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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冲卡的特点:
冲卡者基本上都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从查处到的“冲卡”车辆来看,无牌、超员、超载和报废的车辆居多,拦下后将面临着严厉的处罚,促使驾驶员不计后果强行冲卡。再加上冲卡驾驶员对执法易产生抵触情绪,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或者是有一定社会关系的人员,自认为即使被抓也可以找人讲情,不怕什么。
二、冲卡的原因:
(一)违法行为人对交警执法的过激反应。日常工作中极个别民警因工作、人情等关系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使得同样的违法行为,只有比较老实或没有关系的普通群众受到处罚,容易造成违法行为人的心理失衡。
(二)高压管理下的过度反应。当前各级政府和交警部门都在开展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压事故、保畅通。强行冲卡,企图逃避处罚成为路面高压管理后又一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对强行冲卡缺乏必要的惩治手段。由于受到各种条件限制,加上冲卡的突然性,执勤民警根据规定又不能强行拦截和追击,使得违法证据得不到及时的固定,事后追究处罚困难,冲卡者得不到严惩,促使其下次将继续冲卡,形成恶性循环。而一些服从检查的违法行为人,却要接受罚款,这样就会启示更多的人去冲卡。
三、冲卡的整治对策:
(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提高违法者的法律意识。要充分利用“五进”宣传工作阵地,有针对性的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鉴于冲卡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基层交警部门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装备来固定证据,使用非现场执法的手段进行处理;对于报废、无牌的冲卡车辆,可以利用跟踪的方式,进行查扣处罚;对于查获的违法车辆和行为人要全部上限处罚,该拘留的一定拘留,造成民警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并及时在各种新闻媒体上进行曝光,营造声势,形成震慑力。
(三)要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和执法培训,提高其规范执法的意识,避免在平时执法过程中执人情法,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而是应该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缓解警民矛盾。
收费论文范文2
1前言
我国现行的按建筑面积计算热费的供热收费体制,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其弊病显而易见。首先,由于用户用热多少和用户付费多少无关,用户不会关心供热能耗问题,抑制了用户节能的积极性,不利于建筑的可持续发展;其次,用户由于没有供热的调节手段,无法根据自己的需要来调节室内温度,不利于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第三,由于目前的种种原因,供热公司收取热费成为一个难题,使供热公司正常运行难以进行,不利于供热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第四,这种收费体制不利于激励供热公司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容易产生垄断性掩盖竞争性、政策性亏损掩盖经营性亏损的倾向。这一问题已引起各级领导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依照热量计量收费势在必行。根据建设部2000年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从2000年10月起,所有利用集中供热的新建住宅,“推行温度调节和户用热量计量装置,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在按户依照热量计量收费后,收费体制将发生根本变化,“热”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商品,虽然上述问题将迎刃而解,但又会带来新的问题。
2按供热面积收费体制下热网调节方案
在现有的按面积收费体制下用户无法调节流量,供热公司以定流量或分阶段变流量的质调节方案进行运行,调节的主动权在供热公司。因此,从技术角度看热网正常供热只要做到:
*保证流量分配均匀:在初调节时把用户的水流量调整到所要求的设计流量,即流量按供热面积分配均匀即可;
*保证合适的供水温度:对于一次网,根据室外温度控制热源出口的供水温度;对于二次网,只要热力站设计及初调节合理,在一次网供水温度调节适当的情况下即可保证二次网的合适供水温度。
正常供热时热源的供热总量变化仅仅和室外温度有关,供热总量可以预知且由其控制。
3依据热量计量收费后所引起的变化
在热量计量收费后每组散热器上安装温控阀,用户将根据自己的需求调节温控阀来控制室内温度。这种调节本质上是通过调节散热器的流量、即散热器的供热量而控制室温。当众多用户调节流量后,整个热网的流量和供热量也将随之变化,而这个流量和供热量的变化是供热公司无法控制和预知的,这也就是说,分散的众多用户成为主动的调节者,而供热公司由主动变为被动的适从者。这种变化必然带来新的课题:
*在供热公司不可能再维持热网定流量质调节的方式下,热网流量如何调节?
