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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管理论文范文1
1影响松林生态健康和活力的因子
1.1人为活动
包括侵占林地,道路,采矿,水坝,环境污染,放牧,滥砍滥伐,种质低劣,经营管理不当等,这些因素造成定位空间或地段内生物物种多样化减少,土壤侵蚀程度加重,加重了森林的碎裂程度,加速了生物多样性锐减,导致形成三大效能低下的干扰型或经营型低效松林。
1.2立地条件
在自然状态下因立地条件较差或生长环境恶劣,导致自然形成三大效能低下的原生型低效林。
1.3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包括火灾,松毛虫、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干旱,洪涝,霜冻等,致使多数珍惜的、受威胁的、濒危的或森林物种(主要是动植物)数量、分布等消失或锐减。导致形成三大效能低下的干扰型低效松林。
2松林生态健康和活力的维护方法
2.1增强生物多样性
按照长防林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标准,同时规划,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全面进行“封、改、补、造、抚”的规划和稳步实施。加速森林“效应岛”的形成,同时,采用林隙、林缘适当补植虫媒花植物(花粉和花蜜资源)和拒避植物,以丰富生物多样性。为了丰富马尾松毛虫虫源地的生物多样性,增强松林对生物灾害自我调控功能,赣州曾充分运用“封、改、补、造、抚”等措施,稳步实施了虫源地治理,达到了丰富生物多样性效果。共实施虫源地封山育林72.366万亩,占虫源地面积的100%;成功改造虫源地4789个,占虫源地总数的73.3%;改造虫源地面积50.2319万亩,占虫源地总面积的69.4%。通过治理的虫源地,平均灌木多样性指数从1995年的0.42上升到2003年的0.78,平均针阔混交比例由9:1上升到7:3,平均植被盖度由32%上升到81%,为实现马尾松毛虫的可持续控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2.2从严管理“三害”
在林政管理上,应健全基层护林组织,全面封山育林,制止乱砍滥伐和乱猎滥捕的行为;在森林火灾管理上,各级政府要签订防火责任状,严格控制火灾的发生;在危险性病虫防范上,重点加强外来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管理和控制。对危险性森林病虫等应列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同时加强复检,控制疫情传播,限期拔除疫点,以防松林抗逆性下降。
2.3清理不健康林木
对近期内由于干旱、病虫害和森林火灾而出现大量死树的松林,要及时采用对死树进行全面清理,选择乡土阔叶树当年更新造林;对将要出现大量死树的林分,结合生态疏伐或景观疏伐,对可疑木进行全面清理,选择乡土阔叶树当年更新造林,以恢复到可持续生长的条件。
2.4强化生态阈值管理
全面封山育林,对少量或零星的经森防机构确认的非危险性有害生物致死木,可依据森林健康有关原理方法,鼓励林业主管部门采取禁止采伐的措施,以实现丰富生物多样性和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双重目标。在疏伐过程中适当保留少数倒木和枯立木,以保持林间野生动物和鸟类食物链的持续2;对近期内林业生产或生态保护效益不构成大的危害的病虫,其测报和防治不作硬性要求,便于利用“天然防治”调节病虫种群,以丰富松林生态系统的生物链。
2.5依法保护林地
侵占林地,道路,采矿,水坝,环境污染等,致使松林的碎裂程度和林地土壤侵蚀程度加剧。关键要依据《森林法》等有关法规和生态学原理,进行总体规划和科学管理。
2.6适时评估效果
依照“近天然林”模式经营松林,影响松林生态健康和活力的主导因子发生明显变化时,适时评估经营效果。主要内容是对这些主导因子作危险性分析,如对现有或可能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每3—5年定期调查1—2次,参照国际上有害生物危险性分析(PestRiskAnalysis)方法,对有害生物进行危险性分析和制定防范策略。对生态系统多样性变化情况如蚯蚓、甲虫、蚂蚁、蜂类、寄生植物等森林健康关键种的多样性指数和威胁的、濒危的或森林物种(主要是动植物)数量、分布等应进行总结评估,作出决策,制定方案,付诸实施。
2.7开展科学研究
开展科技攻关,开发应用有效的、经济的和环境可接受的森林保护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自然界不同时空尺度生物多样性的类型与格局,决定生物多样性进化的生态学因子以及进化与生态学过程;景观破碎对种群散布、持久性及种群灭绝的影响及其恢复;制约群落和生态系统聚集的因子,以及群落和生态系统胁迫反应的途径;将遗传、物种、生境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编目,确定生物多样性变化的速度及其对群落结构和生态系统过程的影响,以及决定各层次生物多样性的因子;有害生物及病原生物的入侵、扩散和爆发基本规律的研究。
3结语
一个理想的健康森林应该是在这样的森林中,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如病虫害、空气污染、营林措施、木材采伐等)共存对森林的影响不会威胁到现在或将来森林经营的目标[2]。为此,松林生态系统的健康,除经营管理要素外,森林病虫害的可持续控制、火灾的控制等应当是维护松林健康和活力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生态管理论文范文2
