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审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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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审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1

关键词图书馆员职称职称评审

分类号G259.712

图书馆自上个世纪80年代实行职称评审工作后,大大调动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促进了图书馆事业稳步发展,但经过30多年的积淀,同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存在重评审材料轻实际工作、外行评审内行等不合理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不少馆员踏实干工作的积极性。国内图书馆届不断积极探索职称评审的新标准新规范,各省先后推出了不少新评审规范,但由于缺乏统一可行的实际操作流程,国内图书馆员职称评审仍是问题不断,为此笔者特意调查了美国图书馆员的职称评审机制,并将其与国内的评审机制进行对比分析,以期对国内图书馆的职称评审工作有所帮助。

1中美两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机制概况

我国图书馆员职称评审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图书馆员职称评审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运作,两国都形成了一定的流程和规范,为了详细了解两国的职称评审细节,下面通过表1从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两个方面比较分析。

2中美两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机制对比分析

2.1中美两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机制对比

由表1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在图书馆员职称评审时各有侧重,在学历资历和外语要求条件上基本相同,都要求有一定的图情专业教育背景,但由于我国国情复杂,图书馆一直以来就是解决领导或专家家属的场所,造成大多数从业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较低,而美国很多高校图书馆要求从业人员除了图情专业学历外,还要有其他专业的第二学历,这样才能适应高级职称的岗位要求。业务能力方面,两国都列出了具体要求,国内的要求较抽象宏观,而美国则要求得比较具体,可操作性强。科研能力方面国内列出了具体数量要求,但没规定成果的实际价值,美国除了数量要求,则更注重科研成果和专业活动的实际价值,也就是说美国的科研要求必须紧密结合本职工作。

从评审程序上看,两国好像也没太大区别,但细究起来还是差别巨大。美国的职称评审是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而且考核有严格的程序,必须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从专业技巧和工作效率等方面严格逐一考评,如果考核结果不合格就会被要求改善工作,或者不能加薪甚至被辞退。而且领导对馆员的考评都是公开的,这和国内的匿名评审完全相反,领导考评后进入馆员评审阶段更权威,一般由一个主席、两位委员和两位候补委员组成职称考评委员会,这个只能决定申请者在同一级别中晋升,如果申请者需要向高一级别申请,则需要再增加三个委员才能决定,这个过程是在严格监督下秘密进行的,如果考评委员会的结果和领导考评的结果不一致的话,再交由主管职称评审的副校长裁定最终结果。评审结束后,职称考评委员会及时将评审结果(包括职称考评委员会的投票结果和做出评审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者,而且主管职称评审的馆长会在评审后一周内与未通过评审的申请者谈话,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的方向[2]。这个也比国内的人性,国内一般只告诉你通过与否,至于过程则完全是保密的,未通过者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不足,就会联想到许多自己没通过的原因,有些过激者甚至会大闹评审现场。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许多美国大学图书馆将图书馆员职位定为终身教职,这个既提高了图书馆员的地位和薪酬,同时也拔高了图书馆员的岗位职责,有些大学甚至与同级别的教师岗位要求一致,实行五年一聘,通常在一个聘期的第三年末进行中期评审,第五年末进行最后评审,不合格的会被降级或解聘[3],这就促使图书馆在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需要不断充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不被淘汰。而国内大多是一评定终身,评完后工作和科研热情大减,固步自封,坐等退休,工作效率和工作热情几乎无从谈起。

2.2我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美国的职称评审是个动态过程,而且是以实际工作效率为主兼顾科研和专业活动能力,而国内的则是以科研为主工作为辅,而且过程是不透明的,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总结起来主要有:(1)职称评定标准不统一,可操作性差,国内的图书馆由于分属于不同的系统,各个系统的标准差别很大,而且评审条件中所列要求大多数是宏观层面的定性标准,很难按定量操作,因此每个评委评审的结果会相距甚远;(2)重科研轻工作,重学历轻能力,重形式轻内容,科研成果认定专业性差,很多评审者的文章根本和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不搭边;(3)职称评定有名额限制,评审过程存在论资排辈的人情照顾现象[4];(4)考核工作流于形式,优秀与合格没有严格界限,优秀有时会评给有需要的人,不合格的几乎没有;(5)外行评审内行现象大量存在,如笔者所在学校的校内评审将除了教师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集中在一起评审,评委主要是各个行政部门的领导,出自图书馆的评委只占到了11位评委中的2位,由于部门工作的差异,其他部门的领导怎么可能全面中肯地评价每一位申报职称者,过程中不免会掺杂很多人情因素;(6)职称与待遇结合过于紧密,高职称意味着高收入,图书馆人员由于收入较低,而且渠道单一,提高收入只能通过晋升职称来实现,很多人为了评上职称而敷衍本职工作,上班时间潜心写文章,或者花大力气疏通评审关节,花高价请文章,对从事的岗位工作敷衍了事,严重影响了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3改进我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机制的措施

由上可知,我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存在着诸多弊端,严重阻碍着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和图书馆人才的成长,借鉴美国的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机制,笔者对国内的评审提出几点改进措施。

3.1科学量化评审条件,注重工作效率和专业活动能力

我国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过于笼统,很难按照统一标准操作,而且由于图书馆的工作很难量化,对评审者的工作表现也就难以分出伯仲,因此职称评审很大程度上就成了科研成果的大比拼,科研实力强的就比较容易通过,但这里也有个问题,由于国内图书馆行业没有资格认证,很多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但为了评上职称,有些人会花钱请为自己撰写论文,从而出现很多平时工作平庸的人评职称竟然拿出了若干篇高质量的论文,包括交叉专业的文章或者与本专业毫不相干的文章,这严重挫伤了积极工作的馆员的热情。为此为了减少职称评审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和不公平现象,必须制定出科学的量化条件便于操作。科研方面目前各个单位都有详细的量化标准,而且目前的操作也比较到位;工作业绩方面由于年度考核的形式化,很难让部分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但没有论文的馆员得到晋升。笔者认为,国内图书馆员高级职称评审时更应看重实际工作业绩,将读者满意度、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纳入考评体系中,从年度考核等次、群众评议结果、读者表扬次数、读者投诉次数、工作出错率及劳动纪律等方面考察评审者的工作业绩[2],通过有效的计算分出考核等次,将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支撑材料。此外,图书馆学是应用性学科,工作性质实践性强,除了那些专门从事理论研究以及文献检索教学工作人员外,绝大部分馆员都在一线从事服务工作,要求他们具备较高的科研素质是强人所难,因此笔者认为应降低科研成果在馆员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比重,至于具体多少,这个就需要广大的图书馆从业者从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

