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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行政工作计划范文1
在校企合作体制下,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能不能实现高效合作,通过合作办学从而达到为教育教学的提升服务;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在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有所加重的情况下,能否起到“中流砥柱”作用,贯彻落实相关体制,实现高职院校与企业间的对接至关重要。相应而来的对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机制也应做出调整,在校企合作体制下执行一种更为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
一、校企合作体制与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工作职能对接
(一)校企合作体制
校企合作体制是校企合作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校企合作体制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种:一是通过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及相应组织体系,以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构建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框架,如职教集团。二是创新“产学研”结合组织模式,通过契约形式建立一种长效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如大学科技园。三是以资源链方式实现组织功能,组织化运作与市场化运作互为补充,探索定单培养、培训连锁超市、教学工厂等组织载体模式。四是行业主导。中小企业居多的行业,单个企业不具备单独与学校合作的条件时,由行业部门或行业组织出面牵头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可进行合作研发、信息交流和疑难咨询、人才培训、委托开发、共同组织重大项目的招标和重大技术的引进以及技术转让。校企合作体制下,企业和学校的分工和起到作用如下表:
(二)校企合作体制下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工作职能的对接
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根据岗位设置一般分为七类:校机关党群部门、校机关行政部门、教学行政工作、保障部门(如后勤、离退休工作处等)、教辅部门(如电教中心、图书馆等)、附属单位(如附属学校、学报编辑部门校企等),每一类再分正职、副职等。
在校企合作体制下,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应该适应体制变化,在原有岗位工作职责基础上,增加校企合作这一岗位职责,成为贯彻执行校企合作体制的中坚力量,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校企合作。
二、传统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机制是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和相互关系,重在事物内部各部分的机理即相互关系。传统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以岗位分析为起点,绩效考核为中心,薪酬分配为结果的考核机制,而考核方法主要是个人述职、民主测评(包括师生员工的民主测评)、领导和部门评价等定性考核评价。
测评由共性和个性评价指标构成:
共性评价指标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类别设置测评内容和评价要点。德,主要从党性修养、理论素养、大局意识、坚持原则、道德品质等方面评价干部;能,主要从政策水平、组织协调、业务能力等方面评价干部;勤,主要从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评价干部;绩,主要从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问题以及基础工作等方面评价干部;廉,主要从廉洁自律方面评价干部。
个性评价指标,立足于注重不同岗位工作的差异性,主要针对“绩”方面,如高校的党务、行政,以及具体分工细化的教学、科研、人事、学生等各岗位的职责不同,应该用不同的标准考评不同岗位的干部。实行个性评价指标考核,其前提必须核定不同岗位的工作量,对干部实行目标管理。以事业发展规划或当年的党政工作计划为基础,制定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目标,工作目标可以包括核心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岗位工作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等。考核时,依据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干部进行定量评价。
三、校企合作体制下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设计
党的十报告强调,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这对加强高职院校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高职院校应当进一步完善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一)设计原则
1.坚持传统考核评价机制并有所改进。
仍然采取普遍考核与个性考核相结合,强化“合作”考核操作,使考核方式更加科学。
2.突出合作中心主线,使考核导向更加鲜明。
加强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应当围绕校企合作、促进高职教育发展这一中心,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助推器作用,科学设置中层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以品行指标塑造干部成为合作代言人,以教育发展指标引导干部成为合作发展人,以能力指标促使干部成为合作干事人,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内动力、形成有效促进科学发展合力,引领干部在发展中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
3.创新“合作”内容设置,使考核内容更加全面。
对机关职能部门中层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侧重于“德能勤绩廉”和“校企合作”服务,应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考核衡量的主要标准,主要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综合协调等情况。
对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考核:主要侧重于二级单位“校企合作”科学发展的绩效与贯彻学校主要政策的执行能力。
对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考核其领导“校企合作”科学发展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道德修养和清正廉洁等情况。
对中层副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考核其“校企合作”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执行能力、效能提升、履行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二)中层领导干部具体岗位职责与考评内容设计
对于高校党群和行政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进行了相关的法规制度建设,出台专门制度,引导和激励教职员工主动同企业合作,珍惜和爱护教职员工开展校企合作的热情,对承担技术培训、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等校企合作工作的教职员工,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物质奖励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对于教学系部及教学管理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在课程开发方面、双师型培训方面进行对接,同时在教材建设方面也应该针对企业发展方向进行相应调整。在这些方面学校进行相应的教育改革,去除传统教育的单纯书本式教育。以便在人才培养方面形成比较优势和特色优势,指导学校的专业建设整体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研究制定专业改革和建设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各专业开展工作。
对于人事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根据人才需求情况,协调校企双方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合作,构建校企互利双赢的人力资源互动机制,制定一系列校企合作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组织第三方对高职院校办学质量与校企合作水平进行评估。
对于招生就业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同合作企业相协调,使招生就业工作有更强指向性。
对于科研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推动了校企培训、咨询、技术合作、科技研发等方面的合作机制的建立。
对于财务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开拓办学资金渠道,管理资金,出台激励政策,吸引企业与社会各界参与办学。
对于后勤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整合了行业与企业资源,协调校企双方需求及利益,制定了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运行等合作事务的有关政策。
对于学生工作部门的考评内容,可以参考其是否在学生的日常管理中贯彻学生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的学习目的,以及在企业中实现自身价值的理念。对在企业合作实习中的学生表现进行相应评估,制定奖惩措施。
(三)考评方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