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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1
在前几年试点的基础上,利用实施“国培计划”的契机,我区初步探索出一条适合本地置换脱产研修的“四阶段”模式。
1.过程规范,重在落实
第1阶段:前期准备。顶岗实习支教师范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备课、试教等准备工作;高师院校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配合下,进行选点和做好相关衔接工作。
第2阶段:岗位适应。支教生到达实习学校的第一周,在“双导师”(高校实习指导教师和被顶岗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见习,之后在被顶岗教师的帮扶下进行一周实习,保证支教生尽快进入角色,并能有效地独立开展工作。
第3阶段:顶岗置换。第三周开始,支教生开展独立教学和班级管理,被顶岗教师到高等院校进行脱产研修。充分发挥支教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完成由师范生向教师的转变;农村教师能真正走出去,接受高水平的培训。
第4阶段:总结反思。最后一周,被顶岗教师培训结束回工作单位,与支教生一起开展教学研究,总结和探讨,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2.效果显现,“三方得利”
我们认为该模式做到了“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农村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有利于加强师范生的实践环节、有利于促进师范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置换脱产研修解决农村教师的工学矛盾,使他们能走出农村到高水平的培训院校安心学习;在培训模式上,采取“集中研修+影子教师”等方式,为他们量身打造具有针对性的学习形式和内容,帮助他们尽快成长为乡村教学能手。通过师范生顶岗支教解决师范生实习走过场的弊端,使他们真正了解将来的工作对象和环境,强化专业思想、提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实习工作切实收到实效;同时,使师范院校深入了解基础教育,加强高校与中小学的联系,真正实现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促进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师资培养培训质量。
二、精心实施远程培训,确保低成本高收益
在我区2010年“国培计划”的三个类别培训中,远程培训占总培训教师数量的92.7%,培训经费仅占费用总额的23%,实现了低成本、高收益。为确保大规模远程培训质量,我们采取多家竞争的策略和坚持必须“落地”的原则。
1.明确标准,公开竞争
我区通过招标遴选了五家具备资质的远程培训专业机构承担任务。在确定承担培训机构时,明确提出,当年的培训效果将作为下一年招标的最重要依据。评判标准就是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受训教师对培训服务的满意度。为了做到客观公正,除了当地师训部门进行过程监控之外,自治区组织了专家组进行巡回检查和问卷调查,最后进行总结反馈。在今年评估中,五家机构有四家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得到了教师的认可。
2.针对需求,确保落地
为做到远程培训落地、切合当地实际需要,我们明确提出了“三线支持”和“三居于”的原则。“三线支持”,即“行政推动、专家引领、技术支撑”。为做好行政推动,我区将远程师资培训学分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办法,要求各地大力推进远程培训的实施,以解决工学矛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开展大规模教师培训。为实现专家引领,我们要求远程培训机构与当地教师培训资源紧密结合,构建三级专家团队,辅导一线教师进行远程学习,做到网上、网下相结合。为确保技术支撑,我们要求远程机构和当地电教部门紧密结合,确保教师的远程学习网络条件。
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2
什么是“国培”?简单地说,国家意志+专业要求+个人需求,就是国培。
我非常感谢冷水江市进修学校与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提供了这么好的学习机会,于2014年7月18日至2015年1月31日,参加了“国培计划(2014)――湖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小学语文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班”的学习,分四个阶段集中研修。