3.2建立多元化的职称评审体系

目前,我国图书馆员职称体系由管理员、助理馆员(初级)、馆员(中级)、副研究馆员(副高)和研究馆员(正高)组成,这个体系和教师系列职称体系类似,但由于我国众多图书馆从业人员人员素质较低,很大一部分年龄较长的馆员几乎没有受过正规的图情专业教育,理论知识缺乏,但又长期在一线从事读者服务工作,现有的职称体系科研要求使得他们无法正常晋升,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因此,笔者认为可将图书馆现有的职称评审分为两个系列:研究系列和基础岗位系列。研究系列可沿用现有的评审体系,突出其学术性、研究性特点,主要针对图书馆中专门从事研究工作、专业教学人员以及从事学科服务的馆员。岗位系列注重专业实际操作技能,专门面向图书馆一线人员,职称名称可分为:辅助馆员、专业馆员、高级馆员和资深馆员四级[5],每级内部可以分为2~3个等次,让馆员晋升的空间增多,如北京大学图书馆1999年就将图书馆岗位设为9个级别,调动了广大馆员的积极性。岗位系列各级别馆员的评审应以实际工作业绩作为主要标准,对其一般不要求学术成果,但论著或科研成果可作为晋级的优先条件。

3.3废除终身制,实行评聘分开

我国的职称只要一评上,除了往上续评外,一般不会重新评价,这就形成了职称的终身制。美国职称评审鲜见终身制,除一些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终身教授外,一般人员聘期内必须要接受1-2次考核,如果在此期间没有造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便会被警告、降聘或者解聘。如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芝加哥校园图书馆规定,对专业馆员除平时考察外,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警告,无改观者取消专业馆员资格,这样使得馆员永远保持上进的动力。我国的职称只要获聘便可持续到退休,除了一些想续聘更高职称的馆员外,其他的人则原地踏步,一劳永逸,丧失了进取的动力。因此,我国的图书馆员职称评审应改变一次评审、终身受益的惯例,取消名额限制,将职称工作分为初评和续评两种制度,特别要加强评后考核工作,最好实行评聘分开。拿到职称资格只是说明具备了相应的任职资格,至于能否胜任某一岗位的工作,还需要通过专门的岗位入职考试才可聘任;聘任后还要加强考核,如果聘期内没有完成本岗位的工作,应采取培训、分流、低聘、转岗等手段,促使其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对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采取升迁、高聘、奖励等手段,鼓励其更好地做好自己的工作[6],形成一个能上能下的动态评审机制。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2

关键词: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改进措施;激励作用

1前言

透过实际调查发现,现阶段我国的许多高职院校,都是经过以往中职技术学校合并或是升级改造形成的,因此涉及内部的师资团队难免会出现学历不高、知识结构过于陈旧落后、创新潜能和实践应用技能低下等消极状况。为了更加有效地应对上述问题,就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激发高职各类专业教师继续学习深造的积极主动性意识,同时吸纳更多复合型人才。而目前最为关键的任务,便是探讨如何有效地在现有文件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改进传统的师资评审机制,才能有效地发挥对高职院校工作的激励效用。

2高职院校师资职称评审工作上长期遗留的弊端

2.1评审与聘任无后续监管,职称评审趋向利益化

一直以来,我国高职院校教师的职称级别都和其工作报酬有着直接性的关联,也就是说,一些职称级别较高的教师,往往可以在较短时间内,无考核条件就收到聘任通知,获得更多数量的经济报酬。产生这类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高职院校还未曾提供整套严格的监管与考核模式,基本上就是延续向上而无法向下、关注结果而忽视过程的教师职称评审机制。

2.2盲目专注于数量而轻视质量

如今的高职院校师资职称评审工作,同等条件下,仍然偏重于科研成果方面,学校内部的绩效考评不完善就会形成不良导向——即过分关注数量而忽视质量的错误理念。由于缺乏专业评审机构,由学校内部聘请专家库专家,评审环节缺乏经验引导,使得部分高职院校在自主开展评审时选择将教师科研水平的判定权完全一对一下放评委,在评审委员会开评阶段又无具体到文章内容的评价标准,使得教师文章质量好坏可能仅由评委一人决定,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交叉评审,人数一多可能仅用级别来判定打分。尤其是高职院校教师发高级别的期刊困难的前提下,而部分高职教师为了尽快处理好职称评审中相关的任务,容易出现不良行为,完全为评职称而做科研、发论文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整体学术水平将持续下降。

3进行职称评审工作改进来发挥对高职院校应有激励作用的措施

3.1完善评审后跟踪考核机制

想要切实强化高职院校师资职称评审改进实效,选择建立起健全化的专业技能岗位招聘体制,进一步将以往人员岗位和工资待遇上下波动的隐患消除。制定评审后跟踪考核机制需要在实施凭借技能、工作绩效为核心的认证机制基础上继续完善,既要改进已有的教师岗位招聘机制、职称评审运行机制,完善评审和监管环节,又要严格遵守对应的法律法规。这样一来,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整个过程形成闭环,不仅是工作人员竭尽全力凸显技能、工作绩效的主导地位,对评审通过的教师也是一种鼓励,将竞争与激励体制的影响作用发挥到理想程度,通过人员才会持续上进,未通过人员能够及时比照自身不足,改进。

3.2集中处理好自主评审测评细节

在正式组织高职院校自主职称评审的工作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要以最新上级文件内容作为指导依据,结合自身学校特点,在学术方面要保证及时为教师选择富有针对性的教学和学术模式评定标准,成立综合测评小组,可细分为学术水平认定小组、教学测评小组等等,核心职责是保证动态化地观察记录各类教师不同阶段的品德素养、考勤结果、业绩水准,同时结合每年职称评审加快参评对象的日常考核、按期考核信息的融合进度。当年参评的测评资料收集后可聘请给高职院校以外的业内人士审核,发挥测评小组在评审期间的承上启下的纽带作用。基于部分评审专家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细致性地交叉审阅每篇学术成果的内容,测评小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提供测评结果给专家提供参考,对专家组采取现场报告的方式,由纪检小组负责全面监督,评审环节透明公开。

4结语

综上所述,关于现代高职院校内部师资职称评审模式的改进方式不是一日可成一蹴而就的,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将促进良性竞争,我国高职院校教育事业势必会迎来更加美好的发展远景。

参考文献:

[1]何文聪.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高职院校教师激励机制研究[J].科技信息,2010,32(31):79-86.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3

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求来看,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面临着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我国经济结构也正面临着战略性调整的任务,相应地对人才结构提出要求,经济发展到今天,不仅需要精英,更需要各种技能性、实用性人才。另一方面,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快速更新必然要求在职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职业能力素质,而大量的新兴产业不但创造了大量的新的就业机会,更需要大量劳动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新工作的需要。

为此,建立一个能适应社会快速变化发展的终身教育体系,不仅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教育发展不可推卸的责任[1]。2010年,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要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构建开放灵活的终身教育体系。远程教育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参与者、终身教育体系的依托者,其最根本的任务在于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培养高、中、低各种层次的人才,满足社会多样化、全方位的需求,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2]。为此,远程教育的质量观应该与终身教育的质量观达到同一和一致。从时间上看“远程教育与终身教育的出现是同一的”这种时间上的一致决不是偶然的,它表明网络教育与终身教育都是适应同一时代的要求而出现的。而终身教育的质量观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多样性。由于远程教育本身的特点,它的确比其他的教育形式更加能够满足终身教育所要求的“任何地方、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需要”等特点,而这也恰恰是发挥远程教育优势的地方,是体现远程教育质量观特点的地方[3]。

