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村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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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村申报材料

先进村申报材料范文1

工作汇报

        ——创建县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村申报材料

 

wo村位于maomaoxiang**,全村总耕地面积10000亩,现有农户516户888人、党员34人、预备党员5人。近年来dd村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强化廉政队伍建设、创新开展活动,在全村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带动和提升了村民的廉洁意识和文明素质,现就创建自治州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村的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全面启动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

为保证廉政文化进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介里尕希村党支部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突出抓好五项工作,逐步构建起务实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廉政文化进农村的全面启动。

一是抓队伍组建。 为组建一支过硬的文化宣传队伍,村党支部经过认真研究、反复筛选,决定组织村辖区内的有文化、有**、有时间的老党员、退休教师及有文艺特长的村民,成立了廉政文化宣传队,通过他们的积极宣传和带动,很好的推进了“廉政文化进农村”。

二是抓骨干带动。重点确定骨干人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宣传队中起到带动作用,激发整个队伍的热情和活力。该村的退休教师杨承林在群众中**高,村党支部与她联系后,让她将村上其他人员组织起来带领一班人成立了老年腰鼓队,至今已编排节目3个、出廉政文化宣传板报4期。

三是抓阵地建设。在村主要道路建立廉政文化一条路(长1.5公里,悬挂廉政宣传牌16块),廉政文化墙2面(村文化室1面长12米、乡中学门外1面10米),廉政文化大院1个设在村文化室(悬挂固定廉政文化宣传牌10块),设立一组活动廉政文化宣传栏(共4块),在文化室外墙设立固定廉政标语4组,在文化大院内设立固定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3组,在村文化室内设立廉政文化活动室一个(室内配有电视、远程教育系统、投影仪、音响),设立廉政文化学习室1个(室内配有学习制度、廉政书籍、学习专栏),在廉政文化活动室和学习室内设有廉政宣传版面、标语等12个、廉政书法6个、廉政漫画1组。积极利用远程教育系统、广播和印发宣传资料向村民宣传廉政文化知识,并通过进行廉政培训充分发挥宣传和辐射作用。

四是抓后勤保障。为了顺利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工作,乡党委先后支持四千多元,村集体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也拿出三千元,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五是抓制度建设 结合我村实际,制订了《村廉政文化建设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廉政文化学习制度》等制度,使“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实现长效管理。

二、有效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农村实际的“五个一” 文化活动,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从而推动廉政文化的深入普及。

看一批反腐倡廉图书和廉政漫画:介里尕希村在村文化室专门设立了廉政书架专栏和廉政漫画展,供村民借阅、观看,同时还开展读书交流活动,大家谈感想、说体会、提建议;

看一部反腐倡廉电教片

学一支反腐倡廉歌曲:村文化宣传队积极主动深入村民、校园组织学生教唱一支反腐倡廉歌,让“孩子带动家长、村民带动朋友”学唱廉政歌;

 

演一批反腐倡廉文艺节目:借助传统节日和农闲时间组织村文化宣传队共组织演出廉政文艺节目三个,观众达420人次;

讲一堂反腐倡廉课:村党支部组织村党员干部、进步村民上一堂反腐倡廉教育课3次,受教育村民达到200余人。

家庭助廉座谈会

倡廉助廉签字活动

廉政书法写作活动

三、全面打造廉洁文明的农村新风尚

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效果实不实,关键看党员干部能否带头践行,作好表率。介里尕希村以村务廉洁为重点,严格规范村干部行为,狠抓廉洁自律工作,同时注重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做勤廉表率,以自身行动带动村风民风的好转。

一是抓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践廉。凡村级重大项目,都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财务收支状况定期在公布栏内公布。今年五月以来,开展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对村级事务进行民主监督、科学监督,形成了“村党支部提议、村民会议决策、村‘两委’实施、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民主治村新格局。通过监督活动的开展提升了民主治村效果、规范了村级干部行为、保障了群众民主权利增强了村级班子公信力。

二是抓实干、讲奉献践廉。在村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村两委班子和党员十多名党员干部克服天气困难,不怕苦、不计酬劳,义务修渠、打扫卫生十余天,为村集体节约了近8000元。

三是作表率、树形象践廉。村支部领导作为村队带头人,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抓好自身勤廉建设,从而带动全体村民自觉实行廉洁自律。

四是树文明新风践廉。 随着廉政文化进农村工作的开展,该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村民的文明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村队文明风尚普及,涌现了不少感人事迹,如村民楚生财在农忙季节,放下自己的农活义务帮助村上行动不便的困难户张孝德拉棉花卖棉花。