此次研修,围绕小学语文课程进行主题设计,名师专家教授云集,优课荟萃,各显风流。研修活动,多元化、多角度地诠释了“新课标”的要义,给予了我们一线教师最前沿的引领,最智慧的启迪。
一、破冰之旅――开启美丽邂逅的旅程
7月20,我们在生活班主任帅小伙李佳老师的组织下开展了“破冰”的活动,开启了美丽邂逅的旅程――国培学习。
活动由“引子”“美丽邂逅”“征集签名”“团队建设”“驿站传书”五个部分组成。在“团队建设”中,各小组在组长的带领下,争分夺秒,群策群力,在15分钟的时间内设计好了本组的组名、口号、组训、组歌,并以海报的形式呈现。五个创意非凡的组名应运而生:十全十美、铿锵玫瑰、超越自我、新芽、梦之印。
整个活动热闹中迸发着上进的激情。每位学员由最初的拘谨尴尬到后来彼此的心灵相通,为将要开始的学习旅程营造了轻松、和谐的氛围。
二、“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高校高密度集中培训
第一阶段,7月18日至8月15日,在娄底人文科技学院听取专家讲座,30天的高校高密度集中培训。这个阶段,各位教授主要围绕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素养知识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主题讲座。
王崧舟老师的课堂与讲座,使我们明白:在语境视野下凝望和审视语用现象,从中不仅发现树木,更关注整片森林;不仅有技术分析,更有灵魂铸造,这才是语文教学的正确方向。李杰老师教会我们用法律保护自己;欧阳丹卉老师用案例生动阐释:小组合作不是目的,是手段,也只是众多手段中的一种。伍新春教授用大言温暖我们疲倦的身心:从职业倦怠的角度来讲,教师的最佳工作状态应该是适度的投入,而不是全身心投入。赵年秀教授娓娓道来:传统授受范式下,学习者往往来者不拒,逆来顺受,不利于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不利于造就创新型人才。李夫泽教授用讲故事的形式,将教师修养与阅读方法清晰讲出……
教授们的讲座,观点真实、不高深、不做作,让我们禁不住认真地听之、记之、叹之。几十个讲座听下来,我们切实提高了自己的小学语文课堂阅读教学能力,增强了课堂阅读教学的解读与实践的综合能力。每天,白天七节专家讲座,晚上学术讨论。高密度、高水平的专家培训,我们累并充实着。
三、名师引领――影子实践培训活动
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1月8日,第二阶段影子实践的培训学习。
在听课议课中,我们发现,名师们课堂安排得精妙,看似平常的教学内容总被演绎得精彩纷呈。教低年级的老师让我们分享了低年级活泼的课堂;教作文的老师让我们感受语文底蕴的魅力,感叹作文教学的精妙;教中高年级阅读的老师,让我们领略了阅读课的厚重,深悟到认真备课的重要;这些名师让我们看到了语文课的丰富内涵,明白了放眼看世界的美好情趣。
这样的影子实践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们的课堂有效教学的设计能力、实践能力、诊断能力与创新能力;学习到了几所基地学校名师的先进教学经验,丰富了自己的课堂教学实践的观察、体验与感悟,提高了校本研修的有效行为能力。
四、学以致用――返岗实践培训
2015年1月9日至12月9日,30天的返岗实践培训。我返回原单位原岗位,把集中培训与影子实践阶段提升的专业知识素养与专业技能应用于自己的教学实践,做到了学以致用。具体实践如下:
一是观察指导同行,二是热心细致地辅导顶岗学生曹×的课堂教学。三是主动承担了多次对外交流的公开课。四是认真反思,勤于写作。五是一边带头做好学校课题研究工作,一边指导同事科学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因为我在此次国培中的勤奋努力,我在本地的小语教学领域,各项成绩斐然,影响力日增。在领导、家长、同行、学生的眼里,我的专业知识素养与专业技能得到了扎实的提升。
五、提升总结――高校研修培训
2015年1月24日至1月31日,8天,国培的最后一个阶段。再次返回娄底人文科技学院,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集中研修:一是研修小学语文课堂阅读教学问题、教育研究的主要方法、教研项目设计、教研论文的撰写;二是结合个人教育教学生涯进行总结与反思,如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研究;三是整理研修资料,提交个人研修总结,进行国培学习的收获分享。
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3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4
关键词:初中美术教师;教师置换培训;目标
