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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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范文1

合同管理规定

一、合同是公司的重要文档,是公司有关业务开展的凭证。根据《江苏阿尔法电梯有限公司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为规范合同的调研、起草、审查、谈判和签订、合同执行及归档管理的全过程的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事务及管理。

三、合同承办人--指具体经办合同有关事宜的人员。

统一采办--指将各部门可通用的、消耗类的或其他物资和服务采办,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组织,形成规模效益的采办。

四、销售部负责业务合同的的谈判,并按合同及时催款及安装协调沟通。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合同管理员须根据合同及时和厂里协调安排生产计划及,保证生产及时,准时供应。

财务部合同的审核、合同管理和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考核评审。

五、管理内容

(一)、合同的调研

1、合同的调研由销售人员进行,主要调查了解合同对方,包括但不限于

(1)资信能力;

(2)履约能力;

(3)资质情况;

(4)支付能力;

2、与合同对方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合同相关要素,为起草合同创造条件。

(二)、合同的起草

1、一般由合同承办人员或合同管理员起草,要求:

(1)起草人应参加合同谈判;

(2)涉及技术方面的合同,应有相关技术人员参加。

2、合同起草要求:

(1)各类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起草合同,要做到内容合法、语言规范、结构严谨;

(3)合同起草应参照使用有关合同范本,合同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合同文本须按规定编制合同号。合同如若对方起草,也须按本规定合同号编制办法编制公司合同号附在合同文本上,并使用此合同号进行统计、申报、汇总等。

(三)合同的谈判

1、由销售人员负责合同的谈判,必要时邀公司领导参与。

2、销售人员协商洽谈,拟订谈判方案,研究洽谈对策和目的,洽谈中视情况适时进行补充、修正。

3、抓住重点,商定合同具体条款,并予以确认。

(四)合同的评审与审查

1、合同管理员组织合同评审,然后依据合同管理类别报送财务部组织审查;

2、未经审查的合同,公司财务部将不办理财务手续。

3、具体评审要求根据业务实际状况制定。

(五)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时,签字人出示并与对方交换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

2、销售人员需要对外签订合同时,必须取得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批准授权。

3、需要办理法定手续的合同,应:

(1)法律法规强制或合同双方要求进行合同鉴证或公证的合同,需到有关部门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

(2)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过户等手续的合同,应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批准或许可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跟踪

(1)合同履行实行项目负责制,由销售人员自行负责本人的项目。

(2)合同管理员应通过下列方式掌握合同履行情况:

1)销售人员就本人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向合同管理员报告;

2)合同管理员根据合同规定时限对有关人员提醒及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2、合同履行中的变更

合同签订后,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本方或对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应

(1)双方要确定变更内容,并签字确认,需要时再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四款进行审查;

(2)对变更事项,销售人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管理员;

3、合同履行中的纠纷

其处理按合同约定或按法律程序进行;

(七)合同情况统计上报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合同管理员向西安公司负责人报送下列报表,以便公司及时掌握合同总体情况:

1、每月及年终汇总上报《合同统计报表》;

2、每年年终汇总上报《合同台帐表》。

(八)合同的归档

1、合同归档

(1)合同原件的移交

1)合同签订完后,销售人员应在签订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以最后签订者的日期为起点)将交合同管理员保存正本一份,同时分别送财务部保存合同正本一份、工程部保存合同安装部分正本一份。

2)在外地签订的合同原件应在回到部门后3个工作日内交合同管理员;

3)合同管理员收到合同原件后,应填写《合同登记卡》;

4)合同管理员对合同文本原件进行整理;

5)有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实行密级管理。

(2)合同相关资料的移交

1)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些文件、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材料原件,合同承办人应在收到原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合同管理员;

2)合同管理员将其与合同原件装订成册。

(3)销售人员对合同及相关资料的使用

1)一般使用复印件;

2)严格控制再次复印。

(4)合同原件及相关资料的保存

1)合同管理员应妥善保存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

2)履行完毕的合同,应交档案室归档保存,其归档时间和保管年限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5)合同资料的借阅

1)借阅资料应填写《合同资料借阅登记表》;

2)经合同管理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才能提供复印件;

