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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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1

20xx年最新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业主通过选聘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环境较差的旧住宅小区,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更新改造工作,完善配套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改善旧住宅小区综合环境。旧住宅小区的范围由区、县级市人民政府确定。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需要实施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合理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指导和协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日常活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建立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协助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第六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实施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意识。

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事会监事进行物业管理法律知识培训,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七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物业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物业管理备案、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处罚等物业管理信息进行共享。

第八条 房地产、价格、公安、城市管理、交通、工商、环保、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安全、物业收费、治安消防、公共秩序、环境卫生、房屋和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专营服务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

第九条 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行为给予公开批评,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十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及其筹备组、业主委员会、业主监事会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告、公布、通告或者公示的事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或者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方式告知全体业主;人应当选择一种或者几种便于业主查阅的告知方式。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划定或者确定物业管理区域,并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的规定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区分局、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加盖印章的书面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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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州市发生第一起物管收费纠纷至今已有20xx年,但20xx年来物管费纠纷愈演愈烈,一方面业主不满收费与服务不对等,另一方面物管公司坚持优质可以优价,但从今年起,广州市新的物管收费制度实施,使收费有了统一标准,也使纠纷空前激烈。

原因是收费从原来的物管公司报物价局个别审核,变成在政府指导价下的市场自主行为,从而宣告优质优价时代的终结。又因为旧有的收费标准与新的政府指导价有很大差

异,使原本就对物管服务不满的业主有了新的维权武器。像丽江花园的业主一样,越来越多的业主维权从简单的拒交物管费走向法庭交锋。

中高档次楼盘收费2-3元

记者近日查阅广州各楼盘小区在多个房地产网站上登载的小区信息,发现至少有三四十个电梯小区楼盘管理费达到2元/平方米或者以上。

这些小区一般都是市场中较高档次的楼盘,如主要集中在珠江新城、天河北、老城区、滨江东沿线和番禺华南板块等区域的电梯小区楼中。这些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一般在2-3元/平方米之间。

在现在实际收取的小区物业管理费中,价格最低的约是0.4-0.6元/平方米,多是一些老城区的旧有物业和多层小区。一些带电梯的小高层小区物业,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在0.8-1.5元/平方米之间。而带电梯的高层楼盘小区,物业管理费主要集中在1.5-2.5元/平方米之间。对于一些高档次的公寓型楼盘和豪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可以达到4-10元/平方米。

也就是说按新的收费规定,超标的情况不是少数。

矛盾起因:从物价局批复收费到政府指导价

物管费纠纷由来已久,但广州市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在今年1月实施后,楼盘小区新收费标准指导价与原收费标准差异引起的纠纷更有增无减。

据了解,广州在新的物业管理收费制度出台前,一直沿用物价局检查、批复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的办法。据物业管理公司透露,以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向物价部门提交申请,包括收费标准以及管理小区需要的成本核算等内容,由物价部门最后确定每个小区的收费标准。而根据以前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多层物业和高层物业的一级物业管理都是优质优价的,因此有部分物业小区可以收取较高的物业管理费。

政府指导价有强制性不是参考价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2

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最新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明确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及建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建整洁、安全、文明、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城管执法、公安、工商、物价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做好有关管理与监督工作。?

第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照各自职责,互相支持和配合,做好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与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推选业主代表,享有被推选权;?

(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使用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含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应充分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规模经营、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按照以下规定划分:?

(一)新建住宅小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应当按照小区整体规划设计范围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二)新建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应当与住宅小区划分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三)住宅建筑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街区道路等自然边界围合的区域,可以将几个住宅区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四)商贸、办公、医院、学校、工厂、仓储等非住宅物业及单幢商住楼宇具有独立共用设施设备,并能够封闭管理的,可以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五)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可以继续作为一个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九条 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辖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和物业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30日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般应当制定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等。?

第十条 对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当引导业主按照规定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二)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三)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第十一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较多的,可以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前,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代表的业主意见;对需业主投票表决的,业主赞同、反对或者弃权的具体意见应当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第十二条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业主的投票权按如下方式确定:?

(一)住宅物业按照一套房屋计一投票权;?

(二)非住宅物业按照建筑面积每200平方米计一投票权;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有房地产权证的,每证计一投票权。

业主的投票权可以书面委托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行使,但物业使用人不享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之后业主的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通过。决定第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事项,必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业主大会会议讨论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有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业主委员会未按照上述规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业主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的名称、地点、面积及户数;?

(二)业主大会的召集程序及决定物业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方式;?

(三)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状况;?

(四)业主使用其物业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所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权益;?

