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法律毕业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关法律毕业论文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1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的现状

毕业论文写作是开放教育中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学生专业素质,达到专业培养目标的必要步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了规范毕业论文的写作和指导,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于2002年5月出台了《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试行)》。

1.毕业论文基本要求。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不能用专科毕业论文替代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形式必须为学术性论文,不能用法学案例评析、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法律工作总结等其它形式。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必须在6000字以上。毕业论文选题不能太集中,本科阶段课程内容选题要高于总选题的30%,选题要同我国司法实践相结合。

2.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由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写作水平高的老师担任,一般选用中级职称或是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本科毕业初级职称的教师工作五年以上才有资格担任本科论文指导教师。本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审判员、检察员、律师也可以被聘为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选题,资料收集、写作方法的运用、文献检索、写作提纲的拟定、督促学生按写作计划完成初稿;论文初稿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对论文定稿进行成绩初评,书写评语。

3.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员须全员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组由3人组成,答辩主持人须具备高级职称,答辩组由电大教师和外校答辩教师组成。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认定除了要看毕业论文的本身质量外,还要看学员现场答辩的情况,通过答辩来检验论文是否为学员本人完成。成绩分为不及格、及格、中等、良好、优秀五个等第。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答辩总人数的20%。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考核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1.教学计划中学术训练课程缺失。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没有论文写作课程,课程考核方式也都是考试形式。学员没有经过专门的学术训练,缺乏论文写作的能力。学员不知道如何收集资料,不知道如何撰写研究综述,不知道论文的布局谋篇。虽然有开设《法律文书》课程,但讲授内容为司法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文书的规范和要求,并非学术论文技能的训练。

2.毕业论文表现形式单一。毕业论文只能写学术型论文,导致部分学术功底差,但实践经验丰富的学员兴趣不大。学术型论文需要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格式,束缚了学员的手脚,难以调动学员的写作热情,不能充分发挥学员的经验优势。

3.毕业论文答辩过场化。答辩过程中有一部分学员答不出来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部分学员法学基础知识欠缺不能很好的回答提问,但为了能让毕业率达到一定的比例,答辩主持人往往会放宽答辩要求,一个班级只留下一两个最差的同学不通过,其他同学即使再差,也送个及格分数。导致整个论文答辩过程不是很严谨,学员认为通过太容易,不能够引起学员的重视,不利于论文写作质量的提高。

4.存在抄袭和购买论文的现象。开放教育学员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能力不足无法按时完成毕业论文,但为了毕业,就去网上抄论文或是花钱买论文,助长了不正之风,构成了学术腐败。

二、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的机遇和挑战

(一)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创造了条件

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本科过去是同中国政法大学联办,在教学和毕业论文写作等环节受联办学校的制约。2012年国家开放大学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成立。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设置本科专业,按教育部规定,首批设置本科专业为19个,这19个专业有独立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其中就包括法学专业。国家开放大学可以自主设定教学计划,决定毕业论文的形式。可以说国家开放大学的成立为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的改革提供了可能性。

(二)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目标也需要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

开放教育的教学具有开创性[4],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的多元化必将更加适合成人学生,更符合开放大学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求。应用型法律人才,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娴熟的法律职业技能,能够公平合理地处理法律纠纷。[5]调查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更有利于学员将法学理论同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对学员的职业技能的提高更有帮助,更有利于促进知识向技能的转变。

(三)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有利于法学教师自身素质的提升

电大系统的法学教师在学历、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上和普通高校的教师都有一定差距,这其中有制度的原因也有电大系统自身的原因。省级电大以下的法学教师无法兼职从事律师职业,导致这些法学教师无法案件。电大系统组织的法学教师业务培训数量也不多,省级电大的老师还有机会参加培训,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很少有机会参加培训。一所基层电大,法学教师只有一两个,教研活动很难开展,在教学压力不大的情况,教学技能很难提高。如果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将促进促使教师知识更新,并提高法学实践能力。

三、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改革的尝试

(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如果学生的学术功底较好,可以通过撰写传统毕业论文来获得学分。此外,学生还有其他选择,或是在有国际国内刊号的杂志上,或是提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还可以选择模拟审判案卷及审结报告或法律意见书作为毕业论文成果形式。毕业论文的形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的,须报指导教师同意,并须重新开题答辩。

(二)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

武汉大学东湖分校法学院实行毕业论文“双轨制”改革,在法学专业114名大四学生中,推行法庭模拟审判和论文结合的方式,法庭上的表现和制作完整的卷宗占60%,论文占40%。目前,此项改革尚未全面推开,该校采取自愿选择方式,在2011届114名毕业生中,已有22人选择了“上法庭”模式,其余学生还按传统模式写作毕业论文。[6]

(三)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法学本科生科研立项、“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暑期和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优秀研究成果经鉴定程序直接转化为毕业论文。

