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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1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兼职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兼职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兼职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
第十一条各生产矿井、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以及所排查出来的下个月的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提交书面报告。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要将上季度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本季度所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交书面报告。上述报告均要经矿长签字。报告的主要内容要包括:产生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等内容。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2
2、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3、协助矿长做好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适应安全生产需要。
5、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地组织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
6、协助矿长并具体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检查落实。
7、按周组织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8、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拟订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3
一、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㈠、公司经理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⒉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并贯彻实施。
⒊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⒌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⒍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干部,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㈡、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⒈贯彻实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⒉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
⒊领导安全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⒋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⒍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㈢、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为准,结合本公司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公司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
⒉。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⒊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
⒋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⒌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㈣、项目经理(工地)的职责:
⒈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⒉组织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⒊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⒋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并组织本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报告,总结事故经验教训。
责任人签字:日期:
(五)、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项目技术状况,制订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对本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⒉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排水排污方案等。(“施工用电”由机电负责人编制)。
⒊配合项目安全员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⒋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六)、工长(施工员)的职责:
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所管辖单位工程(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⒉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作业班组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
⒊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使用情况,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不违章指挥。
⒋配合项目安全员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督促、检查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⒌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与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栏:日期:
(七)、安全员的职责:
⒈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⒉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⒊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⒋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⒍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⒎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⒏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
责任人签字:日期:
(八)、班组长的职责:
⒈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
⒉认真执行安全交底,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⒊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⒋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⒌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⒍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⒎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⒏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栏:日期:
(九)、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⒈模范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⒉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⒊参加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⒋有权制止制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
⒌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责任人签字栏:日期:
(十)、生产工人的职责:
⒈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⒉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⒊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⒋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⒌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⒍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
㈠、生产技术:
⒈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
⒉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积极配合安全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
⒊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㈡、材料设备:
⒈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
⒉对一切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⒊协同办公室搞好公司所属特殊工种、三机工的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制止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⒋配合总工、安全部门及政府部门(必要时)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㈢、财务:
及时将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责任人签字:日期:
㈣、安全部门的职责:
⒈配合材料设备部门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
⒉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⒊编制、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⒋组织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⒍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⒎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⒏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⒐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⒑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
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4
【关键词】采矿公司;煤炭形势;跨越式发展
1 前言
山东良达采矿服务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7日,注册资本2018万元,资产总额陆仟万元,固定资产四千万元,公司现有技术人员121人,其中中高级职称26人,三证齐全,主要经营范围有:矿山设备(采煤机、液压支架、各种运输设备、综掘机、变电所、强力皮带等)的安装、维修及租赁;煤炭开采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劳务服务。
山东良达采矿服务公司是新汶矿业集团良庄矿业有限公司成立的一个专业化公司。现公司下设省内安装项目部、驻内蒙福城矿综掘项目部、驻新巨龙公司综掘项目部、省外安装项目部等还设有技术部、安全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
山东良达采矿服务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紧紧围绕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公司开展的“抓‘三基’、严管理、重落实、确保实现安全年”主题活动为目标,充分认识当前的形式,统一思想,鼓足干劲,严格制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态度,精益的现场管理,保证了安全生产。
2 采矿公司面临的煤炭形势困难
2.1 工程回款存在非常大的困难
受全国煤炭行业疲软的影响,国内煤炭市场尤其是山西、山东、内蒙、新疆等煤矿现金流也出现周转困难。今年以来,山西阳煤集团连续下发四个文件,对各大煤矿的结算、付账、现金流控制、资金审批等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大大增强了对下属煤矿资金的控制力度,加上各煤矿的自身经营问题,在工程回款上增大的难度,在审批时增加了多项条款、手续,只能分多次才能回完款项。
2.2 工程承揽难度增大
工程承揽利润率降低,山西阳煤集团明文规定其下属单位的工程施工,按07基价计算,但取费时管理费和利润各降50%。并且,山西晋中、阳泉周围各大矿区,由于个人队伍的增加,市场竞争已现无序现象,恶性竞争导致的砸标现象已多次出现。另外,由于我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全额的“五险一金”,与个人承包人在工程价格上竞争时更显劣势。
2.3 队伍人员问题
由于项目部成立前期施工人员少,公司对用工的方式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在前期几个工程中采取了转包或部分外包的形式,但通过这几个工程的运作效果看,暴露出几个方面的重大问题:一是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开工资及时就干,不及时就走人。二是外包队开工资达不到工人的要求时,工人就会去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或矿方上访,给我们的声誉造成极坏影响,这种情况在坪上、运裕和阳煤二矿均已发生过多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毁掉一片市场。
3 浅谈采矿公司如何在煤炭形势困难情景下实现跨越式发展
3.1 加强组织领导管理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管理,首先需要在制度层面加以规范和完善。采矿公司应当根据本公司的具体实际,充分利用上级公司给予的优惠政策及技术、人员支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加强组织领导管理。相应的制度应该包括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事故报告和分析处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3.2 增强生产技术管理
