存检查结果层层把关,数据汇总中发现有错统、漏统、重复统计、虚报库存数量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检查认定的账实差数要做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时报送整改结果,有关资料存档备案,并在检查报告中如实反映,视问题成因和严重程度进行问责。6月15日前,市、县级查库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办理完毕所接收的与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相关的举报案件,并向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核查报告。

五、清仓查库工作要求

(一)逐级落实责任。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是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性粮食库存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库存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要建立和完善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地方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要逐级在清仓查库工作报告及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级清仓查库工作组负责人都要在检查报告上签字,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要严格工作底稿制度,各环节检查的原始记录必须保证完整、准确、真实,并妥善保存、留底备查,不得擅自篡改、损毁。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或妨碍清仓查库工作,造成检查结果失实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保证质量和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本实施方案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周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步骤,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检查方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所有检查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三)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状况。各类企业要积极配合清仓查库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对已销售出库的粮食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核减当月统计账,未回笼的销售货款计入相应结算账户,不得以任何理由虚增库存。严禁以虚购虚销方式掩盖亏库。

(四)增强清仓查库透明度和公信力。各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清仓查库过程的监督,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清仓查库全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向社会公布粮食库存检查的政策、内容、程序、方法和工作要求,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正面宣传,防止负面炒作,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稳定市场,安定民心。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案件并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五)严明纪律清正廉洁。各级各部门要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参加清仓查库工作。要对检查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严明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坚持原则,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参加可能影响清仓查库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受礼,对违反纪律的要严肃查处。

(六)加强保密工作。国家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秘密事项,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省政策性粮食库存及全市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制定清仓查库保密措施,配备必要硬件设施,明确保密责任,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七)清仓查库的经费保障。要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安排落实本次清仓查库工作经费。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对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进行严格审核,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本次清仓查库工作新发生的必要开支,由省级财政核实后专项列支。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将清仓查库费用转嫁给被查企业和单位。有关清仓查库经费的安排、拨付和管理等事项,财政厅将另行规定。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

为更好地服务高考考生,确保高考志愿信息采集及时、准确,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1.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全省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管理和维护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和数据,确保本级网络畅通;设计和印制考生“动态口令卡”(以下简称为“口令卡”);公布在湘招生专业计划和志愿填报相关政策;制定应急预案。

2.市州招考机构负责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区实施办法;开展本地区业务培训,督促检查所辖县市区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模拟演练;负责落实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硬件设施,配合省教育考试院进行系统测试;管理本地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区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和异常情况上报。

3.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本地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本地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的业务培训,督促所辖中学做好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和模拟演练;负责检查本地中学的硬件设备、网络运行等情况;管理本地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功能和权限;负责本地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和异常情况上报。

4.报名点(中学)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的组织管理,制定工作方案;负责本报名点网上填报志愿设备的配备和维护,提供可供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场所;组织本报名点“口令卡”发放,并督促班主任做好由考生本人签收“口令卡”的工作;负责“口令卡”发放情况登记表原件存档,以及未被领取的“口令卡”的回收;组织开展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和演练;组织本报名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负责考生志愿信息的统计,及时向当地招考机构汇报志愿填报异常情况。

5.考生要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完成后要退出填报志愿系统,并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核实填报的志愿是否正确;要准确地填写好自己的联系方式;要妥善设置和保管好个人密码,密码不能过于简单,以防止泄露;要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考生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口令卡”和系统登录密码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若发现填报出现异常,考生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

二、工作安排

1.操作流程

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分为考生子系统和管理子系统。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先确认本人户籍信息,再填报各批次志愿和各批次的征集志愿,考生子系统登录网址为hneao.cn/ks。

考生填报志愿时,统一按照“口令卡”上的密码或者通过系统绑定的经本人验证的手机号码接收的短信验证码确认本人志愿。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处理考生未填报志愿的异常情况,打印考生志愿信息表。管理子系统登录网址为hneao.cn/zygl。

志愿填报工作流程和“口令卡”的操作使用说明等只提供电子文档,不提供纸质文档。管理人员通过管理子系统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考生通过考生子系统登录页面相关链接查阅。