河北师范大学承接了“国培计划——河北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以下简称教师置换培训),笔者承担了美术学科的培训任务,开始思考怎样才能使培训具有显著的成效。本文中的教师置换培训是指,由河北师范大学的学生到河北省各地参加顶岗支教实习,由此置换下来的教师可以有时间进行脱产研修。参与美术学科培训的主要是河北省农村和县城的初中美术教师。笔者曾经在第一届的教师置换培训中,对参加培训的美术教师和培训后对河北省县域内的初中美术教师做过调查,了解他们的培训需求,在对调查做过分析之后做了一些思考。
一、对河北师范大学初中美术教师置换培训的建议
1、关注教师需求,提高教师置换培训的针对性
在培训前对参培教师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了解他们的美术基础及其对培训内容、方式的需求。然后组织学科教学专家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并论证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力求方案符合县域内初中美术教师素质提升的切实需要。每期培训结束之后,根据参培教师的反馈情况再次对培训方案作相应的修改与调整,使下一轮培训更加贴合参培教师进行专业提升的实际需求,从而大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教师置换培训方式应多元化,并关注教师的主动参与
教师培训的方式是整个培训工作的载体,从县域内教师专业发展和新课程带来的课堂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尽量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观摩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讲座、案例评析、微格教学等方式。丰富的培训方式,不仅能够使参培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而且也能够促使参培教师与授课教师进行探讨、解答困惑,同时也使参培教师之间能够保持良性互动,进行校际经验交流。
教师培训应把参培教师作为主体和中心,遵循成人学习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调动参培教师主动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教师是经验丰富的成人,每人都有自己的知识经验领域,培训者可以通过创设情境或给予材料,使参培教师反思、评价自己过去的教学经验,在平等、合作的探究学习过程中整合原有的知识、建构新的知识。只有在参培教师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培训学习中来,他们才能够获得有价值的知识和体验。
3、教师置换培训内容应同时并重美术学科教学知识、美术前沿知识和美术技能知识
新课程改革以来,一线美术教师缺乏的一般是学科教学知识,但是由于县域内美术教师有一部分是非美术专业出身,他们欠缺美术专业的知识与技能,急需在此方面得到提升。教龄时间在10年以上的美术教师相对比较缺乏美术专业的前沿知识,笔者发现,在调查的初中美术教师中,教龄达到10年以上的教师比例占到五分之二多,所以培训内容不能忽视美术前沿知识和美术技能知识。因此,教师置换培训在重视美术学科教学知识的同时应适当关注美术前沿知识和美术技能知识。另外,在调查中也发现县域内初中美术教师对科研持淡漠的态度,不少美术教师觉得科研比较难做,还有一些教师不知道教研该怎样做。 所以,教师置换培训应适当关注美术科研课程与活动的设置。
4、教师置换培训应关注教师的个体差异,分层教学、拓宽美术技能
参加教师置换培训的初中美术教师的个体差异比较大,他们不仅年龄跨度大、教学经验不同,职前所学专业也不尽相同,即使是美术专业院校毕业的,他们在职前学习期间或学油画、或学国画、或学设计、或学动画等等,美术专业基础有很大的差异,更何况有一部分美术教师是非美术专业出身。因此,在教师置换培训中尤其是进行美术专业知识教学时应当分层教学,针对不同层次的美术教师知识结构特点,设定不同的目标并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法,使参培教师都能在原来的美术专业基础上得到提升。
专业出身的美术教师的美术技能一般比较单一,这是由师范美术院校的目标定位和课程设置所决定的,但是却不适合美术新课程教学。美术新课程教学要求降低美术技能的难度,并在美术知识与技能的综合性和多样性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教师置换培训的美术技能学习应当以拓宽为主,而且这也适合非专业出身的美术教师参与学习,并且充满兴趣。
5、教师置换培训应关注激发教师的培训热情和职业激情
新课程改革推行以来教师培训不断,尽管培训者为培训煞费苦心,然而不少一线教师却是应付式的、被动地培训着。另一方面,从教师工作的热情来看,如果一位教师长期在一所学校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教龄的增加,就容易出现职业倦怠、进取心减弱、工作中缺乏激情与创新等种种状况。更何况美术与其他学科相比地位非常不平等,在县域内的教学环境中常常不受重视,这就更加容易造成县域内初中美术教师教学激情的缺失。