*在保证用户供热质量的前提下,供热公司如何运行才能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依据热量计量收费后热网调节方案
在热量计量收费后热量成为一种商品,为保证充分供应,就要在任何时候用户都要有足够的资用压头。为此可以采用下两种控制方法:
*供水定压力控制:把热网供水管路上的某一点选作压力控制点,在运行时使该点的压力保持不变(注意,非热网恒压点,为避免误解,称作压力控制点);
*供回水定压差控制:把供热网某管路的供回水压差作为压差控制点,保持该点的供回水压差不变。
无论那种控制方法,都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问题:
A.控制点选在什么位置;
B.控制点的设定值应取多大;
C.供水温度如何调节;
控制点位置及设定值大小的选择主要是考虑运行降低能耗和保证热网调节性能的综合效果。在设定值大小相同的条件下,控制点位置离热网循环泵出口越近,调节能力越强,但越不利于节约运行费用;离热网循环泵出口越远,情况正好相反。在控制点位置确定的条件下,控制点的压力(压差)设定值取得越大,越能保证用户在任何工况下都有足够的资用压头,但运行能耗及费用也就越大;反之如取值过低,运行能耗及费用虽然较低,但有可能在某些工况下保证不了用户的要求。
4.1直连网的调节
4.1.1供水压力控制点的位置及设定值大小
如图1所示直连网,采用供水压力控制方法,为保证在任何时候都能满足所有用户的调节要求,把压力控制点确定在最远用户n的供水入口处,该用户供水入口处的压力设定值Pn为:
Pn=P0+Pr+Py(1)
P0:热源恒压点的压力值,设恒压点在循环泵的入口;
Pr:在设计工况下从n用户到热源恒压点的回水干管压降;
Py:用户的资用压头。
4.1.2压差控制点的位置和设定值
压差控制方法的原理如图2示。如同供水压力控制点的原理一样,当各个用户所要求的资用压头相同时,压差控制点可以选在最远用户处,当各用户所要求的资用压头不相同时,压差控制点选在要求资用压头最大的用户处,其压差设定值为所要求的最大资用压头。
4.1.3供水温度及总流量的调节
一般情况下,热源的供水温度tg仅随
室外温度tw而变化,这个变化与现行的运行曲线相同,也就是相当于质调节运行方式下的供水温度调节曲线,即:
(2)
式中:tn、t’w分别为室内、外设计温度
t’g、t’h分别为设计供/回水温度
b为散热器传热系数函数的一个参数。
热源处循环泵的总流量用变频控制,根据压力控制点的压力变化而控制变频泵的转速。假如1、2等用户调小流量导致干管总流量下降,而干管的阻力系数未变,因此干管上的压力损失降低而导致压力控制点(例如P点)的供水压力升高。该压力值的升高反馈给循环泵,使泵的转速降低,一直降到压力控制点的压力值到设定值为止,这样,就可以保证压力控制点的供水压力值不变。
4.2间连网的调节
4.2.1二次网的调节
压力控制和压差控制的原理相同,以下仅以压力控制为例说明。
把间连网的换热站看成一个热源,这样间连网的每一个二次网就相当于一个独立的直连网,则二次网的调节中关于控制点位置及设定值大小的选取也就和直连网相同,且二次网的循环泵也要变频控制。但此时的差别在于换热站二次网供水温度控制。换热站的换热面积不变,当换热站所带的其中一个用户调节流量后,则换热器的二次侧流量发生变化,但换热器的一次侧流量、供水温度并没有发生变化,这样,如换热器没有温度调节手段,换热器的二次侧供水温度就要随之发生变化。当二次网的供水温度发生变化后,对室温没有进行调节的用户,虽然其散热器流量没有变化,但由于供水温度变化则室内温度也要发生变化,这是我们所不希望的。因此二次网供水温度只能与室外温度有关,而不应当随用户调节流量而有所改变。这样,换热站二次网的供水温度tg由该站的一次网调节阀V1控制,调节该站一次网阀门V1,使二次网的供水温度tg保持在所需值,如图3。
4.2.2一次网的调节
把换热站看为是一次网的一个用户,由于上述二次网供水温度的调节要求,一次网调节V1的动作,使一次网也成为变流量运行而不是定流量运行。这样一次网的调节、热源的调节方案完全与直连网相同。
需要特别指出,间连网的一次、二次网在水力工况上相互独
立的,因此需要分别在一次、二次网上设置控制点和变频泵,以便分别进行调节控制。
4.3混连网的调节
4.3.1控制点的位置及设定值
间连网的一次、二次网水力工况相互独立、互不干扰,但混连网的一次、二次网
水力工况并不相互独立,因此混连网的压力控制点位置和控制压力值的选取不能与间连网那样在一次、二次网分别设置,而应该只设置一套压力控制点和控制值。此时可以不考虑混连网中的混连站而与直连网的一样来设置一套压力控制点和控制值,如图4。
4.3.2混连站出水温度及其流量的调节
混水站后的流量与混水比有关,
当某一用户调节其流量后,混水站后的流量即发生变化,为保证用户有足够的压力(压差),在用户处设置压力控制点Pg,调节混水泵的转速,保持压力控制点Pg不变。而混水站的出水温度tg应仅与室外温度有关而不随用户的调节而变化,因此调节混水站前的阀门V,使出水温度tg达到要求,如图4。
总之,混连网的主网压力控制点的压力值由热源处变频循环泵的转速所控制,而混连站的出水温度由主网上的阀门V控制,混水站后的压力值由变频混水泵的转速所调整。
5热入口调节装置
以上为供热网的计算机整体调节,由于投资问题,不可能控制到每个热入口。因此,对于每个供暖系统的热入口,为保证供热质量,可在适当位置装一些非计算机控制的调节装备,在实际运行中发挥了有效作用。在装温控阀、变流量运行的情况下,这些调节装置的使用和定流量运行时有很大不同,必须正确装设才能发挥作用。否则,会使系统达不到调节要求,有时还会起负作用。
5.1垂直双管系统
装温控阀后散热器的流量将随着室内负荷的变化而自动变化,这就意味着热网的流量随时都在变化。
5.1.1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自力式流量控制阀的功能是在工况发生变化时尽量保持该管路的流量不变。装温控阀后管路流量在主动不断变化,显然与自力式流量控制阀的作用相矛盾。如果在装温控阀的管路上再装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对温控阀的调节作用有害而无一利,如图5。当室内负荷减少时,温控阀自动关小,则相应管路流量应减少;但如果该管路有自力式流量控制阀,则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感知流量减少后会自动开大,从而使管路流量增加达到其保持管路流量不变的目的。这时管路流量的相对增大(实际是保持流量不变),又导致温控阀的进一步关小,如此形成循环,最后导致温控阀关到最小,而室内温度仍可能高于要求,反之依然。因此,在装温控阀的垂直双管系统不能再装自力式流量控制阀。
5.1.2平衡阀
平衡阀实际上起一种初调节的作用。平衡阀初始调整时,是根据设计工况下各个管路的流量来调节的。当全部平衡阀初始调整完成后、且在管路阻力系数不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各管路的流量分配比例保持不变。当但管路阻力系数变化
后,则流量分配比例也随之发生变化。在温控阀动作后,本质上讲是温控阀的阻力系数发生了变化,这时相应管路流量也就发生了变化。因此,温控阀和平衡阀的作用并不发生矛盾。
装温控阀后,温控阀的实际开度随着负荷的变化而变化。假如图5中B管路上的用户负荷增加,则该管路上对应的温控阀开大,导致该管路流量增大。但若除B管路外的其它所有用户负荷都没有变化,按理说它们所对应的温控阀和其所要求的流量都不应变化。但由于B管路流量发生变化,必然要影响到总流量增大,从而又导致其它管路如A、N的流量发生变化。前面已假设除B外的用户负荷都没有变化,因此A、N管路上的温控阀本不应动作。但由于受B管路流量变化的影响,A、N管路上的温控阀也必须动作,进行必要的调节。也就是说,装了平衡阀后管路之间还存在着相互影响,促使平衡阀不断动作调整。
另一方面,如果除N管路外的用户都要求流量增大,将有可能总流量过大而导致在N用户处的资用压头不够,即使N管路上温控阀都开到最大,也有可能满足不了要求。
总之,装平衡阀进行初调节比盲目的手动初调节能更好的保持温控阀发挥正常作用。但是平衡阀不能消除支路之间的相互耦合影响,同时有时还不能满足温控阀的调节要求。
5.1.3自力式压差控制阀
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和温控阀相配合能够很好的保证温控阀正常发挥作用。图5对应的用户A负荷减少时其温控阀关小,相对应的管路流量减少,因此造成总流量减少,系统水压图发生变如图6。图中实线表
