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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法律人生论文范文1
【论文摘要】弘善抑恶,见义勇为作为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一些古代见义勇为、拔刀相助的义举至今仍为人们所传颂。然而时至今日,面对危难见死不救者大有人在,他们的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传统伦理道德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后果。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见危不救”的行为,仅仅是伦理道德问题,还是应列入刑法调整的范围呢?笔者就此问题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1 见危不救的涵义及表现形式
见危不救,泛指一切在他人处于危难时或公共利益处于危难之时而漠然处之,不予救助的行为。根据国内外的立法与实践,见危不救主要包括以下五种情形:
1.1 不报告他人危难 这种情形是指:见他人处于危难状态时,能报告治安、医疗或其他有关部门唤起救助而故意不报告的行为。
1.2 不救助他人危难 见他人处于危难之时,能救助而不救助的行为,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见危不救的最普遍的情形。
1.3 不应公务员请求协助救难 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当有危险灾难发生时,若负责救助的公务员发出要求,请求协助
救难时,公民不予协助救难的行为。
2 对见危不救行为入刑的考证
1975年在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是我国目前所发现的最早对见危不救行为进行处罚措施:“贼人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该篇还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从这两段秦简的内容来看,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在路旁百步以内的行人未出手援助者,罚交战甲二件。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的情况来看,把见危不救行为人刑的过程,实质上也就是道德刑法化的过程,众所周知,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重要的行为规范,二者都属于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评价。但是由于道德的规范作用主要是靠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等精神力量来维持,实际上是通过社会成员的自觉性来发挥作用的,因此,道德在发挥作用时就具有局限性,它对那些严重危害他人或社会利益的行为只能进行舆论的遣责而不进行实质的制裁。对于那些不知廉耻的人来说,道德的遣责在他们身上几乎不会发挥任何作用。然而法律则不同,虽然其规定的范围有限,但是它表现的是“国家意志”的他律,它可以规定人们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它是以国家强制力——法庭、警察、监狱为后盾,它既有引导、推动、教育的作用,更有惩戒、防范的作用。较之道德,法律对人们有着更强的制约作用。
3 对我国设立见危不救的可行性论证
在今天道德日渐滑坡的情况下,把见危不救排除在刑法的高速范畴之外显然是不合时宜的。笔者建议把见危不救行为入刑,设立见危不救罪,这是因为:
3.1 从我国古代社会和国外在“见危不救”问题基本上采取相同的立场来看,这种立法选择有着超越阶级和制度的文明属性 资本主义道德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权利至上为旨,二者有根本的矛盾但都不约而同的“强人所难”,逼人见义勇为,严惩见危不救的行为。这说明,法律上的这一选择与特定的阶级、制度没有多大关系,而与各国面对的共同庆社会问题(道德滑坡相关)。我们国家既然存在着同样的社会问题,就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成果。社会主义本来就是比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更强调社会公德的社会,我们没有理由对国民的道德要求更低,没有理由不立法“逼”人们见义勇为。
3.2 设立见危不救罪,其前提是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刑法上的作为义务,也就是必须将原本的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 换句话说,就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标尺上,用指针将见危不救划在法律义务的一侧。我们认为这种划分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也是必需的。这是因为:一方面,法律对道德领域的干预程度应依时而定。当道德的力量本身足以保证道德规范得以实施时,法律自不必“多管闲事”。但当道德的力量已经不足以使道德规范得到实施,而该规范对于社会来说又至关重要时,就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以强化和巩固该规范,否则,听任道德规范的滑坡,直至最后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那时再想通过立法来扭转局面,也只怕是“法不责众”、为时已晚了。另一方面,刑法本来就渗透一定的道德,同时又是巩固道德的武器,而道德是刑法的重要精神支柱,如果对见危不救这种严惩违反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的处罚还只是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上,是难以遏制这种现象蔓延的。将见危不救规定为犯罪是社会的需要,这一点是不容忽视与否认的。所以,“将本来属于道德层面的要求部分变成法律规范,变成人们的强制义务,这是提高国民精神文明的一种途径。”???
3.3 “见危不救”行为的实质属性决定了它应当定为刑事犯罪 “见危不救”之行为,实质属性有两方面:一方面,能救助或能唤起救助而故意不为,实为坐视、纵容他人生命、健康等重大损害的发生,说明这种损害结果并不违背其内心意图,这与加害人或造成危害之人的心理状态没有本质区别,是一种间接故意的心理状态。另一方面,“见危不救”行为常常成为实际危害结果发生的重要条件之一,若无此一条件,若“见危而救”,损害结果大多不会发生。这就是说,这种行为与他人损害之间也有一定程度的因果关系。基于此种实质属性,我们能将其仅视为不道德行为吗?刑法既然追究造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也应该追究赞成严惩后果的过失犯罪的责任。因为见危不救者的主观过错或恶意(坐视、纵容)远比过失犯罪更严重、更可恶。见危不救行为直接赞成得人身、精神伤害,以及间接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十分恶劣的,将其纳入刑法的调整范围并不违反犯罪概念的构成理论,而且这样做也符合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的原则。
4 设立见危不救罪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4.1 法律所规定的道德是一种最基本的道德 它是对一个公民最起码的要求,而道德的层面却有高低之分,低层次的道德是能为一般公众所践行的道德,可称其为基本道德或普通道德(底线道德),而高层次的道德则代表一种道德的理想,只有少数人物能实现它。显然,理想的道德是不宜法律化的,否则就是强人所难,因为一般人难以做到。
4.2 我们不能随意地将所有道德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不能随意将所有伦理道德刑法化 如果将全部的道德义务提高为法律义务,那无疑提高了法律的标准,而这种被拔高了的标准是难以被普遍社会成员所接受的。“因此,法律义务的设定也要保持适当的度,这个度就是普遍社会成员的道德观念所能接受的程度。能够确立为法律的道德要求,只是公认的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有相当一部分道德要求仍需停留在道德领域。如将全部道德问题变为法律问题,那无疑使一个社会的法律变成了道德法典,法庭变成了道德法庭,这就等于用道德取代了法律,它是不符合人类创设法律的目的的。”???