(四)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除了学术型毕业论文形式之外,新增案例分析、毕业设计和调研报告三种形式。[7]

(五)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08年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改革举措:2009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写案例分析,而且必须是具有争议、比较新颖、有研究价值的案例。[8]

(六)华侨大学法学院

法学院要求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复印一个已结案件的全部卷宗。案件可以是刑事案件或民商事案件,也可以是行政案件或其他案件,但复印卷宗必须完整。根据该卷宗呈现出来的证据材料,对该案件的性质和判定结论进行分析,并撰写案例评析报告,内容包括:案件的简介、证据的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法和程序法)以及最后的认定结论。毕业生在答辩的时候,必须带上复印的全部卷宗,以便备查,期间要求毕业生先介绍该案件的情况,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以及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可以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对案件处理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自己是如何处理案件以及认定结论的事实与法律根据。答辩老师根据毕业生撰写的案例评析报告的质量和答辩的表现进行评分。[9]

四、开放教育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多元化制度设计

国家开放大学可以尝试毕业论文改革,既保留传统毕业论文,也采用其他形式。

(一)传统型毕业论文

论文的选题必须是法学专业范围,选题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切记题目不能过大,如在题目中出“中国”或是“我国”等字样,撰写的论文能够解决生活或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学员论文选题尽量不要重复,最好一人一题。在论文的格式和学术规范上要严格要求学员,论文格式必须符合要求,字数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复制比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论文理论性方面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论文的写作着重在于培养一种法律思维能力,重在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根据开放教育法学本科学生的工作性质和生活阅历,引导其选择能将工作经验、生活积累都运用起来的题目,以充分发挥社会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的优势,而避免了理论基础相对较薄弱的劣势,从而扬长避短,写出具备电大毕业论文特色的高质量论文。[10]

(二)调研报告

在课程教学过程中,辅导教师可以通过专题讨论、主题辩论、布置小论文等方式,引导学员将自己的工作实践同法学专业课程相给合,确定调研主题。教师要对学员的调研活动及调研报告的撰写进行指导,提高学员运用法学知识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调研报告原始材料应真实可信,调研内容应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实证性和时效性,调研材料能有效支持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能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审视现有法学理论,研究报告有一定的指导意义。调研报告应格式规范,内容明确、资料充实、方法科学、结论可靠,字数不少于10000字。

(三)模拟审判

模拟审判是一项最综合、最全面的实践性环节,通过一个模拟法庭的组织与演练,可使参加的学生熟悉相关的诉讼程序、掌握所涉及的各种诉讼法律文书的写作,培养他们的组织能力、善辩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11]。辅导教师带领学员去法院旁听,和学员共同确定模拟法庭选用案例,确定模拟法庭开庭计划,指导学员完成所有诉讼文书的撰写。模拟审判适用普通一审程序。模拟审判全过程的演示,不仅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是对其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的一次全面考核,而法律文书和判决书的撰写又可以检测学生对所学理论和法律条文的实际运用能力[6]。没有撰写法律文书的学员可以撰写审判总结上交。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在模拟审判过程中的表现及提交的诉讼文书和总结给学员打分,审判过程中的学员演示表现占总成绩的60%,提交的诉讼文书或是总结占总成绩的40%。

(四)

鼓励学员在读书期间撰写、,学校对公开的同学依期刊的不同级别给予一定的补助。公开发表的论文选题必须是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作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学员就读的学校。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没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对学员上交的发表过的论文进行成绩评定时要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应当观点明确、论证充分、方法科学、逻辑严密、层次清晰、结构合理。在南大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期刊上的发表的论文只要达到4000字即可,在其它公开出版且有国际和国内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要达到6000字。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其他公开出版的编著中发表,且字数在6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应具备申请认定的资格。

(五)审判卷宗

在法院工作的学员或是参加法院实习的学员可以对本人审判或是参与过的案例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和总结。要求学员提供完整的案件卷宗,卷宗及审结报告要符合格式要求,要对案件的基本经过、案件中证据的采信、法律的运用情况进行详细的描写,以不少于4000个字为宜。

(六)论文获奖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2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1尊敬的辅导员:

您好!我是*****09级xx(专业名称)专业的xx(姓名)。因xxxx(请假理由)不能上

x月x日的xx(课程名称)。特此请假。请批准。 此致

09级xx专业班

请假人:xx

年x月x日 教师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 您好!我是余坊中心校的教师_________,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______。

请假(时间)从_______到_______,去往地点__________________,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2尊敬的老师:

我是软件学院 专业的学生 ,我已经与 (此处填写单位名称)签订实习协议,现在需要离校去单位实习,特此请假。请假时间: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校外实习期间,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 在校外实习期间一定要遵守就业单位的规定,认真工作,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学院负责。

2、 在校外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不进行传销、赌博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3、 保持电话通畅,随时与班主任辅导员和家人联系,不联系的从应联系之日起计为旷课,并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给予警告直至退学处理。电话号码更换及时告诉辅导员和家长。