示温控阀没有调整之前的水压分布,虚线表示温控阀调整之后的水压分布。由于总流量减少,干管上压力损失也减少,外网给A用户处所提供的资用压头提高。如果A用户没有装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则由于外网提供的资用压头增大,温控阀又会进一步关小,如此反复形成正反馈,使温控阀无法正常发挥其功能。但如果装自力式压差控制阀,自力式压差控制阀可以根据压差的变化而自动调节,使外网提供的用户资用压头基本保持不变,这样就不会对温控阀形成正反馈的影响。
5.2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
带跨越管的垂直单管系统,由于温控阀的作用,使通过散热器的流量随室内负荷变化而变化,但跨越管的分流作用使得立管的总流量却保持基本不变。因此,此时热网实际上是在定流量运行。这样,该系统对使用调节阀的要求,如同前面所述的定流量运行系统一样,使用自力式流量控制阀是最合适的。
6结论
6.1按户计量收费后对热网的运行调节带来新的要求;热网既要装备适用的调节设备,又要有正确的调节策略,两者缺一不可。
6.2热网应保持压力(压差)控制点的压力(压差)不变、使用变速泵运行;同时应控制供水。
收费论文范文3
公路经济效益通常来讲,就是公路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后,具有两方面的经济效益,这也是公路经济效益的内涵所在:一方面是系统内部的经济效益,即是指公路管理和养护过程中对公路系统的内部管理进行创新和改善,包括对部门员工的工作和生产环境的改善,以及员工福利待遇的提高等各种活动;另一方面就是指公路系统整体的社会经济效益,也就是指公路系统能够运用的社会经济的服务能力。
二、目前我国公路收费运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大部分公路使用
年限已久公路的通行能力对公路收费的影响是巨大的。由于我国大部分公路使用年限都达到十年以上,从而给人们的行车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再加之公路收费站的相关设施也就越来越落后,这样导致公路的通行能力逐年在下降,就很难满足我国公路当前收费管理的要求,进而影响我国公路的整体经济效益。
(二)公路收费运营模式单一
目前对我国公路收费来讲,大都数采用公路进出口设立收费窗口来进行收费,可见公路收费运营模式单一,长此以往就很难实现快速而高效的收费。一旦车辆过多,收费人员效率再低的话,就容易出现拥堵现象的发生,从而不利于人们的行车安全和通行,间接降低了我国公路的经济效益的获得。
(三)公路稽查工作力度不到位
从目前来看,我国少数地区还存在公路收费稽查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这样,导致相当一部分车辆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偷逃通行费,或者直接进行车辆闯关,损坏收费设施等,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公路的正常运营秩序,也导致我国公路经济效益受损。
(四)公路收费工作人员人性化服务欠缺
在公路收费运营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素养也会影响收费的质量和效果。一般在传统的公路收费运营模式管理中,工作人员对制度和公路的行车安全和行车秩序的管理比较重视,从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这样也很容易导致公路收费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如2011年黑龙江高速公路孕妇死亡案件,就是因为急救车驾驶员没有缴纳通行费,公路收费人员不予通行,最终导致孕妇死亡。
三、完善我国公路运营收费模式的具体方法
(一)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到目前为止,我国公路收费运营模式管理还很落后,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就要建立清晰地量化考核标准,能做到统一、规范的管理,并能对其中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细致性规定,确保各项公共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政府部门监管力度
公路运营管理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公路稽查工作的力度,这对维护公路收费正常运营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可以确保公路收费站对来往车辆进行公平合理的收费。同时,公路稽查工作的到位与否还能对车辆交费情况、公路收费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情况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特殊情况下人性化服务建设
公路收费运营管理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收费人员的服务能力上,也就是收费人员的个人素养上。因此,在完善收费运营模式中,还要加强对收费人员的职业素质进行培训,全面提高收费人员的服务能力。此外还要加强先进收费设备的安装,提高车道收费效率。
(四)加强联网收费
在目前飞速发展的信息时代下,对我国公路收费来说也是十分有利的。要想提升公路的经济效益,就要完善公路收费运营模式,那么我们就要通过提升公路收费的服务能力来完成。因此,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全省乃至全国进行统一联网收费是十分必要的,或者还可以全面采用自动收费模式来进行收费,这样即减少收费站点上人力和物力的支出,降低了经营成本,更能减少交通堵塞,给出行的人们带来方便。
四、总结
收费论文范文4
关键词:开放式收费站收费设备使用和维护
一、引言
1984年国务院出台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而后,石家庄市收费公路应运而生,通过二十多年的实践证明,它对加快公路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收费设备的构成及功能
开放式收费站收费设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电源系统。包括两台220V在线式UPS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控制器、传输介质。一台电源为监控室设备、车道机、网络设备供电;另一台电源为计重设备供电。当市电停电时UPS电源能维持收费正常工作4小时。
2.音视频监控系统。由广场摄像机、车道摄像机、收费亭摄像机、收费亭拾音器、监控室视频监控设备、票证室摄像机、视频字符叠加器等组成。负责实时监视全站各收费车道及相应收费亭内收费过程及票证室结缴票款全过程。
3.内部对讲监听系统。由监控室对讲主机、车道对讲分机两部分组成。监控室对讲主机可同时呼叫各车道对讲分机,也可与任意单一车道对讲分机进行对话;监控室对讲主机监听任意车道对讲分机,而车道分机不能监听主机;对讲分机可呼叫对讲主机。
4.紧急报警系统。由收费亭脚踏开关和监控室对应报警主机组成。当收费员遇到紧急情况时,立刻启动脚踏开关,发生报警,报警信号通过电缆传输到监控室的报警主机上并发出蜂鸣,提醒监控人员有紧急情况发生。
5.计算机收费系统。系统包括收费系统的服务器、数据管理计算机、图像处理计算机、收费车道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组成。负责实现收费管理、收费员的交接班管理、车道操作和外场情况的总体监视、实时获取各车道的收费数据,并对收费数据进行上传和下发系统运行参数。同时还提供财务审计数据、交通统计数据并产生所需的各种报表。
6.计重收费系统。计重系统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主要包括动态承载衡器、红外线光栅车辆分离器、胎轴识别传感器、辅助检测线圈、重量及费额显示器、专用数据采集控制器、相应软件等。负责对载货车辆实施计重收费。
7.车道控制系统。包括车道控制机、票据打印机、收费大棚信号灯、自动栏杆机、补光灯、车辆检测器、收费员终端、IC读卡器等。负责对通行收费车道的车辆进行处理,实现收费确认后起杆放行过程。
8.防雷系统。主要包括总电源防雷模块、广场摄像机避雷针、广场视频防雷器、广场电源防雷器、系统保护接地和广场摄像机防雷接地。负责保护监控和收费设备、设施不被雷击。
三、收费设备使用过程存在的主要问题