参考文献
1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353
2 范忠信.国民冷漠、怠责与怯懦的法律治疗[J].中国法学,1997,(4)
道德法律人生论文范文2
关键词:网络时代,德育教育,机遇,挑战对策
21世纪,网络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最抢眼的词汇。而互联网正像一个不断生长和扩展的大网,伸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据统计,我国互联网使用者的平均年龄为35岁,上网人数中的45%为25岁以下的青少年,而我们的学生又首当其冲地成为网络冲浪的主力军,随着在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上的量变引发了青年学生在认识方式和思维方式的质变,已给我们的德育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也给德育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载体和阵地。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教育提供了崭新的机遇。
1、网络为学校德育教育开辟了新的空间,提供了新的方法和手段。
互联网使用的普及性,将社会、家庭与学校对学生的德育教育连为一体,通过网络,社会对青年学生的要求,家长的希望可以共同作用于学生主体,形成教育合力,使得原先相对狭小的教育空间变成了全社会的、开放性的教育空间,为全社会育人创造良好的网络系统环境和育人模式。同时网络可以极大地丰富德育教育工作的资料,使我们的德育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资料来源。
2、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特点,使德育教育更具有及时性和广泛性,使德育教育更直接、更深入。
巨大的速度优势,是信息网络最重要的特点,信息高速公路所架设的四通八达的方便快捷的网络,使学生不必按传统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场所接受教育,而是可以在任何一个设有终端的地方随时获取所需的知识,它突破了时空的局限,增强了影响力。以往,德育教育以课堂传授或一对一的形式开展,通过促膝长谈,可以很好地解决个人和少数人的思想问题,但这种交谈的内容无法广为传播,对其他有类似问题和疑惑的人无法产生影响。网络的发展使我们传统中深入细致的德育教育工作的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
3、网络有利于提高德育教育的对象-----学生的综合能力。
一是有利于促进学生独立意识的发展。网络上的双向或多向信息传递方式,使得学生可以独立地参与讨论,自由地访问所需要的站点,主动了解各种信息资源使学生接受来自不同角度的建议,经过自身的判断整合形成自己的观点。免费论文。二是促进学生开放精神的树立。网络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以先进的电子技术手段向学生适时地传播全人类优秀文化遗产及价值观与行为规范,使青年人在一个比以往更加广泛的社会环境中积累社会知识,发展和形成自己的个性,顺利参与社会生活。三是有利于促进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网络上丰富的信息资源使学生从中获得养料,完善知识结构。四是网络有利于促进学生民主意识的提高,有利于促进学生道德法制意识的健全。
二、网络浪潮给学校德育教育带来的挑战。
1、网络文化的多元性给德育教育理念的主导性带来了新的挑战。
由于网络文化来的太迅猛,传统文化、传统道德的精神并没有很好地借助网络文化整体充分地展示。学生对信息的选择性又空前增强,多样化的社会经济成本、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生活方式,必然会带来多元化的思想观念、价值判断和情感评价。这些同样会在网络信息中以各种面貌出现并诱导学生在行为和意识上发生质的变化,对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德育以什么样的对策来保证自身理念传输的主导性地位,就成为摆在我们眼前的问题。
2.网络成员沟通的交互性给现有德育教育方法的机械性、静态性、单向性、带来新的冲击。免费论文。
互联网是开放的,每个上网者可以与大学教授交流也可能与罪犯沟通;既可以接受信息,也可以制造信息;既相互沟通,也相互感染;面对这样一个四通八达的交互式网络平台,传统德育教育显的机械和单调。所以德育以什么样的途径来保证教育的实效性,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3、网络技术发展的创新性与现有德育教育模式的滞后性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网络时代德育的背景是新的,挑战是新的。面对着网络的挑战,我们的德育教育在教学内容、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教师的自身素质等重要环节上,自身改革的速度远远跟不上网络技术的发展步伐。空泛的高谈阔论与媚俗的市井传闻都在我们的德育教育中并存。问题的关键是:教育主体--学生与教师以及他们所依赖的原有教育制度环境已严重滞后,特别是在教育理念,教育政策,教育目的等方面缺乏前瞻性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
三、如何借鉴和吸收网络文化的积极因素,抢占网络思想阵地;如何保持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以应对网络文化的挑战,新时期的德育工作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关注网络,加强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和自律教育。
(1)针对网络文化的多元信息流的冲击,学校的德育工作者要对网络保持高度的关注,要依靠技术手段切实加强对因特网的控制力和对各种不良信息的屏蔽能力。
(2)网络作为一种改变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基础性因素,必然会引发人类精神文化生活和价值理念的深层次嬗变,这种嬗变最可能引发学生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转变。所以,在加强德育教育的同时,要注重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
(3)加强学生自律教育。在德育教学中可以增加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知识教育,依法使用网络、做文明网民等相关内容。
2、建立专门网站,利用网络手段加强德育教育。
(1)建立坚持正确导向的网络阵地。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需要建立起自己的网络阵地。办好学校网站,一定要体现出导向性原则。在四通八达的交互式网络平台上,针对一些事关大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稳定的敏感性问题,要有正面的声音,给涉世不深的学生以政治上的引导。
(2)要创造思想类网站,将可读性、服务性与权威性、指导性有机的结合起来。学校网站应贴近学生、贴近生活,具有可读性、服务性。
3、要培养运用网络从事德育工作的专业队伍。
学校网络管理,决不是单纯的技术性管理,而是融思想政治工作和网络技术于一身的新型管理。这就要求从事德育工作的干部和教师,不能是对网络一无所知的网盲,他们不但要学习网络知识、了解网络、运用网络,而且要学会把德育教育和网络技术结合起来,这样才能面对新世纪的学生,解决网络时代德育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为此,一是要尽快地对德育工作者进行系统的网络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二是德育工作者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注意从网络上搜集信息,摸准学生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要学会运用网上的正面材料,对学生进行形势教育和解疑解难;
4、德育教育要在理念、内容、方法上进行前瞻性的探索。
(1)要确立终身德育教育理念。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和扩展,知识更替的周期越来越短,单纯的学校教育远远不能满足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和知识更新的需要,一次性教育已经过时,与终生教育理念相适应,德育应树立终生德育理念。免费论文。德育主题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心理教育 ,由这一主题所决定的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修养素质、心理素质、意志品质、合作精神等德育目标不是一次就能完成,而需要教育对象在德育认知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内化、升华、实践从而形成相对稳定的素质,在时空上它不仅需要小学、中学、大学道德教育的相互衔接,而且还会贯穿德育主体的人生的全过程,而且随着社会的变迁、时代的发展,新的德育问题会不断的出现。所以,在德育教育上要确立终身教育的理念,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帮助教育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提高教育对象的自我修养能力。