3)如需使用原件,应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批准。

合同管理范文2

一、医院合同档案的特点

1.凭证性。由于合同的强制性和保护性以及具有的制裁功能,使其成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医院与另一方按照法律建立的合同,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在订立之后,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对合同中相关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合同或者违约等,都必须以建立的合同档案作为唯一的和完全的依据。如违反合同档案中的相关规则,双方当事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2.权威性。医院合同的权威性主要体现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按照相应的章程和实施条例进行拟写、签订、变更和终止。比如,医院与外界签订合同,必须医院的负责人委托,以法人单位的名义。3.广泛性。医院合同种类繁多,涉及部门广泛,按照业分工部门的不同包括药物、试剂、医疗器械、耗材等采购类合同,基建工程、物业管理、水暖电气供应等后勤管理类合同,还包括财政类合同、科研类合同、人事类合同及医疗协作、医疗纠纷处理等合同。不同类别的合同有不同的管理方法,但是都要以院办为综合管理部门,财政管理为职能管理部门,监督审查和采购为具体执行部门,各个部门之间相互帮助相互配合,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医院合同管理体系。4.时效性。时效是一个特定的术语,主要用于法律,是指时间在法律上所产生的效力。从时间的性质上说,其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在法律中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我国的《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建立后不同阶段产生的时效力,都具有一定的法律后果。例如,我国《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在合同的要约阶段,“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则要约失效。

二、目前医院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合同的管理设计到方方面面,十分复杂,包括资格信用调查、拟写、审查、记录等,同时还要注意双方是否按照合同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定期的对合同进行核实统计。迄今为止,仍有很多医院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因此在管理的方式方法方面非常欠缺,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部门和合理的办事流程,导致部门之间分工不明,不能有效配合工作,影响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另有部分医院未设立专门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部门,而是由业务职能部门一并包办,致使各类合同得不到规范统一的管理,缺乏系统性。且许多合同文本是由业务部门安排施工方或供货方拟定,合同条款往往对对方有利。2.合同审核流程不规范。合同管理最关键的一步就是审核流程,当合同拟写完成后,就会进入审核阶段,合同的审核会涉及多个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照流程分别进行会签审核,最后由直接责任人审签。目前许多医院仍缺乏规范的合同审核会签制度,导致部分会签部门拖延时间、合同流转速度慢、合同审核质量低而无人监管,且部分合同的签订忽略了法律顾问重点把关的环节,导致未能识别合同中的潜在风险,使医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3.合同归档难度大。由于每一份合同都有相当的复杂性,各流程环节要衔接紧密流畅,但由于涉及的部门过多,导致合同从拟定到完成的过程中,被拆分在不同的部门中,以至于给最后的合同归档造成了极大的麻烦。一些医院未设立专门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合同最终分散到各个承办科室或个人手上,增大了合同查询的难度,且极易造成丢失,若发生合同纠纷医院需要维权诉讼时,往往会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现阶段大部分医院依旧以书面合同为主,继而将合同内容存档,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这样做使医院的工作效率受到极大的影响,合同中的信息,无法共享,难以做到快速查询和统计,且录入的信息往往只关注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内容,对于之后合同的具体履行情况并无全程的记录,难以做到合同的追踪管理。此外,一份合同的信息在不同科室被重复录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关于医院合同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合同管理范文3

1.1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合同管理

2.1合同管理的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认识根源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5mm的应不超过3%-5%。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5mm不超过5.00%,含粉超标部分不予结算。”这一结算方式的改变,使进厂球团矿的含粉率大大减少。

3.4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2008年6月30日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我们认真分析市场变化,把握市场价格走向,掌握各钢铁企业的采购信息,充分利用集团优势、从8月26日始,焦炭、部分1/3焦煤的检斤、化验结算方式改成以买受方为准,降低因供方检斤、化验为准可能在途耗、化验误差方面带来的“潜在”经济损失。

4结论

原燃料采购结算与合同管理是密不可分的的,加强采购合同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结算中,因双方某一结算条款不清而引起合同纠纷是得不赏失的。严密合同结算条款,降低企业采购成本而带来的企业效益是可观的。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采购结算与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理念,让我们共同努力把采购结算和合同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为企业创造更好的效益。

合同管理范文4

【关键词】合同;义务;权利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我国建筑业发展和科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是提高工程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法律保障和重要工具。

