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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范文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专业技术资格范文2
一、建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部署,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告。基层各单位(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下同)应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公开告知。
公开告知的主要内容为: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二、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程序及公示制度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个人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所在单位考核推荐、集团公司审核推荐、评委会评审、集团公司审批下文的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一般由个人向所在单位口头申请。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告知申请人。
2、民主评议。所在单位召集由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对申报初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一般不少于10人,对申报中、高级资格人员评议的人数不少于15人。民主评议应由召集人公布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申报人作个人业务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对照申报资格规定的条件、标准以及申报人专业技术工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予以评议。
个人业务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个人简历;专业工作经历;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务工作;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继续教育与本专业学识水平;论文、论著、译著等;个人今后努力方向;申报的专业及职级;申报的理由及符合文件规定的条款。业务工作报告的重点为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业绩成果。民主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民主评议结果应当众公开。申报人应回避民主评议。
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民主评议赞成票不足三分之二)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较为详细的书面说明。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不进行民主评议,但必须进行公示。
3、公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含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获奖等申报材料,及所申报的专业资格、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岗位、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民主评议结果等,在企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单位有局域网的,同时应在局域网上公示。时间一周。
公示的所有材料要经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注明申报人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条款。未经审核或不属实的材料不得公示。
公示应注明本单位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对公示所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核实,未核实的不予推荐。
报送申报材料同时附公示报告。公示报告内容包括:被公示人姓名、公示时间、公示地点、公示内容、公示反映的问题及核实情况。公示报告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签字,盖单位公章。
4、所在单位考核、推荐。考核一般以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结合民主评议意见与公示结果,对考核等次为“良”(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推荐正常晋升,对任现职以来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的可推荐申报破格晋升。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1)年度考核为“中”(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停止考试三年:
(1)伪造学历或出具各种假证明的;
(2)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3)评卷时发现答卷内字迹不一致或有雷同、抄袭等现象,并经评卷小组认定的;
(4)夹带、传递资料、纸条等或偷换试卷的;
(5)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
(6)利用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作弊的。
上一年度没有按要求完成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不得推荐申报材料。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岗位、论文、获奖、年度考核结果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名负责。所有复印件均应与原件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业绩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应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负责,并盖部门公章。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齐全、规范。组织推荐意见应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履行职责、业务水平等几个方面。
推荐申报政工专业资格的应盖单位党委(总支)公章,负责人签章。推荐申报其它专业技术资格的盖单位行政公章,负责人签章。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不得委托申报人个人送交申报材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人员,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
5、集团公司审核、推荐。集团公司人事部对上报人员进行审核,对所有复印件要审验原件,年度考核以单位年度上报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审核。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标准,申报材料真实、齐全、规范的予以推荐,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以推荐。凡接受个人报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试的,基层单位报考人员不再经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个人可直接报名。基层单位组织报考后,应及时将公示报告、报考人员
名单报集团公司人事部;机关各部室、公司、中介机构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后,报集团公司人事部审核同意,个人报名。
6、审批下发专业技术资格文件。集团公司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资格,经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并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下发文件通知。
经组织同意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合格人员,及推荐上报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事部转发文件通知。未按规定程序申报、报考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不予下文。
7、退回评审材料。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退回评审通过及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成绩通知单等材料,有关单位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评审未获通过或者职称工作职能部门不予批复人员的评审材料,凡属个人提交的证书、证明、业绩、成果、论文、等退回申报者;凡涉及有关组织核查、评价和评审组织的结论,包括申报表,只退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者。
8、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而评审通过并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即予撤消其资格。
三、工作责任制度版权所有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2、没有按要求规定审核、推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责任追究:
(1)没有按要求公开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文件规定,影响个人申报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2)没有按要求组织民主评议的,给予所在单位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3)没有按要求公示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4)没有核实公示中举报申报人有关问题的,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5)推荐材料由于审查不严,出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人当年申报资格,并延迟三年申报,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帮助弄虚作假的,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给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6)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没有按规定要求审核,出现弄虚作假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500元;
(7)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没按要求整理,不齐全、不规范,影响申报人评审的,对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200元;
(8)评审结束后出现举报,经查属实,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经济处罚500元;
专业技术资格范文3
(一)我市从事建设专业技术工作,符合《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试行)》(泰职办〔2016〕3号)要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在岗、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正式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申报专业:建筑材料、建筑学、城乡规划、结构、暖通、电气、给水排水、燃气、岩土、风景园林、建筑智能化、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房屋安全鉴定、城市照明、道路与桥梁、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建设工程管理、测量、隧道工程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要求,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3.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延迟3年以上。
4.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4年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建设工程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我取得非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参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或答辩成绩合格。
2.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本专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在企业工作,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取得本专业(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本人原因至今未取得助工资格的,可由本人申请、单位或人事机构核实后直接申报。
4.非本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非本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参加市建筑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或答辩成绩合格。
5.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区)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省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三等奖1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二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市(区)级以上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科技工作者.