(2)在德育教育的内容上我们可以以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教育为基础,向实践能力和鉴别能力、选择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延伸。
(3)在德育教育的方法上还要倡导生动活泼的学风,将传统的灌输方法转变为吸引和参与的方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我们用青年喜闻乐见的文风表现出来,并且利用多媒体以声、色、光、画等多种现代化手段体现出来,从而化抽象为具体,化枯燥为情趣,化不解为理解。也可以在校园网络的信息中渗透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总之,网络时代的到来,关起门来进行德育教育的时代已经过去,代之而起的应该是开放的德育观念,既要加强对网络的管理又要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既要增强教育对象对多种意识形态、多元价值取向的辨别能力,又要使他们在多元价值观念中保持必要的张力,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
参考文献: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参考
道德法律人生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高职教育是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高职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具有现实意义。探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以及加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论文关键词:高职学生;职业道德;职业道德教育
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生活中应当遵循的具有职业特征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随着现代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职生作为社会的一员应恪守职业道德,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高等院校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的重任,以人们从事社会职业活动所需要的较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培养为根本目的,具有明显的职业性特征,其职业道德教育的指向十分明确,加强高职大学生职业道德教育显得尤其重要,具体表现为:
1.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是由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高职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为根本任务,以服从社会需要为目标,在此基础上满足个体的个性需要,是一种相对某一职业岗位领域的教育,其专业设置与社会工作岗位的对应性较强,具有明显的职业性特征。高职毕业生能否胜任岗位工作和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要看他的专业知识技能,更要看他对待工作的态度及工作责任心,看其是否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端正的职业态度和良好的职业形象。因此高职院校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强化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为将来胜任岗位工作打下基础。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同时也是道德经济。市场经济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定。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道德是一种竞争力,行业、企业的职业道德水平最终要转化为行业、企业的形象,转化为其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职业道德良好的行业、企业,其社会绩效往往更好。因此,高职教育应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运行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职业道德与市场经济的关系,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是高职生自我发展的内在需要
随着高校的扩招,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用人单位十分看重毕业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往往把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录用人才的首要条件。一些高职生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既想追求事业上的成功,又缺乏艰苦创业的精神,不愿意到能够发挥自己专业特长和自身优势的地方去,过分强调自我利益,把追求轻松、舒适、经济收入较高的工作放在第一位,缺乏远大的理想和敬业精神。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加强高职大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知识教育,使他们对自己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发展历程与前景、性质和特点等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自觉认识所学专业的社会价值,明确自己在职业生活中的地位、权利和义务,树立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职业道德教育有助于高职学生明确自己成才的努力方向和前进目标,有助于他们走向社会后迈出成功的第一步,顺利成为合格的人才。
4.职业道德教育是高职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
高职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素质和身心素质等。思想道德素质是综合素质中的首要素质,其核心是学会做人,而职业道德素质则是学会做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思想道德素质的高低,影响着综合素质的高低。因此,高职生在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同时,还要学会如何做事和怎样做人,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以适应社会、适应市场,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实现自我价值。
二、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2006年11月,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指出:“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能性人才。”该文件明确了高职院校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意识、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高职生职业道德素养。
1.开展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高职生一切品质形成的基础和保证,是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和灵魂。当前社会处于转型期,道德法制建设不够完善,发展的迅速、竞争的激烈、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一些较为严重的诚信缺失行为。这些不良的社会现象都会对高职学生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其对诚信问题认识存在偏差,诚信信念迷茫。因此,加强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非常必要。高职大学生应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作为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