(五)业主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

(六)业主对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权;?

(七)物业维修、养护和管理费用的缴纳、使用、监管;?

(八)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九)违反业主公约的责任;?

(十)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就以下事项作出约定:?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二)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三)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

(四)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

(五)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八条 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违反法律、法规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予以撤销,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遵守业主大会的决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业主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必要的工作时间。?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经业主大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材料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重新备案和告知。?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少于3年的从其规定,其组成人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推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逾期未换届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其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应当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四)因犯罪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职的;?

(六)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增减或调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和执行秘书的酬金,由全体业主承担,其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确定。?

前款规定的费用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调业主与业主、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纠纷。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及移交?

第二十八条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物业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经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九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物业销售前,应当依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将业主临时公约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管理、业主权利义务、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作出规定,但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时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在业主临时公约上以签字同意的方式承诺遵守。?

在首次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公约生效后,业主临时公约即行失效。?

第三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服务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共同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质量和设计问题以及其他遗留问题。查验结束后,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物业管理企业应将移交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资料交还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在规划、设计房地产项目时,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共用配套设施和物业管理服务设施。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且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80平方米。?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建设项目时,应当在规划设计方案中,确定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应为地面以上具有正常使用功能的房屋,位置应当便于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物业办公用房、保安值班用房、水电工操作用房、保洁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工程总造价3%的比例提取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专户存储,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并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物业工程质量保修金的管理与使用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物业经营业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三)制止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选聘专业企业承担专项经营业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业主大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

(一)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服务;?

(三)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五)组织、协助有关单位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担物业管理事务,应当按照相应的资质条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应当报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物业服务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应当将合同样本在制定后30日内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对发生在产权物业部位内的人身生命、财产有特殊保护、保管要求的,另行签订特殊保护、保管合同。

第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基本情况;?

(二)物业管理事项;?

(三)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四)物业服务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七)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维修和管理;?

(八)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九)违约责任;?

(十)物业服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十一)其他约定的事项。?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当将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不少于15天,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再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如需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按照业主大会规定的程序确认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续约事宜。双方续约的,应当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不再续约的,业主大会应当及时选聘其他物业管理企业。?

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下列资料和财物:?

(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二)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有关代管的物业管理的款项及其他应当移交的票据和账册。?

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后,业主委员会应当将前款所列资料和财物移交重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

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合同约定以外有偿服务的,应当征得业主同意。?

第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物业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服务等级和相应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使用的,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企业使用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收取。?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的委托有偿代收前款费用,但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公用企业不得向物业管理企业扣收业主应承担的有关费用。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下列设施归属全体业主所有:

(一)物业管理用房;?

(二)垃圾集散间、公厕;?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绿地、道路、围墙、运动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按规划配建的非机动车车位、车库;?

(五)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房屋销售价格的公共配套设施。

以上用房、设施设备和场地不得抵押与买卖,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第四十六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第五章 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业主装饰装修房屋进行指导和监督。?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物业出租的,业主应当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后,将物业承租人、出租期限、承租人物业使用性质、物业服务费用交纳约定等情况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十九条 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二)侵占、损坏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外貌,影响他人生活、工作或市容环境的;?

(五)违反规定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污水和杂物;?

(七)在建筑物、构筑物上涂写、刻画或者违反规定悬挂、张贴宣传品;?

(八)违反规定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

(九)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予以制止。?

第五十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书面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法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或登记手续。在扣除物业管理企业代办费用后,应当将业主所得收益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70%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但业主大会另作决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车辆在共用部位的停放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对车辆停放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统一管理、按幢设账、核算到户的原则,具体使用和续筹方案由业主大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决定。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半年向业主公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五十四条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一)保修期满后物业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

(二)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在业主缴纳的物业服务收费中支出;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根据受益对象,由本幢、本单元物业业主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

(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的,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管理、维修时,相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给予配合。?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一)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

(二)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三)不移交有关资料的;?

(四)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五)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

(六)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七)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八)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第五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超越业主大会授权范围权限、侵害业主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制止,并按照业主公约进行处理。?