石家庄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设备经过多年的运行,存在的以下主要问题:
1.长年不间断运行,设备老化快。由于收费站收费设备不间断24小时运行,随着运行时间的增长,布线管道密封不严,线路出现鼠咬、破损,埋设的线圈损坏以及部分机电设施老化等问题,导致收费工作有时出现挡车器失灵、监控图像不清晰并有时出现中断等问题。
2.设备运行环境差,故障率高。由于石家庄市开放式收费站通行车辆多为运煤、沙石、白灰等粉尘较多的货物,收费环境恶劣,增加了收费站设备的故障率,加速了设备的老化。
3.设备安装厂家多,维修难度大。由于石家庄市开放式收费站业主不同,设备的软硬件涉及厂家多。设备出现故障后,几个厂家互相推诿扯皮,不能及时维修。有时一个故障需要几个厂家互相配合解决,协调难度大,影响了收费工作。
4.设备设计有缺陷,收费纠纷多。实行计重收费后,由于计重设备设计存在缺陷,以及过往司机人为破坏因素和收费员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轴轮判断失误、漏称、称重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导致货车反复称重,影响正常的收费秩序,严重时发生追尾事件或堵车闹事事件。
5.轻视保养,维护不到位。对于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如车道打印机、键盘、摄像机、计重传感器、车辆分离器等设备,平时不注意清洁保养,维修率较高。在线式UPS电源,不按保养规定及时充放电,缩短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
四、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
1.建立健全各种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首先制定规范的《收费员工作流程》、《监控员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对收费员、监控员进行定期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确保操作技能上规范、熟练,避免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其次完善各项制度,制定《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检查制度》、《设备维护人员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规范操作行为。第三加强科技文化学习,努力提高文化素养。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设备不断更新换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不断学习科技知识,以满足工作的需要。
2.做好例行的维护工作。根据各种收费设备的运行特点,按照《设备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做好日、周、月、季和年度维护。日维护主要对象是车道显示器、键盘、打印机、光栅、称重台体、轮轴识别器等设备进行清洁以及检查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周维护以现场巡检为主;月维护要有针对性地检查设备的内部状况,整理系统数据库文件并备份相关的数据;季维护是对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按规定进行维护,如在线式UPS电源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要保持一个季度充放电一次;年维护是对关键性的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恢复性的维护、测试和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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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贷审计质量对策建议
一、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审计收费(AuditFee)也称审计定价(AuditPricinz),是指审计服务供需双方就审计服务所达成的价格,是客户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CertiflcatedPublicAccountant,以下简称CPA)之间的经济联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的问题。只有当审计服务的收人大于审计成本时,事务所才会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是决定事务所成本与收益的关键因素,也是事务所业务竞争的突出问题。
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之间相互影响,Copley(1994)的实证研究证明了审计费用与审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即事务所和CPA提供的审计质量越好,审计收费就越高;但过高的审计费用也可能使委托人选择较小规模的事务所,并由此可能降低审计质量。就某一个审计约定而言,审计费用随事务所的不同而变化,事务所不同,提供的审计质量特征也不同,选择了事务所就同时选择了审计费用和审计质量。
审计收费严重影响着审计质量。低廉的收费不利于吸引和凝聚高素质的审计人才,不足以支持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投入,使得CPA没有专业胜任能力去发现错弊。低廉的收费只能与低服务水平的成本相配比,以至于CPA可能减少审计程序,无法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水准,降低了审计质量。反之,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越完善,执业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成本也越多。
我国恢复CPA制度至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审计市场的低价竞争一直困扰着CPA行业的发展。从“理性经济人”角度来说,事务所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只有较高的审计收费才能保证事务所有实力去完善质量控制制度,才能保证事务所有能力付出更多的审计成本去执业,也才能保证较高的审计质量。当然,审计收费过高,也可能存在着“购买审计意见”的行为,造成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的极度依赖。
在我国,对高水平审计质量的需求并非来自市场的客观需要,政府、股东、公司管理当局等对审计服务的要求各不相同,但对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有效需求并未真正建立起来。企业缺乏自愿聘请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制度背景,很多客户以审计收费的高低,或者以是否为其出具“满意报告”作为选择事务所的标准。面对审计市场的激烈竞争,很多事务所为了生存和发展,只能降低审计收费,这就不可能付出较高的审计成本,因而无法保证审计质量。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经济陷入“滞胀”,一些企业希望聘请收费较低的会计公司,会计公司之间的竞争也日渐激烈,一些会计公司采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包括低价竞争)招揽审计业务,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忧虑。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等的推动下,美国会计理论界开始关注审计收费问题。如Simunic在1980年最早运用多元线形回归模型,考察了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各种因素;Watts、Zimmerman和DeAngelo等(1981)认为,事务所的规模可以用来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DonaldR.Deidjr.和GaryA.Giroux(1992)提出,在没有直接衡量标准的情况下,审计所花费的时间可以用来衡量审计质量的高低。随着针对会计公司和CPA的诉讼案件数量的显著增加,审计收费作为委托人与CPA之间重要的经济联系,不再是研究的前提,而是当作研究的主要对象,逐渐成为理论研究的热门话题。
