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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商战略概述
在实际交易活动中,交易商总是基于过去经验、现存条件以及未来预测制定行动方案,因此,交易商的主观判断——信念(belief)在交易商战略选择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在对信息的搜集和处理过程中,交易商经常出现认知偏差,这些偏差造成不同交易商对于相同信息的判断出现差异,最终导致在交易战略的选择上出现分化。同时,不同交易商的信息条件不同,也导致战略选择出现差异。
战略的本义是对战争全局的谋划和指导,泛指指导或决定全局的策略。交易商战略是指,交易商根据自身条件和市场发展趋势,在寻求利润和(或)规避风险过程中所选择的交易方式,以及为实现交易目的所采取的重大举措,这些交易方式对外汇交易商会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具体说来,交易商战略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一)风险控制者与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
就单个交易商而言,外汇市场上规模较小的交易商风险承受能力较弱,为了控制外汇头寸的风险暴露,他们必须根据外汇市场交易实情不断调险头寸。而那些规模较大的交易商,在做市过程中,面临其他交易者所提交的大量买入和卖出指令,由于这些指令是随机的,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会产生不平衡,为避免破产,做市商必须保持一定的头寸,通过交易来平衡这种买入和卖出指令之间的不平衡。因此,这类以风险控制为目的的交易模式被称为存货控制型外汇交易。一般认为,存货控制型交易战略直接影响到外汇市场短期运行,造成外汇市场日内交易量、价差和市场波动性出现有规律运动。
(二)投机者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战略
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商拥有不同的信息集合,他们根据自己对市场的判断进行投机,这类交易以投机为特征,其出发点是交易商的信息条件,因此被称为信息驱动型交易。交易商的信息驱动型交易也会对外汇市场起重要影响,它既可能起到稳定现有市场结构的作用,也可能驱使市场体系发展成一种新的稳定结构,这种稳定结构甚至可能会对应一种新的市场动态机制。例如,当所有的交易者就市场运动方向达成一致意见时,就会出现一个单向市场,即:当所有交易者都认为英镑下跌时,他们就会都想卖空英镑,所有人都想做相同的事情,最后英镑的价格会跳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噪音交易者与正反馈交易战略
噪音交易者是指对风险资产未来收益分布形成错误理念,并按照这种错误理念选择交易战略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在市场中收集和处理信息以及形成预期收益的某一环节中出现了行为上的偏差,也有可能由于他们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错误的评估了与收益相关的风险。
大量调查研究发现,噪音交易者在交易中存在正反馈交易行为,他们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买入,价格下跌时卖出。导致交易者选择这种交易战略的因素有许多。首先,从交易者对外汇资产价格的主观预期来看,导致交易者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他们对价格预期采用简单的外推或者追逐潮流的做法;其次,从外汇交易机制来看,在主动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买卖外汇资产的限价指令性质也可能会导致其选择正反馈交易,因为限价指令使得在外汇资产价格下跌时,交易者加速卖出;再次,从交易模式来看,在外汇交易过程中,交易商也有可能因不能满足债权人追加保证金要求,而被迫平仓,从而选择正反馈交易战略;此外,外汇交易商往往在外汇交易机制设计过程中,对交易员设置一定的头寸限额,鼓励其进行止损交易,这种交易结果也会导致交易商的正反馈交易。一般而言,在实践中,投资者愿意选择这种交易战略,因为在外汇资产价格上升时,其财富水平得到提高,同时,也倾向于承担更大的风险。
(四)套利者和知情者下注(SmartMoney)战略
除了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噪音交易者外,另一类外汇交易商在市场中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的错误判断,根据自身优势,将外汇资产价格推回到与基本面相符的水平,这类交易者经常被称为套利者。他们经常性的在各个外汇市场间,吞吐各类外汇资产,充当噪音交易者的对手。一般而言,套利者具有更高超的交易技巧,更灵通的信息,善于捕捉市场中的各类获利机会,往往被认为是稳定市场的力量。具体来说,套利者利用噪音交易者对市场判断不准的缺点,在后者过分乐观,大量购买外汇资产时,向市场抛售存货;而当噪音交易者过分悲观,积极抛售外汇资产时,大量买进。这类建立在对市场信息有较为准确判断基础之上的交易战略被称为知情者下注战略。
这几类交易战略是从不同角度来刻画的,其中存货控制型交易与信息驱动型交易是从交易商的交易动机出发的,它们分别对应于外汇交易商的风险控制与投机行为,因此,这两类交易战略是最基本的。后两类交易战略是从交易商行为特征来刻画的,是前两种交易战略在实际交易活动中的体现。因此本文以前两种交易战略作为考察重点。
二、交易商战略影响因素分析
(一)风险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投资理论认为投资者的交易行为和交易战略是建立在对风险和收益的判断基础之上的,风险最小和收益最大化是行为准则。许多研究表明国际资产组合多样化是减小风险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作为国际间资产组合经营者,外汇交易商可以通过投资多个国际市场实现多样化。
在外汇市场实际操作中,为了消除风险,外汇交易商采取改善交易机制、开发交易工具、加强管理等措施,推动了外汇市场的发展。但在面临具体风险时的决策方式直接导致了交易主体在交易过程中会经常性地出现认知与行为的偏差,造成外汇市场出现许多异常现象,其中比较著名的要算是“比索问题”。“比索问题”是指1976年墨西哥比索在预期贬值之前较长的一段时间,比索就开始出现贬值的现象。尽管最后市场预期被证明是正确的,而且可能是理性的,但是实际贬值和预期贬值不一致,存在一个时间差,实际贬值提前。Krasker(1980)指出决定汇率的潜在变量较大变化有一个小概率,在无限时间的跨度内,该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但在一定限度的样本期间内,该事件可能根本不会发生,这样这个小概率的重大事件在检验的有限样本期间内可能就反应不出来。这个小概率重要事件的潜在发生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和预期有重要影响。“比索问题”表明一些外汇市场参与者,主要是外汇交易商在从事外汇交易过程中,在其认为贬值风险将要增加的情况下,决策权重发生了明显变化,纷纷提前采取措施,导致比索提前贬值,而在看到其他交易商的行为后,另外一些交易商迅速改变自己的预期,最终形成羊群效应,导致整个市场波动。
(二)信息决策与交易商战略选择
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活动是以其期望或预测为基础的,他们对外汇资产价格未来运动的看法是决策关键。交易商对汇率运动方向的预测是其可得信息的函数。一般而言,信息不仅包括事实,也包括评估事实所需的技术或人力资本;不仅包括新闻报道,还包括有关新闻报道的意义价值。除了信息本身外,交易商对新闻的任何举措也都属于信息的研究范畴。通常情况下,市场中不同的交易商所获的信息不同,并因之产生不同的期望后才可进行交易。
交易商获取信息是有成本的,否则便没有人会不辞劳苦、想方设法搜集第一手信息资料。如果没有消息依据的人在市场上可以和有情报根据的人一样应付自如,那就不会有任何人愿意阅读媒体消息、观看路透社行情并进行追踪研究。正因为信息是影响交易商战略的重要因素,很多理论都以信息条件作为划分交易商战略特征的重要标尺。
信息对外汇市场的影响是通过交易商行为实现的。外汇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大量实证研究发现,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高度的日内相关性。例如Frankel和Froot(1990)指出,同期的交易量和波动性之间存在相关性。他们认为形成这种相关性的原因可能有两个:第一,外汇市场用一种有效的方式处理信息。市场将单个人的微量信息加总,以相对较快且平稳的速度传递给每一位交易者。外汇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比较及时,利用信息优势,有些交易商能够通过交易获利,外汇市场交易商信息条件存在异质性;第二,交易量自身能够产生“过度波动性”,市场存在大量的“噪音交易”(Goodhart,1988;FrankelandFroot,1990)。
在外汇市场众多的参与者中,以交易商身份出现的各种市场参与者是外汇市场主导力量,他们的战略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外汇市场的发展。资产组合理论认为,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总是根据各种资产的风险、收益以及流动性特征等来决定持有量。作为一个高度简化的理论,他指明了交易商在投资过程中的基本行为特征。但对现实的交易来说,交易商所考虑的因素远远不止这些。具体说来,交易商在选择交易战略过程中受到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客观因素包括交易商所面临的市场条件和自身条件两个层次;主观因素主要是指风险和信息对交易商决策所起的影响作用。后者,直接导致交易商交易行为的异质性。正是由于交易商所具备的条件不同、行为方式不同,才会引起不同的交易需求,最终形成外汇市场巨大的交易量,使外汇市场成为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
三、交易商战略与我国外汇市场发展
外汇市场运行效率主要体现在市场对信息的反映是否充分、信息能否在各交易主体间迅速传播、外汇资产的价格能否对信息做出充分调整、潜在的交易需求能否迅速转化为现实的交易等方面。具体说来,外汇市场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愿意并能够交易本外币的个人和机构之间的网络已经建立,愿意并能够卖出货币的个人与愿意并能够买入的个人相连接,对双方均有益的交易不会因为缺乏连接而不能进行;第二,交易得以安全、迅速和低成本地进行;最后,市场能发现外汇供求平衡的汇率水平,也就是市场出清。总之,外汇市场运行效率的提高是以外汇交易主体是否能够方便、快捷、低成本的交易作为衡量标准,而外汇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的大小正是这一标准的体现。因此,从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出发,我国外汇市场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高外汇市场效率:
(一)有步骤、按次序地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
资本自由流动、货币自由兑换、汇率自由波动是发达外汇市场所应具备的三大基本条件。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人民币正在逐步走向世界市场,取消资本管制扩大外汇可兑换范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外汇市场发展的前提。就外汇市场而言,这些措施可以增加外汇交易量、提高市场流动性,但同时也会导致汇率波动加剧。就后者而言,汇率波动会给一国经济发展造成冲击,但随着金融体系完善,外汇市场发展,这些冲击会得到部分化解。保罗.克鲁格曼曾在《汇率的不稳定》一文中指出,对于(20世纪)80年代的浮动汇率,一个最令人困惑不解,因而也是最重要的方面是汇率的大幅波动对真实经济的任何方面都只有轻微的影响。同时,对于资本过度流入和汇率过度波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通过采取一些措施来加以防范。例如,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或是利用外汇储备建立海外投资机构在国际外汇市场操作等等。
