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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1
我公司生产的系列水处理设备,产品质量保质期为一年,一年内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本厂负责保修、包换,一年质保期满后,本厂对易损部件优先、优惠,以成本价供应,并提供终身服务。本厂所提供的主体设备使用寿命均保证在十年以上,并严格按标准生产制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售后服务承诺
对于贵公司(厂)水处理系统工程,我厂在售后服务方面作如下承诺:
一、 我公司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质、包换、保修;
二、 合同签订后,保证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三、 本公司确保所提供的设备调试达到合同指标,如因我厂产品质量或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系统验收不合格,我厂将及时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期间产发生的费用由我厂承担。
四、 我公司在系统调试期间负责对需方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
五、 对于需方的技术咨询,随时给予解答;
六、 在交付设备时,本厂向需方交付以下资料:发货清单、产品合格证、产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
当接到用户反应质量问题的信函或电话后,保证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于2个工作日内派出服务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产品质量承诺书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甘州区新墩镇花儿村居民委员会会所网架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 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 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
2、 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 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
三、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四、 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 签 字:
承包方(公章): 签 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 签 字:
X年X月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内容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产品质量视为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正是这个成功的定位和华为全体员工强烈的产品质量意识,使华为成为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
公司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验体系。公司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建立了科学的检验标准,并对检验指标进行了量化,责任到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生产合格的产品。
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所有物料必须符合欧盟ROHS标准,选用国内外最具影响力的供应商,建立严格的产品工艺指标,并与物料供应商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
华为建立了定期的员工质量培训制度,讲解质量管理的新知识、新信息,树立每一个员工的质量意识,规范自己行为,小到一个电阻、电容,大到一台整机都做到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质检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检验规程,具备先进完善的检测设备和手段,并严格按照规程检验,做到产品72小时老化实验,不让一台不合格产品出厂。
华为质量方针: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2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的产品!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用户对产品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对技术售后服务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市场发展,公司在内部质量方面做了多方努力的同时,专门成立技术售后服务部,配备了多名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公司产品售后服务。
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精益求精,认真负责!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的原则向您郑重承诺:
一、产品质量承诺:
1、本公司所有阀门外观无沙眼气孔等铸造缺陷,法兰密封面无碰伤划痕,流量、方向、公称压力、口径、材质等标示应清晰齐全。
2、本公司所有阀门出厂前经过试验压力质检,带压力开启4-5次,经检验员签字同意方可油漆入库,
3、阀门油漆涂装后所有表面必须干净无灰尘、要连续平整、色泽统一、不起泡、无小孔刮痕、统一为喷塑。
4、每台产品配发检验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确保用户正确安装使用我公司产品。
5、我公司保证出厂的产品均按国家标准生产和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决不出厂。严格执行国家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有关规定,对出厂产品自发货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正常操作下我公司将负责质保期限质量完好。
二、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宗旨:快速、果断、准确、周到、彻底。
2、服务目标:服务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3、服务效率: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如设备出现故障,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如需现场解决的,派出专业技术服务人员,48小时内赶到现场(路途遥远的72小时赶到),并做到问题不解决服务人员不撤离。
4、服务原则:产品保修期为十二个月,在保修期内供方将免费维修和更换属质量原因造成的零部件损坏。保质期外零部件的损坏,公司本着长期与客户合作关系,提供的配件只收成本费,如需方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维修或提供的配件均按成本计价。
5、公司免费为客户人员培训技术售后服务,让他们更深入的了解阀门,让他们更好的为您工作,解除您的后顾之忧。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3
供货承诺书样本一尊敬的客户您好!
