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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临拆违工作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乡委、政府打造生态之乡、宜居之乡的总体部署,坚持“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条块联动、多管齐下、控新整旧、分类处理、乡村并举、同步推进”的原则,立足治本、狠抓源头,强化责任、创新举措,将“三违”整治工作作为实践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载体,严厉打击新增“三违”,全面遏制“三违”蔓延势头,分类分期逐步清理存量“三违”,促进浦东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做实做强“三违”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实现新增“三违”零增长,存量“三违”逐年消除,重点区域“三违”明显减少,具体实现:
(一)坚决遏制新增“三违”,切实实现零增长;
(二)积极、有效、稳妥地开展存量“三违”整治工作,拆除存量违法建筑;
(三)2016年度执法检查履职到位率100%,违法用地计划整治拆除率100%,全面启动历史违法用地处置;
(四)涉及影响重大工程建设的绿化、鱼塘、假山、堆场等违规种养全部清除。
三、工作重点
1.土地集中连片、动态巡查发现的;
2.影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的;
3.影响公共安全的;
4.乡村接合部区域内“村”、“村”、“村”;
5.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底前)1.组建新区“三违”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完成全乡“三违”存量梳理、分类、汇总统计工作,乡政府与村委会、街道居委会签订“三违”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定“三违”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区“三违”整治办牵头,相关部门协助)
4.召开“三违”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2016年4至11月)分管副乡长为副组长,国土、规划、安办、水利、林业、街道居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基层“三违”整治工作积极做好指导,特别在整治工作中全力支持,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各村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按时间节点落实“三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三违”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制定快速拆除违法建筑的文件或决定。
2.搞好宣传。“三违”整治通告,公布投诉热线,开展多种形式的“三违”整治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声势,造就全年度整治“三违”工作的正气氛围。宣传工作方案由党政办负责,“三违”整治办协助。
3.严控新增“三违”产生。各村、街道居委会要整合一切资源,组织一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本辖区全覆盖的巡查发现机制。依托群众自治组织,政府购买服务力量,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果断地。各村、街道居委会组建好工作平台,搞好纵向、横向联勤、联动,建立好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坚决遏制新增“三违”零增长。
4.加速存量“三违”整治。各村、街道居委会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依照上报的量,上半年完成40%,第三季度完成40%,第四季度完成20%;各执法部门加大加快立案查处力度,依法尽快完成执法程序,各村、街道居委会对执法程序完毕一个,组织拆除一个。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由“三违”整治办牵头,依照考核方案的内容,对全乡“三违”整治工作进行考核。全年度考核分三种形式:一是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指导、协调督查与推进;二是七月份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并进行全面分析、阶段性推进;三是十二月份进行年终检查。上述考察情况及时汇总讲评、通报,整体考核结果按照考核方案规定实施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三违”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三违”整治工作是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因此各级领导必须对“三违”整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重要意义有充分的认识,思想上高度统一,态度要坚决,工作上齐心协力,提高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全乡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支持“三违”整治工作,严守工作纪律,不得说情,不得干扰。
(二)坚定信心,周密部署,保证“三违”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违”整治工作是一项艰巨工作,但也要看到当前建设和发展给其带来的有利时机,因此各级领导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各职能部门要避免推诿、扯皮,要树立“志在必得、志在必胜”的信念;要率先垂范,以点带面,确立顾全大局的意识;要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营造“共同参与”的声势;要从实际出发,要周密计划,稳步推进,确保“三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整管并举,标本兼治,提高“三违”整治工作的社会效应
“三违”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由于外来人员增加,下岗待岗人员增多,协调管理机制不健全,“三违”相关法律法规滞后等原因,造成当前“三违”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因此,在整治“三违”的同时,应积极将“三违”与改造、动迁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坚持堵疏结合,重视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拆临拆违工作方案范文2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4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3]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3年11月13日)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所规定的内容和样式。