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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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工作总结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1

区工信局在2010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按照区安办《关于报送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总思路的通知》(德市旌安办[2010]4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信局工作职责,依法对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并简要提出2011年工作思路:

一、2010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运用多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等活动,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了安全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6次,300余人参与。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1、强化非法生产企业的排查整治

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依法关闭又擅自恢复生产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安全评价不达标。工信局加大了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整治力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执法检查,未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2、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工信局着重开展了对灾后农房重建侵占电力、燃气管道设施和通道及农村电网改造过程的安全检查。加大了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加大了民爆器材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

3、强化在特殊时期的安全执法检查

在冬春两季、汛期、节假日等重要时段,按照“企业全面自查、专家专业检查、部门综合督查”的要求,对重点行业和场所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保证了重要时段的生产安全。

(三)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信局着重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基础设施、工艺系统、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硬件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工业企业100户余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检查其它企业50余户次,排查治理隐患100余项,整改率100%。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阶段性工作总结

工信局按照区安办做好“三项行动”信息报送和日常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和阶段性工作总结。随时保证手机畅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立案调查和案件处理。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2

一、指导思想

全面提升发改委综治与平安建设的整体质效,为“实干奔小康,建设新”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

在综治与平安建设上:

1、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积极参加县综治委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按要求定期向县综治委委员会议述职,报告本委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向县综治委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县综治委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共建帮扶计划,年内至少2次到挂钩帮扶的联系点进行调研帮扶指导。

2、全面落实单位安全防范责任制,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不断强化单位内部自防措施,对财会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杜绝被盗和泄密案件的发生。

3、认真贯彻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即: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研究本委社会稳定面临的形势,主动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好本单位内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督查,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综治与平安建设宣传工作。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3月份在全委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

5、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作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三者关系;积极稳妥地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和下岗分流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具体实施工作。

在法制建设上:

1、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发改委工作职能积极参加五月份第三个“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2、在全委工作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党组(中心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全委职工学法活动制度化、正常化。积极预防和减少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监督,追究执法责任。

4、做好法治建设信息调研和情况报送工作。按依法治县办规定上报法治建设信息和调研材料,每半年向县依法治市办报送工作总结,年底向市依法治县办报送当年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三、组织领导

1、把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列入争创先进处室考核内容。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布置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具体问题。

2、委主任、党组书记负责全委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为第一责任人。副主任对分管股室的综治与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负责及时分别向县综治委和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上报工作信息,积极参加县综治办和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3

文章导读: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较大提升。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工作任务……

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 2011年。积极宣传全区各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安排的工作举措以及重点工作、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反映了工作动态,促进了工作交流,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 年度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是大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较大提升。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落实信息工作任务;

二是上报信息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许多单位的信息员积极调研、善于总结。信息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所增强;

三是政务信息工作参与面有所扩大。撰写信息的有部门领导干部。还有一线工作人员,实现了信息工作的全员参与。

二、存在问题

各单位政务信息工作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从全年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来看。

一是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无实际意义,少数单位全年未报送信息稿件;

二是不善于分析和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4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信息上报工作,提高信息报表的质量和水平,解决目前信息上报相对滞后、信息渠道不够畅通的实际问题,便于及时汇总、整理、分析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信息,现就信息上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及时间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月报表》:每月20日为统计截止日期(本月20日后产生的数据计入下个月报表),于每月25日12时前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填报数据为本年度累计数。

2.《农村居民健康档案月报表》:每月25日为统计截止日期,于每月30日12时前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填报数据为本年度累计数。

(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1.《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季报表》:由各城市区卫生局上报,于每季度首月10日12时前,将上一季度报表报市卫生局基妇科(4月1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7月10日前上报第二季度,10月10日前上报第三季度,次年1月10日前上报第四季度)。填报数据为本季度累计数。

2.《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年报表》。该报表填报项目及时间每年会有部分调整,上报内容、报送时间及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妇幼保健工作

1.《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项目月报表》:每月30日为统计截止日期,于下月10日12时前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填报数据为当月发生数及本年度累计数。