2.开展以爱岗敬业为基础的职业情感教育
爱岗敬业就是从业人员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崇敬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中国人民大学一项调查发现:“用人单位认为大学生最欠缺的指标中,敬业精神高居第一。”说明当前高职大学生奉献意识弱化,比较强调索取,缺乏实干精神和基本的敬业精神。因此对于高职学生来说,迫切需要加强敬业精神的培养。首先让学生正确认识当前就业形势,引导学生变就业竞争压力为敬业乐业动力,珍惜和热爱自己的职业。其次要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择业观、创业观。再次要锻炼学生的意志品质,让学生养成吃苦耐劳的实干精神。总之,在职业活动中,充满热情是敬业的前提,追求完美是敬业的关键,讲求奉献是敬业的根本,这应成为高职学生追求的职业道德境界。
3.开展以责任意识为基础的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责任意识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祖国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一种自觉态度。高职生作为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责任意识的有无与强弱直接影响着社会产品质量的优劣、生产效益和经济建设水平的高低。只有使高职生具有报效祖国、报效人民、报效社会的责任感,才能真正成为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
4.开展以遵纪守法为基本要求的职业纪律教育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品质。一个人的职业生活是否顺利、是否成功既取决于个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取决于个人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具备较高的职业法律素质是高职生将来依法从业的必要前提。因此,对高职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才能使学生学会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从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起,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才能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不做违法的事,才能成为具有较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加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
1.课堂教学是加强高职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渠道
在职业道德教育方面,应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一是通过“两课”教育。“两课”教学在培养高职生道德及职业道德修养中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传授和中国化的基本原理,一方面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只有一章涉及职业道德修养,内容显得单薄,并缺少相应的实践教学内容。要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在其中的比例,结合行业职业道德建设要求与现状,通过处理好知与行的关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课堂与课外的关系、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的关系,提高教学效果。二是在专业课教学中,渗透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要把各行各业的道德规范和典型事例融入教学内容中,注重在各学科中渗透职业道德内容,挖掘和提炼各门学科中的道德因素,以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对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具有重要作用。
2.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是加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
校园文化是一种教育文化,高职校园文化建设的一大功能就在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企业文化是一种经营文化,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大部分要走向企业的一线岗位,企业文化的陶冶和职业实践是对高职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载体。要使高职学生在校学习时就能感受这种职业(行业)文化,初步形成较好的相应职业的职业素质,就必须关注企业文化,重视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对接,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德育功能和企业文化在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的特殊作用。在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中渗透企业文化,把先进的、健康的企业文化寓于校园文化活动中,可以优化学生对企业、对社会的认知,增强对职业精神、职业规范、职业素养的了解,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理想,更好地指导他们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促进学生良好职业道德的养成和职业道德修养的升华。
3.社会实践是加强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
职业道德的原则和规范都是从实践中来,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学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领悟、体会和感受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才能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因此,培育高职生职业道德意识,强化职业道德行为,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重要作用。
首先,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是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通过开展公益活动、社会调查、社会服务、专业技能竞赛、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高职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艰苦奋斗和自强自立意识,为他们自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打下基础。
其次,工学结合是高职学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工学结合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重要实施途径。高职教育的行业性和企业特点决定了职业道德教育最基本的途径是走出校园,到企业中去,与企业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实际相结合,走工学结合之路。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学生在生产的真实环境、企业管理的规范环境、企业文化的人文环境、人际交往的社会环境中,按照实际的生产项目、工艺、规范、操作要求等进行产品的设计与制造,经历从一名学生向一名职业人和社会人的转换过程。在这一真实的互动过程中,不仅有职业操作技能的训练,还有人与人之间思维的碰撞、创新理念的萌芽,更有各方面利与弊的冲突、取与舍的衡量。这种真实的职业环境赋予了学生多重角色,为职业道德的培养提供真实的情境。