首先,感谢您选择中国纸及纸制品专业电商交易平台xx网的产品。
xx网正式以来,本着实惠便捷、相互信任、互利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一直将产品质量定位为xx网供货商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
xx网根据平台的产品质量要求,建立了严密的质量保证体系。对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客诉处理所有环节进行严格控制与管理,并将客诉处理进行二级管理:出现客诉首先由产品供应商客诉处理人员与客户沟通处理,如供应商未及时处理或无法处理,再由xx网或产品生产厂家派客诉人员处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公司从原材料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格品流入生产现场,并与供方建立良好的供求关系,同时保证客户订购纸张的相对应品质。
基于xx网平台的产品纸张类属于印刷包装产业的基本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与多方面因素,可能涉及所有前工序及当前工序的工艺处理等因素影响,故友情建议各位客户在使用产品前:
1、先结合自己产品的要求选择合适的纸张品牌;
2、原材料纸张进入下工序(上印刷机或其他机器)时遵循先分切少量上机试印能否达到您的产品要求,出现问题及时联系xx网平台或纸张供应商。
3、出现各类纸张相关客诉问题敬请保留最原始证据,以便客诉处理, ;
4、各大纸张生产厂家和纸张供应商都不支持印刷前全部分切成上机尺寸的客诉处理。
在此基础之上,xx网还为您做出如下的承诺:凡xx网所品,我们都与产品供应方签订有质量保证协议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将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等文件要求,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如下:
1、自贵公司使用xx网平台提品之日起,将随时提供电话或现场售后服务,保证及时、准确的处理客诉问题;
2、在与供应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协议中规定的质保期内,xx网用户在正常使用本产品时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由供应方或xx网提供客诉处理;
3、详细客诉处理流程及注意方式请查询相关网页。
201x年x月x日
供货承诺书样本二珠海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中山市小榄镇广丰南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材料购销合同,合同中涉及的材料为:hdpe400双壁波纹管、hdpe500双壁波纹管、hdpe600双壁波纹管、pe管d400、蝶阀d800、铸铁爬梯等材料。贵公司若该项目中标后与我公司再次签订相关产品的购销合同,我公司承诺,新合同单价将不高于2019年中山市小榄镇广丰南路污水管道工程项目材料供货购销合同中的单价。 特此承诺。
中山市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4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生产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和销售,并保证不制假售假。
(二)保证企业法定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保证在生产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四)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对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明示企业所采用的标准,并按明示的标准组织生产。
(五)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六)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和成品的交叉感染,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七)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八)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九)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十)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十一)保证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二)保证当出厂销售的食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食品。对生产不合格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称(盖章)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食品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人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五、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六、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七、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八、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九、保证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
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我将信守以上承诺。
十一、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所辖工商所及许可机关各一份。
公司全称(盖章)___________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5
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贸市场、超市:
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为推动我区种植、养殖生产者自主开具合格证,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让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开具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小农户参与试行。
开具依据——生产者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内容和样式——合格证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全区统一样式,大小尺寸自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可以在合格证上注明,有条件的主体可以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产品相关认证认定标识等。
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可手写也可机打。合格证开具实行两联单,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2年备查,并在生产档案中记录相关销售信息(电子出证的,可电子存储备查)。
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位,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
2020年3月底前,全区全面启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工作,同步建立市场准入查验机制,推动农产品收购商、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入市销售者对进入市场的产品进行合格证查验,所有无合格证的食用农产品,一律不得进入市场交易。凡发现无合格证或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可向区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370-3778328
特此告知。
睢阳区农业农村局 睢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全区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
按照《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9]6号)、《黑龙江省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及农业农村部、省厅、市局安排部署,龙凤区从2020年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各生产主体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我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1、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
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全国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大小尺寸自定,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有条件的主体推行检测合格,可加附或留存质量检测报告。
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承诺内容。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4、食用农产品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5、食用农产品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使用。
此次试行工作,将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三类主体列入试行范围,鼓励小农户参与试行,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根据《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和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为推动我县种植养殖生产者自主开具合格证,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让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开具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小农户参与试行。
开具依据——生产者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样式和内容—— 合格证全国统一样式,大小尺寸自定,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有条件的主体可以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自行留存一年备查。
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 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
今后,凡发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36-5521609。
特此告知
附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1日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为推动我市种植养殖生产者自主开具合格证,做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让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开具主体——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小农户参与试行。
开具依据——生产者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内容和样式—— 合格证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全国统一样式,大小尺寸自定,进行“三品一标”认证的产品可以在合格证上注明,有条件的主体可以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自行留存一年备查。
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 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
今后,凡发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可向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投诉举报。
举报电话:0936-6915082,0936-6915066
特此告知!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20日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为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从2020年1月起,县农业农村局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
2、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样式。全国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大小尺寸自定,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也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有条件的主体推行检测合格,可加附或留存质量检测报告。
3、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主体。全县蔬菜、水果、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其农产品上市时要出具合格证。小农户参与试行。