4、 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学习任务。

5、 按时返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以及毕业论文答辩。

6、 在毕业实习结束后,本人将与实习单位签署实习鉴定表,并于规定时间内交至学院。

7、 按时返校,并于返校当天到班主任辅导员处销假。

单位地址:

电 话:

家长姓名电话: 请假人签字: 本人电话: 年 月 日

辅导员签字: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3尊敬的老师:

您好!我是商旅学院20xx级 专业的 (学号: )。因 ,需要请假,故不能出勤 月 日《 》的课程学习。特向您请假,恳望批准!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关于云南大学的请假条范本4尊敬的外国语学院老师:

您好!我是 级 专业学生 , 因 (请假事由), 需在 到 时段内向学院请假, 请假外出地: ,本人联系电话: 。 本人申明:

1.在本人请假外出期间,所有发生在本人身上的任何人身、财产安全责任均由本人及本人家庭负责,与学院、学校无关;

2.在请假期间保证主动跟导师联系沟通,按时完成毕业论文;

3、每周主动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在外情况。

家长意见及签字:

家长联系方式: 请学院老师予以审核准假为谢!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班主任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3

在防雷行政执法中,《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该法条将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授权给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改变了气象主管机构行政处罚权只有警告、罚款两个种类的现状,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执法手段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完善。但是,违法所得对于气象行政执法人员来说是全新的概念,如何理解违法所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何操作没收违法所得,有必要予以厘清。

一、违法所得概念

由于《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违法所得的内涵与外延作出直接界定,而目前我国其它法规、规章、执法解释等也没有解释,当前把它作为先见概念;虽然有的对这一概念有所界定,但是概念不够清晰,标准还不统一;有的虽予界定,但由于该法律规范本身的层级较低,不具有普适性。下面有几种解释:

一是从词义上看。违法所得由违法与所得构成,是违法与所得的合成概念,即为违反法律而取得。因此,违法所得不应当包括成本和投入。

二是从目的性上看。没收违法所得在于否定以违法的手段或方式取得财产,实现其剥夺违法行为人违法所得之利,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体现公平和正义。一般要求违法所得具有可没收、追缴和退赔特征,对于非财产性的违法所得目前立法上没有涉及,因其不具有可没收、追缴或退赔等特征而不符合立法的目的性。

三是从统一性上看。违法所得属于法律概念,不单是行政法的概念。在民法、刑法中关于违法所得一般称违法所得数额,也就是获利数额。基于法律的统一性,行政法应与民法、刑法等领域的违法所得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保持一致。

基于上述特性,认为防雷行政处罚中违法所得一般是指违法行为人(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手段(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取得的扣除物化成本后的获利数额,以及其他应以违法所得论处的财物,是一种比罚款相对程度重的行政处罚,在数额上应当高于应处罚款。

二、没收违法所得认定存在的问题及认定标准

没收违法所得认定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一个重要环节,采用什么原则认定违法所得、如何认定违法所得关系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能否受到应有的处罚,关系到法律能否实现惩处违法行为,关系到行政处罚能否顺利进行并有效保护合法的作用。而现行行政处罚立法中,没有对违法所得作出直接的界定,客观上也给防雷行政执法留下太多的想象和理解空间,具体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界定不够准确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将违法所得数额解释为销售收入,而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形式案件如何认定违法所得数额的批复中》解释为获利的数额。由于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种类太多,同时违法的动机也不尽相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所得难以界定,使防雷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界定也不够准确。

(二)界定标准不够统一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4

关键词:阳光学院;法学专业建设;探索;成效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阳光学院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学院其他专业一样,自2001年开始招生以来,已经招收8届17班,已毕业4届9个班516名毕业生,目前尚有在校学生8个班约500人。经过八年的改革探索,在实现自己培养目标上,努力打造高等法学专业建设新的模式,办出自己特色;在实施法学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法上,不断开拓、改革和创新,应对当前人才竞争的严峻挑战,取得较好的办学效果。4届毕业516名学生,被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等法学院录取法学硕士研究生21名,被省、市各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90名,录用事业单位70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47人,截止目前以上“三考”达标人数为228人,占毕业生44.2%。尤其是05届57名毕业生中,当年就考取中国人民大学等硕研3人,录用公务员16人,经过近三年努力,现先后被录取公务员35人,占61.4%(其中录用法院9人,检察院6人,司法行政及律师5人,公安、税务、工商等其他公务员15人);录用事业单位8人,占14%;到企业就业12人,占21%;出国、读博2人,占3.5%。国家司法考试通过11人。05届法学专业毕业生百分之百、高规格就业的佳绩为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打出了新的品牌。法律系法学专业建设与师资队伍建设被学院确定为办学模式样板,得到全面肯定。他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实际出发,确定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培养目标是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阳光学院是阳光(国际)集团与福州大学联合举办的民办高等学校。在性质上,阳光学院属于民办的独立学院,具有民办事业独立法人资格;在招生上,阳光学院为本科第三批招生,其生源录取分数线与一本的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法学院相差在100分以上,与二本的师大、农林大生源也有很大差异。这一差异性决定了阳光学院法学专业无论在教学计划的设计上,还是在培养目标的定位上,既要注意传承普通高等法学教育的基本要求和好的传统经验,但又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应当根据国家的规定、社会的需要和阳光学院的实际情况,以勇于创新、改革的理念,正确务实地设计和确定具有自己特色的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这就是通过四年学习,培养学生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质,较强的动手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实用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所有学生经过四年的刻苦学习,最后要达到取得“两证”,参加“三考”的目标,即取得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各级公务员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和全国司法统一考试,获取更多的专业就业机会和提高竞争综合能力。这样培养目标既具体明确,又务实可行,不仅为法律系正确设计实用性的教学计划提供了依据,而且也成为法律系师生一起做好法学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动力。