道德法律人生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知耻教育是德育、甚至也是美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个人、社会和国家都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就围绕如何进行知耻教育这一问题而展开,并进而论述了知耻教育要以知耻、自尊、责任为其主要内容,并且对如何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知耻教育体系进行了探讨。
知耻之心犹如潘多拉魔盒的一把锁,这把锁如果不能及时地予以锁劳或一旦使之锈蚀,邪恶就会到处滋生。因此,如何锻造这把“锁”,在任何时代都显得尤为重要。孔子就曾明确提出了“知耻近乎勇”①的教育理念,鼓励弟子养成知耻的品德;清人龚自珍更是大声疾呼,要“教之耻为先”②,养蒙莫先于知耻达礼。可见,知耻教育是“治教之大端”③。
一、知耻教育要以知耻、自尊、责任为主要内容
首先,知耻是人生的第一要事。夸美纽斯在他的《大教学论》中启示我们:幼小的心灵能快速地收容无穷的事物,品德的形成要及早开始,如同“热蜡定型”,一旦在它柔软易吸收时没有进行正确的塑造,待定型后就很难改变了。同样,我们要在孩子有道德认知之前,通过外在教育的形式让他们知道什么是可耻的,什么是光荣的;什么是判断耻辱和荣誉的标准;什么是对待耻辱和荣誉的正确态度。这样,孩子才会逐渐形成正确的荣辱观、是非观,才会对自己的言行起到正确的导向作用而受益终身。
其次,受教育者只有强化了自尊心后才会更加自信、更加自爱。人们在追求自尊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自我尊重而且也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们往往一方面追求自信、独立和成就,另一方面追求名誉、地位、他人赞赏和尊重。自尊得到满足,就会产生强烈的自信,达到自我价值的实现,反之则会产生自卑,导致不良行为的发生。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为受教育者创造激发自尊心的环境,只有强烈的自尊,才会使知耻感得到进一步增强。
最后,责任是份内应当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它是一种自律,也是一种他律。一切追求文明进步的人们,应该基于自己的良知、信念、觉悟,自觉自愿地履行责任,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做出自己的贡献。然而在物质生活较为富裕的今天,一些人的责任感却在日益消失,他们对自己没有责任,得过且过而不思进取;对家庭(父母)没有责任,一味索取而淡薄感恩;对他人没有责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集体没有责任,强调个人自由而不讲集体规范;对社会没有责任,埋怨无奈而不愿奉献。因此,如何培养社会责任感在今天就显得尤为重要。知耻教育就是要使这种责任感永驻于心,并使这种责任意识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
二、要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知耻教育体系
作为道德教育承载体的家庭、学校和社会,在知耻教育过程中发挥着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作用;它们要本着为提高人们的道德修养,培养合格的、对社会有用的现代公民的目标,实现三位一体的良性互动,使学校耻育走上由封闭到开放的整体化的全方位的教育轨道,使知耻意识更有效地扎根到社会每个成员的心中。
1、家庭――知耻教育开始的地方。
家庭是道德生活的核心,知耻教育首先从家庭开始。正如马卡连柯所说:“家庭是最重要的地方,在这里人初次向社会生活迈进。具有高尚品德、心理素养好、教育方法得当的父母是学生学习良好、顺利成长的引路人。”④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荣辱观和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在家庭中,父母首先要为子女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身体力行,言传身教,帮助孩子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学会正确的判断和评价。家庭在进行知耻教育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家庭的知耻教育要从小抓起。早期教育对于人的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幼小的心灵是人生的初稿,在这上边的每一页书写,都会产生永久的不可磨灭的痕迹。苏霍姆林斯基就将“羞耻心”看成是儿童健康成长历程中的重中之重。
(2)家庭的知耻教育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的点滴做起,要持之以恒。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良好的个人品德的养成非一日之功,它有着自己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如果孩子的品德得不到正常发展,将来弥补起来就会困难的多。
(3)家长应确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教会孩子“先做人”。由于社会竞争的激烈化,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能在将来立足于社会,只注重培养孩子的一技之长,却忽视最起码的知耻教育,而且这种倾向越来越严重。要知道,知耻才是真正学会做人的开始,如果一个人连最起码的做人道理都不懂,那么其它一切就将失去意义。因此,当务之急必须要改变家长错误的观念,要让他们把目光放远些,让他们明白只有实现孩子的德与智的全面提高,才能使孩子在将来真正地适应社会。
2、学校――知耻教育最重要的地方。
学校是道德教育的主体,负有道德教育的最大责任,而知耻教育正是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学校的知耻教育应着重启发学生的自我人性和对现存价值的认同,使学生将道德原则、规范以及相应的社会价值观念内化为自己的做人标准,形成自律人格,它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在学校的耻育面临严峻的挑战,学校当务之急要转变教育理念,真正重视知耻教育,并且努力改变目前实效甚微的现状;要探讨学校与社区互动的新模式;要摆脱单调的校内说教,从学生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给学生走出校园、回归生活、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让他们“用自己的手触摸社会,用自己的心去感悟人生”,在多元互动中,知中行、行中悟,悟中从,真正体会到真善美,真正实现知行合一。根据学校知耻教育的特点,采取的具体措施有:
(1)以境育人,创造优美的校园环境。校园环境是学校一切活动得以展开的物质承载基础,一个秩序井然、整洁、文明的校园环境,不仅有利于控制情绪、调适行为、陶冶情操,还可以启迪智慧、激发灵感、使学生的精神生活时时感受美的升华。苏霍姆林斯基就曾经说过:“孩子在他周围、在学校走廊里的墙壁上、在教室里、在活动室经常看到的一切,对于他精神面貌的形成具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努力做到,使学校的墙壁也说话。”⑤他正是描述了校园环境对学生道德品质所产生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校园物质环境的建设中要体现德育的思想和知耻的理念,因地制宜地在校区建立德育园地,悬挂本校的校训、伟人肖像、名言警句等,既使整个校园充满浓厚的文化特色,又发挥校园环境的熏陶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力量,使知耻的思想在默默中深入学生的心中。
(2)完善学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道德评价机制。要使耻育活动在一定的秩序下进行,就需要严格完善的管理,将知耻教育延伸至学生管理工作中。因此,要着重校规校纪建设,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形成井然有序的管理氛围,使学生感受到这种氛围并且自觉按照要求去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在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则应充分发扬民主,经过师生充分酝酿和共同讨论,最后才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下来。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求:一是全。规章制度应该是全方位的,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二是细。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三是严。纪律严明,赏罚分明。要形成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制度文化环境。同时,也要建立、健全道德评价机制,引导学生参与自身的道德评价活动,以便进行自主式教育,培养其自主意识,学会自我约束,使之知耻、畏耻。
