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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1
一、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
1、基本标准----以《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为准。
2、基本原则——引导发展、规范管理、确保安全。
3、基本思路——引导发展一批、限期完善一批、坚决取缔一批。
4、基本方法——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宣传发动,对照标准归类,强化工作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按照“政府牵头、职能部门依法履责、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根据区学前教育资源的基本现状和布局规划,对照文件标准,全面规范地区无证幼儿园,强力推进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坚决取缔严重影响幼儿生命安全幼儿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专项整治民办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综治办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区卫生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区房管局局长
药监分局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各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作职责:全面指挥工作专班开展整治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取缔严重影响幼儿生命安全幼儿园工作。
下设三个整治工作专班:
(一)“引导发展一批”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由区教育局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审批专班,对于基本符合区学前教育设点布局规划,且具备本标准规定的办园条件但尚未取得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引导并指导其尽快取得办园资质。
联系人:区教育局发规科科长联系电话
(二)“限期完善一批”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由区教育局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整改专班,对于基本符合区学前教育设点布局规划,目前达到本标准尚有一定差距、但愿意继续加大投入改善条件的,鼓励其创造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力争取得办园资质。
联系人:区教育局发规科科长联系电话
(三)“坚决取缔一批”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由区民政局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依法下达法律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文书,由区综治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道组成整治专班,对于不符合区学前教育设点布局规划,且达不到办园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止办园,整治专班开展联合执法,坚决予以取缔。
联系人:区综治办副主任联系电话
联系人: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联系电话
三、实施步骤
按照“统一部署,分步实施”、“规范管理,消除隐患”、“强力推进,确保达标”工作思路,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一)宣传排查阶段(2012年2月—3月)
由各街道办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药监分局、区消防大队负责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照《市民办简易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提高幼儿园举办者对相关政策的认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引导家长不到无安全保障的园舍就读,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推进举办者自查自纠。各街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租赁房屋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各街道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向区教育局提供所辖区域内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区教育局对照幼儿园设立标准将全区无证幼儿园分类提交给三个工作专班。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月—7月)
在区专项整治民办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公安、消防、安监、食品药监、房管等部门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行业监督管理;由区民政局负责依法查处社会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的违法行为,下达法律取缔文书;由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专班取缔严重影响幼儿生命安全的幼儿园;区教育局做好取缔后幼儿园内幼儿的分流工作;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职切实加强规范各类幼儿园的管理。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2年8月以后)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立民办幼儿园长效管理机制。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辖区内幼儿园各项安全和常规管理的监管。区教育局重点负责民办幼儿园成立前的审批以及成立后的日常教学业务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对民办幼儿园违法行为和非法民办幼儿园的查处。综治、消防、交通、交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房管等部门切实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房屋安全等日常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强化领导。各整治工作专班组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按时完成地区幼儿园规范办学、取缔严重影响幼儿生命安全的幼儿园工作任务。区政府要将学前教育列入全区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大力发展公办园,疏堵结合,积极引导家长到公办园就读,有效减少无证民办园市场。
二是要明确任务。各整治工作专班组要在做好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明确重点,扎实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要依法履责,团结协作。各职能部门既要按照职责,对照标准严格执法,又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以共同做好地区幼儿园整治工作为共同目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幼儿园整治工作任务。
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2
为深刻吸取“7.10”重大校车翻坠事故、沪昆高速隆回段“7.19”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校车安全管理,结合我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际,镇党委、政府决定,2014年8月至11月在全镇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大检查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镇长罗运河任组长,邓新任常务副组长,庞祥贵、陈高君、颜少江任副组长,王长青、王晓云、贺风华、刘伟臣为成员。专项行动由中心学校、交警中队牵头组织实施,运管站、农村公路办参与,全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为整改专项行动落实责任第一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滩头中心校,接受举报电话:0739-8632***。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安全培训阶段(8月10日前)。中心学校8月2日前将所辖各校、幼儿园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培训名单报县教育局综保股,要求全镇所有校车驾驶员、随车人员全部参加,任何人不得缺席,如缺席将取消校车准驾资格,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培训时间为8月10日一天,培训地点:万和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
第二阶段:整改排查阶段(9月1日前)。整改排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8月17日所有过渡期内未加改装的且已取得校车准运证暨校车标牌的车辆在指定地点(长沙梅花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驻隆回县非专用学生校车整改办事处)进行改装。第二步是9月1日前对全镇所有校车进行安全隐患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各学校8月22日前将校车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报县教育局综保股。
第三阶段:抽查督查阶段(10月30日前)。县校车办将采取抽查的方法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回头看”,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检查方式与内容
