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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复习计划范文1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指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优为质量标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和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由政府调动和配置社会资源,发动社会服务组织以劳动形式为广大育龄群众在优生优育、生育调节、生殖健康、生产和生活诸多方面主动提供质地完好、内容充足、条件便利、价格适宜、令人满意的服务。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思想基础是尊重人民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根本途径是把宣传教育、科学管理、综合服务有机结合,寓科学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其核心任务是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必要性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我国政府对世界“人口与发展大会”精神庄重承诺的具体体现。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依法行政和维护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公民维护权益意识的不断增强要求行政管理必须向依法行政和寓管理于服务转变。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在保证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一要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由此,预防出生缺陷、保障生殖健康和加强妇幼保健必须列入工作范围。二是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包括名誉权和申诉权。因此各级计生干部必须坚持以政策引导人,以道理说服人,以情感取信人,以服务感化人。三要维护公民的参与权,包括议政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只有通过主动服务使公民基本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才具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和长久的生命力。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是稳定和巩固低生育水平的基本途径。我国低生育水平的现实基础并不牢固,是在强有力的行政控制下实现的超前转变,并非依赖社会经济发展实现的自然转变。因此在今后的计划生育工作中,倘若群众的利益得不到满足,低生育水平的稳定必将遇到挑战。现阶段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旨在寻求一种能够满足人们家庭利益需求的替代机制。通过有针对性的服务,维护各类利益群体的需求,弥补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损失,进而进一步引导人们转变生育观念。
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基本内容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容包括生育、生产和生活服务三大系列。
生育系列服务:应贯穿于育龄群众从进入青春期到退出育龄期的全过程,涉及婚姻、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诸多方面。具体服务内容有:(1)宣传教育。包括政策法规宣传、计生知识宣传、妇女“五期”教育等。(2)咨询服务。包括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和性生活及心理咨询,优孕、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和不孕症咨询等。(3)节育服务。包括施行长效避孕技术、避孕方法选择的指导、紧急避孕方法的指导、短效药具的发放与销售等。(4)生殖健康服务。包括生殖道疾病诊疗、乳腺疾病诊疗、围产期疾病治疗、生殖健康检查等。(5)奖励与社会保障服务。包括足额兑付独生子女保健费,开办节育保险和独生子女或纯女户家庭养老保险,创办乡镇福利院等。
上述服务活动将主要依靠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联袂施行,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体内容。
生产系列服务:应着眼于为农(居)民家庭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创造积极有利的条件,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诸方面。具体服务内容有:(1)信息服务。包括提供种、养、加技术信息,产品供求信息,劳力需求信息等。(2)科技服务。包括种、养、加技术指导,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培训,病虫害防治方法等。(3)销售服务。包括提供经营销售指南、产品订购中介等。(4)劳务服务。包括提供季节性、代办性、养护性劳务和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等。(5)金融服务。包括提供发展生产的低息小额贷款,提供扶持生产启动的基金等。(6)保险服务。包括生产设备安全保险、生产资料有效性保险等。(7)扶贫帮困服务。包括创办计划生育“三结合”基地,实行开发性移民,开展计划生育扶贫活动等。
上述服务活动须由政府组织以涉农部门为主的各个相关部门共同推动,它将成为满足农(居)民家庭经济利益的重要服务活动。
生活系列服务:应立足于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物质生活的改善及其困难的解决,它涉及人民群众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其具体服务内容有:(1)教育服务。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科普教育等。(2)保健服务。包括经常性的保健普查,各种疾病的预防和诊治,卫生保健知识讲座,药品供应网点的设置等。(3)文化服务。包括提供文化、体育设施和文化、体育活动指导,组织文娱体育活动的开展等。(4)法律服务。包括抓好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承办各类公证,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求助等。(5)便民服务。包括设立托幼和托老场所,提供婚姻中介和家政中介,开办专送、代购服务业务等。
上述服务活动宜在城镇社区各类服务组织和行业下乡服务中推行,它将成为提高居(村)民生活质量、方便人民生活的重要优质服务活动。