我国对审计收费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喻小明(2000)认为审计收费低是压价竞争的产物,而导致压价竞争的根源在于企业对CPA高质量服务的需求不足,同时指㈩治理恶性竞争行为的措施是要制定CPA收费的最低限价。王振林(2002)认为,大事务所由于客户多,来源于某一特定客户的审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就越低,其屈从于该客户的压力相对就低;同时由于迁就某一特定客户而带来的名誉损失就越大,因而倾向于出具更高比例的合规审计意见,大所和小所在独立性和产品质量上存在着显著不同。此外,还有刘斌、宋衍蘅和殷德全等许多专家和学者对审计收费的大量研究,对解决审计收费问题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二、我国审计收费的现状与原因分析
(一)缺乏行业执首,中小型事务所太多,市场竞争激烈
从《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百家信息》数据来看,“四大”国际所的审计收入不仅稳居前四,而且遥遥领先于国内所。“四大”所不仅拥有“世界500强”大公司中大部分的老客户,更以其优质的服务、过硬的品牌、较大的资产规模和雄厚的实力,保证了它们在遭遇诉讼之后具有较强的赔付能力,吸引了原属于国内所的大量客户,导致国内所严重的客户流失,给国内所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部分国内所面临着生存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国内所审计价格的普遍下挫也就在所难免。
近年来,我国事务所的数量增长较快,尤其以中小型事务所居多。审计市场需求不足、供给过剩,事务所之间压价竞争现象普遍存在。虽然《独立审计准则》规定“CPA不得以降低收费的方式招揽业务”,但事务所为了占有一席之地,普遍采纳“低价进入式审计定价策略”(low-balling)招揽审计业务,引发审计市场的价格战争。由于过度竞争,打折已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甚至以支付佣金、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这种违反职业规范的竞争行为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大量数据表明,低于政府定价的审计价格招揽审计客户行为的审计回扣高达40%—60%。
由于中小事务所林立的现状,特别是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水平低、业务范围窄,赔付能力有限,较少考虑或者根本不考虑预期损失费用的因素,因此相应地给出更低的审计定价,造成审计收费秩序混乱。有些事务所短期意识严重,不注重改善业务能力,拓展业务广度,而是专注于以低价招徕客户,使事务所陷入恶性竞争的旋涡之中。
(二)没有合理标准,审计收费高低相差悬殊
《独立审计准则》规定:“CPA的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但收费的多少应当以服务性质、工作量大小、参加人员层次的高低等为主要依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合理收费。”根据国家计委1992年12月颁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事务所审计业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审计收费的基本政策依据是2002年7月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在第五章《收费与佣金》第27条至第33条做中的原则性规定,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审计收费标准。审计收费既有计时收费标准和计件收费标准,也有按被审计单位资产规模或营业收入计算收费,更多的则是通过与被审计单位的讨价还价来确定具体收费金额,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审计收费缺乏行业指导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事务所之间在价格上的恶性竞争,从而对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然而,在我国境内执业的国际所,其审计收费却从不受国内政府收费标准的约束。国际所可以凭借自身的实力以高收费揽得优质客户,国内所为求生存,只得争取规模效应再次压价以吸引客户,审计质量再也无法得到保证。这种有失公平的竞争环境从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国内所以低收费败给了国际所的高收费。
(三)审计关系变异,审计收费竞争愈发激烈
理论上的审计关系应该是CPA接受审计委托人的委托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托人报告工作和收取审计费用。但是,我国审计市场的委托人与CPA之间的经济关系与审计独立性相悖。在实践中,公司管理层实质上具有聘请CPA的决定权,因此CPA与事实上的审计委托人即公司管理层之间具有相关性而非独立性。由于我国对CPA职业的期望不高和广大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审计市场处于买方市场状态,交易主动权掌握在委托方手中,决定交易价格的不是服务质量,而是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包括不合理甚至是非法的要求)以及与委托人的亲密程度等非市场因素。
在我国,被审计单位就是审计委托人,收费方式是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这就出现自己出钱申计自己的怪现象,审计关系变异使CPA在经济上受制于委托人,审计独立性大打折扣。不合理的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使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构成一个无法解开的内在利益关系链,这种依存性使事务所处于被动地位,在与被审计单位进行谈判时,由于经济制约而担心收不到预期的审计费用,甚至担心失去客户,使恶性竞争愈发激烈。
此外,采用招投标方式聘用事务所时,审计服务质量与价格的关系——“信价比”无法事先预测,有些事务所以低价中标,但提供了低质量的服务,审计服务的低价中标在客观上不够合理。从国内外CPA,职业竞争的特点看,价格竞争是个不争的事实,但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恶性竞争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
(四)非审计业务是审计收费复杂化的敏感因素
20世纪80年代以后,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非审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管理咨询等非审计服务有超过审计服务成为事务所核心业务的可能。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在波士顿的一位董事MichaelCostello说,审计费用提高是因为客户要求审计师做更多的工作,这显然是因为他们要承担的会计责任和职责越来越多。
