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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1
一、约谈对象
本制度按照约谈对象的不同分为两类。
(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约谈的人员应为部门或街道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二)全区行政区域内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约谈的人员应为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生产及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约谈主体认为有必要参加约谈的人员。
二、约谈范围
(一)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1.各成员单位对食品安全不重视,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和保障措施不落实,造成多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或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
2.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发现可能诱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倾向性问题,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和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导致事态扩大、引发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
3.因未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和食品安全事故,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4.对于区食安委领导批示或交办的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和重要食品安全工作,不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
5.列入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目标的主要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区食品安全责任目标完成的;
6.在接到有关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投诉和在日常监督检查、抽检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属部门职责监管范围,不及时立案查处,相互推诿造成较大及以上影响的;
7.有关情况涉及到食品安全问题,区食安委认为需要约谈的。
(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约谈:
1.因对食品安全不重视,食品安全管理薄弱,引发多次食品安全事件的或引发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的;
2.发现其存在严重食品安全质量隐患以及不合格问题整改不彻底的;
3.因违法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被我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情节较为严重的;
4.在其他地区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处罚或通告且影响较为恶劣的;
5.发生法律法规只有禁止规定而无相应处罚规定的行为,且影响大涉及面广或者情节严重的;
6.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不能持续地保持食品安全的必备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7.群众举报投诉反映较为集中的;
8.其他有必要进行约谈的。
三、约谈权限
(一)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进行约谈,约谈人可为区食安委主任、副主任,必要时(也)可委托区食安办负责人约谈。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定权限负责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约谈,约谈人可为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三)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食品安全环节管理的原则,对环节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约谈。
四、约谈程序
(一)需区食安委约谈的,经区食安委领导批准,确定约谈对象及时间。需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约谈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确定约谈对象及时间。
(二)组织约谈单位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事项、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直接电话通知。
(三)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托他人。
(四)组织约谈单位应做好记录,形成《约谈纪录》并及时发送约谈对象。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行政执法相对人约谈时,应有2名以上监管人员在场。对食品安全经营主体的约谈记录应纳入日常监管档案,妥善保存。约谈记录包括:约谈人员、约谈事由、约谈内容和约谈结果。
五、约谈主要内容
(一)通报被约谈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隐患,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听取被约谈者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陈述,了解整改情况;
(三)与被约谈人共同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下一步所要采取的措施;
(四)其他需要约谈和告知的内容。
六、约谈监督落实
(一)约谈后,约谈对象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组织约谈单位。
(二)组织约谈单位负责对约谈事项和约谈内容的后期督查工作,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在规定期限内按《约谈纪录》整改落实到位的,终止约谈程序。
(三)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纪录》落实不到位的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取消该单位评先资格,并在全区予以通报;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约谈纪录》落实不到位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由食品安全环节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督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并纳入重点监管。
七、其他事项
(一)约谈制度不代替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的行政处罚、纪律处分等处理。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2
组长:周雪梅
副组长:刘谊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营养师:彭秀清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和文件要求,建立和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与责任制度。
二、加强对食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明确、细化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
三、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落实上岗体检与培训制度,落实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并结合上级主管部门、卫生执法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排除。
四、加强对师生食品安全的教育管理。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坚持好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七、学校落实专人——总务主任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分工:
组长:周雪梅,全面负责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2、主持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安排部署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3、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议事日程,经常到食堂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不断改善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软硬件条件。
副组长:刘谊
1、负责制定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组织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自查自纠,督查食堂各项财务工作;
3、经常深入食堂了解掌握相关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以及对周边环境的改造美化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食品安全管理员:黄桂香 彭思露
1、在幼儿园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活动;
2、检查督促相关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
3、定期检查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索证、台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负责各种进入食堂原材料的验收、索证、并按“五常”要求进行入库、保管、放工作;
4、督促食堂开展员工培训;
5、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6、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部门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7、做好各种台账资料的登记工作。
营养师:彭秀清
1、负责厨房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厨房工作人员完成伙食保障任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做好日常饮食工作、室内外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定期接受检查,保证卫生质量。
