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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1
为适应我国矿山经济发展和矿山环境整治工作的需要,经国土资源部和民政部批准,中国矿业联合会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于XX年4月正式成立。近一年来,在部地质环境司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遵照工作委员会章程要求,联合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开展了多项活动,本着为矿山企业服务,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事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的宗旨,开展了多项工作。现将XX年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1.成功召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XX年11月,国土资源部、民政部批准成立中矿联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接到民政部的通知后,筹备组的同志进入紧张的成立大会准备工作。主要完成了起草会议文件、落实理事会人选、设计、制作工作委员会会徽等会议筹备工作。XX年2月,姜建军理事长决定在4月份举办的"全国地质环境处长工作会议"期间,召开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根据原定计划,成立大会于XX年4月28日召开。众所周知,当时正值全国抗击"非典"的紧张时期,广州、北京等地区尤为严重,进京开会要冒极大的风险。在这种形势下,在姜建军司长和环境司的指导和帮助下,顺利召开了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
2.组织编辑《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
编辑《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是在工作委员会筹建过程中已开始启动的一项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矿山环境管理的工具书。该书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矿山环境问题,结合我国矿山实际,从宏观管理到具体实践操作,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我国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法规和制度,以及环境治理工作的内容、技术原理、方法和措施。
该书编辑过程中,正值我国全面抗击"非典"时期,而此时也正是该"指南"一书处于紧张编稿和校对阶段。为了不影响工作进度,秘书处的同志克服重重困难,坚持工作。由于是"非典"期间,许多参与编写的专家不能或不便离开所住社区,其所在单位不能自由出入,秘书处同志便冒着危险在约定的公共汽车站或社区单位的大门外接收和传递稿件。对外地作者,便通过电话或电传方式开展工作。在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该书的编辑、修改和一、二、三稿的校对工作。现该书稿将送交印刷厂,并即将出版发行。
3.成功举办了我国"首届矿山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精神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XX年10月,由部地质环境司主办、工作委员会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和西安地矿所具体承办,在西安成功举办了我国"首届矿山环境保护学术研讨会"。会议旨在为政府部门、矿山企业和地调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矿山环境保护学术交流的平台。
会议原定规模为100人,但实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会议收到论文近百篇,?h及内容包括"矿山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政策"、"矿山环境调查与治理研究"、"矿山水资源保护与土地复垦"、"矿山环境保护法规与政策研究"等许多方面。
通过这次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管理部门、矿山企事业单位对矿产资源与矿山环境双重保护原则的认识,明确了矿产资源开发中必须有效保护环境的工作方向与任务。此次会议揭开了我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新的一页,在国家政府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4.顺利完成了《绿色矿山》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的拍摄与制作工作
为反映我国矿山企业在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典型事例,宣传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多年来在矿产资源管理、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与保护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使得矿山企业进一步认识我国政府在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环境管理中所倡导的方向,以及提高全民资源与环境的双重保护意识,推动我国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国土资源部决定与中央电视合拍摄《绿色矿山》(现更名为"XX资源环境记忆")大型电视系列专题片。
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具体承担该片的组织、筹备、协助拍摄等工作。工作前期,我们组织专家讨论、选题,进行情况调查、材料收集、典型筛选、资料整理,并经多易其稿,最终编写出了67集的初稿供中央电视台参考。在此基础上,最后又与中央电视台一起拟定了一个20集拍摄方案。接着,于XX年9至11月份分别带领6个摄制组奔赴21省(区),采访近百家矿山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和矿山企业,进行了大量的实地外景拍摄。在后期制作过程中,我们又对中央电视台开始拟定的21集及最终确定的18集脚本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K协助电视络专家、领导进行采访。该片按计划顺利完成制作,已于XX年3月"两会"期间播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同志对这项工作积极、认真、务实的作风,受到部有关司局和矿山企业的好评。共2页,当前第1页1
5.完成"德兴铜矿矿山尾矿与环境遥感调查技术研究"项目