(二)培育外汇交易商,促进外汇交易主体结构合理化
不同的交易主体对外汇市场发展起不同作用。虽然说,外汇市场客户是外汇市场最终推动者,但国际外汇市场发展表明,外汇市场交易商在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是外汇市场的主导力量。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规模大,对外汇市场的影响较大;另一方面外汇交易商的交易技巧高、创新能力和创新欲望强,容易形成实际的推动力。
交易主体的结构决定外汇市场利益分配关系,交易主体结构是否合理决定了外汇市场发展是否平稳。按外汇市场交易主体在交易中表现出的行为特征来看,有些交易者,例如规模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在外汇交易中一般充当知情交易者角色,对于稳定外汇市场、沟通外汇供求、传递市场信息具有重要的作用;而另一些交易者,如规模较小的交易主体往往充当了噪音交易者的角色,往往是加剧外汇市场波动的作俑者。因此,不同交易主体的比例,及其构成对一个有效的外汇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外汇交易机制,提高交易效率
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市场参与者共同遵循的交易规则,其主要功能是将外汇市场潜在供求转换成现实的交易。在这一转换过程中,价格发现过程是关键。不同的交易机制在价格发现过程中的作用各不相同。各交易机制在所允许的指令类型、交易可能发生的时间、交易提交时投资者所能获得的市场信息数量和质量以及对做市商提供流动性的依赖程度都有所不同,外汇交易机制是外汇交易商实施交易战略的制度前提。外汇交易机制决定了外汇交易方式,而交易方式是实现市场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交易方式对货币价值的确定、供求关系的协调、信息的沟通、政策的传导等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外汇市场的发展必须要完善交易机制,提高外汇交易效率。
不同交易机制具有不同特征,对外汇市场效率的影响也不尽相同。按照交易机制与交易安排的关系,可以把交易机制分为集中化的市场安排和分散化的市场安排两大类。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安排对做市商集体来说是有效的,但外汇买卖价差较大,波动性较高,而集中化的市场买卖价差较小,波动性较低;另一方面分散化的市场要比集中化的市场面临市场崩溃的可能性要小得多。我国外汇市场通过采用电子经纪系统和集中清算,缓解了信用风险,但市场流动性较差。为进一步发展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健全外汇市场运行机制,2003年9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双向交易的通知》,决定自2003年10月1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双向交易。允许各会员单位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系统在同场交易中进行买卖双向交易。为引进了做市商机制,增强市场流动性、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创造了条件。
(四)促进外汇交易工具创新,满易需求
在外汇市场上,不同的交易主体对获利要求不同,风险偏好也不同,因此,他们在交易工具的选择上也具有多样性。一个成熟的、有效的市场应该能提供多样化的交易工具来满易主体的不同需求。因此,为了扩大交易商战略选择空间、提高外汇市场效率,必须不断促进外汇交易工具的创新,满足外汇交易商的各种交易需求。
(五)完善电子交易系统,改进外汇交易设施、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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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外汇市场改革前瞻
2005年,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外汇市场建设加快。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近一年来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推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得到长足发展。汇率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总体保持平稳波动、略有升值的态势,弹性逐渐增强。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不断扩大,新产品相继推出,交易量有所放大。
一、外汇市场制度设计和改革思路
汇改后,外汇市场制度设计着眼于提高市场公平和效率,为寻找人民币均衡汇率构建了一个有弹性、有深度和广度的平台。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突出表现出如下思路:
(一)进一步凸显市场化取向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首先,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改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减少了套利机会,维护了多边汇率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国际竞争力。人民币汇率随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呈现升值趋势,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供求格局、中外利差和市场预期,逐步恢复弹性,提高了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
其次,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美元现钞、现汇买卖价差幅度的放宽以及非美元货币买卖价格限制的取消,增强了银行定价自,为增强汇率弹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汇改后,各银行汇率定价机制趋于理性,挂牌汇价同步变动、但都根据自身资金头寸情况实行差异化报价。
再次,远期和掉期业务的价格没有管制,央行也不入市干预,完全由市场根据本外币供求关系决定,减少了市场扭曲。各行人民币对外汇远期和掉期业务逐渐以利率平价作为定价依据,各行远期与掉期价格趋势及水平逐渐趋于一致。这说明,随着市场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银行的日趋成熟,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逐渐增强。
第四,提高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后,对银行的本外币转换的数量管制得以放松,赋予了银行调度本外币资金的更大自和灵活性。
(二)着眼于扩大外汇市场规模和提高运作效率
降低外汇交易手续费,活跃外汇市场交投。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做市商竞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从原来的万分之三降低到万分之一,对询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更是大幅降低到十万分之一,大大降低了外汇交易的成本和和风险,降低做市商在竞价市场和询价市场的做市成本,有利于市场会员利用价格波动进行高抛低吸,平滑汇率走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边市格局。
在银行间市场引入外币对外币交易,提供一个公共产品,通过招标引入境内外大型外汇交易商充当做市商,为境内中小银行提供一个进入国际外汇市场的直接通道。
将即期外汇交易的标准交割时间改为T+2。改革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割时间为T+1,但是国际上外汇交易的交割时间是T+2(除加拿大元外)。因此,T+1清算的人民币汇率并不能与国际汇率直接比较和套算。而且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买卖非美元货币后,往往通过在国际市场平盘,因而形成T+2的头寸。这就需要进行掉期交易将T+2美元头寸调度为T+1的美元头寸。因此,为了提高市场效率,从2006年1月4日开始,参照国际惯例,将T+2的清算速度统一为一个行业惯例,作为竞价市场的指定交割时间和询价系统的默认交割时间。但同时允许交易方在询价方式下采取灵活方式,根据双方约定,将清算交割速度改为T+0或T+1。
适当延长交易时间,开市日期与国际接轨。将询价系统交易时间延长到17:30,以便会员之间在竞价市场15:30闭市后仍能进行柜台头寸平补,避免隔日汇率风险。明确所有周六、周日,包括“黄金周”前后调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银行间外汇市场闭市。这是因为境外外汇市场和银行不营业,资金无法平补和交割。
为了规范交易秩序,外汇局确定了将所有的银行间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归由一个主协议管辖的思路,以便统一交易惯例,减少银行的风险暴露。为此,外汇局牵头组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所有银行间远期会员制定了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主协议。同时,针对掉期和远期同属一类外汇衍生产品,银行间市场掉期交易不再进行准入备案,并将对远期交易主协议适当修改后扩大到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以便银行自由地在即期、远期和掉期三者之间自由组合和套利,提高效率和规模。
(三)追求外汇市场公平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始终贯彻非歧视原则。例如,取消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阶段规定的申请银行年度即期结售汇业务量须达到200亿美元的准入标准,将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从七家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银行,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银行,不论银行规模大小,只要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符合远期结售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备案办理此项业务。这一市场准入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申办对客户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资格,以及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和掉期交易资格。上述举措使内外资银行、不同规模的银行在外汇衍生产品服务上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又如,从9月22日起,实施结售汇综合头寸改革,对中外资银行统一管理政策和限额核定标准,实现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四)推进外汇市场多元化发展格局