对生态旅游产业进行管理必然以生态区旅游管理为基础,作为一个有生命运动规律的系统,其管理体系的构建中必须密切重视生态区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能竭泽而渔。生态区旅游产品的开发尽管要以利润最大化为先导,但这并非是一次性产品生产和推销,需要保障生态区域旅游资源与游客、日常运作中的相关利益对象相互之间的共生共进。在进行旅游生态区管理系统的构建中,不仅需要尊重自然界演化的运动规律,还需要反应社会人文需求在生态区旅游发展中的各类变化。因此必然要包括社会生态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两个概念。然而就我国生态区旅游现有管理体系而言,管理制度的缺乏、对信用和旅游者满意度认知的缺乏、对生态旅游概念理解的偏颇化、对生态区域自身的个性化发展要求理解的不当等,在缺乏专业型管理组织架构体系和专业管理人员团队现状面前,必然无法完成利润和价值在生态区旅游产业链的特殊构建和管理需求。此外在我国生态区旅游发展的过程中,行业领导榜样性经典案例的缺失,也会导致各个生态景区只能摸着石头过河。作为生态区旅游管理,本身并不属于行业管理,也不是离散性的单元式管理。在整体性、系统性的管理要求下,各组成部分和环节的独立性管理,与各部分之间有机相结合,均需要被作为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香格里拉碧塔海景区的日常管理为例,管理者仅将生态区作为一个产品生产资源的供应处,在组织管理模式上,所使用的行政管理和企业管理模式,显然会给生态景区的旅游管理带来负面的影响。
二、基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区构建旅游管理系统的思路
(一)建立健全生态区工程建设规划体系生态区旅游管理必须将生态区的开发和规划从源头融入到管理体系中。首先,就生态区工程项目经营权的公开拍卖而言,需要在尊重我国旅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工程项目开发所需的开发权,要就生态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竞标和公开发包。在此之前必须对生态区生态工程项目,就是否可以进行经营权和开发前的公开拍卖展开详细调研和论证,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忽视此环节中的管理需要。在进行生态区工程启动前,必须要进行市场定位、市场配套体系设计、市场预测等的规划,从发端阶段,将生态区工程建设的整体规划,与生态区自然景观的现状、生态旅游产业化的协调统一有效连接起来,将生态区工程建筑的建设作为生态区旅游管理的可持续性发展基础和保障来进行规划。生态区的旅游优势在于,旅游资源较为原始,如具有保存比较完整的自然、人文景观,或者拥有较为独特的宗教文化习俗、民族风情区域。因此,生态区工程建设规划体系的构建和健全,必须建立在生态区整体景区现状的基础上,对于一些风蚀比较严重的峁顶、山头,可考虑使用抗寒、抗旱、抗风的生态型林灌草,科学计算生态区现有的生态群落对各类灾害的抵御能力,尤其是关注生态区五到十年内的变化趋势,从水文资料、气候资料、周边居民等方面进行资料考证,以保障生态区工程项目的科学规划以及日常管理的有效落实。
(二)逐步完善生态区由内而外的日常管理和管控从日常运作的角度出发,按照生态区旅游管理的实际覆盖范围,进行由内而外,由上到下的整体性调整。其中包含对制度、体系、组织架构、专业人员团队、品牌形象、游客、政府支持程度、市场、竞争对手等多方面的现状调研和分析。只有通过对自身现有竞争能力和生态区可持续性发展潜力的明确对比,才能明晰的找出目前管理模式、方法方面存在的缺陷,进而从促进整体发展的角度,提出应对性措施。比如深入产品开发、服务供应、生产销售、宣传等各领域,从整个旅游产业链发展需要的角度,分析生态区现有旅游管理模式和系统中,各环节合作和协同的能力。这同样也是完善生态景区日常旅游管理工作的有效办法。此外,还需要从深化生态景区内外部系统的协调和协同效率方面入手,在考虑使用低成本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来迅速满足游客个性化需要的同时,还需要从旅游市场的整体动态入手,进一步提升滋生产品和服务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异性,以巩固自身的市场地位,并谋求较高的经济利润值。在生态区的旅游管理中,被管理的对象和因素相互之间关系较为复杂,生态区旅游的特殊性也决定了旅游管理必须以资源保护、游客维护、创新发展为中心,这就意味着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的构建,必须从此三个方向入手,并合理地调整三个方向之间的相互关系,逐步完成由内而外的管理和管控需要。