第五十八条 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物业区域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期限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使用人不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应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一)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

(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的。?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格式条款应当备案而不备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大厦、工业园区、农贸市场、公共景点等物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十五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3

一、管辖规模

目前我公司辖区占地总面积XX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XX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XX万平方米;管理着XX个自然住宅小区,居民总户数为XX户。

二、物业管理状况:

(一)物业管理人员情况

我们XX物业公司成立于XX年,注册资金XX万元,资质等级XX级,是成立最早、影响较大的物业管理企业之一。

现有职工XX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XX人,经物业管理培训结业的XX人,政工师、工程师、经济师等各类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XX人。公司下设XX个机关部门、XX个物业站以及XX支专业化队伍。

(二)工作范围及工作措施

1、电梯维修及保养

电梯是一种使用相当频繁的设备,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其主机与各零件都在发生不同程度的自然损耗,而良好的维修保养可减少损耗,确保安全,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节约资金。

我们物业管理公司在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时,自己成立一个专门的电梯维修保养队伍,并采取以下措施做好电梯维修及保养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所有电梯维修工都取得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审查。

(2)在维修保养及修理工程中严格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每年由当地检测部门进行一次安全检测,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

(4)保养时间固定,保养内容要达到电梯的安全使用标准,并尽量避开节假日和上下班高峰用梯时间。

(5)因故障或计划修理电梯,因尽量缩短操作时间,在维修过程中,要确保人身安全,必须悬挂警示标记。

2、维护小区内公共设备和公共服务设施

我们物业公司注重做好物业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工作,首先抓好事前控制,结合小区配套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制定详细、完备的计划;其次搞好事中控制,制定设施设备故障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并根据需要不断调整、改进工作;第三,做好事后控制,完善维保记录,并不断总结经验及教训,以便持续改进服务。

3、停车管理

(1)健全停车管理制度。包括完善业主公约、停车协议等相关文件,并在其中明确各项费用的取费依据及用途。

(2)将企业相关制度在员工内做普及培训,使得每一位相关岗位的员工均可以向业主做出准确、统一的解释。

(3)充分利用公共宣传区域,普及管理文化,将理念随时随地、点点滴滴地渗入业主心中。

(4)严格正规管理,仔细检查进出车辆,控制停车区域的人流,按时间表巡视停放车辆,及时检察并做好记录,控制非正常事件发生的机率。

(5)以优越的条件鼓励、倡导驻场车辆具备相关保险,以分解责任压力,也可以在保险公司购买公共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险种,用来分担企业风险。

4、环境卫生

第一,对房屋外立面、内部结构、室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维护环境的美观,制止乱搭乱建、乱码乱放、违章占用公共区域面积,保持优雅宁静的良好环境秩序。

第二,与保洁公司签订了园区内保洁服务合同,完成项目日常保洁服务。

第三,针对装修期间的施工垃圾、进行了专项治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保持了良好的卫生环境。

5安全管理

(1)消防管理:火灾是物业安全管理的最大“敌人”,一旦发生火灾,人身和财产都会受到严重威胁,为此,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①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防火组织,并确定相应的防火责任人,将防火责任分解到各户,由各业主、住户、装修单位等个人或团体负责所属物业范围内的防火责任。建立起了“一条龙”的消防管理体制。

②每日进行防火检查,根据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制定和落实消防整改措施。

③以保安部为中心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实施严格的消防监督管理。

④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⑤建立和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向住户、员工落实应急疏散程序等消防常识。并即将对保安、车场管理员,消防中控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消防演习,培养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⑥组织消防中控人员外出参加培训,并考核一次通过确保持证上岗。

⑦请专业人员对消防中控人员进行培训,并实地考察讲解,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取得了一定成效。

(2)治安管理:治安管理包括防盗、防破坏、防罪案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为此我部做出如下工作:

①聘请了一支训练有素的专业保安队伍,进行24小时巡逻警戒。

②加强对来访客人和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健全出入证、出入登记制度。对进、出小区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业主安全。

③加强对员工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如突发事件的处理,报警、现场保护、急救、事故报告等。

④对保安员、车场管理员、中控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培训,明确了各自的岗位职责。并逐一签字确认,遵守并执行。

(3)内部管理

①对警卫人员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培训工作。

②对警队工作失职,进行了处罚、并引以为戒、教育队员。

③给保安公司致函,解决警队问题、并对不称职班长及队员进行更换,保证园区内安全。

④关心、爱护、保安、进行“人情化”管理,配置电视、VCD丰富了业余文化生活,暑天、准备防暑降温药品、购置遮阳伞,以保证他们的基本工作环境。

(三)我物业公司主要收入来源

1、物业管理费收入:包括公共服务费、高层住宅电梯和水泵运行费、专项服务收费、委托服务收费等。

2、物业经营收入

3、多种经营收入:包括停车费收入、租赁费收入灯等。

三、存在问题

1、瞎管小区属不完善小区,噪音大,影响居民休息,整体绿化不完善,这些都影响物业费的收取。

2、小区大都属经常适用房,物业费定的低,510户农民回迁房又不交物业费,导致收入低,同时居民服务要求质量高,导致物业服务成本高,从而引起物业公司亏损。

3、由于区有关部门批复使用维修基金困难,导致电梯年久失修,安全隐患大。

四、改进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依法管理能力。加大《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使居民群众认识条例、熟悉条例。物业公司应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物业公司依法管理和服务,业主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增强服务意识,消除拖拒现象。物业公司应公开维修受理电话及维修项目等内容,短时间内难以处理的,应列入专项维修计划;物业收费应明码标价,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核批准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让业主觉得物有所值,消除拖欠、拒交物业管理费的现象。