(三)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市人社部门2012-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4门公需科目合格证;未参加公需科目学习人员,可登录“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或“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行网上学习、考试。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取得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必须完成三个科目(模块)的考试,其中“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为必考科目(模块),其他科目(模块)可任选的合格证(职称计算机成绩长期有效)。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4.截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上一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合格要求(提供人事考试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三、评审条件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要求:
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或取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城乡规划类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参与承担完成市(区)级以上城镇体系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1项以上,或县级以上城市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等3项以上,或主持(组织)并完成乡镇、村庄的各类规划5项以上。
(3)参与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以相关部门确认、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2.从事工程(建筑、结构、岩土工程、装饰装潢、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材料检测、建筑材料等)设计(设计审查)、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的单体设计(总图设计或同类项目的审核与设计交底工作);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并完成2项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的单体设计(总图设计或同类项目的审核与设计交底工作)。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4项以上。
(4)独立解决了本专业范围内1个以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作为参与人,参与解决了本专业范围内2个以上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5)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6)作为完成人,独立完成5个类别以上的专项检测项目(除见证取样类检测外的)和备案类检测项目检测工作,或2项大型、5项中型、10项小型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方案(含桩基检测、主体结构检测等)的制定并全过程实施。
3.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电气、建筑智能化等)施工、维护维修或技术改造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县(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或2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并完成2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以上小型工程或丙级岩土工程,或3项以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
(3)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作为参与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
(4)参与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5)参与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相关部门确认、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4.建设投资管理、施工、中介咨询(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安全鉴定、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等)及建设管理单位中,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有职业(岗位或职业水平认证)资格要求的,必须具有该职业(岗位或职业水平认证)资格,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县(局)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承担其中1项二级课题(专题或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鉴定;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县(局)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参与其中2项二级课题(专题或专项)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编写,并通过鉴定。
(2)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丙级岩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的科技管理;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完成2项以上市(区)级重点工程或中型工程,或3项以上小型工程、丙级岩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科技管理。
(3)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工程技术人员,承担并完成1项以上的危险房屋鉴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或火灾鉴定项目;参与完成2项以上的危险房屋鉴定,或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或抗震鉴定,或火灾鉴定项目。
(4)从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并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2项以上小型工程的设计或建设管理工作,或独立完成1个中心地震避难场所或2个固定地震避难场所的设计或建设管理工作。
(5)解决了建设工程管理中疑难问题,提出了2条以上创新管理的政策、措施或建议。
(6)参加编制市(厅)级以上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或标准图集、并已颁布实施。
7.参与完成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施工工法,取得效益(以有关部门、颁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二)业绩、成果要求
符合规定学习、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局)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市(区)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优秀科技工作者。
3.在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取得显著成绩,2次以上受到市(区)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4.市(厅)级以上优秀设计和勘探方案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1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以上优质工程2项以上的参与完成人。
6.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成功地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作为参与完成人,参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或参与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3项以上,并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7.解决建设工程管理中复杂的疑难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或提出了2条以上创新管理的政策、措施,取得的效果得到市(区)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认可或推广。
8.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1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作为参与完成人,取得2项以上建设工程领域的发明专利或3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本条(一)(二)(三)(四)(五)款涉及的获奖项目中起重要作用的科技管理人员,须有获奖单位和本单位的证明。
(三)论文、著作要求
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2.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3.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
2.“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一式2份。
3.“市申报建设专业中级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人填写1份)。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退休人员的单位聘用合同。
6.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含以上)证书。
7.2014年、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交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反映主要工作经历、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和证明材料