一、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任何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可以说,离开合同,就没有工程质量,也没有对进度与费用的管理,更谈不上采购、人力资源、沟通、范围、风险及综合管理。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市场为前提,没有市场谈不上合同。对市场来说,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实现建筑企业对市场的承诺,体现建筑企业的诚信,提升建筑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对建筑企业来说,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于:一方面使建筑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建筑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另一方面使建筑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2)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与纠纷。而调解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国内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滞后,合同观念淡薄。工程承包合同制在西方已经推行了100多年,在我国则是近20年的事。受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比较淡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相对滞后,其主要表现在:(1)对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缺乏认识。订立和履行合同往往离开合同法律,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产生了不少问题,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其作用从宏观来说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说是规范合同各方主体的行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任何离开合同法律所签订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定,大多强调对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买方市场培育了业主的“上帝”地位,客观的不平等地位,使业主方成为合同的主要违约方。(3)合同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文字应当准确明晰,才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切忌不准确、笼统、含糊,这样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合同还必须全面完整,切忌有缺陷、有漏洞。(4)违反法律法规签订无效合同。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支持。《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而无效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目前不少建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有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实质也是无效合同。(5)应变更合同的没有变更。由于施工中的不确定因素和设计文件中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了损失。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更重要是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

2.合同管理制度滞后。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缺乏一套严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未能体现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3.合同管理人员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缺乏。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

4.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偏低。一些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三、解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建设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可以从下述3方面着手:(1)人员选择。建设项目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部门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2)专业培训。可根据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进行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3)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途径,可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思想水平、法制水平、语文水平和业务能力。

2.建立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法规以及实际情况,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制度中。随着市场的规范运作和市场形势的发展变化,合同管理上也会不断产生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3.严把建筑承包资质管理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

4.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这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参考文献

[1]朱建元.工程招标投标案例评价及法律实务[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2]佘立中.建设工程合同管理[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

合同管理范文5

一、中小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一)合同不充分

在合同调查上没有融入“创新、协调”要求,合同主管部门没有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将对方基本情况及产品情况了解清楚;有的商业运管企业即使进行了调查,也是“蜻蜓点水”,不深入、细致,特别是缺少相关数据的支持,缺少说服力,而且没有将调查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即合同调查报告,造成合同调查工作不够扎实,进而会给正式签订合同工作带来风险。

(二)合同签署不规范

在签署合同过程中,企业没有适应经济新常态对合同管理的要求。一是业务合同没有标准文本,直接照抄其他业务的合同文本,而没有将所需要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进行推敲和研究后,再转化为合同内容。二是没有结合实际拟制合同内容,将其他合同电子版“改头换面”后,就完成了合同拟制,这给合同执行容易造成纠纷埋下了隐患。三是没有将签订完的合同进行统一编号,给合同正规化管理带来了不便。四是在合同签订时,只加盖企业公章,而没有加盖合同专用章,并且企业法人或人没有签字。五是在合同谈判或草签合同时,由指定的人全权代表法人负责,却没有出具企业法人签署的“委托授权证明书”。

(三)合同执行力弱

在执行合同中,一是签订合同后,主管部门没有及时按照合同内容要求,将合同明确的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并明确完成的时间节点、责任人员、目标任务,以利于扎实推进合同有效落实和考核验收。二是分管领导没有全力抓好合同的落实工作,致使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没有在约定时间节点之内完成。三是合同主管部门没有定期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经营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变化,主管部门对需要变更的合同内容,仅以“口头”的方式进行了协商确认,而没有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这样容易在事后出现争端时苦于没有文字依据而陷于被动。

(四)合同验收不规范

在合同验收中,企业按照经济新常态的有关要求落实还不够到位。一是较为复杂的合同在验收时没有组成验收小组,合同验收人员组成不齐全,给高质量完成合同验收带来隐患。二是合同验收时走形式,没有对照标准严格核查,甚至没有形成正式的合同验收文件,有的虽然形成了验收文件但不完整。

(五)合同责任追究不落实

在合同的条款中,基本上都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具体要求,而在实际中,追究责任的创新办法还不多。有的企业对在合同中失职造成损失的人员,没有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造成合同管理工作有失公平,给企业持续经营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六)合同监督不到位

企业没有将经济新常态有关“创新”要求融进监督检查中。一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检查不够,对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进行指导。二是合同主管部门没有定期对所签订的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纠正问题,致使造成了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有企业一旦合同签订之后便束之高阁,使合同无法实现全过程管理。

(七)合同台账管理不规范

在合同台账管理中,企业创新管理办法不多,停留在原有的管理制度。一是主管部门虽然建立了合同台账,但对于合同签订、合同执行情况、付款情况等没有及时进行更新,没有发挥合同台账应有的功能和作用。二是合同管理没有实现信息化,仍停留在纸质管理上,给合同查询、更新、保管带来不便。

