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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1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和《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充分发挥群众消防自治组织的作用,初步形成“政府部门组织领导,有关方面齐抓共管,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新格局,初步建立社区消防管理、教育、服务的工作新体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社区消防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安全生产监督局、区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工作步骤
㈠确定试点、考察学习
按照“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逐步扩展、逐步完善”的原则,积极探索社区消防工作的运行模式。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确定路历史街区和华阳小区为试点社区。同时近期将组织有关人员前往沧浪葑门街道觅渡社区学习,丰富我区社区消防工作的内容。
㈡健全网络、完善制度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形成自上而下的社区消防工作网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同志负责,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社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共同组成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筹划和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要成立消防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巡查、居民家庭和单位的防火检查等具体工作的落实。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招聘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充实社区消防管理力量,使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人组织、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工作。一是要加强社区消防制度建设,建立和落实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消防检查巡查制度和警示制度等。二是要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推动社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居委会为依托,社区单位、待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基础档案台帐,包括社区居委会消防基本情况、防火检查记录、社区消防组织、社区消防器材配备登记表、历次火灾登记、社区消防宣传教育记录、社区消防培训情况记录。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2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大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安政办发〔2010〕53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县域内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实施。
第五条农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第六条社会公民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七条乡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工作会议制度和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消防工作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第八条乡镇(街道)应当设立防火安全领导机构或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地区消防工作和火灾情况,制定消防工作计划,督促火险隐患整改;
(二)根据不同季节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
(三)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四)负责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五)负责制定消防安全公约。
(六)负责制定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第九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应当规范消防工作站的工作,设立专(兼)职防火安全员。消防工作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结合辖区内实际与各级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村(社区)的消防安全检查或业务指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2.检查村(社区)和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出租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每月检查单位不得少于总数的20%,每季度对辖区内的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分析,并向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办)做好书面汇报;
3.负责消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全民消防意识和抗御火灾的能力,重大节日、重点季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深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每季度至少1次;
4.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全年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集中消防安全培训不少于1期;
5.积极当好乡镇(街道)参谋,指导村(社区)抓好消防规划,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6.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做好防火墙工程“四个能力”建设。
7.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三合一”、“二合一”、出租房等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积极配合协助火灾事故调查,认真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抓好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档案建设;
10.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十条行政村(社区)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乡镇(街道)的统一部署,维护本辖区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村民(社区)防火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协助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报告火灾隐患;
(四)协助有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处理等工作;
(五)对村民(居民)住宅及村民(居民)用火、用电、用气等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村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七)制定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落实;
(八)村(社区)应当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九)做好其他有关消防工作。
第三章消防检查
第十一条全县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本辖区内公民和各级组织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和有关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有关组织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站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消防工作落实
1.乡镇(街道)消防专项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2.消防工作站职责落实情况;
3.辖区内消防基础设施落实情况;
4.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工作开展情况;
5.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的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部署的消防工作工作落实情况,
7.村(社区)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二、企事业单位检查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损坏或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是否擅自停用或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是否占用、堵塞或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是否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是否占用防火间距情况;
9.违章搭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情况;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情况;
11.消防规章制度建立和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12.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12.其他火灾隐患。
第十三条村(社区)和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小组每日应对村民住宅区进行防火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室外消火栓、灭火器(每家每户配备)等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有无损坏、失效、遮挡、埋压、圈占情况;消防水池取水口是否被遮挡,水位是否正常;
2.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宣传标语和标牌是否完好;
3.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每家每户的电气线路是否配套到位,对用火用电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
5.对鳏、寡、孤、独人员是否登记造册,援助措施是否落实;
6.对配备的装备器材每日进行检查是否随时能投入执勤战备,每周进行一次试车试泵,对检查和试车试泵情况登记造册;
7.检查“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情况和辖区内是否存在“三合一”和经营、住宿合一的“二合一”场所;
8.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第四章档案建设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全面规范消防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乡镇政府(街道办)消防工作档案,由消防工作站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消防领导组织的文件,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消防工作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等;
