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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年终总结范文1
近年来,××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大力弘扬先进典型,营造了刚正不阿、积极向上的警营文化,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是预防腐败孳生“净化器”、隔绝腐败传播“防火墙”的作用,激励民警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实现了派出所从建所以来单位和民警皆无违纪的“双无”目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和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据统计,该所先后16次获得全国级荣誉,112次获得省、市、区各类表彰,尤其是20*至20*年,该所先后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被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连续2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年,该所再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模范派出所”荣誉称号。
一、树立“三种意识”,奠定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该所在廉政文化建设中,主动从民警的意识形态入手,通过座谈、个别谈话、培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全警对廉洁从警重要性的认识,并逐渐形成了“参与、知足、垂范”三种意识,为廉政文化建设奠定了扎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参与意识。该所平时注重加强廉政教育,使全体民警认识到廉洁从警的重要性,体会到“100-1=0”的内涵,主动参与到廉政建设中去。目前,全所民警都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生活、工作中都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许多民警还为自己身在高桥派出所而自豪。二是知足意识。该所以开展争先创模工作为契机,注重引导和教育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自觉树立知足意识,工作生活中能做到知足常乐,廉洁从警。去年复天,该所利用休息日组织民警帮助辖区农民收割稻谷,头顶烈日,汗流浃背,许多青年民警亲身体验农民伯伯体力劳动的艰辛,深感自己的幸福生活,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三是垂范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该所班子成员主动从自身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有侧重地抓好落实。所长、教导员在模范遵守派出所规章制度的同时,还经常在所务会上敢于向全所民警提出“廉洁从警向我看齐”的口号,带头做好勤政廉洁。
二、开展“三个一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近年来,该所从细节抓起,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一是开辟一个廉政文化建设宣传阵地。该所对所内的宣传窗进行重新的定位,专门开辟了廉政建设宣传专栏,不定期将民警的廉政事迹和教育内容进行宣传;同时,针对民警平时工作任务重、集中学习有困难而电脑普及率高等实际,本着方便民警学习的原则,积极依托派出所局域网站,专门开辟了一个廉政文化教育平台,并与分局等廉政文化建设网进行链接,开展网上宣传教育。同时,为了使廉政建设深入人心,该所对服务群众的一次性杯子进行重新的设计,在杯子的外壳刻上了“廉洁从警,严格执法”的宣传标语,在民警的办公室、会议室、服务大厅都摆放着印有廉政字样的服务杯,让群众也感受到派出所的廉政氛围。二是聘请一支廉政建设监督员队伍。该所注重对民警廉洁从警的日常监督,今年重新聘请了一支涉及面更广的廉政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民警平时的监督。所领导则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不同形式及时听取监督员对民警的评价和廉政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抓好预防措施,杜绝违纪苗头的滋生。由于强化监督,社会各界反响较好,在不久前省厅对派出所等级评定的群众满意度随机测评中,群众对派出所队伍满意度达到100%。三是制作一块廉政格言宣传牌。20*年1月开始,该所组织全所民警围绕“绷紧廉政弦,走好从警路”这一主题开展为期3个月的大讨论,通过座谈和本人挖、同事评、领导点等不同形式,互相谈体会、谈认识,人人形成一句廉洁从警的座佑铭公开上网,并进行合理制作,贴于民警桌牌的背面。桌牌的正面朝着办事群众,背面朝着民警,只要民警坐在办公室一抬头就能看到廉政座右铭,起到了时刻提醒民警“廉洁从警,严格执法”的效果。
三、抓住“三个结合”,确保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近年来,该所以加强正规化建设为契机,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队伍正规化建设之中,确保廉政建设常抓不懈。具体工作中,注重做好以下“三个结合”:一是廉政文化与警营文化的有机结合。该所主动将廉政文化纳入了警营文化建设的范畴,做到同步策划、同步建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尤其是今年初以来,该所对新办公大楼进行设计时,大量地穿插了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如将廉政格言与名人名言一同设计上墙激励民警,将民警平时加强基础工作的图片与廉政图片一同纳入宣传图册,请书法家书写廉政作品等等,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二是廉洁从警与严格执法的有机结合。该所针对前几年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民警执法主观随意性大等问题,注重对民警进行清正廉洁、规范执法教育,让每位民警真正体会廉洁办案与严格执法的关系,工作中主动做到廉洁从警,执法为民。今年3月,民警小吴在主办一起赌博案件中,当事人王某的妻子托人找到了小吴,并送来5条中华烟的提货券,请他在制作王某的笔录中给予关照,让原本组织赌博的王某变成一般的参赌人员,小吴不但没有收下礼券,还严厉地批评了这种行为,结果小吴依法、公正地处理了这起案件。三是落实责任与工作考核的有机结合。为了将廉政建设落到实处,该所主动将廉政建设内容列入民警的月工作考核内容,并细化到了具体工作中。例如派出所为了杜绝民警接受吃请,规定派出所民警中午必须回单位食堂用餐;为了杜绝民警公车私用问题,推行了私车公用补贴制度等等,在考核过程中,实行了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派出所规定,一年当中民警因廉政建设连续3个月被扣分的,将向分局党委建议采取组织措施,连续3个月考核末位的,由所领导廉政谈话一次,从而确保了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派出所年终总结范文2
