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教学法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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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学法论文

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1

关键词:外国语言-文化教学;法国外语教学;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1)06-154-03

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是一门既古老而又新兴的学科。说它古老,因为西欧早在文艺复兴之后就已经开始了学校型外语教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传统的语法一翻译教学法;说它新兴,因为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人们才真正认识到文化因素在外语教学中的重要性,并开始实践将文化教学融入到语言教学中去。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法国著名的外语教学法专家罗贝尔,加利松(Robert Galisson)首先提出将外语教学法更名为“外国语言和文化教学法”,1985年后又创立了“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同一时期的法国语言教学专著和论文等也对语言教学中的文化教学做了系统阐述。对法国在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方面的理论构建和教学实践(教学法)进行考察和解读,以期对我们的外语教学有所启示。

一、外国语言-文化教学从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到教学法的演进

直到20世纪70年代,外语教学的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基本上停留在“教师如何在课堂上教外语”的层面上。无论是直接法、听说法,还是后来的视听法,教师都是通过声音或影像等辅助教学设施来训练学生的听说,使其达到听懂外语并运用外语进行表达的目的。“这种以培养学生的语言技能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的教学思路发端于19世纪末,并一直在世界外语教学界拥有广泛的影响”。这个时期的法国外语教学,不论是师资培训,还是常规教学,其主要内容就是语音、语法、拼写、词汇、讲解课文等。

外语教学是一个内涵深刻、外延广阔、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其中每一个问题的答案只能是“非惟一的、非完美的、特定的和临时的”。这样,人们就把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的研究对象从以前的专注于课堂“如何教”扩展到“如何学”,以及“教”和“学”二者的关系问题上。这种思考的结果便产生了外语一文化教学法的雏形(见图1)。

这一图表形象而直观地反映了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语言文化)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以往的课堂教学方式相比,教师开始由以教案和教材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学生不再是被动地接受教师早已准备好的课堂内容(语言文化),他们可以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内容、教学效果等作出反应;教师也要对学生的个体情况、教材选用、课程进度、讲授方式方法等进行观察和反思。通过师生互动,促成教与学的良性循环。并且,教师还要针对学生的不同情况,帮助其获得个性化的学习方式方法,最终要让学生运用适合自身特点和习惯的学习方式方法进行自主学习。这也正是当今社会所倡导的现代化学习方式。

二、外国语言-文化教学从教学法到教学法学的演进

正如教学法是对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宏观思考那样,教学法学则是对教学法的宏观思考。它同样发端于法国,但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全名为外国语言-文化教学法学。其创始人和积极推动者为罗贝尔・加利松。

罗贝尔・加利松是一位在法国和欧洲外语教学界享有盛誉的外国语言和文化教学法专家,著作丰厚,如:(论思考型外语教师的培养),(论外语教学法上的伦理道德),

“根据罗贝尔,加利松的界定,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是一门主要面向外语教学第一线教师的学科,其宗旨是努力使外国语言一文化知识和技能的传授进程实现最优化”。罗贝尔・加利松的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在认识论和方法论上,加利松坚持认为,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必须从观察教学实际情况出发,找出教学中的具体问题,通过教师个人和集体的思考讨论,形成自己的认识理论,提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和办法,然后回到实践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的丰富多彩和错综复杂性决定了这一领域的所谓理论只能是“非惟一的、非完美的”,而且是“特定的和临时的”,亦即是说,理论必须与动态的实际相结合。仅就认识论和方法论而言,罗贝尔,加利松的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方面,它从根本上揭示了理论与实际、理论与实践在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领域不应有天然的鸿沟;另一方面,它将激发外语教师重视科研。用罗贝尔,加利松的话说,一个外语教师完全有能力既是教学法专家,又是教学法学专家。

2 在语言和文化,特别是二者的关系上,罗贝尔・加利松的外国语言一文化教学法学有许多独到之见。如果说目的语与目的语文化在外语教学上的不可分割性现已成为外语教学界的普遍共识,罗贝尔・加利松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知识文化”和“大众共有文化”之分,并积极主张将后者教学法化,引入学校的外语课堂。根据罗贝尔・加利松的定义,“知识文化”是人们描述、表述出来的一种显型抽象文化,属知识范畴,因此属理性思考,理性认识类。讲授“知识文化”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理解目的语文化中那些能够反映其民族文学、历史、地理、艺术和科技等成就及其发展进程的背景性系统知识。讲授的方式多为独立于语言的专门的文化课程。所谓“大众共有文化”,主要指人们具体实践的日常生活文化,国内有学者称之为“交际文化”,属感性认识,其首要特质是隐含在目的语语言和非语言当中,却常常反映目的语国家的价值观念、道德取向、社会习俗、心理状态和思维方式等。因为是隐含的,所以目的语国家的人常常只需意会,无须言表。传授“大众共有文化”的目的是通过比较目的语文化与本族语文化的异同,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目的语中蕴涵在字里行间的为目的语国家的绝大多数人所共有共享的文化,最终实现成功学习和有效交际。“大众共有文化”与语言形式的互为依存性决定了语言和文化教学必须同步进行。罗贝尔,加利松一手开创了“法语词汇文化语用学”,长期致力于“法语形象表达法”、“法语拼接词”、“法语大众共有文化词”、“法语隐迹文化词语”、“境遇词”、“法语成语谚语”和“法语委婉语”等的深入、系统的研究,成果卓著。

