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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1
没有接待清单,国内公务接待费不能报销。昨天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此做出明确要求。(3月18日 中国新闻网)
北京市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行为再次进行规范。细读办法发现这与先前其它地方出台的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的制一样,都对公务接待标准、流程、禁止行为等作出明确规定,虽然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但笔者认为,仅仅凭一张类似接待清单似的人为操控性强的东西就想管住那么多费尽心思好吃的嘴,恐怕多少有些牵强和无力。要让办法真正发挥作用,使接待清单更有威慑力,公务接待流程更规范,加强对制度的严格执行才是上策。
在中央八项规定等规范公职人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出台后,日常公务行为变得更加规范、高效,但还是有一少部分人对“”弊病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管不住自己的公务行为,北京市、山东省等地出台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对公务行为的一个自我规范、完善过程。通过办法的实施,既可有效防止违规公务行为发生也可鞭策更多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
但类似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范公务行为的规定出台只是中央和地方规范公职行为的开端,既然制度已经建立,认知它、落实好它就变得尤其重要。而要真正落实这些制度,笔者认为首先要熟悉制度,每位制度框架下的公职人员都要知道制度的内容,知道自己可以干什么,该怎么干及不能干什么等,避免因不知制度而犯错。其次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能否执行是其是否具有生命力的最好佐证,公务接待清单就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一个小环节,但正是这个小环节执行如何恰恰反映出管理办法的落实程度。每位制度执行者都要严格按照制度中的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公务行为,主动做到不违规,不犯错,那制定制度的初衷就得以显现。另外对于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厉惩处,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先对各种违规行为纠正完善。对于屡禁不止的行为也要交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只有多管齐下,无论是制度的执行还是清单规范都不会再难。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2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建设与发展上,根据我t<关于加强经济运营管理实施意见>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一、接待用餐原则
(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接待、餐饮费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t内会务等活动一般不安排餐馆用餐,特殊情况由主办科室先拟计划(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费用总额等)交分管院长经院长例会讨论审批后再计划实施。
(三)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用餐标准,严格限定陪餐人数。
(四) 坚持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情况在定点酒店用餐,特殊情况另定。
(五)坚持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对口对等接待。上级来院检查、以医院名义邀请的客人,属于医院统一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职能部门联系业务和工作交流接待的客人由职能部门对口接待(特殊情况分管院领导参加),接待前需经分管院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接待范围
(一)来院视察、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参观、考察、交流、访问的兄弟单位领导以及以医院名义邀请的来院交流、讲学的专家、学者,由tt统一安排接待。
(二)上级主管部门例行工作检查、指导;兄弟tt对口职能部门、单位来t参观、交流;各职能部门邀请前来讲学交流的专家、学者等,由邀请部门负责接待,安排工作餐。
(三) 需要tt接待的其它公务活动。
三、接待用餐标准
(一)来院联系、交流工作的一般工作人员,原则上只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
(二)确因工作需要宴请来宾,乡(镇)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县(区)每人每餐不超过00元、市级每人每餐不超过000元(含烟酒),特殊情况需要超过标准的,需由t长批准。
(三)专题会议及大型活动要提前一周制定接待计划,报tt主要领导审批执行。
(四)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陪餐人员,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四、接待管理办法
(一)实行“客餐审批”制度。凡需要医院出面接待和宴请的,具体接待部门事先要请示分管院领导,将客人单位、职务、人数、来院目的、任务和时间、接待费数额等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分管t领导同意后由gg办公室实施。如分管院领导不在,可请示分管行政的领导审签。
(二)医院内部上下级之间及各科室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公费宴请。院内会议不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由t长例会决定后安排)。
五、接待费用的处理
(一)接待费用实行t长或分管hht院领导“一支笔”签字审批制度。
(二) 坚持谁宴请谁签字的原则,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t领导签字,然后再由t长或分管财务t领导签字。
六、公务接待的监督管理
(一)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支持和督促有关职能科室履行职责,并督促指导所分管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二) 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室要加强对招待费用支出和报销的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实施招待的,以及报销单据不符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予支付或报销。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3
XXX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科:
根据《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接待自检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本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肩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开展了公务接待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
公务接待基本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委、政府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节约从简安排公务接待,制定了《XXX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对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实行预算控制、事前审核和报销审批相结合的制度。
