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提拔考察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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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考察报告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范文1

拟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4人的考察报告

观兰派出所考察组共安排了2人,组长为某某、组员某某,我们对观兰派出所4名拟晋升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进行了考察。考察过程中我们采取个别谈话,全部了解的方式,先后与观兰派出所党支部5名成员和基层民警11人,共16人进行了谈话,谈话中从“德能勤绩廉”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以及缺点和不足等几个方面对考察人员进行了细致的了解并认真的填写了谈话记录。通过谈话,同志们对被考察对象的一致看法是: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基层公安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思想作风正派、要求自己严格、群众威信较高。谈话人员对考察对象均同意提拔使用。

考察对象的基本考察概况:

1、观兰派出所张某某同志,80年生人、参加工作,现在观兰派出所从事户籍管理工作,经谈话了解该同志作风严谨正派、工作积极主动、义务精通、认真扎实,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实干精神,虽然身体不好,仍坚持在一线窗口工作,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热情,具备较高的基层群众工作经验,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群众基础。

缺点与不足:性格直爽,在处理有些事情时不够灵活,在窗口单位工作,热情服务群众的同时也要注意工作技巧。

2、观兰派出所某某某同志,82年生人,参加工作,现在观兰派出所从事案件查处工作。经谈话了解该同志作风严谨正派,工作踏实肯干,认真学习各项公安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作为一名到所从事案件工作不久的新同志,虚心好学,能够独当一面,团结同志,尊敬领导,群众基础好。

主要缺点和不足:因为到所时间短,现在只从事案件查处工作,需要进一步学习公安业务,特别是基层社区警务业务工作。

3、观兰派出所某某某同志,76年生人,96年参加工作,现在观兰所从事案件查处工作。经谈话了解该同志做为老同志在工作中能够发挥业务熟练的优势,对新同志“传帮带”。一有加班任务,总能冲在前面,主动请战,发挥党员带头作用,经常受到单位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好评。

4、观兰派出所某某某同志,80年生人,参加工作,现在观兰派出所从事案件侦查工作。经谈话了解该同志作风严谨正派,工作踏实肯干,从牛湖所调来后先从事社区警务,后从事案件查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充实自己,能够独当一面,团结同志,尊敬领导,群众基础好。

主要缺点和不足:社区警务工作需要进一步学习。

最后我们征求分局纪检部门意见,4名考察对象无任何来信来访、立案调查、违法违纪处理等记录情况。建议分局党委全部提拔使用。

干部提拔考察报告范文2

6月8日至10日,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及市委市政府驻新农村示范村工作组组长、村支书赴江西赣州考察学习新农村建设经验。考察团实地考察了赣县山田村、枧田村、石院村,兴国县文院村、长迳村,大家一致认为,赣州市以超前的眼光、创新的思路,充分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路子,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的主要成效

2004年9月,江西省委、省政府适应新形势要求,决定在赣州市先走一步,用5年的时间在广大农村开展以村镇规划、“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和文明村镇创建为重点的“五新一好”(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新农村建设活动,力争经过努力,逐步把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掀起了新农村建设的热潮,赣州市兴国县的1532个村庄完成了村庄规划编制,占应编制数的45%,今年可全面完成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开展了“三清三改”活动,全县3441个自然村均建立了“三清三改”公约和理事会监督执行、定期检查评比的工作长效机制;拆除无人居住的“空心房”6.9万平方米,拆除废弃牛栏猪圈、厕所7000多间;建成了225个示范点,占村庄总数的7%,今年又在实施389个示范点建设,示范点81.6%的农户用上了卫生安全饮用水、90%的农户硬化了进户道。全市农村共清理垃圾3万多吨、污泥4.5万吨,拆除牛栏、猪圈、茅厕5.76万处;完成6718个村庄的改水、改厕6.7万多座,硬化通村公路3420多公里,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拥护,也受到了上级的关心和重视。《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先后以《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扎扎实实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题,对赣州市的新农村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国家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国务院研究室叶兴庆等领导先后率团对赣州新农村建设考察调研,充分肯定赣州的新农村建设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积极探索与有益实践”,并用“起步早、目标明、措施实、初见效”十二个字来归纳对江西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印象。

二、江西省赣州市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广泛宣传,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2004年9月14日,赣州市委、市政府做出“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各地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广播、电视、板报、宣传车、宣传画、宣讲团等形式深入宣传,层层发动,使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宣传部门采取歌谣、韵文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地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及时报道了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在全省及至全国引起较大的反响。考察中,随处可见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通俗易懂、朗朗上口的标语、口号。

(二)规划先行,把新农村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赣州市委、市政府强调,要搞好科学规划,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在编制规划时,坚持“一个保持、两个突出、三个不搞、三个配套”的原则。即保持农村传统文化特色;突出人与自然和谐,突出农村田园风光;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水、电、路配套,社区活动中心配套,房屋设计配套;推广“一片耕地、一座水库、一片山林、一处村庄”的生态发展模式。各级政府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要求,严格规划管理。凡是已经有建设规划的村镇,国土部门严格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审批农民宅基地;未作出规划的村镇,按要求完成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尚未完成前,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凡到规划区内建新房的农户,必须拆除老宅基地上的旧房,老宅基地由集体统一收回或流转;凡不愿拆除旧房的一律不准在新宅基地建房。为确保村镇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到位,市县财政安排了专项资金,并严格实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大多数乡镇成立了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所,配备了专门的村镇规划管理员。