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0]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2]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4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4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4年12月)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应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对各工地进行考核,对排名前3名的进行表彰,对排名最后3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拆临拆违工作方案范文3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推进生态市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20**年,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宁波市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扎实推进了生态市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统筹部署,生态市建设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全面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决定”(慈党〔20**〕17号),明确了开展“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加快生态市创建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各项任务和保障机制,对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人居环境从基本舒适型向宜居宜业型跨越,进行了全面统筹部署。二是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工作的统一部署、综合决策、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提高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积极性。在“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中,将“目标任务”通过报纸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环保、建设等部门负责人走进电视直播室,在村级(社区)中倡导建立民间环保组织达193个,约占全市行政村(社区)的59%,进一步强化了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群众基础。四是加大对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出台了《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奖励补助办法》,预算安排环境保护经费3323.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21.88%,预计20**年环保投资占全市GDP的比重将达到2.34%,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此外,还安排15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生态创建补助,有力推动了生态建设和环保项目的落实。五是环境经济手段进一步强化,启动了“绿色信贷”制度,将企业环境信用等级作为贷款发放的重要依据,做到企业不环保银行不放贷,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对环境保护的调控作用,在实践绿色信贷中谋求社会和谐与科学发展。
(二)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推进以水环境整治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市域污水治理工程进展顺利。北部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工程已完成主体设备安装并开始进水调试,东部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3%,预计09年3月可进水调试。东西部地区集污干管工程和泵站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乡镇管网C6包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乡镇管网C7、C8包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25%,东部、北部污水处理厂湿地已进入招标前期程序。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编制了《慈溪市河道水体流动规划》,两大境外引水工程已实现水环境整治的阶段性目标,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慈溪段)已基本完工,姚江引水配套工程已提前建成并通过试运行。有序推进东部三塘横江、潮塘横江二期及四灶浦拓疏工程等骨干河网建设,完成了新二江、周家路江疏浚工程和周家路江至长岭江贯通工程的建设。三是新一轮城河治理进入实质性整冶阶段。市政府对城河治理作出了系列决策,制定了《慈溪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计划投入1亿元,力争用3年时间,大规模疏浚浒山城区30km2内约35公里的河道(其中Ⅰ、Ⅱ类河道24条,Ⅲ类河道49条),切实改善城河水系流动状况,提高河道自净能力,力争使城河水质基本达到五类水标准,局部达到四类水标准。20**年已实质性地启动了五大工程:在城区引水环通工程上,完成了《下姚江引水冲释城河引水调度》课题的调研,并对城河河网水系引水配置环通工程方案作了进一步优化。在河道疏浚工程上,引入了河道水下绞吸清淤技术,开展了周家路江北段,华陀殿江、三灶江等河道的疏浚,完成了宗汉街道的西六灶江等三条Ш类河道的疏浚,白沙路街道的Ⅱ、Ш类河道疏浚工作正有序推进。在城区污水管网铺设上,新城大道等11条污水管线铺设工程正有序推进,教场山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处理能力的扩建工程已全面建设,建成后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75%以上。在污染源整治上,完成了《浒山江、虞波江上游(横河轴承工业区块)区域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课题调研,组织实施了小印花行业、横河轴承油污染、漾山路江污染源、城区“五小”行业,原经济开发区二、三产业等“六大”整治项目。在河道两岸违章整治上,对虞波江-六灶江、华陀殿江-三灶江河道两岸开展了违章建筑拆除,共完成拆违109户,面积15490平方米。四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全面展开。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处于安装调试阶段,该项目既是环保工程,也是节能减排的循环经济项目,可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90%左右,热能转化率达84%,每年可节约1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00吨。东、中、西三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全面实施,其中东、中部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管线铺设工程已基本完成,西部垃圾场已铺设管线6200米,余下的457米待周西公路验收后开始施工。
(三)落实综合措施,全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节能减排的一批重点项目得到全面实施,并取得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万元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4.75%,化学需氧量净削减219.89吨、比上年削减4.29%,二氧化硫净削减394吨、比上年削减5.86%(最终数据以减排办核定为准),分别实现了节能减排年度目标。