(三)强化管理型生态区旅游产业价值链功能生态区旅游管理体系的调整离不开旅游行业整体价值系统的变化。因此在进行管理体系改革的同时,注重深化管理体制、体系与旅游产业链、产业集群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和联系,积极主动的促进和改善生态区旅游自身价值效率,以及上下游合作企业的运作效率,从整个生态区旅游产业系统运作效能的角度,促进其他产业链条优势的发挥。具体可以从构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角度入手,也可以从生态区旅游产业链的主导环节的主导企业,对整个生态区旅游的改革需要角度进行资源、管理手段的系统整合。生态区旅游产业链利润的最大化获取,必须要加强产业链中不同环节企业相互之间的认同和信任。从此点出发进行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的构建就不能单纯的立足在生态区本身产品和服务的供应链条中,而是需要延伸到以生态区为核心的整个产业价值链的统一性管理中。把握产业链条的核心价值环节,将生态区资源集中在此环节中,以巩固产业链条的核心竞争优势,且以此核心价值环节的现有竞争优势作为辐射点,不断激发其他环节的主动性协调意识。这就意味着生态区旅游产业链必须有一个权力相对集中的管控组织,不但需要密切关注不同环节对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构建的需要和相关信息的及时反馈,还需要关注现有管理模式、架构对产业链发展和演进的影响及作用。此外,就宏观层面的管理需要来看,生态区旅游产业链主导环节的主导企业,还务必肩负起对整个产业链的引导职责,其他企业则必须履行积极配合的职责。
三、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的构建策略
(一)模拟使用生态信用管理系统,尝试推行个性化管理模式信用管理系统是银行为保障业务的顺利展开,以客户在银行的业务记录情况为依据,而筹划起来的客户信誉管理方案。通过对客户信誉值的了解和对比,尽可能减少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隐患,这种管理方式在银行的日常运作中应用极其广泛。由于生态区旅游管理系统本身,需要覆盖到生态区的建筑、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生态区资源的日常维护和重点保护,以及在生态区产业链模式下的上下游相关企业的管理,因此在具体规划和落实的过程中,可以考虑适当引入生态信用管理系统。生态旅游信用管理系统建立,必须由国家旅游管理部来牵头并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生态旅游信用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需要将各个生态区工程承揽者、建筑者、游客、上下游产业链的相关企业,以其所在区域的生态旅游区为核心,所出现的行为表现要详尽录入生态旅游信用管理中来,所有的生态景区均可以借助互联网登录到生态旅游信用管理系统对所需信息进行查找。在生态旅游信用管理系统中审核信息,都是可以共享和积累的,管理系统的工作人员务必及时跟进、修改、更新相关信息以保证使用的时效性。个性化管理模式尝试开展主要以生态旅游环境和资源的不同特征为运作基础。比如典型脆弱型生态景区碧塔海可选择管理委员会模式。此类景区主要以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或自然保护区作为旅游产品开发的主体,生态化环境比较脆弱,一旦因为日常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害无法恢复。在生态区的产权关系上,此类生态区主要归国家所有,但是具体管理则由政府职能部门,如旅游部门、社区行政机构、环保部门、林业部门、消防部门来落实。受到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以部门经济利益为主导观念的限制,生态旅游管理体系的存在大多形同虚设。自然景区以现有生态旅游资源作为产品和服务开发主体里,生态环境承受力较强,可开发性较为良好的生态自然景区如虎跳峡,就可考虑使用公司制管理模式。
(二)不断完善现有旅游管理系统,综合治理,齐抓共管从生态景区日常管控需要角度,对现有旅游管理系统的功能的不断完善,可以在对系统上现有构架和功能结构分析的前提下,从生态资源环境管理、生态景区运营管理、辅助管理和主体管理三方面,来设计出延展性信息管理子系统,比如资源分析和评价系统、景区车辆监控和调度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游客救援系统、设施管理和维护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网络营销系统、电子解说系统、财务管理系统、门禁票务系统、主体管理信息管理系统、景区电子商务系统等。从功能设计、存在的目的角度配设相应的操作说明、管理制度等。现有旅游管理系统功能的完善,需要遵守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的规律,按照由低到高的开发原则,从软硬件基础层向专题应用层逐步拓展,就其功能架构方面的改良,则需要从信息应用的角度,构建信息化的管理功能模块,以辅助生态景区的日常旅游管理工作。目前生态景区存在大量的如价格恶意竞争、购物诈骗、黑店、黑社、黑导、黑车等违法、违规现象,为保障广大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需要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联合生态景区进行共同治理。在对生态景区市场整顿和治理的过程中,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必须引入进来,在生态景区主体管理者的配合下,逐步完善生态景区旅游价格的管理,促进生态景区区域旅游市场的规范化、健康化、有序化发展。对“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管理方法的完善,不但可以提升生态区旅游品牌形象,对旅游者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提升,也能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生态管理论文范文3