(三)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市、县两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各乡镇充分利用省、市挂点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方筹集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二是捆绑使用各种专项资金。整合老区建设扶贫、交通、农业以及果业、水利、能源等专项资金,向“三清三改”、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倾斜。三是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划部门为小城镇、中心村编制规划时,只收规划成本费,且每年必须完成指定的设计任务,所需规划费用由县(市、区)、乡镇规划统筹安排;交通公路部门为通村公路建设进行勘察设计时,只收成本费;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本级规费减半收取;其它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房屋建设审批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乱批土地、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乱批土地和乱收建房费的,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四是落实扶持政策。对路面宽3.5米、4.5米、6米及以上的水泥路,按不同标准给予水泥等实物补助;争取了国债项目新建沼气池的,按项目管理标准进行补助。市、县财政足额安排建制镇自来水厂建设配套补助资金。

(四)上下联动,充分凝聚各方合力。一是整合领导力量。成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的涉农工作都围绕新农村建设来开展。特别是直接负责规划、改水、改路、改厕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有2/3以上的人员常驻乡村一线,为村镇规划、“三改”等工作的顺利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建立健全了正副组长督查制、专项督查制、现场调度制等三项督查机制,坚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二是整合工作力量。市县领导既要负责督促指导所挂点县乡的新农村建设,又要具体帮扶指导抓好一个示范点建设;市县相关单位分别帮扶指导抓好一个示范点建设;各乡镇同时抓好党委书记示范点、乡镇长示范点、圩镇示范点和一个空心村改造示范点共四个示范点建设。该市还把新农村建设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创造性地实施了拟提拔重用干部离岗锻炼考察、专抓新农村建设制度。三是整合资金力量。在不改变项目资金使用渠道的前提下将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使用,重点用于示范点的新农村建设,通过建一个示范点,综合改善一个示范点的生产生活条件,由点扩面,逐步推进。四是整合群众力量。强化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把阶段性集中整治与日常性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全体村民共同保护环境、爱护卫生的责任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理事会和农村“五老”的作用,建立巡察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同时,通过村级自治组织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庭院”、“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庄”、“信用村”、“信用户”等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新农村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江西省赣州市等地新农村建设带给我们的启示

这次考察,时间虽短,但大家都感到收获颇丰,一是统一了认识,理清了思路。通过实地观摩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建设新农村重大意义的认识,思想更加解放,思路更加开阔。二是学习了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我市和赣州都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在很多方面有相似之处,其经验有很强的借鉴价值。三是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赣州的做法与经验可看、可信、可学,在某些方面,我们甚至更有优势,完全可能也完全应该做得更好。具体来说,结合我市实际,扎实稳步地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坚持自主建设,始终突出群众主体。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采取有效措施,激发起农民群众的主体意识。首先,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形成新农村建设的兴奋点。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推出一些符合群众口味的宣传节目、宣传口号。要积极倡导文明理念,以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积极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评选、“清洁家庭”评比等活动,着力倡导文明新风,发动群众参与村庄治理、环境保护等活动。第二,要制定奖惩措施,在政策激励上找准关节点。对新农村示范村实行自主申报、动态管理,对依赖性强、群众积极性不高、工作难以推动的,及时进行调整,并补充增加、优先建设真正有积极性的示范点。同时,借鉴韩国新乡村运动和赣州市“实物补助”的办法,向农户兑现奖励和补助。实践证明,这一办法较好地起到了补助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赣州所有“三改”补助金额仅为实际造价的30%,财政投入只有6300万元,却吸引农民自己投入了3.1亿元。第三,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结合的联结点。一是要引导各地建立群众公认、威信高、活力强、敢干事、能干事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理事会”可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自行组织开展工作,发挥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成为联结村级组织和农民的纽带和桥梁。二是要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就规划的执行、环境卫生的保护、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等方面,要根据实际制定详细具体的《村规民约》,明确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由村民互相监督,共同执行。三是要落实建设管理主体。对项目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交由村委会或理事会负责;对公共卫生,实行分户分段包干,采取类似“门前三包”的措施,交由农户负责,定期检查评比;对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以及公共场所保洁所需资金,可采取受益农户凑一点、社会捐一点、集体补一点、奖励资金筹一点的办法解决,确保新农村建设管理主体落到实处。

(二)要坚持科学切入,循序渐进。新农村建设内容繁杂,不可能一开始就全面铺开,也不可能一步到位,要按照典型示范、科学切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分步推进。在新农村建设的范围上,要从示范村建设开始,逐步扩大试点示范面,对那些群众基础较好,有强烈愿望的村,每年确定一定的指标,纳入试点示范的范围,用5—10年时间,使新农村建设的点覆盖到全市。在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上,选择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农民群众最迫切希望做好的“三清三改”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