2.消防专项规划;
3.辖区内消防管理网络体系名册、“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村(社区)义务(志愿)消防队人员名册;
4.消防应急预案;
5.辖区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三合一”和“二合”场所名册;
6.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材料;
8.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
9.消防检查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复查意见书和相关火灾隐患排查统计表等;
10.其他有关消防工作材料。
第十六条村(居委会)有关消防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驻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名册;
(二)消防安全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三)消防安全检查记录(包括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复查意见书);
(四)村民(社区)防火公约;
(五)消防宣传、培训、演练活动记录;
(六)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计划及总结;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村(社区)义务消防队员名册;
(九)村(社区)消防工作管理网络体系人员名册;
(十)村(社区)消防规划及其他有关消防工作的材料。
第五章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全面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抗御火灾的能力。
第十八条建立乡镇(街道)“保消合一”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保障“保消合一”消防队工作经费。
第十九条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定期开展演练,落实消防器材和装备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编制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专项规划,并抓好规划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新建、改建自来水管网和道路建设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加强对天然水源的保护,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
第二十二条每个村(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齐配足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提高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十三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与辖区各村(社区)、规模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各村(社区)与驻村企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适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每年对各村(社区)落实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全面加强对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出租房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逃生绳(三层以上配备)、逃生面罩。
建立出租房屋台帐,做到情况清,底数明。督促出租人(单位)和承租人(单位)签订房屋出租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十五条开展“三合一”企业的排查整治,严禁各企业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合用。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确需合用的,应进行物理分割,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置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第二十七条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规划和设计,并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资料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备案),经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未经审核(备案)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未经验收(备案)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九条乡镇(街道)、村(社区)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庆祝会、联欢会、文艺晚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治安大队申报,经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三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一条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在公安消防机构的指导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和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民宅及企业的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乡镇(街道)总体规划和村庄(社区)建设规划之中。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有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的责任,应将消防知识纳入到教学大纲之中。
第六章灭火救援
第三十四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现火灾时,有义务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方便。
第三十五条各村(社区)要建立义务(志愿)消防队,乡镇(街道)建立“保消合一”专职消防队。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培训、训练计划,确定联络指挥方式。
发生火灾后,村(社区)必须立即组织义务(志愿)消防队迅速赶赴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三十六条火灾扑灭后,乡镇政府(街道办)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查明火灾事故原因、责任,核实火灾损失。广大村民(居民)应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接受事故调查。
第三十七条对参加扑救火灾有功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因参加扑救火灾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七章奖惩
第三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受公安消防机构的委托,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或《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制度,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外,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视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各级防火人员有权制止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应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报告。对、的,追究责任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乡镇政府(街道办)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乡镇(街道)可按本规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消防工作制度,有关规范性检查意见书由消防部门统一。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3
深入贯彻《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完善消防工作机制,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贯彻《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镇(街道)两级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镇(街道)安监所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增挂“消防工作办公室”的牌子,作为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所需办公场所、人员编制和相关经费由各镇、街道协调解决,日常工作受市公安消防大队业务指导。
(二)加强部门依法监管联动执法。健全并落实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隐患抄告、信息共享等制度,形成消防监管合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议和日常监管范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加强村(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全面开展《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标准》达标活动,全市40%以上的镇(街道)和60%以上的城市社区(行政村)达标;全市镇(街道)和城市社区(行政村)全部达标,积极创建“零亡人火灾乡镇(街道)”和“零火灾社区(行政村)”。
三、着力整治消防安全薄弱环节
(四)深入推进“清剿火患”战役。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建筑工地、商业“三合一”和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等“九小场所”,以及山林防火为重点,建立网格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和行业,达到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率100%。建立健全错时检查、跟踪复查、督察督导、协查联动、倒查问责等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大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力度。注重高层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和内部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切实提高高层建筑自身的火灾防控能力。强化业主(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业主(居民)的住宅消防安全责任,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疏散演练。物业服务企业要履行消防服务管理责任,维护和保养共用消防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各镇、街道和居(村)委会要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房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行消防职责监督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企业诚信档案。