3 在外语教学法上,以罗贝尔・加利松为代表的当代法国语言一文化教学理论将外语教学视为一个由学员主体、学习对象(目的语及其文化)、教育者(教师)、班级或小组、学

校、社会、人际和物质空间、时间等要素组成的开放性系统,其内又可细分成若干子系统,几乎涵盖了外语教学的所有方面。通过它,既可进行横向比较研究,找出每个因素的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也可开展纵向分析,找出各个因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发展规律和存在的问题。不言而喻,如此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外语教学工作绝非某一特定的、现成的教学法所能驾驭。

三、外国语言-文化教学理念在汉语教学中的体现

20世纪末期以来,汉语学习的热潮在全世界汹涌而起。法国作为欧盟多元语言文化政策的主导者和积极推动者,在汉语言文化教学方面更是一马当先,独树一帜。由于中西语言文化之间存在巨大差异,所以,在汉语教学实践中,中国文化元素和文化课程被置于特别突出的位置。在这方面,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Institut Nationaledes Langueset Civili,sations Orientales)的教学理念和课程设置非常值得我们探究和借鉴。

关于语言和文化的关系,概而论之,“语言和文化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文化包括语言。语言既是文化的制造者,又是文化的产品”。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有着二百多年历史、从诞生之初教授三门外语到如今教授93种外语的法国东方语言学院就一直奉行“语言和文化紧密结合,培养一专多能的开放型外语翻译人才”的办学宗旨。现任校长吉尔,德卢什(Gilles Delouche)先生说:“我校的与众不同就在于除了语言课外,还开设了涉猎广泛的目的语国家的文化课程。学生的任务不仅是掌握一门外语。还要学习目的语国家的社会文化知识,并负有传播目的语国家文化的使命”。前校长安得烈,布尔热先生(hndr6 Bourgey)也曾强调指出:“多学科性是东方语言学院的古老传统,应该传承下去。如果我们只单一地教授语言,学校便失去了精髓,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文系的法语名称是“Departement Chine”,并非“Departementdechinois”,直译应为“中国系”。一字之差,内涵相去甚远!恰恰与法国东方语言学院亘古未变的办学宗旨和教学理念一脉相承,这就是立足语言,着眼文化,培养东西方文明交流和传播的使者。这一理念在该学院开设的中国文化课程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该学院中文系的哲学、科技、历史、社会、宗教、语言学、经济、政治和文学艺术等具体学科大致分类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文系中国文化课程构建的是一种中国观念文化知识体系,也就是要让学中文的学生了解中华民族在历史长河中逐步形成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宗教情感和思维方式。东方语言学院一向有着语言教学紧密结合文化的历史传统,但如此丰富的中国文化课程从来没有削弱或者取代汉语语言教学的主体地位。语言与文化互为依托,相互促进,才能最大限度地达成现代外语教育的既定目标。

四、对我国外语教学的启示

1 语言是文化的载体,作为外语教学之目的语的法语或英语等语种都是西方工业化国家流通的语言,承载着新兴的科技文化,外语学习者无不追求这种文化。因此,我们在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估上都向西方看齐,以西方理论为改革取向和评估准绳。然而。西方理论是立足西方学校、学生、语言、教学环境而研制出来的,决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为我国外语教学导航。所以,探索与中国的外语教学环境,教学内容与教学主体相适应的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手段和活动才是我国外语一文化教学界的当务之急。

2 外语教师不能满足于按照现有的教学方法和模式来组织教学活动,更要与时俱进,既要学习、吸收外语教学理论,也要总结教学经验,包含师生代代相传的经验和自己探索出来的经验。外语教师既要广泛学习、借鉴中外的教学理念和主张,但又不能生搬硬套,只能借助这些理论通过反思去提炼代代相传的经验和自己的经验,从而形成适合具体教学环境的自己的理念,并不断更新、丰富自己的外语教学理念。