关键词:湿地水陆过渡性定义分类系统
湿地是地球上广泛分布的陆地生态系统之一,由于其生态结构的复杂性和生态功能的多样化,它支承着独具特色的物种和较高的自然生产力,为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提供极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对湿地价值的认识首先是从水禽栖息地开始的。由于其本身的脆弱性和人类干扰的强劲,其面积和生态功能都在下降。因而,湿地的保护引起普遍的关注,湿地便成为唯一有其国际性保护公约(Ramsarconservation)的生态系统。
生态学所强调的“整体性”原则,使得保护学家从珍稀、濒危水禽的个体生态和种群生态水平上将视野拓宽生态系统的水平上,重视水禽栖息地的保护和湿地生态系统的综合研究。湿地物种减少和致危最重要、最直接的原因是湿地大面积损和生境破碎化。造成这种恶果的原因除了自然因素(如气候变干)外,更主要的是人类的强度干扰。现在,湿地那些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价值都得到广泛的注意。随着对这类生态系统的呼声日渐提高,对湿地的生态系统水平的研究也逐渐加强。
1.湿地的生态性质
湿地是一种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的生态系统。任何特定类型的湿地在一定区域范围内都占有一定生态位,这个生态位来自于水文、气候、基底沉积物、地形和生物过程相互作用的环境复合体,以此支撑着一个特定生产力水平下的某些物种的生存和繁衍(J.G.Gosselink&R.ETurner1978)。湿地生态系统有别于其他类型生态系统的突出标志和最根本的成因是其水分的盈余。水文过程是主宰湿地生态系统运行机制的最重要的因子,其动力条件决定着湿地的基质或沉积物类型及其空间分布规律,其深度和水质决定着湿地的植被类型和群落结构。因此,湿地的生态性质的所有体现皆与其水文特征密切相关。
1.1水陆过渡性
水陆过渡性是湿地最重要的生态特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1.1空间分布上:许多湿地是处于水体和陆地之间的过渡带上,如滨海盐沼、红树林、湖滨滩地等,“由于液相物质和固相物质的相互作用,出现了一个既不同于水体也不同于土体的生态交错带”(牛文元1990)。这类湿地的水文过程往往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的特点,水化学性质或水量呈规律性的交替。
1.1.2生态性质上:由于地表长期处于水淹状态,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水-沉积物(土壤)界面,它在湿地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其主要特点是:界面发生的所有反应都是在一定水深和缺氧条件下,而且都是在有机质和微生物细菌的间接或直接参与下进行的反应(吴丰昌1996)这些界面反应深刻地作用于湿地生态系统的各个组分和过程,使其具有与陆地和水体都不相同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缺氧和多水和由此而产生的毒素。湿地生物对此种生境条件表现出极强的适应能力。其适应机制有的忍耐,有的是调节。由于湿地的水文状况,包括水周期、水量、水化学性质等方面在不同类型的湿地中有不同的差异,因而其生物的适应性呈现明显的多样化。
1.2系统脆弱性
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水源的稳定性。水文条件能直接改变湿地的物理化学性质,进而影响到物种组成和丰度、第一性生产力、有机物质的积累和营养循环(刘厚田1996)。水导致独特的植物组成,但限制或增加种的丰度。静水湿地或连续深水湿地的生产力都很低。通常有高能量的水流,或有脉冲性水周期的湿地生产力最高。在积水覆盖的条件下,其基质长期处于还原状态,限制了微生物的数量和活性,较高的生物量得不到充分的分解,有机物质便以泥炭的形式积累储存起来。土壤-水界面的交互作用,使湿地土壤以还原性质为主的同时,在其表层有一薄氧化层,承担着湿地物质的化学转化和营养循环,构成湿地生态过程的重要一环。可见,湿地生态系统的一切生态过程都是以固定的水文为基础的,正是由于其系统结构对水文条件的依赖性,湿地生态系统才湿得如此脆弱,以致于一旦失去水,其系统面貌便会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不同类型的湿地的脆弱性有所差异,高水能湿地中由于有机质积累很少,只要其水源被截断,其生态系统类型就迅速转变;如果水源恢复,系统就会基本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如吉林省西部向海附近的芦苇湿地,在干旱年份没有水源的情况下,形成大片的碱蓬群落,而在丰水年份,地面被积水覆盖后,芦苇群落便得以迅速恢复。而低水能的湿地,由于具有保水性能的泥炭层的存在,可以对气候的干湿变化在系统内部进行调节,其生态敏感性则相对较低;除此之外,泥炭沼泽对阈限内的排水亦有较强的恢复能力。
1.3功能多样性
湿地的水陆过渡性使环境要素湿地中的耦合和交汇作用复杂化,它对自然环境的反馈作用是多方面的。总的来说,湿地的功能可分为两个方面,即自然功能和社会功能。