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政府行为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是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但从其活动的内容看,却远非计生部门职责权限之所能及,而必须由政府调配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运作方能奏效。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内容需要两类社会服务组织来完成,一类是计划生育行业服务组织;另一类是非计划生育行业服务组织,包括社会专业服务组织和相关社团组织。其运作的关健是调动上述两类组织共同参与,并在发展中逐步健全和完善这些组织,从而构起适应人们需求的社会服务网络。同时,由于计生部门与社会各专业服务组织、社会团体之间不具备行政或管理上的隶属关系,并且这些服务组织的主管部门之间也只能通过协调形成短期而松散的协作关系。因此,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运作必须由政府出面统一协调。只有政府行为才能将隶属不同行业的社会服务组织通过分工和功能整合而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运作过程中,各级政府的主要作用是:(1)制定本地优质服务活动的长远规划和阶段行动计划。(2)充分发挥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的职能,调动所辖各级各类相关服务组织,根据其职能和技术领域,按群众需求分布,划分服务分工种类和服务范围,以政府指令构筑本地服务网络体系。(3)提供开展优质服务的财力保障。列出支持优质服务的专项资金,完善服务阵地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强化技术人才的培训和提高。(4)制定优质服务的运作规范。包括服务网络建设、技术服务、随访服务、需求信息搜集反馈、服务收费和执法检查规范等。以保证服务活动运作的制度化和服务程序的规范化。(5)建立健全优质服务效果评估制度。定期针对预定目标就服务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纠正服务活动中的偏差,以确保优质服务阶段性行动计划的完成和长远规划目标的实现。
五、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组织要领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项需要整体运作的社会服务活动,必须精心组织,以保证服务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通过非线性的相互作用产生协同效应。为此,组织此项活动的开展,必须把握以下重要环节: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必须建立社会协同调控机制体系,以强化服务系统所有成员的协同意识,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产生动力同向的效果;确保服务体系所有成员之间的运作协调,在优势互补的局面下形成一种律动关系。
生物复习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对西部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第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
国家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鼓励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
第二章技术服务
第六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第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包括下列内容:
(一)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
(二)提供避孕药具及相关的指导、咨询、随访;
(三)对已经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的,提供相关的咨询、随访。
第八条县级以上城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一)避孕和节育的医学检查;
(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诊断、治疗;
(三)施行避孕、节育手术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四)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项目。具体项目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规定。
第九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
(二)取出宫内节育器;
(三)输卵(精)管结扎术;
(四)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并在其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项目。
第十条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必须具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
(二)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
(三)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抢救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并具有转诊条件;
(四)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
具体的技术标准和条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应当依照《压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登记和执业。
第十二条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向公民提供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当安全、有效,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定期编制并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指导列入目录的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的推广和应用。
第十五条开展计划生育科技项目和计划生育国际合作项目,应当经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接受项目实施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其内容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第十七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受术者本人同意,并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十八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章机构及其人员
第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
第二十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必须符合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
第二十一条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发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在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注明获准开展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
第二十三条乡、镇已有医疗机构的,不再新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是,医疗机构内必须设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室),专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既有医疗机构,又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各自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乡、镇没有医疗机构,需要设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从严审批。