CPA对同一企业既提供法定审计业务又提供非审计业务,会过多地涉足企业事务,从而与客户管理当局形成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亲密关系。虽然CPA不是决策者,但他是决策过程的参与者,在提出建议、进行可行性研究、判断最好方案的整个过程中,CPA一直与管理当局有亲密接触,CPA在非审计业务的结果中就不可避免地与客户存在着财务利益关系。如果事务所对客户出具合规意见,就有遭到更换的可能,担心失去除了审计收入还有更为可观的非审计服务收入,在审计的同时对管理咨询服务进行自我评价,审计服务质量必然受到影响。
(五)审计收费披露机制不够健全
在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我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要求上市公司披露支付给事务所的报酬,以便考察事务所的独立性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遵循国际惯例,我国证监会于2001年12月对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将支付给事务所的报酬作为重要事项加以披露。但实际情况是许多公司的披露很不完整、不规范,只是含糊公布一个数据。审计收费披露极不充分,透明度较低,使许多投资者对CPA行业表现出更多的怀疑。
(六)缺乏有效监管,违法违规处罚较轻
目前,我国审计监管和执法方面对审计造假的处罚比较多,而忽视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处罚。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公司法》、《审计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对事务所和CPA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等所受的处罚进行了归类,但对违法、违规的事务所和CPA的处罚较轻,主要采用警告、没收违法收入、罚款、通报批评和暂停执业资格等形式。法规中即使有相关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遇到现有法律制度对民事诉讼的限制,CPA民事赔偿制度形同虚设,即便审计失败,也没有经济赔偿的压力,因此事务所在制定价格政策时很少考虑提高审计质量与防范审计风险所需要的审计成本,审计收费低廉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完善审计收费制度、提高审计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大型审计执业单位的建设
目前我国有4000多家事务所,总体上存在着规模较小、执业水平不高、人才难以引进、风险抵御能力差和审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因为中小型事务所太多,在数量上使我国的审计市场的供给大于需求,在多年无序的发展中引起价格的恶性竞争,当国内所采取“底价进入式竞争策略”打得不可开交时,“四大”国际所却以其高收费吞噬着国内审计市场。只有扩大事务所的规模,才能应对市场发展对审计服务质量和审计服务多样化日益强大的需求。进一步扩大国内事务所的规模,强强联合,走集团化的发展道路,能够相互弥补业务广度和工作方法上的不足,也便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从而大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力。
加强国内事务所自身规模的建设,有必要提高事务所设立条件,完善事务所注册程序,并通过合并改组等方式,鼓励中小事务所进行改组形成大型事务所。从经济利益角度看,合并后的大型事务所承受管理当局压力的能力比较强,即使被解聘其损失也相对较小,这有利于其保持独立性。另一方面,大型事务所注重长期发展,更在乎自身的声誉,往往选择保持独立性以提高声誉,增强声誉收费能力。从法律责任角度看,一旦受到法律制裁,大型事务所才有能力支付足够的赔偿,发挥CPA风险收费承担潜在民事赔偿的责任。从行业监管角度看,合并后的大事务所更容易受到关注,监管部门会对其进行重点监管,因此不会轻易放弃独立性。
(二)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审计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可以借鉴国际惯例,根据公司的规模、销售收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强弱和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每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审计费用。具体地说,以成本作为出发点找出行业成本规律,从人力资源投入收费的角度来制定行业成本标准,以此规范价格秩序形成有序竞争。收费标准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全国各地的CPA审计时按照该标准执行,在标准的上下限之内收费,但实际收费不得低于标准的下限,防止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
当四大国际所进入我国时,国内CPA行业还相当幼稚,有关部门对国内所没有像其他行业那样予以必要的、有效的扶持保护,政府在政策上和心理上更倾向于国际所。国内CPA行业从“深圳原野”到“琼民源”再到“银广夏”等一系列违规违法案件,被看作是导致上市公司造假和证券市场泡沫现象的罪魁祸首,在刚起步不久就自酿“苦果”。但是,应该看到企业造假有许多原因,不少是行政干预的结果,CPA却成为“替罪羊”。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国际跨国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审计业务基本上由四大国际所分享,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16号规定的“补充审计”也要求由国际所进行。国内所不能在完全的市场上和国际所竞争,与一些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甚至指定有很大的关系。国内所起步晚,又有政策差别,只会加速国内所的衰微,不利于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国内审计市场发展至今已有20多年,有关部门应该调整政策,取消国际所的超国民待遇,改变审计收费有失公允的双重标准。政府部门应该同等看待国内所和国际所,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主导国内会计业培育寡占型的审计市场结构。国内所要认识到服务水平和质量同国外所的差距,提高审计技术、积累管理经验、研究市场开发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才能在市场规范化前进的道路上健康发展。
(三)通过第三方介入改变现有审计费用支付方式
现行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是由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导致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形成财务依存性,长期以来是审计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针对目前审计委托人和被审计人合二为一的现象,应该设立审计收费监管机构。由于我国现在还不具备由审计报告使用者支付审计费用的条件,应该在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加入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监管中心,该机构必须与双方单位均无直接或间接经济关系,其性质是非营利的监管机构,必须能够保证公正性。