然而教师培训一般更关注教师的专业发展,关心教师如何掌握更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如何更好地工作,却很少关心教师作为一个生命主体的情感发展和精神世界,而这正是激发教师热忱地投入到工作的关键所在。
因此教师置换培训应当关注激发县域内美术教师的培训激情和职业激情,可以有计划地为他们安排精神生活菜单,用活动构建参培教师丰富的精神生活。这样既可以使参培教师在置换培训中快乐学习,丰富培训期间的生活;又能够促使参培教师关照自己的精神世界,涵养理想,增强调适生活的能力,由在现实世界和精神世界里的挣扎转为对现实世界的超越。教师的精神世界得以构建才能在美术课上构建学生的精神世界,才能把人文精神引进美术课堂,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促进学生个性健康发展。山东省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丈八丘联小,这个曾经不起眼的山村小学现已在全国教育界声名鹤起,于2007年9月被命名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他们成功的秘密,就是用激情实现超越。校长董春玲从做校长的第一天起,“就立志要让教师在激情与理想中开心的生活着。因为她觉得:一个没有激情的教师不会培养出一个有激情的生命;一个没有梦想的教师不会培养出有追求的学生”。如果通过培训能焕发县域内美术教师的职业自信和生命激情,使其成为一个顽强向上、充满激情的群体,把职业转变为事业,那么县域内的美术教育必定会绽放光芒。
二、河北师范大学初中美术教师置换培训的目标定位
通过以上几点的思考,笔者认为河北师范大学初中美术教师首次置换培训(第一次培训之后,经过一定的教学实践后还会有提升性的置换培训)的目标应当按照三维目标编制,目标如下:
知识与技能目标:学员在多元灵活的教学方式下,能够主动提高和拓宽美术技能,致力于提升美术学科教学知识和教学技能,并在激励机制的促使下参与科研、关注科研,切实提高美术课堂教学水平。
过程与方法目标:学员在校际交流——学习规划——理论学习——技能实践——展评总结的过程中,通过案例学习、合作学习、专家授课、微格教学、导师带教等学习方式,完成理论提升、作品展览、课例展示、教学比赛、课例研修等学习任务。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趣味的学习活动、丰富的课余生活和素质拓展活动中,学员能够体验到愉悦和意义的价值,能够在开发潜能的基础上,涵养理想和激发职业激情。
参考文献:
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5
关键词:国培计划;职后培训;农村中学;体育教师专业素养;培训需求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小学教师的素质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基础教育的质量和国民素质的优劣,从而决定着国力的兴衰和民族的命运。教育部“国培计划”和云南省“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实施,标志着中小学继续教育已走向经常化、法制化的轨道。体育教育作为基础教育重要的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其在素质教育中应有的作用,必须对中小学体育教师不断地进行职后培训,不断补充、更新、拓展、提高其知识和技能完善其知识结构,不断开发创造思维和创造力。尤其是在中小学体育教育改革全面展开的今天,当务之急是大力提高中小学体育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尽快使中小学体育教师适应实施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要求。
中学体育教师参加职后培训是终身教育的要求,是切实提高教师素质的需要,是教师职业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彻底落实新课程改革的基本保证。本文以云南省中学体育教师职后培训需求为调查内容,试图从多角度、多层面获悉云南省农村中学体育教师职后培训学习的需求状况。为我们实施“中西部国培计划项目――农村中学体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目标地位、课程内容选择、培训方式的设计以及培训的评价及管理提供依据。
1.调查对象及方法
1.1调查对象
以云南省各地州市部分体育教研员、体育干事、一线优秀体育教师;参加2014年云南省国培计划置换脱产项目培训的100名体育教师为调查对象。
1.2调查方法
1.2.1文献资料法
通过()网上检索、查阅收集有关的文献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合理借鉴己有的云南省中学教师职后培训需求研究的研究成果。
1.2.2专家座谈法
通过与云南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院体育教研员的座谈,了解云南省各级各类体育教育教学竞赛、教研、科研等活动过程中农村中学教师反馈的总体情况。