3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语言教学和文化教学的关系。文化教学应该是在外语教学的语言教学过程中教学目的语相关文化知识的教学过程、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同时也包括开设与语言教学有关的语言文化专业课程(如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文系设置的中国文化课程)。语言教学与文化教学相辅相成,密不可分。一方面,语言是一种特殊的文化,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语言理解包含着文化理解,同时语言理解需要文化理解;另一方面,丰富的文化知识为语言表达提供了大量潜在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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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2

关键词:语法翻译交际法

从中世纪的欧洲人学希腊文和拉丁文所产生语法翻译法起,在外语教学方法上已经历了语法翻译法(脚mmar一ranslationmethod)、直接法(directme小od)、听说法(theaudio一lin只ualmethod)、认知法(theeo即itiveapproach)、交际法(theeommunieativeapproach)、功能法(thefunctional即讲oach)的演变。在现阶段笔者认为,高校的外语教学应从语法翻译和交际法两项入手,提高外语教学质量。

语法翻译法是用本族语讲解,强调语法的作用,强调对词汇和语法规则的记忆和背诵,侧重对原文的理解和翻译。其长处在于利用文法和学生的理解力着重阅读,着重使用原文,提高外语教学的效果。笔者认为这是比较适合有思考力的外语学习,者的方法。丹麦语言学家OttoJes沐rson在他的《为什么母语学得这么好》的文章中曾对学语言的婴幼儿和成人作了一番比较研究,得出的结果是:在孩子这方面无论孩子有多愚笨,对语言都有一个完全的掌握,而在成人那方面,无论成人在其它方面的天赋有多高,大多数情况下,对语言的掌握,都是漏洞百出而且不正确的。如果从这个结果看,我们似乎应采用直接法,也就是以口语材料作为教学内容,强调模仿,主张用教儿童本族语的方法,模仿、反复练习,直到养成语音习惯。讲述中只用外语加手势、实物、图画等直观手法。但直接法恰恰忽略了人的理解力的不同,儿童语言和成人语言的不同。一个儿童头脑的“知识”含量是绝对比不得成人的,成人由于长期思考习惯的养成,已难以象儿童一样运用直接法,因此,针对成人的教学法与针对儿童的教学法不应相同。

对于学外语的成人来讲,使阅读理解成为自己知识结构的一部分是一个更重要的目的,而语法翻译法恰恰给具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人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研究空间。成人可以利用学到的语法知识,对原文进行深入的理解。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主谓宾的结构来分析一个较难理解的句子,这时候,就会发现面前的句子似乎一下子变得清晰起来,理解的难度减弱了。可是,我们光能理解是不够的,还要进行书面或口头形式的交流。因此,必须培养由汉语再翻译成外语的能力,才可以说对外语有了初步的掌握。应用语音学家H·G·Widdowson在谈到“语法”和“学会”时说:“对学习者而言,欲知晓语意,则应知晓语法在单词与语境之间所起的作用(what15erueialforleamerstoknow15气how脚nunarfunetionsinallianeewithwordsandeontextsfortheaehievementofmeaning)。”由此可见,语法翻译法忽视了语教学,忽视了语音和语调的教学,过分强调翻译而不利于学生交际能力的培养。

交际法产生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它主要是在社会语言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既要求语言形式和使用规则,还要求学会具体运用,使用真实的语言材料。比如说新闻报导、广告、通知、表格、新闻广播、电话谈话等生活中常见的材料。因此,交际法可以弥补语法翻译法所带来的口语练习方面的不足,我们也可以尽可能地利用直观教学带来的各种好处,列如: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生的兴趣,让学生所学与他们每日的活动息息相关。而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可以让学生学会在各种交际中的语音,知道怎样去说,说什么,这恰好迎合了J·A·Fishman等提出的社会语言学的任务“谁在什么场合用什么样的语言对谁讲话(从小。SpeaksWhatla眼u眼etowhomandwhere)。”所谓交际能力正如MiehaelGanale在其文章((从交际能力到交际语言法(FromCommunieativeeompetencetoeonununicativeLa雌u职eped眼。盯)》中所说,是“知识和技巧:在交际能力的运用过程中,知识指的是人们对语音和交际语音运用的其它层面的自觉和非自觉的认识;技巧指的是人们在真正的交流中对这种知识运用的程度有多高。”可见交际法的最终目标是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的实现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它要以人们的知识积累作为基础。同时,我们在学习中还要分清语言和语言知识的内涵,语言内涵是指能够与不同语言的人进行简单的交流,那么你已经掌握了这种语言的某种法门;而语言知识则不同,语言知识是指系统的规则,这规则可以使一句话听起来语序正确,合乎这种语言的特点。因而,对大学生来讲,仅仅靠浅层次的交际是无法在语言的掌握和运用方面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的,只有掌握了包括语法翻译的语言知识,才能弄懂深层次的交际内容。

