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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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三学年实习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1

生活中的数

综合练习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小朋友,带上你一段时间的学习成果,一起来做个自我检测吧,相信你一定是最棒的!

一、生活中的数

(共7题;共25分)

1.

(1分)一个数的十位上是7,个位上是8,这个整数是_______.

2.

(4分)把下面的算式按照得数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_______

3.

(2分)和“万”相邻的两个计数单位是_______和_______.

4.

(3分)15、20、_______、_______、35、_______;

5.

(5分)妈妈想给小红批发50支铅笔,她拿多了还是少了?如果多了,应该放回几支?

如果少了,应陔再拿几支?

6.

(5分)按要求把卡片上的数写在圆圈里。

7.

(5分)把下面各数填在数位顺序表中.

308476

18706

8475004

5802348

参考答案

一、生活中的数

(共7题;共25分)

1-1、

2-1、

3-1、

4-1、

5-1、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2

创意、创新和创造是艺术设计的本质特征。因此,创新素质培养是艺术设计人才的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专业教学中,强调原创思维,特别在课程设计教学中,将学生陈述原创设计思路和图示创意元素的演变过程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以检查是否是学生自己的创意和设计,有效杜绝了抄袭设计的现象。

2强化学生实践能力

坚持在实地实干中培养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专业的生产实习和毕业实习都安排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学生参与实习单位的设计或施工项目,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为了保证校外实习质量,专业有选择地在校外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学合作基地,实习基地能为学生提供真实的实践环境、合适的工程项目和充足的专业指导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安排学生到材料市场或施工现场参观与学习,让学生走出校门到材料市场去了解认知材料,到施工现场去认知施工工艺。在每一专题设计教学中,教师安排一定学时组织学生到材料市场调查,并聘请相关的材料专家向学生介绍材料的性能及应用。同时,每年组织学生参观国内大型房地产展销会、建筑及装饰材料展、家具设计展、卫浴设备展及厨房设备展等,使学生及时了解掌握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扩展视野,积累相关知识和经验,丰富设计思想和内容。在课堂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结合具体项目和工程经验讲理论,加强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的结合。

3强化英语、计算机、设计能力的培养

专业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开设大学英语和建筑装饰专业英语;第三学年开设大学英语听力实践及高级英语;第四学年设置有专业外语、双语教学及外语应用课程。为了加强计算机绘图能力培养,专业增加了计算机教学内容。一学年开设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二学年开设CAD、3DSMAX和PHOTO及电脑绘图实训;三学年开设计算机绘图加深课lightcape及用计算机绘图的课程设计;四学年设置有应用计算机绘图的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在艺术设计能力培养方面,人才培养方案设置了面宽、量大和系统性强的系列课程,以切实保证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质量。第一学年有设计基础、设计素描课程;第二学年有建筑设计1和居住空间设计;第三学年环艺方向有建筑设计2、广告设计、景观设计1、办公空间室内设计、标志设计、室内设计竞赛等课程;第四学年环艺方向有商业空间设计、景观设计2、居住小区规划设计、毕业设计等教学安排。

4加强艺术素养的培养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3

>> 法学本科课程设置改革探析 美国学前教育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特点与启示 英国高校地理规划本科课程体系设置的启示 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翻译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比较与启示 护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体系探讨 日语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研究 会计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研究 旅游管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研究 美国跨学科本科课程探析及启示 浅议地方本科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本科课程设置 美国图书馆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科学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典型分析与启示 浅议法律风险管理进法学本科课程体系 对我国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的思考 高师美术教师教育本科课程设置的现状\问题与构想 我国运动训练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研究 海峡两岸图书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研究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本科课程设置刍议 新形势下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课程设置改革研究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游戏设计与开发方向本科课程设置的探讨 关于财务管理本科课程体系设置的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国 > 教育 > 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及其启示 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及其启示 杂志之家、写作服务和杂志订阅支持对公帐户付款!安全又可靠! document.write("作者: 高海")

申明:本网站内容仅用于学术交流,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告知我们,本站将立即删除有关内容。 摘 要:爱尔兰圣三一大学与科克大学的法学教育在全球享有盛誉。考察圣三一大学与科克大学单一法学学位与复合型法学学位的课程设置,可以发现爱尔兰本科课程设置具有必修课少而精、注重讲授与研讨会相配合、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调法律教育的国际化、复合型学位课程设置灵活多样等特点。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给予我国的启示是,应当精简并合理设置法律必修课、培养学生的自学与思辨能力、强化学生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积极发展国际交换生培养项目、创新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关键词: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

圣三一大学法学学科始于1592年建校伊始,科克大学法学学科亦始于1845年建校伊始。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两校法学学科覆盖了从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的多层次教育,同时包括脱产学习、在职学习和国际交换学习等多种法学教育形式。其中,圣三一大学法学学科在宪法、刑法、商法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科克大学法学学科在家庭法、人权法等领域的研究享誉世界。人才培养是法学教育的主要宗旨,而课程设置又是人才培养的前提和基础,并直接影响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本文试图以圣三一大学和科克大学的法学学科为例,重点考察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为完善我国法学教育提供有益启示。 一、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的两个例证

1. 圣三一大学法学本科课程设置

圣三一大学法学院有五个本科学位课程,即一个单一的法学学位和四个复合型法学学位。所有本科学位课程都是四年学制,共需修满240个学分(ECTs,“European Credit Transfers”的简称),一般每学年应修完60个学分。