在节能降耗上:一是建立和完善节能降耗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出台了《慈溪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暂行办法》、《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单位GDP能耗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二是建立健全项目节能评估、环境准入等审查制度,出台了《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010年)》等制度。三是办好“慈溪节能服务网”,竭力为耗能企业和节能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四是市财政安排节能降耗资金1500万元,以项目投资补助和费用资助的方式,用于节能、节电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生产),积极推广节能降耗项目及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我市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在污染减排上:大力推进“结构减排”。组织化纤、漂印染、造纸、电镀行业共45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目前已有25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积极发展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产业,建成了慈溪杭州湾沿海49.5MW风电场,33台风力发电机现已并网试发电,预计可满足我市近四分之一居民的生活用电。大力推进“工程减排”。对全市25家4吨以上燃煤锅炉下达脱硫治理,要求脱硫率均达到90%以上。其中15家化纤企业已完成锅炉脱硫治理,废水中水回用率提高到80%以上。宁波众茂杭州湾热电有限公司、金轮热电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外脱硫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大力推进“监管减排”。积极把“电子警察”引入环保执法监管之中,已对35家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省市联网,有效“管住”了主要工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大力推进“源头减排”。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严格环保准入门槛,把好新上项目技术水平关、资源消耗关和环境保护关,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和环保审批前置制度,坚决从源头堵住污染,今年以来已否决重污染或选址不合理的项目110件。
(四)加大执法力度,污染整治成效明显。组织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和无证无照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市环保局共检查企业3100余家次,作出行政处罚233件,罚款567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257件,受法院委托对204家未履行环保处罚决定的单位实行强制执行,6名当事人被司法拘留,切实维护了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污染行业整治实现了跨越式突破。杭州湾漂印染基地和电镀园区已建成投入运行,分散于全市各地的36家漂印染企业进入漂印染基地,实现了集中供热和污水集中处理。13家集中整治的电镀企业已整合成5家,并全部完成搬迁,做到废水分质汇集、集中处理。宗汉、新浦铜熔炼污染整治任务已于20**年9月通过宁波市污染整治办的“摘帽”验收。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整治。启动了横河镇相士地区域轴承企业的油污染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以水代油等技术开展油污染治理,基本完成全市51家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轴承企业的油污染专项整治。分批对全市小印花加工业进行有序取缔,共取缔小印花39家。继续加大对废塑料行业的规范与打击力度,全市42家废塑料加工企业(户)被责令限期整改,14家污染严重的加工户被立案查处。全市五个重点镇(街道)的废塑料加工户己从3264户减少到2047户,减少了37.3%,案件由2007年的247件同比下降到152件,下降了38.5%。已编制完成《慈溪市废塑料再生利用行业环境整治方案》,目前,桥头镇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启动实施,完成了原废塑料交易市场的规范化整治任务。饮用水源地上游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开展了饮用水源上游5个村、5个单位的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了12个村不同模式进行生活污水治理的试点项目。观海卫开展了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试点,匡堰镇、桥头镇已全面取缔上滩头片区内的餐饮业,基本完成了梅湖水库清淤工程,并启动了梅湖水库上游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市民喝上“放心水”。加强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整治。完成了5家镇级以上医疗单位的医疗废水整治工作,全市746家医疗单位均与宁波市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定点回收合同,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通过全市千余名污染源普查员的共同努力,完成了全市1.7万余家污染源普查任务。环境调处能力全面提升。针对环境案件连年高发的严峻态势,市环保局努力改进和加强环境工作,积极畅通渠道、规范工作行为、创新调处方法,倡导环境查处“四不准”工作标准,坚持局领导接访交流制、包案制,全年共受理调处群众环境1983件,调处率达100%。
(五)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和保护,农村环境面貌进一步改观。狠抓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市政府出台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与管理办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共同努力,共关闭、搬迁禁养区内52家畜禽养殖场,完成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内15个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同时完成新建畜牧小区5个,建成慈龙畜业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治理示范场。继续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启动农户标准三格式化粪池建设和污水规范收集改造工程,下达了投资概算达4000多万元的五大类生活污水治理试点项目。全市已建成农村公厕粪便集中处理中心10座、在建8座、总处理能力达到415吨/日。城区日处理150吨的粪便处理中心已投入使用并覆盖各街道,为实现全市公厕粪便零排放创造了条件。扎实推进联镇带村建设新农村,5个村创建宁波市全面小康村,在沿山线、中横线成片连线推进环境整治村35个,在附海镇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示范区域。至20**年底,我市环境整治村累计达200个、宁波“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村累计达211个。