(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管理优秀人才,注重吸纳热心物业工作、懂政策、文化水平较高的人员进入物业管理服务队伍。加强岗位培训,更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特色,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水平。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4

一.实习内容概要………………………………………………2 

二.实习工作内容………………………………………………3 

三.几点体会……………………………………………………7 

四.我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7 

一.实习内容概要 

实习时间:XX年12月至XX年1月 

实习地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实习项目简介: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是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公司设有财务部、社区服务中心、经营部、品质部、行政部五个部门,现有员工65多名。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综合经营管理、修缮等业务。 

公司成立几年来,一直致力于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信誉为公司方向,尽可能及时周到地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在管物业——**花园在**市首家取得了“广东省城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荣誉,同时还获得了“**市安全文明小区”、“广州市安全文明小区”等称号。公司注重管理人员的培训,于XX年3月与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合作在**花园设立了“物业管理实习基地”为公司管理人才以及为即将步出校园的物业管理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今年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公司得到推广和应用,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实力,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周到的服务。 

二.实习工作报告 

此次实习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行政部 

行政部是我实习的第一站,行政部是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科学地做好劳动人事组织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效能,实现人力的扩大再生产和合理分配使用人力;做好公司的行政管理,建立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协助公司领导协调各职能部门间的关系,保证公司日常办公的正常开展;并负责公司对外的联络、对外宣传和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等事务;使公司所有在岗员工符合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管理体系运作的要求,并使员工了解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的部门。 

1.员工的招聘 

各部门根据用工的需要,用《内部呈批报告》的形式向公司领导提出招人申请,行政部根据公司领导批准后的报告按部门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向外界招聘,前来应聘的人员填写,行政部根据《应聘记录表》的资料从中挑选符合要求的员工,以便录用,并填写《入职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详见流程图)。 

2.员工的培训与教育 

1)上岗培训 

新员工入职由行政部组织安排为期2天的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a.物业管理现状及发展前景。 

b.公司管理方针、本年度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c.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基础知识及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d.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和劳动人事政策等。 

e.基本的服务知识,包括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礼貌知识等。 

f.工作岗位的具体作业要求及本岗位所涉及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 

g.新员工所在工作岗位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处理知识讲解。 

2)培训需求与年度培训计划 

a.每年1月份各部门将上一年度考核提出培训需求,行政部根据培训需求和上级的要求制订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b.培训计划应陈述培训的对象、培训的目的、培训的内容、培训的时间等内容。 

3)专题培训 

公司发展新的管理项目,或购买了新的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准备开发新的管理方法时,由各主要负责部门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以保证新制度、新方法、新技术设备的正常运行。 

4)每次进行员工培训,培训的组织部门应作好《员工培训记录》,定期将《员工培训记录》交行政部存档。 

3.员工的考核 

考核分为例行考核、转正考核和培训考核三种,具体如下: 

a.例行考核 

——行政部于每年6月份、12月份组织进行例行考核。 

——考核前行政部应提前15天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例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考核方法应尽可能地量化。 

——例行考核完毕,考核小组应对考核结果作分析总结,提出培训需求,并对不合格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b.转正考核。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后,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对该员工该用期间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考核,从而决定是否录用。考核完毕该部门主管领导应就员工的考核结果与试用期表现以《员工转正考核报告》形式向总经理报告,经批准后该员工转为正式员工。未通过转正考核的员工由公司作出辞退处理。 

b.培训考核。行政部组织员工培训后,应组织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以检验参加培训的员工是否掌握培训的要求,将考核结果记录在《员工培训记录》中相应栏目中,交行政部存档并以此作为员工晋升、加薪的参考依据。 

第二阶段:工程维修 

工程维修部的主要任务是维持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业主/住户提供及时周到的物业设备等维修服务。 