树立正确的远程教育质量观,是全面提高远程教育质量的前提。远程教育是我国继续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体系构建的重要途径,要真正实现为中华民族的全面振兴做出更大贡献的宏伟目标,就必须根据社会进步的客观需要,不断研究教育质量问题,确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质量观念,努力建设新的质量指标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4]。

二、典型教育质量观梳理分析

(一)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观

人才的培养,不可能脱离社会,离不开对社会发展的适应。人才的培养,主要通过高校实施。而人才培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的提升。为此,综合国内有关论述,大体可以将高等教育质量观分为3类。

1.基于社会视角的质量观

基于社会视角的质量观,重在从社会需求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突出表现为发展质量观、阶段论质量观和多样化质量观3种。

(1)发展质量观。该质量关强调社会是不断发展的,相应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也要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主要观点有[5][6]:a.发展是质量的前提,达到一定数量才能谈质量;b.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发展主题梳理正确的质量观,兼顾质与量的同时,要有所侧重;c.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质量问题,通过发展解决高等教育质量问题;d.强调质量的渐进,只要不断提高、不断发展,就是质量。

(2)阶段论质量观。该质量关强调在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高等教育服务的重点不同,质量观也就不同。阶段论质量观在本质上与发展质量观类似,可看作是发展质量观部分内容的具体化,其基本分析框架是马丁•特罗的高等教育三个阶段的发展理论,即精英高等教育、普及高等教育和大众高等教育,并强调在不同时期,三个阶段的质量观是可以并存的[7]。

(3)多样化质量观。该质量观可看作是阶段论质量观的现状描述,它强调我国当前正处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应当是精英高等教育质量观、大众高等教育质量观等多样化质量观并存,强调不同类型的高等教育分担着不同的任务和使命,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8]。

2.基于院校视角的质量观

基于院校视角的质量观,重在从院校的职能及其提供的产品、服务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突出表现为目标论质量观、学术质量观、服务质量观、需要论质量观、产品质量观、适应论质量观和全面质量观7种。

(1)目标论质量观。强调只要达到高等教育目标,就是一种质量。其核心思想有:a.质量指与预定的规格和标准相一致。它源于生产性企业中的质量控制,预定的规格和标准是测量和控制质量的基础,也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体现。b.质量是指适合目的,判断质量的尺度就是看是否符合了开始规定的目的。c.质量指圆满完成院校目标。这是“适合目的”的质量描述在院校层次上的具体应用。高质量的院校往往明确地确定了自己的使命或目标并有效地完成了这些目标。d.质量是指目标的有效性。目标的有效性是指其培养的人对社会是否是有用的[9]。

(2)学术质量观认为,大学是“学术殿堂”,应该主要从事基础性学术研究,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人才,是国家与社会的主要学术中心。学术质量观过分强调教育内在对学术的追求,而忽视了教育外在对社会需要的满足[10]。

(3)服务质量观认为,高等教育服务是一种准公共服务,具有个人受益和社会受益的双重属性,因此,高等教育需求主体既包括社会经济各部门,也包括个人及家庭,尽管这些不同主体对教育的需求是不一样的,他们对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和尺度也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他们都是根据对教育服务质量的预期与体验的对比来评价高等教育质量[11]。

(4)需要论质量观与服务质量观类似,认为质量指满足消费者明确的和潜在的需要。高等教育质量标准主要体现在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个人和社会需要的程度上[12]。

(5)适应论质量强调质量的本质属性是适应性,具体可分为内适性质量观、外适性质量观和个适性质量观。内适性质量观将质量判断的标准建立在对学生学习质量的判断的基础上,是不少教育团体和教师的教育质量观,如升学率是反映内适应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外适性质量就是满足国家、社会、家庭等教育顾客的需要的程度,它以外部需求界定质量并据此规划教育系统和活动,以外部满足作为衡量质量水平的标准。个适性质量观要求以学生个体的认知、情感、兴趣、特长等方面的发展作为判断教育质量的依据,强调学生作为个体的人所具有的自由与独特性、整体性、自我指导性[13]。

(6)产品质量观认为,高等教育就其行为来讲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生产活动,生产着特殊的教育产品,包括高校提供的服务和学生产品,即学生体力、智力、技能等增加的部分。产品质量观以产品质量理论为基础,把高等教育质量与高校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联系在一起,将产品(培养的学生)的优劣与服务的好坏作为衡量的标准,其质量标准分为三个层次:a.教育行为首先要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b.教育产品必须满足规定或潜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主体是社会,它是学生产品的消费者;c.教育产品的具体指标表现为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标准[14]。产品质量观在质量标准层次上与适应论质量观是类似的。

(7)全面质量观。

该质量观综合了高等教育质量的多种解说,要求以全面的观点,用全方位的维度去评价高等教育的优劣高下,着眼于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从以下几个维度来衡量教育质量:a.教育目标的质量———目标的合理性,高等学校培养目标与办学层次的一致性;b.教育过程的质量———包括专业与课程的质量,教学秩序、教学环节的实施水平,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高等学校管理人员的素养与管理水平;c.教育制度的质量———高等教育制度的先进性与科学性,管理机构的精干高效,符合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d.教育设施的质量———高等学校校舍、设施的齐备与先进,教育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程度;e.教育产品的质量———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思想品德、专门知识与技能、科学方法与能力、综合文化修养等方面达到的水平以及高等学校培养的人才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15]。除了人才培养质量外,它对科学发展、文化进步、社区和职业生活的贡献等也都是衡量质量标准的几个方面。

3.基于学生视角的质量观

基于学生视角的质量观主要从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角度出发,探讨高等教育质量,突出表现为知识质量观、能力质量观和全面素质教育质量观等。知识质量观以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的深度、广度及学科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来衡量教育质量。知识质量观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知识就是力量”和“学而优则仕”是其生动的体现[16]。能力质量观源自对“知识质量观”的反思。20世纪80年代中期,由于用人部门不断反映大学生能力低,而西方教育理论强调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教育界反思只重知识灌输、忽视能力培养的不当,大力提倡加强能力的培养。在发展过程中,能力质量观又有任务本位能力观、整体主义能力观和整合能力观的区别。整合能力观是对前两种能力观的折衷,认为能力是个体的一般素质及其在职业任务中的操作表现二者之间的整合,并把能力理解为有不同的层次或水平的差异[17]。

全面素质教育质量观认为,只注重知识、能力的培养,而忽略大学生非智力因素———思想品德、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的成长,不符合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也不利于个人在现代社会中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必须转变只强调知识的传统学术质量观和只注重能力的质量观,强调知识、能力等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融为一体的全面素质教育质量观,使科学教育与人文精神相结合,培养高科技与高素质的专门人才[18]。