第二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产前诊断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通报。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征求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五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每三年由原批准机关校验一次。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不得买卖、出借、出租,不得涂改、伪造。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的,应当自发现执业许可证明文件遗失之日起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六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技术常规和抢救与转诊制度。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技术月盼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第二十八条国家建立避孕药具流通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个体医疗机构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手术。
第三十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批准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手术术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遵守与执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常规、职业道德规范和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制度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鉴定制度和报告制度。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发现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应当在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同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计划生育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严重的或者新出现的不良反应,应当同时逐级向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分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的数据,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计划生育手术严重的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严重的或者新出现的不良反应,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时公布和通报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以外的机构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有关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逾期不校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继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买卖、出借、出租或者涂改、伪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的执业资格。
第三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收取费用的,由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给予警告,并处所收费用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该机构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扩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第四十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没有依法取得相应的医师资格的人员从事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3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并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第四十一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第四十二条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违反规定,批准不具备规定条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项目,或者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导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重大事故发生的,对该部门的正职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十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已经获得批准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的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展相应的项目,并收回原批准文件。
生物复习计划范文3
关键词:能力感知;产品价值;信息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F27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76X(2012)09-0099-05
一、引言
近年来,我们看到许多企业的信息化产品进入市场都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有些甚至导致了完全的营销失败,关于市场进入的能力感知问题研究倍受学术界和企业界的关注。基于顾客采纳法的技术接纳理论告诉我们,在企业服务符合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能力感知就显得尤其重要。因此,基于能力感知的信息化服务提升量表的开发和评价体系的建立就显得十分必要。
国内外不少学者关于客户感知的研究最多的是企业产品营销和市场效果的比较等,而在其他诸如移动信息化和能力服务等方面的研究还比较缺乏。就已有的一些研究结论而言,其可操作性也不强。关于服务的学术研究很有必要建立健全移动信息化服务的整个评价体系,而对企业而言也将是非常有意义的。因此,从需求方和供应方的双向角度展开关于信息化服务的整体研究势在必行,开展研究首要的基础就是开发一个基于能力感知的信息化服务评价量表,进而构建信息化服务评价体系。
一、研究变量
一方面,从市场供应方角度出发,总结并归纳移动信息化相关的企业能力理论和移动信息化产品价值理论;另一方面,从市场需求方角度出发,总结并归纳组织信息技术接受度模型和组织购买理论。在文献研究以及电信业发展现状分析中,提出相关指标体系并构建指标库(如表1所示)。
二、研究假设及研究模型