1.日常入户维修 

1)接报修 

a.社区服务中心当值人员接到业主/住户报修后,分类明确,应在15分钟之内开出《维修单》或给予答复处理时间。 

b.特殊维修可预先联系有关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答复维修时间。(如:电视电话报障) 

c.较困难复杂的维修要求72小时内完成(工作技术要求特殊的除外);同时应向住户解释原因; 

2)入户维修 

a. 维修部当值人员接到《维修单》后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紧急情况应立即赶到现场。一般情况时在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一般性维修不超过2小时之完成,较困难复杂的维修要求72小时内完成(工作技术要求特殊的除外),同时应向住户解释原因; 

b.入户维修人员要做到有礼、有节,对有可视对讲系统的住户可用可视对讲与其联系,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无可视对讲系统的可按门铃或轻轻叩三声门,并礼貌的问好,说出自己的身份和目的;“您好;我是某某部门,来为您做某某项服务”。 

c.维修时应多征求住户意见,如住户提出不可行的意见或要求时,应根据自己的维修经验和知识,耐心的向住户解释和说明; 

d.维修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用垃圾袋将维修垃圾清理干净,维修时移动的家具用品应按原位置放好; 

e.功能性维修,以恢复其原有功能为准,外观性维修要与原有部位相比较表应无色差,高低不平现象;维修时应尽量满足住户要求。 

3)供排水维修 

a.更换水表 

a)关上水前第一阀门,排空管内的残余水后拆下水表,检查水表的接头胶圈,如已经断裂或变形时应选同一型号规格的具有合格证的水表安装上去; 

b)安装时注意水表的水流方向保持一致; 

c)维修结束后,打开阀门检查有无渗漏,表针转动是否正常; 

d)维修人员要做好用户新启用水表的底数记录。 

b.水龙头漏水 

a)关闭户内水阀阀门,拆卸下水龙头并检查出故障点; 

b)根据用户需要,更换破损的胶圈部件或更换新水龙头,如因水龙头有砂眼漏水的,必需更换新的水龙头; 

c)安装完毕后,打开水阀门检查新换水龙头接口是否有渗漏,使用时切勿过度拧紧。c.更换角阀 

a)关上户内水阀,拆下角阀,查出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好确需要更换的重新更换; 

b)安装时应注意角阀与水管接合处的密封性和紧密度,以防渗漏; 

c)安装完毕后,打开水阀查看有无渗漏。 

d 更换软管 

a)关闭软管前阀门,拆下软管,查看故障原因; 

b)根据住户需求,更换损坏的胶圈或更换新的软管,如因软管有砂眼或破损、爆裂的必需重新更换软管; 

c)安装时应注意,更换同型号同长度的软管,接头处不可过拧紧,以免拧坏镙丝; 

d)安装完毕后,打开水阀查看有无渗漏。 

f.马桶漏水维修 

a)检查漏水原因后,关上阀门根据情况进行维修; 

b)软管漏水应进行更换,水箱水位过高可调整水位控制水浮,水箱底布漏水应查看是否螺丝松动或胶圈损坏; 

c)维修完后,打开水阀查看有无渗水现。 

g.菜盆排水管漏水 

a)检查漏水原因,排水软管破损,胶圈损坏,接头处螺丝松动; 

b)安装时应注意盆体与下水管接口处,需用玻璃胶封闭,待胶干后试水检查。 

h 维修马桶堵塞 

检查堵塞原因,用马桶抽子或疏通机进行疏通,使其排水畅落通。 

i部分楼层停水 

a)查明停水的楼层后先关总阀,拆开支阀,并将滤网清洗后重新装上; 

b)市政或其他维修造成的停水应通知住户,并作解释。 

4) 供电维修 

a 更换电表 

a)断开电源拆下电表,确认电表已经失灵时,可选用具有检验合格证的同一型号电表进行安装,安装时注意进出线接法正确。 

b)安装结束后合闸后试电,保证住户用电设备使用正常,电表转动正常; 

c)维修人员应会同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做好新启用电表底数的记录。 

b 维修开关 

a)分析造成低压开关跳闸或烧坏的原因; 

b)好如果是短路故障,首先将空气开关置于“off”位置,用万用表(兆欧表)检查线路,查出故障点后给予排除; 

c 灯管、白炽灯的维修 

a)断开电源、取出白炽灯,如果灯丝烧断,可更换同一型号的卡口或螺口灯泡安装上去,试电查看是否正常。 

b)灯管不亮可先检查启辉器,如损坏可更换新的;试电检查如不亮时,取出灯管并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灯管,再次试电检查,如仍不亮时可检查接线和镇流器,查出故障立即排除,恢复正常照明; 

d.线路检测 

a)线路停电检修应及时通知住户; 