(六)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市宣传、公安、教育、民政、文化、卫生、广电和安监等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消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设施建设,突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推进消防宣传阵地建设,设立公益消防广告牌,督促所属行政村和社区建立消防宣传角,组建消防志愿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加大社会单位消防管理力度。全市各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责任和职责,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落实特殊岗位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和专业检测制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等五类场所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八)加大社会消防创新管理力度。要把消防安全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加快城市火灾远程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逐步把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住宅小区和重点单位接入城市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在全市70岁以上独居老人家庭免费安装家庭火灾智能救助系统。积极推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参保工作。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监管和消防检测技术服务企业的管理,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和中介服务企业服务质量,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在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切实加强灭火救援体系建设
(九)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按照《市消防总体规划》要求,加快已规划消防站建设,完善配置用于扑救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火灾和处置各类应急救援事故的特种消防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镇、街道要及时修订城镇消防规划,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分步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加强消防水源和道路建设,提高消防应急供水和消防车应急通行能力。
(十)强化多种形式队伍建设。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在政府专职消防队试点推广职业化运行模式,把正在建设的利港消防中队建成一支石油化工类消防专业救援队伍,全力构建完善以现役消防中队为龙头、政府专职消防中队为骨干、派出所和企业专职消防队为补充的三级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十一)强化灭火救援能力建设。消防大队要加强对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石油化工、大跨度建筑等特殊复杂火灾的灭火技战术研究,完善各类灭火救援预案,强化复杂恶劣环境适应能力和先进装备应用能力的特训,努力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消防铁军,确保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建设,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联动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水平。
(十二)强化消防保障能力建设。将消防事业经费、宣传教育经费、装备器材购置经费和应急救援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经济发展保持适度增长。根据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需要,加快消防战勤保障库室建设,强化消防战勤物资储备,确保满足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需要。建立合同制消防员经费逐年增长保障机制,确保合同制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形成监管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定期分析研判消防工作形势,协调解决消防重大问题,努力形成消防监管合力。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4
关键词:社区 消防管理 重要性 展开模式
可以说,社区是一个城市的基本单元,城市社区往往人口密集,财产集中,因而强化对社区的各方面管理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措施。社区管理水平直接体现着一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社区消防管理也逐渐成为了城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我国公共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尤其是消防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很大一部分社区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因而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其管理成效是十分有必要的。推进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不但能有效减少城市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也能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虽然我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在近年来得到了逐步的完善,但从其工作成效来看,社区消防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改进,其成果也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由于城市人口越来越密集,各种活动越来越频繁,近年来我国社区火灾事故频频发生,据调查,在一些大型和中型的城市当中,居民家庭火灾数量已经达到了城市火灾总数量的60%甚至更多,而其中,社区火灾事故不占少数。
一、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分析
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不但对于社区消防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城市建设、城市消防管理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其重要性可归纳为如下几点:
1.是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维护社区安全的必然要求
安全是社区居民日常生活最基本的诉求,同时也是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工作提出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其中,消防安全与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等息息相关,只有稳定、安全的社区消防情况,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因而消防安全管理无疑是社区安全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成效,对于改善社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2.是提高城市消防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城市社区的数量与日俱增,我们可以看到,社区已经成为城市居民与城市、社会乃至整个国家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因而提高社区各方面管理水平对于提高城市整体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而消防管理工作也不例外。社区是城市人口聚集的主要形式之一,因而加强社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社区消防安全隐患,提高其消防安全水平,对于维护整个城市的消防安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3.是适应消防工作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世界各国的消防管理工作呈现出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也就是说,消防管理工作不再仅仅局限于防火、救灾,而是把消防管理工作的重心越来越多的转移到消防知识的宣传、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的普及以及消防手段和消防技术的改进和创新上。在很多消防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如日本,不仅十分注重对消防系统、消防设备和器材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还有计划地定期地举行消防演习、消防知识宣传活动等等,而这些活动大多在社区中举行,这无疑吸引了广大社区居民的注意,使大量的城市居民参与到了火灾防范活动中来。这种做法不但适应了世界消防管理工作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也切实地提高了城市人口火灾防范意识和城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由此可见,建立和完善社区消防管理系统,是适应世界消防管理工作社会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
二、当前我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管理意识和管理人员专业性的缺失
长久以来,城市消防管理部门往往把主要消防力量集中于公共场所、城市企事业单位、军队驻地以及政府机关等场所,而社区消防管理成为了常常被忽视的一项工作。但是,由于社区人口数量较为聚集,其火灾隐患并不比上述场所小,消防管理意识的缺失成为了制约我国社区消防管理水平发展乃至我国城市消防管理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我们发现,在我国很大一部分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人员不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他们基本了解常见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但不具备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对社区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的能力,还有一些人不具备排查社区消防安全隐患的能力。对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培训必须做到科学、准确,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的降低安全事故带来的伤害和损失;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居民家庭用火用电的情况增多,火灾荷载增大,导致火灾发生的危险性也在增加。消防设施需要定期检查,灭火器等容易过期的消防设施需要及时的更换,以便消防设施在火灾发生时起到初步灭火的作用,因而对社区内消防隐患的排查必须是有组织的、定期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消防管理作用。而社区消防管理人员专业性的缺失是他们无法达到这些工作要求。
2.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完备
消防通道,消防水泵,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报警系统等都是社区消防设施的必要组成部分。这些设备同时工作时,可以起到初步灭火的作用。然而,由于对消防管理意识的缺失,一些社区往往不注重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及保养。这使得我国社区消防设备和器材普遍落后,甚至一些消防设备和器材已经成为一种摆设,无法正常使用,丧失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及时发现火灾,扑灭火灾的功能,这无疑成为社区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3.社区消防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