(八)合同管理意识淡漠

企业合同管理意识不强。一是领导层认为只要合同不出现大的方向性问题,由主管部门全面管理即可,就放松了在企业战略上的管理。二是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合同签订有领导层逐级把关,只要合同主要方面不出问题,至于合同样式、合同有无法人签字并不重要。有的企业没有建立合同管理机制,即使建立但执行也不严格,缺乏合同管理失控责任追究制度,进而就难以进行有效约束。

二、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对策

(一)提高合同管理意识

要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的本质要求,在企业合同管理中要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为企业持续经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全体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要始终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中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认识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合同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而且必须正规有序,才能为企业持续经营、提高经济效益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合同调查过程

企业在准备对有关经营项目签订合同时,必须做好合同调查工作,目的是将对方有关经营项目情况了解清楚,做到“知彼知已、百战不殆”,将创新、协调发展等要求融入其中,规范合同调查过程。一是成立合同调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合同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参加,明确分工、时间节点、具体要求,具体由合同主管部门牵头负责。二是要准备充足,在实施合同调查之前,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搜集齐全拟签订合同项目有关的资料,并召开会议专门进行研究分析,准备好相关资料。三是加强合同调查,将合同调查“功课”做足,了解拟签订合同有关调查情况,将各种情况摸清楚、搞透彻,形成的调查报告要切实做到:情况明、分析透彻、建议合理,报企业管理层批准后实施。而需要注意的是,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经营权、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应对被调查对象身份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审查,以确定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二是对被调查对象进行现场调查,主要包括生产经营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等,研判是否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三是与被调查对象的主要供应商、开户银行、税务机关等进行沟通,掌握其生产经营、信誉、履行合同能力。四是争取获得调查对象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信息,分析其获利能力、偿债和运营能力,研判信用情况。

(三)管理合同签署过程

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经济新常态的创新、协调等要求,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一是合同谈判中要重点把握以下关键点:首先,制定谈判策略,熟悉谈判对象的基本情况,并认真研究行业监管、国家政策、同类产品价格等与谈判有关的信息;其次,要突出合同核心内容和关键细节,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和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执行合同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以及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等;再次,要集智攻关,对于技术复杂的合同,要组织有关技术、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员参加,发挥集体智慧,及时总结经验,确定谈判策略;最后,要全程记录,对合同谈判中重要事项、谈判的主要意见,进行记录并归档。二是合同审核中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首先,要对合同文本的合法、经济、可行、严密性进行重点审核;其次,实施联审会签,对重大合同文本,主管部门会同财务、法律以及其他部门进行联审会签,分别把好各自的关口,形成统一准确无误的合同;最后,对审核意见认真分析研究,认为可以采用审核意见,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三是合同签署中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首先,按照规定签署合同,由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人签名并加盖印章,其中授权签署合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证明书”。如果企业法人不能全程参加合同的起草、谈判会商等工作时,应该指定一名人全权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向对方出具“授权委托证明书”,即企业法人将合同签订全部授权人负责,当遇到重要事项时人及时向法人请示汇报,以决定合同是否按时签订;最后,按照规定加盖合同专用章,其中合同编号、审批及企业法人或人签署后,再加盖合同专用章,为有效防止合同被篡改,要采取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等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要规范合同文本,对拟签订的合同,如果有标准文本的,要按照标准文本草拟;如果没有标准文本的,以相近业务合同草拟,对有关文字要仔细推敲,使得合同文本逻辑严密,必要时聘请律师审查把关。

(四)严格执行签署合同

在执行合同中,要积极适应新常态,将执行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协调落实好,才能确保将合同落实到位。一是合同生效后,按照分工分别抓好合同的落实工作。合同主管部门要依据合同内容,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部门责任、完成时间节点、责任人、具体措施。而对于大项以及较为复杂的合同,企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召集会议研究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以推动合同项目任务按时完成。二是合同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合同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有关部门对所承担的任务进行汇报,重点研究在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不断推动合同按时执行。三是严密组织合同验收,签订合同以完成有关经营任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标准对合同标的进行验收,特别是专业性较强且复杂的合同,要组成合同验收小组,吸收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参加,逐条、逐项进行核验,只有达到规定要求的才能准予通过验收,并形成双方签字的验收文件。对未达到验收要求的不予通过,达到标准后再组织验收,提高合同执行质量。财务部门在审核合同付款时,要将正式验收文件作为必备条件,缺少验收文件则不能付款。四是合同执行中因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合同的顺利执行,双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条款内容进行变更。要按照规定要求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变更,具体由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拟制变更条款的具体内容,按照签署合同的程序和权限办理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而杜绝以“口头”或非正式的手续确定变更合同条款内容。