增强生产技术管理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生产接续计划的科学、合理、准确、严肃。公司每月对各项目部和施工区队所在矿井排定的月度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调度,为确保月度计划的准确率,成立以生产副经理为组长,经营副经理为副组长,各专业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月度工作施工情况调度领导小组。各项目部负责编制本项目部月度生产工作总结与生产预测分析汇报材料,项目部经理把关。每月报公司经营副经理、公司生产副经理。通过设备从出库验收、安装、试运转、到交接给使用单位的全过程科学管理,保证设备安全经济正常运行的目的。由安装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有关内容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安装验收标准》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有关内容要求。
3.3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强化安全责任,促进安全管理,根据国务院和集团公司“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制定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公司所辖工作范围内出现安全事故时,必须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并按照集团公司及矿有关规定执行分析处理制度。为规范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明确责任,加强公司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质量监理长效机制,将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公司特制定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公司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为搞好现场安全管理,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订安监员管理制度本着面向安全,面向生产,面向基层,强化培训管理,突出技能训练,增强职工自主保安意识,促进职工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确保实现公司的各项奋斗目标,
3.4 落实岗位责任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全面负责。董事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经营和处理各种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主要负责。总经理要切实搞好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党总支书记对公司的党建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确保做好职工的思想稳定工作。生产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技术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必须熟练掌握有关专业知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生产,在工作中应尽职尽责,切实搞好本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
4 小结
为了切实保障采矿公司的正常运行,保证采矿公司在煤炭形势困难的情境下实现跨越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管理、增强生产技术管理、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岗位责任能够有效地促进采矿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为我国能源消费创造新机遇期。
参考文献:
[1]单一林.浅谈煤炭企业在困难形势下如何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05).
作者简介:
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5
为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号)、《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指导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对象与范围
1.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小煤矿是年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下的煤矿,包括基建、技改、资源整合及正常生产的各类矿井。年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上的煤矿、国有重点煤矿企业中的小煤矿和其他国有小煤矿,可参照《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116号)执行。
(二)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2.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是加强小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迫切要求。我国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90%左右,其产量占总量的三分之一。但是,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差、生产工艺落后、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落实、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不到位等安全基础管理薄弱的问题突出,违法、非法生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故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起数占全国煤矿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安全生产状况十分严峻。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对落实国务院确定的从*年下半年算起,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到2010年明显好转的目标,任务十分紧迫和重要。
3.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是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其健康发展,必须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煤矿,通过资源整合、技术改造,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必须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小煤矿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煤矿基础薄弱、事故多发的状况。
(三)指导原则和目标
4.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要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5.在完成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工作任务的同时,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到2010年,小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明显改善,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实现“煤炭工业‘*’规划”的要求。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一)建立健全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6.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技术副矿长,总工程师,下同)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要配齐具有相应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7.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小煤矿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煤矿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
8.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小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障职工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落实职工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和组织事故抢救;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诚信。
9.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矿井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班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10.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小煤矿每周至少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
(二)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11.建立技术管理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建立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1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13.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产6万吨及以下的矿井、年产6万吨以上矿井的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
14.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1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受水威胁的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16.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三)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17.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18.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19.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20.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回采工作面采用金属液压支护,2008年底淘汰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21.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22.加强爆破材料和放炮作业的管理。建立健全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爆破材料的储存、运输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非矿用安全型炸药;保证矿井爆破材料“领、用、销”的数据记录真实、一致;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井下爆破作业规程》,坚持“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分别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限停止操作)和“三人连锁”(班组长、安检员、专职放炮员三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放炮制度。
23.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小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24.落实职业危害的防治。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现场防治呼吸性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的措施,切实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如实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按标准为职工免费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四)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25.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26.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27.认真做好停产整顿、节日放假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工作。停产整顿的小煤矿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限期完成整改。节日停产放假或检修的矿井必须制定和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恢复生产前,煤矿企业要制定具体的复产方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对员工要集中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煤矿整顿、整改完毕后要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不得恢复生产。
(五)加强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
28.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核准制度。新建、资源整合、技术改造矿井的生产规模,应符合煤矿建设项目产业政策。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必须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报有关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建设。“*”时期,各地区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