由部科技司下达的"德兴铜矿矿山尾矿与环境遥感调查技术研究"项目,其目的是掌握遥感技术在矿山尾矿与环境调查中作用及应用研究。XX年2月,由部科技司主持成果评审会,该项目受到好评。科技司领导指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和应用领域的研究。该项目是由工作委员会(部尾矿办)提出并作为项目协调单位。
科技司对该项目的评价是,"这个项目的完成,无论在研究人员的素质、还是其成果的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方面,都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XX年过去了。一年来,在工作委员会理事长、部地质环境司姜建军司长,以及监测处陈小宁、刘建军等领导的帮助和支持下,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工作委员会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健全,秘书处人员紧张,加之又忙于一些既定的工作和具体事务,使秘书处自身建设工作起色不大,从而影响了更多工作的开展,需要在新的一年里尽快加以改进。
二、XX年工作计划
在新的一年里,工作委员会秘书处初步计划开展如下工作:
1、加强秘书处的自身建设与业务工作正常化
秘书处现机构、制度尚不健全,需进行增调,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制定工作人员职责、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委员会会员管理办法;工作汇报制度等,使工作委员会真正成为连接政府部门与矿
山企事业单位的桥梁、纽带。
2、当前进行的几项工作
(1)创办工作委员会会刊。申请办理正式出版物刊号,组建会刊编委会、编辑部,联系并确定会刊协办单位,争取会刊尽早编辑、出版与发行。
(2)逐步完善"中国尾矿"、"绿色矿山"网站的经营管理工作,扩充内容,扩大影响,有效地提供相关的信息、中介服务。
(3)搞好《矿山环境管理实用指南》一书的印刷、征订和发行工作。根据司里要求,《指南》为单色印刷,共计5000册,定价85元(含邮资)预计4月中旬出厂。
(4)举办"全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研讨会暨工作委员会一届二次理事会"。
应矿山企业的要求,为作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建议近期召开一次研讨会。主要内容为宣传学习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明确项目申报程序、介绍新方法、技术。参加的对象为矿山企业和规划、研究部门和单位。同时,召开XX年度理事会。
3、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与国内培训
根据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有效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重建等方面,国外矿业发达国家有很多好的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矿山环保工作委员会与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从事矿山环境管理、治理的单位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联络相关单位组织矿业单位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管理""矿山环境保护与重建"等学术交流与相关的出国考察活动。
4、申请研究与开发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利用工作委员会自身优势,积极申请和开展各种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如:
(1)联合地质科学院、部遥感中心、地质大学、吉林大学等科研单位,在已经完成的"德兴铜矿尾矿环境遥感技术调查研究"课题基础上,开展"矿山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软件的设计与合作开发;
(2)做好"矿山环境治理投资机制探讨"的调研、试点工作;
(3)与法国、希腊地调局联合向欧盟申请"中国矿山固体废料管理"项目。
(4)继续做好《矿山地质环境评估体系研究》项目的基础工作
几年来,委员会的主要工作人员,在环境司的领导下,开展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理论研究工作,取得一些成果,也由此进一步了解矿山环保的实际情况。《矿山地质环境评估体系研究》项目是摆在政府和矿山企业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已经有美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关于矿山环境管理与评估资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及其评估体系的概念、范畴(内涵与外延)、方法、程序、资质;建立评估体系模型,为我部开展这项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5、积极开展各类咨询服务
认真贯彻工作委员会宗旨,积极开展为政府部门如部地质环境司、开发司、耕地司、部机关服务,为矿山企业和会员单位服务,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服务的多种技术业务咨询服务。如:
(1)首钢矿业公司、甘肃厂坝铅锌矿尾矿的回收利用与库区生态重建;
(2)山东新汶矿业集团、北京宾隆矿业新技术公司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项目;
(3)为矿山企业或采矿人代办采矿证等。
新的一年里,我们有决心和信心认真完成各项既定任务,以及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委员会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二OO四年三月八日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2
【关键词】煤矿井下;电动机;维护保养与维修;策略
伴随着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加大,使得矿山的开采工作快速进行,人们对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同时,矿山企业不断引进新的矿山机电设备,井下作业大多采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有严格操作程序的机电设备。然而,如果管理不当也容易造成故障,并影响到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此外,电动机是矿井生产使用广泛的动力设备,其可靠性不仅直接影响煤炭生产,而且还关系到井下工人的生命安全。这就要求相关矿山企业必须要加强对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做好煤矿井下电动机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有效进行,进而为矿山企业创造更大的利益空间。