(五)规范合同登记管理

在合同登记管理上,必须坚持创新的原则,才能为规范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一是对合同进行信息化管理,研制合同管理软件,方便合同保管、查询、利用,主要模块包括:录入(扫描)、合同原件、合同执行、付款情况、合同验收。应对合同管理实行“二维码”管理,即每个正式合同生成“二维码”,直接打印在合同首页右上角。进入合同管理系统,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合同的查询、检索功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能够实现,同时也便于存档管理。主管部门定期将合同管理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合同执行完毕后及时办理销号以及归档手续。二是为了防止或尽早发现合同文本的丢失以及加强合同信息化管理所需,合同签订后主管部门要进行统一编号管理,其号码由合同主管部门确定,填在合同首页的右上角。三是加强合同保密工作,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合同中的商业机密。

(六)加强合同管理基础建设

在经济新常态下,不断加大合同管理基础建设力度,将创新发展的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加强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为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应该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研究出台企业合同管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应包括:职责和权限,合同调查、合同准备、合同草签、合同执行、合同保管归档。同时,还应该明确合同签订的流程和有关管理标准,以便于增强合同管理的实际操作性。二是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合同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应学习管理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合同管理能力,胜任合同管理岗位。

(七)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将创新、协调等要求落实到责任追究中,才能取得实效。对于有关领导、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失职行为,按照规定要求应追究其管理责任,从而确保合同管理的公平、公正和公允,不断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氛围。要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避免合同管理流于形式,并以此作为合同管理人员薪酬和职务调整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加强监督检查

将经济新常态的有关创新等要求融入其中,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出成效。一是企业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不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具体要求。二是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企业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并面对面进行帮助指导,搞好“传帮带”,对好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好的要进行经济处罚,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三、结语

合同管理范文6

2008年1月1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市场的用人体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最根本的依据,《劳动合同法》开始正式实施。该法在原有《劳动法》的基础上对单位用人制度进行了更细致的规定,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成本,对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面对如此情形,企业必须建立劳动合同的管理模式,在依法运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达到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最大平衡。

一、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劳动合同的内涵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企业和职工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是一种法律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成为规范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力和义务的依据,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否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是职工和企业双方。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必须达到法定的最低劳动年龄。同时,还必须具备企业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资格条件,才可能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作为劳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企业,也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第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其主要内容是职工与企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劳动合同管理主体缺位或离位。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要约方和劳动力使用者,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体。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只是将劳动合同管理当作一项事务性工作,而没有当作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方面,有些企业没有落实专人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使得劳动合同管理主体处于缺位状态;另一方面,有些企业虽然安排了专人负责,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未认真管理,使得劳动合同管理处于离位状态。

(二)劳动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一是有的单位不能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及时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三是有些用人单位应该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符合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四是部分企业和职工不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有的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甚至有意无意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少数职工无视劳动合同的约定,我行我素,擅自离职,损害企业利益等。

(三)完善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劳动合同管理不仅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应该是一个严密而规范的系统,应该形成一套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体系等在内的完整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但就目前情况而言,建立这样一个完备的劳动合同管理体系,还需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学习,营造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加大对《劳动合同法》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特别是各级管理人员认清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同时要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力度。通过宣传和学习,营造促进企业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把好一个关,抓好三个环节。把好一个关,即把好劳动合同审核关。对拟定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核,除了要严格审核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外,还应着重把好要约关、文字表述关、法定条款和约定条款关。抓好三个环节:一是拟定劳动合同环节。劳动合同文本和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二是合同期管理环节。区别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三种劳动合同,根据实际情况,有区别地签订三种期限不同的劳动合同,达到合理用人的管理目的。三是劳动合同终止和续订环节。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做出决定。

(三)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企业劳动合同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对策和措施。同时,要取得工会的支持和配合,由工会组织职工对劳动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民主监督,从而使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在民主监督下得到共同维护。

(四)加强交流和培训。加强和完善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是每一个企业和政府劳动行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这就需要企业之间或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与企业之间加强相互交流与信息沟通,及时总结和相互借鉴成功的劳动合同管理经验,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在培训方面,企业应加强对职工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培训,在《劳动合同法》的普及教育、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自身权利和义务的学习等方面加强对职工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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