2.《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项目季报表》、《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季报表》、《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季报表》:于每季度首月10日12时前,将上一季度报表报市卫生局基妇科(4月10日前上报第一季度,7月10日前上报第二季度,10月10日前上报第三季度,次年1月10日前上报第四季度),同时上报季度工作总结。

3.《农村妇女住院分娩项目年报表》、《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年报表》、《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项目年报表》:于次年1月10日12时前上报市卫生局基妇科,同时上报全年工作总结。

以上所有报表,可登陆市卫生局基妇科公用电子邮箱l下载。

二、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信息报表是各级领导了解、掌握基妇工作情况、主要成就、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各级机关制定决策、指导工作的基础和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报表报送工作,切实落实信息报表统计管理制度,指定领导分管,专人负责辖区内基妇信息报表的汇总、整理和上报,建立工作台账。

2.明确信息人员,畅通信息渠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确定一到两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能力的同志作为信息报表工作信息员,同时,这些负责同志要加强对Word文档及Excel电子表格的学习和应用。各县(市、区)卫生局要于3月20日前将信息员及主管领导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至市卫生局基妇科。

3.认真审核,确保数据的严肃性及准确性。各单位负责同志要对所上报的信息报表严格把关,报表上报前,要认真对照填表说明,核实各项数据的逻辑关系。报表数据要全面、真实、准确,避免漏报、错报。

三、上报方式

所有报表均应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填报,均应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严禁委托下属医疗机构直接上报。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5

一、考核对象

市级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有统计调查项目的社会团体以及接受部门委托开展调查的行业协会等机构。

二、考核内容

(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主要包括领导重视程度、部门综合统计职能的行使、统计人员的配备和业务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贯彻执行、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等。

(二)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主要包括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及其相关的工作。

(三)统计调查的实施及资料的报送。主要包括部门统计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各类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统计数据的报送以及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三、考核标准

(一)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35分)

1、领导重视统计工作,支持统计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为统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5分)。

2、设置或明确统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履行部门综合统计职能(5分)。

3、部门统计人员相对稳定(一般从事统计工作达2年以上),取得统计从业资格(5分)或取得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6分)。

4、认真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2分),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业务培训、统计法律法规培训(5分)。

5、建立健全统计台帐(2分);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2分)。

6、实现统计数据处理手段的现代化和统计信息传输的网络化(5分)。

7、按时报送年度部门统计工作总结(3分)。

(二)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20分)

1、认真执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备案工作(15分)。未经审批、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有1项扣5分。

2、经审批“同意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将布置调查的正式文件、调查方案和调查表式送达市统计局(5分)。不按时报送的酌情扣分。

(三)统计调查的实施及资料的报送与公布(45分)

1、按要求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各项统计工作会议和统计业务会议(5分),每缺席1次扣1分。

2、按要求完成市统计局布置的统计年报、统计定报、普查及其它一次性统计调查等统计任务(10分)。未完成一项任务扣3分。

3、全面、及时布置经市统计局审批、备案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5分)。

4、采取有效措施,实行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5分)。

5、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向市统计局报送有关部门统计数据:上级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资料的备案(5分);本部门调查项目资料的报送(5分);市统计局布置的相关资料的报送(5分)。

6、各部门公布统计数据,应当自公布之日起10日内报市统计局备案。公布统计调查数据时,与其他部门统计数据有重复交叉的,应当事先与市统计局协商后再公布(5分)。

四、考核办法和程序

为保证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的顺利开展,由市统计局成立**市部门统计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以上计分标准对部门统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实行部门年度总结汇报、领导小组日常考核记录和上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各部门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本部门年度统计工作总结、领导批示复印件和有关统计资料报送市统计局。

(二)领导小组在年底前将平时掌握各部门统计工作情况的相关记录汇总。

信息报送工作总结范文6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6)项目管理(20%)。财政项目在下达资金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未转下达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省厅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执行期内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在80%以下、项目监管数在98%以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按时报送相关信息1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2、宣传信息5分。信息获《农业》或农信息网采用的,1条获0.1分,2分封顶;农业农村工作宣传、调研文章获市农委主办《农村》采用的,每篇获0.2分,获日报采用的,每篇获0.3分,3分封顶。考核时由各县、区(市)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