单一的法学学士学位前两年主要学习法律必修课,其中通过法律技能与模拟法庭的教学,争取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平衡。后两年则主要集中于某一方面的法学领域,学生每年从30多门选修课中自由选择60学分的课程。

复合型法学学位包括法律与法语、法律与德语、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科学四个学位。

2. 科克大学法学本科课程设置

学位或专业方向不同,课程设置亦存在差异。科克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法学教育分为两种:单一法学学位、法律与语言复合型学位。单一法学学位有BCL(Bachelor of Civil Law)、BCL(诊所方向)和BCL(国际化方向)三种形式;法律与语言复合型学位有两种,即法律与法语学位、法律与爱尔兰语学位。

BCL是1845年建校就有的专业和学位。BCL学位需要学习三年,每年有6门课程。除法律必修课程外,学生可以选择感兴趣的其他课程。BCL(诊所方向)建立于2004年。BCL(诊所方向)在爱尔兰是独一无二的,需学习4年,其中第一、二、四学年在科克大学学习,第三学年在法律实务部门实习――实务部门涉及的法律至少包括国际商法、公司与金融服务法、消费者法、移民法、人权法、战争法、医事法、雇工法、环境法、刑法之一。BCL(国际化方向)需学习4年,其中第一、二、四学年在科克大学学习,第三学年在中国、美国或欧洲其他国家的法学院学习。然后获得科克大学的法学学位。

法律与语言复合型学位的学生除学习法律外,还需在原初中阶段所学语言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口语与写作的学习,提高语言能力。目前,设有法律与法语、法律与爱尔兰语两种学位。 二、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的特点

圣三一大学与科克大学的法学本科尽管学位设置不同――既展现了各自特色又体现了一定的互补,但是就课程设置而言,亦可发现一些共同特点。

1. 必修课少而精

前两个学年的法学必修课都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而且法学必修课少而精。如在圣三一大学,爱尔兰法律制度、侵权法、合同法、宪法、土地法、刑法六门课程是五个不同学位的共同必修课。此外,单一法学学位、法律与法语学位、法律与德语学位还共享衡平法、私法救济两门必修课;在圣三一大学,单一法学学位只有11门必修课。在科克大学,法律制度基础、宪法、刑法、合同法、法律研究与写作、侵权法、财产法、欧盟法律制度八门课程是3个不同本科学位共同的必修课。其中,法律与法语学位有9门必修课、法律与爱尔兰语学位有10门必修课。圣三一大学与科克大学法律必修课相比,前者更注重私法救济,而后者还注重法理学课程的设置――科克大学将法理学设为必修课并置于最后一个学年,而圣三一大学则将法理学设为选修课。而且,两校均重视法律技能与模拟法庭课程,圣三一大学要求第一学年开设的爱尔兰法律制度课必须包含法律技能的内容,第二学年开设私法救济课必须包含模拟法庭的内容;在科克大学,法律技能与模拟法庭亦是每个学位的必修课程。与必修课少而精相对应的是,两所学校法学类选修课相对广泛――有30多门。

2. 注重讲授与研讨会相配合

圣三一大学法学教育每一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有12周(每学期的第7周是读书周)。尽管大多数课程以讲授为主(每周每门法律必修课讲授3个小时),但是前两年学生每门课程必须参加4次的小组研讨会或小组讲习班(一般12―15人),此外还要参加一系列的法律技能和模拟法庭课。例如,法律与法语、法律与德语、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等学位均要求第一学年开设法律技能课,第二学年开设模拟法庭课;后两年学生一般参加6―8门选修课,而且高年级学生也要参加研讨会。研讨会不同于讲授,讲授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是听与记笔记。研讨会与个别指导只有小部分学生被召集并讨论讲授中出现的一个主题。法学研讨会一般由熟悉该领域的学术型教师、实习律师或大律师主导。科克大学法学课基本上是主讲教师根据自己分发的讲义讲解,同时给学生提供一定范围的阅读参考书目或其他资料。如“财产法”课程除根据课堂进度分若干次分发讲义外,还在讲义开头注明需要关注的参考书目。而且,教师主讲课程与其研究方向高度一致,形成了明显的研究与教学的互动发展。科克大学每门法学课除讲授之外,也都配有研讨会。

3. 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爱尔兰法律教育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法学必修课除宪法、刑法、合同法、侵权法、土地法等课程外,亦强调法律研讨会、法律技能与模拟法庭等课程的设置。(2)在第三学年,或者要求学生赴法律实务部门学习一年,或者要求学生赴国外大学或法律实务部门学习一年。爱尔兰法学学生到实务部门学习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安排在绝大部分法学必修课已经学完的第三学年;二是时间较长,长达一年;而且占用第三学年的两个学期,并非学期间的假期。(3)在授课过程中,强调理论、法条与案例相结合。

4. 强调法律教育的国际化

圣三一大学与科克大学不仅国际留学生人数众多,而且比较强调本校法学本科生教育的跨国性。强调跨国教育,不仅体现在鼓励学生赴国外大学交流学习一年或者赴国外实务部门学习一年,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专业方向的设置上,设置了法律与法语、法律与德语复合的学位。法律与语言的复合是多层次、全方位的:就法律而言,不仅要学习爱尔兰法律、欧盟法律而且还要学习法国法律(指法律与法语学位)、德国法律(指法律与德语学位);就语言而言,不仅要学习听说读写,而且更强调以法语或德语为工具运用法律的能力。此外,除学习法律和语言外,还要学习法国或德国的文化、政治、经济等,法律与语言(法语或德语)的学习均贯穿于整个四学年;不仅要在爱尔兰大学学习,还要到以法语或德语为母语的大学或实务部门学习。如,科克大学法律与法语学位的亮点之一就在于学生有机会在科克大学的合作伙伴法国或加拿大的著名大学学习一年,使学生有机会学习与体验其司法制度并强化法语运用能力。