综上所述,在外语教学中,应采取博采众长的态度,既让学生对语言能够流利地运用,使之成为有效的交际手段;又要让学生懂得语法翻译的知识,在不断的理解领悟中去体会语言的更深层次的作用。为此,教师在教授一、二年级学生时除了正常的教材,还应让他们多读些各个领域的原著,以适应不同语体的特点,这个阶段也是词汇量积累和扩大的过程,但这个过程是以语法翻译为基础的,其目的就是让他们尝试地进行部分运用;在三、四年级时可以利用视听手段让学生自发地学习在各种交际场合中的语言运用,提高听说能力,使其对语言的掌握从稳健中走向灵活。

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3

一、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不利影响

首先,从国家司法考试的整体结果来看,这一制度将动摇法学教育在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优势地位。与一般的应用技能型专业相比,法学教育在世界各国都呈现出不同程度的精英化特点。由于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职业的可能性较大,他们或者能获得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或者拥有令人羡慕的经济收入,在任何社会里,这两个优势对众多的学子来说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从而使得法学专业备受推宠,历年高考持续升温,大部分高校的法学专业分数线都居高不下,因而法学教育在高等教育中始终占有较高地位。但是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出台,大大增加了从事法律职业的难度。几年来,国家司法考试以其极低的通过率被称为“中国第一考”,2002年全国平均通过率为6.68%,2003年为8.75%,2004年为11.22%,2005年稍有提高为14.39%,整体上通过率低得惊人。这就意味着莘莘学子千辛万苦通过高考、学完大学课程后,还要通过更为残酷的司法考试竞争才能从事法律职业。而每年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极低,过关人数十分有限,必然会导致相当高比例的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从事法律职业,先期投入的学业成本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这一现象是任何法律专业学生都不愿面对的。因此,国家司法考试这一法律职业就业的高难度附加条件,确实令人望而生畏,一定程度上会动摇学子们报考法律专业的信念,势必导致选择法律专业的人数逐渐减少,法律专业也将由过去的“热门专业”变为“冷门专业”。这将不可避免地从整体上对法学教育产生负面影响和冲击,显然是不利于法学教育的发展的。其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影响法学教育的教学内容。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各高校教学的内容有所不同,有的高校还有看家的特色课程和见长课程,不同专业方向的教学侧重点也各有特色,这种“百花齐放”的局面对我国的法学教育来说是一件幸事。然而,由于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变成法学教育的“试金石”,司法考试通过率过低,很难说一个高校的法学教育是成功的,学生理论水平再高也无济于事。从目前司法考试的考查内容来看,其重点仍是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常设课程,所占分值比例较大,而其他课程所占分值较少,有的只占一两分。以成败论英雄的实际现状迫使各高校减少、放弃特色课程,转而围绕司法考试的考点来安排教学内容,甚至把司法考试教材作为法学本科教科书,如此缺乏特色的教学内容将会使法学教育沦为平庸的“工匠式”的培训。再次,国家司法考试将影响法学教育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方法。司法考试的一个特点是考查的范围广、内容细、难度相对不大,考点为法学基础知识,不能反映考生的理论功底。在过去的法学教育中,一些高校擅长于进行理论研究,关注于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丰富学生的法学思想,夯实学生的理论功底。这种教学模式对提升法学教育的层次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它却不能适应司法考试的需要,不少法学本科生经过系统的四年专业学习仍不能通过司法考试,而一些非法律专业的考生凭借几本司法考试教材,经过几个月短暂的冲刺却能通过考试,这对法学教育来说真是莫大的讽刺。司法考试的现状促使相当一部分高校的法学院系在司法考试的“指挥棒”下把精力集中于如何使学生通过考试关,教师的授课重点也转移到司法考试内容,教学方法逐渐向题海战术转移,放弃理论素养的培养。这种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多是机械型、记忆型的,而非学术型、思想型的,这是一种非常令人担忧的不良趋势。总之,国家司法考试的作用日益类似于高考对中学教育的“指挥棒”作用,整个法学教育体系越来越以司法考试为中心来进行运转。长此以往,积重难返,高校法学教育将会变成第二个应试教育侵占的领地。这一局面的出现,无疑是我国法学教育的误区。超级秘书网