(二)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观

国内的各种高等教育质量观一定程度上是对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引进和本土化,因此许多的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观与前文介绍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在内涵上是一致的。总体来说,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观主要包括管理的质量观、学术的质量观和效益的质量观3大类。其中,国外管理质量观中如“质量就是符合标准”“质量就是符合目标”[19]等,学术质量观中如“质量就是知识转化”与“质量就是能力提升”“质量就是卓越”[20]等在前文已有阐述,下文主要对国外效益质量观进行介绍。

1.质量就是物有所值

质量是物有所值的观点就是绩效的质量观,它认为充分发挥了所投入资金的效益才是高质量的教育,即以最少的投入获得了最大的收益就是高质量。

这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受效益原则影响的一种质量观,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加大高教投资力度有密切联系[21]。也正是受这一质量观的影响,西方国家质量标准的制定者在逐渐变化,投资者成为了高教质量标准的制订者,高等教育变得和企业越来越相似了。

2.质量就是价值增值

“质量就是价值增值”与前文提及的发展质量观的观点有些类似,只是它主要从学生角度出发看待教育质量问题。这一观点认为,学生入学前和毕业时的能力和知识的比较,就是其对高教投资的价值增值部分。这一部分越大表明高校质量越高,反之亦然。依据这一观点,学生个体成为了判断高校办学质量的主体,他们将根据自己的发展对所接受的高教质量做出不同的判断[22]。

如果学生在进入高校之前和接受完高等教育之后的成就、行为等可以测量的话,那么这两者的变化越大,价值增殖就越多,高等教育的质量也就越好。美国社会学家马丁•特罗认为:如果成功的标准是价值增殖,那么学校愿意招收学术水平较低的学生而不是较高的学生,因为要提高那些低起点学生的水平比高起点学生的水平更加容易。有学者认为,这个观点实际上促成了开放招生的原则,指出了向大众化高等教育转变的重要性[23]。

(三)国内外远程教育质量观

国外少有专门针对远程教育质量观的描述,对质量观的探讨突出表现在远程教育质量保证的研究文献中。总的来说,有以下几种观点:(1)质量就是产出,认为质量就是学校毕业学生的数量;(2)质量就是目标达到的程度(FitnessforPurpose),即鉴别学生需求,并制定计划、措施以满足需求;(3)质量就是远程教育毕业生能够与传统大学毕业生相竞争程度;(4)质量是对学生发展有价值,并认为质量保证的中心环节在于学习过程;(5)质量就是培养独立的学习者;(6)质量是学生的自我责任,主张质量好坏是学生自己的责任[24]。我国早期关于远程教育质量观存在两种倾向,一种主张是,远程教育作为大众化高等教育的一种特殊形态,应该独树一帜,建立另一种新型的质量观。另一种主张是,同一所大学的校外远程教育与校内教育应该实行相同的教育质量标准,避免另眼相看[25]。针对上述两种倾向,国内远程教育领域对此进行研究,认为远程教育质量观应该有别于传统高等教育,但不应该独树一帜。

首先,认为应该有别于传统高等教育质量观,是因为远程教育与传统高等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对象、教育制度、教学模式等方面存在差异[26]。此外,根据国外如澳大利亚远程教育经验,远程教育要取得与传统高等教育一样的质量,远程教育院校要在招生条件、课程设置、试卷水平、学历学位授予等方面与面授教育保持一致,而且应该在许多方面都做出调整:招生规模保持适度、高质量的远程教育课程和学习材料、完善的学习支持服务、专职教师水平和工作量以及远程教育学院和其他学院地位待遇相同等。目前上述调整中有些因素很难实现,因此远程教育达不到传统高等教育的质量水平,不能适用相同的质量观。

其次,认为远程教育质量不应该独树一帜,其原因是两者有多方面共性,如:(1)在教育目标上,两者都是以教育产出和服务满足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对专业人才培养、劳动力培训和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需要;(2)在教学法上,远程教育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实施传统面授教育的讲授法、讨论法、发现教学法、问题教学法、范例教学法等;(3)在师生交互上,远程教育可以通过视音频会议系统等各种实时交互工具等,实现与面授教育相同的实时、同步的双向交互;(4)在教学组织形式上,远程教育也可实施传统教育的班级教学、分组教学、开放式教学等。

上述共性决定了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在质量方面有比较的可能,是远程教育质量可以与面授教育质量保持一致的理论和事实依据[27]。

在上述共识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开放大学有关质量理解、质量评价和质量保证经验,经过30多年发展,我国远程教育主要形成了以下三方面的质量观:

1.多样化的质量观

多样化的质量观强调从远程教育机构自身的目标定位出发,体现自身办学特色。其目标定位主要有三方面:(1)远程教育机构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参与者和承担者,要面向高中水平学习者提供学历教育,其质量要求与传统高校相一致;(2)远程教育还要适应社会经济结构调整,要面向在职成人培养应用型人才,其质量要体现“能力要求”,适应多样化工作岗位需要;(3)远程教育作为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者,需要面向更加广泛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群体,其质量要体现在受教育者本身的“满意度”上[28]。统一性的质量观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是对多样化质量观的补充,它认为,远程教育质量多样化的同时,还应当制定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统一性质量观有以下基本原则:(1)质量第一原则,质量是远程教育的生命线,必须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办学的根本;(2)明确目标原则,树立远程教育目标原则,必须明确现代远程教育的培养目标与规格;(3)辩证统一原则,树立正确的现代远程教育质量观,用辩证统一的思想原则去处理质量观中一些较复杂的思想认识问题,如统一性质量观与多样性质量观、与特色性质量观的关系。

2.服务质量观

远程教育服务质量观认为远程教育质量即远程教育服务质量,是反映远程教育机构或院校提供的远程教育服务满足受益者(学习者个人、家庭、企业、社会等)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由此观点,远程教育服务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终了的有形产品,服务过程与服务效果一同构成了远程教育服务质量的两个侧面。因此,远程教育的质量分为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29]。其中,过程质量包括服务的提供,学习环境的设计、开发与维护,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与传递。结果质量包括服务、学习环境、学习资源所产生的效能。结果质量需要在学生毕业后由用人单位做出评价,评价周期长,且受多方因素影响,难以实施和保证其科学性。因此,远程教育质量保证的重点在过程质量,且过程质量的改善也必然有助于结果质量的提高[30]。由此可见,从质量保证的角度来看,远程教育服务质量观实际上是一种过程质量观。