10.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封面上的“申报评审专业(学科)”栏填写的内容应与一览表、简介表的“专业类别”一致,报送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的专业(学科)一致。表格用A3纸正反面打印,用骑马钉式从中间装订。
2.学历、资历、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均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3.技术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要求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获奖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情况。
4.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反映专业能力和业绩的项目建议书、设计图的图签(含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施工合同、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反映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材料、项目(课题)鉴定报告、竣工验收资料、预决算书及审计报告、监理实施细则、分项或隐蔽工程验收证明、招投标文件、房屋鉴定资料、奖励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等。
5.论文、论著。在季刊杂志发表的论文、论著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申报人撰写的文章全文等复印件,复印件应由单位盖章。
6.报送的纸质材料除本文第三条1、2、3项外,均须按档案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胶装),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有反映材料内容及页码序号的目录。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对报送材料要认真把关,审核人必须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审核人所在单位公章。
7.申报材料须经公示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机构要将申报者的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及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8.申报材料全部打印,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报送程序、时间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后报市建管局综合科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报送材料地址:市建筑工程管理局405室。
联系人:
六、收费标准
专业技术资格范文4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成立二十多年来,各级领导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其自身也通过各种努力,为吉林省的经济发展输送了大量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很好地把握住了专业技术人才质量这一关。根据统计,二十多年中全省省直机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总人数达到了500多万,平均每年报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数在20万左右;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类别的考试由1993年的5种,发展到今天50多个各具特色的专业类别考试。在这样大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量中,尽管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不断加大报名宣传工作力度,报名时采取了相应措施,但还是有不少报名专业技术人员对报名工作的要求和程序不甚清楚。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在网上报名时,有的考生在报名表上填不上出生年月日,不知如何填写专业年限,有时甚至姓名、身份证填错了不知如何修改,照片不知如何上传等,给报考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人员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惑。因此,要使报名人员清楚而有序地渡过报名过程中的每一环节,确保准确无误、有条不紊,是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和各项审查工作的大前提,也是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好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环节。
由于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的政策性很强,年度之间的变化比较微妙,很多专业技术报名人员平时不大注意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的网站和各种报纸的宣传,经常一听说什么专业考试开始报名了,上网时也不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要求就填表,结果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情况。有的不了解报考条件和如何填写报名表格、上传相片及修改错误信息等,有的不知道报名完了还要把报名表打印出来,再到选择的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再有不知道现场资格确认时要携带哪些资料、证件、照片几张等;有一部分考生不清楚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这些程序内容,不能正确填写报名表等,因而经常提出一些重复性问题。既干扰了考试中心的正常报考秩序,又耽误了不少报名考生的时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中出现的种种差错最终影响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效率。这就需要人事考试部门和报名人员双方共同努力,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实质上,这就是报名过程中的“双向性”,也是人事考试中心工作的特殊性。保证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的清晰性、准确性,就是由“双向性”决定的。
为了消除报名人员的盲目性、重复性,让报名人员很好地了解报名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和程序,使他们一看就清楚、明白,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多年摸索出来的经验,参考全国各地的有益做法,制定出了报名人员须知,例如: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等。把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确认的流程图,以及说明放在考试报名大厅最明显的位置,让报名人员一看就明白整个报名过程。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还专门在考试报名大厅建了lED大屏幕,滚动播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和报名程序。使报名人员来到人事考试大厦报名大厅后,不仅一眼就能看到,而且对资格考试报名的政策、报考条件、工作程序、怎样填写报名表、怎样上传照片及怎样修改错误信息等一清二楚。大大减少报名人员对考试中心工作人员提出的重复性问题,通过考试中心和考生的“双向性”努力,使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查工作做得更好、更准、更快。
在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查确认工作流程图中,我们明确而严格地规定了具体内容和步骤。一是考生须使用标准的IE6或IE8浏览器,登陆吉林人事考试网(jlzkb.con)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1.选择考区;2.选择考试;3.填报信息;4.上传照片;5.打印报名表;6.手工填写联系电话等。二是“报名须知”清楚而详细地说明了整个报名程序,对报名人员的要求明白而详尽;三是每一环节(步骤)以恰当文字标出,其程序为专业技术资格报名人员按“报名须知”将准备好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照片、毕业证书)等送交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窗口进行确认验资,经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照片、报名表和资历确认合格后,再进行电脑确认,准确无误后,告知报名人员可以回去网上缴费了,缴费完了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周在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中心在准考证上注明有考生须知。实践证明,报名过程中的清晰性确实保证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和准确,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
1.免除了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受到的各种干扰和重复且费时的各种重复性解答,保证了每一环节的衔接。
2.减少或消除了报考人员乱忙乱问的盲目性,增强了报考人员的明确性,使他们做到了心中有数。
专业技术资格范文5
关键词 考生报考资格 审批形式 报名条件
一、我省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前审方式可以有效贯彻落实人社部有关规定,堵塞报名安全漏洞,做到严抓严管,净化考试工作环境。但是,随着人事考试的不断发展,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考试任务越来越多,报名人数也节节攀升,在报名资格审核环节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一)现场审核窗口的承载能力有限,已趋饱和状态
由于国家技术后台开放时间相对集中,在大型考试报名审核期间,考试中心报名大厅经常人满为患。2015年报名达到万人以上规模的考试就有6项,窗口开放期间,大厅日接待量都在1000余人次,受场地、人员等条件所限,已基本达到饱和状态。
(二)现场审核窗口服务质量有待提高,矛盾凸显
大型考试报名审核期间,省人事考试中心每天开放4个报名审核窗口、1个电话咨询窗口和1个技术支持窗口,每天窗口工作人员需要14人。窗口工作量非常大,工作人员都到一线窗口审核,对地区的指导不及时,导致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下降,对考生有异议的情况解释服务没有及时跟上。