正是根据这一培养目标要求,系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一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开设14门核心法学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变,作为必修课程严格执行;另一方面,从适应“三考”需要,开设一些诸如律师实务、法律文书、法律职业道德等实务性强的课程,为配合“公务员考试”需要,还开设了行政管理学选修课程,专门训练学生适应“申论”、“行政执业能力测试”两门公务员考试的课程,以应对公务员考试的现实需要。

二、专职教师队伍培养是建设特色法学专业的基本保证

在建院初期,法律系同其他系一样,基本上采取外聘的方法,从福州大学、福州师范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行政学院等九个院校聘请了约30余名具有“双师型”职称的教师,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16名,讲师、硕士研究生10名,他们的丰富教学经验,不仅支持了法学专业教学工作顺利完成,而且可以使学生从多院校优秀教师多风格教学模式中获得更多教益,同时也为我们加强对系里专职教师的培养提高提供了条件。但这种教师体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外聘教师早来晚归难以承担法学专业建设和改革的重担,为此有计划引进一批专职教师,采取积极有效培养措施,促进专职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是必要的。根据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法律系从02年开始,先后积极稳妥地引进聘用15名专职教师。每名教师一到职,系里就根据新教师的实际情况,确定其从事讲授专业课程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并采取“赶着鸭子上架”、“推着卒子过河”,“比着擂台打拼”等方法以及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交流、进行案例教学法研讨等措施,促使教师尽快成长,比较顺利地经过了教学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高。经过一年锻炼,04-05学年学生对教师的测评教学质量人均为76.4分,05-06学年以及06-07学年第一期学生和院督导组的综合测评人均为81.3分。学生和专家对法律系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持肯定的评价。二是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逐年增加。在03-04学年第二学期,我系专职教师全部都上公共课;04-05学年开始,专职教师逐步开始上专业课;05-06学年,两学期我系教师共开27门专业课,共完成3461课时,人均168课时,占全系专业课的53.8%;06-07学年第一学期共开专业课10门,合计1134课时,人均103课时,占全系专业课69.06%。教师已经走上专业课教学的主战场,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三是教师教学方法得到不断进步。法律系所聘用的教师,过去基本上都未站过讲台,普遍缺乏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他们受聘后,系里首先安排他们在公共课讲台上锻炼,为了使他们更快熟悉教学环境和工作,系里组织他们集体备课,编写教材,听课取经,定期交流教学方法。在公共课教学上普通受到锻炼的基础上,逐步安排他们开设专业课,一来有一定讲课的实践经验,二来有老教师榜样和对比,三来有较为充分的备课过程,所以他们走上专业课教学就旗开得胜,普遍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巩固成绩,提高教学水平,系里又通过教学法研讨会,教学观摩活动,开展互相学习和交流,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活动,促进大家更用心地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四是教师科研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几年来,在学院科研管理政策的鼓舞和推进下,法律系教师在积极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同时,也努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以肖义方、翁连金、王浩云等人申报、承担了阳光学院第一项省教育厅“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课题项目,并已完成结项。全系教师共同编写出版具有实用特色的第一部教材《新编大学法律基础》和四辑《法学教学案例汇编》,系主任陈训敬教授认真总结、撰写并发表教学改革系列论文6篇,其他教师也撰写发表学术论文9篇,开启并初步形成了全系法学学术研究、法学教学改革研究风气,这对提高教师研究能力和教学水平有着积极作用,对教师今后职称晋升也打下坚实基础。系专职教师队伍建设取得所有成效,年轻教师尽快成长,直接为建设特色的法学专业提供了可靠的人力资源的保证。