b)住户开关烧坏的处理见本章4.4. 2维修开关进行处理; 

c)电表损坏的维修见本章4.4. 1 更换电表办法进行处理; 

d)进户线端子接触不良可先切断电源,将接头紧固; 

e)线路短路时可用万用表对线路逐一检查,找出故障原因并及时处理; 

f)当确认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5) 门窗维修 

a 门铃维修 

a)无电情况时可更换新电池; 

b)电极板腐蚀或接触不良可进行除锈、紧固处理; 

c)因线路短路问题造成的故障,用万用表(兆欧表)检查线路找出故障点并及时处理。 

b 维修门窗 

1)门窗附件有无损坏,不全,进行更换或补装; 

2)清除门角和窗轨道的杂物,对门合页和窗轨道注油; 

3)更换破损玻璃时注意防止玻璃碎块跌下伤人。 

c 更换门锁 

拆下坏锁后先检查是何处坏,如能修理及时修理,无法修理好的可通知住户更换新锁; 

d 非一般性的维修 

委托专业维修队维修,工程维修人员并对所委托项目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跟踪。 

第三阶段:清洁绿化部 

清洁绿化部的主要任务是维持小区内公共场所、楼道的清洁卫生及小区内绿化带的修剪等养护工作。 

1.清洁绿化人员配置和培训1)行政部制定职务说明书,对岗位职责、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和能力作出明确规定; 

2)清洁绿化部主管负责制定《清洁绿化部工作岗位安排》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行政部会同清洁绿化主管负责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管理目标、质量方针、组织架构、员工手册、体系标准iso9000、iso14000、ohsas18000;清洁绿化主管负责员工的岗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质量标准、工作手册、注意事项,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试用; 

5)清洁绿化主管制定《清洁绿化员工综合考核标准》,经社区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实施,清洁绿化主管按标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岗位员工进行考核,并记录在《清洁绿化工作日记录检查表》中; 

2.清洁绿化园林器械的管理和维护 

1)清洁绿化主管对清洁绿化园林器械进行登记和汇总,并记录于《设施清单》中; 

2)清洁绿化主管制定《清洁园林器械操作规程》,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 

3)清洁绿化工按操作规程使用园林器械,主管安排相关绿化人员进行管理和保养;维修保养后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4)清洁园林器械使用后,清洁绿化组长负责填写《清洁绿化工具使用登记表》; 

3.农药的管理和使用 

1)清洁绿化主管制定《农药使用标准与规程》,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后实施; 

2)绿化工按标准使用喷施农药,使用后记录于《绿化养护工作日记表》中; 

4.清洁绿化工作分派和巡视 

1)清洁绿化工根据《清洁绿化部工作手册》的规定实施绿化养护工作,并记录于《绿化养护工作日记录表》 

2)清洁绿化主管负责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巡检,并填写《清洁绿化工作日记录检查表》; 

3)清洁绿化主管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范围外的问题填写《业务联系单》交由社区服务中心处理; 

5.绿化养护方案的制定 

1)清洁绿化主管负责制定绿化养护方案,报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审批,由主管负责组织实施; 

2)清洁绿化主管按标准配置清洁工,并制定绿化工作流程。 

三.几点体会 

1、增长了知识和才干。一出去,我发现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很不够,有些课程完全无用,该学的没学到,不该学的学了,发现不足主动去补,都很刻苦,也受益匪浅。像什么iso9000、ohsas18001及iso14001等体系认证,以前在学校就没有接触。 

2、我们深切的感受到,物业管理确实是一个朝阳产业,对高素质管理人才的需求非常大,就业前景十分看好。我们应该抓紧机遇,充分利用我们的成功经验,调整专业结构,将物业管理作为我们的品牌专业来建设。 

四、我对物业管理行业的认识 

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发展时间不长,在摸索和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涉及权益关系领域,各方矛盾和纠纷时有发生。诸如: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的职能不清,业主拒交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企业因小区内业主财产被盗、人身受到伤害而被起诉,物业管理体制模糊、法规不健全及物业企业义务承担某些社会功能的现象等日益突出,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规范物业管理,提高企业权益保护意识,促使物业管理企业从法制化、规范化的角度不断完善自身的服务水平,堵塞各种管理漏洞,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避免企业不应有的损失。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快物业管理法制建设,使物业管理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已成为物业管理企业发展的当务之急。 

如何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企业权益保护意识,必须强化如下方面工作:1、要树立风险意识和规范发展意识。物业管理公司是自负盈亏的企业,企业必然面对经营风险,合理、有效地规避风险,才能获取最大的利润。作为企业有几个重要环节必须把握: 