1.2.3问卷调查法
对参加2014年西部国培计划项目的100名体育教师采用问卷调查、座谈、个别访谈法,共发放问卷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98份,有效率98%。
1.2.5数理统计法
收集、处理和统计问卷调查中获得的相关资料和数据,问卷所得数据均使用Spss软件进行统计处理。
2.云南省农村中学体育教师的需求分析
2.1培教师基本情况
根据对所调查的98名教师基本信息的调查,结果见下表:
从性别情况看,参加国培计划的云南省农村中学体育骨干教师的男、女比例失调,性别之间的差距较大,女性教师比例偏低的原因在于:一是时间受限,大部分农村中学女教师,除了要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外,在家庭中有养育孩子的重任;二是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由于工作量大,工作环境艰苦,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和学科不受重视场地、器材、自然环境都有影响,很多女性体育教师改教其他学科;三是专业偏见,在云南很多学校体育教师都是男性且篮球、足球专项居多,这与学校体育常见场地设施、群众经常参与的运动项目有关。
从学历结构看,本科学历的教师占64.2%,专科学历的教师占35.7%,对参培人员进行访谈得知,造成部分体育骨干教师学历低的原因:一是农村中小学校领导对体育学科及体育教师不重视,体育教师外出学习提高学历的机会很少;二是有的体育教师是兼职,兼职教师所承担科目、课时过多,一旦外出培训,学校找不到代课老师;三是最重要的一个现实问题,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少,属于竞聘上岗,若外出进修,不在学校工作,面临解聘下岗的危险,所以很多体育教师宁可学历低,也要保住工作。
从职称结构看,高级职称人数少,一级教师比例偏小,二级教师比例大,原因有2点:一是体育不被重视,评定职称时往往向其他学科倾斜;二是当地学校对体育考试要求低,教师无压力,降低了对自己的要求。但从总体来看,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学历层次和职称水平,对本研究所涉及的问题具有全面、深刻的认识,也使得本研究更具权威性。
由调查发现,学员的最大年龄为57岁,最小年龄为24岁,平均年龄35岁;最大教龄为37年,最小教龄1年,平均教龄12年。由此可见,培训对象主要以中青年教师为主,这一年龄段的教师年富力强,处于教学工作的最佳时期,教龄较长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并承担着主要任务,是教师队伍中的骨干,培训后能真正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这样的年龄结构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才梯队,同时又具备了很好的参照价值,使得本调查研究更具可信度。
图1 培训教师所属地州
从参加培训研修教师所属地州看(图1),涵盖了云南省昆明、大理等九个地州的体育骨干教师,基本能反映云南省农村中学体育教师教学水平现状。
图2 培训教师所属民族
从参加培训研修教师所属民族看(图2),除了汉族以外,还有白族、纳西族、彝族、回族、苗族、普米族、藏族农村体育骨干教师,体现云南多民族的特点,也为培训中讨论课程资源的开发奠定了基础。
2.2 参加在职培训情况统计分析
表4 参加在职培训情况统计(n=98)
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平时很少或是几乎没有机会进行学习和参加培训,他们具有强烈的继续学习和自身发展提高的需求和愿望。有机会参加国家级培训,他们感到无比的幸福和激动,因此,他们格外珍惜这样的培训机会,同时希望教育部能多组织这样的培训活动,最好能加强后续实践过程的追踪与指导。
2.3 培训效果与学员培训需求和愿望的满足度分析
图3培训效果与学员培训需求和愿望满足度情况分布图
如图3所示,学员对培训效果与以往的需求和愿望相比较,认为非常满足的占31.2%,所占比例较少,满足的占56.2%,超过半数以上,认为一般的也占一定比例,为14.6%。总而言之,有87.5%的学员对目前培训效果感觉满意,认为满足了他们的培训需求和愿望,由此可见,目前培训对于学员来说具有相对较高的实效性。
2.4 对培训形式的需求调查
统计结果显示:农村中学体育教师喜欢的培训形式中观摩研讨、主题强化和小组讨论位列需求的前三位,说明教师们不仅希望培训能让自己全方位提高,同时希望自己在某一主题上能有突破,不希望培训的内容宽泛但深度不够。因此,教师培训的承办方应尽早的了解掌握教师的需求并安排具创新、发展、个体的体育教师培训形式,以切实提高培训的价值和效率。同时,可以多采取观摩研讨与参与互动的形式,用最少的时间、最有效的形式获取最大的培训效益。
2.5对培训内容需求的调查