29.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编制《安全专篇》,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组织施工。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投入生产,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0.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资源整合、基建和技术改造的矿井,必须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禁资源整合期间突击生产,严禁基建过程中边施工边生产,严禁在改扩建区域进行生产。施工单位要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按照设计核准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建设单位对煤矿建设施工安全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31.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煤矿必须严格按煤炭生产许可证登记能力组织生产,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升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32.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严禁使用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井下作业。
33.严禁以包代管或层层转包。煤矿不得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生产。煤矿违规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34.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35.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
36.加强应急管理建设。煤矿要制定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制度,并报当地政府和相关机构;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定期组织培训和演习。
37.保障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立矿山救护队,配备救护装备;不具备单独设立救护队条件时,应当落实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救护队,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38.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煤矿企业负责人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严禁发生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不得提供伪证和虚假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按规定及时存储或补齐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
三、加强小煤矿安全监管,扎实推进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一)健全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
39.落实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政府作为小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要完善小煤矿安全监管机制,充实和加强本地区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制订本地区煤矿安全发展的整体规划,研究制订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推进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施煤矿的整顿关闭。小煤矿要自觉服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
40.健全相关职能部门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制度。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监察、国土资源、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统一行动,落实对小煤矿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行为。对不服从政府依法监管,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煤矿,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停产整顿、吊销相关证照、依法关闭等行政处罚。
41.严肃事故查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事故责任人特别是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小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予以资质处罚:对发生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或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至2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暂扣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责令参加复训,合格的退还其两个资格证书,不合格的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或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3至9人责任事故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吊销其《安全资格证书》和《矿长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颁发。
(二)扎实推进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42.加强组织领导。煤炭行业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43.发挥员工监督作用。小煤矿要组织员工参与、监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制度,为群众监督员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员的安全生产现场监督作用。
44.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予以曝光,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和媒体举报煤矿违法违规生产、重大安全隐患、瞒报伤亡事故等。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加强基础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范文6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建筑施工的正常进行。本文主要研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1 安全生产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施工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要建立和完善以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项目经理要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全责,把安全工作贯彻到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中,有效开展安全管理活动。二是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员工,安全管理要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层层有责任人,形成安全管理网。三是施工项目要通过企业管理部门的生产资质审查,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点。管理与技术的所有人员,都要按照从事生产的内容和工种,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许可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需经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
1.2 安全生产技术
一是在施工生产进行前,应研究产品的特点、规模、质量要求、生产环境、自然条件等。掌握生产人员流动状况、能源供给状况、机械设备配置条件,以及物料供应、储放、运输等条件。结合对安全技术的要求,完成生产因素的匹配计算,进行施工设计和布置。
二是施工项目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进行前,针对工程具体情况与生产因素的特点,做出作业或操作方案。把分部、分项工程的实施提供具体的作业或操作规范。技术人员应把操作方案的设计思想、内容和要求,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
三是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预防伤害事故,保证生产工艺流程顺利实施,在生产技术管理中,要纳入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规范操作者的操作行为,减少生产操作中的人为不安全因素。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充分了解物的不安全状态存在的环节和部位、出现、发展和危害程度,摸索和研究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方法,提高对物的不安全控制能力。严格把好设备、设施验收关,杜绝存在危险状态的设备设施投入运行,预防人、机运动交叉而出现的伤害事故。
1.3 安全生产教育
(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和施工队三级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等。新工人在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操作岗位。对特殊工种的工人,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和训练。在安全技术知识方面要严格要求。保证安全生产、避免伤亡事故。特殊工种的工人要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培训,经过严格考试后,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予独立操作。
(2)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应注意的问题。首先,安全生产教育要突出“全”。安全生产涉及每位员工的思想和行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进行,企业的各级领导都要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员工人人都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其次,安全生产教育要突出实“效”。全面传授安全生产知识;选择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要具有针对性、及时性和适用性;使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要把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态度教育,长抓不懈,形成制度,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使每位员工在施工中,时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规定。三是抓落实、抓考核。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落实和考核这一关键环节,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办法,组织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机构,形成落实安全生产的系统网络,使安全生产教育起到应有作用。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
2.1 切实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和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建筑施工机具设备、建筑材料、预制构件等,都必须按照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具体安排,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安排合理协调的施工顺序,实现科学施工;施工现场的高压线路和防火设施,要符合供电和消防的规定,设施要完备可靠;根据施工的实际需要,施工现场要做好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定各种安全设备和标志确保作业安全。
2.2 预防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目前,建筑工程向着高层和超高层发展,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概率也不断出现。预防这类事故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
首先要保证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平台、斜道、栏杆、跳板等设施的坚固和稳定;在多层或高层建筑施工时,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网,在楼梯口、阳台口、电梯口及预留洞口处要安装防护措施。
在施工中严禁高空作业人员从高处抛投物体,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带;在材料和构件吊装施工时,吊具要牢固,不可在吊臂下站人,并设置安全通道;不准在八级以上大风或雪、雨、雾天从事高空作业;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人员不可从事高空作业,禁止酒后从事高空作业。
2.3 预防坍塌事故的发生
开挖时土石方要按挖掘深度和地质状况,做好边坡设计和支护,并进行周围排水;施工用脚手架的搭设要合理、牢固,材料要符合质量要求;大型模板、墙板的存放,要设置垫木和拉杆,或采用插放架,绑扎牢固以保持稳定;大型吊装构件在吊装摘钩前,要就位焊接牢固,不可先摘吊钩后焊接;楼板与墙体的搭接要符合设计规定,楼板就位后要浇灌混凝土固定,在固定的楼板上不可堆放物品,以避免楼板塌落;安装阳台要逐层支设临时支柱,阳台板预留钢筋要与圈梁钢筋焊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