(1)明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在合同中,企业务必把握细节,明确哪些该做,哪些不做;哪些是常规服务,哪些是收费项目;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例如:物业管理的保安工作,应在合同中明确,只是协助和配合本地公安机关维护公共秩序,而不承担人身安全、财产保护责任。 

(2)规范内部管理,练好内功。企业必须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完善组织架构,合理设置岗位,把好人员招聘关,系统地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员工的思想中培植风险意识,最大限度地避免因管理责任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而把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如保安员在指引车辆停放时,应对车身四周进行巡视,发现有破损等问题及时向车主指出,以免产生麻烦和纠纷;在停车场对车辆进出的登记一定要完整、齐备。如果把预防措施做细做好,管理工作做得周到扎实,那么,即使发生了丢车事件,企业就不负管理责任也无需赔偿。 

(3)购买商业保险,保障多方利益。物业管理企业要树立保险意识,化解风险,一般应购买财产保险、机器设备保险、公共责任险等,将可能遇到的风险化解,避免经济上的损失。 

2、强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法律来维护企业、员工权益。目前,由于行业法规不健全,无法可依,甚至有法不依的情况较多,企业也往往因为这些现象的存在而轻视或忽视了自身的法律建设。因此,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是加强自身权益保护的关键。一方面要加强员工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制意识,依法操作;另一方面要勇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如:对于无理拖欠管理费或拒绝承担毗邻房屋或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维护和修缮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依据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积极或支持权益受损的业主寻求法律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应有意识地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加强包括业主在内的社会大众对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3、宪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条例可望今年内出台,有了全国性物业管理条例,就便于统一管理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协调,避免法规的相互冲突,用法制规范市场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操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法规体系,需着重注意如下几点: 

(1)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如需物业管理企业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部分工作,应由政府部门出具委托并授权,同时应给予政策上的优惠或适当的经济补偿。 

(2)尽快制订、颁布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和配套实施细则,用法规和制度来限制和约束不正当竞争行为。 

(3)对于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职权,应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相关条款,以明确业主违反业主公约及有关法律、法规,但又不构成刑事案件时,应由哪些部门来处理,或可赋予物业管理企业哪些执行权力。物业管理过程中形成有关决议和方案,经业主大会50%以上成员通过后,对于其他拒不服从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等等。 

4、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环境。物业主管部门应注意用市场观念、市场机制来培育和发展物业管理市场。推行供需双方相互选择、平等协商、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确定价格,通过签订合同规范双方行为的制度。政府应积极引导和督促参与竞争的管理企业遵循公平竞争原则,树立竞争公德,遏制不正当竞争。除了应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外,还须倡导建立道德秩序。这种道德秩序就是重视信誉、注重企业形象、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有了社会公德才能在竞争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建立稳固的企业信誉,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并将引入法律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物业管理竞争环境。 

5、加强物业管理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认识。物业管理企业应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及自我宣传,使公众对这新兴行业有正确的认识,令每一位消费者及社会各方面人士都积极地参与,以消费者的眼光审视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行为是否规范。尤其注重与新闻媒体沟通,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等各种途径对物业管理政策、作用和服务内容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同时,使新闻媒体了解行业的政策法规和特点,体会到物业管理行业的酸、甜、苦、辣,取得他们的理解、同情和支持,从而通过媒体的正面引导,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地发展和壮大。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5

【摘要】笔者在办理某小区房地产开发手续过程中,奔波于各部门之间逾百次,方理清头绪,完成小区建设,并整理此文,供广大同仁参考,免走弯路。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

1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及资金筹措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当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没有资质证书不能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一般情况下,先取得暂定资质,随着房地产公司的依法经营,业绩的产生,不断提升资质等级。

房地产开发商从决策进行某地产项目的开始,就应该考虑用于项目的资金来源,一旦获得了该项目的开发权,就应当花精力为该项目筹措资金,以免在正式开工后由于资金短缺而造成被动或损失。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来源大致有四种形式:1、企业自有资金。2、银行信贷。3、社会集资。4、其他融资方式(各类信托基金、合作开发、银团联合贷款等)。四种形式可单选一种也可联动。