一、矿井下电动机的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现状
1、矿井机电设备使用不够规范
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尚有许多矿山企业在使用矿山机电设备时并没有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同时也缺乏相关的设备使用安全意识。从而加速了矿井机电设备的老化,甚至有些新设备投入使用没多久就因操作不当而损坏。此外,机电设备上的管理技术不到位,没有定期对员工进行相关机电设备使用的培训,从而大大制约了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阻碍了矿山企业对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
2、煤矿井下电机维护人员的素质不高
由于矿山企业的工作环境比较危险,况且薪酬待遇一般不是太高,从而导致了对专业人员的吸引力不够,甚至许多矿山企业出现招工难的现象,因而许多矿山企业为了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只能引进许多非专业人才进行日常的电动机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这最终导致相关技术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不高的问题。此外,近些年来我国许多矿山企业都已对其机电设备进行更新,并引进新设备,从而对专业的素质的要求不断提高,而当前矿山企业中专业素质普遍低下的作业人员难以适应企业的发展要求,并将不同程度地为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不利于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
3、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对于能源的需求日益加大,但是,井下作业安全事故也频繁发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我国矿井机电企业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不能实现对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高效管理,同时矿山企业对于机电技术的管理力度还远远不够,并没有将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贯穿于矿山企业井下作业的整个过程。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大多只停留在对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管理阶段,对于机电技术中出现的问题没有足够的重视,从而为我国矿山企业的井下生产埋下安全隐患。
二、加强井下电动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维修工作的策略
1、建立与完善严格的井下电动机设备安全技术管理体制
矿山企业在进行井下生产过程中,一种良好、完善的管理体制,能够很好地规范员工的设备操作技能,确保井下作业有章可循,并提高矿山企业日常生产的安全性。因此,这就需要矿山企业相关部门必须要按照新的矿山机电设备的质量标准要求,不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基础保障制度,确保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还必须在不同的部门之间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进行完善,从而确保井下机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此外,还要根据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的型号、性能、用途等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分类管理,从而使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做到储备系列化,进而在使用上达到规范化的标准,进而为矿山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2、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提高职工队伍的专业素养
在各行各业技术不断更新的年代,专业素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一个企业,员工的素质往往决定着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对于矿山企业,由于其存在员工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为了确保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这就需要相关矿山企业对煤矿机电技术进行更加规范、系统的管理,就要大力加强企业人才培养的力度,注重员工专业素质的提高。同时,还应该将在各部门有突出成就的员工组织起来,定期对其进行综合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并为每一位员工营造出尊重人才、重视安全生产、重视科技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更多的企业员工努力地去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科学文化水平,以便于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潮流和当今矿山企业井下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3、强化矿井电机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与维护检修力度
对于矿井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的管理工作,必须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因此,矿山企业井上下所使用的机电设备都应纳入安全技术管理的范围,然后将机电设备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维修工作落实包机责任制,分工明确,并挂牌留名管理。从而确保矿井机电设备处于最佳的运行工况,并且机电设备的运行状态时刻在监测中,保证机电设备持续可靠的运行,促进矿山企业机电设备安全生产和稳定运行。此外,企业还要在每一年的质量考核体系审核工作总结中引进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安全监察记录,并建立机电隐患风险评估和动态检查整改机制。这样,才能提高矿井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效率,进而为矿山企业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张雪锋,贾纪念,石玉旺. KJZ2-1500/1140Z型真空组合开关的推广应用[J].中州煤炭,2008, (04) .