在目前培训内容和希望今后培训内容的选择上,教学观摩、设计、实践与讨论研修在选择人次排序上是完全一致的,排在第二位的是“专业运动技能”,第三位的是“专业理论”。这表明,国培计划组织的培训内容基本上符合体育教师的需求。但结果还显示,希望今后将专业运动技能和后期跟班教学观摩、设计、实践、讨论研修内容作为培训内容的选择人数差值呈现负数,这说明体育教师希望培训的内容更加符合体育教学的实际,希望更多的与优秀的一线体育教师以及同事讨论研修,以此促进其共同进步;除此之外,在体育专业运动技能的选择上差值比较大,这说明体育教师们希望培训内容中多加入实践运动技能,多建立感性的知识概念。
2.6 对授课教师的需求调查
图4 学员喜欢的授课教师类型分布图(多选,n=98)
如4图显示,学员最喜欢的授课教师是经验与理论型体育专家,另外,对于授课教师的专业素质,学员们也有一定的期望。多数学员认为,培训师资既要有理论知识又要有实践经验,最好是专业权威的专家、有实践经验的特级教师和一线优秀教师,能在对名师解读和优秀教师身上寻找自身的差距。
2.7对管理和考评的满意度评价分析
图5 学员对目前培训的管理和考核满意度分布图
如图显示,有83.3%教师选择了非常满意,满意(12.5%)、一般(4.1%)、不满意(2.1%),这充分表明目前培训管理及考评方式能比较全面而且客观地反映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心智活动过程、行为表现及学习结果等情况,而且这一管理及考评方式比较宽松和粗放,不会给教师造成太大的心理负担和学习压力。
3.结论与建议
3.1 参加此次“国培计划”置换脱产项目研修的农村体育骨干教师男教师占多数,学员年龄结构趋于年轻化,教师的学历逐渐提高。今后应加大在职培养力度,更多关注农村女教师的职后培训,帮助年轻教师建立职后培训终身学习意识,提升学历层次,提高师德修养,拓展和更新知识面,是农村体育骨干教师的发展趋势。
3.2 大多数参训学员认为参加此次“国培计划”培训在专业观念(包括专业知识和对新课改的解读方面)、体育教学技能、运动专项技能、教学与研究能力、学员增进感情等方面收获颇多。为我们今后实施国陪计划课程内容选择提供依据,同时也提示我们总结并运用好由这些内容所产生的生成性知识及其运用。
3.3云南省农村中学体育教师群体因为学历、技术职称、从教年份,教育教学能力、职后的专业发展状况、参与学习的机会、各地各校的要求,学校领导对学校体育的重视和要求等不同导致层次差别大,培训的需求多样化,主要集中在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及考核评价、增强培训师资力量几方面。我省在职教师今后培训应努力做好准确定位培训目标,优化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发展性评价模式,力求体现培训方式实效性等工作,提高培训效果。
3.4 调查对象从不同角度为农村体育教师职后培训提供了合理建议,且更注重其针对性,实效性和实践性。因此今后的培训中,不同的培训内容应针对学员的年龄、来源、学历以及需要选择不同的学习方式:理论知识采用专家讲座,教法技能采用观摩课形式,专业技能采用实践课形式等。培训内容可以更多的结合体育教学特点,增加室外实践性、可操作性内容,减少纯教育理论的讲授,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评析,为体育教师提供可以借鉴的思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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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新. 影响教师培训有效性的五个基本环节[J]. 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9,( 6) : 67 - 71.
[3]党亭军.继续教育背景下乡村教师培训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继续教育研究,2010(3) : 22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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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脱产研修总结范文6
一、城市教师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存在的问题
加强城乡教师双向交流是有利于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农村地区师资匮乏和师资素质偏低的问题。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
(一)城市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