首先,建立多层次市场主体。汇改前批发市场以银行为主体。汇改后,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大型非金融企业,扩展了市场主体,增强了外汇市场的竞争性。
其次,提高交易灵活性。国际上外汇市场主要有三种交易方式:指令驱动、价格驱动和经纪中介。竞价市场属于指令驱动,价格由交易规则决定,过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各银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竞价系统集中撮合的竞价交易,并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集中清算,清算风险由交易中心承担,交易费用较高。汇改后,为了提高交易灵活性,银行间远期和即期外汇市场增加询价交易方式。市场会员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对手的特点,选择交易对手,定制外汇交易的价格、金额、期限等要素,有利于形成多样化的外汇供求,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的层次,活跃外汇市场交易,符合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发展的方向。
再次,远期结售汇定价也走过了从一价到多价的阶段。汇改前,7家银行采取协商定价、大家共同遵守的定价方式。汇改后取消了协商定价原则,由银行自主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价格,银行要靠资金成本、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赢得客户,赚取合理利润。
(五)注重改革次序选择
放松汇率浮动区间采取了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先从汇率改革之初的2005年7月22日开始,将非美元货币的波幅管理从原来围绕中间价对称上下浮动改为实行买卖价差幅度管理,从而允许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一日多价。第二步,从2005年9月24日开始,扩大了银行间市场的非美元货币交易汇价的波动幅度,从汇改后的中间价上下1%提高到上下3%,同时,维持美元交易汇价波动区间0.3%不变;另一方面,取消了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的挂牌汇价的价差限制。第三步是扩大银行间市场美元波动区间。周小川行长已经表示,此举将在今后国内国际条件成熟时推出。
远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走的也是渐进性开放的步伐。首先选择中国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试点,然后过渡到结售汇经验丰富、客户基础广泛、容易对冲风险的大型银行,最后扩大到所有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健全衍生产品内控资质的银行。
从结售汇头寸管理政策的演变也可以看出渐进改革的道路。从1994年汇改后实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主要为即期代客业务头寸。对远期结售汇实行现金收付制管理,即远期结售汇只有到履约时才可以计入头寸。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即不能卖空美元)。银行在远期结售汇签约时不计入头寸,不能到即期市场平盘。汇改后,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求急剧增加,银行强烈要求扩大结售汇头寸限额。为此,2005年9月23日后,从结售汇周转头寸改为结售汇综合头寸概念,涵盖范围扩大到银行代客、自身和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交易。由于银行对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并不能做到自身平衡,银行迫切要求在签订远期结售汇的同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从而规避汇率风险。因此,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对做市商实行权责制头寸管理,允许银行对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及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后产生的风险暴露计入结售汇头寸,也就是说,远期签约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
(六)注重风险防范先行的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特别注重防止出现剧烈市场振荡。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但规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交易员的条件。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准入要求事先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外汇市场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人民币汇率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些改革和变化,为市场主体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挑战,需要市场主体结合市场条件的变化,运用自己灵活调整的能力应对变革。对企业而言,应当改变对浮动汇率的恐惧,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在财务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尽快做出调整,不再仅仅盯住即期汇率,而应围绕未来的汇率进行规划和经营。企业、个人在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要货比三家。对银行而言,外汇市场汇价管理改革后,银行定价自增强,使得银行间定价差异增加,这意味着谁的定价水平合理,谁就能赢得客户。需要提高经营水平,有效控制风险。询价交易方式收费低廉,但是通过双边清算,要求银行加强双边授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二、汇改后外汇市场表现
(一)即期外汇交易情况
2005年前半期,人民币对美元继续保持稳定。美元对人民币日加权平均价一直维持在8.2765元人民币/美元)的水平。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中间价调整为8.11,人民币升值幅度为2.05%。之后,人民币有升有贬,双向浮动。美元对人民币收盘价最低达到8.00040(2006年4月10日),最高为8.1128(2005年7月27日)。上下波幅达到1088个基点。期间人民币走势分为两个阶段。从2005年7月22日至12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价格小幅振荡,有升有降,总体保持平稳波动、略有升值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收盘价由8.11小幅升值至年末的8.0702。全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398个基点,升幅2.56%,日均升值3.5个基点。2006年,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2006年4月21日人民币汇率升至8.0210,升值了492个基点,升幅0.61%,日均升值6.7个基点。
与此同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率也在增加。
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6年4月21日,日均波幅21.3个基点。其中,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5年12月30日,汇率日均波幅16.7个基点;从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4月21日,汇率日均波幅28.7个基点,较2005年下半年放大72%。2006年3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为8.0350,较汇改之前8.2765升值幅度首次突破3%。
从2006年以来的市场成交情况看,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运行基本良好,交易量较2005年底明显上升。询价交易成交较为活跃,交易量超过竞价交易,询价和竞价成交量之比约为9:1。大中型金融机构是询价交易的主要参与者。同时,竞价交易也保持一定的规模,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联社等中小会员因授信不足,主要在竞价市场交易,而做市商则为其提供流动性。
从2006年以来的成交情况看,做市商全部进行了询价和竞价交易的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做市商交易总量约占市场成交量的四分之三。做市商平均每笔成交1000万美元,远远高于一般会员。做市商报价也普遍优于一般会员报价。在询价市场,所有做市商美元买卖双边报价点差随做市经验积累而逐步走低,目前在10个基点以内。这些充分显示做市商制度活跃了外汇市场交易,提高了外汇市场流动性,增强了中央银行调控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了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二)银行间市场远期外汇交易
2005年8月15日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远期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全年市场发生交易的有美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七种期限品种,以及日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四个期限品种。交割方式分两种,既有全额交割又有差额交割。从美元1年期远期报价走势看,美元远期价格稳中趋降。1年期美元远期报价在业务推出之初先上行并企稳,8月末回复初始价位,此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并与境外NDF价格逐渐贴近。11月报价呈逐级下行之势,12月止住跌势,月末一度大幅上扬,但随即迅速回归,以7.7500的全年最低点报收。2006年后由于允许做市商签订远期合约后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远期报价大幅反弹,向利率平价回归,并与境外NDF逐渐拉开,相差超过1000基点。2006年2月9日达到年内最高点7.8370,随后有所下跌。4月24日报收7.7920(见图3)。
三、外汇市场改革前瞻