(三)考生对现场审核方式存在质疑,外在压力增大
实行前审方式,意味着所有报考考生都需要到各地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提交纸质的报名表存档。但在实际考试中,往往这种大型考试的通过率很低,绝大部分考生无法达到合格标准。也就是说,如果不能通过考试,考生还得继续年复一年到现场审核。而有的发达省份已经实施资格后审的方式,考前无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对在我省报名需要到现场审核的方式存在质疑,倒逼我们改变审核方式。
二、资格条件后审的优势
(一)有利于简化报名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现在的专业资格考试基本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由考前转移到考后进行,相当于简化一个环节,考前审核的对象是所有报考考生,考后审核的对象就变成了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通过人员。一前一后的改变,人数相差非常悬殊,不仅可以减少因报名人数激增带来的审核工作量增大的压力,也可大大提高考试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有利于方便报考考生,节约考生报考成本
资格条件后审的方式对考生来讲,只有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才需到现场进行审核,真正体现了网上报名快捷、方便的优势,可以彻底实现足不出户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报名环节。
(三)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考生服务
窗口工作量减少,考试中心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后台技术支撑和提高服务质量上来,同时还可以加大对地区的指导力度,形成全省一盘棋的局面。
三、资格条件后审的模式分析
第一种模式,资格后审完全交给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不仅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还承担发证书的职责。贵州省采取联合发文的方式明确主管部门在资格初审、复审时的职责,资格条件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发放证书,审核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合格证书取消。
第二种模式,资格后审由人事考试机构和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配合完成。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仅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其他工作仍由人事考试机构来完成。广东省除了一建交给协会审核以外,其他考试基本都是考试机构独立来完成审核、发证等环节。
第三种模式,资格后审由人事考试机构独立来完成。这种模式只是将考前审核的环节移到了考后成绩之后进行。重庆市将资格条件复审与领取合格证书环节合并在一起,复审合格者发放合格证书。湖南省下发了《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规定自2013年起,在湖南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考生,只需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和缴纳考试费用即可参考。报名时不再审查报考资格,待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之后,考试合格人员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四、我省推进后审改革的建议
(一)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合作
一是复审合作。邀请行业主管部门派专业人员同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一道,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发挥其专业性强、熟悉政策和情况的优势,人事考试人心的工作人员可以借助这个机会,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学习,相互取长补短,共同完成这项工作。二是发证合作。这项工作可以以人事考试中心为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挥辅助作用,可以解决人事考试中心人员少、力量薄的问题。三是注册合作。注册工作离不开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人事考试中心应该充分支持主管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同时也减少自身工作量大带来的压力。
(二)提升考试后台信息化程度
后审意味着大量的工作要从前台移到后台,需要后台数据和软件的技术支持。人社部考试中心专门就资格条件后审下发了《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就统一网报平台开设后审设置,对相关操作流程进行技术规范等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应加大投入,优化基础设施配置。对现有信息基础架构进行优化配置是当前最可行的措施,可使人事考试信息系统在设备性能、安全防御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均有明显提升。二是应多措并举,构建信息安全体系。应遴选1名信息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要通过正规途径,与具有先进技术能力的信息公司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L期合作关系。
专业技术资格范文6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计考办〔2015〕2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6年度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于2016年5月21日至5月22日进行。
级别
专 业 资 格
科目数
考试时间
科目
高级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3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案例分析
下午3:20—5:20
论文
系统分析师
3
上午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30—3:00
案例分析
下午3:20—5:20
论文
中级
软件设计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工程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监理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初级
程序员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网络管理员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2:00—4:30
应用技术
信息处理技术员
2
上午9:00—11:30
基础知识
下午1:00—3:30
(A卷)
4:30—7:00
(B卷)
应用技术
5月22日考试安
上午9:00—11:30
(C卷)
应用技术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报考者不受学历、资历、年龄的限制。
三、报名方法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我区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确认、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时至3月25日下午17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nx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按钮,进入我区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联系电话:(0951)5099130,5099131。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1.选择考试。考生根据需要选择考试类别、级别、科目。
2.填报信息。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填报错误或提供虚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在打印报名表前,填报的信息可以修改,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传相片。考生须上传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数码彩色照片(格式为jpg,保存空间为5kb-25kb)。考生上传照片时,可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编辑软件处理后再上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照片必须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质量不合格的,考生须重新上传。
(二)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5日。考生网上报名后,由银川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对考生报名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按照网上提示打印本人相关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由本人留存,待考试通过后办证时提交复审。联系电话:(0951)6041173、6021173。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月27日。经网上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前一周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从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进入考场。
四、合格人员复审
2016年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报名审核,采取考后现场复审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须到现场进行复审。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须按照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相关通知要求,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大厅)进行复审。
合格人员复审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1.在线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