在我国,一些社区并没有制定明确有效的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这使得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不能有计划地、规范地、持久地展开,另外,赏罚制度的缺失降低了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
目前,我国城市社区的主要组织机构有街道办事处(简称街道办),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简称物业)等。街道办是政治性社区组织,肩负着总协调管理指挥职责。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物业管理部门是商业组织,二者是防火和灭火管理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而有调查结果显示,在实际的消防管理工作中,部分街道办事处将其总协调管理指挥的职能部门分配给了居委会以及物业,致使街道办在社区消防设施检查,人员配备和防火演习等问题上不作为。而居委会和物业需要全权代其执行,部分管理机构职能紊乱导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层出不穷。由此可见,我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还存在规范化和制度化等方面的缺失。
4.消防宣传工作不到位,不能定期开展消防演习
有效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不但能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使社区居民认识到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并积极主动地对其采取措施,让社区居民在遭遇火灾时能镇定自若并及时采取合理的扑救措施和自救措施,也能激励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人员保持对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的热情,并引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到社区消防管理工作中来。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一章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照本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而目前,一些社区仅仅通过标语、灯箱、海报、警示语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这些往往只能对社区居民起到暂时的提醒作用,而起不到长期有效的宣传作用,不能真正让社区居民了解应有的消防安全知识,对社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来说是远远不够的。
另一方面,定期的消防演习对于社区消防机构管理能力和消防能力的自我检测,以及对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一般情况下,社区消防应急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能够使用和检测社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机会非常少,往往只能通过消防演习的方式来检查消防应急预案并挖掘其中的漏洞,然后进行必要的改进、修正和强化,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地完善社区消防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其科学性和有效性,使其在突发事故面前起到更显著的作用。除此之外,消防安全演习还可以让社区居民熟悉一些必要的火灾逃生知识和自救知识,并通过消防演习中的适当紧张感和恐惧感,提高其在日常生活中的消防安全意识,以此进一步提高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成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展开模式的探讨
结合我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的的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今后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的展开应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明确规章制度
首先,要想提高社区管理人员消防意识以及消防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就必须制定科学的、有效的、明确的社区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制度的确立首先要满足国家、城市消防管理机关对社区消防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其次要充分结合社区自身特点。另外,社区消防管理制度中应包含明确、合理的赏罚制度,这对于维持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的持久性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社区应结合其自身特点,在社区居委会等组织的帮助下,建立和不断健全其社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并制定科学合理的责任书和工作职能明细,包括制定必要的奖惩措施,以此来明确社区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监督其消防管理工作。
2.完善消防资源配置
社区消防资源配置的完善应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等物质资源的配置,这要求社区消防管理部门对社区内现有的消防资源进行整合,并注意对必要消防设备进行配备,安排专人对社区消防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这些设备能够正常运转,;二是,消防人力资源的配置,要根据社区消防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合理的岗位分配,吸纳专业安全人员进入,多招收消防专业或安全工程专业及其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的有计划的专业配需和职业道德培训,以此来不断提高社区消防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社区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效。
3.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社区管理人员要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除此之外,应对社区居民开展定期有计划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全民消防意识,以便在日常生活中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这一方面降低了社区消防管理工作难度,一方面也能够切实地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4.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为了使社区消防管理工作能够长期、有效的展开,要使用必要的监督管理手段,和绩效评价手段,于此同时,这两项工作应该与赏罚机制挂钩,以此对社区消防工作起到有效的监督,并对社区消防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起到促进作用。监督工作和绩效评价工作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家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以及社区管理工作条例和社区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合同和责任明细等,监督和评价工作力求公正有效,对社区安全管理部门起到真正的监督和激励作用。
总而言之,社区消防安全关系着城市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与其日常工作和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如今,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已经成为完善城市消防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以及适应世界消防工作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而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又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的工作,涉及到人力资源、设备器材、财务、公关和管理等方方面面。由此可见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即有着终归要的现实意义,又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因而社区消防管理工作应根据社区消防需求,从各个方面入手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完善,使社区消防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科学、高效地展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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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铁石.对加强社区消防工作的思考.[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10(2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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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瑞、张羽、宋越、郑大锐、周悦、赵云.社区消防安全现状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科技信息.2010(23):285.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5
一、消防安全网格划分和工作目标
(一)网格划分:以区行政区域为单元,划分大网格;以镇(处)行政辖区为单元,划分中网格;以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小网格;以民居楼院、村民小组、小区物业、社会单位等为单元,划分单元格,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
(二)工作目标:今年100%的镇(处)要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30%的社区(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要实现“责任明晰、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目标。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分别要有60%、80%和100%的社区(行政村)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和工作机制实现上述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成立消防组织。大网格: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大网格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推动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消防安全委员会,调整成员单位和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大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中网格:各镇政府(管理处)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推动成立以综治办、司法所、民政办、城建办、农林办、安监站、房管所、财政所、工商分局、公安派出所等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1名政府负责人为主任,设立消防办公室并确定2-3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中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小网格:社区居(行政村)委会主任是小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每个社区、行政村都要明确1-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负责小网格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单元格:村民小组负责人、楼(院)长、物业和社会单位的负责人是单元格消防安全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在单元格内建立群众性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二)加强消防力量。大网格: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出台相应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中网格:镇(处)要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充分发挥巡防、保安队伍作用,加强对保安员的消防培训,每个镇(处)要建立一支10-30人的兼职消防安全巡防队伍。小网格:要积极发展社区消防督导员、小区消防管理员、高层建筑消防宣传员等消防专员,扩大基层消防力量覆盖面。单元格:要积极开展“村企联防、企企联防、邻里守望”等活动,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工作。