二、司法考试制度的改进

虽然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对高校法学教育的负面影响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加深,但是也不能因噎废食,废除这一制度,因此只有改进国家司法考试。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消极影响进行矫治与纠正。第一,应该大幅度地提高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使得半数或者多数法学专业的毕业生能够过关,取得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在当今世界,采用统一司法资格考试的国家,其通过率都比较高。例如美国的律师考试通过率就相当高,各州的通过率相差不大。以科罗拉多州为例,该州法律考试由州最高法院组织,每年举行两次,一次考试的通过率在75%左右。我国的司法考试也应当大幅度地提高通过率,一方面能够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法学专业;另一方面,大多数学生都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事实,会激励法学专业的学生加强自身法学综合素质的培养,而不是将关注点局限于司法考试,从而消解司法考试的“指挥棒”作用。第二,应当限制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考资格,原则上只有法学专业文凭的获得者才能参加司法考试。在美国,如果要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和当律师,必须是法学院的毕业生,而法学院毕业生全部为本科后教育,即至少是取得相当于我国的法学研究生学历的人。在我国,具有本科以上的学历的人,无论其所学的专业是什么,都可以参加司法考试。因此很多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可以没有经过任何法学教育,这样的人也许能够通过考试,但其法律意识,更重要的是,在法律考试中难以体现的民主、自由、独立、人权意识就难以具备。司法是一种非常灵活、变化无穷的活动,“徒法不足以自行”,靠背书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难有很好的法律素养。因此,规定只有法学院校的毕业生才能参加司法考试是有必要的。目前,我国共有423所高校有法律院系,占全国1700多所高校的1/4。在校法科学生36万多人,占所有高校在校生人数的5%。在这样规模已经较大的法律教育背景之下,规定只有取得法律文凭的人才能具有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已经完全具备了条件。第三,改革和完善司法考试的试题内容及方式。从世界各国司法考试的内容来看,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客观题考试内容(MBE),二是法律写作考试(CEE),三是法律实务考试(MPT),其中主观题和开卷考试占了主要的比重。我国司法考试是典型的应试型考试,考试方式是书面、闭卷、一次性的,采用的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四张试卷中,前三张均采用客观题,占总分的75%,最后一卷采用主观题,占总分的25%。总的来说统一司法考试还是以客观题为主的应试型的考试。在我国每年司法考试试题中,出现要求考生熟记几千个法条等死记硬背的内容,并且以偏题、怪题作为拉出差距的手段,诱导考生钻研答题技巧,而真正的法学素养却根本无法在考试中得到检验和反映。出题的方式常常使受过正常法学教育的人反而难以通过考试,违背了考试应当选拔具有法律素养的人的初衷。司法考试应当反映司法工作应当具备的能力,所以应当将主观题的内容至少增加到50%左右,同时对主观题的考查本方式采用可以参考法规的开卷考试。第四,承担法学教育重任的高校法学院系必须明确办学宗旨,防止法学教育目标、教育计划、教育方式等围着司法考试打转,避免降低法学教育的层次和品格。法学教育应该是相对意义上的精英教育,重在培养从业者的法律思维理性,形成法律职业者特有的公正、公开、公平的法律意识以及良好的法律技能技巧。这种教育使命决不是应试教育能够完成的。国家司法考试作为一种资格考试,只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基本条件之一,绝不应当成为法学教育的中心和指挥棒。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学院系应当认识到法学教育的特殊使命,着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素养,提升整个民族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法律意识。在日常教学和考核中,应当尽量避免以司法考试为标准,降低其对高校法学教育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1]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霍宪丹.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3]潘剑锋.论司法考试与大学本科法学教育的关系[J].法学评论,2003(2).

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4

【关键词】语文;体验;教学法

体验教学法构建的基本理念在于促进学生自主、多元、个性化的发展。其操作程序的基本要素有三:想象、表演、体验。由于它反映的是一个基本的教学序列,而具体的课堂教学过程受到时间与学科内容的限制,在一节课中各环节的侧重点将有所不同,在运用时应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一、想象

想象,是指对过去的经验和已有的记忆表象进行加工改造,构成新的意象和观念的心理过程。想象在语文教学中

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学生学习课文的过程也是凭借语言文字对作者的思想、观念和情感的理解过程,无论是把握作者的思路、文章的线索,还是理解课文所描述的场景、形象,或是感受文章的色彩、音响,都需要丰富的想象。在我们的教学模式中,想象作为学生感知形象的重要手段,是学生理解知识的需要,也是学生表演创造的必要铺垫。激发想象的途径有以下几条:

1、创设情景,引发想象。语文课文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有悲怆壮烈的英雄故事,有妙趣横生的神话传说,有如诗如画的山水景致,也有激情满怀的时代颂歌。我们根据教材的这些不同特点创设情景,营造相应的氛围,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调动学生丰富的想象,从而有力地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