5. 复合型学位课程设置灵活多样

除法律与不同语言的复合型学位课程设置外,爱尔兰还有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科学的复合型学位课程。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的复合,就是要培养既懂法律又懂商业、既懂法律又懂政治的复合型人才。商业类、政治类课程不仅是必修课,而且与法律一样贯穿于整个四学年,即商业类与政治类课程并非仅仅是某个学期的选修课。另外,法律课与商业课、法律课与政治课,无论是在课时上还是在课程数量上,基本平分秋色。在第三学年赴实务部门学习的选择上,亦注重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结合部门的选择。通过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的结合,不仅要把学生培养成法律执业者,而且还要使其可以成为商人、会计师、银行家、政治家、外交官等。爱尔兰法学教育中法律与不同语言、法律与商业、法律与政治科学的复合型培养模式,体现了其灵活性和多样性。 三、爱尔兰法学本科课程设置对我国的启示

1. 精简并合理设置法律必修课

首先,爱尔兰法律必修课的设置少而精,而且除复合型学位――如法律与商业学位设有商业类必修课、法律与政治学位设有政治类必修课之外,几乎没有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我国应当既削减公共基础类必修课,又精简法律类必修课,即保留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核心课,避免课程设置体系上的零碎与内容上的重复。其次,爱尔兰法学本科必修课中一般设有法律技能与写作、模拟法庭等课程,而在我国法律技能与写作、模拟法庭大多情况下只是选修课。由是观之,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建议的14门核心课,还应将法律技能与写作、模拟法庭等课程作为必修课,以适应法学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科学的特性,并强化学生法律运用与实践操作能力。同时,应当提供相对较多的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当长期致力于该领域的研究)任由学生选择,而不宜划分若干模块限制学生必选其中的几门课程。

2. 培养学生的自学与思辨能力

首先,应强化学生的自学能力。尽管爱尔兰法学教育的法律必修课较少,但是注重增加学生的阅读量和自修时间,以培养学生自觉阅读的习惯和较强的自学能力。以圣三一大学法学院合同法课程为例,合同法课程是10个学分,10个学分意味着学生需要投入200―250小时的学习时间,但其授课时间每周只有3个小时,即每学期(12周)只有36个小时的授课时间,其余学习时间需要学生通过自学时间补足。在适当讲授的基础上强化学生的自学能力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理由是:有助于夯实学生的法学基础知识,增加讲授内容的消化能力,提高教学效果;有助于培养并提高学生的自学习惯与自学能力。

其次,应提倡研讨会以训练学生的思辨能力。国内探讨较多的教学方法改革主要是建议强化案例教学。但是,在强调学生的参与度上,案例教学法显然无法与研讨会模式相比。案例教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纯粹灌输式教学方法,引导学生进行法律思考,但是在培育学生语言表达、思辨能力上,与研讨会相比还存在一定局限。而且,研讨会的主题不一定限于案例,可以是老师授课中的任何相关内容。因此,应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如提供小型研讨场所、预留类似课时或安排除主讲教师之外的指导教师等)并促成定期举行研讨会。在科克大学图书馆就设有若干专门的研讨会场所,以备学生申请使用,同时除任课教师外往往还配备固定的博士生引导本科生讨论。

3. 强化学生的法律实践操作能力

首先,应当保证有适当比例的模拟法庭等法学实验课;更为重要的是,还要规范地将法学实验课落到实处――真正地实际模拟操作或切实、充分地引导学生参与其中,不能名为实验课最后异化为案例讲授课。其次,应当改善本科生实习制度。爱尔兰法学本科生通过第三学年一整年较为充分的实习,一方面有助于省思、巩固已学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有助于合理选择第四学年的选修课。相反,国内法学本科生的实习基本是放在寒假、暑假及第四学年,无论是从实习的时间长短还是时间顺位上看,既难以达到有效的实践效果(因寒暑假时间较短,第四学年学生又要备战考研、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等,实习常常流于形式),又不具有指导选择选修课、规划法学学习方向之功效。在目前国内本科生实习时间难以改变的前提下,应当通过加强学生实习基地建设、强化学生实习考核等方面的改革,提高学生实习效果。

4. 积极发展国际交换生培养项目

爱尔兰两所大学的国际化程度较高。适当、灵活地强化学生培养的国际化程度,无疑是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提升法学院知名度的一个重要途径。为此,除完善、强化必要的双语教学外――目前的法律外语教学内容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介绍、轻系统,重读写、轻听说的问题,以至于法律外语教学演变为打着法律外衣的普通外语教学,使学生产生了法律外语就是学习一些专业的法律外语词汇而已的误解[1],还应当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推进国际交换生培养项目。尽管目前我国很多学校引进国际交换生比较困难,但是将自己的学生以国际交换生的名义推出国门的机会正逐渐增多。以爱尔兰科克大学法学院为例,已经设置了专门针对中国大学的国际交换生培养项目,目前北京工商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均有法学交换生在科克大学学习。