3.全面多元的质量观

全面多元的质量观在高等教育全面质量管理观的启示下,强调对远程教育质量进行全面的理解,相应建立多元的质量标准。全面质量观是对多样化质量观、过程质量观的综合。全面多元的质量观包含多个层次:(1)需求满足层次,要满足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求,满足个人发展需求,以及机构自身发展的需求;(2)培养目标层次,培养目标是社会、个人和远程教育机构需求的具体反映,要建立培养目标并判断目标是否有效实现;(3)质量标准层次,强调质量标准是进行质量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的准绳和基础,要建立有效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对远程教育机构进行质量排名等;(4)动态变化层次,强调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段的社会、个人需求,动态调整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31]。综上所述,在高等教育质量观中,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观:(1)基于社会视角的质量观,重在强调社会需求的导向作用,有利于对高等教育质量的理解;(2)基于学生视角的质量观,重在强调人才产品的质量,可为教育机构在结果质量方面提供有益参考;(3)基于院校视角的质量观,从学术质量观、服务质量观、需要论质量观、适应论质量观到产品质量观,其发展体现了一个对院校职能认识逐步全面,对质量标准层次和内容愈加清晰的过程。其中,学术质量观过于重视学术;服务质量观和需要论质量观主观感受性较强,难以形成可操作的质量标准;全面质量观内容全面但涵盖面太广,可操作性弱,相比而言,适应论质量观层次更加清晰,目标论质量观、产品质量观基于产业、企业中的产品质量理论,其质量标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可为远程教育质量观提供重要参考。

国外高等教育质量观中,效益质量观正是远程教育自身的特点与优势所在,值得借鉴。在远程教育质量观中,我国远程教育多样化质量观是对高等教育质量观的沿用,没有体现自身的特征。服务质量观实质是过程质量观,强调过程、强调服务,但对于结果质量(学生产品)重视不够。全面质量观的层次较多,但需要做进一步梳理,以具备可操作性。国外远程教育质量观体现了远程教育自身的特性,如强调规模、强调与传统大学毕业生的对比、强调学习者独立性的培养等,值得借鉴。综合上述各类质量观来看,质量观的立足点有三个方面:社会发展需求,机构发展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质量观的内容同样主要有三个方面:对质量的哲学角度的理念追求,对质量的物质角度的产品界定,以及对质量的经济角度的效益衡量。

三、树立远程教育新的质量观

(一)终身教育体系下远程教育的多元化趋势

从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来看,学校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主干,而面向成人学习者的继续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主体。虽然学校教育依然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成人教育囊括了终身教育体系中除婴幼儿、青少年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外的其它教育内容。从教育对象看,成人教育的对象(成人)构成了终身教育对象的主体;从教育时间来看,成人期接受教育的时间跨度最长;从教育的空间来看,成人教育活动空间最为广阔;从获取知识的比重来看,90%-95%的知识是在成人期接受的教育(包括自学)中取得的;从教育载体来看,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机构和社区教育机构是终身教育的主要载体[32]。

因此,由于成人学习者及其继续教育需求的多样性,构建完备的终身教育体系,必然要求教育多元化发展。我国最早于1953年创办函授大学和夜大学[33],1985年我国成人高等教育人数达到139.84万人[34],1988年国家教委《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当中指出“成人高等学校,是指以在职在业者为主要培养对象的教育学院(含成人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及独立设置的业余大学、函授学院。中央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另按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明确规定了我国成人高校的主要组成部分。此后,1998年8月2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等学校是指……,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进一步从法律上确定了高等教育多元化发展的依据。远程教育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形式,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柱,在新的历史时期,多元化发展是远程教育的必然选择。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2010年,我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并提出要“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远程教育要适应社会大众多样化终身学习需要,就必须要为广大学习者提供多样化、个性化、优质、低成本的教育服务,满足个人对知识、能力提升和学习愉悦体验等的需求,满足社会对多类型、多层次人才和教育成本效益的需求。

多元化的教育,相应需要建立多元化的质量观。对此,我国高等教育著名学者潘懋元教授在他的论文和演讲中进行了深刻的论述,他提出,不能用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这是传统精英教育的主体)的准则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不能用课堂教学的准则来规范各种远程教育;不能用精英教育的培养目标与规格、学术取向与标准、课程选择与组织、教学方式与方法、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等来规范大众化高等教育。对于快速增长的多种形式的非精英高等教育,就应从传统的精英教育思想中解放出来,转变为大众化教育思想,包括教育价值观、人才观、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其中核心问题是教育质量观的转变[35][36]。

(二)建立系统的、多样化的远程教育质量观

结合上述典型教育质量观分析和终身教育体系下远程教育多元化发展趋势,远程教育应当从理念、办学和效益三层次出发,立足机构、个人、社会三方面需求,建立新的、系统的、多样化的质量观。

1.发展质量观

发展质量观侧重于理念、定位层面,强调立足现状,从发展的角度看待远程教育质量,制定质量目标。发展质量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根据发展战略制定质量目标。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社会、个人、机构需要,根据教育市场制定发展战略,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并有所侧重。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大众化阶段,远程教育侧重于学历高等教育,在质量上强调学历教育的学生规模与结构,以及与普通高等教育质量的可比性。在当前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阶段,远程教育侧重于多样化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服务,如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等,在质量上不仅强调继续教育规模,更强调学习者的结构,强调服务内容的多样化、个性化。

(2)强调质量的渐进。在现阶段,远程教育要承担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大历史使命,要适应全民大规模的终身学习需要,因此,对于个人,只要通过接受远程教育能够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愉悦感,或进一步获得知识、能力、素质的提升,就是有质量。对于社会,只要能够扩大受教育机会,或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构建和学习型社会建设,就是有质量。对于机构自身,通过创设优质学习环境、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只要能够支持和吸引大规模学习者参与学习,或进一步提高学习者学习兴趣,进一步提升学习者知识、能力、素质,就是有质量。(3)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质量问题。远程教育的质量是不断提升的,现阶段的远程教育质量,如在学历教育方面也许难以建立与普通高校相同的质量标准,但长远来看其质量必然是可比的,在可比的基础上,逐渐实现学分互认,为终身学习“立交桥”的搭建提供基础。

2.产品质量观

产品质量观侧重于办学层面,强调结合产品质量理论,完善、落实教育教学各个环节,优化教育服务,使最终产品达到预期目标,有效保证教育质量。对于个人,产品质量表现为达到体力、智力、技能等预期标准。对于机构,产品质量表现为教育(服务)行为符合教育的基本规律,学生产品合格率(如及格率)高。对于社会,产品质量表现为其学生产品满足了社会潜在的、多样化的人力需求。远程教育的产品包括远程教育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学生产品(学生体力、智力、技能等提升的部分),相应地,产品质量包括过程质量和结果质量。过程质量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学习环境的设计、开发与维护,学习资源的设计、开发与传递;二是教学(含评价)、管理、学习支持服务、科研等各环节的组织实施。结果质量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根据个人、社会多样化需求而制定的有关学习者体力、智力、技能等的预期培养目标,二是学习者体力、智力、技能获得提升的部分(价值增值)。在学历教育的结果质量方面,远程教育领域有一种尚未得到佐证的看法:远程教育的预期培养目标可能低于普通高等教育,但远程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在学习者价值增值部分是可比的,甚至是优于普通高等教育的。如学历教育方面,远程教育开放入学的多数高考失利者,与普通高等教育择优录取的少数高考精英人群,在接受教育后,他们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3.效益质量观