1.3.1自然功能:主要体现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量平衡、气候调节等方面。湿地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特殊性是有机质和许多元素从生物循环不断进入地质循环,这在沼泽生态系统中最为突出。这对温室气体的增加使全球变暖的情况下就显得尤为重要。湿地是地球上可以将CO2固定于地层之中的为数极少的生态系统之一,尽管它们向大气中释放一定量的甲烷等温室气体,但对于大气中碳的固定总量是显而易见的。湿地的生物功能主要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维护方面。由于其水陆过渡性,为众多的生物提供了栖息和繁殖的场所。湿地的独特环境使得其拥有独特的生物类群。猪笼草、毛膏菜、狸藻等食虫植物是沼泽生态系统中所特有的植物种;丹顶鹤、天鹅、大鸨等珍稀濒危水禽无法脱离湿地环境。湿地对水量平衡方面的贡献是其他生态系统所不能替代的,由于湿地具有较强的蓄水能力,对河川径流具有较强的调节作用。湿地的丧失会引起相邻地区的地下水位的下降、湖泊和河流淤浅、地表切割加强。对气候的调节作用除体现在温室气体方面以外,湿地对温度和降水等方面的直接作用更为明显,这种功能在干旱地区尤为突出。
1.3.2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源、休闲旅游和环境演变信息等方面。由于其自然资源的丰富,湿地成为许多地区农、牧、渔业和重要基地,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最基础的条件,这也正是世界古代文明发祥地主要集中在大河流域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恰恰因为如此,自有人类文明开始,湿地就受到人类活动的干扰而且逐渐加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湿地面积的逐渐减少,湿地的旅游价值越来越显著,许多湿地具有旖旎的风光和独特的动物类群。在稳定的积水环境中,有机质和水中携带的颗粒物质沉积下来,形成多种类型的沉积物。在沉积过程中,周围环境的变化必然在沉积物中打下坚实的烙印,因而沉积物成为具有标志意义的信息载体,特别是泥炭,其积累速率较快,全球平均年积累速率达1mm/a,因此以厚层泥炭作为信息载体来研究过去环境变化具有高分辨率的特点。
1.4结构复杂性
湿地生态系统的生产者主要有湿生、沼生和水生植物,生活型多种多样。从外部形态来看,有一年生或多年生细弱小草,如苔草,有高大的草本植物,如芦苇、香蒲,有的是矮小的灌木,如细叶杜香、甸杜,有的是高大的乔木,如落叶松、水松等。湿地植物群落丰富多彩,因逆境条件和植物的适应性而异。包括浮游植物、浮水植物、沉水植物、挺水植物、灌木乃至森林。优势植物往往是湿地类型辨识的主要标志,所以常以植物群落来命名,如芦苇沼泽,小叶樟沼泽、苔草沼泽、红树林沼泽等。湿地植被具有沿水文或地形特征梯度变化的分带特点,无论是高位泥炭沼泽还是滨海或湖滨湿地,这一特点都是非常鲜明的。
湿地生态系统的消费者种类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无脊椎动物主要有蠓、蚊等昆虫,许多种类在其成为成虫之后为草食性。许多昆虫在幼虫阶段栖于水底,成为鱼、蛙、和潜鸟的食物。鸟类,特别是水禽常常构成湿地的重要景观特征,几乎所有的湿地都能为水禽提供丰富的食物和多种多样的繁殖和停歇的栖息地,这些水禽中既有草食性的也有肉食性的,构成湿地生态系统食物链的重要环节。无论是淡水的还是咸水的亦或是半咸水的湿地,都支持着丰富的鱼、虾、蚌等水生动物。
对滋生于湿地水下的微小动物的种类和数量还知之甚少,但它们往往却是湿地中重要的分解者。在湿地中线虫和线蚓虫等微体小分解者比大型分解者的作用更加明显。对湿地生态系统来说,分解者亚系统显得尤为重要。湿地的缺氧环境使其中的微生物和土壤动物类群和数量大大减少,沼泽植物又多含有较多的纤维,所以有相当大比例的生物量得不到充分的分解,在静水条件下,有机质输出量很小,因而植物残体积累形成泥炭。
2.湿地定义的议论
尽管对世界上的各类湿地的研究已有上百年的历史,但迄今为止,国际上对湿地尚没有统一的定义。从不同学科角度和区域特点出发而提出的定义形形,争论焦点在于如何限定湿地的水深。《湿地公约》把浅海湿地的水深界限定为6m,有的学者把湖泊湿地的水深限定为2m(佟凤勤等1995),但没有给出这些限定的科学依据。实际上水陆过渡区域的空间尺度是模糊的,并且随时间和空间而变化,难于把握一个同一的标准,因此任何明确的数据指标都显得过于机械。美国的米茨(W.J.Mitsch)等在其著作《Wetlands》(1993)中对形形的定义给予客观的评价。著名对鱼类和野生生物署的定义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但这个定义突出地强调了湿地是水体和陆地之间的空间过渡性,却忽略了其生态性质上的过渡性,因而就把湿地的概念仅仅限定在水体的沿岸带,排除了非邻近水体的湿地,如欧洲大陆西岸的高度湿润地区的披盖式沼泽(Blanketbog)等。工程兵部队的定义由于强调湿地植被特征,易于在法律和管理方面的实际应用。加拿大的定义更加强调湿地的水文和土壤特征,对植被特征没有足够的重视。
除上述以外,英国的湿地定义代表着欧洲的普遍观点。E.Maltby(1986)在其著作《Waterloggedwealth》中阐述:“湿地是水支配其形成、控制其过程和特征的生态系统的集合,即在足够长的时间内足够湿润使得具有特殊适应性的植物或其他生物体发育的地方”。显然他所重视的是湿地的成因的主导因子--水文因素,而对土壤和植被条件则是轻描淡写。