早在1982年Christopher就提出,价值是顾客愿意为产品提供物支付的价格。1988年,Zeithaml首先从顾客角度提出了顾客感知价值(Customer Perceived Value,CPV)理论[1]。1994年,Gale提出,市场感知质量是顾客将你的产品(或服务)与竞争者的产品(或服务)相比较时的评价[2]。Anderson等普遍认为,顾客价值是基于感知利得与感知利失的权衡或对产品效用的综合评价[3]。Butz和Goodstein也强调顾客价值的产生来源于购买和使用产品后发现产品的额外价值,从而与供应商之间建立起感情纽带[4]。科特勒认为“凡是提供给市场的、能满足消费者或客户某种需求或欲望的任何有形物品和无形服务均为产品”。此外,佩里认为产品所具有的使顾客通过购买而满足某些需要的特征称之为产品属性[5]。白长虹深入剖析了产品价值的概念及其内涵,将产品价值的构成划分为了四个矩阵式维度,包括产品内含的、商家延伸的、经济的和非经济的[6]。李川按照佩里对产品属性的划分,分别对其中的典型属性进行介绍和论述。
为探索影响因素,本文提出第一组假设H1检查产品价值因素,即消费者提高企业信息化服务的正面评价,是因为消费者认为能力感知提升是由产品价值因素导致的。
H1a:消费者的产品功能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服务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1b:消费者的技术领先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1c:消费者的产品稳定性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1d:消费者的产品服务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1e:消费者的品牌知名度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1f:消费者的相对价格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在信息结束采纳研究领域中,可以分为个人认知因素对技术采纳的影响以及外部因素对组织技术采纳决策的影响[7],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TOE框架。
TOE框架是Tornatzky和Fleischer在1990年提出的,其中TOE分别是指技术、组织和环境。该模型认为,在组织的生存环境中,有三方面的因素会影响组织采纳和实施新技术革新的进程,即技术维度、组织维度和环境维度。Iacovou等检验了TOE框架,构建了包含技术、组织和环境三因素作为促使EDI采纳的主要驱动力,并用7个案例进行了验证[8]。技术接受模型(TAM)建立在理性行动理论和计划行为理论等行为学思想的基础上[9]。
2000年,Venkatesh和Davis对TAM进行了理论拓展,提出了扩展的技术接受模型(TAM2)。扩展模型引入了经验、自发性、主观规范性、印象、工作相关性、输出质量和结果可论性等因素。Venkatesh和Davis认为这一扩展模型更具解释力。
张楠等对TAM模型加以面向组织层面的调整,使之成为分析企业技术采纳特征的研究模型,并构建了一个基于组织行为思想的、考察面向组织的信息技术采纳特征的研究模型[10]。在TOE框架的基础上,陈文波和黄丽华对TOE中的技术特性、组织因素以及环境因素进行更为细致的分解和剖析[11]。
由此,我们对市场环境和客户聚焦能力感知分别提出假设。
H2a:消费者的国家行业政策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2b:消费者的市场份额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2c:消费者的竞争对手策略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H3a:消费者的所在行业性质能力感知对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会产生正面影响。
生物复习计划范文4
【关键词】计划生育 服务站 健康教育
中图分类号:R197.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5-0515(2012)1-306-02
我国的计划生育国策,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基本任务,以提高人口的基本素质为主题的工作[1]。其要求我们不断健全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机制,并满足育龄群众的整体需求[2]。因此,计划生育服务的有效性,需要不断完善和切实落实。我站为了更好地宣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女保健,采用了网络化健康教育,效果较好,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将2010年3月~~2011年8月分为两阶段。在2011年1月起开展网络化健康教育。2011年1月~2011年8月为实验阶段,随机选择辖区150名育龄妇女进行调查,其中患者年龄在21~43岁之间,平均(32.76±5.38)岁。文化程度为:本科以上27例,大专41例,高中及中专57例,初中及初中以下25例。
对照阶段为2010年3月~2010年12月,随机选择辖区150名育龄妇女进行调查,患者年龄在21~43岁之间,平均(32.76±5.38)岁。文化程度为:本科以上25例,大专39例,高中及中专57例,初中及初中以下29例。
两组居民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无明显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网络化健康教育方法
由我站工作人员同辖区各镇办通过网络建立健康教育论坛,制定详尽的调查问卷,通过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及生育、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知识,使居民能够积极参加,仔细阅读问卷,认真回答问题。
鼓励居民提出自己平时遇到的疑惑,并给予及时准确的解答。对有紧张、焦虑、抑郁等情绪的居民,要给予安慰和支持。
对咨询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尤其对新婚、妊娠、妇科疾病的女性,要给予全程的优质服务,跟踪随访,了解其健康状态和心理状态。
对有隐私需要倾诉的居民,还可通过网络或到我站悄悄话室与工作人员咨询。针对不同的问题分别给予医学指导,如果疑似其患有特殊疾病,鼓励居民到医院及时就诊。
1.3 调查指标
采用我站自制的调查量表及调查问卷对居民的计划生育健康知识进行调查。调查两组患者妇女保健、孕期保健、避孕节育、人流危害、国家相关政策5个方面的知识,每方面满分为10分,并将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
1.4 数据处理
将本次试验所得数据录入SPSS17.0软件包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即(x±s),组间对比采用t检验。取95%可信区间,当p<0.05时,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通过对不同阶段各150例居民进行调查,实验阶段居民对妇女保健、孕期保健、避孕节育、人流危害、国家相关政策了解更多,与对照组阶段比较,差异明显,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详见表1.
表1 两组居民健康教育后相关知识知晓率比较
3 讨论
健康教育是计划生育服务站的一项重要工作,其需要我们通过各种健康教育方法,向个人、家庭、社会传播卫生保健知识,使其提高自我保健的能力,并养成健康的行为,纠正其不良的生活习惯,进而消除各种危险的因素,避免疾病的发生[3~5]。
以往常见的健康教育方法,主要包括讲座、海报、墙报、宣传板、宣传标语等。这种健康教育方法,尽管有助于提高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但是效果并不十分理想,人们往往处于被动的接受阶段。
我站实施网络化健康教育,通过网络建立健康教育论坛,能够在居民遇到疑难问题时,在论坛里提出自己的疑惑,由我站工作人员进行解答。这种方法,不但提高了居民对此类知识了解的主动性,同时还增进了居民之间的沟通,间接为有焦虑等状态的居民,形成了一种社会支持系统。而部分居民,还能够在论坛里了解到更多的卫生保健知识的内容,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
通过这种健康教育模式,调查结果显示,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等知识了解更多,与对照阶段比较,差异明显,p<0.05。进一步说明了在以往的健康教育模式上,联合使用网络化健康教育,有助于计划生育服务站提高宣传力度,效果较为明显,值得应用。
参考文献
[1] 李艳华,戴伟江,史文通等.计划生育服务站健康教育模式探讨[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06,14(4):202-203.