我院公务接待范围是上级部门领导、工作人员到我院出席会议、检查指导工作;省内外对口单位来我院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对口部门协作办理案件和执行其他公务活动时必要的接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按照XX市标准执行。
公务接待费报账实行“三单一票一函”制度,即公务接待呈批单、审批单、来宾递交单位公函、公务卡刷卡支付凭证单、菜单、发票齐全方可报销支出。公务接待审批单上须注明接待对象的单位、接待事由、人数、接待标准,经办人员签字。
我院还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纪检组牵头定期对公务接待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依法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二、
公务接待自检自查情况
1.报销凭证齐全,接待对象清楚、明确。
2.陪同人数严格控制在就餐人数总数的30%,不存在超标。
3.接待不存在超标准的情况,严格按科级80元/人,处级120元/人执行;严格控制在预算经费限额内,并保持近三年来逐渐减少的趋势。
4.伙食费按10元/人的标准收取,食堂收取时开具收据,收取的伙食费计入食堂收入,应用于食堂的运转。
5.会计核算规范,接待费做到专项管理、单独列支,不存在规定科目之外列支接待费,接待费实际支出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情况。
6.资金支付规范,做到一事一结,不存在多次接待一次集中结算等现象,不存在接待费拆分报销的情况。
7.接待信息公开,明确预算金额、实际支出金额总数;接待标准、接待对象、接待场所未单独提及公开。
8.公务接待未超范围,单位与单位之间开具、索取公函真实且符合规定。
9.我院制定了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了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
10.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楚雄市标准。包括陪餐人数、接待标准,不存在超标准,无公函接待,没发生公务住宿、用车情况。
11.没有将高档烟酒、土特产用于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4
一、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一)突出教育重点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学习教育的重点。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风险部门、关键岗位及人员、新提拔干部和新进人员等的思想教育。局系统每年、各直属单位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学习领会和中央及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的指示精神和文件规定。通过深学、细照、笃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改进教育方法
通过专题党课、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电教片、参观见学、下基层接地气等形式,充分运用正反典型和身边人身边事,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宗旨教育、信念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等,着力增强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和感染力,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法制观,增强抵御风险、拒腐防变能力。
(三)严格教育制度
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季度、月度学习教育计划和特定时期、重点对象专题教育制度,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注重学理论、学法规、学政策、学科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
二、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改进文风会风
严格落实局机关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能套开的一律套开,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不集中开会。严格执行会议报批报备制度,凡涉及全市性会议,职能处室提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报主要领导审定,批准后召开;凡条线业务会统一报局办公室备案。严格控制会议经费开支,认真落实会议经费预算管理规定,切实提高会议实效。注重会场简朴,不悬挂标语、不铺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和纪念品。
严格落实局机关办文规定。严格收文发文处理程序,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的简洁朴实会风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从严控制纸质简报和文件,民政条线或局系统会议上主要领导讲话,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局领导讲话一般不印发。
(五)体察社情民意
局领导班子每半年赴市委确定的“三访三促”联系点调查研究、访贫问苦,每年下基层蹲点5-7天;局领导班子每季度赴局确定的联系市区民政局和直属单位开展“三访三促”活动。
坚持每月局长来访接待日。重大,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亲自接访、全程督办,每周安排局机关干部赴市接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坚持局领导带班、机关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坚持撰写调研报告和民情日记,局领导每年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下基层撰写民情日记,具体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结对帮扶困难家庭2户(其中困难学生1名、困难家庭1户),每年走访慰问不少于2次,实实在在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局领导和机关干部体察社情民意过程中,突出“五听五问”,广泛听取普通党员群众、服务对象、离退休老同志、“两会”代表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等意见和建议,注重问效、问怨、问症、问需、问策,注重多交了解实情、肯说实话的基层朋友,做到“真听声音”、“听真声音”。
三、坚持秉公用权、秉章办事,切实规范公务行为
(六)规范公务接待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接待程序、标准规定,认真填报“公务接待审批单”,附公务接待来访函,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把握、事后严格审核;坚持从简接待,用餐一律安排在市统一明确的定点宾馆饭店,不上高档菜,不上高档酒;坚持对口接待,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同;严格执行禁酒令等各项规定,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得饮酒和含酒精饮料。
(七)规范公务用车
严格执行XX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问责办法。除局主要领导相对固定公务用车外,局机关公务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驾公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双休日停放、节假日封存制度,期间所有车辆要停放到本单位车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放到其它位置;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和里程登记制度,落实一车一卡一账,每半年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公务用车里程和费用。
(八)规范公务考察