先进村申报材料范文2

一、考核内容

各乡镇、街道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考核组织

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专业考核小组实施。

三、考核方式

农民增收工作实行定量、定性考核。定量考核农民人均纯收入,定性考核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等工作。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劳务经济、农民人均纯收入实行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由各乡镇、街道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实向各专业考核小组提报申请并填写(或根据各业特点随时填写)县考核组统一印制的考核申报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相关专业考核小组,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里不予考核。县各专业考核小组依据各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或随机抽查,核实确定各乡镇、街道考核结果,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年终考核在2012年1月上旬进行,根据乡镇、街道平时考核和年底核实情况,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农业龙头企业、一村一品、“三品”认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驰名商标争创、农民专业合作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等实行年底一次性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在12月25日前如实向县考核组报告并填写县考核组统一印制的考核申报表,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相关专业考核小组,过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县里不予考核。县考核小组依据各乡镇、街道的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核实,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办法

(一)种植业

1、种植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种植。每新发展瓜菜基地100亩且连片种植的计10分,超过100亩的按比例计分,低于100亩的不计分。每保持上年瓜菜连片种植面积100亩计0.5分,10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每减少100亩扣10分。接茬种植瓜菜的,按复种面积进行统计。

3、设施农业。每新发展一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计5分;每新连片发展十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加计10分。每保持1个标准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计0.5分,每减少一个减5分。标准冬暖式大棚每4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大拱棚每8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

4、规模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规模流转土地从事瓜菜种植的,新增土地规模流转面积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乡镇、街道按新增面积比例计分。土地连片流转面积低于100亩的不纳入统计考核范围。考核时查看农户与承包人签订的租地合同或土地入股手续,随机抽查部分农户并现场核实。

(二)畜牧业

1、畜牧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每新建一处规模养殖场计50分;每保持一处规模养殖场计3分;每减少一处规模养殖场减50分。每新建一处自然养猪法养殖场(发酵床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加计10分。养殖场标准为:①生猪存栏200头以上;牛、马、驴存栏50头以上;羊存栏100头以上;蛋鸡、蛋鸭、蛋鹅存栏3000只以上;肉鸡、肉鸭、肉鹅存栏4000只以上;特种动物存栏500只(头)以上;肉食兔存栏1000只以上;长毛兔存栏500只以上。②办理了动物防疫合格证(饲养种畜禽必须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合格证),建立健全了养殖档案、强制免疫档案,落实了兽医监管制度。考核时查验饲养数量,并查看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存栏畜禽养殖档案、强制免疫档案、兽医监管记录、检疫申请单、检疫证存根、检疫统计汇总表。扩建的养殖场达到上述标准的,按新建规模养殖场计分。

3、强制免疫按照《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计分,满分为300分。

4、凡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畜牧业考核计0分。

(三)林果业

1、林果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栽植。①荒山绿化、丰产林、经济林每连片发展50亩且落实管护措施的计5分;5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50亩以下的不计分。连片新建农田林网500亩计2.5分,50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500亩以下不计分(不成网新植路树株可折算为丰产林计分)。每连片栽植核桃100亩加计2分,不足100亩的不加计分。丰产林、经济林、荒山绿化每减少100亩减5分。新完成林业营造面积、农田林网及原有丰产林、经济林、荒山造林减少情况,依据造林规划、上年度考核数据等相关材料,现场实地查看、走访后确定。②每新发展花卉苗木基地50亩计10分,每保持花卉苗木基地50亩计1分,每减少50亩减10分。每新发展一个林业标准大棚计5分,每保持一个林业标准大棚计0.5分,每减少一个减5分。林业标准大棚以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为一个计算单位。

3、乡村绿化。达到省、市绿化先进村标准并得到省、市认定的,每村分别计8分、5分;达到省、市绿化先进乡镇、街道标准并得到省、市认定的,分别计15分、10分。绿化先进村及先进乡镇、街道查验上级批文等证明材料。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林果业考核计0分。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考核时以市、县安监部门认定为准。

5、连片发生重大林木病虫危害,每500亩扣10分(林网按15亩折算1亩片林,四旁按110株折算1亩片林)。重大林木病虫危害以业务部门现场认定面积为准。

(四)水产业

1、水产业产值完成东发〔2011〕1号文件下达的目标任务的,计10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1分。考核时以县统计局核实认定的数据为准。