[2]冯立杰.煤矿抢险救灾接力排水系统运行工况的研究[J].中州煤炭,2004,(02) .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3
总体要求: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行为。
(一)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审批管理。要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设置和审批矿业权,严格矿产资源开采准入管理。对新设置采矿权的开采规模、开采期限、有偿出让方式、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落实、治理备用金缴纳等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凡不符合规划、储量不实、资源不能有效利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等影响当地生态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等情况的,一律不予审批。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审批制度,制定和完善采矿权设置及申请、延续、变更、注销和矿山闭坑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采矿权出让主体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让方式采取以招、拍、挂为主,其价格必须经评估或者集体讨论确定;前置条件设定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确需协议出让的,其出让对象和协议价格必须公示,在公示期间如另有申请,必须进行招、拍、挂。采矿权出让期届满或出让储量开采完毕,国土资源部门应依法收回采矿权,重新按法定程序进行有偿出让。继续加大对工程性矿山的管理力度,防止发生借工程性项目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维护正常的采矿权市场。全力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破坏矿山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23号令的规定,树立“发证必须登记,发证先登记”的意识,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经登记的矿产资源储量,具有法定权益和效力;不经登记的矿产资源储量,不能划定矿区范围;采矿权人不办理占用储量登记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办理压覆储量登记的,不予审批建设用地。
(四)进一步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要全面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责任,签订责任书,编制保护与治理方案,明确治理责任,按不低于治理经费标准收取治理备用金;要积极探索废弃矿整治新路子,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土地的开发、复垦和整理、城市规划和园林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矿山治理工程的复绿技术、复绿效果、治理经济效益和有效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和建立治理工作新机制,形成安全隐患消除、周围环境和谐、城市规划相协调治理工作新路子。
(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20*]28号文件和省政府[20*]62号文件要求,完善违法案件举报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联络员制度、信息交流制度、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制度、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违法案件快速反映和社会监督等8项制度。
二、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阶段(20*年1月-6月)
(一)3月底前,召开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认真贯彻“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职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建立违法违规案件督办制度,全面部署落实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各项工作。
(二)4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黄政办发[20*]123号)的要求,组织力量拟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各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确定工作时间表,并将工作计划于4月15日前报区整规办。
(三)4月底,各乡镇、街道要梳理、查处无证开采、无选矿许可证的扎(碎)石厂(点)、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破坏矿山生态环境、非法砖瓦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于4月30日前报区整规办。区政府将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及辖区内采矿权人进行自查自纠、限期整改,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四)6月初,区整规办组织各成员单位,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一次联合督查,并向区政府汇报督查有关情况,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并严肃处理。
(五)根据《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验收的通知》(浙土资办[20*]6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和夯实矿产资源储量基础管理工作,为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实施和矿业权市场的规范管理提供坚实、可靠的矿产资源储量基础资料。
(六)开展20*年度矿山企业年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68号)和《关于开展20*年度矿山年检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91号)精神,重点检查矿山企业是否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按照方案实施开采。如矿山企业未达规定要求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
(七)全面检查采矿权人履行法定责任、矿山设计、开发利用方案以及履行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依法缴纳规费、储量登记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后加以处理。
(八)清理、纠正和处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办矿和矿政管理中违法批矿等违法违纪案件。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采矿权审批、项目核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环评审查、企业设立等各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纠正。根据《关于开展采矿权审批管理工作清理检查的通知》(浙土资发[20*]7号)要求,严格依法查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审批、、失职、渎职行为。5月底前完成采矿审批管理工作的清理检查,对整顿阶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整规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12月)
对已完成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总结,迎接市整改办验收组对我区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一)自查、自验工作。按照省政府规定要求,参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考核验收计分表,结合前阶段所做工作,进行自查、自验,对不足之处,及时整改和完善。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4
