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工作要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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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工作要点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1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为重点,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总抓手,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强化培训,规范机制,创新模式等手段,不断提升全县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监察水平,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年内完成以下工作目标:

1、执法监察的对象

(1)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其他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社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

(3)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进行抽查;

(4)近年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

(5)其它企业。

2、执法监察的频率

(1)非煤矿山:县域内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共29家,尾矿库3个。对华联矿业有限公司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尾矿库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非煤矿山每半年监察1次。

(2)危险化学品单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共4家(其中联合化工公司3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使用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单位共5家(其中药玻公司1处液化气储罐区、瑞丰高材公司2处储罐区构成重大危险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季度监察1次,其他危险化学品单位每半年监察1次。

(3)烟花爆竹批发单位:1家(成品仓库构成重大危险源),每季度监察1次。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社会加油站共40家(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不计入监察计划),烟花爆竹零售(长年点)共9家,年内监察1次。

上述88家生产经营单位为必查单位,共监察149次,做到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必须复查,复查率100%。

(5)对其他一般工业企业及镇、历山街道办、县经济开发区监管企业全年计划抽查30家(重点抽查网套厂、冶金、建材及规模以上企业),复查率100%。

(6)以下单位适当增加执法次数:当年或者上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有新建、改建、扩建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合并、改制、转行等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薄弱或者安全设施投入不足的。

3、行政许可

配合市局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申报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6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配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和协助企业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5、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

为切实加强我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安监系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77号)文件要求,在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开展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活动,力争年内通过省、市验收,取得省局统一颁发的奖牌。

6、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和执法实践培训教育,年内对各镇、历山街道办安办、县经济开发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实践培训,轮流直接参与县大队的执法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具体培训教育计划另行通知。

二、执法监察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六)《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八)《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九)《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十一)《省安全生产条例》;

(十二)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十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四)《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五)《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

(十六)其他有关规定。

三、执法监察工作的原则

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计划监察、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重点对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和其他工商贸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并考虑到安全生产的突发性特点,留有阶段性的工作时间,合理确定执法监察的对象与频率。

四、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要求,对监察对象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执法监察工作要求

1、年度内首次执法检查的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必须认真填写《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市一般工业企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表》,并按要求及时做好执法监察信息上传工作。《执法监察表》中列出的问题须与《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中的问题一致;

2、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2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在继续巩固学习成果、保持良好舆论态势、深化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习讨论阶段准备工作,现就我局第二阶段学习讨论活动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以影响XX区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重点,由局领导牵头负责,分4个组,开展4个专题调研活动。一是安监系统干部廉政建设问题(由方仁文局长牵头,办公室负责);二是如何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安监中队建设问题(由杜华副局长牵头,执法大队负责);三是如何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监管问题(由蒋同顺副局长牵头,监督管理科负责);四是安全文化、培训再培训工作(由梁克强副局长牵头,综合法规科负责)。各调研小组要结合实际,通过“走下去”等多种形式,深入到各街、企业等单位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高质量、创新性的调研报告。

二、组织学习考察活动

计划4月―7月,每个月组织一次全局工作人员到广州市各个区安监局学习调研,学习借鉴兄弟局通过解放思想解决存在问题、实现科学发展的经验。

三、集中时间学习讨论

4月中旬,专门安排3个半天时间,全局干部集中学习解放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并结合实际围绕如何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深入开展讨论交流,各党小组要作讨论发言;4月中下旬安排半天,请区委党校专家进行辅导讲课。

四、发动社会建言献策

组织召开系列座谈会,围绕影响和制约XX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广泛听取街道干部、工矿商贸企业负责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社会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发动社会各界分析形势、查摆问题、献计献策。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3

(一)切实将思想认识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理论武装、学以致用,指导工作实际,抓好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推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全面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办案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努力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监管网络。打通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将监管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努力构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四)推进责任体系建设,依法划分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努力形成事权清晰、权责明确、上下协调、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构建最严格、管用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将2015年确定“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年”,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专业化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专业化培训,切实提升监管队伍的能力素质。