三、课堂教学中注重案例教学法与开展法制视听课第二课堂建设

(一)加强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系里采取集体备课,组织教师编写教材、选编案例,召开案例教学法研讨会,组织观摩教学活动等形式,加强对教师教学法的研究,互相交流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全系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地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积极性,培养他们浓厚的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系积极推行“讲法理、看法条、析案例”三位一体,紧密结合的教学模式,更有利于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目标的实现。首先,他们在选择教材上十分注意兼顾教材的权威性和适用性。其次,也重视配套相应的法律汇编和重点学科的案例分析资料,使学生在四年学习期间,有可能在教师具体指导下,深刻分析一百例较为复杂的疑难案例和结合各个课程学习亲自分析一千例各种类型的典型案例,这样做,不仅使学生能够比较扎实地学习掌握法学基本理论知识,而且学会运用理论知识和法律规定去分析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和社会上各种法律问题,使自己在法律素养和能力上都得到更大的提高和培养。三是加大实践教学环节分量,不仅在教学计划上增加实践教学环节课程的门类和学分,而且落实到课任教师身上,结合理论教学,进行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模拟法庭等案例教学,使案例教学法得到全面推行和落实。

(二)充分发挥法制视听课作用,加强对学生进行“三种教育”,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

在学院的支持下,系建立起法制影视资料库和视听实验室,购置了一整套包括古今中外法制影视资料和庭审资料,共有五类百部千碟,为加强对学生进行生动、形象化的专业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配合专业理论教学提供了良好条件,并发挥着积极作用。其“三看”的具体做法:一是“必须看”,即在第一学年,针对新生的专业思想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学生观看《红色康乃馨》、《大法官》、《主诉检察官》、《被告》等电视连续剧,并结合写心得体会、召开专题班会,使学生在影视情结中增强对法制专业的认知和责任感,培养对法律职业的热爱,从而激发他们学习法律专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结合看”,即在第二、三学年各专业课教学中,结合实体法、程序法专业教学,由课任教师组织学生观看民、刑、行政等法庭庭审实录案例,使学生更多地了解各类案件诉讼程序,增加对司法实践的感性认识,起到旁听庭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作用。三是“自由看”,即在第二学年以后,由年级、班级两委组织同学,利用课余、周末、节假日时间,自由选择观看其他各类法制影视资料片,这不仅丰富了学生第二课堂内容,活跃了课余文化生活氛围,而且寓教育于娱乐,潜移默化,不断地深化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广大学生牢固地树立“做合格的法律职业人”的理念和宏愿。

四、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与实习基地的建设

(一)注重抓好各类实践教学环节活动,环环衔接,努力把学用结合贯穿教学计划始终

法律系不仅重视在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内容和时间要求,而且充分利用假期安排一些有益的实践环节活动,使学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自始至终贯穿到教学的每一个环节。如在第一学年暑假,学生初步学了一些法律课程,系就结合学院安排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专业感性认知实习,要求学生注意观察和调查发生在自己身边有关法治的人和事,并写出心得体会,在新学期伊始组织班会交流,培养学生从法治视角去观察社会,了解社会,从而加强专业思想,提高法治责任感;在第二学年的暑假,学生学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后,专门安排学生到司法部门见习一个月,进行初步的专业实习,通过见习,让学生熟悉司法环境,初步学习司法实践知识,由于做到去前有动员布置,返校有检查总结,评定学分,使见习起到加深学生对法治实践的认识,起到提高学习积极性的作用;结合第二、三学年的专业课程教学,通过案例分析、案例讨论、案例作业,模拟法庭,庭审旁听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开展,努力培养学生动脑、动手、动口的“三动”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从第三学年暑假开始安排学生毕业实习、模拟法庭毕业设计工作,努力把这两类综合性的实践教学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学生带着毕业设计的课题到法院的实习基地有目的向司法实践学习,使毕业实习更好地为毕业设计创造条件,打好基础,通过系统的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两个实践教学环节工作,最后通过模拟法庭庭审毕业设计演示、考核,对学生的四年法学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的实践能力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检验和锻炼,为学生毕业工作和“三考”做了充分的准备。

(二)建立规范的实习基地,实行以集中实习为主的毕业实习模式

在传承高等法学教育毕业实习模式基础上,根据现实的情况,系里调整了毕业实习模式,使毕业实习工作更加符合当前实际情况,并得以顺利进行。其一,建立稳定的毕业实习基地。经过几年努力,通过和法院充分协商,系里已和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龙岩市、宁德市等五市九个法院协议建立起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其中与三个法院签订了书面共建协议,并正式挂牌,其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通过总结经验,制定了毕业实习管理规范意见,提高了毕业实习成效和水平,使毕业实习工作得到更加有效的保证;其二,实行以集中实习为主,结合分散实习的模式,有利于妥善解决毕业实习在时间上、精力上与考研,就业矛盾的问题;其三,在毕业实习时间安排上,由第七学期提前到暑假进行,腾出更多时间,有利于毕业生参加研究生,公务员考备和就业应聘工作,达到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精力集中成效好,法院更加欢迎并积极接纳实习和院系毕业生工作得到妥善安排的“三满意”效果。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5