5. 创新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机制

爱尔兰两所大学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给予我们的启示是:(1)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与非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应当有所区别,即并非所有本科生都必须要接受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而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也应当具有多样性。如科克大学有单一的法学学位,主修法学课程;也有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专门学位――法律与法语学位、法律与爱尔兰语学位。(2)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当主要采取设置复合型课程并由两个学院共同授课培养的模式。该模式明显不同于爱尔兰单一法学学位培养方案中鼓励以及我国一些高校的法学本科培养方案中要求学生选修一些非法学类课程的方式;毕竟,学生自由选择的课程往往是分散、随意不成系统的,甚至法学之外的选修课也常常异化为凑学分的课程,部分学生不仅不重视,更谈不上有较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4

目前我国高校实行的基本是两学期制。为克服传统两学期制学期时间过长的弊端,改变两学期制对我国高校教学的束缚,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能力和实践能力,上世纪80年代开始,北京大学曾试办暑期学校,但由于办学目标不明确,课程设置、后勤管理等原因被迫恢复两学期制。2004年,北京大学再次进行暑期学校模式试点,随后,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等也相继开设了形式不一的“小学期”。2005年前后,我国大学出现了第一次学期制改革热潮。目前,实施三学期制的大学有北京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山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厦门大学、贵州大学、吉林大学、西南大学及南华大学等几十所高校。在我国,三学期制大都是将一学年分为“两长一短”三个学期,即在原有两学期的基础上从每学年的上、下学期中分别抽出相对较短的几周时间构成一个短学期。

南华大学在2015年8月开始正式实施三学期制度,也是从原来的两学期制的20+20周,变为三学期制的19+4+19周制。详细来说,三个学期分为春季学期(19周)、夏季小学期(4周)、秋季学期(19周)三个学期,其中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对应于原来两学期制的上半年学期、下半年学期,夏季小学期时长为4周,开始于8月下旬,结束于9月下旬。夏季小学期结束后并不放假,立即接着秋季学期(9月下旬至次年1月底)。三学期制实施后,春季学期基本与原来两学期制的上半年学期没有区别,但秋季学期开学时间比原来的下半年学期有所推迟,从9月下旬才开始上课。由于夏季小学期和秋季学期连在一起,且中间没有放假,实际上夏季小学期和秋季学期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学期。从大一到大四,学生都有夏季小学期,分为夏季第一学期、夏季第二学期、夏季第三学期、夏季第四学期。夏季小学期开的课多为实践课程、选修课程或讲座等。

一、南华大学实施三学期制遇到的困境

1、制定三学期制度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从两学期到三学期制的转变过程中,需要更改和制定培养方案。每个学院的每一个系都需要更改三学期培养方案和与之相对应的三学期课表,这需要花费很多的工作量。但这些工作并非交由教务处的工作人员来完成,而是由每个系的任课教师自己完成,这样会有一些问题:一方面,这大大增加了教师的负担,因为教师已经承受了大量的教学科研工作,已经非常繁忙,此时又得加班加点地进行培养方案和课表的制定,苦不堪言;另一方面,由任课教师在百忙之中制定的课表,忙中有错,其成熟性和科学性还有待商榷。

在三学期制度实施之前,学校各院系并没有讨论要实施三学期制,在学校教务部门突然通知各学院要实施三学期制后,各院系才开始讨论和制定培养方案和课表。从开始接到通知到最后的实施三学期制,实际上只花了半年的时间。各院系的三学期课表和培养方案大部分是在原来两学期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仍然比较草率。如在原来的两学期制里,实际已经有足够的实践课程,三学期制实施后,这些实践课程原封不动被调到夏季小学期了。以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为例,夏季第一学期主要是实施军训,夏季第二学期是实施核工程与核技术认知实习,及公共基础认知选修课程;夏季第三学期是一门选修课程;夏季第四学期是课程设计。其中军训是原来就有的,核工程与核技术认知实习、课程设计都是原来两学期制度中调到三学期制中的夏季小学期的。

2、浪费教学资源

南华大学实施的三学期制中,在夏季小学期,任何教职工都正常上班,包括任课教师、后勤、行政、图书馆等。这样实施的目的是吸取部分高校的经验,因为在某些高校里,小学期里后勤跟不上,图书馆、行政等基本上不上班,引发许多矛盾。但是,当三学期下所有教职工都正常上班后,很多没有课时的教职工既不上课,也没有其他任务,在整个夏季小学期处于闲的状态,这样实际上是在浪费教学资源。

3、教师对三学期制的不适应

教师在三学期制中,教师工资待遇等一切不变,但实际上一年要比两学期制多上两个星期的课。对于夏季小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来说,三个学期制下教师的工作量增大了,放假时间减少了,这样会减少了教师的科研时间以及个人生活的时间,会给教师造成一定压力。且夏季小学期和秋季学期连在一起,这样两个学期实际上是一个大学期,不但没有将原来两学期制时间过长的弊端去除,反而加长了学期时间,给教师带来很大的疲劳感和不适应。

4、学生管理问题

在三学期制下,对学生的管理上会比两学期更加困难。学生对三学期中的夏季小学期普遍的感觉是,这是一个比较轻松的学期,这个学期只要去听听讲座,上一上实践课就可以了,考试或考察都很容易。在这种心态下,学生的学习态度差,同时,学生逃课缺课严重。另外,学生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晚上不归寝的情况也比两学期严重,很多学生夜不归宿。更有甚者,由于课程安排的不合理,有些年级的学生在夏季小学期的很长一段时间竟然没课,学生天天窝在宿舍玩游戏上网,晚上出去逛街等。这些都给学校管理带来很大压力和不少困难。