3、严格按照营养师要求执行每周的菜品计划,掌握主、副食品的数量、质量以及品种轮换。保证就餐品种齐全,花样繁多。
4、采购渠道透明,能够确保原材料新鲜、质高。食物贮存应分类、分架、分类隔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原材料。
5、掌握每天两餐的成本核算情况,检查生产中的每个环节,杜绝原材料浪费情况发生。
6、负责厨房人员操作质量的检查,对违规操作及不合质量要求的成品、半成品应及时提出纠正,每日用餐时组织协调人员分工,组织好开饭及收尾清洁工作。
7、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水、电、气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
8、协助后勤管理人员定期征求员工及家长对伙食的建议和要求,并及时将情况整改。
9、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觉悟和业务技能。
10、完成领导交待的常规工作以及临时事务。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3
摘要:食品安全作为一种公共产品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安定团结,它的提供需要各职能部门和第三方公共经济主体的介入。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极大地危害了公众的健康和生活,引起了社会极大地恐慌,这些问题的发生与现行分段监管体制中的权责不明、政府管制的法律法规不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政府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食品监管中索赔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密切相关。如何创新完善现行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有效及时的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公共管理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食品安全;职能部门;法律法规;政府监管
1.绪论
所谓管制是指有法律授权的管制者为了稳定市场秩序,调节市场失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被管制者实施的一系列管理、控制和监督活动。按照管制主体的不同,管制可以划分为政府管制和非政府管制两种。食品安全管制是指政府及食品相关部门在食品市场中动员和利用有效的资源,如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方面,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原料采购、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和消费过程进行有效的协调和整合,达到确保食品健康有序的发展市场的活动,保证实现目标公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及社会效益的活动过程。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损害到13 亿人的生命健康,也对食品行业的稳定发展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政府对食品安全进行管制是保护消费者和合规生产者的权益,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消除社会恐慌,降低社会成本的有效手段。我国在食品安全政府管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各职能部门责任划分不明,职能重叠与无人监管问题突出;法律法规不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完善;政府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索赔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2.食品安全公共管理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1 政府管制权责不明
我国食品安全目前实行的对对生活流通的各个环节分开监管。这种管理模式由于权责不明,容易造成各部门的规章制度相互冲突、效率低下,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各部门都推卸责任。此外,部门之间能否协调配合也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监管系统的正常运作。因此,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部门设置进行优化,避免分工重叠,提高管理效率。在立足本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跨部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控制,避免由于各部门的自身利益及专业着重点不同而导致规章制度的混乱。通过协调一致的立法、检测、控制、执行、科研、教育等,对食品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管理。
2.2法律法规不健全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各级地方政府都具有制定行相应的规章制度的权利。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还很不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解决我国食品卫生公共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我国并没有建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门,对消费者的保护也仅仅在经济法的零散条文里。在这种状况下,国家立法机关应当加强对法制建设的重视,此外各级地方政府也应该因地制宜的选择适合本地区的相应的规章。
2.3食品标准不完善
我国的食品标准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和目前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都存在较大差距。中国乳品行业标准就曾被批评为是“世界最差标准”。《食品安全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由此看出,政府已经开始食品安全的强制标准体系的改革,但是要整合原有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建立规范、统一的标准体系,难度较大。此外还有许多标准不配套、技术含量低,这不仅表现在个体之间,更表现产品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的各个环节;此外国家和地方标准之间还存在许多盲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应该按照国际标准及时快速的更新食品安全标准,提高食品安全的范畴,尽快全面与国际标准完美对接,改变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繁多杂乱的现象。
2.4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引发道德风险,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食品安全信息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2.4.1 生产者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 消费者不能及时准确的分辨合格商品与不合格商品,无法对生产厂商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进行有效的评价、约束与激励。产品市场上需求决定供给, 当消费者无法区分安全食品时, 无法正确引导生产者的生产活动,从而使得合法的生产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2.4.2监管者与消费者的信息部对策
各级职能部门的信息透明度不高,信息不能有效的被消费者获取,此外,有些部门的公信力不够,所的信息不能被消费者信任。鉴于这种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该加强与消费者的信息沟通,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也可以让消费者参与到食品的安全管理中。消费者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食品标准法规的制定意见,从而使法规与标准更具实用价值。
2.4.3监管部门的信息不对称
第一,监管部门内部。监管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 由于上级一般通过各类指标对下级部门进行考核。鉴于此,有些下级部门为了自身利益可能会向上级提供不正常信息。
第二,监管部门之间。各部门在进行食品安全管理时不能有效沟通,各部门的信息不能被其他部门充分利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 造成了消极影响。
2.5索赔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索赔制度问题较多,首先惩罚力度不够,只有行政处罚,而且非法所得远远大于处罚损失。再者,我国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赔偿诉讼仍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索赔制度的完善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2.5.1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违反食品安全相应法规的生产者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5.2确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食品安全的专业性,在相关诉讼案件中消费者举证往往比较困难。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证明自己履行了法定义务的责任。
2.5.3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
消费者在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中,往往处于弱势,受害者的赔偿金额迟迟得不到落实,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国家可以先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然后由政府部门依法向责任厂商追偿,并进行处罚。国家先行赔偿的资金主要来自食品行业企业出资和社会捐款。
结论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位公民的健康安全,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伤害了给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也大大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虽然,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在不断地完善,但仍然问题不少,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完善之路仍然艰巨。我们相信,只要各级主管部门不断协调配合,吸收借鉴国外现金的管理经验,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将会的到长足发展。(作者单位:安徽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邱爽、周明友. 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缺失及完善[J]. 中外企业家,2012(01).