严格掌握公务出国(境)、考察、差旅、培训等费用支出标准,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规定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因公出访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出访活动的时间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从严控制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领导干部外出参观考察,应与主管的业务有直接关系,目的明确,讲求实效。除经批准外,局领导不得参加各类洽谈会议、庆典活动。
(九)规范公务消费
严禁以单位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严禁用公款参加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坚持公务消费实行刷卡消费,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减少现金支出,逐步取消现金报销。
(十)规范财务制度
按照《XX市市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科学编制、执行经费预算。严禁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单位所有收入必须纳入预算,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严禁私设任何形式帐外收入和“小金库”、私分非税收入。
科学合理分配专项资金。规范操作规则和工作程序,由业务处室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分配方案,逐级上报经同意后实施;重大项目资金投入、分配、使用需经集体研究决定后实施。
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程序。各项经费报销必须符合预算标准和规定范围,坚持“一支笔”审批,防止对多头审批和无计划支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机关干部的差旅费管理按照《XX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强化内审和监督机制。从重大项目、重点资金、重要环节入手,不定期、有重点地开展内控和廉政风险排查,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员额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四、坚持点滴入手、细节做起,切实严守工作纪律
(十一)严格考勤制度
严格遵守国家和市政府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作息时间制度,各处室领导负责本处室人员的考勤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局作风效能办每月不定期地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和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对不遵守作息时间和未按要求进行考勤登记的人员提出通报和处理意见。严禁工作时间从事与履职无关活动,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
(十二)严格请示报告
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出差和外出报告制度并填写《外出报批单》;机关工作人员因事不能上班,需填写《请假申请表》,按职级逐级报批,离开城区,要报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须报局主要领导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的,需由个人申请,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病、事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事前申报、组织把关、本人承诺、向群众公示、事后报告的制度。
(十三)严格岗位责任
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违反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分别追究单位责任和个人责任、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
(十四)严格述职问责
严格建立述职述廉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执行中央、省、市各项规定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尤其在公务消费、因公出访、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用车、一般性支出以及廉洁从政等方面认真进行述职,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进行问责,该处分的要给予处分,该追究领导责任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切实强化垂范意识
(十五)带头进“窗口”、守纪律、做表率
局领导班子每年要进基层单位、窗口部门、服务单位、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重点服务对象家庭,实地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体察基层难处,感悟角色转换。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安排领导班子、机关人员下班组、到一线。
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准则》等规定,自觉做到“三个远离、三个不该”:远离是非之地,不该涉足的地方坚决不去;远离是非之事,不该做的事情坚决不干;远离是非之人,不该交往的人坚决不交往。严禁党员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放高利贷行为。
党员干部要把焦裕禄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带头谋事更实、创业更实、做人更实,带头实践“五抓五比五创”:抓各级干部尽心尽责,抓党员干部模范带头,抓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抓规章制度严格落实,抓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管控和比学习、创一流素质,比团结、创一流队伍,比干劲、创一流标准,比作风、创一流团队,比贡献、创一流业绩。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六、坚持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切实狠抓正风肃纪
切实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对违反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的办法(试行)》,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聚焦“”、抓小防大、未雨绸缪、正风肃纪,坚决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5
上海差旅费管理办法最新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机关,是指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各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 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 住 宿 费
第十一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由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另行。
第十三条 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 市财政局参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见附表)。
第十八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二十条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 报 销 管 理