效益质量观侧重于经济层面,强调远程教育能够充分利用不断进步的技术,提高教育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教育成本。对于个人,效益质量表现为可进入、可支付,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者都能够有机会接受并有能力支付自己的学习。

对于远程教育机构,效益质量表现为规模效益,即固定成本高(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等的投入)、可变成本低(增加一个学生的额外支出),随着学生规模扩大,生均成本将逐渐降低。对于社会,效益质量表现为“多快好省”[37],即能够充分利用技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投入小、效益大、见效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形成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2010年我国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办好开放大学”,这是我国政府基于学习型社会形成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而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2011年5月26日,教育部党组会议原则通过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提出的《国家开放大学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38]。

为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促进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形成,《方案》将“多样化”“质量”等作为国家开放大学的核心理念,强调“为不同学习主体提供不同层次、不同形式和不同类型的教育服务”“质量是开放大学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会优质教育资源,聘请一流教师,建设一流课程,加强过程保证,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和服务质量,形成质量品牌”,以及提出要“推进网络平台与优质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质量,扩大规模,降低成本。”这些都是发展质量观、产品质量观、效益质量观的集中体现。

四、远程教育的质量保证

多样化教育质量观并不是单纯地根据个人、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强调特色,扩大质量差异。1998年在巴黎举行的首届“世界高等教育会议”通过了《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HigherEducationintheTwenty-firstCentury:VisionandAction)的世界宣言,其中第11条提出:“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多层面的概念,包括了高等教育所有的功能和活动”,要“考虑多样化和避免用一个统一的尺度来衡量”高等教育的质量,但同时也提出“内部自我评估与外部国内、国际独立专家评估对于质量提高十分关键”“应建立独立的国家评估机构和确定国际公认的可比较的质量标准(ComparativeStandardsofQuality)”[39]。这对我们新的远程教育质量观的落实具有重要启示:仍需进行有效的质量保证,建立相对统一的质量标准,并进行质量监控和认证。

(一)质量标准

有研究者提出,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构建要“将高等教育的全部功能和任务都纳入到质量标准的架构中,构建涵盖高等教育全部功能和任务的系统性质量标准”[40]。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针对各方面制定全面的质量标准,一是难度大,二是不具备可操作性。根据系统科学的理论[41],应当把握影响质量的核心要素,形成科学、可行的质量标准体系。影响质量的要素在远程教育质量保证中有很好的体现。如英国开放大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四项基本要素:高质量的多种媒体课程学习材料,为学生提供各类学习支助服务,良好的教学管理,扎实的研究基础[42]。有研究者参考国外远程教育质量保证的相关研究成果,将远程教育质量保证分为5个维度:教育系统设计、远程教育课程的设计与审核、课程的发送、学习者支持、学生的评价[43]。

有研究者提出网络远程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共同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远程教育的资源设计、开发与发送及其评估,远程教育的学生学习支持服务,远程教育的双向通信交互,远程教育的宽进严出政策及其落实(课程考核与学生学业评价),远程教育管理,远程教师的专业发展与培训,远程教育研究,远程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远程教育的财政支持和经费保证[44]。也有研究者通过总结广播电视大学质量保证实践成果,提出了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的五个维度: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教务)管理、教学条件保障[45]。我国远程教育一直没有形成质量标准体系,其建立难度可见一斑。限于篇幅,本文以新的远程教育质量观为指导,结合远程教育实践,对上述已有研究所提出的质量保证要素进行梳理和补充,初步提出以下质量标准框架,如右侧表所示。右侧表中,一级栏目的确立主要依据新的远程教育质量观。发展的质量观关注于抽象的理念层次,难以建立相应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观分为两部分,一是远程教育机构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对应为服务(过程)质量标准;二是学生产品,对应为学生(产品)质量标准。效益质量观则直接对应为效益质量标准。二级栏目和三级栏目是对现有质量保证体系要素研究的系统梳理。

1.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过程质量标准分为教学教务管理、学习环境、学习资源、学习支持服务和教学条件保障5部分。其中,学习环境、学习资源是为学习者提供学习支持服务的前提条件。教学教务管理、教学过程实施旨在按照学校教学规律,对教学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和组织,以保证教学活动达到既定目标,其中前者关注于学历专业、非学历项目层次,后者关注于课程层次。学习支持服务是帮助学习者完成学业的重要保障。从广义或理论上来看,学习支持服务涵盖大部分的远程教育服务内容,包括学习资源、教学组织服务、人员服务和设施服务[46],因此,对广义学习支持服务制定标准不可行。上表中是狭义的学习支持服务,也即围绕教学活动提供的,涉及到教学教务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以及教师等为学习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服务。由于教学教务管理、教学过程实施是为学习者提供支持服务最多、最实质的部分,学习支持服务与二者密不可分、难以割裂,因此上页表中没有将学习支持服务单列为二级栏目。教学条件保障在一定程度上与远程教育质量间接相关,而与教学教务管理、学习环境建设、学习资源建设、学习支持服务、教学过程实施等直接相关,主要有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科学研究等。

2.学生质量标准

对于学生质量标准,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进行了有关实践探索。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前,中央电大为检测试点取得的效果,对电大毕业生进行了调查,主要从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四个方面进行人才培养质量的测评[47]。同时,根据新的远程教育质量观,结果质量不是学习者学习终了的绝对水平,而是学习者接受远程教育服务后的“价值增值”[48],因此我们认为,远程教育的结果质量应该从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的增加、业务能力的提升、工作绩效的提高、个人素质的增值等方面进行评价,制定符合远程教育发展现状的质量标准。

3.效益质量标准

效益质量观主要从经济学出发,从三方面建立标准,一是学生规模与结构,是扩大教育机会、促进教育公平程度的体现;二是生均投入成本,是规模效益的体现;三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率,是避免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的体现。

(二)质量保证

通常所说的质量保证,实际是指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一词最早出现于1987年版ISO9000族系列标准,在1994版的ISO9000族标准风行全世界的同时,质量保证体系这一名词也广泛被使用,虽然在2000版ISO9000族标准中停止了质量保证体系的说法,其术语将质量保证定义为质量管理的一个部分。由于94版的影响深远,许多组织仍用质量保证体系表示质量管理体系。从机构角度来看,远程教育的质量保证可以分为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保证,类似《21世纪高等教育:展望与行动》所提出的“内部自我评估”与“外部专家评估”。外部质量保证是指远程教育机构外部的质量监管与评估活动,主要有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二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前者是质量评估的主要任务,又是质量认证的前期工作。远程教育的内部质量保证通常是指内部质量管理,是组织内部的过程性活动,包括计划、组织领导、控制、协调等[49]。结合前文质量观和质量标准框架,笔者初步提出远程教育质量保证要素与流程,如下图所示:外部质量保证的工作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这是质量评估的主要任务,又是质量认证的前期工作;二是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实施评估[50],限于篇幅,不再赘述。以下主要从内部质量保证的内容及其实施进行讨论。