随着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顺利开展,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第一阶段政策已告一段落。汇改后,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外汇市场得到很大发展。但升值压力仍未消除,外汇市场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外汇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现代化的外汇市场离不开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清算安排、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丰富的交易品种以及市场透明度。从更广的视角看,货币可兑换是外汇市场供求的基础,汇率制度安排和利率市场化是外汇市场活跃成熟的关键,加强风险监管是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因此,还需多管齐下,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外汇市场:
(一)进一步扩大外汇市场主体和品种
扩大即期和掉期交易市场准入。降低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即期市场的门槛。从第一家非金融企业中化集团公司入市情况看,短短两周,交易量已突破2000多万美元,显示了企业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主要来源于其早已获得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而期货交易和外汇交易所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相似,交易员的交易经验也相通。因此,建议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有证监会和外汇局颁发的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降低掉期交易市场准入。目前远期外汇交易准入条件要求银行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但银监会对金融衍生产品资格的准入控制较严,中小银行难以取得资格。鉴于外汇掉期交易类似回购交易,在国际上普遍视为货币市场工具,仅仅涉及利率风险,不涉及汇率风险,银行面临的市场和清算风险远远小于远期交易(国际惯例中掉期交易风险权重仅为远期交易的4%),为给中小银行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渠道,建议修改有关市场准入条件,不再要求银行具备远期交易资格6个月才能申请掉期资格,允许中小银行直接申请掉期资格。
丰富市场交易品种。目前虽然推出了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但在外汇衍生产品的两大类品种中,上述两种产品都属于远期衍生类产品,还没有期权类衍生产品。而且这两个产品还不是标准化产品,不同银行之间的报价相差甚远,市场处于分割状态,流动性较差,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清算风险。应创造条件,适时拓宽汇率避险和保值工具,推出外汇期货、期权交易,适当开放金融创新的空间。
(二)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适时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日波幅限制。近期,国际外汇市场各主要货币波动率在增加,美元经过2005年的升值后已显疲态,近期贬值力度加大。从理论上看,人民币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波幅也将随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增大而扩大。目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弹性加大,3月28日最高达到0.16%。,超过允许波幅的一半。银行间市场交易汇价每日上下波幅也在放大。人民币交易汇价波幅不应等到逼进0.3%的上限才着手放松,而应在波幅离边界尚有一定距离时就扩大交易汇价波幅限制。
延长交易时间。2006年银行间即期询价交易推出后,时间延长到17:30。这极大地方便了银行柜台交易和风险控制。但竞价市场仍然维持15:30闭市,造成两个市场闭市不一致,客观上对询价市场授信不足、倚重竞价市场的中小银行不公平。而且,由于17:30询价市场收盘后,新疆、等地银行机构仍然要营业到19:30,造成新疆和地区银行柜台结售汇的头寸存在隔夜风险。2006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由前日银行间市场收盘价改为当日做市商报价的加权平均价后,隔夜汇率风险成为银行面临的最大的外汇风险,为减少银行隔夜汇率风险,应延长交易时间。在这方面,首先应延长竞价市场闭市时间到17:30,以使询价、竞价两市统一闭市时间。这是因为即期竞价和询价交易清算时间已改为“T+2”,所以清算交割准备时间的技术性问题已不存在。其次,可参照银行间外币对外币买卖市场19:00闭市的做法,视情况将询价和竞价市场延长至19:00。
进一步改进交易方式。引入声讯和电子经纪相结合的交易平台,方便交易员之间信息的即时沟通,减少市场不对称性。实现国内外汇市场和国外交易市场平台的无缝对接。允许银行在询价市场闭市后双边直接交易,事后补录在交易系统上。此外,鼓励银行企业入市交易,形成多元化的交易需求。
逐步降低交易费用。目前,竞价交易仍然沿用汇率机制改革前按照顺差交易金额万分之三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一买一卖来回手续费高达0.6个百分点,远远超过国际外汇市场通行百万分之八左右的标准,不利于竞价市场的发展。实际上,竞价市场正在被边缘化,目前竞价、询价交易量之比约为2:8。而且竞价交易份额还在逐步缩小。另一方面,询价交易和竞价交易手续费相差过大,也是造成询价市场和竞价市场价格系统性偏离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当在适当时候进一步理顺外汇市场收费体系,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
推进外汇清算系统现代化和国际化,引入竞争。引入清算所,消除中央银行承担最后清算风险的局面,降低竞价交易的清算风险,间接可以为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打下基础,同时可以为加快期权、期货市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有关法律制度,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
修改有关法律,降低外汇交易的法律和清算风险。为了减少外汇交易的头寸暴露,国际上一般采用轧差清算的做法以最大限度减少信用和清算风险。例如,国际掉期和衍生产品协会(简称ISDA)主协议规定,双方所有的交易采取轧差清算(NETTING,或称净额结算)的方法。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04年调查,全球场外(OTC)金融衍生产品名义金额为220.1万亿美元,通过轧差清算方法使得交易市值下降到到1.5万亿美元,风险暴露下降了99.3%。因此,应提请修改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轧差清算原则。
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目前,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有兴趣入市交易,但它们入市的目的往往处于投资性质,入市交易往往通过模型进行,迫切需要了解交易量数据,需要了解交易量。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推出一段时间后,外汇市场运行平稳。由于竞价之外还增加了询价市场,市场行为与过去完全不同。而且央行已经基本不在两市干预,建议应适时公布交易量。首先可以从公布上年数据入手,因为外汇储备数据已经公布。然后按顺序逐步恢复公布季度、月度、每周、每日的具体数据。
(四)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自律,减少系统性风险。
加强外汇市场的自律性管理,建立市场会员行为准则。建议成立交易员协会,制定交易行为规范和行业惯例。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程序和信息报告制度,防止市场欺诈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秩序。
加强对外汇市场的审慎监管。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逐步建立市场监测指标体系。掌握异常交易信息,监管交易的合规性。由于开办银行间掉期交易,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因此跨市场风险问题开始凸显。建立跨市场的监管框架,防止不稳定资本流动的冲击,防止跨市场的系统风险传播。
外汇市场论文范文3
一、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交易制度
率是不同货币单位间的价格,因此,汇率问题也是一个价格问题。
现代价格理论在回答“价格由什么决定”的间题时认为,某种商品的价格是由该商品的市场供求决定的,市场供求相等时的价格即为均衡价格。在解决了“价格由什么决定”的前提下,自马歇尔开创新古典经济学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经济学更多地是对影响市场供求的因素或者说隐藏在市场供求背后的经济规律进行研究,而对于“价格如何决定”即价格形成机制这个具体问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只是简单地用“瓦尔拉斯试探过程”或者说“瓦尔拉斯拍卖过程”来解释均衡价格的形成。事实上,经济实践中有关价格形成的真实过程已经表明,“价格如何决定”是一个不能抽象和简化的重要问题。同时,经济理论的研究也已证明,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交易制度密切相关,市场交易制度决定了已知市场供求下价格的形成及变动方式。
从一般经济学回到汇率经济学。20世纪}o年代以前的购买力平价说、利率平价说、国际收支说、资产市场说等汇率决定理论,可以说是通过建立包括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利率等影响市场供求的各因素在内的宏观模型,来解释“价格由什么决定”的间题。而由Garman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不仅是一种关于“价格由什么决定”的汇率决定理论,更因为其中引人了外汇市场交易制度这个因素,为“价格如何决定”做出了具体解释。
二、市场交易制度概述
市场交易制度可以定义为市场汇总参与交易有关各方的指令①以形成市场价格的规则总和。市场微观结构理论表明,交易制度作为市场结构中的一个核心内容,它影响市场的信息汇总能力和流动性供应机制,并由此影响包括价格发现、流动性、透明度和交易成本等方面的市场质量。
交易制度有多种分类标准。由于流动性是交易制度设计中的一个关键目标,因此,通常根据流动性提供方式的不同,将交易制度分为指令驱动交易制度(order-drivensystem)和报价驱动交易制度(quote-drivensystem)o
(一)指令驱动交易制度
在指令驱动交易制度下,每一位交易者通过指令向市场表达自己的交易意愿。交易者提交指令并等待在拍卖过程中执行指令,交易系统根据一定的指令匹配规则来决定成交价格,因而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又被称为拍卖制度。
根据成交连续性(或者说交易发生的时间性)的不同,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可以分为定期拍卖和连续拍卖。在定期拍卖制度下,交易者提交的指令被集中起来等待在约定的时点同时成交,其特点是定期在唯一的价格上进行一组多边交易或批量交易,因此,定期交易市场也被称作集合竞价市场。在连续拍卖制度下,只要交易者提交的指令具有价格上的优势,则它可以立即成交,其特点是连续在不同的价格上进行一系列的双边交易。
从价格形成机制上看,定期拍卖与连续拍卖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一,定期拍卖的优点在于使成交价格最大程度地反映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而不在于为市场提供流动性、为交易者提供即时性;连续拍卖的优点在于能为交易者提供即时性,而不是使成交价格最大程度地反映市场真实的供求状况,即以牺牲一定程度的价格稳定性为代价来获得交易的即时性。