专项行动采取排查整改、集中改装、抽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所有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所有校车通行线路进行排查,不漏一校一车一人一路。
检查内容: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标牌、线路审批和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质量、安全技术状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校车日常管理情况。
四、整改要求与处理方式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按照“项目到位、程序到位、责任到位”要求对本次行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对合格的准予继续运营;对短期内(今年秋季开学前)能整改到位的,要求迅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准予运营;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短期内不能整改到位的,暂停校车运营,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严厉查处,坚决取缔。
中心学校9月10日前要按照管辖关系将整改措施报送县教育局综保股。整改措施要求:
1.一事一方案。对排查出的每个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内容、措施、时间和达到的效果。
2.一事一落实。每个整改项目都要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
3.一事一验收。对于要求整改的项目要进行逐项验收,确保完成时间和效果。
4.一事一报告。对于短期内确实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报告;对于暂停校车服务后的学生上下学交通解决方案,学校及有关部门要逐级报告。
五、社会公示与组织验收
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3
根据《关于对将口镇2012年教育工作督导调研情况的反馈意见》文件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班子会,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重点和责任,并结合我镇实际,拟定了整改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进一步完善各项教育制度,细化教育工作。
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列入镇经济和社会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目标,将教育工作的相关内容在年初政府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中进行细化,完善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议教”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挂校制度》、《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制定专人收集整理教育工作各项活动开展的过程性材料,进行归档管理,为研究制定教育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材料。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要进一步深入发动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多渠道等捐资金支持学校办学助教,完善充实学校基础设施。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学校做好闲置校产资源的盘活和维护工作,有关村委会要与学校签订使用协议、租金协议及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济困助学制度》,扶持贫困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并按要求做好教育经费的统计工作,努力营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控辍学工作
建立健全镇、村的控辍保学责任制,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档案材料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尽一切办法减少学生辍学。同时,要重视做好学龄人口异地就学的取证工作,应充分利用春节农民返乡的时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认真组织残疾儿少入学工作
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6—15岁残疾儿少的检测、鉴定和组织入学工作,筛查要严肃认真,全面彻底,准确无误。同时鉴定结论只是作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扩散,注意保密。
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4
消防安全
1.消防制度: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即幼儿园的所有建筑,重点是教学设施、食堂等都必须有消防制度并张贴于醒目处;
2.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摆放位置是否合理。
3.是否有疏散标志,疏散标志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4.煤气管道、用具是否做到定期检查,防泄露措施是否完善。
5.消防器材是否定期检查,定期更换,能否随时发挥作用。
6.食堂、等重点部位是否配备足够灭火器材。
7.相关人员能否熟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8.违章用火、用电现象;
9.乱搭乱接电线现象。
食堂及食品安全
1.食品卫生制度建立健全情况;
2.食堂食品购买、运输、储存、加工及留验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
3.工作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
4.食堂整体环境和餐具是否严格执行定期消毒制度。
5.食堂建筑、设备和环境是否符合卫生及安全(包括用电、用火、用水、用汽等)标准及有关要求。
校舍
1.是否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及其他附属用房、围墙、门窗、厕所、库房、水井、水池、楼道栏杆、外跨楼梯和供水、供电等涉及幼儿安全设施。
2.房屋的结构安全和电路安全。
用电安全
1.线路有无老化现象。灯具开关、插座是否工作正常,有无裸露、打火现象。
2.灯具悬挂是否牢固,有无随时脱落可能。
3.线路有无超载、私拉乱扯现象。
4.教室、办公室等重点部位是否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教学设施安全
1.体育设施、玩教具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锋利坚硬部位和松动断裂现象。
2.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活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活动室、卫生间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重点要求
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对照“双高普九”验收标准和市级核查评估反馈意见,深入查找差距,明确整改目标任务,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期限,保证及时整改到位,有效提高各项指标达成度,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二、整改措施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出目前我区“双高普九”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七项指标不达标。具体整改措施为:
(一)普及程度
核查评估组指出,普及程度离要求尚有差距。由于取证落实不到位,加上个别学校学籍管理不规范,个别乡镇初中辍学率超过省定的指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滞后,高中毛入学率、应届初中毕业生升学率、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普职比均不达标。
整改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加大组织入学、动员复学工作力度,做好在外就学学龄人口的取证和人口数据采集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籍档案管理,严格学生变动的审批手续,防止因审批手续不完整而造成辍学率超标。
1、关于初中辍学率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将非在校生流出取证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并督促各村居委会,采取包村、包户、包人措施,入户蹲点做好动员复学和取证工作。
(2)区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做好在校生流出动员复学和取证工作。动员无效的报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村居组织力量做好动复学。
此项工作于已整改到位。
2、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由于目前差距较大,一时无法通过整改实现达标。拟加大职业教育发展力度,通过资源整合,将二十五中更名为中学,中学与职业技术学校剥离,更名为二十五中,职业技术学校与丙仑中学整合,创办区职业技术学校。加快东庄职业中专学校新校区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上网招投标。积极引资在国家级木材加工示范区创办航海职业教育学校,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以尽快实现高中毛入学率、应届初中毕业升学率、高中阶段普职比达标。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加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积极组织实施《区-2013年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三年内新增公办幼儿园27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所,新增民办幼儿园10所,实现所有乡镇建有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做好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力争明年秋季投入使用,扩大招生规模。