(3)学校要通过“走出去”与“请进来”的方式,加强同家庭和社会耻育的配合。学校进行知耻教育时,要及时通过家长会、家访、与家长书信电话往来等形式同家庭耻育合作,达到吸收家长参与学校耻育过程的目的。听取各方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也为顺利开展各项耻育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学校还要实现同社会德育的合作,使学校知耻教育延伸到社会,借助和依靠社会的力量与资源实现耻育目的,放飞孩子们的心灵,让他们走进社会,从自身或周围的观察和亲身体验中吸取教训,明白什么又是不可为的。
(4)改变传统教育模式,形成良好的师生关系。纯粹地说教已经不能达到以理服人的目的,特别还是知耻这类的德育教育。我们应该把知耻教育渗透于学生的学习、读书、文体以及社会实践活动中去,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方式,从而使学生在多种活动中得到熏陶和教育,以改变传统单打一的课堂灌输模式。师生之间只有建立融洽和谐的关系,才能取得最佳的教育效果。在实现师生的互动过程中,首先就必须建立在尊重、平等与信任的基础上,让学生自愿与教师进行心理的沟通,倾吐烦恼与困苦,以防止一些知耻意识失范的行为发生。
(5)知耻教育应当与校园文化建设相联系,发挥学生的主体性。校园文化的载体主要是各种各样的集体活动,兼顾教育与情趣,知识与娱乐,它变命令式为倡导式,旨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创造条件,让学生自己组织,主动参与,寓教于乐。为了更好地配合知耻教育,这些活动往往结合学生成长中的热点问题,因势利导,让他们做出正确的思考与选择,从而也克服教学中知行脱离的弊病。
3、社会――知耻教育延伸的地方。
社会是人类生存的直接环境,是知耻教育大环境中的关键。因为家庭和学校的耻育是取之于社会又用之于社会的,社会是在家庭和学校基础上的延伸。不良的社会风气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它会毒化家庭教育氛围,污染社会教育环境,模糊人们的是非界限,淡化人们的道德观念和守法意识,助长腐败现象,弱化人们的责任心和知耻感。因此,我们要在全社会培养知耻明德的风尚,要教育和监督民众特别是干部,让他们明白荣辱的界限,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道德氛围,使人们能够在这种氛围中学会思考、感悟和理解,从而升华人格,完善自己。
社会的知耻教育应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的知耻教育应当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相联系,注重培养公民的自重、自尊和自爱的意识,开展以开发道德主体的道德价值意识为主的社会知耻教育。(这里所说的道德价值是指高尚的道德观念、行为、理想对社会和个人所产生的积极意义。)都说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因此要改变社会中现存的鲜廉寡耻现象就要坚持“两手抓”和“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即在加强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社会成员特别是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这也正是知耻教育的基础工作和源头工作。
(2)社会知耻教育不能离开法制教育,要实现德法并用。法律制度带有强制性,是一种他律,然而现实社会中确实需要用法律制度之力来约束那些鲜廉寡耻的人,帮助他们遵纪守法,知耻识礼尊德,社会才会有秩序地运行。因此,在对社会成员进行知耻道德教育的同时,必须充分利用法制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狠狠打击、“黄、毒、赌”等丑恶现象,并强化惩治力度,为知耻教育创造一个强有力的法制环境。
(3)要将知耻教育渗透到职业道德教育中。知耻是职业道德的先要,虽然职业道德要靠社会的政治力量、法制力量的硬约束,但关键取决于每个人的德行修养。作为社会个体的人在各种丑恶的社会现象面前,如果能调整自我心理因素,知耻而自觉地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那么他就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因此,将知耻理念渗透到职业道德教育中是必不可少的。(责任编辑:陈娟娟)
①《十三经注疏•礼记•中庸》。
②《龚自珍全集•明良论二》,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1页。
③《孟子微》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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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20世纪2030年代由平教会所发起的平民教育运动,其核心是在乡村推行“四大教育”,虽然由于历史的局限,在当时取得的成果有限,但以晏阳初、陶行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志士仁人在这场运动中所体现的爱国精神和在农村所做出的一些有益探索,对当今的新农村建设是有着巨大的启发作用的。
一、平教会的平民教育运动
平教会的平民教育运动,是一场以民为本,以“除文盲,做新民”为宗旨,以“改造农村,改造中国”为目的,对广大平民进行教育的运动。以晏阳初、陶行知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教育家在社会调查的基础上,决定在农村中推行“四大教育”以解决农村中存在的“愚、穷、弱、私”问题。
1.以民为本,办平民的教育,办人民大众的教育
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曾在《平民教育宗旨目的和最后的使命》上说:“今日我国问题,这样的复杂,非从根本上求一个解决法,只顾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终久是治丝愈紊,剪不断,理还乱的状态……因为社会的各种问题,不自发生,自‘人’而生。发生问题的是人,解决问题的也是‘人’,故遇着问题有不能解决的时候,其障碍不在问题的自身,而在惹出此问题的人。所以我中华四万万民众共有的各种问题,欲求根本上解决的方法,还非从四万万民众身上去求不可。”由此可见,平教会认识到了问题的主体—人。进而他们充分认识到了每一个国民尤其是受过相当的教育、有知识的国民在一个国家的重要作用。wwW.133229.coM在《平民教育促进会宣言》中,“古人说:‘民为邦本’。一个共和国的基础巩固不巩固,全看国民有知识没有。国民如果受过相当的教育,能够和衷共济,努力为国家负责,国基一定巩固。如果国民全未受过教育,空空挂了一块民国的招牌,是不中用的。他认为平民教育是培养国民元气,改进国民生活,巩固国家的基础的教育。
在平教会的“四大教育”、“三大方式”中,其核心也在于“造人”,以民为本。其所提倡的“四大教育”中,为解决农民“愚”的问题,他们把“文艺教育”摆在第一位,而不是把解决农民“穷”的“生计教育”问题摆到第一位。认为要解决农民、农村的这些问题,根本的还是要用教育来提高农民的素质,以文艺教育为基础,培养他们的知识力;以生计教育为心,培养他们的生产力。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他们没有认识到当时社会的真正病根所在,而将由病根所造成的“愚、穷、弱、私”作为当时社会的病源。因而平教会的平民教育运动实为一种改良运动,但他们在运动中所体现的为民干实事、为民办教育的精神,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的科学思想。
从他们所办教育的受教育对象来看,这种教育是服务于中国绝大多数人的,服务于广大平民的,服务于广大民众的。晏阳初认为“现在的中国害了三种病。即瞎、聋、哑。造成这三种病的责任完全在教育界,希望同仁们积极地推行平民教育,让每一个平民都受到教育。他说:“既称为同胞,则当视平民如兄弟,他们不识字,我们要引以为可耻。有一未受教育者,即教育者的责任,否则不堪设想。中国有三万万二千万人不算得是国民。美国一万万人,人人都是国民。所以平民教育我们当义不容辞。”
所以说,平教会的平民教育运动,关注的是中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其中蕴含着“以民为本”的思想;其所倡导的平民教育,使每一个国民都能受到教育,包含着教育机会均等的思想,目的是“除文盲,做新民”和“改造农村,改造中国”,让全体国民的素质都得到提高,至今都有着积极而深远的意义。
2.推行与农民现实生活相联系的“四大教育”
平教会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当时中国的生死问题,是“民族衰老,民族堕落,民族涣散,根本是‘人’的问题”。“农村运动,就是对着这个问题应运而生的。他对于民族的衰老,要培养他的新生命;对于民族的堕落,要振拔他的新人格;对于民族的涣散,要促成他的新团结新组织。所以说中国的农村运动,担负着‘民族再造’的使命。”
