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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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申报材料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1

关键词:公司债 治理结构 融资渠道 发行成本

近两年,为抑制通货膨胀和管理通胀预期,国内实施紧缩货币信贷政策,很多上市公司面临贷款难的问题,企业快速发展与资金紧张的矛盾有所加剧。而公司债以其融资难度较股权融资低、审核周期短、不强制要求抵押或担保等优势,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选择。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发行公司债,为企业融资12亿元,本文结合实际工作对公司债发行过程进行思考和总结,从微观角度分析了公司债对上市公司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出了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具体举措。

一、公司债的概念

所谓公司债,就是指上市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由中国证监会监管的中长期直接融资品种。

二、债权融资工具的比较分析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是上市公司债权融资的三个主要备选工具,与前二者相比,公司债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一)审批周期较短

中国证监会于2011年推出公司债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将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分离,设立债券审核小组专门从事债券审核,取消见面会、反馈会,规定申请文件受理次日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并专门指定一组审委会委员负责审核工作,审核过程中如未发现重大问题,原则上从申报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全部审核工作(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审批时间约为两个月),审核机制与流程的优化使债券审核周期明显缩短。

(二)市场化程度较高

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指导利率由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虽然实际发行利率高于指导利率,但指导利率往往低于未市场化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因此,两者的市场吸引力很大。但随着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其优势会随着上述利差的消失而不复存在。

公司债券的利率则完全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方式,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票面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供求关系,使债券发行人的信用价值通过市场机制得到全面体现。

(三)满足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

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2-5年,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3-10年。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能够为企业投资建设大型项目、收购资产等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且公司债在核准后半年内完成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可在两年内发行完毕,其发行时间安排更为灵活,发行人可以自行确定发行时机,既能规避市场利率波动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可满足公司不同时段的资金需求,降低长期筹资成本。

(四)募集资金用途广泛

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募集资金用途均为日常生产经营,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更为宽松,可使用于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收购资产、增资子公司、归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多种用途。

三、公司债发行的重要性分析

(一)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成熟高效的治理结构能够保障上市公司的健康运行和持续发展,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法定义务对经理层有较强的监督和约束作用,将激励管理层努力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另一方面,作为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报告的重要内容,公司治理结构越好,资信评级越高,发行成本越低,也会促使上市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

(二)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短期化、短期借款用于长期投资的现象较为普遍。以截至2011年末的新疆37家上市公司为例,其中:既无长期借款,也无短期借款的为2家,其余35家公司中,短期借款占全部借款比重达60%以上的为18家,占比51.43%,即超过一半的公司外部借款以短期借款为主,这使公司面临较高的短期偿债风险和短期利率变动风险。公司债期限为3-10年,以5年以上为主,故发行公司债可以显著改善上市公司严重短期化的负债结构,缓解短期偿还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拓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

作为直接融资的手段,公司债为上市公司筹集发展资金提供了一种高效便捷的方式,特别是对控股比例不高,发行股票可能丧失控股权的上市公司,或急需发展资金但缺乏合适融资项目的上市公司,甚至对一些处于立案稽查期间或被行政处罚不满三年的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均是比实施股权融资更快速有效的途径。

(四)促进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

与投资股票相比,公司债券的投资者能够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并到期还本,受此影响,投资者必然提高对上市公司的分红要求和预期,面临股市下行的风险时,对缺乏定期回报投资者意识、不分红或者分红过少的公司,投资者或将抛售其股票而选择有稳定回报的公司债,这不利于公司股价稳定。因此,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将促进上市公司增强现金分红意识,实现股票和债券市场的良性发展。

四、推进公司债发行的具体举措

(一)选择合格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依法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负责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并向上市公司提供包括方案建议、材料制作、跟踪核准、销售发行等全面服务。在向证监会报送材料及销售债券等关键环节,其所具备的有效沟通渠道和良好关系,以及强大的销售实力和推介能力,是确保公司债券顺利发行的核心条件。因此,在保荐机构的选聘上,要注意区别于股权融资,在具有保荐、承销资格的机构中,根据资金实力和人员素质等,选择营销渠道更强的保荐机构。

具体而言,主要考察其规模程度,即注册资本大小、保荐人数量;信誉程度,即以往工作质量、服务态度、诚信情况,包括有无受到证监会处分;经验程度,即对涉及行业熟悉与否、承销该行业项目数量、保荐代表人阅历。同时,判断本公司在其业务构成中的定位,即保荐机构能否选派一流专家参加现场工作,能否在其业务繁忙时将本公司放在优先位置。

(二)提高发债的核准效率

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至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约历时4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应与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等机构进行统筹协调,首先,开展申报材料的制作报送工作,鉴于材料涉及发行方和担保方的战略规划、工商税务、财务管理、安全环保、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等各方面信息,需要公司职能部门按照中介机构的要求准确快速地提供信息,同时,要加强与信用评级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发行主体和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初审。其次,在证监会提出反馈意见后,要迅速修正和补充申报材料,形成反馈意见进行回复,争取证监会的无条件核准。

(三)降低债券的发行成本

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中介费率决定着公司债券发行成本的高低,因此,发行方要及时参照同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利率变动趋势,全面了解近期其他上市公司发债的利率水平和债券二级市场的收益率。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发行方应当与保荐机构协商,选择好合适的发行窗口,如银行、基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资金比较宽裕的时期,按照债券的信用级别、期限长短,结合市场询价以及市场预测的结果,确定一个有优势的利率完成债券发行。

此外,要从公司的具体情况出发,与券商、评级、律师、媒体等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在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各项费用的行规和公司利益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达到既减轻公司的发债成本,又避免发行风险的目的。

(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2

[关键词] 投资项目 财务效益评估 问题 对策

虽然投资项目评估工作在我国开展已有多年,其财务效益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已比较成熟,但在具体应用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评估的效率和质量。为了使项目评估工作更科学、合理,笔者根据自己近几年参与项目评估的经验,从政府、银行为投资主体的角度,以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寻求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方式,来探讨现行委托投资项目评估中财务效益评估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办法。

一、现行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1.不注意区分不同投资主体的差异性。项目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可能是接受政府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委托,对各单位申报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也可能是接受单位的委托,对该单位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很明显,投资主体不同,项目评估的目的、方法、内容等也会不同。但现行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主要是围绕单位本身的投资项目评估来设计,很少有以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和评估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寻求资金支持的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方式来讨论投资方法。这就造成了无论何种形式的投资,其评估的目的、方法、内容等都基本一致,财务效益评估指标设计也无差别,这种不区分投资主体的评估存在不能达到预期目的的风险。

2.申报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缺乏公正性。投资项目评估中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评价项目申报单位近期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评估依据一般是单位随申报材料提供的该单位近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等。但在实际评估时经常遇到下面一些问题:一些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或者没有经过审计,或者不全面;有些以单位内部的部门或个人名义申报的项目(如高校中各系部和个人申报的项目等)则无法提供财务报表,也就无法正确地对这些单位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进行评估;如果按现行的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的评分标准,就会使计算结果差异很大,造成一些高质量的投资项目落选,影响评估结果的公平和公正。