第二,在定期拍卖中,价格指令只能决定该指令是否能成交,而不能单独决定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受到市场所有指令的影响;在连续拍卖中,该价格指令不仅决定了成交的可能性,也决定了成交价格。
定期拍卖与连续拍卖各自的特点,决定了前者更多地被用于对流动性要求不高、但对价格的有效性要求较高的市场,典型的如证券市场的开盘;而后者更多地被用于对流动性要求较高、但对价格的有效性要求不高的市场,典型的如证券市场开盘后的连续交易。
根据通过提交指令来表达交易意愿方式的不同,指令驱动交易制度也可分为双向拍卖制度和单向拍卖制。
(二)报价驱动交易制度
在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中,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用的交易商(也即做市商)不断地向交易者报出某种商品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商品存货进行交易。做市商通过连续的买卖来满易者的投资需求,维持市场的流动性。同时,做市商也可以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做市成本,并实现一定的利润。因此,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也被称为做市商交易制度。
(三)指令驱动交易制度与报价驱动交易制度的比较
指令驱动交易制度与报价驱动交易制度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价格形成机制不同。前者是指令机制,交易者向市场提交指令,在特定的指令匹配规则下,市场根据供求状况决定成交价格;后者是报价机制,交易者在提交指令之前,可以预先从做市商获取报价。
第二,市场流动性提供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各个交易者提交指令向市场提供流动性;后者是通过做市商的连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
第三,市场供求出清方式不同。在市场供求(或者说买卖指令)不均衡的情况下,前者只能通过价格调整使市场出清;后者除价格调整外,通过做市商的存货管理吸收市场的超额供给也可以使市场出清。
第四,市场透明度不同。基于价格形成机制的不同,在两种交易制度中,交易者观察市场指令流并获取交易信息的能力不同:前者中,各个交易者处于同一个公开的市场指令流平台,交易信息的可获得性高且平等;后者中,全部市场指令流集中于做市商,其他交易者交易信息的可获得性低。因此,一般而言,前者的事前和事后交易的透明度较高。
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和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之间并没有绝对和孤立的优劣问题,市场选择何种交易制度取决于市场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具体因素,市场本身的流动性状况(即市场对买卖指令的匹配能力)和技术水平是其中的两个关键因素。
三、国际外汇市场的交易制度
(一)国际外汇市场的市场结构演变进程表明,在多层次的市场流动性需求和技术进步等因素的推动下,外汇市场的交易制度日益体现为融合指令驱动与报价驱动并互有侧重的混合交易制度
特征外汇市场是一个由直接交易市场(directtradingmarket)与经纪交易市场②(brokeredtradingmarket)构成的混合市场,两个市场也可以分别称为交易商市场(dealermarket)和拍卖市场(auctionmarket)。在直接交易市场上,交易商进行询价交易,并且由于买卖价差、扩展服务范围和获取市场交易信息等利益刺激,以及市场本身对维持流动性的客观需求,部分交易商承担了向市场其他交易商双边报价、连续交易的做市功能;在经纪交易市场上,交易商向经纪商(broker)提交买卖指令,经纪商类似于拍卖人(auctioneer),对交易商的指令进行撮合成交。从价格形成机制上看,直接交易市场属于报价驱动交易制度,经纪交易市场属于指令驱动交易制度。
20世纪90年代前,经纪交易市场主要是通过声讯经纪(voicebroker)进行指令撮合。此后,随着技术进步,出现了以EBS和ReuterDealing2000/3000为代表的电子经纪(electronicbroker)。电子经纪在透明度、交易成本、指令撮合效率③(特别是对于流动性较强的标准化即期外汇产品)等方面相对于声讯经纪更具竞争优势。同时,市场的发展、技术的进步促进了交易的集中,客观上增强了市场的流动性,直接交易维持市场流动性的功能在弱化,而其交易成本较高、透明度较差等缺陷则逐渐显现。因此,电子经纪已经从声讯经纪和直接交易中取得了更多的市场份额。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声讯经纪和直接交易将从外汇市场中消失。外汇市场多层次的交易产品决定了市场流动性状况的差异,因而需要多样化的流动性提供机制。因此,电子经纪更适合于美元、英镑、欧元这些高流动性的货币对、特别是即期外汇市场;而对于缺乏足够流动性的小币种外汇交易或者流动性较低的外汇衍生产品,声讯经纪和直接交易可能比电子经纪更适合;此外,在市场萧条时期,外汇市场也需要做市商提供流动性。
(二)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以报价驱动交易制度为主的市场结构现状表明,市场的流动性水平是决定外汇市场选择何种交易制度的一个关键因素
根据工MF对部分发展中国家外汇市场的调查,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外汇市场结构或者是单一的交易商市场(占被调查国家数量的57%),或者是交易商市场与拍卖市场的混合结构(占被调查国家数量的犯%),单一的拍卖市场极少(占被调查国家数量的2%)0
形成这种偏重于报价驱动交易制度的市场结构的一个可能解释是,多数发展中国家的银行间外汇市场规模较小、流动性较低,因此,尽管以即期美元为主的标准化交易产品本应有利于采用指令驱动交易制度,但是由于市场指令流的规模不能充分匹配买卖指令,在不考虑中央银行市场干预的情况下,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比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在出清市场供求缺口可更少地使用价格调整,采用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一个较优选择。
可见,选择指令驱动交易制度或者报价驱动交易制度的一个关键标准就是市场流动性。在流动性足够高的外汇市场上,指令驱动交易制度是较优选择;而在流动性相对不足的外汇市场上,则宜选择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或者两种交易制度相结合的混合交易制度。
四、对当前我国外汇市场交易制度的认识
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平台的银行间外汇市场④自1994年成立至今,市场交易制度的演变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5年8月以前,银行间外汇市场采用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组织交易,会员通过现场或远程交易终端自主报价,交易系统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撮合成交,这是一种典型的电子经纪交易市场,市场交易制度表现为单一的指令驱动。第二阶段,2005年8月,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外汇远期交易中首次采用询价交易,n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并于2006年起在即期交易中推出询价交易方式,会员可以在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基础上直接交易,同时也将有做市商向市场会员连续提供买、卖双向价格,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制度开始表现为指令驱动与报价驱动相混合。
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制度的演变历程中,既可以看到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制度发展的部分体现,也可以发现国内现实状况留下的许多痕迹。
外汇市场论文范文4
关键词:外汇期货外汇期货市场需求外汇期货市场功能
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以来,主张和反对在中国进行外汇期货业务的人都有。在1995年以前,曾经部分开放过外汇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但由于当时管理粗放,技术条件有限,在实际经营中,经济商欺诈客户,不将客户的开仓和平仓报给国际外汇交易市场等现象时有所见,因而出现了不少问题,导致这些业务都被取消和禁止。
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节节攀高,特别是人民币面临巨大的升值压力以来,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的问题再度凸显,相应地,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的呼声也逐渐高涨。但是目前反对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的人也很多,其主要理由是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的,在中国开展外汇期货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其实无论现货市场还是期货市场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应当是需求。其次是外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能否有效发挥其避险以及降低资金成本的功能。有市场需求,外汇期货市场才有开放的必要,开放后的外汇期货市场能够发挥作用才可以继续发展。
我国企业和银行是否有规避外汇风险的需求
我国目前进出口贸易情况
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851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7.1%。其中出口额4384亿美元,增长34.6%;进口额4182亿美元,增长39.9%。对主要贸易伙伴的进出口均增长较快(见表1)。
从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对欧盟的贸易额在迅速增加且增速超过了美国。同时,美元的强势地位在相对衰落。这样一来,外贸结算中以美元为计价单位的比例相对下降,而以欧元等为计价单位的比例会上升。现在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近乎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这种制度消除了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波动,但却不能消除人民币与其他国家货币之间的汇率波动。目前的进出口状况表明我国进出口企业承担的汇率风险在增大。
我国外汇储备与存贷状况
据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和外汇储备报表显示,截止2004年6月,我国的外汇储备已高达4706.39亿美元。其中美元占据一半多。截止2003年报11月,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存款余额为1505亿美元,其中企事业单位外汇存款余额达538亿美元,而储蓄存款余额则为861亿美元。同时,至11月末,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含外资)外汇贷款余额为1306亿美元。从2002年初起,美元大幅贬值对于我国高额的外汇储备与存贷额产生了负面影响。