2.填报日程

3.应急预案

考生填报志愿时,如出现不能正常填报或保存等异常情况,各地要及时报告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应急预案启动相应处理措施,各市州、县市区和所属报名点(中学)须快速予以响应和执行。应急预案电子文档通过管理子系统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考机构和报名点(中学)要成立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填报志愿工作负总责。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湖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日程表”制定相应的工作日程表(“日程表”电子文档通过管理子系统中的“资料下载”页面查阅),统筹安排本辖区的考生填报时间。要建立和健全工作责任制,配齐必要的信息采集设备和管理人员,将高考志愿信息采集工作抓好抓落实。

2.加大志愿填报指导力度。各级招考机构和各报名点(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安排专门的时间,把考生集中起来进行志愿填报的指导和培训,确保每位考生都知晓今年的录取政策、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志愿填报的规则、“口令卡”的使用方法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指导考生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填报志愿。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5

一、基本原则

(一)积极稳妥原则。按照有序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符合换发社保卡的农户尽快激活使用社保卡,从换发之日起通过社保卡发放补贴资金;暂时不符合换发条件的继续通过银行存折发放补贴资金,条件成熟再换发社保卡。现阶段实行“卡折并存”的方式打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年底前基本实现社保卡发放。

(二)应纳尽纳的原则。中央、省确定发放的各类惠农补贴资金全部通过社保卡发放。市、县、镇应发放到人到户的其他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社保卡发放范围(中央、省、市特别规定发放渠道的资金除外)。纳入社保卡发放的补贴资金项目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三)全镇“一盘棋”原则。“一卡通”换发社保卡工作,全镇各村(居)同时启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压实镇直相关单位、村(居)组织和农商行职能作用,有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补缺补差,巩固完善提升。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成立组织(2020 年7 月)

镇财政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农商行,根据换发社保卡工作需要,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由镇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财政所、社保所、农商行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全面负责指导和推进换发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开展培训(2020 年7 月)

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社保卡换发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安排换发具体工作。农商行、镇社保所、镇财政所同时做好惠农资金各村(居)、营业网点等惠农补贴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工作,印发宣传手册。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要抽调精兵强将,确定专班,会同业务经办人员,加强培训学习,熟悉掌握政策,并在工作过程中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年龄较大的群体要有针对性的宣传,确保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村(居)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广播等媒介,农商行营业网点通过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及时让广大农户了解换发相关政策,通知农户激活社保卡,没有办理社保卡的需尽快到具备社保制卡条件的农商行网点进行制卡。

第三阶段:清理核实,信息匹配(2020 年7 月-8 月)

县财政局协商软件开发商爱普公司在惠农补贴系统中按要求提取完整的惠农补贴农户基础信息,包括农户编码、农户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原银行账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重要信息的农户信息。农商行根据提取的补贴对象的基础信息与社保卡系统中的农户社保卡信息进行匹配,身份证号与姓名均匹配成功的,将社保卡号录入信息表中新银行账号栏。

对于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社保系统信息匹配不成功的,由财政所将农户信息表分解至各村(居),镇政府组织镇直相关单位、财政所与农商行进行农户信息核对采集工作,以身份证为核对校验标准,主要核对采集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原补贴账号、社保卡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具体采取以下的核对采集方法:

一是镇政府组织镇相关单位、财政所、村(居)相关人员通过匹配不成功农户信息表中的电话联系农户,请农户携带社保卡、有效身份证件、惠农补贴存折至农商行核实完善身份信息。

二是可以和村(居)委会进行协商时间、地点,村(居)委会负责通知农户,工作人员上门核实采集农户信息。

三是对于无社保卡的农户,需联系其按照社保卡制卡要求携带有关资料,至农商行社保卡制卡点现场申办社保卡。

四是同步开展死亡户清理及惠农补贴发放相关农户信息摸底工作。各村(居)要开展“一卡通”系统中死亡农户的信息清理工作,对死亡户进行标识,由财政所业务人员按照农户基础信息管理要求进行清理。各村(居)以组为单位,组织对惠农补贴发放到户情况进行摸底登记,对应“惠农补贴资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和简称一览表”登记家庭中除户主以外享受补贴资金的相关成员的基础信息包括姓名、与户主关系,身份证件号码、社保卡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