就《湿地公约》湿地定义而言,严格说来还算不上是科学的定义,因为它只是枚举了湿地的外延,并没有对湿地的本质属性予以论述。
分析湿地的自然生态结构和性质,不难看出,水是湿地形成的最根本的原因,也是其生态过程的主要控制因子,而还原性的水成土壤和湿生或水生植被是其水文生态过程的必然结果。因此,湿地的定义应做如下陈述:“湿地是指一类在生态性质上介于水生和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由于常年或周期性的水分潴积或过度湿润,造成基底的嫌气性条件,维持绿色高等水生或湿生植物群落长期赋存的土地。”这样定义就使湿地的概念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据此,无需通过人为限定水域的深度来确定水体的湿地部分,只要是绿色高等植物生长的范围即可划为湿地的范畴之内。其主要依据是:(1)湿地相对较高的生物生产力主要体现在高等植物群落的生产力上;(2)在作为水禽为代表的濒危珍稀物种的栖息地意义方面,高等植物同时为动物提供着丰富的食物来源、良好的隐蔽场所和必要的筑巢材料;(3)湿地的一些生态环境功能是通过其中的高等植物来实现的,如净化污水主要依靠植物对重金属离子的吸收;(4)所谓植物对湿生和水生环境的特殊适应主要表现在一些高等植物的生理结构上。因此,水域湿地的边界限定可以依据高等沉水和挺水植物的分布范围来确定,不必机构地圈定一个具体的水深指标。
3.湿地分类问题
湿地的分类是湿地研究的基础,由于学科领域和目标的不同,学者们提出了形形的分类系统。其中对某一湿地类型的有欧洲的泥炭地分类(MooreandBellamy1974),美国鱼类和野生生物署“湿地和深水栖息地分类”,中国的泥炭沼泽分类(柴岫1990;郎惠卿1983),沼泽分类(牛焕光等1985),美国东北部冰川遗迹区的淡水湿地分类(GoletandLarson1974),美国冰川高原草原地区的天然池塘与湖泊分类(ShawandFredine1956),佛罗里达森林湿地分类(Wharton1976)等,这些分类虽是类型或区域等级上的,但对湿地的系统分类提供了极有价值的参考,而且对其目标也是极为实用的。
英文针对各种不同的沼泽类湿地皆有不同的术语,汉语中却没有对等的固定词汇译之,为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有必要对这些类型概念加以明确分并赋予固定的译法。Marsh是指基底为水成矿质土壤,生长挺水草本植被的沼泽,以"草本沼泽"译之为宜。swamp是指以乔木或灌木为建群植物的沼泽,无论基底是否积累泥炭,都可以“木本沼泽”译之,然而欧洲习惯上仍把芦苇沼泽称为reedswamp,为特殊情况。Mire是泛指有泥炭积累的所有生态系统,即"泥炭沼泽"。Fen是指接受周围地下水补给,有泥炭积累,并以草本或藓类植物为优势的沼泽,应译为“泉生(泥炭)沼泽”。bog是指主要接受降水补给并生长适于酸性环境的藓类,特别是泥炭藓为优势的高位沼泽,应译为“藓类(泥炭)沼泽”moor是泥炭地(peatland)的同义词,highmoor指中央隆起的高位泥炭沼泽,而lowmoor是指发育在盆地里,中央低洼的低位沼泽。Muskeg是指分布在加拿大和阿拉斯加半岛的大片的泥炭沼泽。
由于湿地生态条件的区域差异性、空间分布的广泛性和生态过程的多变性,不难理解,湿地的科学分类要求一套完整严密的分类依据和分类系统。要在不同的层次上区分那些具有均质性特征的生态单位,根据其生态结构和功能的相似和差异性进行科学的分类,以便于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进行湿地编目与制图,为研究和管理湿地提供科学依据。
湿地可以根据人类是否参与湿地的生态过程分为两大类群:即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由于其运行机制不同,所以其较低等级的划分依据可以是不同的。
在自然湿地群中,湿地的水文特征应是湿地分类的最重要的依据。而在水文诸要素中,水质决定着湿地总的生态系统,因而第二级划分可以水质类型为依据,以“族”为单位。分为咸水族,淡水族和半咸水。水的来源是湿地起源和发生类型的重要指示因子,以此作为第三级划分依据,以“系”为单位,分为河成系,湖成系,泉成系,海成系和雨成系。湿地的基底特征响应于水文状况并影响植物生长状况和植被类型,将此作第四级划分依据,以“类”为单位,分为泥质类,沙砾质类和泥炭类。湿地的植被特征是其生态性质和结构最直接的反映,植物的生活型是环境的综合体现,以此作为第五级分类依据,以“型”为单位,分为沉水型,浮水型,挺水型,草本型,灌木型和乔木型。还可以根据植物群落的优势种或建群种来划分第六级单位,在此不予赘述。
人工湿地可以据其支持的产业类型进行第三级划分(系),即种植业系和养殖业系。把其产品类型作为第四级划分的依据(类),即种植业系可分为经济作物类和粮食作物类;养殖业系可分为鸟兽类和水产类。
中国的湿地分类
根据中国的湿地现状以及《湿地公约》分类系统,初步确定了全国湿地分类框架,共分为5大类28个类型。各湿地类型及其划分标准如下:
沼泽湿地
1藓类沼泽:以藓类植物为主,盖度100%的泥炭沼泽。
2草本沼泽:植被盖度≥30%、以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
3沼泽化草甸:包括分布在平原地区的沼泽化草甸以及高山和高原地区具有高寒性质的沼泽化草甸、冻原池塘、融雪形成的临时水域。
4灌丛沼泽:以灌木为主的沼泽,植被盖度≥30%。
5森林沼泽:有明显主干、高于6m、郁闭度≥0.2的木本植物群落沼泽。
6内陆盐沼:分布于我国北方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的盐沼。由一年生和多年生盐生植物群落组成,水含盐量达0.6%以上,植被盖度≥30%。