二、南华大学实施三学期制带来的教学负面效果

1、课程量不够引发的问题

由于南华大学实施三学期制比较仓促,统筹和规划不够,夏季小学期制开设的课程量不充足。由于课程安排不够,许多学生无所事事,天天玩游戏,白天出去逛街,晚上很多学生通宵外出,直至秋季学期开始才认真上课,给教学带来很大负面效果。这个问题是三学期制实施以来最大的一个问题,受到大部分教师和学生诟病,以至于在夏季小学期上到一半左右,教务处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系将本应该在秋季学期上课的部分课程,提前安排到夏季小学期开课,以补救夏季小学期部分学生无课可上的局面。

2、教师开课问题

夏季小学期涉及到要开新课,到底该开什么课,如何开,实际上要经过充分调研和讨论,并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即使经过讨论后决定开课,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开这门新课用什么教材?教学大纲?课件的制作?如何授课?如何系统的将这门课讲好?这方面也需要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的准备。另外,各院系教师在学校教务部门的通知下,为了完成工作量勉强开课,教材、教案、教学计划皆不完善和成熟。同时,学校教务部门对新开的课程审核或评估不够,这些新开的选修课基本上由各系讨论制定后立即使用。

另外,由于夏季小学期开的大部分是选修课,部分教师教学态度也比两学期要差,课程教学随意性大。

3、考核宽松,学生学习态度差

由于夏季小学期选修课程集中出现在一块,大都不需要考试,或者对考试的要求比较低,学生的学习氛围和学习态度也比较差,这样造成的学习效果较差。而同样一门课程,如果课程设计放在两学期,学生能认真学习,放在三学期,学生的学习态度明显变差。

4、超长学期造成学习疲劳

对于课程比较满的学生来说,他们其实是比较疲劳的,因为夏季小学期结束后,中间没有休假,立即进入到第三学期。这样第二第三学期实际上是可以看做一个超长学期(19周+4周=23周)。另外,小学期上完课立刻考试,给学生的复习时间并不多,学生必须快学快考,这样对知识的掌握并不够扎实。

上述是南华大学三学期制实行以来的主要问题和弊端。当然,南华大学已经意识到刚开始实施三学期制后造成的上述弊端,已经着手进行改进和改革。

三、总结

南华大学在开始实行三学期制度时,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出现了一系列问题。这些困难和缺点实际上在其他大学也出现过,如80年代的北京大学,国内一些相关高校也曾报道过类似情况。[2-4]其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只看到三学期的优点,没有意识到三学期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是在准备不充分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实施三学期制造成的。

表面上看,南华大学实施的是三学期制,但夏季小学期跟秋季学期连在一起,且中间没有放假,基本上夏季小学期和秋季学期就是一个学期,这样它实际上还是两学期制,只不过由原来的20+20周的两学期制变成19+23周的两学期制,基本上是换汤不换药,不但没有将学期缩短,反而增加了学期的时间,给学生和老师带来困惑和不适,造成一些弊端,严重浪费教学资源。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5

一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

关于社会调查课程之于现代法学教育的意义,专家学者已经达成一致,其研究成果也已浩如烟海,本文不再赘述。然而鲜有学者从实践教学的整体出发,研究在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这一系统中,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以及与其他法学实践课程的关系。

目前,各大高校法学本科专业的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法律见习、法律辩论、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其课程设置基本如下:第二学期法律见习,第三学期法律辩论,第四学期社会调查,第五学期学年论文,第七学期毕业实习,第八学期毕业论文。从课程设置的时间顺序来看,社会调查属于中间环节,从法律人职业技能培养的逻辑来看,社会调查属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

法律见习的教学内容是观摩法院、检察院、律所等机构核心业务的实际运行流程,教学目标是让接受多年基础知识教育的大一新生,对法学职业执业情况形成直观的感性认识,有利于大学生跳出僵化的书本知识和单一的课堂环境,逐步适应系统化、科学化的专业素养教育,调整心态面对学校与社会的对接。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学习任务不大,趣味性比较强。法律辩论的教学内容是选择法学各专门学科领域中有争议的热点专题,让学生自愿结组形成正反两方,并就各方主要观点展开对辩。该课程教学目标是提高学生对法学前沿知识的涉猎与研究,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思维能力和论辩能力。社会调查正是在法律辩论课程成果较扎实的基础知识与逻辑思辨能力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开放性的思维能力,弥补法律辩论课程的不足,提升学生的思维水平与实践技能。大学学习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中学灌输式的教学,学生的思考固定在单向、被动模式中老师教习知识点,老师提问,根据老师讲的知识点回答问题、完成作业。而不进行主动的、拓展式的思考。与其说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偏低,不如说学生缺乏发现问题,问个为什么?的思维逻辑。不懂而且不知道需要进行发散思维,观察社会现象,探讨其发生原因,从而做出独立的判断,因其缺乏独立思考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

所以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紧密结合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与实际操作过程,让学生较好地掌握从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社会现实与历史文献中总结出、抽象出问题即调查选题,并设计出合适的调查方法,整理、分析搜集的资料,并最终完成调查报告。从而有效地衔接好法律辩论课程,并为学年论文选题的确定、书写打好基础。

而学年论文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为进一步进行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理所当然地是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前提与基础。

综上所述,社会调查是法学本科系统性实践技能培养最关键的一环,既是法律辩论效果的巩固,又是保证学年论文实践课程教学效果的基础。

二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人从事多年的法学实践教学工作,担任社会见习、法律辩论、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的课程教学,以及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的指导。基于对实践教学过程与效果的评估,本人认为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佳。社会调查的概念、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等理论知识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而实际操作更是盲目、混乱,完全偏离了系统化、科学化、明确化的要求。下文从三个角度出发,分析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差强人意的主要原因。