第四阶段:汇总核对,归集替换(2020 年9 月-10 月中旬)

农商行将修改后的补贴对象基础信息与社保卡系统中的农户社保卡信息再次进行匹配核对,并将所有姓名与证件号码信息匹配一致的农户汇总信息移交至镇财政所。镇财政所将农商行核对汇总后的农户信息表传给爱普公司将数据导入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系统,正式启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

第五阶段:清理账户,全面总结(2020 年11 月-12 月)

应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工作平稳运行后,县财政局通知农商行开展账户清理工作。各村(居)做好宣传,通知已经使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的人员,及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惠农补贴存折至农商行柜面办理惠农补贴存折销户业务。农商行要积极开展办理农户存折销户手续,同时做好全面总结换发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启用社保卡发放惠农补贴资金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镇直相关单位、村(居)和农商行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 、财政所负责惠农补贴资金社保卡发放的综合协调工作,与社保所、农商行紧密配合,及时完成补贴对象的社保卡信息匹配替换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发放清册保证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惠农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2 、社保所要做好与财政所的信息对接工作,将补贴对象的社保卡信息及时与财政所进行交换,督促农商行为补贴对象提供快速制卡服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负责社保卡的发行管理、经办服务、推广应用和咨询解释等工作;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有效统筹好各村社保卡的制发、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工作,切实为农户制换卡提供便利。

3 、镇直相关单位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系统与“一卡通”系统平台对接,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进一步完善补贴对象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本部门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和补贴对象资格认定的管理和审查;负责补贴资金的会计核算,建立健全补贴对象的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负责本部门补贴资金政策宣传、公开公示、抽查巡查等工作。

4 、镇政府负责指导村(居)做好有关工作。组织各村(居)指导和协调补贴对象填写资料、完成申报等工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公开公示、结果告知等工作。

5 、农商行负责补贴资金发放业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反馈财政所;补贴资金到账情况及时告知补贴对象;做好补贴对象快速制卡(补办卡)、金融服务等工作。各农商行网点在办理社保卡同时,必须满足农户配备存款对账簿需求,方便群众对账。农商行不得在补贴资金发放业务中额外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抵扣任何款项。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交流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 、注重宣传引导。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以社保卡便民服务为重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解读社保卡有关政策,普及社保卡应用知识,介绍使用流程,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提高群众办卡、用卡的主动性。鼓励以村(居)为单位统一社保卡使用。

3 、强化发放管理。发放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必须发放到本人的社保卡账户;到户资金,原则上发放到户主的社保卡账户。镇政府和各站所、村干部不得强行收集、代管补贴对象的社保卡并代领补贴资金,不得向补贴对象索取补贴资金。

保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6

一、精心部署,科学谋划,全面落实“验收与创建”两项法治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全面检验我区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充分展示依法治区成果,我区着手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全面动员开展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进入迎检状态,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工作。5月日至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区26个单位(分别为5个镇(街)、大嶝山头社区、双沪社区、鸿山村、新圩东寮社区、后亭村、一中、新店中心小学、诗坂中学、安监局、人劳局、民政局、地税局、检察院、银鹭集团有限公司、舫昌集团有限公司、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另一方面,全力以赴迎接上级普法检查验收。落实“三个一”,即策划拍摄了一部以展现我区普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设计制作了一本普法画册,精心整理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全面展示我区五年来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果。5月日至日,市普法检查组对区及新店镇茂林社区、新店中心小学、区人劳局、新圩镇、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区普法总体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创优争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活动。今年全国普法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我区紧抓时机、奋勇争先,积极申报创优争先工作,推动新区法治化进程。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重视与支持。月26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治”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量化标准及活动经费预算。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增设“法治”创建专项经费16万元。区依法治区办制定了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作用。4月27日,区14名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副主任颜文箭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逐项评议的方式,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已顺利通过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评验收。