2、图画描摹,丰富想象。绘画是一种非常形象化的认知手段,它可以使抽象的教学内容形象化和具体化。适度运用这一手段,可以诱发灵感,丰富学生的想象。在这一课的教学中,我们安排了绘图想象的环节:即引导学生画出青蛙跳出井沿后所见到的美妙世界,以此帮助学生体验青蛙对自己目光短浅自以为是的反思及羞愧之情,领悟文章的主旨。

3、闭目遐思,放飞想象。有些课文意境深远,文字凝练,有广阔的想象空间,但难以语言或绘画等方式直观表述。因而,我们可以引导学生闭目暇思,将朦胧的画面在脑中一幕幕呈现。这种脑中过电影的方式最能感

悟“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境界,这也是一种简便易行的体验方式。

二、表演

课堂中的表演指教师根据课文所提供的情节,让学生在课堂里扮演某一角色,模拟某一情境,以此促使学生对课

文内容的进一步理解,在表演中得到更加充分地体验。表演的形式有如下几种:

1、片段式表演。这种表演是语文教学中用得最多,也最能即时反映效果的一种形式。教学过程中可以就某一角色做的一个动作、说的一句话进行表演。这种表演费时少,参与面广,很能展示学生个性化的理解与表达。这一课的教学多处体现了这样的设计,比如青蛙与小鸟的第二次对话,是教学的重点,也是难点。我们先后安排了三次片段表演,帮助学生理解和体验青蛙、小鸟的心情与它们的个性。这样的表演过程不仅保持了语文教学重朗读、重熏陶的本色,而且在形式与效果上都有了提升,即组织形式由单调向生动转变,智能培养由一元向多元拓展。学生自我的表演过程不仅涉及处于核心地位的语言智能的发展,还调动了身体运动智能、空间智能等等的协调参与。因此,不论是参加表演的、还是旁观的,都可以通过表演者的语言、神态、动作来掌握知识、体验情感、深悟文韵。因而,这种“围绕一个概念,打开多扇窗户”的做法可以使学生更为充分地得到多元智能的培养与发展。

2、综合性表演。这种表演往往安排于课末,目的是引导学生对全文有整体的深层感悟,并且能使学生有更多的选择空间——角色的自由选择、内容的自由选择、表现方式的自由选择、从而促进学生多元、个性化的发展。

3、创造性表演。在学习课文语言的基础上,鼓励学生适当地增加一些细节所展开的表演。这些细节是学生根据一定的语境进行的大胆、合理的创造。这样做,不仅可以培养儿童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同时也能促使学生的已有感悟与体验有新的飞跃。

三、体验

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5

我们飞虹中学是一所普通初级中学,学习困难的学生较多,学生思想品德差异也较大,特别是双差生比较 多。以往我们很少研究日常教学活动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备课和执教时往往过多考虑教材内容如何 讲清,教学资料如何充实、齐备,很少从目标上考虑学生的差异性,对一些层次低的学生,教学效果不很理想 。据此,我们在市教科所的直接指导下,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结合思想政治课中的法律知识部分,进行法制 教育分层递进教学方法实验,希望通过这个实验能探索出提高各层次学生法制观念、思想品德和培养良好的行 为习惯的方法,获得在思想政治学科实施分层递进教学的经验。

实验过程

一、分析情况,确定目标阶段

第一步,根据教学大纲,分析教材,制定总目标。

我们课题组根据把学生培养成“四有”公民这个中学阶段的教育总目标,根据总课题组提出的让学生“学 会学习、学会做人”的初中阶段教育目标,认真学习教学大纲,研究分析了教材的内容,考虑到学科的特点制 定了总目标。我们认为思想政治课不但要教给学生一定的知识,而且要通过知识传授,激发学生的情感,并贯 彻落实到行为上。因此,我们从认识、情感、行为三方面制定了总目标。

认识方面:学生能理解“法律”一词的含义,知道我国现行的主要法律及其作用、法律规范对青少年成长 的密切关系;知道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和经济政治生活都离不开法律;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情感方面:学生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惩治违法犯罪方面能表现出爱憎分明的情感。

行为方面:学生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勇于维护宪法和法 律的尊严。

第二步,分析情况,进行学生分层。

对学生进行分层,不能仅仅根据分数而定,因为理论知识的掌握,并不代表他的思想和行为,因此我们根 据这届学生进入中学后的表现,听取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老师的意见,根据学生的法制观念、意识以及在遵守法 律、法规方面的表现,确定了由低到高的四个分层类型。

第一层:不知法、不懂法,并有违法甚至轻徽犯罪行为,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习气。