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今天我们在段塘街道召开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现场会。刚才,段塘街道办事处郁利祥主任介绍了段塘治安协防工作的经验、做法和基本情况,感到段塘在这方面确确实实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三抓三到位”,发挥三支队伍的作用、形成治安信息员和协管员体系,建立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等做法和经验对整个城管系统的治安协防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我代表城管局对段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在这方面工作的积极探索和创造的经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真挚的祝贺。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就如何整合资源、使全区城管系统形成积极参与治安协防工作体系讲两方面的意见:
一、为什么要开展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工作。
全区城管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治安协防体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工作的自觉性和制度性。建设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进一步整合管理资源,更广泛系统地形成*创安特色的需要。省、市均提出了“平安浙江”、“平安宁波”创建目标,我区也于前几年提出了创建“平安大区”,为维护*辖区治安安定和政治稳定做了大量的工作,创造了很多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这项工作需要不断进行丰富和拓展。区领导要求充分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城管系统作为一支具有一定数量和影响力的力量,更要积极有效地参与平安大区建设工作。这方面工作各街道都在做,段塘街道做的更加充分、深入。
(二)是更加有效地参与平安大区建设,更好地回报政法、*等部门和街道对城管系统支持的有效途径。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城管执法队员、从事环卫、绿化、市政设施专业养护的工作人员和城管局、各街道从事城管(爱卫)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共有2000余人。如何统筹全系统工作人员,以便更加有效地融入到平安大区建设实践中?应该说,街道、政法、*等为城管系统治安协防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通过资源的整合,积极参与治安协防工作,是对政法、*、街道等一直以来对城管工作支持的最好的回报。
(三)是丰富和拓展城市管理“*模式”的需要。这几年不断探索城市管理“*模式”的做法和经验,感觉城管工作更要跳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养护这一狭义的范畴,维护治安安定也是城管系统的本职工作和份内事。区委、区政府确立了包括社区建设、市容环境管理、平安大区建设三项内容的大城管概念,做好治安协防工作,也是实践中对丰富和拓展“*模式”的有益探索。因此,城管系统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份内事,明确工作任务职责,认真组织,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怎样做好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设工作。
要建立完善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和措施,把城管系统治安协防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一)组织体系。区、街两级建立由区政法委(综治科)、*分局(派出所)指导,区城管局(街道城管科)具体组织,城管执法队伍、养管专业队伍和系统内机关工作人员为网络的全区(街道)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建立区政法、*、城管和各街道参与的区级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研究协调有关工作。区城管局建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队和区属专业养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归口局执法科牵头负责实施。各街道成立以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为组长,分管治安的派出所副所长、综治科、城管科、执法中队和相关养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协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管治安协防各项工作。
(二)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全区城管系统建立起由城管执法队员、养管单位(市政、绿化、环卫、公厕)工作人员、机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协助治安防控队伍,按照“以块为主、分块负责、通力协作、联动作战”的工作方针和“管防并举、一员多能、一岗多职”的原则,参与治安协防工作。街道执法中队(含五中队)、养管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各街道(天一广场综管办)治安协防体系(人员分布表附后),执法中队要将路段(区域)执法巡查与治安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制止和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使城管执法队伍真正成为我区治安防控的重要力量。养管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了解工作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情况,及时掌握治安动态,发现可疑人员立即与当地派出所或区城管局指挥中心联系(区城管局统一向养管人员发放《*城管系统治安协防体系联络卡》);发现犯罪嫌疑人正在进行违法行为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跟踪或及时制止抓获;在处理过程中既要保证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灵活处理各类问题。各街道在建立治安协防体系的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培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养管人员的协防能力。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执法科、监管科的路面考核人员)、机动中队队员(包括随队民警)要充分发挥岗位优势,认真开展治安协防工作,勇于与各类犯罪分子作斗争,为我区平安大区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派出所年终总结范文3
一、“大调解”机制的内涵
调解工作是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效果好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矛盾往往交织在一起,互为因果、相互渗透,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新形势下建立“大调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建立“大调解”机制要坚持“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大调解”机制的内涵是指民间调解、治安调解、调解、行政调解、诉讼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是由党政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职能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街二级建立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社区建立调解服务站,是集中受理、集中办理或分流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一种方式。正确认识“大调解”机制的内涵要防止出现以下几种片面认识:
1、“大调解”不是说所有的矛盾由中心统一调解,而是由中心根据矛盾的不同性质进行梳理,分流到基层调解站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或移送到相关的上级机关处理。
2、“大调解”不是说只负责调解,还包括对矛盾纠纷的定期排查制度、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报告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调解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大调解”不是说一切矛盾纠纷必须调解,还要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
二、“大调解”机制的特点
“大调解”机制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大调解”机制具有便民性、高效性、前瞻性等三个突出的特点上。
(一)便民性
1、从组织网络的体系看便民性。
“大调解”机制在组织建设上,从上到下初步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突出“服务”,确实是一件便民举措。群众可直接向基层调解站或调解信息员反映情况,调解站解决不了的有责任向上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反映,服务群众的关口前移了,群众跑的路少了、花的时间少了。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领导小组及中心;街道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社区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居民小区5幢楼以上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少于100人的单位设立调解信息员。
2、从体系的受案方式看便民性。
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本地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街、社区两级统一受理后,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进行。群众找到了中心(站),纠纷就有人处理了,解决了推诿、扯皮群众来回奔波花时间花精力的弊端,解决了“门难找、事难办”的难题。
3、从中心确定的领导接待日制度看便民性。
实行街道领导每周定期接待制度。接待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当场解决,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督办。领导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群众的疾苦,能够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的职责。
(二)高效性
“廉洁高效”是行政机关的宗旨,调解工作也应与时俱进,面对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复杂突出的问题,采取“大调解”的新举措,改变重复接待、单兵作战、久拖不决浪费人力、失信于民的状况。
1、由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
“大调解”机制建立前,各类社会矛盾按归口受理的原则办理,即民间纠纷归司法所、老上访问题归、拆迁拆违的矛盾归城管开发等部门、治安矛盾归派出所、涉诉问题归法院,而且有些问题有交叉性、性质难以分清,群众找政府要跑好几个部门反映情况,有些群众对同一问题重复向多个部门反映,既浪费了群众的时间,也耽误了接待部门人员的时间。建立“大调解”机制后,由中心(站)统一受理,由原来的重复接待转变为一次性受理。中心受理后,进行分类处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依据有关政策转到城管、房产、开发、、司法、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解决;对涉及法律问题的,引导当事人按照法律程序到司法部门依法解决;对不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无理访、异常访,劝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息访。
2、由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可由中心直接调解,中心的组成人员由归口管理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变为联合性作战。如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综治办主任为中心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科长、派出所所长、法庭庭长等组成。
3、由久拖不决转变为及时性调结。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了中心有案件分流指派权、矛盾纠纷调解调度权、矛盾纠纷调解督办权、“一票否决”建议权。如街道辖区内的社会矛盾纠纷可由中心指派给街道相关科室、社区调解,真正来处理矛盾纠纷的实体单位多了,同时中心有权限定调结时间并要求报告调解结果,促进了基层提高工作效率,由过去的久拖不决转变为必须及时调结,否决有被“一票否决”的可能性。
(三)前瞻性
1、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有利于矛盾的预测。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体系必须实行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改变了过去对社会矛盾纠纷闹大了再调、上门了再调“重调轻防”的现象。如街道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制定了月排查、季讲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制度,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实行主动调解,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
2、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有利于矛盾的控制。
“大调解”机制建立后,明确规定了重大问题专项报告制,对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众性上访的事件,严重干扰正常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杀事件等矛盾纠纷的线索、苗头,应在第一时间向街道工委、办事处及相关部门报告,并应尽快形成书面专报,否则要依据责任追究制处理。这充分体现了重“事前预防”的原则,矛盾的前瞻性得到了加强,矛盾的发生和激化能得到有效地控制。
三、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大调解”机制是新生事物,任何新生事物都有一个成长、发展、完善的过程,当前落实“大调解”机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得不到落实。
当前“大调解”机制规定街道中心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牵头,而司法所的编制只有2人且因公务员编制有限不能到位,司法所的本职工作具有九项职能,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单靠司法所人员难以很好地处理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人员轮流坐班接待制,也因各自工作忙,而得不到很好的落实。