7地热湿地:由温泉水补给的沼泽湿地。
8淡水泉或绿洲湿地。
湖泊湿地
1永久性淡水湖:常年积水的海岸带范围以外的淡水湖泊。
2季节性淡水湖:季节性或临时性的泛洪平原湖。
3永久性咸水湖:常年积水的咸水湖。
4季节性咸水湖:季节性或临时性积水的咸水湖。
河流湿地
1永久性河流:仅包括河床,同时也包括河流中面积小于100hm2的水库(塘)。
2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
3泛洪平原湿地:河水泛滥淹没(以多年平均洪水位为准)的河流两岸地势平坦地区,包括河滩、泛滥的河谷、季节性泛滥的草地。
滨海湿地
1浅海水域: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永久水域,植被盖度<30%,包括海湾、海峡。
2潮下水生层:海洋低潮线以下,植被盖度≥30%,包括海草层、海洋草地。
3珊瑚礁:由珊瑚聚集生长而成的湿地。包括珊瑚岛及其有珊瑚生长的海域。
4岩石性海岸:底部基质75%以上是岩石,盖度<30%的植被覆盖的硬质海岸,包括岩石性沿海岛屿、海岩峭壁。本次调查指低潮水线至浪花所及地带。
5潮间沙石海滩:潮间植被盖度<30%,底质以砂、砾石为主。
6潮间淤泥海滩:植被盖度<30%,底质以淤泥为主。
7潮间盐水沼泽:植被盖度≥30%的盐沼。
8红树林沼泽:以红树植物群落为主的潮间沼泽。
9海岸性咸水湖:海岸带范围内的咸水湖泊。
10海岸性淡水湖:海岸带范围内的淡水湖泊。
11河口水域:从近口段的潮区界(潮差为零)至口外海滨段的淡水舌锋缘之间的永久性水域。
12三角洲湿地:河口区由沙岛、沙洲、沙嘴等发育而成的低冲积平原。
人工湿地
1水产池塘:例如鱼、虾养殖池塘。
2水塘:包括农用池塘、储水池塘,一般面积小于8公顷。
3灌溉地:包括灌溉渠系和稻田。
4农用泛洪湿地:季节性泛滥的农用地,包括集约管理或放牧的草地。
5盐田:晒盐池、采盐场等。
6蓄水区:水库、拦河坝、堤坝形成的一般大于8公顷的储水区。
7采掘区:积水取土坑、采矿地。
8废水处理场所:污水场、处理池、氧化池等。
生态管理论文范文4
关键词菊芋;生态适应性;栽培技术
菊芋(Helianthustubeuosus),别名洋姜、鬼子姜,原产北美,是菊科向日葵属多年生草本植物。菊芋地下形成块茎,其根系特别发达,抗旱、耐寒、适应性广,几乎没有虫害、抗病性强,非常适宜在干旱半干旱地区推广种植,是保持水土和防风固沙的优良作物。菊芋是生产绿色食品的优质原料,可加工成菊粉、低聚果糖和超高果糖浆等,是当今保健食品和全新多功能食品的优质配料,还可生食、炒食、煮食或切片油炸,腌制成酱菜或制成菊芋脯。菊糖发酵后能制成酒精,被称为绿色石油。菊芋的地下块茎和地上茎叶可制作饲料,因而菊芋种植还可与发展养殖业相结合。菊芋在全国各地均有栽培,一般产量37.5~75.0t/hm2。甘肃省定西市菊芋年种植面积已达0.13万公顷以上,并已建成了年生产量2000t的菊粉加工生产线,初步形成了产业化生产格局。
1菊芋的生态适应性
1.1适应性广
菊芋耐寒、耐旱能力特别强,块茎只要不露出地面,在-40℃可安全过冬,第2年春可正常发芽。菊芋有惊人的抗旱能力,适宜在北方旱作农业区种植,在缺水干旱的荒漠中亦能正常生长。
1.2繁殖能力强
菊芋一次播种可多年生长,并且每年以20倍的速度扩繁。但菊芋的块茎应每年进行采收,以提高产量。
1.3生产管理简单
由于菊芋自身的特性,若不追求产量,一次播种就可以多年生长,治理荒漠时可采取此办法。要大幅度提高菊芋产量,应多施有机肥和钾肥。
1.4能保持水土
菊芋的根系特别发达,每株有上百根长达0.5~2.0m的根系,可深深地扎在土中,能保持地表层的水土,有效防止地表水土流失;同时,菊芋的茎叶茂密,能防止雨水对地表的直接冲刷,是保持水土的优良作物。
1.5抗风沙能力强
荒漠地区风沙大、干燥,沙土流动性强,而菊芋能从很深的沙土中顶出地面,只要覆盖沙土不超过50cm,就可以正常发芽。菊芋茎杆较高,枝叶可形成防护林,加上其根系发达,固定沙土效果十分显著。
2栽培技术
2.1茬口选择
菊芋的前茬以小麦、豆类、玉米、蔬菜茬为好,虽可连种连收,但重茬种植的必须施用大量有机肥,才能保证产量。据大面积栽培经验,连栽2~3年后,会因土壤中某些营养元素缺乏而影响产量。
2.2土壤处理
菊芋播种前应结合施基肥深翻土壤,施有机肥45~75t/hm2,配合使用生物有机肥,并按N∶P2O5∶K2O=1∶0.75∶0.75的比例施入化肥,深翻入土。
2.3种薯选择
菊芋用块茎进行无性繁殖。因块茎表皮无栓皮组织,在空气中易失水而降低发芽率,并易感染腐烂。因此,要选用新鲜块茎。应选用30~50g左右的整薯播种,用种量约900kg/hm2左右。
2.4播种时间
秋播应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进行。菊芋秋播比春播出苗早,结薯提早15d左右,且薯块大,产量能提高12%。春季播种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为宜。
2.5播种密度
菊芋的播种密度为行距60cm,株距37~40cm左右,保苗4.2~4.5万株/hm2。粘土播种深度宜浅,为5~8cm;沙土宜深,约8~10cm。
2.6查苗补苗
菊芋出苗后,要及时补苗,结合补苗进行1次除草。
2.7中耕除草
一般播后30~40d中耕松土,深度6cm左右,结合中耕进行除草。第2次中耕在现蕾以前,结合除草进行,为块茎生长发育创造良好条件。
2.8水肥管理
菊芋虽然抗旱,但土壤水分充足时能大幅度提高产量。现蕾期和块茎膨大期是需水的2个关键时期,中部半干旱地区降水正常年份不发生严重干旱时,一般不需浇水。若遇夏秋连旱,应在8月中下旬浇1次现蕾水,旱地利用集蓄雨水进行补灌,一般能增收54.6%。
生态管理论文范文5
1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含义及特性