3.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体系不尽合理。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包括两部分:一是项目申报单位现行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评估,目的是看该单位是否具备承担投资项目的条件;二是投资项目本身的财务效益评估。目的是看投资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投资者可以在多个可行性方案中选择经济效益最好的方案投资。因此,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也包括这两部分。财务专家根据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财务资料对每个财务效益指标评分,各项指标的分值相加,就是该投资项目在财务效益评估上的总分。理论上,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设计得越合理,评估结果就越准确公平。但实际上,有些评估机构设计的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体系中,前一部分所占比重太大,指标过细,有的甚至包括了几乎所有的关于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分析指标;而后一部分所占比重又较小。这不但加大了评估计算的工作量,而且有些财务指标在评估中的意义并不大,如企业的存货周转率、现金比率等。同时,由于投资项目本身的财务效益评估指标的比重小,评估中似在避重就轻。

4.对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预测较随意。有些单位在项目申报中,对该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年产值、年销售收入、年利润、年税金等财务指标的预计较随意,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调研,测算出的上述财务效益指标无科学依据。有的单位为了取得政府对项目的投资,故意高估投资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如果根据这种虚假的数据来评价投资项目的财务效益,不但使评估结果不真实,据此选择出来的投资项目也不是投资者要支持的项目,而且还助长了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

5.评估程序设计上的问题。随着项目投资评估业在社会上的兴起,相关的评估软件和书籍也很多。但现行评估软件存在的一些不足常会影响评估效率和质量:投资项目评估工作基本上都是在计算机上完成,而现行的评估软件往往将各单位的资料及评估相对独立,即对一个单位的申报材料评估及评分确认完成后才能进入下一个单位的评估,已评估完成后的项目不能返回更改。这种缺乏比较分析而得出的结果很难做到公平准确。因为财务效益评估指标都是量化指标,需要通过计算分析才能获得。同时,有些财务效益评估指标即使量化了,也没有统一的评价标准,如资产负债率、各种周转率指标等,都需要通过各参评单位相同指标的比较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

二、完善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的对策

1.区别不同投资主体对投资项目评估的差异。为了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选择正确的评估方法和内容,有必要对不同的投资主体对项目评估的目的、方法、内容等方面加以区别。本文认为,接受政府、银行等部门进行投资项目评估与接受单位委托对其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评估目的不同。单位对投资项目评估的目的是为了争取投资者的投资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而政府、银行等对单位申报的投资项目评估目的是确定要否对该单位进行投资;二是评估重点不同。单位只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选择该项目投资;而政府对单位申报的投资项目的评估除了要对项目本身进行评估外,还要对单位现行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确定单位是否具备投资资格和项目承担的能力。以决定政府财政资金投资于哪些单位;三是评估目标不同。单位对投资项目的评估主要考虑该投资项目能否给单位带来经济效益,而政府对投资项目的评估除了考虑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外,更要看预期的社会效益。只有掌握了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代表政府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的特点,才能正确地选择投资内容、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

2.坚持财务资料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一是要求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申报科研项目都必须提供近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否则可以取消其申报资格,视财务效益评估为零分;二是以单位内部的部门或个人名义申报的投资项目,(如高校、科研单位内部部门和个人申报)可以要求所在单位签署“同意申报、给予支持”等之类的意见,并附上该单位近年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这实际上是起到了向单位通报和财务担保的作用。

3.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估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对项目申报单位现行的财务状况、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的评价指标应简化,分值比例较小;而反映投资项目本身的财务效益指标应较详细、具体,分值比重较大。本文设计的投资项目财务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如下上述评估指标的应用要灵活,如果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小,贷款少,评估重点应看单位的获利能力和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如果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大,贷款多,评估时应重点看申报单位的偿债能力指标和项目本身的投资回收期、还款期限等。

此外,项目评估还应注意投资风险问题,即投资安全性问题,因此,有必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投资安全性分析。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敏感性分析、盈亏平衡分析、概率分析等。其中最简单的是盈亏平衡分析,分析指标主要是盈亏平衡点、安全边际(或安全边际率)等。

4.要求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性,使评估项目公平合理。为了杜绝申报者在投资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的预测中的虚假行为,在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效益评价以前,先组织参与项目竞争的单位进行答辩,对申报材料中有关经济效益指标的预测值进行说明和补充。再由技术评估专家、经济评估专家和财务评估专家共同对各项目可能产生的预期经济效益(包括价格、年产值、年销售收入、年利润等)进行分析论证,如果发现项目申报的预期效益太高,甚至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评估专家有权利进行修正,财务专家根据修正后的预期经济效益指标来进行财务效益评估和评分。本文认为这样评估得出的财务效益指标的评分才公平合理。

5.完善评估软件的设计。评估时应该设计一个预评分过程,待各项目都预评完后,财务专家才根据所申报项目财务指标的总体情况,对各项目的预评结果再进行比较修改,确定无误后最终确认,确认后的结果就不能再进入程序修改。

项目评估工作中,财务上是否可行是对项目进行投资决策时考虑项目取舍的一项重要内容,在评估时,应根据市场、技术等方面评估结果和财务预测提供的基本财务数据,对项目的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有助于决策者对项目投资进行综合分析,做出正确的选择和决定。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3

近年来,贵州在构建政策性与商业性分开的金融体制和多元投资体制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广泛吸纳资金,全方位、多渠道地扩大投资规模,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7809亿元,比上年增长53.1%。

1.营造投资融资环境,搭建交流互动平台

按照《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加快推进全省固定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制度》的要求,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最大限度地下放到市、州及县,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间,省发改委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项目办理时限大幅缩短。按照省政府在京与14家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及协议,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支持贵州502个项目建设,省政府金融办的报告显示,目前签约项目中有176个项目已发放贷款,占签约项目的35%,授信3600亿元,到位1169亿元,占签约总金额的32%。国内24家金融机构已累计向270个重大项目授信或预授信数千亿元,实际已发放贷款超过2000亿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压力。2012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金额同比多增314.79亿元,达到8274.78亿元。

2.加大“跑部”工作力度,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争取国家投资是贵州扩大投资规模最重要、最有效的途径之一,2012年贵州省从国家发改委就争取中央补助投资201.06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占153.4877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通过争取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的政策支持,人民银行总行调增合意贷款增量38.2亿元,分3次调增贵州支农再贷款限额50亿元,全省支农再贷款限额已达125亿元,达到历史最高点:给予贵州86家农信社(农合行)和村镇银行享受较同类金融机构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的优惠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幅上调贵州外债融资额度4800万美元,较去年同比上升2.7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原计划信贷规模基础上新增信贷规模约160亿元,进出口银行成都分行新增30亿元专项信贷规模。