从我国进出口贸易和外汇储备与存贷情况来看,我国的企业和银行有归避外汇风险的需求。
外汇期货在我国是否有需求
我国外汇现货交易的情况
我国外汇交易在市场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二是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和外汇指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后者占据主导地位。
据中国人民银行外汇交易统计表的统计数据,2004年上半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共123个交易日,四种交易货币总成交量为793.19亿美元,比2003年上半年(590.75)增长34%。(见表2)
从表2不难看出,我国外汇交易量涨幅明显,尤其是对港币与日元。但是交易量最大的美元,其汇率变化幅度却是微小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目前国内市场惟一的保值工具。所谓“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与境内机构签订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售汇合同办理结汇或售汇。通过办理这项业务,境内机构可以在涉及外汇资金的投资、融资以及国际结算等经营活动中达到“避险保值”的目的。
但由于对国际汇市变动的方向可预见性差和美元对人民币汇价的相对稳定的原因,我国的远期结汇业务并未发挥其真正的保值作用。
我国目前外汇市场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外汇现货市场和远期结售汇业务来看,我国的外汇市场至今发展仍不成熟,缺点包括:第一,外汇市场组织体系不健全。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完整的外汇市场组织体系应包括央行、外汇银行、客户(企业、个人)和外汇经纪人,而我国目前外汇市场上实际只有两个主体:央行和外汇银行,而没有实际意义上的经纪人。第二,在交易性质上,我国的外汇交易市场仅是一个与现行外汇制度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市场,不具有现代外汇市场所具有的金融性。第三,从市场公平上看,由于实行银行结售汇业务,企业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外汇需卖给银行,因此外汇市场是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第四,从对外联系上看,我国的外汇市场与国际市场基本上是隔离的,因而对国际汇市的变动预见性较差。
外汇期货的意义与特征
外汇期货是指在有形的交易市场,通过结算所(ClearingHouse)的下属成员清算公司(ClearingFirm)或经纪人,根据成交单位、交割时间标准化的原则,按市场价格购买与出卖远期外汇的一种业务。
外汇期货的特点在于:
外汇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货币必须为特定的国际性货币,例如英磅、美元等硬通货。
买卖双方须通过指定交易所以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交易。期货交易与远期交易不同,买卖双方必须在指定的交易所(如IMM)进行交易;交易所为保障每位参与者都有公平参与的机会,采用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同时,买卖双方必须委托经济人才能在交易所内买卖,因此这种交易方式具有匿名保密的效果。
成交合约标准化是期货市场与远期市场的另一种重要区分。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交易数量标准化——每一份外汇合约都由交易所规定标准交易单位。例如,英磅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份25,000英磅交易时,参与者只需告诉经纪人需要买入或卖出多少份即可;交割日期标准化——国际货币市场所有外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期都是以3月,6月,9月,12月作循环,且交割月的第三个星期三为该月的交割日。
最小价格波动幅度。国际货币市场对每一种外汇期货报价的最小幅度都作了规定。在交易场内,经纪人所作的出价或叫价值只能是最小波动幅度的倍数。
清算中心与保证金制度。到期交割需通过清算中心进行,且清算中心有保证买卖双方履行契约的义务。保证金是指在进行期货交易时,期货交易者为了确保合约如期、正常履行而在交易所指定的账户中存入的款项,作为履行合约的财力保证。
标准化的合约减少了因对合约内容的疑义而产生的贸易争端。对交易者匿名保密,可以保护进出口商的商业机密。同时,清算中心与保证金制度,可以确保双方履约的能力,避免信用风险的产生。
从外汇期货市场的意义与特征来看,在我国设立外汇期货市场不仅可以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规避外汇风险与信用风险,同时可以完善我国外汇市场的组织体系、加强我国外汇市场同国际外汇市场的联系,促进外汇市场的发展。但是人民币不是国际性货币,因而不能直接进行人民币对外币的期货交易。
外汇期货市场一旦建立,能否发挥作用
外汇期货的功能
外汇期货作为期货的一种,主要有两种功能:价格发现与避险。
价格发现
价格发现的意思是透过期货市场去了解未来现货的价格。买卖期货合约是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个时点以目前决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因此期货价格和人们预期在交割时的现货价格必定有关,而且精确性往往比其他预测方法要高。若人们可以预期未来的价格,那么在作消费或投资时可以考虑更周到,决策结果可以更有效益。
利用期货价格估计未来现货价格是否有效,则取决于估计的精确性。由于期货交易是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的,而交易所作为一种有组织、规范化的统一市场,集中了大量的买者和卖者,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形成价格,它基本反映了真实的供求关系和变化趋势。
避险
避险的基本概念是将风险转移出去,规避价格变化所可能带来的损失。外汇期货市场可以规避各种因汇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一般而言,有交易风险和换算风险两种。交易风险是指涉及实际交易将一货币转换成另一货币时发生的外汇风险。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将一种货币转换之另一种货币因汇率变动造成资产或负债值改变的风险,此时没有实际的外汇交易,称之为换算风险。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有很多,如通货膨胀率、利率差异、经济增长率差异、预期因素、中央银行的干预、政策差异、国际收支状况。
我国的汇率政策及特点
1994年外汇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实行汇率并轨,建立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因此,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一种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一汇率制度的特点是:外汇市场供求关系是决定人民币汇率的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前一天的汇价,决定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并通过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和国际市场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汇率,套算出人民币对其他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汇率,该汇率是当日各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以及外汇指定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外汇与人民币买卖的交易基准汇率。
但亚洲金融危机过后,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一直稳定在1:8.27左右,同时我国外汇市场上供求关系不平衡,因此人民币汇率实际上采取的是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政策。
调节汇率的方法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和行政手段。汇率并轨后,国家成立了外汇公开市场操作室,及时吞吐外汇和人民币,以保持汇率的稳定。我国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汇率政策、利率政策以及各种法规制度,调节和监控外汇市场,使其有序地、规范地运行、必要时对外汇市场进行直接干预,确保汇率稳定和经济发展。
中央银行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实行限额比例管理。央行规定,各外汇银行持有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超过其高限比例部分,必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卖出;而在外汇指定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外汇头寸降低到其低限比例以下时,则应及时从银行间外汇市场购入补足。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以目前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水平和我国现行的汇率制度,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不一定能发挥出来。它需要大量的信息和与国际货币市场的联系,才能对未来价格做出精确的估计。而我国目前远期外汇市场的汇率走势预测都存在很大误差。
避险功能主要体现在人民币对除美元以外的国际性货币。我国居民经常进行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兑换,但由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使得我国居民的避险意识不强。
结论
我国目前企业与银行有利用外汇期货市场规避外汇风险、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但是,由于我国的汇率政策和外汇市场的缺陷,虽然可以建立外汇期货市场,却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
笔者认为可以有两个方案来建立我国的外汇期货市场:
一种是像当年台湾建立股指期货市场一样,先开放国内投资者从事国外的外汇期货交易,然后再建立国内的外汇期货市场。可以在国内设立外汇期货经纪商,国内的居民可以通过国内外汇期货经纪商的交易通道在国外外汇期货市场从事外币对外币的外汇期货交易。等到我国完全开始实行浮动汇率政策,人民币具有国际性货币性质后,再开放国内外汇期货市场。那时,我国的外汇期货经纪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操作经验,同时居民的避险意识也增强了,这样外汇期货市场的功能就可以充分发挥出来。
另一种方案是现在经常被讨论的:先进行国内企业、居民、机构外币对外币的期货交易,来套期保值。在操作上,与国际主要期货市场进行合作和联网,做国际外汇期货市场的一部分,以获得经验,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后,再放开人民币与其他外币的期货交易。