第二层:有一定法律常识,但是非不分,看到同学违法犯罪行为不检举、不揭发,甚至包庇、间接违法。

第三层:有一定法律常识,能分清是非,自己基本守法,但对违法犯罪现象不闻不问,明折保身。

第四层:有较强法制观念,不但个人自觉守法,而且对于犯罪现象,敢于揭发甚至斗争

第三步,根据每一层学生情况,确定每一层所要达到的分层目标。

第一层目标:初步了解书本上讲授的一些基本法律常识,能分清是非,基本上知法守法。

第二层目标: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知识,尤其是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制内容,是非分明,并能与违 法犯罪现象划清界限。

第三层目标:能知法懂法守法,在遵守国家法律,惩治违法犯罪方面能爱憎分明,勇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 尊严养成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良好习惯,能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第四层目标:有较强法制观念,对法律知识有浓厚的兴趣,不但自己学法守法,而且还能积极宣传法律, 教育他人知法懂法守法,并能运用自己掌握的一些法律知识帮助他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四步,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分层目标

将课题总目标、分层目标印发给学生,教师详细解释,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分层 目标,同时对学生强调:所选的目标要适合自己的实际情况,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应该是经自己努力能够 达到的目标。另外学生在选择目标时,可以适度修改,甚至可以自订目标。

第五步,学生选定目标、教师调整,最后学生明确目标。

学生选定目标后,有的过高或过低。教师要根据自己所掌握的学生情况,帮助学生调整目标。经过师生共 同调整目标后,要求每一位同学都能明确自己的目标,并为之而努力,同时教师也明确了学生的层次类型。

二、根据目标,进行分层教学、教育阶段:

1.课堂内分层教学

备课 教师在制定一节课的教学目的和任务时,必须考虑对各类学生的不同要求,要把一节课中的各个环 节上,高中低三个层次学生的学习任务和实现这些任务的形式写在教案上。

讲授 在课堂教学的讲授方法上,我们针对学生的不同层次,采用搭台阶的方法教师搭一层,学生登一层 ,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打开思路,在知识不断深化的同时觉得自己听懂了、学会了,激发学生继续登台阶的愿 望,最后达到课堂教学目的。教师不要求每个同学都达到最高台阶,不同层次同学达到相应的台阶就算基本达 到要求,并继续鼓励学生向高层次台阶迈进。(参见页底所示的在讲授权利义务时所搭四层台阶的示意图。) ────────────────────── │权利概念││具体权利││掌握权利的含义││权利义务相同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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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义务 │ 列出 举例 对照例子讲述 分析得出 │ │

│ 相互关系 │

───── ────────────────────── │义务概念││具体义务││掌握义务的含义││权利义务不同点│ ──────────────────────

第一层要求 第二层要求 第三层要求 第四层要求

提问 教师在课堂教学时,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知识水平和存在的问题,精心设计一些带有启发性和复习 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做到有的放矢。

讨论 课堂讨论采取三种形式:

同质组讨论:把同一层次分在一组内,不同层次的组讨论不同程度的问题,讨论有针对性,效果理想。

异质组讨论:混合编组,讨论同一问题,有利于不同层次学生的互相帮助,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同质组讨论,异质组交流:将同一层次的同学分在同桌,一起讨论属于本层次范围内的问题,然而请不同 层次的小组互相交流各自讨论的结果。

作业 作业分层有两种形式:

(1)给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数量,不同内容,不同难易程度的作业,对层次低的学生布置较少,较容易 的作业。而层次较高的学生布置较难、较多的作业。

(2)全班同学作业相同,但降低对低层次学生的作业要求,提高对高层次学生的要求,并对不同层次的学生 给予不同程度的帮助。

2.课堂外分层教育

课堂外的教育应做到“二结合,一落实”,即:结合分层目标,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落实重点,做到重 点学生重点帮教,每位政治课任课教师在所教班级重点落实一、二帮教对象(第一层学生)。一方面帮助他补 缺补差,另一方面经常向班主任了解情况,找学生谈心,了解目标达到情况,鼓励和帮助他实现目标。

对于层次较高的同学特别注重培养他们在课外学法的兴趣,诸如搞了法律知识专题剪报小组,组织法律知 识竞赛,从而激发了高层次学生的学习热情。另外,在语文组配合下,参加了区政治小论文的评比活动,并获 得了此项比赛中的一半奖项。