3.实施“引金入黔”工程,推进地方金融改革

兴业银行贵阳分行、光大银行贵阳分行已于2012年9月和10月相继开业,民生银行贵阳分行获准筹建,江苏银行、北京银行等决定入黔开设分支机构,目前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股份制银行将达到10家。贵州银行、兴义农商行已挂牌开业,湄潭农商行获准筹建,省联社已批准33家联社改制组建农商行。茅台集团财务公司已获银监会批准筹建,盘江集团财务公司申报材料已获正式受理。地方法人财产、人寿保险公司组建工作积极推进,正在筹建贵州省信用再担保(集团)公司。华创证券净资本增加到13亿元,近三年在全国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连续获评A类A级,跻身全国106家证券公司前30名。贵州被列为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省份是其资本市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会有效拓宽省内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贵阳朗玛科技公司成功上市共计融资3亿元,实现了贵州企业在创业板市场零的突破,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新天药业、贵阳银行上市申报材料,其他一些优质企业也在积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全省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取得了新成效。

二、国内城市构建完善多元投融资体系提供的经验模式

1.多类型融资建设模式

上海市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格局。一是设立专门的决策机构。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上海全部国有资产行使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二是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自2000年大规模推出公共基础设施投资者招商以来,各类投资者,如金融机构、工业生产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社会基金组织等,直接参与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投资主体趋向多元化。三是采取多种融资手段。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多样化的投融资模式筹集城市建设资金。主要融资方式包括:政府出资、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发行城市建设债券、市政设施部门专营权有限期出让、组建上市公司、吸引大型企业投资设施建设、融通社会基金、向国内金融机构短期贷款及基础设施信托等。

2.政策性产业基金扶持模式

西安市依托政府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一是做强市级产业扶持平台。将市财政每年安排的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在不改变资金性质、不改变管理部门、不改变使用单位的前提下,市财政全部通过西安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一个平台投放使用。二是整合区县融资平台。在市级成立县域投资发展公司,将区县的政府融资平台重组为县域投资发展公司的子公司,市县两级通过母子公司形式实施区县级基础设施投融资项目。三是搭建市区担保平台。以市区两级政府性担保公司为基础整合成立担保集团,将各县区担保公司纳入担保集团作为子公司,子公司管理体制不变,对其超出担保能力的项目可申请母公司担保,以提升融资担保服务空间。四是设立产业扶持基金。在高新区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设立产业扶持基金,以出资扶持产业发展的重要方式作为引导和支撑,通过项目、企业与资本的有效结合创造价值,从而推动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的稳步快速增长。

3.政府与投融资平台互动发展模式

重庆市政府将市属国有企业整合,组建了8家国有投资公司,即所谓的“投”,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投资和建设、管理。一是充实八个投融资平台的资本金,把分散到各区县200多亿元的几百个国债项目的资金所有权统一收上来,按项目性质归口注入相应的投资集团。二是为了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风险、信贷风险和经营风险,通过“三不原则”来规范各投资集团良性运行。财政绝不为投资集团担保,政企之间保持严格界限,防止财政债务危机;投资集团之间不能互相担保,避免出现连环风险;财政拨付给各投资集团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受财政掌控,必须专款专用,不准交叉使用、互相挪用。

三、贵州构建完善多元投融资体系的路径及其对策建议

1.抓好“引金入黔”工程,完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鼓励和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等金融机构进驻贵州,提高金融机构对贵州开发建设的授信额度,积极推动外部金融机构在重大项目、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我省的投资力度。二是继续加强金融招商工作,积极向海内外大型金融机构推介当前贵州金融业的良好发展机遇和优惠政策环境;向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推介进入贵州优势行业、优质企业的潜在商机。三是大力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创新与发展,加快推进各市州农信社增资扩股,改善各项监管指标,尽快改制组建为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公司治理完善的农村商业银行;大力推动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与规范进程,尽快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小额贷款公司乡镇全覆盖”的“两个覆盖”目标;加快组建地方法人保险公司、省信用再担保公司、贵州股权交易所等三个重要的法人金融机构。

2.建立完善投融资平台职能,建立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

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工作职能界定为“五个主体”:一是政府的融资主体。依托政府信用发挥融资平台功能,积极创新融资渠道和运作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二是政府的发债与偿债主体。深入开展与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地方金融机构的金融合作,商讨发行地方债券、偿还银行贷款的运作机制和资金来源,把投资公司打造成为集责、权、利相统一的发债与偿债主体。三是项目建设主体。按照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和建设规划,大力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其主体功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四是经营主体。负责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和可经营资产,确保实现预期收益,实现保值增值。五是政府延伸职能的法律主体。执行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等法律职能,确保国有资产转让、处置的利益最大化。

3.建立资产与资源注入机制,扩大投融资主体资产规模

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现有的建设资金要统一划归投融资主体,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注入力度。二是对新完工的可经营性资产要及时划入投融资主体,对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的投融资主体,给予土地、工商、税收、环保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创新土地经营机制。不断完善土地收储和开发制度,尽快建立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四是分期分批将城市各类公用停车场、地下商业街、国有公房注入投融资主体,并授权予以经营管理。总体上通过财政资金补充、资产注入、土地增值收益返还等形式,有效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能力。

4.强化资本运营能力,推动项目的融资创新

一是对经营性的建设项目,鼓励采取转让产权或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回收资金,对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采取政府回购、财政补贴、收费收入支持、特许经营权授予等方式,公平选择投资者和经营者:积极采取BT、BOT、TOT等多种方式,进行建设项目的融资创新。二是利用债券融资,对具有较稳定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可采用发行市政债券进行融资。三是设立风险投资引导资金,建立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投入为引导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发展信托计划融资,由政府委托投融资平台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筹资金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配套项目等。五是扩大中期票据发行额度,鼓励建设投融资主体联合商业银行、信用社、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承销中期票据,以弥补中长期发展资金的不足。

5.建立偿债保障机制,防范项目投融资风险

一是优化投融资主体的债务结构,严格控制债务风险,从财政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和其他经营开发性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设立项目偿债基金,委托投融资主体管理和使用,逐步形成以盈利性项目为载体,以偿债基金为还款来源,与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投融资主体偿债保障机制。二是加快制定中长期建设投融资规划,建立建设项目库,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采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方式,科学慎重决策。三是加强各级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和检查,建立健全项目跟踪问效和风险防范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

6.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改善建设投融资环境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4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但经税务机关审批后准予抵扣,这种情况怎么做会计处理?(浙江省 刘静)

在线专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50号公告)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和接受捐赠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0]5号)中的会计处理原则,可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1)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货物尚未使用,或虽使用,但是产品尚未形成销售收入,则冲减存货的成本,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存货―原材料”、“存货―在产品”、“存货―产成品”等科目;