参考资料:
1.RobertW.Kolb原著,张竣杰编译,《期货与选择权——概念及应用》,学富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2.李玲,《外汇远期交易中行5年起落外管局促配套改革》,《财经时报》记者专栏
3.石成,《我国外汇期货市场开发可行性之市场面分析》
4.简淑绮,《从台湾外汇管理制度之演进看中国外汇制度之未来可能发展》,台湾经济研究月刊,2003.11
5.刘玉操,《国际金融实务》,东北财大出版社,2001
6.卓骏,《国际金融实务》,人民邮电出版社,2003
外汇市场论文范文5
金融衍生品是金融革命核心的核心。它作为市场经济体系中迅速发展的新事物,是当今国际资本市场上存在历史最短,发展速度最快,交易量最大的金融工具。国内外学术界和业界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结构性变化和整体发展都给予了不同程度地关注,并从各自角度出发进行了多方面研究。即便如此,由于市场的创新特征和发展的不确定性,金融衍生品市场仍有很多领域需要进一步予以探索。本文将根据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新趋势,提出当前所需研究的重点,希望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研究这一市场。
二、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新趋势
1.金融衍生品市场规模急速膨胀
从1972年和1973年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上市金融期货和期权品种至今,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一直表现出急速发展势头。无论从规模还是发展速度来看,其他各种金融工具都难以望其项背。根据国际清算银行(BlS)统计,以成交量计算,世界各国交易所2002年上市交易的期货期权达到693,5万亿美元,其中利率衍生品交易量高达626 7万亿美元,股票指数类衍生品达63 9万亿美元,货币衍生品达2.9万亿美元。按未偿付的名义量计算,世界各国交易所的总交易量是23 9万亿美元,其中利率类衍生品21.7万亿美元,股指类衍生品2.1万亿美元,货币类衍生品0,1万亿美元。与交易所相比,0TC衍生品市场由于具有产品设计灵活,交易受监管少等特点,表现出更加迅猛的发展态势。在1990―2002年间,国际0TC衍生晶市场的年均增长率
达到38 3%。其中,利率互换与利率远期交易呈现爆炸式增长(图 1)。到2002年底,全球资本市场上,各种未偿付的OTC衍生品数额高达141 74万亿美元(包括0 9万亿美元的商品类远期合约)。在如此庞大的衍生品市场规模中, 另外一种OTC衍生品一一信用衍生品一一也在迅速发展。虽然信用衍生品市场尚在经历“成长初期的困难”和“阵痛”,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并不能掩盖其惊人的增长速度和发展潜力。这是一个更年轻、更富有开创性的市场。对此,BIS没有历史统计数据。但根据J,P摩根公司的马斯特斯统计,1995-1996年度,世界上交易的各种信用衍生品的未偿付名义额从50亿美元激增到500亿美元。到 2000年全球信用衍生品业务量大约在1万亿―1.5万亿美元之间。简言之,由于资本市场上各类机构投资者对保值和投机的巨大需求,各种新的结构仍在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市场规模已经极其惊人,发展速度仍在快速增长。如今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已经对金融市场的体系构造和有序运行以及整个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2。金融衍生晶市场结构在交易竞争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从市场组织方式看,金融衍生品市场包括交易所和柜台交易 (OTC)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主要从事标准化合约交易,是连接现货市场、对冲者和投机者的基础平台;OTC市场可以提供量身定做的衍生品,具有灵活性,其交易量在世界衍生品总交易量中占有很高比重,但成交效率与价格发现功能要低于衍生品交易所。随着OTC市场与交易所竞争的加剧,两个市场互相取长补短,正在不断改进内部结构以适应投资者的各种要求。在竞争中,一种新的OTC市场――另类交易系统(A,ternativeTradingSystems, ATSs)应运而生。ATSs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混淆了交易所和OTC市场、经纪商与交易商的界限,使金融产品交易有脱离经纪商的中介作用之势。这对于改善投资者之间交易成本和缩短交易途径具有积极意义,可以直接推动资本市场交易效率、市场流动性、灵活性的提高。为了迎接挑战,传统OTC衍生品市场和传统交易所的使用者正在从产品结构、交易结构、组织结构和治理结构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在此变革过程中,衍生品市场的结构在一些方面继续保持分异发展,在另一些方面又出现了诸多趋同特征。究竟交易所与OTC市场(包括新出现的ATSs)何去何从,已经成为衍生品市场发展的关键性问题。
应特别关注的是,市场竞争正在推动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发生新的变化。首先,市场之间的竞争推动交易所的治理结构由互助化模式向非互助化模式转变。在最近千年中,各国证券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非常迅速,并已成为未来交易所治理模式发展的基本方向。据世界股票交易所联盟于2000年做的一项非正式调查表明,世界上有45%的交易所完成了非互助化改制,16%的交易所已经获得其成员的许可,正在准备进行非互助化改制,39%的交易所已经提交非互助化改制的议案正由其成员进行评判。为适应新的发展方向,迎接其他交易方式的挑战,提高交易所生存能力和决策效率,一些国家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也相应出现根本性变革, 已经有若干衍生晶交易所成功进行非互助化改制。其中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已率先于 2000年进行非互助化改制。目前德国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已经挂牌上市,芝加哥交易所,纽约股票交易所,纳斯达克以及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也在酝酿进行非互助化改制。其次,竞争推动交易所从多方面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为提高竞争力,世界各国的许多衍生品交易所想方设法;Il大自己, 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和交易效率,其采取的主要策略和发展方式包括:a)交易所之间的策略联盟、跨国整合(包括结盟,如 Globex;重组,如OM;合并,如 Eurex),混合整合(证券交易所和衍生品交易所的合并重组,如香港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等);b)交易交割平台共享,清算机构外部化与集中化,脱媒与再中介化,等等。交易所结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这些新特点和趋势,有很多都没有给出很好的解释或仍存在一定争论(如清算机构外部化和集中化究竟能不能降低成本等),
都需要深入地进行比较和研究。
3.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面临新的变革
在交易所纷纷改制上市,金融创新和场外交易迅速发展,金融全球化和交易电子化,混业经营和金融企业集团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下,世界各国衍生品市场的监管结构和模式正在面临新的发展变革。
首先,关于交易所监管体制的变化。对交易所的衍生品交易进行监管是各国保证金融市场健康运行和有序发展的共同手段。但由于受到不同文化背景、监管思想、法律体系、发展阶段、市场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口向,各国在具体监管模式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如今这种差异性正在发生改变,开放竞争的金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促使各国金融管理当局取长补短,推动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趋于相同。如,美国监管当局非常注重借鉴英国模式中注重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优点,而英国也在努力吸取美国模式中政府加强监管的长处。在其他方面,由于各国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正在迅速展开,整个监管体系正在面临很多新的至关重要的问题,如交易所治理结构的营利性质会不会削弱本身的潜在能力和资源约束?怎样促使交易所恰当有效地执行一线监管功能,并维护公共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两方面的问题(JenniferElliott, 2002):首先是监管者怎样执行对非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对非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与互助化交易所的监管有何不同。其次,非互助化交易所在资本市场中究竟该扮演什么样的监管角色,如果其不再能执行监管功能,交易所的监管功能该放到哪里。
其次,关于OTC衍生品市场的监管。以往,OTC衍生品市场受到的监管和约束要少的多。但是,近年来由OTC衍生品市场交易引发了一系列金融风险和经济危机 (如亚洲金融危机,美国长期资本资产管理公司濒于破产引发连锁危机,等等),使得国际金融组织和各国金融当局开始日益重视对 OTC衍生品市场的监管问题。巴塞尔委员会、证监会国际组织等组织机构相继了一系列主要的指导文件。这些文件主要涉及衍生品市场交易的财务管理、信息监管、衍生品活动和公共披露、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等。尽管这些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且各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背景以及历史、文化、法律各不相同,对OTC衍生品市场的交易监管仍然呈现出巨大差异。目前主要的问题是,要不要强化对OTC市场的监管、怎样监管并适应衍生品交易结构的新的发展特点和要求。
三、我国的金融深化与衍生品市场发展
二十世纪九个年代至今的十余年,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金融衍生品花样翻新、衍生品市场趋于成熟的重要时期。在我国,这一时期则是金融深化和资本市场向市场化发展的关键阶段, 同时也是衍生品市场经历兴衰沉浮的历史时期。在此期间,中国证券市场走过了一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规范的不平凡历程。尽管仍有很多地方有待进一步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水平还是有了很大提高,逐步形成了以交易所市场为主的证券发行与交易市场体系。与此同时,利率和债券发行市场化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逐渐具备条件。目前,我国金融资产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美国和英国等发达国家 90年代初期的水平,高于多数新兴工业国家,远远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在这种市场化发展水平下,鉴于国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急速发展,我国国内对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上市问题的讨论逐渐热烈起来,并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 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不可避免,只是早晚而已。究竟如何应对金融全球化趋势,如何科学评判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建设条件和发展路径,如何站在金融深化的角度构建与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 已经成为我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在效率和完整性方面发生革命性变化的重要前奏。从国际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历