1.内部质量保证内容

立足新的远程教育质量观,内部质量保证不仅要关注于学生产品,还应当关注于服务,不仅要关注于现有质量目标的实现,还要实现质量的不断提升和成本效益的提高。以英国开放大学为例,英国开放大学基于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设计了以学习材料、学习服务和学生支持为产品(服务)维,以学术、教育学、媒体制作和服务质量为角度维,以及以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提高为过程维的立体质量保证矩阵,以清晰明了的方式表达了内部质量保证的思想[51],其中,质量提高正是发展质量观的体现。质量控制是针对最后一关,即学生产品,检查产品是否满足预期的品质要求;质量保证则是针对所提供的服务,强调采取行动措施,优化服务,在事前确保质量达到所需标准。此外,内部质量保证还应当关注于成本效益的提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学习环境,建设和共享优质学习资源,提高教学教务管理效率,有效支持教学过程实施,扩大教育规模,降低生均成本。

2.内部质量监控与评价

质量监控是质量保证的进一步落实。质量保证需要尽可能保证服务各环节的质量,但是质量监控,应当依据一定的主线进行:(1)从实践来看,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已有的探索,专业评估与课程评价可操作性强;(2)从理论来看,教学条件保障、学习环境、学习资源是相对静态的基础条件,而专业、项目层次的教学教务管理和课程层次教学过程实施是动态的教学活动,围绕专业、课程两个层次进行教学评价,有利于以学生的学习为中心,对相关要素的质量进行监控。因此,结合上文中的质量标准框架,专业、项目质量监控主要是以专业、项目的教学教务管理评价为主,包括师资队伍建设,专业、项目及其课程体系建设,专业、项目的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实践教学管理等),科学研究(教学研究),以及学习环境的有关因素。课程教学质量监控内容主要是以课程教学过程实施为主,包括课程教学团队,课程教学、学习活动组织,交流辅导服务,学生的学习跟踪与评价,课程教学管理,以及课程学习资源和学习环境的有关因素。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市审计机关“审计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高级职称“三年推进计划”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高级职称“三年推进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市局成立高级职称“三年推进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协调小组和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和业务指导等各项具体工作:

三、指导分工

四、职责分工

(一)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负责挂钩帮扶审计人员的高级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工作,对拟取得高级审计师、高级工程师或高级会计师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照申报条件进行模拟评审,针对不符合评审条件的薄弱环节,定期做好督促、帮扶和指导工作。

1.对照帮扶对象的“基本条件”,对拟参加高级审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审计人员在报名考试、培训学习、备考准备、组织考试等方面在时间安排、项目安排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2.对照帮扶对象的“工作经历”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担任大中型审计项目、全国性行业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专案审计等项目的审计组长或主审的安排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

3.对照帮扶对象的“业绩成果”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争创优秀审计项目、撰写审计要情或专题报告、审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的总结推广,执笔制定审计操作规程、审计工作制度或审计发展规划,以及主持或承担上级下达的审计科研课题、政策研究课题、调查研究课题等方面进行指导帮助;

4.对照帮扶对象“学术理论水平”条件,对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审计或相关专业著作的撰写出版,以及在核心类或有国际统一刊号的报纸或期刊、省一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或期刊、调查报告等,做好修改、指导或推荐工作;

5.负责帮扶已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统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审计人员申请转评高级审计师工作。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5

1.及时提出了2012年职称工作思路并制定了2012年职称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和安排,真正做到月有工作计划,日有工作安排。

2、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和市局安排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下发了职称资格证书网上注册认证文件,全面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网上注册工作.共有721人注册。

3、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一是及时办理了1547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人员登记验证工作。

二是开展了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试工作,共有4325人完成了培训考试。

4、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全面完成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初审报送工作以及初级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其中申报高级评审材料83份,中级职称评审材料299份,完成初级职称评审(认定)358人次。

5、积极开展了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考评结合”工作,及时向省市人事部门报送了3位有关人员材料。

6.开展了〈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的宣传和征订工作,共订购了60套。

7.积极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并按时向市局报送61个单位4398人的材料。

8﹑积极开展我县高级人才库信息采集工作并严格按时上报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库信息。共报送8个主管部门44个单位538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信息。

9、扎实开展日常工作

一是及时下发了2012年初级评审通过人员批复以及2011年会计、经济、卫生考试通过人员、文件。

二是及时办理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共办理高级证书69件,中级证书179,初级证书441。

三是认真办理了2011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证件退档事宜,共办理了402位同志的退档材料,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档。

10.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2年3月25日-30日在省市举办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稀土资源开发与保护高级研修班。共有市永源稀土有限公司﹑县红金稀土有限公司的3位高管和高工参加学习。

11、努力做好服务工作,认真为专业技术人员分忧解难。

一是热情接待每一位来电、来访的专业技术人员,耐心仔细地为专业技术人员解释有关职称评审、证书网上注册和办事程序,共接待来电、来访人员达500人次以上。

二是认真做好各类人事考试的组织服务工作。及时各类人事考试及职称外语考试信息,认真指导各类考试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等。特别是及时组织了农业中级职称和林业高级工程师第一次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今年共为486人各类人事考试人员提供服务。

二、存在的问题

1、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未得到大部分乡镇的重视,与我县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2、非国有企业职称评审(认定)工作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企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明年的打算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以《国务院关于支持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为核心,认真调查研究,努力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职称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高级职称评审范文6

根据国家、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管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21年职称改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要求”,支持各行业做好人才评价。聚焦重点领域,发挥人才评价的先导作用,对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人才、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倾斜措施。

(二)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自治区正在组织新一轮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评审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可按新修订的评审条件执行。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旗县区、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对现行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措施进行全面系统梳理评估,查找出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积极稳慎地进行调整,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局。

(四)突出思想政治和品德评价。坚持把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用人单位可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综合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五)拓宽各类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在更多领域贯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效衔接职称和职业资格,促进人才融合发展,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二、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所属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高技能人才。

(四)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三、申报评审时间

(一)材料截止时间。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

(二)进度安排。市直部门和单位(含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报送(见附件时间安排表)。各旗县区在6月2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组织申报工作,自评地区和单位在8月30日前完成评审和公示,11月31日前完成核准备案工作,原则上不得跨年度评审。

四、申报评审渠道

(一)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所有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nmgrck.cn)中注册,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及相关要求申报。

(二)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将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

(三)中央和其他省区驻包头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参加评审的,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中央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委托函,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进行申报评审。

(五)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把关后,可通过以下任一单位(部门)推荐报送。

1.存放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2.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4.有条件的旗县区可以在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5.包头市考务中心社会化服务科