(2)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货物已经使用,并在以前年度形成对外销售收入,则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3)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货物已经使用,并在审批获准年度形成对外销售,则对当年的损益进行调整,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2.接受应税劳务

(1)如果是在审批获准年度的以前年度接受应税劳务,则对以前年度的损益进行调整,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接受应税劳务,则对当年的损益进行调整,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3.2009年1月1日后购进的符合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条件的固定资产

(1)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采购的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则应冲减在建工程的成本,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采购的资产已在当年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冲减多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3)如果在审批获准年度,采购的资产已在以前年度交付使用,则应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和已提的折旧,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冲减多计提的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外聘讲师个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我单位外聘老师进行企业税收政策内训,约定讲课费净额3000元。请问该如何操作才能将单位代缴的讲课师资的个人所得税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广东省 王鑫)

在线专家:

贵单位这种情况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如将所代垫代扣的税费属于支付行为讲课费的一部分,则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通过讲课费净额3000元,倒算“含税”讲课费:

其中,劳务报酬业务所涉及的税种包括:按报酬金额的5%缴纳的营业税、按营业税税额的7%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营业税税额的3%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劳务报酬所得税目计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讲课费×5%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讲课费×5%×7%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讲课费×5%×3%

4.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讲课费-讲课费×5%×(1+7%+3%)-费用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费用扣除: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额减除20%的费用。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该企业支付的讲课费净额为3000元,没有超过3360元,如代垫代扣的税费计入讲课费之内,则: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即“含税”讲课费×〔1-5%×(1+10%)〕-800=(3000-800)÷(1-20%)

“含税”讲课费=〔(3000-800)÷(1-20%)+800〕÷〔1-5%×(1+10%)〕=3756.61(元)

其中,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为3756.61×5%×(1+10%)=206.61(元)

缴纳个人所得税=〔(3756.61-206.61)-800〕×20%=550(元)

代垫代缴的税费:206.61+550=756.61(元)

此时,企业实际支付的“含税”讲课费3756.61元是由支付给师资的净额3000元和承付的税费756.61元两部分构成,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还需要提醒贵单位注意的是,该讲课费支出的会计处理也应按照3756.61元列支,同时应在相关合同注明讲课费为3756.61元,还需在合同中注明发票的提供义务以及税款的负担方为外聘老师,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净利润弥补亏损的处理

请问用利润弥补亏损,为什么不需要账务处理?以及税前、税后弥补亏损有何不同?(云南省 马文杰)

在线专家: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上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有的则需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

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可否作为报销凭证

航空公司开具的变更、退票收费单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证?(山西省 连学华)

在线专家:

我国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发票一般按照权限由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统一印制,但是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印制专业发票,比如机票就是特殊的发票。除此之外,一些部门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有使用收据的现象。

严格地说,这里说的收费单是航空公司自行印制的收据,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但是,通常情况下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跨年度报销的费用列支

老师,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呢?(北京市 王璐)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务中经常会涉及到跨期费用的处理,通常对于跨月不跨年的费用,财税部门的监管相对较松,但对于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应该将跨年费用作适当调整,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签发支票

请问老师,月末结账时,做出了银行余额调节表,下月初的时候,可以根据银行余额调节表的余额签发支票吗?(河南省 李紫韵)

在线专家:

是可以的,因为银行余额调节表的余额是企业实际可动用的银行存款,即企业真实的银行存款。但是还要考虑未达账项的时间,有时容易发生未达账款没有进账,开出的支票结算了,容易出现空头。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2013年货物运输途中火灾发生的损失,会计上尚未作损失处理,目前正在处理中,请问如果在2014年确认损失,涉及到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该如何处理?(浙江省 张丽佳)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七条规定:“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因此,若企业在2014年确认损失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可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

过节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从福利费中列支给员工发放过节补贴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山西省 王月)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1.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2.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3.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质的支出。

因此,企业为单位员工发放的人人都有的补贴,不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福利费范围,应合并到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费用扣除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地下停车场(库),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其成本、费用是否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扣除?(北京市 李丽)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其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地下停车场(库),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地下停车场库,其成本、费用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扣除。

资产损失申报问题

我公司2009年购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按税法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税法规定为五年,我公司是按十年计提折旧。现在器具提前报废并发生损失,请问应按清单申报还是专项申报扣除?(山东省 魏晓华)

在线专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第九条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

第十条 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

因此,贵公司的器具提前报废而产生的损失应按专项申报扣除。

发票开具问题

纳税人采购设备,包含安装业务,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吗?(北京市 赵欣)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因此,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销售设备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可以在同一张发票中注明安装费用。

股东个人所得税问题

职工及中高层管理者共同以现金出资(每个人都开具了收据和出资证明)购买国企净资产注册成立公司,因人数太多,其他出资人出具委托书给注册人,其出资登记在注册人名下,形成隐名股东;因公司拟上市进行股改,全部恢复实名登记,隐名股东以1元/股价格从工商注册人股权中转出并恢复实名,请问这种情形须交个人所得税吗?(上海市 王军)

在线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必须符合设立的法定人数,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经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签名、盖章后,由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然后由公司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未经登记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因此,公司股东必须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股东人数及股权的认定只能以工商登记为依据,未经法律确认的隐名股东不受法律保护,隐名股东在法律上不确认为股东。将隐名股东恢复实名登记,其实质是法律上的股权变更,应当认定为是一种股权转让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转让人为自然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取得的转让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法人则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劳务派遣员工的个税问题

我公司有一些员工是从人力资源公司派遣来的,由我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分别发工资,请问这部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广东省 刘明敏)

在线专家:

根据税法规定,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支付单位应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按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应以每月全部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中方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全额征税。但对可以提供有效合同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派遣(介绍)单位的,可扣除其实际上缴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具体申报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外籍个人个税代扣代缴问题

外籍个人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咨询服务,境内企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河南省 孙晓丽)

在线专家: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所谓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一)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二)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四)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五)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因此,劳务报酬所得是以劳务发生地判定是否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若此外籍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人,其在境外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属于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境内单位无需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国际保理融资

请问国际保理业务如何处理?能否结合实例具体介绍一下操作流程?(浙江省 陈伟清)

专家: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指卖方(供应商)与保理商(银行或财务公司)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根据该契约,卖方将基于其与买方(债务人)现在或将来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由保理商为其提供下列至少一项的服务:信用风险控制与坏账担保、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催收或销售分户账管理。