尽管我国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有城市支援农村教育的倾向,也尽管我国于20世纪初下发众多文件,诸如《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明文规定城乡教师的交流政策。然而据北京师范大学鲍传友教授对北京市某县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交流教师选拔标准偏低的现象。在被测的100名交流教师中,从职称角度看,一级的占58%,高级的仅占18%;从是否是骨干教师看,非骨干教师占总数的75%,市级骨干教师仅仅占1%。以上数据表明,该县被选派的城市交流教师大多职称不高,并且非骨干教师占多数。另有学者调查显示,有些城市学校不愿派出本校优秀教师,而把在校表现相对差的教师送去农村支教。这种现象在我们去河南省某县调研期间也得到了证实。该县把近几年刚调入城里或者准备调入城里,或者还没有安排工作的,没什么主科压力的,甚至怀孕马上要歇产假的城里教师派往农村支教,使得支教没能起到应有的帮扶作用。
(二)城市交流教师激励措施单一
当前,各地教育部门几乎都把参与交流作为“晋升职称”的硬性条件,除此之外,有的地方“评优”优先,再少有其他的“好处”。至于补助交通费用甚至是生活费用大多由城市学校依据自身情况实行,有些城市学校仅补助有限的交通费用,还有很多学校什么费用都不补助,完全由城市交流教师自掏腰包支付各种费用。我们曾看到某区最好的公立小学除了优先考虑“评职称”外,没有给予城市交流教师其他任何的激励措施。这样单一的“职称”政策可以一年又一年地延续一波又一波的城市教师服务农村,但同时也会消减城市教师的交流热情,让他们感到这既不是物质激励,也不是精神激励,只是一种“强制任务”,从而诱发应付心理,降低城乡教师交流的实效。
(三)城市交流教师监管乏力
按理说,交流教师要接受原单位和交流单位的双重管理,但实际上,城市教师处于两不管的状态。一方面,城市学校认为派出教师为农村学校工作,理应由农村学校对其管理考核;另一方面,农村学校则认为,无论交流时间长短,城市教师最终还要回原单位,何必与他们过不去,非要像自己的“真员工”那样,对其提出种种严格的要求,甚至各种形式的“惩罚”呢?所以,即便有些城市教师表现得一般,农村学校在给城市教师出具考核鉴定时仍然会好话一堆。这怎么能使城市教师起到引领、辐射作用呢?说实话,参与交流的教师更多地是凭借自己的良心在努力工作,但是,监管的不到位会使部分教师得过且过,打发交流日子,也会使本想踏实付出或正在踏实付出的教师丢弃支教的职责,随波逐流,降低交流的实效。
(四)城市交流教师评价欠缺
国家开启城乡教师交流的初衷是借用城市的优质师资、教育理念和方式,带动乡村教育的发展。可是,城市教师究竟如何利用自身的优势辐射所服务的乡村,怎样评价城市教师是否促进了农村教师的专业发展,很多地方缺乏评价标准。较多的是讲讲“观摩课”,和农村教师一起进行教研活动(实际上很多农村小学不怎么开展教研),或者直接带一个班,以学生的学业成绩为主要的评价标准。这样固然可以影响农村学校的教育方式和教学效果,但城市教师所起的引领作用较有限,更何况有些城市教师被派任务很多,根本无暇参与、指导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的培养和辅导。即便有指导,教育行政部门、派出单位或接受单位也不会将其作为支教期间的考核标准给予奖励或表彰。顶多是交流教师在回顾总结自己的支教工作中描述一下。所以,交流教师做得怎样、做得好与不好又如何,反正最终都会回到原单位。因此,城市教师自觉带动农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性也就不高。
(五)城市交流教师不适应交流生活
城市学校有着农村学校无可比拟的优越条件———教学硬件方便齐全、教学对象思维活跃、学校领导管理有方、家长配合自觉主动。可是,农村学校的薄弱资源以及家长对孩子教育的淡漠加重了城市教师的教学负担。他们需要调整教学思路重新设计适合农村学校、农村孩子的教育教学方式。这些适应还不算费事,最让城市教师放心不下的是家庭生活。有的老师因为孩子问题,一早一晚在农村学校和城市家庭之间奔波;有的尽管住在农村学校,每周回家一次,但是因牵挂家事不能安心工作。可以说,在所有的不适应中,城市教师最有感触的是要么每天奔波,要么无法照顾子女,再加上为每天奔波支付的交通费用,和每天不等的交通时间,情绪低落更加影响了支教的态度。
二、提高城市教师积极参与城乡教师交流活动的建议
虽然有《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等国家政策的推动,但很多地方为了履行上级的任务以“晋升职称”为杠杆,选派城市教师,使交流变相地成了被动交流,也就间接地造成了选拔非优秀教师交流,缺乏对交流教师的激励、监管、评价机制,使交流成为“被动交流”,“职责交流”“形式交流”。从而降低了城乡交流的实效,违背了城乡交流的初衷,造成了一系列的问题。所以,为促进城乡教师的有效交流,使教育均衡落到实处,结合前面谈到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借助“国培计划”计划中的农村教师脱产研修活动,通过着力改进城市教师的下乡支教生活,提高城市教师参与支教的积极性使城市教师起到辐射、引领、带动农村教育发展的作用。
(一)以“三角置换”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履行选派优秀城市教师的职责