审计监管中心的设置,改变审计者与被审计者的“直接见面”的委托关系,切断两者之间的经济利益谈判关系,防止购买审计意见,建立起“企业(委托方)一审计监管中心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委托关系,组织审计业务的招投标,改变审计付款方式,监督审计质量。加入这一中立机构后,在审计费用的支付流程中加入第三方这一环节,使审计费用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由被审计单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审计单位对事务所的钳制,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最大程度地切断了被审计单位与事务所之间的利益联系,在这种新型的审计关系框架下构建了一个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相关性较高的审计收费模式。
改进招投标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低限价。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应只注重服务价格,应充分考虑到事务所的信誉、规模、服务质量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同时,采取措施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规范事务所聘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加强社会监督。
(四)应该适当限制与审计业务不相容的多元化服务
在目前审计市场管理体制下,事务所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生存和发展,只有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但是,如果事务所向同一上市公司既提供审计服务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必将严重影响审计独立性。“双安事件”后,2002年7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通过了《萨班斯一奥克斯莱法案》(Sarbanes-OxleyAct,简称“SOX法案”),正式禁止会计公司向其审计客户同时提供任何非审计服务。
我同现行法律规定,采取“对非审计业务基本不予禁止”的模式,在CPA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规定:CPA不能为审计客户提供不相容业务,但未明确规定不相容业务的具体范围。上述两者内容是矛盾的,不利于审计事业的发展。因此,建议立法实施“部分禁止非审计服务”模式,从法律上对部分非审计服务做出禁止性规定,限制委托人向同一事务所同时购买两种服务。对某些非审计服务作出禁止,并不是指禁止事务所从事非审计服务,而是指某一个事务所不得对本所的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可以向其他所的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咨询业务和审计业务之间的关系,要求CPA把为客户提供的咨询服务和审计服务分开,即只能提供一种服务,从而在形式上和实质上提高CPA的独立性。
(五)强化监管,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应形成一个完善的关于CPA的法律责任方面的规范,加大CPA的法律责任,强化赔偿责任。改变违规成本和违规收益严重不对称的状况,从根本上消除其违规执业的动机,进一步加大对CPA行业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和处理力度。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各地注协应监督事务所遵循最低限价标准,过度偏离合理水平的审计收费可能意味着审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政府部门可以据此监控事务所的违规违法行为,严禁各事务所搞不正当的低价竞争,应该对超低价收费的事务所加大处罚力度,以保证审计收费标准的顺利实施。
为了提高对审计质量的长期监督,有必要在CPA行业大力推广诚信制度,加强事务所和CPA的品牌意识建设,信誉好的事务所可以执行级别高的审计收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引导事务所将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转变为高层次审计质量竞争。监管部门应经常对全行业的诚信状况展开检查,适时地公布各事务所的信誉等级。通过诚信制度与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促进CPA行业的良性发展。
(六)强化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增强社会监督的透明度
审计收费信息的公开披露有助于社会公众对事务所进行监督,减少审计收费环节的不正当行为,遏制利用价格进行的不正当竞争。我国现有的审计收费信息披露制度只局限于上市公司,且较分散、相对粗略、执行力度较弱。因此,应重新制定条文或修订原有的规定,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选择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和事务所的收费模式,减少管理当局操纵审计结果的可能。只有集中、详细和强制三者结合,才能保证事务所披露的信息质量,让利益相关者取得有用信息。制定规范审计费用及相关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将披露审计费用及相关信息作为企业的应尽义务,任何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披露审计费用,并规定其披露内容,披露的信息必须全面、客观、清晰和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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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教育;学费标准;影响因素
随着我国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已提前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大学收费也创历史新高,这直接触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
一项调查显示,71.5%的被调查者认为现在的高等教育收费太贵。而在北京,对于一家供养一个大学生,33%认为很困难,57%认为勉强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认为毫无困难。北京尚且如此,更不用说农村了。
1高等教育学费现状
我国现行的大学学费标准是依据高校年日常运行费用生均值的25%计算出来的。有学者将我国当前的收费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及我们国家历史上的高等教育收费作了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我国高校收费在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史上也处于新高水平。
社会诸多人士指出,学费标准不能按高校日常运行成本来计算,如离退休人员费用、后勤服务支出等显然与教育成本无关,认为应该按学生的培养成本来计算。而生均培养成本如何算,至今却没有人能说得清,学校和政府在现行制度下不可能提供系统的成本信息。研究表明,核算高校学生培养成本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即便如此,为了构建和谐社会,我们仍然要深入探究学费标准,在政府、学校、学生家庭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在当前显得尤为必要。
那么,大学学费究竟为多少才合适?影响学费标准的因素有哪些呢?