201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线,紧紧围绕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县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和市国土资源局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紫阳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四次会议精神, 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积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今年要抓的城镇建设十件实事,及早介入,完成了廉租房和经济实用房、县福利救助管理站的用地规划选址等工作,并协助县城建局完成了县中医院综合门诊楼建设拆迁工作。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原则,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优先考虑全县经济建设中重点建设项目和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建设用地需求,支持我县新农村建设和茶叶产业建设用地。为全县新建的10个茶厂做好了用地服务工作,完成了我县重点建设项目灯芯桥水电站、华兴水电站、双桥110变电站的用地预审和报批工作。界岭水电站、许家河水电站、蛇嘴梁水电站、箭竹河水电站、狮子岩水电站、明家河水电站、强祥驾校、全新液化气站、已进行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正在积极争取市局批准。蒿坪工业园区、八庙梁水电站、下官田水电站已完成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三是按照我县出台的《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编制了土地储备方案。完成了蒿坪工业园区、县农业局、科技局、粮贸小区、钟鼓湾等地段的综合开发土地统征储备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耕地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全县耕地保有量达到91万亩,基本农田达到53万亩。一是耕地保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政府同各乡镇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全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复垦整理等指标全部列入了县政府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并分解下达到了各乡镇政府和责任部门,摆上了政府工作议程。县、乡镇、村逐级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使耕地保护工作在体制上有了保障。二是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巡查,做到了巡查工作常态化、台帐化,及时查处各类破坏耕地的行为。三是我局组织实施的汉王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已完工并通验收。新增耕地98.67公顷,总投资679.56万元的麻柳镇青岩溪、瓦庙镇朱溪河土地复垦项目于10月21日通过省市专家组的验收。新增耕地525亩的广城、焕古、金川土地复垦项目已完工,市国土资源局已组织专家组进行了初验。新增耕地194.2亩的东木乡土地复垦项目和金川土地复垦项目已全部完工。上述项目的实施,实现了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且略有增加,确保了全县53万亩基本农田和91万亩耕地面积不减少。 ·统计系统调查队年度工作总结 ·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总结 ·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工作总结 ·2012年商务局外资外贸工作总结及明年工作重点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 ·2012年扶贫工作总结 ·2012年全市宣传思想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2012年度市地方税务研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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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切实做好矿山企业整合工作,促进矿产资源科学利用。
一是完成了我县完成“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为做大做强我县矿业,促进矿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三是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成立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紫阳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回头看”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开展了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以砖瓦窑、建筑石料等资源开发作为重点,组织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对矿山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清查,关闭了1个不符合规定的砖厂,依法查处非法超占土地7049㎡,收缴罚款9.49万元;及时制止了少数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的行为。
(四)完善各项措施,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5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第三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安监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强化目标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安全形式稳定。现将XX安全生产工作情況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机构,强化安全意识
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充实组织机构,常抓不懈,成立了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学习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送安全信息。定期组织本单位人员和矿山业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学习,从而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
(二)立足建立长效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着力強化安全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坚持会议制度。局领导小组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乡镇所每月不少于一次分析、研究、总结和部署各个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根据我县各个矿山的安全侧重点,组织开展矿山自查和重点抽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督促隐患整改。二是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全天24小时安排值班,在安排值班的同时,落实领导带班,确保信息畅通。
(三)强化安全意识,细化工作措施
我局与各国土所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并督促所有矿山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加强安全生产意识,注重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增强化矿业权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及“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时机通过发传单、设立咨询台等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300多份。
(五)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成效
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中,我局联合安监、公安、水务、林业等部门,对县区内所有矿山进行了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县安全形式有了较大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排查和整治上,我们减少了一定的矿山安全隐患,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乡镇管理人员不足、工作量大,因此不可避免会产生督查、检查不到位的情况;二是矿山业主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条件差。三是部分矿山企业对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四是群众自用挖砂采石工艺简单,缺乏安全知识和有效保护,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将定期深入第一线进行检查与抽查,督促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和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切实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矿山企业工作总结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稀土等矿产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坚决取缔;浪费破坏矿产资源和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和依法查处;资源整合工作稳步推进,矿山布局不合理状况明显改善;矿业权人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识不断增强;钼、稀土等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得到全面落实;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任务及要求