第二十二条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住宿费在限额标准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七章 监 督 问 责
第二十六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制度、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财务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开支和报销差旅费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当强化对所属预算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市财政局报告。
各市级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级单位差旅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出差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出差审批制度或出差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
(五)转嫁差旅费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培训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报销。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在本市区域内因公外出一般不安排住宿,因工作需要确需住宿的,应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后,按照本办法规定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其中伙食补助费按住宿天数计算。
第三十二条 各市级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级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各区县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上海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外埠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沪财行〔1996〕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差旅费报销原则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 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范文6
根据市委督查室通知要求及区委领导批示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督查内容,对近五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认真梳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合循环利用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杜绝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1、加强机关后勤管理。将办公楼中大部分普通灯泡更换为节能灯,普通开关更换为声控开关,部分普通水龙头更换为节水龙头,在机关各办公楼张贴了节水节电提示,加强对水电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了长流水、长明灯现象,节约了机关水电费的开支。
2、加强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在采购等重大支出事项 实施过程中,坚持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规范采购程序,大宗物资和服务采购严格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办公设备购置严格把关,规范申报程序,避免重复投入,提高使用效益。
二、公务接待
1、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接待办根据《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修订完善了《霞山区公务接待细则》,建立健全公务接待标准,规范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落实接待清单和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范围及用餐标准,减少陪同人数,接待用餐安排在本单位职工食堂就餐。
2、严格管理机关饭堂经费。机关饭堂本着方便职工午餐的原则,勤俭节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未发生过在食堂或借食堂名义进行公款接待和大吃大喝的违纪行为。并建立了食堂管理制度和职工用餐管理规定。每天由专人对饭堂日常采购、用火、用电、用水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务求勤俭节约, 杜绝铺张浪费,严格控制食堂成本,
三、推进公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
为切实做好公车改革工作,我局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务车辆情况提前做好摸底调查,全面掌握了现有公车的编制、数量、种类、车况等信息,及时做好超期使用车辆报废工作,另外还对我局的司机人数、人员编制情况、临聘司机情况进行了统计。
1、按规定封存车辆并建档。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除规定可以留用的车辆外,对我区全部一般公务车辆进行了封存。并对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完善登记制度,实行车辆定点停放。由小车定编办负责对封存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完税证明、行驶证、保险单等资料进行了收缴工作,并建立档案。我区现所有公务用车均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编制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超标准购置配备公务用车,除按规定执法及其他用车留用外,其他车辆已按要求进行了封存,共封存59辆车。在公车改革期间,我区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车辆现有状况进行了排查,对车辆的设备、装饰、零件进行了详细登记,建立档案,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切实把公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2、合理安排公车使用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用车,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做到不使用公务用车参加非公务活动,不改变行驶路线办理与公务无关的事情。每次用车前,需填写《霞山区机关定向保障用车申报表》、《霞山区机关定向保障用车出车凭证》,经领导审批并盖章后才可使用公车。公务用车外出,需严格遵守公车派遣、审批、使用登记等制度,还明确了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必须定点封存,专人管理,保证公车使用的高效、安全与节能。
四、严格财务管理,规范“三公”经费
1、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预算安排做到科学合理、精打细算,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审批和报销制度,不经审批或手续不全的,经费不予报销。严禁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
2、严格管理差旅经费支出。杜绝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参加展会活动进行变相旅游和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超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作出说明。
五、办公用房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