(一)课程未受到充分重视,课程安排不合理

自上世纪70 年代末恢复法学教育以来,作为热门学科的法学专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开遍国内各大高校。很难想象仅仅 30 多年的时间,法学本科教育培养模式从理论教学到实践训练已经发展到尽善尽美的程度,很显然,大部分学校并没有探索出既稳定又符合本校特征的培养模式,仍然停留在对其他学校的模仿上,尤其是实践教学方案与环节的设计,基本上都处于模仿甚至照搬的阶段,这从各个学校法学人才培养方案上就可以一窥一二。

1 没有形成体系,缺少配套课程

与法律辩论一样,社会调查是法律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也是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的基本课程与重要环节。然后二者受重视的程度显然不同,以本校近5年不同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例,为了保证法律辩论的教学目标的实现,培养方案中不仅配套了理论课程法律辩论技巧,1.5 个学分,24 学时;而且还设置了模拟审判1 和模拟审判2 这两门课程来巩固和强化教学效果。

然而社会调查没有设置与其相对应的理论课程,来指导社会调查的实践过程,更没有强化其效果、巩固其成果的实践教学课程与之配套。

2 学分学时太少,指导教师任务重

如果将法律辩论课程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其学分达到了6.5 个学分,其学时量达到了104 个。而社会调查仅仅1 个学分,16 学时,只及法律辩论的15.3%。在这少得可怜的课时里,指导老师必须挤出时间阐述清楚社会调查的基本理论知识,并指导几十个学生,分成十几个组,完成整个社会调查的全部过程。很显然学时远远不够,而一个课程指导老师的安排就将社会调查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变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3 一周时间完成,时间跨度太短

根据课程设计,社会调查的教学一般都是安排在学期中间的一周来时间集中完成。然而稍微研究社会调查课程,就不难分析出,社会调查的任何一个环节都很难在一周内就完成,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资料整理过程。所以这种一周集中上课的方法只能使每一调查环节都敷衍了事。

(二)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强,实践课程联系不紧密

如前文所述,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设置并不完善,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够,实践课程之间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各自孤立,联系不紧密,这就使实践教学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事实上,实践教学是一个整体,应当系统化统筹,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衔接,尤其是社会调查课程,在没有理论课程配套的理论教学和强化效果的其他实践课程而课时量又严重偏少的情况下,再失去跟其他实践课程的紧密联系,其教学效果再次降低。

按照法学实践教学培养的逻辑,实践课程的安排应当层层递进,并且贯穿整个大学四年,根据实践教学环节的特征和规律,结合法律人实践技能培养目标,其课程设置的逻辑顺序应当为上文所述。然而根据本校法学专业最新版的人才培养目标,法律辩论和社会调查同时设置在了第三学期,上课时间安排在接连的2 周。前文提过,社会调查是法律辩论的巩固与提升,需要在吸收和总结法律辩论课程的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开展社会调查的教学。而毫无喘息机会的课程设计,必将使2 门课程的学习都受到影响。

另外,根据惯例,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指导老师可以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与效果,科学性、系统性、连贯性地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但是社会调查指导老师只有1 人,并没有与其相邻的实践课程进行导师对接,极大地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资源匮乏,支撑力不够

每年都有学生结合本校校级活动(比如暑期三下乡活动),或者暑期社团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反观法学专业化社会调查课程中,却鲜有满意的社会调查活动与优秀的调查报告。根据对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情况的分析,除了上文提及的两个原因外,还在于资源的匮乏,没有支撑力,导致学生积极性不够,社会调查不能很好地开展。另外,人员的不足也是直接导致了资源的匮乏,如果以学年论文的模式,由一个指导老师带3~4 名学生,那么可以利用指导老师的课题经费来解决一部分资金的问题,否则,以一名教师之力,是难以解决社会调查的资金短缺问题的。

三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探索

(一)三学期制模式的基本内容

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今年九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三学期制模式。基本内容如下:

1 三学期制模式的学期划分

我校现在实行的是二学期的学期制模式,即秋季学期(20周)+ 寒假(5 周)+ 春季学期(20 周)+ 暑假(7 周)。实行三学期制后,学期制模式改为两长一短三个学期,即夏季学期(4周)+ 秋季学期(18 周)+ 寒假(约5 周)+ 春季学期(18 周)+ 暑假(约7 周),总教学周数为40 周,寒暑假的放假时间基本维持不变。

2 三学期制模式的教学安排

实施三学期制条件下,各专业(年级)的理论教学主要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夏季学期。学校还将利用夏季学期,安排更多的跨校区开设的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3 三学期制模式下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加大对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和机制保障,建立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合作与联动的机制,共同推进复合型、实践型的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度规范,建设一批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的基地。加大改善实验室建设条件的力度,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建设,以保障学生夏季学期集中训练和暑期科研的顺利开展。

通过对三学期制基本内容的分析,这种独立出专门的实践学期的创新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进一步完善课堂、实验、实践等主要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推动开放性办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三学期制为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从事创新性实验和学术研究、进行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提供了更多的时间和空间条件,以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短学期的设置,使教学工作的安排更具灵活性。

(二)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路径

1 强化重视程度,合理设置课程

充分认识社会调查在法学本科系统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并合理设置社会调查课程,是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的首要问题。没有合理的课程设计,所有教学效果与改革,都是空谈。