(六)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基层生态创建不断深入。以“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为载体,广泛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以新闻媒体宣传为主阵地,围绕污染减排、“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生态市建设和“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发挥媒体宣传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中小学环境教育和系列环保主题活动。以基层绿色生态创建为载体,大力倡导生态文明,4个镇申报创建省级生态镇、有3个镇、56个村申报创建宁波市级生态镇、村,配合上级部门对32家创建宁波市环保模范(绿色)单位和8所学校创建省级绿色学校进行了现场考核验收,全市有10个村编制了国家级生态村创建规划。杭州湾大酒店荣获国家级绿色饭店。
2009年,我市对照“二创一试点”(创建省级生态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城市试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了全市的生态建设工作。一是制订出台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对各地、各部门下发了2009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三是对全市各镇(街道)生态建设重点实事项目进行了公示(4月17日慈溪日报专版)。四是拟定了生态建设考核办法和各地个性化考核。五是对全市各地生态建设工作开展进行了第一轮督查对接。从督查对接的情况看,各地对今年生态建设工作比较重视,特别是对重点实事项目公示更为关注。各地前期准备工作较为充分。普遍对生态任务书进行了上下几轮的意见征求,镇级各线开展了一定范围的调查摸底,极大部分镇(街道)已做好了生态任务的分解,对有异议的内容提出了较为成熟的意见;主要领导非常重视。有二个镇的书记、六个镇(街道)的镇长(主任)、七个镇(街道)的副书记亲自带队负责对接,匡堰的书记、桥头、横河的镇长对生态建设项目都有细致准确的了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环境污染问题还相当严重,我市生态环境还很脆弱,生态市建设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环境恶化的势头还没有得到真正遏制,主要表现为两个“没有转变”和两个“有待加强”。一是思想认识还没有根本转变。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观念仍较薄弱,还没有把生态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的现象。二是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根本性转变。产业“低、小、散”状况还存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行业比重不小,污染源点多面广,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还存在大量消耗资源、消耗能源、污染环境的现象。三是区域性污染整治有待加强。不可否认一些区域的污染还比较严重,废弃矿山生态治理进展较缓,治理率低,废塑料回收加工污染、鞋业边角废料焚烧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域水环境质量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发展与保护的双重压力。四是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有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严重,超标使用农药、化肥现象比较普遍,水环境质量潜在的危害较为突出。农村生活污水直排现象普遍,公厕“二次”污染严重,建筑垃圾随处倾倒现象突出。畜禽养殖区关闭和污染整治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对当前我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形势,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充分肯定我们近年来所做的大量工作、取得的进步,也要看到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的环境承载能力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环境问题不解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只是一句空话;在环境问题上的任何失误,将对经济社会造成难以逆转的长期影响。慈溪要在第三次跨越中实现率先发展、在新一轮区域竞争中争先竞位,必须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面对人口基数大、要素资源缺、环境承载力弱这样一个基本市情,如果再不注重保护环境、不注重资源节约,那无疑是自断后路,也就不可能落实科学发展观。所以,我们一定要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抓环保就是抓民生、抓环保就是抓稳定的观念,坚持环保为社会讲话、环保为大众讲话,狠下决心,强化措施,不断把生态市建设推向深入。
二、明确目标,把握重点,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按照省、宁波生态市建设的总体部署,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省级生态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指标”于2009年年底基本达标,2010年底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省级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城市工作今年选择4个镇、10个村开展试点并有突破性进展,2010年完成试点任务的50%,2011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省(宁波市)生态市建设考核名列优秀,2010年上半年完成宁波市级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治理并“摘帽”;“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和庭院整治得到巩固提升,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态系列创建等方面取得突破,其中今年完成4个以上省级生态镇创建,达到80%的硬指标。根据这一目标要求,我们必须按照远近结合、突出近期的原则,明确重点,分段推进。今年,着重要抓好以下十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加强城区河道污染源治理工作。要全面完成城区小印花、横河小轴承油污染和城区五条主要道路(新江路、三北大街、北二环、南二环、国道)两侧五个行业的整治任务。小印花取缔工作要在6月底前完成,对于逾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要联合进行强制取缔;横河小轴承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要在年内完成并投入使用;要督促城区五条道路五个行业的经营户限期完成污水接管等治理任务,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经营户要依法进行处理。要通过城区河道污染源整治,进一步减少影响城河水质的污染源,改善城河水环境质量。
(二)着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治理。今年市里把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列入了重点实事工程,没有回旋余地,各有关单位要在明确综合整治实施项目、整治标准、完成期限、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凤浦湖、灵湖、里杜湖、上林湖4个水库保护区内村庄(单位)的生活污水等的污染源治理。
(三)着力加强铝浇铸行业整治。要全面完成周巷、长河铝浇铸整治,取缔一批村庄内离居民住宅近、有投诉及家庭作坊式的加工户,规范一批把焦炭燃料改成柴油或电的加工户,切实改善周边大气环境质量。