2、规模养殖。①自筹资金集中连片新建或改造标准化池塘100亩计10分,100亩以上的按比例计分,低于100亩的不计分。标准化池塘标准为:池塘规整,台面平整,路渠畅通,电力设施完善,看护管理房建设规范,池塘面积5-10亩,池深2.5-3米,坡比1:2-1:3。考核时查验自筹资金支出账目和发票,实地查验池塘面积。②标准化养殖。连片新发展标准化养殖面积100亩计10分,10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100亩以下不计分;每保持连片标准化养殖面积100亩计1分,每减少100亩减10分;每集中连片新发展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50亩计10分,50亩以上按比例计分,50亩以下不计分,每保持名优水产品养殖面积50亩计1分,每减少50亩减10分。年内新引进名优新品种每50亩加计10分。考核时查看标准化养殖技术操作规程、养殖生产日志、生产档案、渔业投入品合格证书,并现场查验池塘面积、查看水产养殖品种。名优养殖品种包括河蟹、乌鳢、黄颡、甲鱼、大青虾、鲶鱼等。

3、设施渔业。每新建一处1000立方米以上水体设施渔业计30分,每保持一处计3分,每减少一处减30分;每新建1处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投资)50万元以上休闲渔业项目计30分,每保持一处计3分,每减少一处减30分。考核时查验投资账目和发票,并现场查看。

4、凡违反《湖渔业生产作业区域规划》从事网箱、网围养殖生产的,每查实一处减10分。考核时以业务部门现场查实认定的为准。

(五)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1、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按投资额计算,每自筹投资10万元计30分。①水利工程项目范围为:水库塘坝除险加固,灌区建设(新建、续建、配套1000亩以上),农村饮水,治涝工程(包括泵站、渠系、河道),节水灌溉(低压管灌1000亩以上,喷灌、微灌200亩以上),小流域综合治理(2平方公里以上),抗旱及水源工程(包括泵站、打井、配套),涝洼地改造(500亩以上的),度汛水毁工程修复等。②参加考核的单项工程,必须有年度计划、有实施方案,并报县水利局备案;工程建设内容要规范,质量要符合标准;总投资规模必须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工程建设自筹资金查看乡镇、街道财政帐目收支数目,到工程现场核实工程量和工程投资,据此计算自筹资金和得分。③计分标准:a、具备以上工程规模的项目,按照乡镇、街道自筹资金累计总额计分,每自筹1万元计3分;b、经核实工程量,申报完成投资与实际完成投资差额在规定范围内的,按核实的实际投资额计分;差额超过规定范围的,该单项工程不计分。

2、农村饮水。保持2010年底通水村基数,工程管理运行良好的计60分;因管理不善2011年每停用一个通水村扣5分;每新增一个通水村加计5分;每扩增单片集中供水规模5个行政村且供水率达到90%以上的加计10分;每新增一个标准化供水村加计2分。标准化供水村指供水村80%以上的用水户水表、洗手盆、保温设施、下水道等配套设施齐全。

3、民营水利。每发展一个投资20万元以上的民营水利大户加计20分。民营水利大户投资的水利工程必须有项目内容、有合同、有帐目、有规范的管理运营制度。经核实工程量实际投资额低于20万元的不计分。

(六)农业机械化

省、市重点推广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秸秆还田机、花生收获机、地瓜收获机等新型农业机械推广完成5台(套)计10分,每增加1台(套)加计3分。以购机发票和办理牌证为准。每新发展1个农机大户(农业机械投资30万元以上)计10分。以新购置农业机械、机具和新建库棚总价值为准。玉米秸秆还田或小麦免耕播种每连片增加100亩计1分,超过100亩按比例计分,不足100亩不计分;每保持100亩计0.1分,每减少100亩减1分。玉米机收秸秆还田率达到50%的计10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计0.5分。以实地查验面积为准。

以上各业每新认证1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分别加计30分、50分、100分,考核时查看上级认证机构批准的证书原件,并由考核组留存证书复印件。每争创一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加计100分,以省级以上业务部门批准的证书原件为准。每新建一处符合条件的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加计100分,以业务部门依据《县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标准》实地查看、逐项核实认定为准。每创建一处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计100分,以省级以上业务部门批准的文件原件为准。每新建一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章程和入股资金,且运作规范的,加计20分,实地查看办公场所、工商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合作社章程和财务管理经营账目,并走访部分合作社社员进行核实。每新发展一个符合条件的专业大户(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加计15分;专业大户系当地干部群众的再加计10分。种植业专业大户条件:①新连片发展瓜菜规模种植面积不低于200亩(含地膜覆盖);新连片发展冬暖式大棚或大拱棚不低于10个;②采用先进实用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关键技术推广度不低于80%。畜牧业专业大户条件:①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牛存栏100头以上,羊存栏300只以上,蛋鸡、蛋鸭、蛋鹅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肉鸭、肉鹅存栏20000只以上,兔存栏5000只以上,特种动物存栏3000只(头)以上;②养殖场选址科学合理、设施配套齐全、防疫措施规范、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林果业专业大户条件:①标准化生产经营面积不低于500亩,且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万元以上;②优良种苗率达到100%。水产业专业大户条件为:标准化养殖面积不低于200亩,且年优质水产品产量不低于160吨。考核时由业务部门实地查看、查验。农业工程项目经国家、省、市验收达到优良标准的,分别加计50分、30分、20分,主要查看上级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的结论原件。上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每检查出一个不合格产品扣50分,以上级业务部门检验结果为依据。