国际保理是指卖方(出口商)在采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信用方式向债务人(进口商)销售货物时,由出口保理商(银行)和进口保理商(债务人所在国与银行签有协议的保理商)共同提供的一项集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催收与管理、信用风险控制及贸易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方式。简单理解就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方式出卖商品,在货物装船后立即将发票、汇票、提单等有关资料卖断给财务公司或银行收进全部或一部分货款的业务。财务公司或银行买进出口商的票据,承购了出口商的债权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向进口商催还欠款,如遭拒付,不得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随着保理业务的发展,保理的定义也得到了能适合时代需要的发展,增加了由经营国际保理业务的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调查进口商的资信、信用额度担保、资金融通和代办托收及账务管理等一系列的服务内容,其核心内容还是通过收购债权的方式提供融资。从保理服务的角度来论,它作为一种综合性的贸易服务方式,具体体现在债权的承购与转让、保理商在核准的信用额度内承担坏账风险损失、为赊销式承兑交单托收方式提供风险担保等基本特征上。同时,保理制度最大的优点是可以提供无追索权的短期贸易的融资,另外操作的手段较容易且风险小,与信用证相比成本低。

国际保理业务有两种运作方式,即单保理和双保理。前者仅涉及一方保理商,后者涉及进出口双方保理商。国际保理业务一般采用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

下面以一笔出口保理为例,介绍国际保理的业务流程。

假设出口商为我国国内某纺织品公司,计划向英国某进口商出口一批服装,并且计划采用赊销的付款方式,合同金额50万美金。

1.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该纺织品公司首先找到国内某保理商(作为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额度情况,包括币种、金额及类型等。

2.国内保理商于当日选择英国一家进口保理商,通过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将有关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通常出口保理商选择已与其签订过《保理协议》、参加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组织且在进口商所在地的保理商作为进口保理商。

3.进口保理商运用各种信息来源对进口商的资信以及此种服装的市场行情进行调查。若进口商资信状况良好且进口商品具有不错的市场,进口保理商将为进口商初步核准一定信用额度,并于第5个工作日将有关条件及报价通知我国保理商。按照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的国际惯例规定,进口保理商应最迟在14个工作日内答复出口保理商。国内保理商将被核准的进口商的信用额度以及自己的报价通知纺织品公司。

4.纺织品公司接受国内保理商的报价,与其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与进口商正式达成交易合同,合同金额为50万美元,付款方式为赊销,期限为发票日后60天。与纺织品公司签署《出口保理协议》后,出口保理商向进口保理商正式申请信用额度。进口保理商于第3个工作日回复出口保理商,通知其信用额度批准额、效期等。

5.纺织品公司按合同发货后,将正本发票、提单、原产地证书、质检证书等单据寄送进口商,将发票副本及有关单据副本(根据进口保理商要求)交国内出口保理商。同时,纺织品公司还向国内保理商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出口保理融资申请书》,前者将发运货物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保理商,后者用于向国内保理商申请资金融通。国内保理商按照《出口保理协议》向其提供相当于发票金额80%(即40万美元)的融资。

6.出口保理商在收到副本发票及单据(若有)当天将发票及单据(若有)的详细内容通过国际保理商联合会系统通知进口保理商,进口保理商于发票到期日前若干天开始向进口商催收。

个人投资者如何投资债券?

除了去银行购买国债外,个人投资者还有什么途径投资债券?(青海省 刘雯)

专家:

目前国内的三大债券市场是银行柜台市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前两者都是场外市场而后者是利用两大证券交易所系统的场内市场。银行柜台市场成交不活跃,而银行间债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几乎无法参与,所以都与个人投资者的直接关联程度不大。交易所市场既可以开展债券大宗交易,同时也是普通投资者可以方便参与的债券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和成交效率都很高。所以,交易所市场是一般债券投资者应该重点关注的市场。

交易所债券市场可以交易记账式国债、企业债、可转债、公司债和债券回购。

记账式国债实行的是净价交易、全价结算,一般每年付息一次,也有贴现方式发行的零息债券,一般是一年期的国债。企业债、可转债和公司债也都采取净价交易、全价结算,一般也是采取每年付息一次。债券的回购交易基于债券的融资融券交易,可以起到很好的短期资金拆借作用。所谓净价交易全价结算是指债券交易时,债券持有期已计利息不计入成交价格,在进行债券结算时,买入方除按成交价格(即净价)向卖方支付外,还要向卖方支付应计利息,在债券结算交割单中债券交易净价和应计利息分别列示。目前债券净价交易采取一步到位的办法,即交易系统直接实行净价报价,同时显示债券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并以两项之和为债券买卖价格。结算系统直接以债券成交价格与应计利息额之和做为债券结算交割价格,这个交割价就是债券全价。净价=全价-应付利息。目前实行净价交易的品种有:全部国债(不付利息而以低于面值贴现发行的短期国债除外)以及沪、深交易所的全部公司债。

这些在交易所内交易的债券品种都实行T+1交易结算,一般还可以做T+0回转交易,即当天卖出债券所得的资金可以当天就买成其他债券品种,可以极大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在交易所债券市场里,不仅可以获得债券原本的利息收益还有机会获得价差,只要在债权登记日持有某债券品种,就可获得利息收益。

个人投资者只要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既可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现在还时有看到银行门口排队购买国债的长龙。很多人花一早上时间排队甚至从前一天的傍晚就开始排队,就是为了买上一些在银行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电子储蓄国债。实际上,我们应该认识到,证券不等于股票和基金,还包括债券,证券营业部里还有一个债券交易平台。年轻的个人投资者应该改变到银行排队买国债的传统观念,对于证券营业部要有一个平和的心态,更好地利用交易所的资源获得更多更稳的投资收益。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5

一、发挥优势,在整体推进中创建新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善用土地治理资金,巧用产业化财政资金,活用民间和金融资金,以扩能增效为主要目标,大力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建设,创建优势农产品产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增值增效。

1、传统农业与现念互补。农业产业化发展正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而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却在种养方式上有回归传统的趋势。在此背景下,万载县顺潮流、赶趋势,提出“生态立县、有机富民”的战略决策,通过不施化肥、农药等传统耕种方式,已建立4.3万亩有机转换认证基地,2008年将达10万亩,经欧盟、美国、日本等认证的产品达16个,成为江南最大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同时,为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不断注入现代管理经验和技术措施,通过引进三源、青叶、锦江等有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达到年加工各类有机果蔬19820吨,实现产值30420万元,出口创汇3700万美元,农民人均增收320元。

2、优质品种与高端产品并重。从养殖业角度看,有优质品种未必能养殖或生产出高端产品。因此,高安市从肉牛育种、养殖、加工等多个环节入手,育养并重,加销并举。一是培育以高安黄牛为基础的优质品种,配建20个人工授精站点,全面改良全市的肉牛品种;二是通过设施农业基地、牧草良种基地建设,使全市肉牛年出栏稳定在10万头左右;三是引进上海元盛食品有限公司落户高安,其生产工艺和技术先进,产品质量上乘、高端,主打产品远销上海、香港、沙特、约旦、日本、欧盟等地。