“三角置换”是指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实习生到县城中小学跟岗实习,县城中小学骨干教师被派往农村中小学顶岗支教,农村中小骨干教师被置换出来到高校参加学习的一种置换脱产研修模式。该模式可以以“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置换脱产研修”为基点,尝试通过“三角置换”,使师范生、农村中小学教师、高师院校、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多方共赢。在这种模式中,农村教师到高师院校进行脱产学习理论,跟随城市小学教师进行“影子学习”,从理论和教学现场中模拟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当地县城中小学优秀教师被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往有教师去高校进修学习的农村学校,顶替他的工作。而师范生被高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派往县城中小学跟岗实习,最终做到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农村教师进入高校学习,高校师范生有实习机会三方共赢。在使用这种三角置换模式时,河南某县规定凡是积极参与农村交流的城市教师,不用像以往规定的那样必须为农村教育服务一年,可以随着农村教师的“国培学习”而灵活设定支教期限,比如“半年顶一年”。交流时限的缩短也大大提高了城市教师交流积极性,由“要我交流”主动提出“我要交流”。
(二)以关注教师需求为动力,激发城市教师服务农村教育的热情
我们知道,影响城市教师支教农村最大的障碍是生活的不方便。各地有限的交通、话费补助不足以弥补城市教师奔波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精力付出。教师也需要正常的生活。不能只让教师谈“奉献”,谈“职责”,必须从经济上给予充分的补助,使其没有物质上的后顾之忧,使其愿意、乐意为落后的农村教育服务。很多行政官员去基层挂职锻炼尚有种种补贴措施,何况无权无势的弱势教师呢?本来促进教育均衡是地方政府的职责,教师作为具体的实践者被派往一线,干着实实在在的名义8小时工作制实则无法计算时间的工作,为何不能有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呢?比如根据服务农村时间的长短,可以从物质上给予不同层次的奖励,像不等的经费补助、孩子享受优质重点学校教育等。重奖下必有勇夫,只要地方政府、财政机构、人事部门、教育机关愿意付出,就会做到城乡师资均衡。其实,地方政府支出的并不多。因为在“三角置换”模式中,农村教师的进修学习由国家负责经费补助,高师生由师范院校负责经费补助,只有城市教师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交流费用,再加上能参与“国培计划”的名额有限,因此,大大降低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经费支出,使其能够集中有限财力精选优秀教师促进交流活动。所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完全有条件联合当地财政部门、政府机关支付到农村支教的城市教师的生活补助费用,从而提高城市交流教师的支教积极性和责任感。
(三)完善交流教师的管理评价制度,使城乡交流规范化
城乡教师交流的实行核心在于教师,教师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交流能否达到预期目标。在城乡教师交流活动中,有所限定的就是到基层进行扶助的时间,没有一整套详尽的实施计划、考核和评价机制。实际上,城市教师应该接受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的双重管理。城市学校不仅仅是“响应”国家政策,能够派出支教教师,还要跟踪交流教师,不但及时为城市教师解决生活物质之难,还可以听取城市教师真心引领农村学校的心声,乐于尽己所能为城市教师帮助农村学校提供教育教学资源,使城市教师在交流期间不觉得是一人交流而是有着坚实的支教后盾。这样交流的效果也就由城市教师一人单打独斗“引领”农村变成了城市学校对农村学校的引领帮助,也就简接地扩大了交流的效应。另一方面,农村学校不能因为城市教师不是自己人反正总是要走就放松对其管理,碍于人情将其考核为“优秀”。农村学校要定期和城市学校沟通,及时反馈城市教师的交流效果,既是肯定城市教师的努力付出,又是对其督促和激励。不过,对于城市教师的评价不是农村学校领导一人说了算。同行、学生甚至家长都是评价的主体,或者说他们的评价更能体现出城市教师的工作成效。因为,农村学生、家长甚至农村教师对城市教师的教学有更多的期盼。当然,评价的内容不只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城市教师有无为所服务的农村学校起到引领作用,有无在服务学校通过“师徒制”、教学科研的方式等指导扶持农村优秀教师的成长,有无改进农村学校教学理念或教学方式的变化也应成为评价城市交流教师贡献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