2 项目的选择及选址

项目选择是房地产投资的首要工作,也是最为复杂,最为困难的工作。如果房地产项目选择正确,应该说投资已经有了六成至七成成功的把握。广义上讲,房地产投资选择就是房地产投资决策。房地产投资项目选择需要专门的知识及能力,需要专业人员或专家的参与。但专业人员或专家只能起到参谋或顾问的作用,要认定一个项目值不值得考虑,是否可以投资,最终还要依靠投资者自己的分析决断能力,还要依靠企业的决策部门。要做出正确的项目选择,必须对投资环境、投资时机及投资的法律保障做深入细致分析,必须对拟投资项目所在地的宏观及微观地产市场做全面、深入的调研,还必须对拟选项目展开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为实现效益最大化还应对项目进行策划,这是十分关键且必须的。

项目的选择完成后或同等要进行选择地块。所选择地块要符合消防要求,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有资质土地部门编制项目选址勘界报告后,要先后得到消防、规划(建设)、国土资源部门的初步批复(预审)意见。取得规划部门关于选址的批复意见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后,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即可开展征地工作,完成征地补偿相关工作后,进行土地的招、拍、挂工作,并与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进而可到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的选址决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征地成本和开发经营的利润空间,是房地产开发的关键环节之一。

3 项目的立项

即项目在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而取得立项批文。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要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完成);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选址意见书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审批表,并经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论证通过)。

4 项目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符合开发意愿,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对拟开发项目进行规划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规划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纸审查中介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下设的图纸审查中心审查,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同时,项目施工图还要及时向消防和气象主管部门报审,确保消防及避雷系统符合有关要求。

5 项目的招标

主要是指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和监理公司的招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招标公司进行上述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也可以自行组织确定规划设计、地质勘察和监理公司。但是工程施工招标,一般情况下必须由招标公司组织,在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交易厅中进行,最后向中标单位发出由建设主管部门、招标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章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6 项目的管理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就具备了基本的开工条件。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四控两管加协调,也就是要做好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管理好合同和信息,协调好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方的关系,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统筹兼顾,全面推进项目的施工。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主要事项记录在项目开发手册中,定期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6.1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在依法取得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中标通知书等房地产开发的要件,规范签订规划设计、监理及施工合同后,并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社保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规费,在开发建设资金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可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手续。

6.2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及时与人防部门沟通,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申报相应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6.3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及设计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严把安全关、质量关,确保工程进度,不断优化设计、节约成本,整合资源,强化信息管理,致力于打造优质工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6.4 商品房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企业具备预售条件后,可以申请预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以缓解工程建设资金的压力。

7 项目的竣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其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拆迁安置方案及物业管理等执行情况。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则,不得交付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备案。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范文6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东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有部位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楼内化粪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和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11.装修管理。

12.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13.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资金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预收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写字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业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对物业服务资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标准从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预收物业服务资金数额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预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a.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b.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c.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d.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e.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f.办公费用;

g.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h.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

第七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独立计量核算,合理向业主分摊计收。

第八条 业主应于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甲方全额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物业使用人不按照约定交纳的,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缴费约定,业主应当自约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按(年/季/月)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内履行交纳义务。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报告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承担。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露天停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业主自行购置车位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的权利: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5.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并向物业买受人明示、说明,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业主临时公约》。

2.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物业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物业买受人认可接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和乙方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甲方应保证本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专业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2)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标识系统完备,雨污水通畅,路灯通亮,园林绿化,围墙大门建设完毕,具备封闭式管理的要求

(3)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库、垃圾桶、垃圾间、公告栏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电、供热、供冷、供气、电梯、通讯、有线电视、消防、邮政等设施能保证供应或正常使用;

4.在查验过程中,甲方应对甲乙双方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以下问题予以确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确定以上问题解决办法、解决时间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就以上内容与乙方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甲方应认真完善和处理本物业的遗留问题,以达到本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3项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6.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竣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7.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在物业所在地的_________区、_________县(自治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三个月内组织业主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新建物业建筑面积出售达50%以上的;

(2)物业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满两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服务费用;

9.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0.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新建物业交付使用时,除政府规定、物业销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得向业主乱收费;

14.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根据《业主临时公约》的授权,在物业管理服务中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4.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第六章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

第七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于首位业主入住前____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于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达成协议的,甲乙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后三个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新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七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中第2项,致使业主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业主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同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不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的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物业管理事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管理服务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三章“物业服务质量”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乙方无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约定的三项以上的“物业管理事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及业主相应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按时如数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但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五条 双方约定,以下条件下所致的损害,可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

1.因不可抗力导致的中断服务或物业价值的贬损;

2.因物业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损害;

3.因维修、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而暂时停水、停电或停止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

4.因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供水、供电、供热、供冷、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的障碍和损失。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合同约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在销售物业时,本合同有关物业管理的约定随之转移。

第三十九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可监督本合同的实施。

第四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申诉;也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