一、高校会计教育能力培养的内容

(一)会计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 能够“顶班上岗”的会计职业工作者,首先必须具备胜任未来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能力。

一是会计核算能力。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复式记账科学方法,通过凭证、账簿、报表等手段,连续、系统、全面反映核算单位经营活动过程和成果的工作。因此,会计核算能力具体表现为按一定会计核算程序,通过手工或计算机将核算单位经济业务在会计凭证和账簿中进行登记,进而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会计报表编制,最终向有关方面提供核算单位会计信息的能力。

二是价值管理能力。市场经济下,企业经营活动在价值方面表现为资金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分配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的价值管理就是对企业资金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分配进行管理,以实现以收抵支,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因此,价值管理能力具体表现为营运期前的财务分析能力,财务预算编制能力,长期和短期投资决策能力,筹资决策能力;营运期中的销售收入管理能力,成本管理能力和资产管理能力;营运期末的利润分配能力;以及对伴随整个财务活动产生的企业与外部关联单位的财务关系和企业内部委托关系下的财务关系进行协调的能力。

三是审计工作能力。市场经济中由于委托关系的存在,资源所有者并不直接管理资源,而是将资源委托给人进行管理。这样,受托人必须在一定期间后向委托者证明自己管理责任的完成情况。应运而生的审计就是由具有专业知识、并能独立于委托和受托责任双方的第三者,对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客观、公正的检查和评价。因此,审计能力具体表现为对受托者可计量信息证据的收集能力;信息符合既定标准程度的确认、鉴证能力;以及将审计结果向利害关系人的报告能力。

(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是现代会计教育“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有能力”的复合f生特征所决定的。尽管高校会计教育力求理论联系实际,而社会实践是复杂丰富的,并且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学生在校学习的知识和技能难免会与未来就业的工作实际发生差异。因此,为了提高就业适应性,除了要求学生具备基本的会计专业技术能力外,还应要求学生具备必要的社会应变能力。

一是行业差异适应能力。学生毕业可能到制造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对外贸易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种企事业单位工作,而这些具体的企事业单位都有着鲜明的行业特征。只有不仅精通会计核算和价值管理的共同特征,而且熟悉会计核算和价值管理的各种行业特征的学生,才能尽快“顶班上岗”,胜任未来的工作。因此,行业应变能力就是一种让学生熟悉不同行业会计核算特征,以提高适应性的能力。

二是关联职业沟通能力。会计只是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会计工作中不仅会接触企业内部各种职能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而且会与企业外部金融、税务、法律、供销等各种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发生频繁业务往来。只有不仅精通会计本职工作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而且熟悉各种与会计本职工作相关联职业(无论内部和外部)的知识和技能,具有与之沟通的能力,才能做好会计工作。因此,关联职业沟通能力就是一种让学生熟悉关联职业相关知识和技能,练就“知己知彼”的协调沟通能力,以提高学生未来就业适应性的能力。

三是会计现代化能力,会计现代化是会计方法和会计手段的现代化,其中会计方法的现代化是会计方法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和国际化;会计手段的现代化是会计工具的自动化、网络化。21世纪是信息化、网络化的时代,将有更多的现代化科技成果运用到会计工作中。21世纪同时又是经济全球化的时代,未来我国经济将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会计作为最基本的“商业语言”,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同样存在实现会计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只有不仅掌握现有会计知识和技能,而且能够洞察我国会计现代化脉搏,跟上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人,才能胜任未来会计工作。因此,会计现代化能力就是让学生掌握现代化会计方法和手段,紧跟我国会计现代化趋势,以提高未来就业适应性的能力。

(三)会计开拓创新能力的培养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我国会计工作的一些老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新问题又层出不穷。只有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人,才能担当起在新世纪实现会计现代化的伟大历史任务。因此,为了未来学生发展需要,除了要求学生掌握会计专业技术能力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外,还应该要求学生掌握会计开拓创新能力。

一是会计职业观察思考能力。这是一种能够在会计实务中敏锐地发现问题,产生改善现有会计工作既定模式的冲动和“灵感”,进而思考提高会计工作科学性,更好完成会计任务新模式的能力。

二是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能力。这是一种针对发现问题,寻找和借鉴前人相关研究方法、研究成果,以获得启迪,进而丰富补充自己,开拓研究视野的能力。

三是探索发现能力。这是一种针对发现问题,敢于冲破前人思维定势,以会计职业判断,科学地设计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措施,以创造和发展会计理论和方法的能力。

二、高校会计教育能力培养的途径

(一)会计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途径主要包括课程教学阶段运用练习、模拟实训、毕业实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等途径。

课程教学阶段运用练习是学生运用教学阶段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教学活动。在会计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审计等主要专业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各阶段,应对重点内容,不仅进行知识测评,更要以运用练习的形式,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