2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影响因素
2.1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
高等教育的外部经济所带来的最终效益是外在于全社会的,高等教育使国家获得了符合社会经济与文化科技发展需要的人才资源,社会获得了具有较高劳动效率、工作技能的劳动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市场原则,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就需要对高等教育投资。
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能产生显著的个人收益,可以提高人的知识、智能、素质,从而增加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甚至在择偶方面也具有优势。因此,高等教育学费作为受益者应付出的必要代价,它应和个人收益程度相关。
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的个人收益小于其社会效益。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次不全面调查显示,高等教育的平均收益率在发展中国家、中等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分别为24%、17%和12%,而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到10%的个人收益率相比之下显得过低。而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结果证明,我国国民受教育水平对国民经济的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此说明,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的社会效益应高于受教育者的预期收益,那么就决定了目前大学收费标准不能超过学生培养费用,政府仍应是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
2.2年生均培养费用
学生培养费用是指高校在一定时期内为培养人才而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于完整意义上的培养成本核算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程”,要科学、合理、准确地测算出教育成本,现阶段可以说根本无法操作。因此,笔者这里所指的“培养费用”,是从高校的年总支出中,按学生培养费的内容进行分析计算得出的。它包括教学、教辅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补贴和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支出,以及为培养学生而发生的教学、教辅公用支出,不包括行政支出、后勤保障支出和基建支出等其他支出,科研支出可按一定比例摊入。由此计算得出的年生均培养费用,是影响和制约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的最主要的因素。培养费越高,收费标准就可能越高,反之亦然。若理工类的学生培养费比文史类高,其收费标准也就可能比文史类高。在理工类中,计算机专业的培养费比其他专业高,其收费标准就可能比其他专业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高校之间、地域之间存在差异,决定学费高低的培养费用应区别看待,区域内取其平均值。
2.3居民对大学学费的支付能力
大学学费标准的制定,必须考虑居民收入水平,必须以付出费用的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为基础,不应超出居民平均最大承受力,应与中等家庭收入相匹配。
合理的收费标准应是既有利于高等教育成本的补偿,又使受教育者负担得起,以维护高等教育成本的机会均等性和社会公正性。如果收费太低,有违收益结构原则,即根据社会和个人收益的大小来确定各自分担的成本份额。如果收费过高,超出许多家庭的经济承受力,那么高等教育供求关系就会发生改变,高校也难以维持持续发展。从国外经验来看,尽管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教育拨款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等因素都会对制定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产生影响,但居民家庭的经济收入和承受能力,无疑是制定合理收费标准的最直接因素。从世界范围来看,学费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一般在25%左右,如果过多超过这个比值,就意味着家庭的生活质量下降。我国有着占总人口70%以上的广大农村人口,其中4000万尚未脱贫,还有几千万的城市下岗职工,过高的学费只会使他们勒紧腰带,或负债、或拖欠学费,其结果只会造成社会更多的不和谐。
2.4学生个人财务成本
学生个人财务成本,主要是指学生家庭为接受教育所实际支付的消费成本和学生个人机会成本。学生为接受教育所付出的实际成本应该是学费和个人财务成本之和。
显然,高等教育即使实行免费,对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来说也承担了相当的成本。一般来说,学生的个人消费成本包括:住宿费、书本文具费、杂费、上网费、生活费、交通费等。而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过程则意味着对生命的享用和消耗,可以说,时间是学生学习支出的核心代价,学生因上学而放弃的就业收入,就是学生付出的个人机会成本。消费成本与机会成本两项之和,即使按照较低的水平,也会是一个不小的数字,这一数字将会远远超过显性的学费,成为受教育者必须考虑的成本。
有研究者对广东某部属高校大学本科三年级的学生2003年度的个人实际支出进行了一个随机抽样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全校学生个人实际支出的平均值为11846.979元,其中:学杂费5539.2元,书籍等学习用品费626.179元,因上学多支付的生活费4779.69元,交通费611.78元,上网费290.13元。学生接受教育的实际支出扣除学费后则为学生的消费成本,可见,消费成本已大大超过学费。因此,受教育者的财务成本成为高等教育学费确定的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是居民学费支付力的抵减项。
2.5学校竞争力的强弱
学费标准可在适当范围内浮动。我们运用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来分析,高等教育的供给是指市场能提供的高等教育规模、数量与质量的能力,高等教育需求是指高等教育需求量与其学费之间的一种关系,它反映在不同学费水平下高等教育的需求量。高等教育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需求和私人需求。应该说,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是无限的,即希望能普及高等教育,提高全民素质,这种需求对学费的影响是不大的,影响学费水平的是高等教育的私人需求。一般而言,在高等教育较为短缺的情况下,高等教育的需求缺乏弹性。但是,随着高等教育竞争的普遍出现,消费者的选择多样化,高等教育的需求弹性将越来越大。对于竞争力强、需求远超供给的学校,可适当上浮学费,因为高质量的教学能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受教育者毕业后的收益。而竞争处于劣势的学校,则可适当下调学费,从而化解供求矛盾。
2.6专业冷热区别
同样,根据经济学的供给与需求理论,对于热门专业和冷门专业应执行不同的学费标准。热门专业可适当上浮学费,冷门专业应下调学费,冷、热门专业学费之间应存在明显差异,一般专业学费水平应介于冷热之间。而根据社会整体利益需要设置的一些专业如基础学科、国防工程、地质采矿等,国家应承担较多的教育成本,相应下调学费标准,甚至免费。这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公平的内在客观要求,而且还在于专业差别可以产生不同的高等教育个人收益率。如农业、哲学等冷门专业的收益率远小于电子工程、金融保险等热门专业的相应收益率,金融业、保险业的平均工资高出农业平均工资一倍多。另一方面,不同专业培养学生所消耗的成本是不一样的,一个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较之一般学科往往有比较雄厚的软、硬件资源,理工科专业比文科专业往往需要更多的硬件资源配置。
因此,高校专业差别收费有充分的前提和空间。高等教育实行专业差别收费:(1)首先要体现冷热专业差别、一般与特色专业差别、理工与普通人文专业差别;(2)专业差别收费可设定浮动比例,即确定合理的收费限额;(3)对冷热专业的界定应遵循动态性原则,高校要时刻注意社会及就业结构的变化,适时调整冷热专业的范围和收费标准,使差别收费随市场需求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政府也应按社会需求区别专业提供补助,缩小因收入水平不同而对消费高等教育不同专业所导致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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