要实现“民族再造”的使命,在平教会看来,最有效力的方法,就是教育。但这种教育既不同于以往的中国式育,也不同于从外国引进的舶来教育。这种教育就是平民教育,是一种与农民现实生活相联系的教育,是一种全面的、完整的教育。他们既注重传授给农民文化知识,也教给他们实际的生产技能,还对他们进行人文教育,陶冶其精神。他们深人河北定县农村做实验,通过社会调查,结合他们的经验,确认中国农民的四大病害就是“愚、穷、弱、私”,以整个农村生活为对象,把文艺、卫生、公民和生计四种教育联锁扣合起来,成为整个的农村建设,这也就是他们在农村所推行的“四大教育”。具体来说,就是以文艺教育救愚,以生计教育救穷,以卫生教育救弱,以公民教育救私。用来发展和培养农民的“四力”:知识力、生产力、健康力和团结力。
二、平教会的平民教育运动对新农村建设的启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决议》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工作任务。如今,正值新农村建设在全国开展得轰轰烈烈的时候,合理借鉴平教会在当时所探索出来的有益成果,并对其加以总结和发展,将对新农村建设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1.新农村建设要以农民的发展为根本。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高素质的农民;环境卫生的改造,需要高素质的农民;道德法制意识的增强,也有赖于高素质的农民。而农民素质尤其是文化素质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教育,正如当时平教会在平民教育运动中推行的“文艺教育”救“愚”一样。当时他们的具体做法“从文字及艺术教育人手,使人民认识基本文字,得到求知识的工具,以为接受一切建设事务的准备”,这对我们现今的新农村建设是有很大的启发借鉴作用的。目前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科学文化素质已迫在眉睫。但农村农民并不是都留守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他们中有许多在外地从事非农产业。为了新农村的建设,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尤其要将农村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和成人教育这“三教”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三教统筹”,共同完成对农村劳动者的培养培训工作,确实提高农民的素质。
2.新农村建设要以“科教兴农”为指导思想,注重农科教相结合,发展农业生产,壮大农村的经济实力。平教会在平民教育运动中推行的“生计教育”,就是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农村工作各方面着手,以达到农村建设的目标。尤其在农业生产方面,注意到选种、园艺、畜牧各部分工作,应用农业科学,提高生产,使农民在农事方面,能接受最低程度的农业科学;在农村经济方面,利用合作方式教育农民,组织合作社、自助社等方式;在农村工作方面,除改良农民手工业外,还提倡其他副业。这种做法对当今的新农村建设也是颇有启发意义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不断壮大农村经济实力,新农村才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在农业的发展上,要以科教兴农为指导思想、以农业科技成果为动力,农科教紧密结合来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加大科技成果在农业上的推广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率;在土地的使用权上,上世纪80年代之后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改革,释放出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加上农业技术的进步,使大量农民摆脱了绝对贫困。因此,新农村建设,不能无视法律,强制农民恢复“集体经济”,搞一刀切,引发不稳定因素。当然,对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性组织,要积极保护。在农村经济的增长点上,按平教会的做法,就是不仅要重视农业生产,还要发展农民手工业和副业。今天,由于农村的现实情况是人多地少,产生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为了让这些剩余劳动力顺利地转移到其他行业就业,我们在发展农村第一产业的同时,也要在农村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以不断壮大新农村的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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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加剧凸现了学校德育的不足,即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认识不足;针对性差、主体性不强;目标设置和实现中的片面性。加强学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心理疏导能力;设置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的学校德育内容;坚持德育对未成年人的“价值引导”,最终形成其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是学校德育防范和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有效措施。
学校是未成年人步入社会的中间地带,当前我国的学校德育由于教育观念等的系列偏差,导致某些未成年人道德观念淡漠,道德水准下降,屡有偏差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因此,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进行分析,审慎思考学校德育的不足,加强学校德育以防范和矫治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未成年人偏差行为,通常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纪律规范和非刑事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还不构成犯罪或不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主要可表现为(注:此种分类主要参照了吴铎主编的《社会学》(高等教育出版社)中按社会规范的类型对越轨行为的划分方法。):其一,违俗行为,即与人们普遍认为“应该如此”的原则或理念不一致的行为,如离家出走、未婚先孕。其二,违德行为,即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奢侈浪费、自私自利。其三,违纪行为,即违反特定场合的特定管理规范的行为,如考试作弊、旷课逃学。其四,违法行为,即违反国家法律条文并对他人和社会造成某种程度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如索财、携带刀具。其五,心理性偏差行为,即由于个体自身某些特殊的精神问题或心理因素引起的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如暴露癖、乖僻残忍。其六,自毁行为,即违反社会规范并对自身造成伤害的行为,如酗酒、自杀。
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深渊不是偶然的,而是由未成年人先前一系列的偏差行为逐步积累恶化而成的,其基本路径为:沾染恶习——偏差行为——犯罪。未成年人的偏差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往往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社会个体与现存社会规范发生的磨擦和冲突有一个发展过程,从小到大,逐渐加剧,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导致犯罪行为发生,未成年人犯罪也是如此。要解决未成年犯罪问题,首先要预防未成年人出现偏差行为,切断他们通向犯罪的这一途径。
2003年北师大发展心理研究所的“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建构与培养研究”课题表明,全国初中2.9%的学生有严重的心理性偏差行为,14.2%的学生有较明显的心理性偏差行为。在校未成年人行为偏差问题日益凸显了学校德育的缺失。