三、形成性评价阶段

根据学生知识考核成绩,根据学生目标达到的程度,进行师生共同评价。学期结束后,先进行知识考核, 命题兼顾各个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水平。基础知识的题占60%,灵活运用基础知识的题占30%,有一定难度的 必做题占10%,同时增加10%可以让高层次同学发挥的选做题,使试卷能反映各层次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培养 程度。教师要求第一层同学只要达到50分,第二层同学达到65分,第三层同学达到80分,第四层达到90分,学 生只要达到这些要求就算合格。然后,让每个同学根据一学期的各方面表现,如出勤、早自习、课堂纪律、作 业情况,特别是行为习惯和校内外各方面表现,加上知识考核目标达到的情况,自己考核目标达到的程度,并 报出成绩,教师根据所了解的该生情况进得调整,并向学生说明调整的理由,最后在学生认同后,得出考核成 绩。不论哪一层次的学生只要达到自己订出的目标,就能得到好的成绩和评价。

实验结论

法制教育分层递进教学法在我校实验了近两年,我们初步归纳了以下五点结论。

1.在初中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分层递进教学,使学生在教学过程的各项活动中紧紧围 绕自己选择的分层目标进行有效有目的的努力。实验结果表明,通过教学,学生对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明显高于 非实验年级,提高了政治课的教学质量。

2.思想政治课实施分层递进教学,学生不仅知识掌握达到目标要求,而且在情感和行为上也达到了目标要 求,进而提高了思想觉悟。分层递进教学,克服了以往造成的思想教育目标高不可攀、学生由于达不到要求而 自暴自弃的弊病。现在学生可以通过一层层攀登,慢慢达到目标,学生思想觉悟提高的效果明显。

3.分层递进教学法,可以解决高层次学生“吃不饱”,低层次学生“咽不下”的矛盾,调动了学生学习的 主动性、积极性。随着分层递进教学法目标层层达到,给差生以足够的学习和思想提高的机会,从而提高学习 困难学生的自信心,促进学习困难学生转变。

语言教学法论文范文6

教学班是一个由学生组织,教师和学生互相支持、互相学习的学习环境。教师的任务在于帮助学生认识学习对象,明确学习任务,确立学习目标,组织学习活动,创设学习环境,传授获取知识的方法。

二、探索教学方法

1、激趣法

没有兴趣就没有求知欲。当学生初学英语时,兴趣都很浓厚,但随着学习难度的增加,逐渐遇到一些困难,如单词记不住,语音、语调掌握不准等,学生就会产生畏难情绪,学习成绩也随之降低。

在这个关键时刻,一方面,我帮助学生在认知领域学会动脑,传授可供思考的知识,避免学生死记硬背。同时,采用新奇而“刺激”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维持学习兴趣。

另一方面,在情意领域里,我帮助学生了解学习材料,明确学习目的,以提高学生对英语的理性认识。同时,帮助学生建立英语学习的目标体系,指导他们寻求达成目标的途径和方法,鼓励他们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克服困难,磨练意志。

2、创设情景法

任何人的学习活动都是从特定的背景中走出来,进入学习状态的。这个背景就是学习者和周围的环境、人群之间的关系。初中生年龄小,活泼好动,影响他们进入学习状态的因素更是多种多样。因此,我在课堂教学中注意创设情景,吸引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同时保证他们在课堂上始终保持昂扬、奋发、进取的心理状态。

3、活动育智法

首先,我通览全学段英语教材,精研课文,然后根据大纲要求和教材的知识体系和能力训练体系,分单元设计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如开辟“每周10题”的英语学习专栏,选出与课文内容相关的练习题或短文,供学生自学,以巩固新知,拓展知识视野。

这些活动,既与教材的知识体系和能力训练体系相配合,又相对独立形成一个活动课体系,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如此安排,克服了课外活动的盲目性、随意性,提高了活动效果,真正使课外活动成为英语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英语教学在初中各科中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我在教学实践中,注意设计课堂教学,积极组织教学活动,充分利用图文并茂、生动形象与生活实践密切联系的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利用实物,诱发兴趣。教师可以根据每课的具体内容,设计一些生动活泼的游戏活动,其素材来源于现实生活,内容力求新颖别致。通过游戏,将教学内容在轻松的气氛中自然地呈现出来,使学生达到了理解记忆的目的。同时,也使学生由此产生兴趣,从“要我学”向“我要学”转化。

创设情景,增强教学效果。在教学中创设引人入胜的情景是十分重要的,如在教学就餐的对话时,我事先准备了牛奶、面包等,上课时把讲台当成餐馆的柜台,将准备的东西放在上面。先是教师扮演营业员,学生扮演顾客,把对话表演出来;反复几次以后,教师再用学过的表示吃、喝的单词套用句型,让学生两人一组扮演角色表演,表演的过程就是巩固操练句型的过程。这样,既激发了学生的兴趣,又增强了教学的情景性、直观性,从而提高了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