(二)办学条件
核查评估组指出,办学条件无法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一是城区及集镇中心学校规模过大,班生规模超标;二是低标准校舍仍未得到全面消除;三是一些学校配套设施,如运动场地、厕所、音体美器材、学生食堂、宿舍设施等离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总体要求:省级验收前,突出重点,全面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校舍,千方百计筹资资金,添置教学仪器设备,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省级验收后,将结合实施校安工程和中小学布局调整,进一步做好城镇中心学校扩容和中小学校舍改造、办学条件改善等工作。
1、关于城镇中心学校扩容
区教育局负责,发改、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配合。将城镇中心学校扩容列入全区“十二五”规划内容,认真谋划,积极推进城区学校扩容,力争年十中新建图书馆、学生宿舍楼各1幢,大丘中学、山中学、区实验小学、坝津小学各新建教学楼1幢。2012年完成区私立实验中学、中心小学、海滨小学的搬迁新建工作。同时,结合实施校安工程,加大集镇中心学校建设力度,全面解决班生规模超标现象。
2、关于低标准校舍拆除
区教育局负责,建设局配合,已于11月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再次对全区土木结构、石结构等低标准校舍进行普查摸底、登记造册,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协助开辟绿色通道,办理相关拆除手续。
3、关于学校配套设施
省级验收前,重点做好教学设备设施添置工作。区教育局负责于11月5日前完成全区中小学课桌椅、电脑等急需更新、配置的教学仪器设备普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多方筹集资金进行添置,目前已筹资652多万元,添置课桌椅近1.5万套、电脑700多部、多媒体近60套。省级验收后,将继续添置教学仪器设备,并结合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年度计划,全面改善学校配套设施,保证所有学校全部实现“四有”目标。
(三)教师队伍
核查评估组指出,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学科结构性缺偏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农村学校开齐开足课程的落实。超编与缺编同时存在的问题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总体要求:有效建立教师交流制度,积极合理配置师资,并强化教师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
具体措施:区教育负责,区委编办、人事局配合。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文[]344号)精神,全面落实区内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区管。认真制定教师年度补充、调配、转岗任教、支教帮扶实施意见,根据教学需要,逐年补充紧缺学科师资,逐步打破校界局限,统筹安排区内教师资源,实现师资校际间、学科间均衡分布。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师风正、业务精的教师队伍。
(四)教育经费
核查评估组指出,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区财政对非义务教育阶段预算资金统筹的额度过大,同时存在着预算外资金用以抵顶预算内财政拨款的问题,导致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发展严重滞后,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仍然十分薄弱,直接影响了高中教育与学前教育质量的提高。
整改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学校缴存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按学校需求及时拨付,学年内全额返回学校,不将预算外资金抵顶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规定。
具体措施: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经费,已将评估组要求追补的年统筹的中小学缴存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295万元追补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将严格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在主动抓好组织入学、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扫盲工作、营造尊师重教氛围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根据市核查评估组指出存在的问题,认真细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期限,整改方案已于11月15日前报区教育督导室。同时,要求区直各部门认真落实教育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负责抓好本部门工作,特别是区教育局作为政府主抓教育的工作部门,要及时收集情况,定期向自评领导小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并督促指导中小学校抓好整改工作。
幼儿园整改方案范文6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1县(区)教(文)体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各民办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民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增强民办学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民办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民办学校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民办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二、民办学校要定期对校舍、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文体活动器材、供电设备线路、锅炉压力容器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维修,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各种设施设备完好运行。同时,各类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三、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在学校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安全警示,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强化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帮助师生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教育学生在课间操、放学、上下楼梯时不要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五、民办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校车管理,建立接送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坚决做到不带隐患出车,杜绝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无保障的车辆上路。凡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车辆、故障车、报废车、证件不全的车辆不准用来接送学生。
六、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储存、加工、饭菜留点制度,严把食品的进校关和食品入口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禁止销售“三无”和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种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七、有寄宿生的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八、民办学校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好各种活动,丰富师生的生活,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原则上,民办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市外活动。确有必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参观、旅游等活动时,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外出的同时必须由学校领导带队,明确专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九、构建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各民办学校请在4月底以前将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市教育局社管处备案。
十、实行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瞒报、谎报或缓报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行政处分或吊销办学许可证。