(1)增加配套的理论教学课程与相应的实践课程

在专业选修课程中设置理论课程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操作课程社会调查相辅相成,配套完成社会调查的目标。社会调查方法是文科学生必备的学习和研究的工具性知识和能力。开设该课程,通过系统、全面地介绍社会调查的原理和方法,帮助学生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使学生在掌握现代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技能的同时,逐渐树立起认真、合作、严谨、求实等与社会调查有关的职业道德观念,培养他们从事社会调查研究必须尊重科学的思想方法,为社会调查的具体操作与实践,提供系统完善的理论指导,实现教学效果与目标。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宜安排1 个学分,16 课时,与社会调查实践课程1 学分、16 课时相对应,形成2 个学分、32 课时的学分学时量,既没有超过法学本科主干核心课程的学分课时量,过分拔高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也没有过分低于普通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课时,从而提高对社会调查课程的重视。

(2)适当增加指导教师的数量

尽量增加指导老师的数量,一方面降低实践课程教师的工作量,有利于老师全面、细致与系统地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指导老师跟进社会调查的每个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社会调查活动,提高调查研究的成效。

(3)拉长社会调查实践的时间跨度

三学期制模式将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都统一安排到夏季学期,共4 周19 天,大大拉长了社会调查课程的时间跨度。社会调查活动的指导老师可以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地设计整个调查活动:5 个工作日确定选题(包括预选与讨论修正),5 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包括调查方法的选取与实际调查),4 个工作日进行资料的分析和整理,5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的撰写。从而从时间上保障社会调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顺利开展。

2 系统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强课程联系的紧密度

强化法学本科集中实践课程的系统化程度,形成一个层层递进,科学地职业化实践技能培训的整体,使实践教学环节每一单独课程效果的简单相加,转为彼此协调运转,相辅相成地实现法学专业素养的训练,完成实践教学课程的课程目标与集中实践教学的整体目标。

根据社会调查课程的特点与地位,以及与其他实践课程的关系,首先可以将所有实践课程系统化、捆绑化。在确定好实践课程开设的逻辑顺序与时间安排后,根据前一实践课程的通过情况,来获得下一实践课程的选修资格,这样有利于把握每一个实践环节的教学效果,并促进系统化实践教学的整体效果,从而达到培养合格的法律人的目标。

其次,社会调查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的联系还可以体现在,把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串成一个整体。目前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衔接非常紧密,体现为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一安排有利于对学生专业论文写作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三门课程的指导老师都衔接起来,统一化,让指导老师从社会调查阶段就开始介入,从社会调查的选题开始指导,经过学年论文的写作,直致毕业论文的完成。这种安排一来可以解决社会调查这门课程资金匮乏、指导老师不足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体协调与系统化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整体教学。

另外,就社会调查这门课程来说,应当将其理论课程与实践操作课程也联系起来,以通过社会调查方法这门理论课程为基础,修习社会调查实践课程,保证社会调查课程的整体性,确保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

大学第三学年实习范文6

【关键词】法学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人才培养;教学环节

培养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和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是高等教育的主要责任。在大学生能力体系中,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居于关键地位。法学教育既要注重传授法学理论知识,又不能忽视训练法律实务能力。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主要应当围绕法律实务工作的需要培养学生的能力,致力于培养法律实务人才。[1]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正符合了法学本科教育的培养层次要求,需要在整个培养方案中设置多个教学环节、运用多种教学方式,通过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相互衔接、配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校法学专业在学校全面培养应用创新型人才的总体思路下对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实践。

一、教学环节的安排

应用创新能力的提升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大学四年中都应结合具体教学环节进行培养。总体来说,针对国家允许应届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政策,法学专业课的开设较之以往通常在第二学年才开始开设专业课的惯例有所不同,从新生入学开始的第一学期就开始开设专业课,截至第三学年结束即完成主干专业课的学习。并结合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安排了以下教学环节:1、理论课堂中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实践环节的设置;2、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设;3、认识实习、业务实习与毕业实习相结合的实习环节设置;4、开展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相结合的科研训练;5、专业方向强化班与本科生导师制引导下的符合法学专业特色的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

二、教学环节的开展

(一)第一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

1、第一课堂是学生学习知识的主课堂。理论课程中传统的讲授式、灌输式教学已经难以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需要,我们要求教师尤其是高年级课程教师结合课堂中的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实践环节向研究式、讨论式、友爱式授课方式转变,向师生学术地位平等方向过渡,提高学生的参与性。引导学生利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乃至对特殊问题特殊处理的创新能力。

2、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设主要围绕学生科研训练的开展设置诸如《科技文献检索》、《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课程。提高学生查阅资料、搜集资料、分析资料的能力。

3、系统考虑认识实习、业务实习与毕业实习相结合的实习教学环节的开展,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认识实习的主要内容是观摩,是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的感性认识,以集中实习方式进行,主要以听取法官、检察官、律师报告、观摩法庭等方式开展;业务实习则是为了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由学校统一将学生分别安排至各个法院、检察院或律师事务所参与具体的法律实务工作,以分散实习方式进行;毕业实习是学生检验本科学习效果、搜集毕业论文资料的重要环节,采取学生结合就业方向自主联系实习的方式分散进行,学校对实习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以实施监控。[2]

4、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相结合的科研训练是培养方案内综合培养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此环节注重与学生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密切结合,并注意三者的递进关系。