二、联系实际,创新形式,特色“法律六进”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一)法律进农村(社区),体现乡土特色。依法治区办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法律进农村工作。“民主法治村(居)”创建蓬勃开展,区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表彰了大嶝东埕社区、田乾社区等96个村(居)为区级“民主法治村(居)”,全区“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达86.48%;全区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并为村居订购实用普法书籍,内容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9月,依法治区办又投入十余万元在大嶝双沪社区、新店镇、马巷五美社区、内厝后田村、新圩乌山村新设了5个规格为8米×2.7米的法制宣传栏;法制流动广播宣传采用南语、普通话双语宣传;充分考虑农民认识水平,设计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陋习面面观》《漫画解读〈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三本宣传读本,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赠阅;将印有普法宣传标语的扇子、购物袋等实用物品发放到各村(居)。坚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普法原则,不断提高各普法对象的教育实效。针对辖区因农产品买卖书面合同缺失导致大宗农产品买卖纠纷频发的现状,区司法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起草了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及倡议书,发放到辖区农户手中,并组织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前往新店镇、马巷镇部分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刊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各村居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法律进学校,注重寓教于乐。区依法治区办坚持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与“学生带法回家”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征文征画、剧本创作表演大赛等多种趣味形式,全面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区司法局与区教文体局联合举办了全区青少年法制短片观后感征文比赛表彰大会,对获奖的69名学生及6所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将获奖征文编印成书《学子竞抒法治情》;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教文体局,在全区各学校举办“光彩年华、法制相伴”剧本创作、表演大赛,共收到参赛剧本20余份,评出最佳语言类奖等7份获奖剧本,并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现已着手组织开展表演活动,通过青少年切身参与表演感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三)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力求深入人心。9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8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副处级以上普法通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执行力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制度建设,监督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推动保密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法律进企业,助力经营发展。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制度,同时主动上门服务。主要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和企业劳工人事人员,向企业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法、合理和操作性强的劳动规章制度,得到了区内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年以来,采用在资料审查前免费培训指导的方法,共上门为105家企业授课,免费培训1100人,宣传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自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随着我区企业用工人数的增加,合同鉴证数量也不断增加。今年以来,人劳局依法审查劳动合同45636份,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定,保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三、主题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法制宣传纵深发展

在专项主题宣传活动方面,全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主题宣传活动达十余场次,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广泛,在全区营造了深厚的法制宣传氛围。12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宣传部、新店镇人民政府新店邮电局门口成功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在12月4日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中,全区及各镇(街)共张贴横幅标语40条,展出展板20版,悬挂挂图百余张,挂出有奖竞答题60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在普法阵地建设方面,斥资近百万元兴建一座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规模为全省最大。7月8日,举行了盛大的广场揭幕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四、多管齐下,普治并举,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区依法行政继续坚持“制度引领、基础夯实、行政规范、监督完善”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月26日,我区首批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正式受聘上岗,具体负责其所在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等11项政府法制工作。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截至12月10日,在今年我区召开的34次政府常务会中,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议题5次,分别听取研究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研究部署全国全省依法行政会议贯彻意见、研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筹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

为落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所确定的合法性审核制度,我区克服部门法制机构普遍缺乏的不足,创造性地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制度,配套出台了《区法制联络工作暂行办法》,印发了《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制度建设、工作步骤、责任要求等六大方面引导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据统计区直各部门共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158件,其中发改局(物价局)6件、经贸局39件、人劳局1件、农林水利局9件、卫生局10件、执法局67件、安监局2件、计生局24件,适用基准109件。

截至12月10日,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报备率达到100%。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8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复查申请11件,已办结9件次,息访息诉率达到88.89%。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实效,形成网上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的行政服务新机制。抓好市民网上诉求和电话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至12月10日,受理处理诉求1102起,有效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6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大打击、大整治、大巡防、大检查”活动,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0起,破案数同比上升35.88%。特别是在打黑除恶工作方面,今年摸排并打掉5个恶势力团伙,及时侦破市“打黑办”督办的6起案件,侦破全国打黑办督办的1起案件,打黑除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实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2件40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9%、6.1%;受理各类移送审查案件347件50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了11.9%和14.8%。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了审判执行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8件,结案3448件,结案率96.91%。

(三)树立服务思想,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地加强业务素养、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127人次,其中来人1231人次,来电89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民事110件,刑事30件,司法鉴定10件,法律文书18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