(七)龙头企业建设

1、每新建一处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以加工、贮藏当地农产品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依照公司法注册)或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计20分,每增加投资100万元加计20分。考核时实地查验查看企业或市场工商法人注册登记证明、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和固定资产购置统一发票的原件(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土地)。

2、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批准的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处分别加计30分、25分、20分、10分,以各级的批文原件为准。

(八)一村一品专业乡村建设

1、一村一品专业乡镇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专业乡镇主导产业收入(产值)占全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60%以上;②从业农户:专业乡镇5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专业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主导产业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乡镇抽查三分之一的村,对抽查的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年终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一村一品重点乡镇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重点乡镇主导产业收入(产值)占全乡镇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40%以上;②从业农户:重点乡镇3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以上。主导产业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统计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乡镇抽查三分之一的村,对抽查的每个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年终县统计部门统计数据为依据。

3、一村一品专业村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专业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7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专业村,可适当放宽标准(不低于50%)。②从业农户:专业村6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专业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20%以上。主导产业或产品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农业经济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的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以年终农经部门数据为依据。

4、一村一品重点村条件:①收入(产值)比重:a、农产品生产型重点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产值)占全村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b、涉农服务型及非农产业型重点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总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0%以上;c、极具地方特色的重点村,可适当放宽标准(不低于40%)。②从业农户:重点村40%以上的农户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③农民收入:重点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出10%以上。主导产业或产品的收入(产值)比重,主要依据年终农业经济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核算;从业农户比例,由县考核小组到申报村抽查三分之一的农户进行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主要以年终农经部门数据为依据。

5、一村一品乡村建设计分标准为:①每新认定一个一村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计20分、15分、10分、5分,每保持一个一村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加计10分、5分、3分、2分,每减少一个一品专业乡镇、重点乡镇、专业村、重点村分别减20分、15分、10分、5分。②一村一品专业村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累加数占本乡镇农业人口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2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一村一品重点村从事主导产业或产品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累加数占本乡镇农业人口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1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农业人口数以县统计部门年初数据为准。③一村一品专业村累加数占本乡镇村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2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一村一品重点村累加数占本乡镇村总数比例最高的乡镇计10分,其余乡镇按加权计分。

(九)劳务经济

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口总数占本乡镇、街道年初乡村总人口比例第一名的乡镇计10分,其他乡镇、街道按比例加权计分。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考核时查看相关报表、就业协议和就业登记表,并按一定比例到村到户逐人核实。各乡镇、街道年初乡村人口总数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

(十)农民人均纯收入

按农民人均纯收入绝对额排序,第一名计100分,其余按绝对额加权计分;绝对额排名与上年相比位次不下移的,第一名加52分,每降一个位次减4分;位次前移的,每前移1个位次加10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排序,第一名计100分,其余按增量加权计分;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量增幅排序,第一名记100分,其余按增量增幅加权计分。三项累计得分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按加权计分。乡镇、街道农民人均纯收入,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小组依托统计部门现有的42个样本村420个记帐户,每季度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记账户,年底随机抽取不低于30%的记帐户,采取入户询问、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通过随机抽查记帐户收入与对应记账户的原报收入是否一致,计算出记帐户收入上报误差;通过抽查记帐本数据和微机录入数据是否一致,计算出微机录入误差。利用记帐户收入上报误差和微机录入误差修正乡镇、街道上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在对记帐户调查核实过程中,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查出一次,从年终考核总分中扣25分,扣到0分为止:①微机录入账页数据与记账本数据不一致的;②非记账户代替记账户填写收支数据的;③对记帐户的补贴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到户造成记账户不能履行职责的。

定量考核主要依据农民人均纯收入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定性考核主要依据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水产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机械化、龙头企业、一村一品、劳务经济等9个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每项工作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分,其余按加权记分;9项工作累计得分第一名的乡镇、街道计100分,其余乡镇、街道按加权计分。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按5:5的比例,计算出各乡镇、街道年度考核最终得分。

五、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农民增收工作考核涉及面广、内容多、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农民增收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承担农民增收工作考核任务的各部门要站在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农民增收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要把农民增收考核工作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充实稳定考核人员,精心组织实施本部门承担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