五、政策规定

(一)完善评价标准

1.各单位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实际贡献。

2.继续设置论文条件的系列(专业),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作品创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其人员范围是:盟市及以上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定自治区高校、党校、社科、卫生、农牧林业科研、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档案、图书、文博系列副高级以上职称、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不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的系列(专业),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替代论文要求。其人员范围是: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系列高级及以上职称;各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3.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

4. 继续教育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包人社办字〔2020〕227号)执行。

(二)创新评价方式

1.实行考评结合。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等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他系列待条件成熟后逐步推行。

2.实行以考代评。计算机、外语翻译职称,卫生、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通信等系列中初级职称,按国家统一安排实行以考代评,不再进行相应的评审或认定。

3.实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采取讲课说课、面试答辩、量化评审、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自主评审地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行面试答辩、量化评审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4.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自治区经济系列正高级经济师、统计系列高级统计师等部分系列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三)继续下放评审权限

 1.下放高职院校、包头广播电视大学高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2.下放中专(技校)、市委党校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3.下放农牧业科学研究院农牧系列中、初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4.向旗县区下放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及考核认定。

自治区将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5所骨干示范高职院校高校教师正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下放到学校,由学校自主开展评审。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盟市,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四)破格申报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直接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系列,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不参加考试,直接参加评审: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4)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5)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6)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7)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8)科技成果国家级奖额定获奖人员,或科技成果自治区(省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经单位推荐,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1)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地区工作,获自治区科技成果二、三等奖的额定获奖人员,或者自治区行业一等奖(含原盟市科技科技成果一等奖)两项以上的额定获奖人员;

(2)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

(3)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4)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自治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调入(调整、安置)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后,5年内初次申报职称,可不受职称任职资格限制,比照同等条件人员参评相应职称。其中考评结合系列,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5.上述通过破格申报条件取得职称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五)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职称评聘

1.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图书、翻译、计算机等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实行评聘分开。

2.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

(2)其他事业单位申报职称评审,原则上按照单位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空岗数推荐申报。确需超岗位职数评审的,申报总数应控制在已设正高级、高级、中级岗位数的5%以内(正高级、高级、中级分别计算)。申报比例以各级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衡量。

(3)符合“(四)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受岗位数额(比例)限制参加评审。

(4)为有效衔接事业单位评聘管理,对参评人员受聘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由各盟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5)“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卫生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基层卫生高级申报和卫生系列社会化评审申报要一并计算申报名额。

(六)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一线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对在旗县区及以下基层农牧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侧重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不作论文、科研成果要求。对苏木乡镇专业技术人才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2.打破学历专业限制。在旗县区从事专业工作满30年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在苏木乡镇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学历、专业的限制,在业绩成果等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破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聘。

3.在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2年的本科毕业生和满4年的大专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直接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旗县(市、区)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在规定的考核认定年限基础上提前1年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4.经组织选派到苏木乡镇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教育等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实际工作业绩。

5.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在晋升高级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的农村牧区基层工作服务经历,鼓励引导更多专业技术人才到基层服务。

(七)实施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1.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要求的限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或大学专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2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副高级职称业绩成果条件,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考评结合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参加评审)。

2.对非公有制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论文和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3.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到非公有制领域兼职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八)继续实施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

职称申报评审时,同等条件下向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实绩。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高级职称评审中,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且满足职称评审业绩成果条件的,可不受现有职称取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具体人员范围由卫生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九)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将贯通领域扩大为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职称系列。具体评审办法另行印发。

(十)促进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按照《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20号)以及《2020年关于更新公布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表的说明》,有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十一)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二)考核认定

1.在站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需按要求参加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再进行认定)。

2.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以考代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专科毕业、工作满3年的可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另行安排。

六、资格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将所有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二)主管部门复核。各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予以报送;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由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时限统一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各系列申报人员花名册在相关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报材料包括公示情况。

(三)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评审结束后,通过各自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组织要求

(一)评委会核准备案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对全区组建的高评委会和自治区直属单位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本地区组建的中初级评委会实行核准备案。未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组建的评委会不得开展职称评审,所发职称信息和颁发证书一律无效。

(二)完善专家评委库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中初级级职称评委库,并及时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吸纳学术造诣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增加经验丰富的基层一线专家以及非公有制组织专家的比例,对专家评委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随机抽选。

(三)报送评审实施方案

自评旗县区和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申报材料的审核、整理、汇总工作,制定详尽的评审实施方案(内容须包括申报情况、评审时间、地点、评委会组建情况、评审工作程序、采取措施等情况;另附申报人员花名册、送审表、评委推荐名单等)。在开评一周前向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工作要求

1.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控制评审质量,做到好中选优,确保评审的社会公信力,切实发挥职称评审的指挥棒作用。

2.严格按照评审权限开展工作,不得超范围、跨专业受理或评审职称,不得违反规定降低评审标准和申报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

3.遵守评审工作进度要求,确有困难不能按期评审的,要提前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同时抓紧做好评审各项准备工作。

4.明确评委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不得干涉专家评审,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

5.加强封闭式入围评审管理,保证评审工作不受外界干扰;实行评委轮换制度,保证三分之一以上的评委实行轮换,已经连续三年担任职称评审工作的评委,原则上不再担任本年度的评委;自主评审须保证一定数量的非本单位同行专家评委参加;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

6.对在旗县、苏木乡镇中小学、卫生、农牧业、林业、水利、乌兰牧骑等基层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评委会评审时,可单独设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

(五)职称评审结果核准备案和发证

1.各旗县区、自评单位在评审(工作)工作结束10日内,将《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公示期间举报事项处理情况及正式核准备案报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同时,将评审数据上传职称管理系统(nmgrck.cn/zcps/login/index.shtml)。

2.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通过后,制发职称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3.从中央单位、外省市和军队通过组织调动、转业安置或个人自主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其在区外(军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要换证的,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并统一换发职称电子证书。

八、其他事项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综合管理、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地区、部门和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追究相应责任。

(二)严肃评审纪律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对未履行公示程序的评审结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一律不予核准备案。

3.对公示期间举报反映的问题,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组织核实,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未按计划进度完成年度评审任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评审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人员信息记入失信黑名单,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允许职称申报评审。

(四)优化服务水平

1.实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用人单位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职称政策相关文件和咨询电话,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张贴纸质的职称申报相关工作要求,制印《职称申报评审一次性告知书》,认真履行一次告知、一次申报受理义务。经办人员要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认真审核及时接收申报材料,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健全职称信息化服务体系。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历年职称评审信息数据采集整理,抓紧时间整理上报。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在实现职称评审信息区内互联互通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跨省区互联互通,不断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不得另行加收费用。

(六)严格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考试安全,做好考试服务,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发放合格证书。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公平、公正。

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准确领会文件精神,严格职称评审纪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的有关文件(含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规定,凡与本安排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在编).xls.xls.xls

附件3:2021年申报人员数目统计表(事业非在编).xls.xls.xls

附件4:22021年非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5:2021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和非中小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6:包头市2021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xls

附件7:自评地区及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核准备案花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