模拟实训是让学生面对企业典型经济业务和财务、成本问题,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未来会计职业岗位工作的模拟训练的实践教学活动。首先,应在“会计基础”课程教学后进行手工模拟实训,以扩大教学效果,并为后续开设的“财务会计”课程奠定良好基础。其次,应在“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后,进行手工和电算两种模拟实训,以培养学生会计核算能力。并为未来手工、电算两种情况下的就业提高适应性。最后,应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和“审计学”等课程教学后,进行以“财务预算编制”、“投资决策”、“筹资决策”、“营运管理”、“利润分配”、“财务报表分析”等内容的财务管理模拟实训;以“成本计算”、“成本预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为内容的成本管理模拟实训,培养学生经营活动价值方面的管理能力;以及

以“审计学”为内容的审计工作模拟实训。

毕业实习是学生到企业运用所学知识,并在教师指导下尽可能参加实际工作的实践教学活动,承担着让学生了解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状况,锻炼工作能力,培养未来工作适应性的重要任务。市场经济新形势下,高校普遍存在“实习单位难找,实习效果难保”的问题,为此,应努力做到:加强学校实习基地建设,对一些难以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给予必要帮助;做好实习动员,帮助学生提高实习的自觉性和掌握融入实习单位,扩大实习效果的方法;以折合工作量安排专业教师承担毕业实习的检查指导工作,以提高学生实习效果。

国家职业技能考试不单是检验、认定考试者专业技术技能水平的方式,而且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过程本身也是培养学生专业技术技能的实践活动。学校应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努力创造条件,帮助学生参加诸如“会计电算化”、“会计资格”、“理财师”、“内部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技术证书考试,让学生从中锻炼提高专业技术技能,并通过获取证书,为将来就业创造更好条件。

(二)会计社会应变能力的培养途径,包括多行业会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关联职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会计现代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多行业会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对制造业外其他行业会计特点的学习。学校应在一般以制造业为例的财务会计学习后,开设“行业比较会计”、“预算会计”、“银行会计”等课程和进行必要技能实训,以帮助学生了解制造业以及其他行业会计核算特点,增强毕业后到制造业以外其他行业就业的适应性。

关联职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对与会计相关的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和与企业会计相关的外部管理部门或单位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学校应在开设各会计专业技术课程的同时,开设“管理学”、“投资学”、“市场营销学”、“经济法”、“税制”等关联职业课程和进行必要实训。让学生学习这些课程的知识和技能不是为了将来他们从事这些职业工作,而是为了增强学生就业后与这些关联职业业务往来时协调、沟通能力,提高就业的适应性。

会计现代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针对会计现代化对会计方法“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国际化”要求和会计手段“自动化、网络化”的要求,而进行的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会计方法的“规范化”是指会计具有“标准性、统一性、一致性”要求,而这种规范化,又必然与体现“客观性、有效性、先进性”要求的“科学化”和体现有关法律要求的“法制化”,以及体现国际间“相应性、可比性、适应性”的“国际化”相结合。因此,学校应在开设专业技术课程之外,开设“计算机基础”、“管理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与会计”、“会计理论专题”、“国际比较会计”等课程和进行必要实训,以增强学生在我国会计工作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潜力,提高就业适应性。

(三)会计创新能力的培养途径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不仅仅是在课堂上,在课余活动及毕业论文写作中也应注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一是在课堂教学中培养会计创新能力。培养学生会计创新能力,首先应培养学生思考问题、探索奥秘的兴趣,树立科研意识。为此,应要求教师在课堂讲清、讲懂教学大纲要求内容的前提下,努力联系实际,介绍有关问题的当前学术观点和研究方向,并通过学生参与式或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创新思维,培养学生勇于探索未知的科研意识。

关法律毕业论文范文6

关键词:实践教学;必要性;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38-0175-02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无实践则如同“盲人摸象”般,不能真正领会法律的内在精神与现实适用性的意义,不能熟练灵活地运用所学的法学知识解决社会的纠纷。正是如此,我们要求法学学生既能把理论烂熟于胸,也能将理论运用自如。因此,理论与实践的能力是必备的。传统法学教育太忽视法学实践,基本完全侧重于法学理论教育。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纠纷随时都可能出现,这势必要求我国的法学教育必须提高培养能力,加快教学改革,不能片面的注重法学理论教学,而应该理论与实践双管齐下,这样才是法学教育长久发展之路。