[2] 张文辉,李芝兰,彭玲等.甘肃省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人员现况调查[J].兰州医学院学报,2002,28(1):31-33.
[3] 陈长英,陈莉.健康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防治的促进[J].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6,17(3):183.
生物复习计划范文5
[关键词]基层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精品展览;展示空间
博物馆是陈列、展示、宣传人类文化的重要场所,是国民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播民族文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2012年中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因此,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之一,积极发展基层博物馆文化事业,增强基层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需要。
我国现有各级各类博物馆2300座,其中市、区(县)级基层博物馆近千座,占文物系统博物馆数63.9%。(1)近千座基层博物馆遍布全国各地,收藏的文物藏品占全国总量的40%。基层博物馆作为当地重要的文化窗口,承载着历史之文脉和民族之精神,对培养一方土地的文化气质、提升地方文化品位、塑造文化魂魄有重大意义。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观念、专业人才、基础设施条件、经费投入和管理模式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基层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也受到了影响。如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新形势下基层博物馆面临的难题。
过往,基层博物馆的主要职能是馆内文物的保护、藏品展出、野外文物勘察和保护。现今基层博物馆应转变观念,创新思维,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培养创新人才,满足公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发挥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2)基层博物馆在工作中也应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摒弃“阳春白雪”的心态,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基层博物馆建设中来。这就要求基层博物馆运用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增加宣传力度,吸引公众参与到博物馆文化建设中来。博物馆设计的各项活动,也要充分考虑公众的文化需求。
2008年,全国各级博物馆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有利于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履行教育功能,有利于发挥博物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机构的社会价值,有利于加强国际文化交流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宣传推广。实行免费开放后,客流量开始增大,如何为观众做好服务,成为博物馆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重点。基层博物馆观众可以分为五类:(1)以知识学习为目的,如大、中、小学生;(2)以学术研究为目的,如学者、博物馆研究者;(3)以艺术鉴赏为目的,如文物爱好者;(4)以休闲娱乐为目的;(5)国内外的观光旅游者。对于基层博物馆而言,应研究不同的参观者的文化素养与文化需求,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文化服务。这种“人本”理念应体现在博物馆工作的每一环节,是基层博物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只有在充满人性化的服务环境中,才能做到优质服务,才能使每个公民真正享受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发掘整合优势文化资源,打造精品展览
陈列展览包括常设展览、临时展览,是基层博物馆提供给公众最直接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创作生产更多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优秀作品,是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标志”(3),因而如何做好陈列展览,打造有特色、有魅力的精品展览,是博物馆的命脉所在。基层博物馆地域文化浓厚、传统特色突出、观众覆盖面广。但是也面临着代表性藏品数量不足以形成独立的展览专题、设计目标和陈列主题不明确,缺乏合理的逻辑性。这样的展览,难以引起观众兴趣。因而克服藏品不足、把握陈列设计思路,成为打造基层博物馆文化精品的重要课题。
第一,要坚持展览的原创性,挖掘区域人文,弘扬传统文化。
“中华文化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震撼力,当代中华儿女一定要肩负起弘扬中华文化的历史重任。”(4)基层博物馆当把最能反映本区域历史文化内涵的藏品设为常设展览,作为区域名片和文化宣传阵地,向参观观众展示最具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弘扬传统文化。例如上海市青浦区博物馆大胆摒弃通史类的传统陈列模式,着力构建具有特色的区域博物馆陈列体系,以青浦区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青浦区是都市上海文明的发源地、上海乃至长江下游重要的贸易区)、江南著名“鱼米之乡”的浓厚水乡文化两大特色,形成了“上海古文明之源”和“申城水文化之魅”为两大基本陈列。2006年初,青浦博物馆获得了“2002~2004年度上海博物馆陈列精品奖”。
临时展览与常设展览对应,周期相对较短,可以补充诠释博物馆文化价值。不同展示思路、不同合作方式、不同展陈目的形成的临时展览,弥补了基本陈列灵活性不够的缺点。这个部分的展览重点在于专而全,可以发挥市内各博物馆间灵活调动,将每个馆打造出一个至多个精品展览,在一个区域内打造出一批具有文化影响力的专题展览。这样的展览可以充分发挥区域内博物馆藏品的功能,实现珍宝同赏。