(四)着力加强公厕二次污染治理(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每个镇要开展漏底型公厕的改造,中心城区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150吨/日和分布在各镇的17座总处理能力415吨/日的公厕粪尿无害化中心均要投入使用,切实解决公共厕所二次污染问题。
(五)着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制度,关闭取缔村庄居民区及环境敏感区内畜禽养殖场(点)。完成生猪存栏200头(牛20头)以上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任务,完成禁养区内50个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完成限养区及非禁养区内12个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生态化改造,建设畜牧示范小区5个,建成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场。
(六)着力加强市域污水纳管工作。要全面推开排污接纳管理工作,对能接入市域污水管网的进行强制接纳,确保完成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20%以上、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达到40%以上,确保市域污水管网贯通区域内纳管率达到70%。
(七)着力加强主要污染减排工作。要全力实施市域污水治理工程污水纳管、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3万吨污水扩容、热电企业脱硫治理改造等减排重点工程,全面完成年度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各削减3%的减排任务。
(八)着力加强生态系列创建工作。要积极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生态镇、村创建创建,以创建为载体带动农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生态创建有三个层次,国家级、省级和宁波市级。在国家级层次上,今年己组织2个镇(观海卫、横河)创建全国环境优美镇、1个镇(龙山)启动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指导2个村(周巷镇长胜市村和横河镇大山村)开展国家级生态村创建。省级层次上,要力争创建成省级生态镇4个镇(庵东、附海、匡堰、天元);宁波市级层次上,要创建宁波市生态村40个,组织5个街道创建宁波市生态街道。
(九)着力加强省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我市今年被省确定为省首批农村环境保护试点工作的城市,这既是对我们以往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种肯定,也是强化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机遇。作为试点工作的第一年,我市今年选择4个镇(周巷、长河、掌起、龙山)10村(周巷镇万安庄村、长胜市村、崇寿镇海运村、长河镇大牌头村、宗汉街道高王村、观海卫镇五洞闸村、掌起镇古窑浦村、龙山镇太平闸村、徐福村、凤浦岙村)进行试点,2村进行全面试点,其余8个村进行单项试点。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有效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十)着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工作的深入,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己成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主要内容之一。几年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得到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全市已实施生态化处理的村达到34个,纳管处理的村达到8个。市财政从2007-20**年间已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09年又安排了1000万元用于试点补助。其中庵东镇海星、华兴村、周巷镇长胜市村的试点项目经验收合格,市财政已按规定兑现补助,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要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生态化治理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生态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生态市建设工作,绝不是局部的、一方的、某个部门的事,是一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必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把生态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生态建设涉及领域多、涵盖面广,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市生态办要负起全市生态市建设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明确分工,搞好相互协调和配合,切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形成市、乡分级管理,部门相互配合,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的目标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特别要对否优指标给予高度重视,对于未完成否优指标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
(三)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市里已经把建设生态市的任务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落实任务。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深化细化具体化,落实到人。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凡把关不严、治理不力,导致发生重大环保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污染严重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要采取“单兵教练”、“挂牌督查”,盯死看牢,紧抓不放。
(四)要进一步健全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以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手段,激发和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在继续沿袭20**年“人人守望、呵护绿色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各项生态建设各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资源收益者征收资源开发补偿费和生态环境补偿费。要建立生态市建设评估机制,按照生态市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各地、各部门要实行个性化考核,并对市级职能部门的考核方式采用“捆绑制”进行动态评估,各地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与各市级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