[2]杨志花.食品安全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研究[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8(09).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4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构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网络
为了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管理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食品安全的管理和督查工作。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我校成立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安全管理人
成员名单:年级组长、全体安保人员
二、建立规章制度,重抓落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和完善了符合本校实际的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做到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落实,监督到位。学校还层层签订《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并为每个工作组配备一名监督员,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由于制度健全,职责到位,责任落实,更加有效的保证了我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堵住源头,规范采购
把住食品采购关,将不合格食品从源头堵住,是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关键。为此,我们根据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共合作的要求,食品采购中,始终坚持对供货商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为《く工商行政管理登记证》《健康证》《税务登记证》《质检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大宗商品的采购,实行“集体考察,集体定点,集体定价的采购机制,对小宗商品及蔬菜的采购由组长,副组长共同询价,把关质量,通过阳光采购,从源头上堵住了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保证了进入学校的粮油蔬菜价格合理,质量可靠,新鲜安全,保证了师生的饮食健康为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工作莫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四、加大投入,着力改造食堂及卫生设备标准化,规范化
我校在教委的大力支持下,自筹资金,对学校食堂,根据卫生监督所的规划要求进行其导文了全面整改,食堂建有“三池”(洗菜池,清洁池,消毒池),三房(主厨房,烧火房,库房),购买不锈钢餐具,添置垃圾桶,消毒喷壶,让每位炊工穿戴制服口罩上岗。
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増强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精神,按照《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饮食、饮水、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把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为我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5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结合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区)创建成果,我镇2013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镇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2013年,镇政府仍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实行目标管理,镇政府将与各村(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3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责任明确,又切实可行。
四、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今年我镇各村(社区)要在认真总结和分析食品“三网”和药品“两网”示范镇(区)创建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镇种植养殖业、生产加工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强化监督,务求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各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村(社区)结合部、农村消费比较集中的场所经营食品的日常巡查监督,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要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镇食品批发点、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送货上门经营活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对农村家宴严格实行《厨师登记备案和定期体检》、《自办家宴申请报告和检查备案》等管理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
五、2013年必须完成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把全镇食品药品管理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在新的形势下,创新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模式,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六、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教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按照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煤体和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使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确保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重要节日和镇里组织的重大活动期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协调组织农业、卫生、工商、财经、畜牧、公安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文6
一、县教育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并在教育科设立工作办公室。各校建立健全校内食品安全工作机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指定专人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人员对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直接负责,并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分管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中考核内容实施奖惩制度。
二、建立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应包括:食堂、商店从业人员体检制度、餐具消毒、保存及工作衣帽穿戴、清洗制度、向师生出售饭菜24小时留样制度、学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各友会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减少或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防范校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开展学校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校要制定2010年安全工作计划中食品药品工作的教育,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倡计划导健康消费,要求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四、加强校内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必须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要与承包者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提出明确的食品药品卫生安全要求。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食堂、商店的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
五、各校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制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预案。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建设活动,年内建成3个校内连锁超市,26所学校放心店建设任务,其覆盖面达到50%以上。积极推行蔬菜、肉品的定点配送工作。
六、配有校医的学校,要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做到药品管理规范化,确保年内通过“规范药房”的达标验收。
七、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根据《县重大食品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学校一旦出现食品药品安全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准确、及时向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决不允许迟报、漏报和瞒报,否则将严惩责任人。有关学校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信息每学期上报办公室不少于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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