(一)全面清理,依法取缔无证勘查开采违法行为
组织对无证勘查、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排查,防止非法矿业活动“反弹”;深入清查勘查工作完成情况,对不符合勘查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坚决取缔无证勘查、开采稀土等矿产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拆除违法工程的地面设施,查封设备、充填井筒,封闭井口,停止水、电和火工产品供应,恢复地貌,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
(牵头单位:矿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林业局、供电公司。)
(二)全面规范,依法查处勘查、开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对辖区内的有证矿山开采活动进行全面清理,充分利用矿业权核查成果,及时纠正矿山越界开采,严厉打击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的行为,严肃查处破坏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2、对矿山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依法查处非法转让矿业权和违规承包行为。全面清理矿山企业生产组织方式,2012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面规范矿山企业内部生产经营行为。
3、全面核查稀土等矿产开采总量情况,进一步落实总量控制措施。对未进行年度采掘计划审批的矿山,停供火工产品;对超配额开采的或违法违规生产的矿山,不得提供火工产品,不得发放准运证,并依法予以查处。
4、加强对稀土尾水点、渣头点的管理。组织对稀土尾水点、渣头点回收情况进行全面清查,规范以尾水点、渣头点名义回收稀土的行为。
(牵头单位:矿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工商局、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利局、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全面推进资源整合,增强资源保障能力
对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涂屋稀土矿区要积极督促指导整合主体,全面完成兼并、重组任务,划定矿区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重新编制地质储量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完成整合矿山的新发采矿许可证工作。
(牵头单位:矿管局、新龙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水利局。)
(四)全面督促矿业权人依法履行权利义务
1、全面落实精神,加快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转型工作。对所有稀土矿山采出的矿产品由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统一收购,集中入库。
2、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编制年度开采计划,进一步完善图纸(含井上井下对照图)月填季报制度、及时完善生产原始台账、签订总量控制责任状、落实总量控制措施等工作。
(牵头单位:矿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责任单位:公安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利局。)
(五)全面落实监管措施,提高管理实效
1、全面实行年度采掘计划审批制度。对稀土矿山,凡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动用矿块、不得生产;对未进行年度采掘计划审批和超配额开采的矿山,不得发放准运证,并依法予以查处。
2、完善矿山产存销台帐制度。对未建立原始台帐和原始生产日报、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核减下年度指标。
3、运用先进手段加强监控。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要在稀土开采关键环节,如离心机甩矿环节等处,运用实时摄像、离心甩干机上锁管理等手段进行监控,矿管部门要在稀土矿开采相对集中出口处,安装实时摄像装置,并实行矿产品集中查验办法,切实加强稀土开采、运销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对稀土矿山的矿产品实行集中入库、定点存放管理。
4、加强对运输、销售矿产品行为的监督检查,逐步探索建立矿产品流通登记票证电子网络管理系统。
(牵头单位:矿管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局;责任单位:安监局、工商局、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六)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营造工作合力
1、落实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本部门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部门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矿产资源重点乡镇设立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落实人员、经费,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矿业秩序的巡查和报告,协助配合有关部门维护矿业秩序。
3、建立“协管员”制度。在重点矿区设立“协管员”,明确“协管员”的具体责任,并设立矿区监管责任牌,注明矿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和举报电话。县矿管局应汇总,将所有矿区监管责任主体、协管员姓名和举报电话,统一对外公布。
4、全面落实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矿业联合执法制度和矿业监察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牵头单位:矿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局、供电公司、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分公司。)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6月5日起至11月底止,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排查摸底(2011年6月5日-7月5日)。
1、进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整治舆论声势,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宣传、组织保障。
2、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稀土、钼等矿产勘查开采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汇总。并将有关情况于2011年7月1日前,报送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排查出来的情况进行梳理分类提出整治措施,并按要求上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和规范(2011年7月5日-2011年10月15日)。
严格按照本方案任务及要求的内容,全面清理、查处、取缔本辖区内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采代探、超量开采等行为;理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行为,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各种有证勘查开采行为,进一步促进矿业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验收(2011年10月15日-11月底)。
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后,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照本实施方案进行自查,向市政府申请验收。同时认真做好县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迎接上级对我县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有关乡(镇)和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对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宣传,特别是要加大对矿业重点乡镇、村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公布举报电话,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要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由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县整规办负责日常工作。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任务要求、工作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