(二)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

高等教育第二课堂作为大学生第一课堂时间外进行学习的又一课堂,对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尝试以专业方向强化班与本科生导师制作为载体加以开展,部分环节落实于具有专业特色的学生活动之中。具体体现在学生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及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1、学生阅读能力的培养

法学是一座瑰丽的殿堂,积累着丰腴的智慧,而这些智慧主要记载于浩如烟海的著作里。又由于法律现象涉及社会生活诸多领域,所以除法学著作以外,很多法律思想还蕴藏在其他部门学科的著作之中。假如对这些著作没有一个大体的了解,我们甚至不能具备法学的基础知识,更勿须说在法学方面有所创造了。所以,多读书实在是法学研究的首要功夫。[3]我们遴选了若干教师作为本科生导师,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组成若干阅读小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形成自己今后的研究方向。阅读过程中,教师指定研究方向下若干(不宜过多)必读材料,学生在必读材料基础上进行自主扩充。阅读中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写好读书笔记和读书报告,要求学生对自己的思考和见解进行总结和概括,定期以讨论或学术沙龙的形式表达出来。

2、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

法学是一种实践性的应用学科,法律事务工作的开展离不开语言表达能力的具备。具体来说,语言表达能力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由于第一课堂中能够用于讨论、案例分析、专题辩论等环节的时间不多,能够参与训练的学生人数及训练时间都有所限制。因此,我们选择在时间相对充裕的第二课堂组织演讲比赛、专业辩论赛、学术沙龙和模拟法庭活动,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3、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

学生写作能力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结合并采取多种方式循序渐进。(1)第一课堂讲授、讨论、辩论中的争议问题、前沿问题由教师布置课下作业供学生继续讨论或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小论文;(2)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培养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问题意识;(3)指导学生对各种问题进行甄别,去除不是问题的问题和有明确答案的问题,对实质性的问题展开研究,培养学生完成论文选题的能力;(4)结合文献检索课程布置题目锻炼学生收集资料的能力;(5)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别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

4、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法律实务能力是处理具体法律案件的能力,是法学专业应用能力的实质内容。该能力除在培养方案内安排的实习环节聘请司法实务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兼职导师对学生加以培养外,我们还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成立法律志愿者协会深入社区进行日常法律咨询和特殊纪念日的特定法律宣传与解读,并积极探讨组建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搭建大学生直接参与法律实务工作的平台。同时,随着司法考试的命题从对法条的单纯记忆加以考核逐步向解决具体案例的实务能力考核进行转变,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授课内容加以调整的同时,还结合第二课堂进行专门训练,进行司法考试备考的专门辅导。

三、取得的成绩

从学生的培养过程和结果来看,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开展体现了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的需要,学生应用创新能力明显得到提高。我校法学专业本科生在第十届“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奖11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4项;近两年内学生一次性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70余人,(据辽宁省司法厅统计,我校是辽宁省高校中法学专业本科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数最多、办证人数最多、通过比例最高的学校。)考取外校研究生30余人,毕业后直接进入检察院、法院工作的学生20余人。

四、今后的工作及应注意的问题

1、进一步科学地安排培养方案

业务实习作为学生直接参与司法实务工作的教学环节,在法学专业本科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施过程中学生反映时间安排较短,我们将结合我校提出的与用人单位合作办学、学生顶岗实习的新模式逐步加大实习力度,将实习安排在第二学年末的后四周和第三学年初的前四周,中间的暑假期间有学生自由选择参与连续性实习,满足一部分学生想要在假期继续锻炼自己的需求。另外,法学专业本科生面临第四学年上学期期初的司法考试与期末的考研备考及就业压力,各教学环节的设置应充分予以考虑,为备考与择业减压。

2、能力培养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整体性

大学生应用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第二课堂作为第一课堂的补充,应结合法学专业特点与第一课堂教学环节设置相衔接。同时,第一、第二课堂内及教学环节也应讲求系统性,如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衔接,阅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与写作能力的综合培养。

3、建立切实有效的学生激励制度

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部分学生对应用创新能力培养的各个教学环节,尤其是第二课堂教学环节的开展积极性并不是很高,抱着一种应付的心态参与其中,使得一些活动的开展对于他们而言基本上是流于形式。因此,我们正在探讨一系列的激励制度,如对在专业方向强化班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在学院的推免硕士研究生的资格、“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中、学院的资料室和实验室使用、参加各类培训和竞赛等方面给予优先权,对于学生,按期刊的层次给予出版费用的报销。[4]

4、教师的能力提升与角色把握

教师在学生应用创新能力培养过程中处在引导者地位,教师能力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效果与质量。大部分青年教师都是从校门到校门,自身的应用能力就有所欠缺,必须加以提升。针对此种情况,学校拟定分期分批选派青年教师深入司法实务部门进行锻炼。同时,教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应尽量以学习方法、研究方法为主要指导内容,树立师生学术地位平等的观念,为学生提供必要的空间对问题独立思考,提出个人观点,消除学生的依赖心理,不能抹煞学生“求真”的科研精神。

5、硬件教学环境的保障

学校应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与所在地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稳定的实习基地协议,保证学生实习的开展;加强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及电子阅览室的建设,购买丰富的图书资料资源。

参考文献

[1]陈彬.法学专业本科学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N].光明日报,2007年12月4日(第002版).

[2]孙振江.法学专业实习教学环节的不足与创新[J].经济研究导刊,2011(14):272~274.

[3]吕世伦.谈谈法学论文写作[J].金陵法律评论,2002年秋季卷:16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