五、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六)实行监管关口前移。按照风险类别和管理难度,厘清责任权限,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现场检查、问题排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形式,主动排查问题,切实加强过程监管,加大对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七)建立监督检查信息机制。建立信息机制,召开新闻会,及时公布日常监督检查、检验检测、行政处罚、违法广告等信息,切实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八)进一步加大稽查监督指导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挖重大案件线索,查办、督办重大案件;突出稽查打假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依法严惩重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对日常监管效能的层级监督,确保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九)深入推进食品批发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治理,加大对乳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制品、白酒、饮料、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植物油及大宗食品等重点产品监管力度;持续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以及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整治规范。

(十)积极推进我区零售药店新版GSP认证工作,力争我区零售药店今年全部通过新版GSP认证。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量化分级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工作。加强对药械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其药械安全的意识和安全风险管理的能力。

(十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大排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改进抽验管理,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处置力度,对投诉举报、违法广告监测等发现的严重问题涉案产品,深入开展执法检验,依法查处质量问题企业。及时汇总检验、监测、监管、投诉举报等各方面信息。

(十二)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三)全面实施质量安全授权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十四)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发挥专家在食品药品监管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以及科普宣传、风险应对中的作用;强化舆论监督,把握引导舆论主动权。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4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5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工作总体部署和201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全面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火灾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使用、完好以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

8、动火、临时用电等作业执行情况;

9、消防设施和设备完好情况;

10、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1、应急救援队建立、演练、应急器材配备和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12、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完善和使用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安全条件;

2、经营场所消防器材配备和完好情况;

3、从业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情况。

三、工作分工

由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安监站、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职责分工配合,属地监管、分级负责;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清剿火患”自查自纠,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全面落实“清剿火患”战役的开展。

四、方法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镇(街)安监站、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细化本地本企业“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并加强指导督促,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在基层全面启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清剿火患”战役的舆论氛围。

(二)清剿火患阶段(5月下旬-8月上旬)

区安监局将和相关配合部门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认真开展检查执法,确保“清剿火患”战役有效开展。要加强与相关配合部门沟通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8月下旬-12月下旬)

区安监局要在确保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督查活动,督促各有关单位、企业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抽查复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新问题,确保“清剿火患”战役取得实效。各镇(街)安监站在督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区安监局,同时报送区消防大队。

区安监局将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到各镇(街)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区政府“清剿火患”战役的统一部署和市2012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把此次战役作为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领导、督促和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清剿火患”战役的全面完成。

安监局工作要点范文6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泰州市、__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全市金属冶炼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市安委会《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等工作部署,乡决定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并结合贯彻省、泰州市、__市安监局《关于报送金属冶炼企业信息的通知》(苏安监办〔2016〕26号)提出如下要求。

本辖区内所属金属冶炼企业。

1.5月1日前,对金属冶炼企业进行调查,填写完成企业统计表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

2.6月15日前,建立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名册,完成一企一档(见附件3);

3.结合推进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较大作业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着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4.从严整治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等四类重点金属冶炼企业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秩序。

(一)部署培训阶段(4月上旬—4月中旬)

乡安全监管人员要进行金属冶炼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结合较大风险作业场所规范化创建,重点解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等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对金属冶炼企业的相关规定,专题分析本区域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措施。

(二)排查建档阶段(4月下旬—6月中旬)

对辖区内金属冶炼企业,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健全“一企一档”,主要包括金属冶炼企业基本信息、较大安全风险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投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监管执法等基本档案信息内容。对现场情况复杂、排查存在难点的情况,可邀请相关专家一同参与。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中旬-9月下旬)

要督促金属冶炼企业强化煤气、熔融金属运输等重点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开展自查自纠,整改现场安全隐患。企业自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主动向乡安监部门报告。要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采取“四不两直”检查、夜查等方式,对当地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大力推进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逐一对金属冶炼企业存在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安全检查:存在煤气发生装置配套生产的;存在液氧、液氮、液氩等储罐经气化后使用的;2014年12月1日后存在新、改、扩建项目未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未开展安全标准化创建或年度自评工作的。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

乡开展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排查治理工作要进行总结梳理,适时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于10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市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突出金属冶炼企业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