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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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申报材料

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范文1

导读:家庭农场可分为种植型、养殖型和种养结合型3种,本文通过举例说明3种类型农场的经营收益等情况,指出了家庭农场存在缺失融资平台、雇工难、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社会服务体系等问题,因此要关注惠农政策、统筹安排、积极寻求技术支撑、学习优质农业技术、培养经营管理能力,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经营收益。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种植型、养殖型和种养结合型3种类型。截至2015年6月,在咸宁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213家,其中种植型68家、养殖型40家、种养结合型105家。为深入了解咸宁市当前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情况,根据不同类型共选取了3家具有代表性的农场进行了剖析,并就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出了几点看法。

1 三家家庭农场基本情况介绍

1.1 种养结合型――鲁强家庭农场

鲁强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咸安区向阳湖镇斩关村7组,于2014年7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390万元。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鲁清明,现年47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有丰富的养殖经验和种植经验,从 2008年承包斩关村7组3.33 hm2水田开始,通过租赁和承包村民耕地等方式流转土地,至今已达36.8 hm2,主要从事粮油、蔬菜、湘莲、苗木种植及鱼、鸡的养殖。农场现有劳动力为鲁清明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5台,其中水稻插秧机1台、旋耕机2台、收割机1台、小型播种机1台。

鲁强家庭农场现有稻田14.67 hm2,主要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水稻种植实现了机械化插播、收割,每667 m2年纯收益约为500元。水产养殖面积6.67 hm2,养殖四大家鱼,兼种湘莲。林地面积6.67 hm2,内建蔬菜大棚1 hm2,种植樟树苗5.67 hm2,苗高2.5 m以上,林下放养土鸡3 000多只,土鸡以每只100元的价格供应给贺胜桥鸡汤馆。荒山面积8.67 hm2,目前正在开发中。农场年总收益约为50万元。

1.2 种植型――兰芳家庭农场

兰芳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崇阳县天城镇浮桥村1组,于2014年6月在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金为4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孙兰芳,现年51岁,初中文化,当地村民,从2009年承包6.67 hm2地开始,逐渐扩大规模,现已有55.33 hm2水田,主要种植水稻和油菜,种植模式为早稻+晚稻、中稻+油菜。农场现有主要劳动力为孙兰芳夫妻及其儿子、儿媳,现有农机具4台、旋耕施肥播种一体机2台、收割机2台。

兰芳家庭农场现有早晚稻面积约13.33 hm2,

早稻每667 m2产量400 kg以上,晚稻每667 m2产量450~500 kg。现种植中稻+油菜模式面积约42 hm2,中稻每667 m2产量在550 kg以上,油菜每667 m2产量150 kg左右。农场年总收益约40万元。

1.3 养殖型――竹海家庭农场

竹海家庭农场位于咸宁市嘉鱼县官桥镇朱砂村2组,于2014年8月注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家庭农场主要负责人方文才,现年55岁,高中学历,50岁从司机转行开始进行生猪养殖,现已形成年出栏量1 200头的规模。农场现有家庭劳动力为方文才夫妻、儿子儿媳、妹妹。

竹海家庭农场年出栏量1 200余头,存栏量500余头,包括48头种猪。按2015年上半年生猪平均销售价格18元/kg,平均每头猪长至150 kg出栏计算,农场2015年的总收益预计约70万元。

2 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 缺少融资服务平台

农业生产受自身性质影响,投资回报周期长、效益低、见效慢,家庭农场发展也是如此,农场主在经营前期或扩大规模时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匮乏往往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瓶颈。多数家庭农场实力不强,固定资产也不多,通过银行贷款不仅手续麻烦,且要求农户有一定的抵押物,而土地流转合同和农户宅基地不能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小额信贷则需要有公务员身份的担保,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家庭农场通过金融部门获得资金的需求,同时银农信用信息的不对称,严重影响了一些惠农贷款的发放。缺少银行资金的支持,家庭农场资金的投入主要依靠农场自筹和民间借贷,发展较为缓慢,而民间借贷资金利率较高,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2.2 雇工问题