教育局民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各县市区教育局,工业新区社发局、滨湖新区教委,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彻底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坚决堵塞一切安全漏洞,确保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党的会议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学校安全环境,根据市安委办《衡水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精神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推动安全工作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教育机构,都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县市区教育局层面
1.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一系列会议及文件精神和安全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校安全大检查方案制定、宣传发动、组织领导、工作举措、落实效果情况。
3.建立建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机制情况。
4.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排查整治情况。对达不到相关要求尤其是安全要求的公办幼儿园,立即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对办学条件不符合办学资质的民办幼儿园,立即责令停园整顿;对未经审批的民办幼儿园,要协调当地政府立即予以取缔。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关于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安〔20xx〕30号)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确保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
6.暑期、汛期及恶劣天气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重点部位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强化安全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7.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建立重大隐患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情况。
(一)学校层面
一是学校基础设施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今年汛期校舍各个部位和校园围墙及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扶梯扶手是否达到国家标准;通道和楼梯上是否存在障碍物;室内设施设备(如电风扇、灯具、吊顶天花板等)是否安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设备特别是体育运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有无体育运动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电梯、液压容器等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测;对于在建工程要按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有效隔离,确保安全。
二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学生日常生活、学习、活动的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住宿环境是否安全;床具是否完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宿舍管理员是否经过培训、对消防等各类应急处置方法是否掌握;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到位。
三是食品卫生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饮用水源是否符合国家饮水水质标准;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按要求进行48小时留样;食堂卫生条件、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食堂是否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是否有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是否制定突发流行性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
四是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学生宿舍、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等重点部位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和线路设置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定;学生宿舍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是否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校舍防火、防烟设置情况以及校舍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五是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成立专门机构,配合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是否建立健全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的相关工作机制;学校对学生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的管理措施;“安全防范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六是易燃易爆有毒危化品排查整治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实验室是否制定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教学实验用的危险物品是否按规定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各类教学实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七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要认真检查学校周边特别是新建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检查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违规、违法使用校车及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情况;校车驾驶员定期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清理校园周边“三无车”、农用车、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的情况。
八是“三防”设置情况。主要检查学校是否将“三防”设施投入资金列入专项经费;校园围墙是否安装防入侵系统;校园内重点部位是否安装监控设备,且使用正常;视频回放是否能准确调取,并存储达30天以上;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保安或门卫,保安或门卫年龄是否符合要求;查是否按要求配备警用器材、悬挂相关职责;查门卫对临时人员、物品等出入校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查门卫和行政值班巡逻记录等相关的门卫及行政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是针对季节特点,对学生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衡教安〔20xx〕26号《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暑期雨季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四、检查步骤
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7月至8月)
各地、各单位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体人员参加的教育动员大会。同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采取多种方式,对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积极争取师生、家长、社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参与和支持。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
各单位、学校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改,重点围绕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维修、改造,消除安全隐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夏季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健全安全规章制度;购置或建设三防设施等。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重在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思政体卫科。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部署开展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隐患
此次检查是落实全市开展安全大检查的具体安排,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决不能敷衍了事。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有隐患不排查、不整改,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要予以通报。
(三)及时上报检查情况
市教育局组织检查组自7月至10月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于7月20日、10月20日,市直各学校(幼儿园)分别于8月30日、10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体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