2、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旧城改造、新城建设拆迁拆违引发的集访、越级访问题相当突出,工地建设单位与居民的矛盾有增无减,婚姻家庭财产邻里等纠纷呈上升趁势,历史遗留的“陈案”、久拖未决的“难案”、情况复杂的“大案”日趋增多,这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如今的调解人员不仅要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而且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法律水平。街道、社区懂法律的人员屈指可数,派出所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员也严重缺乏,法庭有司法执业资格的人员也没有达到100%。
3、调解中心制作的调解协议书与民事诉讼的衔接问题没有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这实现了人民调解到民事诉讼的顺利衔接,是调解法律化的重要体现。调解中心则属于工作机制范畴,不是一个具有群众自治性质的调解组织。而调解中心其调解性质既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人民调解,也不属于法定的行政调解,更不属于法院审判活动中的司法调解,因此,调解结果是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没有明确规定。
四、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的对策
要建立完善“大调解”机制,必须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相应的对策。
1、强化人员选配工作,确保中心日常工作有一支专门的队伍。
街道可成立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由中心办公室牵头,司法所及其他科室配合。中心办公室可安排1名公务员,聘用2名临时工作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可聘请老政法干警,法律服务所人员以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社会其他人员。
2、强化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
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鼓励调解人员参加法律自学、函授等学习,采取报销学费、考试毕业奖励等制度;聘用常年法律顾问,调解人员与法律顾问保持热线联系;有计划地安排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参与法庭、派出所调解、庭审工作的旁听,边学边干;加强法院、司法局对基层调解工作人员的指导;选聘有法律基础的人员担任调解人员。
3、发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中心直接调解的优势。
中心要坚持“多发性矛盾集中调解、突出性矛盾重点调解、季节性矛盾提前调解、经常性矛盾随时调解”的工作方式。同时,提高中心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成功率,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提高中心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给上级政府、公安、法院等部门减轻压力,为群众节省人力物力。一是中心成员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中心成员要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人人重视调解工作,个个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调解。二是请求主管领导指导调解。中心在调解纠纷时,对拿不准、吃不透的纠纷可请公安、法院、司法局、街道等部门的领导参与指导调解。三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原则问题不迁就、不退让,一般问题不计较,达到当事人满意、息访息诉的效果。版权所有
派出所年终总结范文4
如何加强和规范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我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针对辖区内近期刑释解教人员数量相对集中(XX年以来,全街道共有刑释解教人员65名,其中刑释56名,解教9名)这一情况,为帮助他们重新走上社会,克服和防止再犯罪的行为。我们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始终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这一工作方针作为安置帮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围绕一条主线,把好两道关口,强化三项管理,落实四条措施,抓好五个环节”的办法,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安置帮教基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回归目的。目前,XX年来刑释解教的65名人员得到全部工作安置,安置率达100%,建立帮教对象档案65宗,列入帮教对象65名,帮教率100%,重新犯罪率为零,为维护辖区乃至整个社会的治安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我就我镇今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出如下总结:
一、围绕一条主线,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保稳定,抓经济,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辖区31个行政村村村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副镇长总牵头,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镇综治办、司法所有关人员落实日常工作。并在各村(居)委会、各企业也相应地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镇、村、组三级帮教网络。全镇现已建立帮教小组32个,帮教人员108名;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有关单位、村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三包”(即包帮助安置、包考察教育、包思想转化),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三是落实经费。近年来,我镇在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拿出2万元用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把好“两道关口”,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稳定
许多正反事实证明,“归正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有机衔接好监所和社会开放教育作为基地运行的首要环节和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的出发点、切入点,通过“把好接茬关、安置关”,确保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情绪稳定。