农业用工难、用工贵已成为当前农业生产中的普遍问题,在家庭农场的经营过程中,用工少则收益高,用工多则收益低。家庭农场虽然是规模经营,但是基于经营成本以及经营类型等因素的影响,咸宁市家庭农场尚未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遇到农忙时节,劳动力稀缺问题仍旧存在。通过和3家农场主深入交流,发现种植型和种养结合型在用工方面支出较多,现在农村劳动力短缺,且呈现老龄化趋势,在农忙季节请工难且贵,据了解,男工大约150元/天,女工大约120元/天,还得提供中餐,因此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效益,关键要解决用工的问题。

2.3 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不高

家庭农场一般是由以前的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发展而来,大多数是土生土长的农民,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对于农业生产经营更多的是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他们所掌握的农业新知识以及新技术并不多,尚未达到专业水平,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遇到不同的情况难以灵活变通,特别是如今天气变化异常,遇到灾害性天气,不知如何提前预防或是采取措施进行灾后自救。现在提倡较多的轻简化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都能有效地节约劳动力和生产成本,而农场主对于这些技术尚未完全了解和掌握,造成生产中人力物力的浪费,增加了生产成本、降低了农场效益。 2.4 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

尽管家庭农场的规模比传统农户有了很大提高,但在种子种苗供应、农资采购、农机作业、粮食烘干、农产品物流配送、农产品销售等环节所需的专业化服务却严重缺失。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方面,缺乏专业的信息化服务平台和销售人才队伍。家庭农场发展还缺少农业保险服务平台,农业受气候和市场波动影响大,养殖型家庭农场受市场波动影响更甚,而我国尚未建立系统和完备的农业保险体系,无法保障农民的基本收入。因此急需专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引导和支持,形成多元化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使家庭农场 “支出少”而“收入多”,达到节本增效的效果。

3 如何加快家庭农场的发展

家庭农场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以最小的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在当前的政策环境下就家庭农场如何提高效益、加快自身的发展谈几点看法。

3.1 关注各项惠农政策,多渠道筹集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要提高家庭农场的收益,必须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于家庭农场发展,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很好,当地政府也很支持,但是真正得到实惠的家庭农场并不多,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农民对政策不关注、不了解,好的政策出台后,由于不了解不关注错失了申报机会。近日,财政部公布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通知,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5]52号),政策规定农业大户也能申请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取消了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申报材料,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等政策。国家出台这样的政策,就是为了鼓励农业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积极申报项目。农场主要有申请项目的意愿,积极关注国家、省市的惠农政策,主动和当地农业管理部门联系,在其帮助下完成项目的申报工作。例如鲁强家庭农场在咸安区科技局的帮助下以《发展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新模式示范》项目申请了2015年咸安区科技计划项目,获得2万元项目经费。家庭农场应拓宽融资渠道,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家庭农场的发展。

3.2 统筹安排,省力省工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日益减少,劳动力成本日益提高,节约农业用工成了提高家庭农场收益的关键。家庭农场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节约了很大一部分农业用工,但是家庭农场的生产还未实现全面机械化运作,在当前的形势下,农业用工不可或缺。农场主如何统筹安排,达到省力省工、节约开支的效果,显得尤为重要。在如何减少用工的问题上,农场主鲁清明有他自己的经验和方法。例如在安排水稻直播的时候,他会事先看天气预报,确定哪天请工,之前他会安排他儿子把地整好,下好底肥,把一些细碎的准备工作都做好,直播那天农工们一次性把种子播完,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力,避免了因天气原因或准备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窝工、误工等现象。

3.3 积极寻求农业技术服务支持,学习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

与传统的农户经营相比,家庭农场主自身素质要求大大提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种植养殖专业技术,熟练掌握并运用现代农业机械,还要拥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这就要求家庭农场主必须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农业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班,如阳光工程培训等,通过学习掌握优质高效省力化农业技术以及农场经营管理知识,还要积极与当地农业相关部门的专家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获得农业技术服务支撑。