3、单一平台与多重目标共赢。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这个平台,得到良好的发展。通过土地治理项目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产业化项目促进了农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农产品生产基地不断扩大,农业龙头企业规模和效益不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增长。近几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23675万元,扶持农产品基地和龙头企业资金12895万元,达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粮、企业增效、干部增光的多重目标。樟树市积极推行“猪—沼—药—果—菜”模式,提出了“以药兴市富民”的发展思路,把生态治理、保护与发展药业有机结合起来,全市种植中药材16.8万亩,形成了20余片千亩以上连片中药材基地,药材品种发展到10多个品种,形成了“山上建银行,山下筑粮仓”的良好局面。

4、简单复合与梯度开发集聚。为不断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从1999的开始,根据各县、市、区的自然资源优势,确定了以药材、油茶、果业、大米、有机农业等九大主导产业,基本实现了“一县一业”的产业发展规划。经过几年的发展,对部分发展快、规模大的产业实行了“一县一业”或“多县一业”的扶持政策。通过这种简单的复合,基本达到了产业集聚的目标。如万载、宜丰、铜鼓对有机大米产业进行了联合开发,形成了有机大米生产基地带。同时,在产业归集的基础上,以省、市级龙头企业为纽带,在农产品精深加工方面进行有层次、有梯度的综合开发,如以青龙高科、万华科技为龙头的高新科技企业对油茶的精深加工,极大地推进了油茶产业的发展和壮大,实现了企业的集群效应和产业的集聚效果。

二、以点促面,在动态管理中确立新体系

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业发展到现阶段为加快农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采取的对策,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公共财政扶持方式,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和经营机制的转换,以项目为载体和抓手,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逐步建立起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及管理的新体系。

1、以前期工作为主攻点,实行课题化运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与否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为使我市产业化项目在申报时更具竞争力,如申报科研课题般程序,以严谨、科学、规范的运作方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库建设,对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通过项目指南和信息,及时搜集和整理符合农业综合开展产业化政策的项目充实到项目库内,使项目库长年保持足量的备选项目;二是提高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水平和可研报告的质量,要求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为使项目更切合实际并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能力,原则上要求可研报告的编制实行资质准入制度,使可行性研究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高;三是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实地评审,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对项目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市场竞争能力、项目经营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率等方面做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并以此确定项目能否申报立项的首要条件。

2、以规范实施为关键点,实行动态化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的规范实施是充分发挥项目长久效益的重要环节,一是要求有资质的单位认真组织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及扩初设计确保项目实施的技术、工艺及操作流程等各个环节能做到规范合理。二是严格执行“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制”,我市农业开发产业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扩初设计全部委托市人才委员会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实施方案中的工艺流程,投标方案进行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开发办再根据专家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批复。三是参考土地治理项目的“四制”做法,对项目建的设中的工程建筑、设备采购等实行招投标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特别是财政无偿资金实行审核报帐制,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通过以上措施保证了产业化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同时也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为项目建后经营发挥长久效益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以狠抓落实为切入点,实行科学化考评。为克服“重申报、轻建管”的通病,我市狠抓了产业化项目的综合考评工作。一是狠抓资金到位,包括财政有偿无偿资金的到位以及单位自筹资金的到位,确保各方资金如期足额到位。二是狠抓建设内容的落实,确保工程数量、质量与计划批复一致,切实实现开发目标。三是专门出台了《市农业综合开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我办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为企业健康发展尽职尽责,确保项目资金不外流,开发任务不打折。四是在市委、市政府及开发系统内部综合考评中将产业化项目建设任务及效益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不仅开发部门绷紧产业化项目建设这根弦,而且县、市、区党委、政府也对此高度重视,丝毫不敢懈怠。

三、主动转型,在把握方向中实现新转变

产业化建设按与时俱进的要求,是一个常讲常新的问题和边做边改的过程,实践在发展,认识也在不断深化,过去,我们在产业化建设方面还是围绕传统农业的框框徘徊,产业化经营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经过不断应用新观念、新思维、新举措、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进程得到改善和加快。

1、从单类项目向双类项目结合转变。产业化项目建设初期是实行单一的项目建设,产业化项目与土地治理项目结合不紧密,为突出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和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效益,按省办提出发展主导产业的要求和推进“一县一业”产业化发展目标,在年度土地治理项目计划安排上和产业化项目申报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土地治理项目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带动龙头企业、外商资本、社会资金投入土地治理项目区,使之形成农产品种植基地和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达到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收的共赢目标。

2、从发展一般性项目向做大产业转变。在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建设中,全市每个项目区一般只安排一个多种经营项目、且资金额度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规模效益的发挥。自国家及省调整产业化项目政策后,我们及时组织人员考察和精选一批具有市场前景好,增收潜力大的产业重点扶持。在计划安排上不按县、市、区平均分配资金,而是以产业发展所需,集中投入和使用,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3、从松散粗放型管理向集约科学型管理转变。在对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的管理初期,我们注重的是有偿资金的合同管理和回收管理,而对其生产经营方面基本属于放任状况,经过几年的累积,有相当一部分项目亏损甚至倒闭,造成到期有偿资金回收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在政策充许范围内,经常会同财政部门从服务的角度参与项目经营单位的经营与管理,促进企业搞活经营,规范管理,保持长久效益。

4、从为偿债申项向为产业发展争项转变。由于选项不准及市场变化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困扰,部分项目有偿资金形成呆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市区一方面不希望新项目立项后变成死项目,另一方面又担心没有新的项目资金注入,难以偿还到期资金,造成财政部门“惜放”和开发部门“怕放”的两难境地。自国家核销部分有偿资金呆帐后,为县级开发与财政部门解决了后顾之忧,腾出资金和力量,将产业化项目资金集中扶持油茶、肉牛、三水、药材等九大主导产业,目前各县、市、区已初步形成了一县一业的主导产业雏形。

5、从被动应付向积极争取转变。过去个别县、市、区对产业化项目申报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项目申报材料简单且申报准备时间不充分、不及时。通过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和不断探索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方式,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的导向和粘合作用,逐步形成了目前争先恐后争产业化项目及资金的良好态势,极大地改变了过去开发部门积极争项目,企业及项目单位无动于衷的一头热一头冷的状况。而且通过产业化项目资金投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对加快我市农业的规模化生产,产业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四、放眼长远,在工作实践中调整新思路

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深入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如何抓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项目的管理,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对产业化项目建设的前瞻性研究,及时发现、思考和总结项目实施及管理运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新建议。

1、产业化项目扶持重点应根据市场及时调整。按国家农发办出台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指南》及相关政策,对部分产业实行限报。如生猪养殖业根据今年的市场行情,各地对生猪饲养项目申报积极性非常高,我市上高、高安、樟树等县、市有良好的养猪传统及经验,但由于政策的限制,对此类项目的申报只有放弃。建议及时根据国家鼓励政策及市场供求状况调整扶持政策。