不论是常设展览,还是临时展览,都要坚持展览的原创性,坚持自主策划、设计并实施,这样才能做到深入挖掘区域历史与文化。区域历史与文化也是最能弘扬传统文化,并取得当地人的认同,为外来参观者提供了解当地灿烂文化与风俗传统的知识与信息。
第二,坚持展览的多样性,不断加强合作交流。
展览的多样性有两个要点:一是,坚持“常设展览要常新”。常设展览是基层博物馆展览的重中之重,是最能反映区域历史文化的组成部分。然后常设展览的“固定性”也相对容易使参观者产生“审美疲劳”,因而对已有的常设展览要适时做出相应的改造,增加常设展览的吸引力。二是,开办丰富多彩的临时展览。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基层博物馆可充分发挥其在地区文化发展和历史认同方面的号召作用,联合其他文化、科技单位,共同开发文化资源,打造各种临时展览,共同服务于地区文化事业,尤其是青少年教育及当代艺术的发展。
地域文化资源也有自身的局限性,因而馆际交流展览可以为临时展览提供新鲜血液。各基层博物馆可与国内其他博物馆合作举办临时展览,可以引进展览,同时也可将自己的精品展览输出。馆际交流展览,对促进更大区域的文化交流与文化繁荣有相当的积极作用。
三、开拓新的博物馆展示空间
基层博物馆的展览一般是固定在博物馆建筑中,因而展示空间受到一定限制。“流动博物馆”的出现,突破了展示空间固定性的难题,弥补了文物不足带来的系列问题,强调博物馆之外的实在的展示空间。博物馆是流动的历史,流动的博物馆是活的历史。基层博物馆可通过文化知识讲座,送展览到学校、企业、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开拓新的博物馆展示空间,打造不一样的“展览”。情况许可下,还可以根据历史场地,形成一个公众参与其中的情境,强调“体验”这一直观的展示方式对于公众的影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文博知识有奖问答,向参与的市民赠送纪念品,让更多的人了解了区域历史文化,普及文博知识。
针对学生群体,基层博物馆除了展览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参观博物馆的课外活动,开辟学生们的“第二课堂”。由讲解员结合学校史前历史课程及乡土教育课程,利用馆内陈展的场景以及展示的文物,为学生形象生动地讲解区域历史文化,再现家乡的魅力和风情,体会自己生长生活地方的美好,加深了学生对家乡的情感,将爱国教育落到实处。
博物馆专业人才的缺失,也是遏制其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提升的瓶颈。作为文化单位,研究能力的提升,是基层博物馆做好陈列展览、开展教育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保障。基层博物馆不仅需要引进人才,更需要培养人才,留住人才。为员工提供职业上升空间与个人价值双重实现的平台,是留住人才的关键,譬如提供在职学习研修、专业培训。目前,文博专业的技术性培训举办的较少,机会稀缺,基层博物馆的培训则更少。基层博物馆应该建立自己的研究平台,加强展览背后的学术研究,提高业务人员的研究水平。
注释:
(1)崔波:《“全国县级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提升项目试点”盘点及展望》,《中国文物报》2006年9月29日第六版
(2)《中央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生物复习计划范文6
关键词: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Abstract: The grassroots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information, vigorously implement the informatization to drive the strategy, it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realize the innovation of the work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methods. Based on the requirement, management and service levels to enhance the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of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work, is the key to achieving put one's heart and soul into the purpose to serve the people.
Key words: grassroots population; family planning;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C924.25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近年来,樊城区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责任,扎实推进,全力打造“电子政务,数字计生”,初步形成了信息化管理服务网络,把人口计生管理纳入了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基本实现了服务网络化、基础设施标准化、计生管理信息化、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人口、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为基层人口计生管理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一、探索经验 (一)与时俱进,初步建成以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为特色的计划生育信息系统 多年来,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一直沿用手工档薄管理模式,这种方式繁琐且不能为育龄群众提供针对,近年来,樊城区将探索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先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加大投入。区政府要求全区每个社区居委会全部配备电脑, 至目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