3.4 培养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

家庭农场相当于一个小型化的企业,家庭农场主也应具备农场经营管理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农场的品牌意识、农产品精品意识、市场意识、带动意识,要成为能生产、懂业务、会经营、有技术的职业农民。特别是农产品的营销能力,家庭农场宜采取产销对接方式,与超市、企业、学校、餐饮集团等对接,拓展家庭农场产品营销渠道,建立家庭农场城市直销店,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如微信销售平台等。如鲁强家庭农场计划在咸宁市区开直销店,跳过中间流通渠道,直接让城市居民用上“无公害、新鲜、优质、有营养”的放心农产品。

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范文2

第一条 为加速推动我县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更好地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实现富民强县的目标,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从而有效促进农业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产品产出率和商品化率。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县范围内新型职业农民的申报认定与管理。

第三条 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思想理念先进、创业欲望强烈、市场意识超前、务农意愿稳定、社会责任意识较强,具备“以农业为职业、占有一定的资源、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资金投入能力、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五个基本特征。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科技的活跃受体、农村先进生产力的典型代表。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四条 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定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我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须具备如下标准:

1. 生产经营型:

(1)基本要求:原则上具备中等专业教育基础或累计不少于150个学时的理论培训,并获取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证书资格;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稳定从事农业生产3年及以上时间。

(2)生产规模:①种植业以种植水稻、蔬菜、瓜果等作物为主。种植规模符合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流转土地5年以上,相对集中连片,具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种植单一作物,优质稻需达50亩以上;瓜果、蔬菜需达30亩以上;设施栽培(钢架大棚)需达10亩以上。②畜禽养殖业以养殖生猪、蛋(肉)鸡、蛋(肉)鸭等畜禽为主。养殖生猪的猪栏需达3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不少于100头以上;养殖蛋鸡、蛋鸭的鸡舍或鸭舍需达5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不少于20000只以上;养殖肉鸡、肉鸭的鸡舍或鸭舍需达600平方米以上,年出笼25000只以上。从事畜禽养殖的家庭农场还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③水产养殖业以养殖鱼、虾、螃蟹、黄鳝、乌龟、鳖等水产品为主。承包或流转养殖水面5年以上,具有规范的承包或流转合同。标准精养鱼池应达50亩以上,普通水面养殖应不少于100亩。同时各产业都应具备相应的农业机械设备。

(3)产出效益及收入水平:产业收益要高于本产业平均水平10%以上。产业收入要同于或高于城镇居民收入,从数值上看,年收入应不低于5万元。

(4)示范带动能力:必须是县农业委员会确认的科技示范户,在当地示范带动能力显著。

2. 专业技能型:具有一定的农机装备且具备技能资格证书的农机大户、统防统治专业人员等。

3. 社会化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领班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以及其中的为农业生产全程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村级经县认定的农民技术员、动物防疫员、动物检疫员等。

第三章 申报与认定

第五条 申报程序:通过个人申报—镇、村推荐—县农业委员会审核—组织培训测试—公示—资格认定六个程序,对符合条件标准的职业农民颁发有县政府盖印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

第六条 申报材料

1. 新型职业农民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及审批意见表;

3. 土地承包合同或经鉴定后的土地流转合同及公示材料(含土地承包、流转等情况);

4.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 认定主体:县人民政府为认定主体,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受委托机构组织进行认定。

第四章 资格管理

第八条 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编码、地址、联系电话、主导产业、资格认定时间、参加培训情况、考评状况、从业情况、政策扶持情况及考核情况等),并确定专门机构实行定期考核评估、动态管理,每两年至少考核一次。对取得资格证书后又不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注销其资格证书。要将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考核审定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保证认证登记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优惠扶持政策,提高支持、扶持政策的针对性和效益。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