(三)落实消防检查。大网格: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大节日、活动组织各部门开展针对性的联合检查和专项整治。中网格:要结合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和季节特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和各类专项治理行动,消除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小网格:要定期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沿街门店、小单位、小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单元格:要每天开展以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巡查。
(四)开展消防宣传。大网格:制定消防宣传计划和工作方案,指导中、小网格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中网格:要进一步深化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广泛动员各基层组织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小网格:要在社区、行政村、居民楼院、单位和场所设置消防宣传橱窗(标牌),通过互联网建立防火宣传QQ群,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有条件的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消防教育体验活动室,定期组织各单元格内的群众参加消防教育和体验。每个单元格每年要组织一次全民疏散逃生演练。
(五)完善消防设施。各镇(处)要按照《<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装备和灭火救援器材。镇(处)要为消防安全巡防队伍配备电动消防巡逻车、消防电动自行车。镇(处)和居(村)委会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小喇叭、视频教学等防火宣传器材。各级网格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的管理,维护保养好各类消防设施和装备器材;要在网格和单位的重点部位设置消防器材集中存放点,定期维护保养和更新,确保完整好用。
(六)建立消防档案。镇(处)要设立消防办公室,社区(村)要设立“保消合一”巡防室,配备必须的办公用品,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度,分级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台帐,全面、详细、动态地记录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以及消防安全巡防、隐患整治、宣传培训、灭火演练、应急疏散等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
(七)分级推动落实。区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要积极推动创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分级检查、督导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区公安消防部门要推动大网格和中网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推动小网格(含单元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监督干部和社区民警要经常深入辖区网格,指导、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实施步骤
2012年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结合公安派出所消防试点,分三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2年6月27日至7月1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在全面部署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确定试点单位(包括镇(处)、居委会、村委会),同时确定2012、2013、2014和2015年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拟达标的镇(处)、居委会、村委会,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2日至9月20日)。各单位要对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认真抓好试点和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区、镇(处)、社区(行政村)三级层层召开试点现场会,全面推广试点经验,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并重点推进今年拟达标镇(处)的消防安全网格化建设。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9月21日至9月28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检查方案和验收标准,组织对全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的镇(处)、社区(行政村)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是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组织机构、管理人员和专门力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围绕中心工作,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加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保障性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逐年递增。要加大消防装备资金投入,为镇(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保消合一”队伍配足消防装备和器材,确保满足防火巡查和灭火救援工作基本需要。
社区消防工作计划范文6
一、工作目标
在城区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并逐年推进深化,力争“十三五”期间社区亡人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创建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义井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切实将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同步部署、同步开展、同步推进。积极推动开发社区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消防工作模块纳入其中,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本社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1至2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居民防火公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消防制度。
(二)加强社区消防应急力量。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实现社区微型消防站100%全覆盖。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2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确保居民社区、住宅楼消防安全管理单位明确,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三)夯实社区消防设施基础。消防部门要指导社区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保养,强化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对设有建筑固定消防设施且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聘请专业消防检测机构对固定消防设施开展全面系统检测,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对无固定消防设施的老旧居民小区,要督促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单位,对居民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要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重点人群的关爱力度,积极引导社区在此类人群的居住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配置灭火器或安装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
(四)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消防宣传大使作用,制定完善社区灭火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
(五)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部门以及公安派出所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组织所辖社区居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要对社区电缆竖井、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和维修整改。要对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进行排查,确保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堆放杂物,消防车道不被占用。要对社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车以及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摸排。严格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发动网格力量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要加大对社区内出租屋、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严查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住人、违规储存易燃易爆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是提高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遏制居民住宅“小火亡人”和“小火群死群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化措施,认真制定计划,精心组织部署,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