一、重视我国法学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与法律思想大多是经过我国早期的改革,前辈们抛弃了固守自封的思想,大胆的学习西方的先进思想,尤其是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之后逐步发展而来。正是由于这些伟大的先辈们,才出现了一些对我国历史有深远影响的法律历史事件,如,、中华民国颁布的临时约法等。正是由于这些重要的事件,使得自由与民主的观念一步一步的深入人心,这也使得人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放眼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这使得国家的稳定与社会的发展就备受人民的关注,因此,我国提出了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管理方略。由于这些依法治国的方略的提出,更加地刺激了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也刺激了社会对法律精英的需求。西方发达国家法律职业是被认为实践性很强的职业,所以他们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英美国家,他们设置了将基本职业技能如法律文书的制作都规定在一年级的必修课程中。法律精英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来体现自己的理念和主张的。法律精英就是法官、律师、检察官和法学家所构成的共同法律人。而这种权利的捍卫使得法律精英往往与社会上的弱者站一起,为的就是解决尖锐的社会纠纷,就像古典绅士一样成为庇护弱者捍卫公正的道德象征。

二、我国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现状与弊端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法律精英的培养只靠理论来装满法学学生的大脑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他们大脑中只是装满法学理论知识却不知道如何运用,那么这样的学生怎么算是法律人才。所以法学教育不仅仅让理论装满学生的大脑,更加重要的是他们能够把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中。要想把所学的理论知识在社会中运用自如,那就必须让学生在更多的实践掌握。我国的填鸭式教学目前依然基本保持原状,在教学中,老师不停的将书本上的那些概念解释了一遍又一遍,将书本上的内容一板又一板的概括在黑板上,正是由于老师教学只注重理论,学生也只能把那些抽象的东西硬装进自己的大脑中。由于老师注重理论教学,而学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很重,导致法学学生在理论与实践上脱节严重,无法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现实社会中,这样就势必无法培养出法律精英来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目前,许多的高校已经意识到法学填鸭式教育的严重弊端,所以部分高校一反常态的接受了法学“诊所式”教育方式,由此他们开展了模拟法庭、课堂上上开展案例分析、建设法学实践基地、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等活动,让学生充分发挥其自主性,深入了解法律职业这一工作和了解当前的社会,以备以后更快或者直接融入这一职业。但由于施加的力度不足,其效果也并不是非常的明显。老师只是扮演指导者、配合者的角色,在最后学生都已经完成了自己该做的事情后,老师就需要总结,并且帮助学生解答一些困惑。由于上述一些原因,我国法学实践教学方面始终不甚如人意。

三、增强法学实践教学的力度,是培养出法律精英必由之路

法学教育是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的学科,与人们的生活利益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既然法学与人们的生活与社会稳定、发展如此的重要,那么我国的法学教育就应该对法学学生要求更加严格,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高品质高水平,对当事人负责的具有高度责任感的法律精英,这样的法律人才才是社会渴求的,这样的法律人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因此,我国法学教育必须增强一下几方面的投入:

1.加强法学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教师除教授学生理论知识外,更加重要的是讲一些社会生活中具体的新鲜的案例,亦或是把自己在从事法律这一职业或者从事与法律这一职业有关的经验等讲授给学生听,以开阔他们的视野,并弥补他们的生活阅历少、经验不足的问题。如此,就要求老师必须是在法律事务部门工作的律师,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相关法律人士,或者是在律师事务所兼职或挂职的,只有这样的老师才能具备足够的经验为学生解疑释惑,使其明白该职业的具体性质和工作内涵。

2.学校积极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模拟法庭是一个几乎真实的法庭,在这里法学学生可以切实感受到审理案件的全过程,使学生们了解进行案件审理的步骤,并且能够让他们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扮演案件审理的各个角色,如法官、辩护律师、当事人,以一种更近乎真实的感觉,使得学生提前感受到在从事法律工作时的感受,以激发他们学习的热情,发挥其创造性,如此,可以帮助学生增加工作经验,在毕业后更快的融入所从事的法律职业。

3.贯彻落实学生开展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要求法学学生融入社会,与社会各个层次的人进行交流,这样有利于提高他们的交际能力与人际关系,再者又可以提高他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但是部分高校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却效果不佳,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学生主关方面的偷懒,但是学校也有责任,因为他们只是提出了要求,却并未真正监督学生进行的怎么样,所以,学生也必定会偷工减料。因此,学校必须要提高监督力度,让学生彻底贯彻落实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4.提高学生实习的效果。当学生去相关的法律部门实习时,一定要其秉持端正的态度,认真、诚恳地进行实习,同时,高校应与学生实习的相关部门达成协议,以保证学生在实习中能够有所收获。

5.保证学生的毕业论文质量。毕业论文是学生在大学四年的一次对于自己所学知识有力的体现,从这样的论文中能够看出学生在大学四年所学知识的情况,所以必须要求学生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对待,以确保其毕业论文的质量。

我国的法学教育如果一如既往的坚持只注重理论教学,而漠视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如此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只能是“纸上谈兵”的理论型人才,而绝非我们法学教育所追求培养的理论与实践都造诣颇深的法律精英,这样有悖于法学教育的初衷,因此,要想改变我国法学教育的尴尬境况,必须在法学重理论的基础上,让实践教学也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此双管齐下,法学教育才能培养出法律精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