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承诺内容。种植养殖生产者承诺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5、食用农产品开具方式。种植养殖生产者自行开具,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6、食用农产品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使用。
7、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开具依据。生产者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未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8、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今后,凡发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可向县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
特此告知
黄龙县农业农村局
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告知书
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者:
2019年1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合格证是上市农产品的“身份证”,是生产者的“承诺书”,是进入市场的“准入证”,是质量安全的“新名片”,为推动我县种植养殖生产者自主开具合格证,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让农产品带合格证上市销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试行主体及责任。辖区内所有生产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列入试行范围,要求农产品上市时需出具合格证,小农户参与试行。
二、合格证开具依据。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执行现有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承诺提供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使用非法添加物,对其销售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及合格证真实性负责。
三、合格证样式及内容。全国统一样式,大小尺寸自定,内容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可以附带电子合格证、追溯二维码等。
四、合格证开具方式。生产经营主体自行出具合格证,带证销售,一式两联,一联出具给交易对象,并作为进入市场的凭证,一联留存一年备查。
五、合格证开具单元。有包装的食用农产品应以包装为单元开具,张贴或悬挂或印刷在包装材料表面。散装食用农产品应以运输车辆或收购批次为单元,实行一车一证或一批一证,随附同车或同批次使用。
六、与农业补贴政策挂钩。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与农业项目补贴、示范创建、品牌认证等挂钩,享受农产品补贴政策的企业,尤其“三品一标”认证企业,率先实施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对未试行合格证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给予项目补贴支持、不准予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不准予参评各类品牌和奖项。
七、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服从各级监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出现隐患积极整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积极行动、主动参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共同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火墙”,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而共同努力。
今后,凡发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使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的,可向泾川县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
产品质量承诺书范文6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深入贯彻农业部畜牧业“保增长、保安全、保生态”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大力开展对动物、动物产品生产、流通环节及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目标
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和饲料的专项整治活动,达到消除安全隐患、提高质量水平,健全制度标准、规范生产经营,加强执法监管、构建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具体实现: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生鲜乳收购站监管面达到100%,杜绝在生鲜乳中添加任何有毒有害物质;饲料产品总体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在饲料产品中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以上,三聚氰胺在饲料中监测合格率保持在100%,饲料企业年度备案率和审查率100%;认真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市场监管,确保上市动物产品100%检疫;生鲜乳、畜产品、饲料和兽药违法案件查处率100%。
三、工作重点
(一)兽药专项整治
加大对经营和使用假劣兽药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兽药市场。主要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管理工作,查处无证经营;组织实施2012年全市兽药及兽药残留监督抽检工作;对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抽取检测不合格产品,依法实施处罚,并监督销毁;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治。
(二)饲料专项整治
结合新饲料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大饲料生产企业监管力度,按照新饲料管理条例要求,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及检打联动;认真开展2012年度饲料企业备案审查工作;健全完善饲料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养殖场(户)专项整治
按照国务院食安委要求,重点开展全市规模养殖场(户)违禁药物专项整治。开展养殖环节违禁药物检查,重点查处违规使用抗生素、原料药等违法行为;围绕规模化养殖基地,对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户)自配饲料进行全覆盖检查,严肃查处违规使用有害物质的养殖场(户);加强对养殖场(户)科学、安全配置饲料的指导,完善饲料使用记录制度;配合即将推行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促进养殖业者规范用药,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养殖环节重点督促完善养殖档案、推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活畜出栏抽检制度,遏制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品的势头。
(四)生鲜乳专项整治
重点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生鲜乳中违禁物专项监测,从重从严打击在生鲜乳中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β-内酰胺酶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工作力度;做好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推广工作,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提高收购站质量安全意识。
(五)切实加强生猪屠宰环节动物卫生监管
强化出场畜禽产品卫生安全。配合商务部门督促生猪定点屠宰场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制度和“瘦肉精”自检制度;加强检疫人员执行同步检疫监管;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管。
四、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3月)
在全市范围内部署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区县围绕2012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区县的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月)
1、加强监督监测。认真组织实施省、市有关畜产品、生鲜乳、兽药及兽药残留和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要以奶畜生产基地、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加大监测力度。强化检验监测与监督执法的联动,对检验监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周密部署本辖区的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消除各种质量安全隐患。
2、强化督促整改。各区县要采取专项检查和综合治理相结合,法规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生鲜乳收购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及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市农委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按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考核标准要求,对各区县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各区县要严厉打击在生鲜乳和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三聚氰胺”、“瘦肉精”等违禁物以及非法制售和使用违禁兽药、违规使用抗生素的行为,对危害性大、负面影响深,群众反映强烈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要集中力量,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查办,必要时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进行汇报,联合其他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要积极引导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奶站建立进货查验、进销台帐等质量保证和安全管理制度,指导规模养殖场和生产企业,完善养殖生产档案、兽药饲料使用记录等各种追溯制度;要结合产地检疫、运输检疫和耳标等现有的管理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通过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及时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以“安徽省畜产品安全实时监控和溯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为依托,构建覆盖全市的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各地要进一步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名牌产品创建工作,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全面提升饲料、兽药、生鲜乳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
5、加强宣传引导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区县要对监督执法人员、生鲜乳收购站、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等分别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培训。要认真落实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把《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签定工作落到实处,将养殖场(户)的责任明白告知每一个养殖场(户),各区县、乡(镇)、村都确定专人负责,层层签定责任状,逐场(户)签定承诺书。同时,搞好宣传教育,使养殖户充分知晓承诺书的内容,明确自己应尽的法律责任和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2012年争取做到规模养殖场100%签定承诺书,养殖户100%知晓承诺书的内容。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全面总结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部署和要求,认真总结前几年工作经验,继续深入抓好专项整治方案的落实,要有计划、分阶段、有重点地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同时,围绕整治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分工,搞好衔接,积极开展工作,防止出现监管死角和漏洞。
2、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要求,细化任务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要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对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