史和现状看,推动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衍生品市场,不仅仅是品种结构问题,市场微观结构和监管体制都具有同样重要的地位。这些结构之间联系非常紧密,应该予以深入研究。
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条件逐步具备。我国的衍生品市场起步于二十世纪九个年代初。1992年 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内地的第一批国债标准合约,1 992― 1993年,上海外汇调剂中心首先推出人民币兑美元的期货交易, 以及货币互换业务,对于外汇市场上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作了有益尝试。但是由于当时我国金融市场的市场化水平很低,现货市场规模小, 无法对期货市场形成有效约束,使国债期货等衍生品一经产生就注定要面临失败的结局。事实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1994年下半年开始, 国债期货投机之风盛行,交易异常火爆。第二年就发生了“2・23'’“3・27'’国债期货风波,致使金融市场的风险达到无法控制的地步,现货市场也随之出现极度混乱。为了控制局面,中国证监会于1995年发出紧急通知,停止了国债期货交易。此后,我国内地的金融类衍生品“销声匿迹”。经过十多年的市场深化,我国证券市场发展迈上新的台阶,股市的发展战略由试点阶段转入正式发展阶段,发展机构投资者成为培育资本市场的重要内容,国家开始逐渐取消对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的入世限制。在这种条件下,市场对套期保值的要求日渐提高,关于股指期货的讨论和研究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并上报申请批准上市交易。在金融市场的其他方面,发展金融衍生品的市场条件也在逐渐具备。例如,近年来,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国债发行向市场化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允许金融机构从事国债远期交易,都为国债期货交易打下了基础。另外,自1996年人民币经常项目实现自由兑换后,我国已经在一定范围内允许进行人民币远期交易。随着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外汇储备日益庞大, 国际收支连续多年出现双顺差,资本项目自由兑换逐渐具备条件,人民币对美元的期货交易不会是太遥远的事情。总之,从金融市场发展水平看,在经过市场的风雨洗礼后,各种金融衍生工具正在处于孕育发展时期。何时以何种顺序推出金融衍生品日渐成为管理层、期货业界以及学术界关注研究的焦点问题。
期货交易所的结构面临改革和调整压力。期货交易所是我国衍生品市场的核心。目前国内有3家期货交易所,分别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与国际资本市场上知名的交易所相比,这些期货交易所竞争力不强。这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品种单一,缺乏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市场规模小,交易不活跃。其主要原因是受现行监管体制限制和市场发展水平约束共同作用。另一方面是,交易所的治理结构和组织方式相对落后。国内衍生品交易所采用互治理结构,这种结构已经逐渐不能适应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交易所技术更新、竞争加剧等新的问题和挑战。优化交易所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拓宽筹资来源,增强竞争能力, 已经成为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战略的必然内容。因此,有必要在研究世界各国的衍生品交易所核心功能, 以及其不断变化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交易结构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的交易所实践,设计出一套可行的改革方法,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另外,国内三家交易所如何加强合作与联盟, 以对抗未来国外交易所对国内市场的鲸吞蚕食,也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期货监管体制应予以变革。有序的金融衍生品市场离不开外部监管和交易所自律。我国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是期货市场建立初期市场出现严重扭曲错位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个余年来,经过多次改革和调整,现行监管体制基本上实现了对期货市场的有效监管。但是,现有监管框架还能不能适应金融开放和资本市场深化发展的现实要求, 日渐成为一个需要客观对待和认真解决的问题。今后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是,现行监管体制是不是会被利益集团
“俘获”,能不能有效实现监管目标,如何改革现有监管体制以应对场内和场外、国内和国外的衍生品交易方式变迁,怎样摆脱旧有的监管思想和体制束缚,是否减少对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的严厉限制,监管怎样适应金融开放的要求,等等。
四、国内相关研究评述
近年来, 国内研究金融衍生品的专著已经为数不少, 如钱小安博士的《金融期货的理论和实践》,褚 海博士的《中国期货市场风险研究》, 陈晗等人合著的《股票指数期货》,等等。但以“金融衍生品市场”范畴作为研究对象的尚且不多。 目前只能见到姚兴涛博士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论》和胡怀邦的《金融发展中的衍生市场研究》等专著。这两部论文的推出弥补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研究中的空白和不足, 同时在研究内容上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姚兴涛的研究以市场效率为核心,把侧重点放在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趋势和路径选择方面, 同时也研究了相应的市场监管问题;胡怀邦则从金融结构理论入手研究金融衍生品市场,把重点放在了市场的功能以及风险管理方面。姚兴涛和胡怀邦所作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基本前提是存在稳定、无竞争的市场交易平台和监管体制相对不变。两人都没有研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体制问题,尤其是没有涉及到市场的核心一一交易所和OTC市场的结构变化及其对监管体制的影响。而事实上,目前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场上最具变革要求的恰恰是交易体制和市场监管两方面, 以“金融衍生品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应该深入考察市场的结构体系及其变革动因与发展方向。比较这些论著和其他的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对于衍生品市场的研究仍存在许多空白领域和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内容。主要如下:
1.关于OTC衍生品市场与交易所的结构问题
交易所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但是,对于衍生品交易所的研究来说, 国内外均存在一定的盲点和缺陷。学术界和大众媒体常把衍生品交易所当作“黑箱”看待,往往缺乏对衍生品交易所地位的客观认识。GeorgeTsetsekos和Panos Varangis(1997)指出,随着全球金融市场开放和各国相对放松管制,衍生品交易所本身的特殊地位并没有受到关注,在关于衍生品市场的研究中很少有专题内容涉及交易所内部组织结构及其功能问题。施东辉(2001)提出,人们忽视了证券交易所(包括衍生品交易所)的组织问题研究,对其组织形成、产业结构、治理机制、竞争战略等知之甚少。国内的于绪刚博士(2001)及时跟踪研究了证券市场上交易方式的竞争及其对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影响,并从法学的角度研究了证券交易所非互助化及其对自律的影响。然而,证券交易所和衍生品交易所之间在结构上毕竟存在不少差异, 国内已有的研究并不能全面说明衍生品交易所的改制问题。特别是,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只是近两三年的事情,尚属新生事物。加之交易所之间的混合兼并发展很快,使得衍生品交易所的非互助化改制增加很多新的难题和内容。 目前,对于衍生品交易所的改制问题需要有实质性的研究。
与对交易所的研究相比,OTC衍生品市场的结构问题同样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很难在国内文献中见到相关研究。事实上,OTC衍生品市场具有独特的结构和功能,是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今OTC衍生品市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占有很高比重,成为交易所的有力竞争对手。在这两个市场的相互竞争当中,市场的交易结构在一些方面开始出现趋同特点。结构趋同对于衍生品市场的构建和发展是具有深远影响的。对于交易所来说,可以增加交易品种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市场流动性;对于OTC市场来说可以增加品种的标准化程度,降低市场的风险。简言之,应该着手研究OTC市场的交易结构发展,及与之紧密相关的附带问题(包括信用衍生品结构问题),并比较OTC市场与交易所的交易结构及其发展趋势。
信用衍生品是OTC衍生品市场上具有巨大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的金融工具。它具有不同的结
构:违约互换、违约期权、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系型票据,等等。在发达市场国家,对于信用衍生品的研究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如由于信用衍生品的业务涵盖内容不断改变,难以给出确切内涵;交易定价缺乏透明度;没有建立起具有很强流动性的二级市场;没有统一完善具有有效约束力的市场交易规章制度。同样,国内缺乏对于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研究。
2.关于衍生晶市场的发展路径与品种选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