(一)把好接茬关。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办通知后,我们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在监、所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归正人员回家后,村(居)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同有关村居、企业和家庭签订四方协作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根据各人的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把好安置关。主要采取五种安置形式:一是回乡安置。对家住农村的“回归”人员,由村一级帮教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工作安置。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刑释解教人员离开监所后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我们深知,这一部分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如何,将直接影响整个工作的运行,如果放任不管,势必会重新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如归正人员孔大宝,今年65岁,缺乏文化,不宜从事重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便安排他到裴村面粉厂看大门;二是鼓励自谋职业。对一部分一时找不到工作的人员,尽量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这类人员有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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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三、强化“三项管理”,杜绝刑释解教人员的再犯罪
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归正人员的心态很不平稳,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得过且过思想,为真正杜绝他们思想行为上的重复犯罪现象,我们在加强思想教育、化解消极心态和安置落实工作的基础上,重视对这一部分人员的跟踪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落实专项管理。我们每年均组织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以掌握了解基本情况为主的摸排管理工作。统一制作下发《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卡》、《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清理工作统计表》、《重点对象排查清理情况统计表》,对历年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分类梳理,全面掌握全镇归正人员的安置和帮教情况。共2页,当前第1页1
二是实施规范管理。明确有关工作机构的职责、制度和要求,并统一实行了“四表一卡”管理制度、(“四表”即《街道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登记表》、《村(居)、企业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人员登记表》、《归正人员情况统计分类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表》、《工作记录回访卡》),形成严格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是突出重点管理。对一部分长期在特种行业、娱乐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和工作的刑释解教人员,在责任区民警落实日常检查管理的同时,逐一将这一部分释解人员纳入重点管理对象,结合突出性、阶段性的综治工作特别是“严打”工作,做到每次必查,每查必摸清底细,不使这部分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四、落实“四条措施”,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自食其力的能力
一是更新观念。刑释人员往往个人思想包袱较重,加上社会上一部分人“老眼光”看问题,很难使他们树立起生活工作的决心和勇气。对此,在安置帮教工作中,我们一方面重视对刑释人员的生活、工作安置,另一方面重视全社会人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做到“三不”、“四个一样”(即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等一系列的措施,不但转变了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还扬起了归正人员干事业的信心之帆。通过各级的关心指导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中,有的成了村居组织的骨干,有的在企业找到发挥自己才能的天地。二是政策扶持。针对两劳人员由于长期在监所改造、教育,对国家、地区的有关就业政策、市场信息等了解掌握仍停留在进监所前的状况,我们根据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改造、教育的时间长短、要求,镇各业务部门积极为归正人员的就业安置和经商渠道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确保他们找对路、找准路。三是技术扶持。通过介绍刑释人员到有关部门和社会中介组织举办的实用技术培训班学习拆解知识、烹饪知识、优质瓜果种植、家畜家禽养殖等技术,使每位释解人员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四是资金扶持。针对部分释解人员回归后因家庭生活困难,发展生产缺乏资金的问题,许多村(居)、企业安置帮教工作小组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通过村居扶持、个人垫借和出面担保小额贷款等形式,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自强自立。
五、抓好“五个环节”,摸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途径
一是抓早。为了做到把帮教工作向前延伸,我镇每年都组织人员深入监所开展以“故乡在呼唤”为主题的帮教活动,与在押的五龙口籍服刑人员进行座谈,组织他们观看专题录像片,激发他们安心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二是抓实。具体做到坚持“四必谈”,即在安置对象思想波动时、工作不满意时、身体有病时、家庭出现变故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及时找其谈心,给予精神鼓励;“五必访”,即当归正人员刚安置时、有段时间未到岗工作时、家里婚丧喜事时、遇到重大节日时、安置对象有劣迹被确定为重点对象时,帮教小组或责任人必须到其家庭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正道。三是抓重点。针对归正人员外出务工增多造成管理难问题,我们一方面采取由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与驻村干部组成的帮教小组,实行定期回访及与其家属探望警示相结合的办法;另一方面采取发函形式与所在地公安、综治部门联系,将其纳入当地的管理范畴,定期接受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制教育和帮教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