第一,学校德育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认识存在误区,往往把“行为偏差” 等同于“品德恶劣”,忽视了偏差行为背后的心理因素。未成年人的道德观念还在形成之中,还缺乏较强的自制能力,其一般性偏差行为大都是由心理问题引发的。他们或是由于家庭的残缺不全,容易形成孤僻自卑、行为怪异、自我封闭等的精神缺陷和心理障碍,导致偏差行为多发,或是由于对新环境不适应,学习成绩差,缺乏与老师和同学间良好的沟通,形成对人际交往的焦虑、自闭甚至暴力反抗。学校德育往往关注教育目标向学生个体思想品质和规范行为的有效转化结果,而忽视了学生道德内化和行为外化需要经过复杂的心理过程,这些心理过程是德育的必备支撑。将未成年人行为偏差简单地认定为“品德低下”,给其贴上不良少年的标签,不但无益于未成年人长期积聚的心理问题的解决,还容易加剧其偏差行为程度,甚至产生严重的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犯罪行为。当前学校德育中,一些教育者不能科学认识未成年人偏差行为产生的心理原因,对其或是忽视,或是不能给予充分的接纳和理解,更谈不上给予合理的教育和帮助。教育者简单粗暴的排斥和过激教育行为,不仅无法获得未成年人的心理认同,更可能加重他们的心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教育者成为了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制造者和推动者。
第二,学校德育针对性差、主体性不强,无法有效预防和矫正未成年人偏差行为。传统德育通常是以社会为本,只将受教育者视为被教育客体。传统德育的方向和内容不是根据未成年人的实际状况和需求,而主要是根据上级的精神,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学校德育很少关注教育对象的内在需要和内心的价值冲突,只强调受教育者对道德义务和责任的认同,忽视他们的道德生活和主体地位,容易造就出阳奉阴违的伪君子或什么都不信的道德虚无主义者。同时,以灌输为主要形式的道德教育也难以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鸣,最终导致未成年人厌烦和自动远离道德教育。然而,任何手段也无法割断未成年人和现代社会种种不良因素之间的联系,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单纯的道德灌输,导致未成年人价值选择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的缺失,使学校德育对于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疏导作用大为降低。
第三,学校德育目标存在片面性,实现过程中只注重行为管理,忽视人格培养,无法达到有效减少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和“育人”的目的。人是德育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德育要引导学生成为规范的社会人,还要具有高尚的心灵、美好的情感、健全的人格。但是,
长期以来由于学校德育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混在一起,使我们倾向于以政治教育标准来衡量德育的成绩,用思想政治教育目标代替了思想道德教育目标。在升学或者就业压力之下,学校德育经常以德育课分数衡量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无暇顾及未成年人道德实践能力的培养和提高,缺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科学的评价标准。在实践中,学校德育工作的重心往往放在规范学生行为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上,在管理上层层把关,把学生置于形式主义的管理网中,对照相应的《守则》《规范》,给学生的道德行为贴上量化的标准,把培养出严格遵守规范的“乖学生”当作了教育的最终目的。至于如何结合未成年人的年龄特征和认知规律,培养其高尚的情操,健全的人格则很少关注。只满足于抓外部行为管理,忽视人本的道德内化的做法,使德育成了单向的行为训练和单纯的行为管理,使未成年人往往为了获得某些好处而做出符合“规则”的行为,甚至形成急功近利、口是心非的人格缺陷,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心理和行为能力的形成。
二
那么,怎样提高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实现对未成年人偏差行为的预防和矫治呢?
第一,加强学校德育的人本理念,提高教育者综合素质,尤其是心理疏导能力。教育者是教育过程的主导因素,其综合素质和教育理念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效果。政治思想过硬、职业道德修养深厚、专业知识扎实是对教育者的基本要求。要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要,还必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今天的未成年人具有强烈的个体意识和个性差异,要研究他们的特性,激发其潜能,引导其顺利实现社会化,成为具有基本道德素养的社会人,教育者就必须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需要,依据他们智力和性格的差异,采用不同的德育内容和方法。同时,面对频发的导致偏差行为的心理问题,现代社会赋予了教育者新的角色——未成年人的“心理保健医生”,这就要求教育者不断健全自身素质,确立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除了学习相关的心理知识与技能,教育者还要特别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心理需求,学会洞悉其偏差行为背后的心理动因,并根据未成年人的个体差异,运用沟通、聆听等心理辅导技巧疏导他们的情绪,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心理的健康程度直接制约着未成年人能够达到的道德水平,以及未成年人偏差行为发生的几率。而目前的学校德育中忽视了关于个人成长的教育,德育过程中缺失了对受教育者心理活动的关注,这造成了学校德育工作的许多盲点和误区,更迫切呼唤以人为本的各种心理健康教育对学校德育体系的充实。
第二,贴近未成年人日常生活,丰富学校德育内容,推动道德教育的生活化。德育内容是德育活动所要传授的价值与规范。根据日常生活中的现实问题设置德育内容,容易引起未成年人的共鸣,有利于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其一,大力开展生命道德教育。“生命化教育是在生命的视野中,对教育本质的一种重新理解和界定。生命教育主要是教人认识生命、保护生命、珍爱生命、欣赏生命,探索生命的意义,实现生命价值的活动。”〔1〕通过生命教育,可以树立未成年人珍惜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态度,减少和避免自杀和虐待他人等偏差行为,帮助其正确地对待生活中的挫折和危机,在人格上获得全面发展。其二,加强未成年人良好习惯的养成教育。心理学研究发现,8-14岁是培养道德行为习惯的最佳期。对于这个时期的未成年人,从培养行为习惯开始进行道德教育,不失为一条科学的途径。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能使品德从内心出发,不走弯路而达到高境界。因此,是否能够在生活中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成为衡量德育效果的真正标准。其三,注重未成年人个性发展的教育。学校教育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个性和差异性,不用教条的统一目标评价他们,针对每个人的优势和弱势,为他们提供多元发展途径,让他们真实感到个人存在的价值,从而增加对自我和社会的认同,减少偏差行为的发生。
第三,坚持学校德育对未成年人的“价值引导”,引导其形成良好的自我教育能力。从实践上看,近几年我国的学校德育进行了改革,但传统灌输式道德教育方式的影响却根深蒂固,加之未成年人缺少自主的道德判断和独立做出道德选择的能力,如果教育者只鼓励其自由选择而不加以正面的积极引导,无异于放任自流,只能造成未成年人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模糊,最终陷于道德困境。面对日益复杂多变的学校德育环境,学校德育在尊重未成年人自主意识的前提下,采用多种具体方法提供道德的“价值引导”,成为一种必然选择。苏霍姆林斯基在给教师的建议中说到:“只有能够激发学生去进行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2〕,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就要关注学生的生活世界,把激发学生的道德需要作为起点,不断提升学生的道德层次,放手让学生在生活中进行探索式学习。此外,还要建立良好的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往关系,提供良好的自我教育氛围。实现了自我教育才会有内心永恒的道德法则,未成年阶段是培养人的自我教育能力和个性得以全面发展的黄金时代。教育者应把操作性强的合理的德育考核放在首位,唤起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促进他们的自我教育,变“他律”为“自律”,有效切断偏差行为乃至犯罪行为产生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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