2、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扶持政策模糊。农业产业化建设离不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中介的参与,虽然国家农发办要求农业综合开发积极扶持,但在政策和具体措施方面无明确指导意见,如计划如何申报、项目如何实施、资金如何使用,没有统一、规范、明确的制度和办法,致使各级开发部门有扶持意愿,但无从着手。

企业债申报材料范文6

现代金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化手段的运用和金融创新进程的加快,在支持服务经济成为“现代金融百货公司”并赚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已经逐步演变成为具有高度经营风险的企业。于是,拓展业务与防控风险已经成为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不可分割的两个主要方面。农业发展银行与诸多金融业一样,在建立现代银行的过程中,金融产品迅速增加、业务效益迅猛发展、金融服务手段越来越现代。与之相伴的是经营风险,主要是贷款风险逐步增多,有的甚至呈加重的趋势。贷款风险事故和案件屡有发生,一些地方不良贷款前清后生。分析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企业信用缺失、市场变化、内部管理不善、制度执行不到位、决策偏差,等等。因此,必须遵循现代金融业经营管理的内在规律,切实注意发展业务与风险控制的均衡性,创新金融产品与创新贷款风险管理并重。

一、应用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理想选择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是企业管理理论创新发展的产物。它强调企业控制功能的主导地位,认为系统各要素的联结构成具有控制特征的系统框架,颠倒了原有企业管理理论中以管理为系统。将控制与组织、计划、协调等为手段的体系。在这种理论下,管理只是为实现控制要求所进行的调控活动,起辅助作用。这种原理已经为现代企业实践所证明,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保障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性。它主要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控制的主导地位

控制是系统构建和运行的主体目标,是系统存在的基本特征。企业系统的控制功能是通过系统要素有机联结的程度、系统框架和系统“软件”的科学性体现出来的,系统结构有机程度高,系统框架合理,控制功能就强。

(二)管理的从属位置

管理是在控制基础下进行的、是在已经形成的系统框架下,对原有的系统控制进行调整的活动。没有控制作为基础,管理的目的、作用和活动的价值就无法体现出来,也就不存在管理了。

(三)控制与管理的不可分离性

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刚是控制,柔是管理,它们之间缺一不可。控制是构建系统各要素间存在的原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客观存在的生克现象的具体反映。管理是通过发挥职能作用。调整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功能和影响,调整控制能力、控制力度、控制范围,是为系统达到运行目的服务的调控活动。控制功能增强了。管理的难度相对减小,管理调整工作也就减轻。驾驭企业的难度也会减小。反之,如果控制功能弱、管理难度则大。

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现代企业管理,甚至在社会重大问题、军事管理和重大科技工作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学者对计划生育管理、疾病防治管理研究后得出显见的证明。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度增长。达到人口健康有序增长的目标,就必须对婚育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为了控制瘟疫传染,达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目标,就必须实行疾病系统控制的有效措施。这些都充分说明了控制和管理之间的关系,控制是目标,管理是围绕目标的实现开展的活动:控制是主体,管理是围绕主体进行调整的手段。由此,不难思考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中引入控制原理的问题。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在贷款风险管理问题上采取了诸多办法和措施,但业务越是发展,特别是随着新的业务领域的拓展,贷款风险管理更值得人们深思。对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我们不难发现,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并没有上升到系统控制的高度。因此,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那些特征和效用无法体现,这是贷款风险问题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主要原因和矛盾之一。在此状况下,一般意义上想实现保护贷款资产和员工人生安全,即通常所说的“两个资产安全”的目标尚难以实现。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答案是显然的,必须尽快全面引入现代企业控制原理,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完整系统。

其一,有利于将贷款风险控制目标过程化

通过实施贷款风险控制,将要实现的目标细化。将控制的责任和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和每个环节。颠倒贷款防范管理与控制的关系,从而产生通常所说的有好的过程就会有好的结果的效应。同时。由于贷款审查、审核、审批流程中各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即便因不可抗因素产生贷款风险也能有效保护员工人生安全,达到尽职免责的效果,从而有利于极大限度地调动员工参与贷款风险控制的积极性,贷款有风险,人身有保障。

其二,有利于更新贷款风险管理理念

现代银行不仅仅在于现代化手段的提高和运用,更多地应该在于现代管理理论的应用和创新。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农业发展银行仅通过管理手段是无法实现贷款风险管理目标的。从根本上讲。如果企业系统结构上存在漏洞,通过管理的方法是无法弥补的。就像一幢大楼,硬件结构存在问题,仅靠物业管理修修补补根本不能解决问题,隐患和漏洞的存在使大楼始终处于隐患或危险之中。因此,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不应该是单纯的贷款管理,而应当是以控制为基础的体系构建。我们要积极开展贷款控制实践,按照贷款风险控制来设计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全部构架。

二、强化贷款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关键所在

做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工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从当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首先必须强化贷款审查流程控制。这是问题的关键。按照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贷款风险控制要达到的目标大致是:适应新时期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业务发展要求,遵循贷款政策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贷款审查,提高贷款审查质量和效率,实现有效控制贷款风险,保障信贷资金安全运行,提高贷款使用效益。其实质就是达到信贷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与此同时。贷款控制各环节在审查过程中要做到明确权限、严格程序、分清责任、规范操作、提高效率、确保质量,力求达到尽职免责。为此。结合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管理的实际,要全面推行现代企业控制原理的思想,必须把握以下三个大的方面:

(一)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应该执行的原则

按照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内在规定性要求,在结合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原则:

1,真实性原则。贷款产生的背景真实,是真实的经济贸易往来所需。各种贷款信息、依据真实可靠。

2,完整性原则。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资料、依据和信息必须完整。

3,合规性原则。发生贷款业务必须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规章制度。

4,风险性原则。贷款业务必须进行全面风险分析与评估,全方位揭示贷款风险隐患,落实有效风险保障措施。

5,效率性原则。办理贷款必须强调工作质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功能。

6,流程性原则。贷款办理严格按规定流程操作,各部门、岗位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次审查、不得缺级或越级。

(二)必须明确贷款风险控制流程

从目前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的实际来看,其流程大致分为原控制和再控制两个层面。

其一,原控制层面主要在县级支行,部门。县级支行的信贷部一支行行长室:岗位:信贷部客户经理一副行长兼信贷部主管一支行行长。

其二,再控制层面主要在市分行。部门。客户部一利率审查部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含法律审查部门)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岗位:客户部门审查岗位一客户部高级主管一利率审查岗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岗位一法律审查岗位一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一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主任一有权审批贷款人。

(三)必须明确各部门、岗位贷款风险控制的要素和职责

根据现阶段对农业发展银行市县分支行原控制层面和再控制层面各部门、岗位职责研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必须遵循前述“六项”原则的基础上,各自掌握的要素和应履行的职责如下:

1,原控制层面,即县级支行,必须对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和风险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信贷部客户经理控制。它是所有贷款的起点,必须把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作为控制的主体。对贷款企业申报贷款必须严格审查各种原始依据,判断贷款的真实程度;必须按制度、法规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判断贷款的合规程度;必须索要、整理与贷款相关的全部信息资料,判断贷款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对贷款进行全面论证,做好贷前调查的各项工作。按要求撰写调查报告。阐明调查意见和结论,完成相关基础资料并转下个流程。

其次,副行长兼信贷主管控制。在收到客户经理提交的贷款相关信息资料后,必须重点在真实性、合规性和风险性上进行全面复核,发现缺漏、疑点,及时进行核实。对贷款企业提供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和公司章程等重要信息依据,应组织到有关专业评估或国家权威部门进行查询核实:对客户经理提出的调查意见和结论进行重复论证;对贷前调查有关事项进行核实或操作。要结合岗位应知信息,论证贷款风险度。审查无异后,按规定转交下个流程。

再次,县级支行行长控制。县级支行行长是县级支行贷款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贷款业务风险控制的首要执行者。必须重点审核贷款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风险性。要站在全局的角度,全面审视贷款业务是否真实可行、是否存在风险隐患等;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信用、信誉状况,生产经营能力和贷款偿还能力,就本笔贷款申请的可行性进行审查,确定能否贷款,贷款额度是否合理,贷款方式是否可靠等;要坚持稳健经营的思维,切忌盲目追求贷款量的增长的观念。真正体现“贷款放到哪里风险就控制到哪里,风险控制到哪里贷款就放到哪里”的效果。

2,再控制层面,即市分行各有关部门、岗位。必须对贷款的完整性、合规性、风险性、效率性和流程性负主要责任。

首先,客户部门及其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审查、材料完整性审查、信息充分性审查、内容一致性审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审查、与CM2006系统核对审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审查、风险提示。客户部高级主管要结合掌握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能否贷款、贷款额度等做出准确判断;对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贷款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判断;要结合岗位性质特征,从贷款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市场现实、贷款安全效益等对贷款投放做出综合判断。客户部对贷款全面审查后要联系计划部门利率审查确认,并将完整手续资料、调查报告、申报材料转下个流程。

其次,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岗位控制。审查岗在收到贷款申报的材料后,要重点做好格式规范性复查、材料完整性复查、信息充分性复查、内容一致性复查、信息资料合规性复查、与CM2006系统再核查、利率执行准确性复查、风险再揭示。法律审查岗位收到资料后,要结合CM2006系统对信贷项目的风险预警情况进行风险提示,重点审查贷款风险防范措施是否合理、可行。保证人主体资格及偿债能力,抵押物、质押物是否合法、足额、有效。信贷与风险管理部高级主管要对贷款合规性、风险性和效率性进行控制。必须对前述各流程环节的审查进行核实:必须坚持风险防范的政策制度规定审核把好贷款风险保障关口:必须全面审视贷款潜在的可能风险点,向流程前后环节做好反馈工作;必须对贷款工作效率、质量进行有效的监督。

再其次,贷款审查委员会及其副主任、主任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作为贷款审议的集体决策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农业发展银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合理地组织和运作。要严格执行贷款风险控制“六项”原则。贷款审查委员的每个成员必须是相关专业的专家,必须对贷款决策进行独立思考、判断,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只有每个贷款审查委员都能够发表独到见解,而不是人云亦云,才能发挥集体决策的真正效应,才能把好贷款风险控制关口。贷款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和主任收到申报及审查材料后,对前述流程各环节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查,总体把握调查、审查意见是否完整、是否合理。要重点结合所了解的市场信息、行业信息和企业信息,对贷款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全面判断;要审查贷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我行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根据借款人前期贷款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结合本笔贷款的金额、期限和方式等,判断贷款风险程度,提出防范贷款风险的措施和要求。

最后,有权审批人控制。必须严格执行“六性”原则,对贷款进行全面分析评价,特别对揭示的贷款风险要胸中有数。要严格执行有权审批人有权否决贷款审查委员会通过的信贷项目或提出复议意见,无权变更贷款审查委员会否决或复议的贷款项目的规定。要统揽全局,对贷与不贷、贷多贷少做出符合逻辑的、科学合理的判断和终决。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其在贷款风险控制中的关键作用。

三、强化贷款风险控制细节管理――农业发展银行实现贷款风险控制目标的有效保障

贷款风险细节管理是现代企业控制原理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应用中的组成部分。它体现了控制原理中控制与管理刚柔相济的关系。只有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实行细节管理,才能确保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控制的效应,达到贷款风险控制的目标。为此,在贷款风险控制流程外必须高度关注相关的细节管理。就目前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激励约束问题:建立健全信贷资产保全责任考核机制

一是围绕信贷资产保全梳理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特别要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将应该检查的内容、要求到边、到底、到时、到实。二是建立责任评议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与流程中各环节责任部门、责任人薪

酬、奖金等收入考评挂钩,严格赏罚分明,充分调动员工拓展业务和防范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流程环节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作为对上一流程环节日常考核的依据。三是对流程外实施的资产安全检查、条线检查和信贷主管考核等各项检查,也要重点围绕前述“六性”原则。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对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依据。由于履职不到位导致贷款发生损失的,按农业发展银行违反业务规章制度行为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抵押担保问题:建立抵押担保贷款的实效合规考查机制

对抵押物的评估必须坚持实效合规原则,在实际落实抵押物值时,要坚持稳健经营思维。不能以高估换取贷款的增量,贷款额度应严格控制在规定比例范围之内。对所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必须到既规定部门进行登记并公示。在审查抵押物的存续和保值时,必须执行《担保法》规定,要审查抵押物的存续状态,是否有损毁或转让的事实,更要审查抵押权人对抵押物在发生毁损转移灭失情况下,债权人监督权力的行使问题,切实防止抵押权人明知抵押物处于损失状态。而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对担保企业的选择,在执行有关信贷政策制度的前提下,要坚持买事求是的态度。务实做好对担保企业的综合评估,绝不高估,坚决抵制违规虚假情形的产生。

(三)风险预警问题:建立贷款风险预防分析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客户评价制度。重点客户评价半年一次;一般客户一年一次:新准入客户,在贷款申报前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做出客户评价报告。同时,要定期对贷款企业经营管理及其相关产品、市场等进行调研,对相关产业政策制度进行研究。二是建立贷款企业经营分析制度。县级支行、市分行应定期召开分析例会,对贷款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产品市场情况、信贷资金使用情况、贷款风险及防范措施等进行评价判断。对重点客户要进行全过程监测,对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品行、贷款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企业货款归行率、企业日均存款余额、企业销售与纳税额等要素进行及时监测分析。三是要大力提倡引进科学风险预测技术。在CM2006系统基础上,全面收集、筛选业务和管理数据,对贷款风险进行客观度量;逐步建成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客户评价系统、贷款定价系统以及信贷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等信贷决策辅助工具。

(四)风险处置问题:建立健全贷款风险应急处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