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是基于生态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基本原理上,对森林生态系统的结构、组成、功能、过程进行科学的理解,综合考虑生态需求、社会需求、经济需求,通过制定目标、合理规划、科学研究、有效实践、有力监测等手段改善生态系统的管理工作,以确保生态系统的整理性、多样性、可持续性,提高身体系统的健康活力,以保障森林能持续的获得理想状态和期望的产品服务。基于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含义,森林生态系统的基本特性表现为整体性、可持续性、社会性、适应性和复杂性[1]。整体性是森林生态系统的最重要特性,在生态系统管理中,必须将生态系统的所有生物体和非生物体、生态过程等当作整体进行思考,即要重视生态系统的等级结构,维持生态系统的过程和格局,保护生物的多样性,要确定生态边界和合适的规模,要仿效自认干扰机制。可持续性是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最终目的,反映了生态系统动态的维持其组成、功能、结构的能力,保持高的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能持续的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社会性是指生态系统的组成具有社会性,生态系统管理要考虑社会价值、组织协调、公众参与、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调等关系[2]。适应性是指将生态系统管理的民主原则、教育、法规学习和科学分析等有机的结合起来,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中可持续地管理资源。复杂性是指森林生态管理系统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系统,表现在内部物质循环、信息流、能量转换等关系的复杂性。
2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关系
2.1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联系
传统的森林经营主要研究森林的永续利用和其在技术上的反映,利用社会、经济、生态、科学的原则来管理森林产业,实现经济目的[3]。传统森林经营的核心理论是“法正林思想”,该理论是在传统的古典经济学和林业学有效结合的产物,将森林、林地当中获取效益的资资本,通过对森林和林地的集约化经营和管理,不断提高其生长量,并对林地进行出租获取收入,增强其经济效益。这种经营管理理念是与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过去的近200年中,支配着整个森林经营活动,其可持续思想的核心是以木材进行生产。而森林的生态系统管理正是起源于这种传统的林业资源管理和利用过程,传统森林经营理念和方式的发展下,对森林资源造成的巨大破坏,推进了生态系统管理理念的产生,促使人类对生态系统管理的认知度不断加深。可见,传统森林经营是促使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前提和保障,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是对传统森林经营的传承和发展,两者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联系。
2.2森林生态系统管理与传统森林经营的区别
虽然传统森林经营是推进森林生态系统形成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是其表现出来的弊端仍然很明显,如传统森林经营违背自然规律和生态法则、结构简单、生物多样性较低、生态功能低下等。因此,森林生态系统不仅是传统森林经营的传承和发展,还是对传统森林经营的改革和创新,两组具有本质区别。
2.2.1核心理论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核心理论即为“法正林思想理论”,该理论的基础是传统经济学理论,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4]。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核心理论上是现代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系统理论的有效结合,注重了生态系统、生态结构、生态过程的可持续性发展,利用系统的理念和方法来解决森林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了人与森林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和谐,维持了森林生态系统理想中的产品和服务。
2.2.2管理目标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管理目的是以林产品的产品生产为核心,将森林生态系统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归置从属为主,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向社会提供大量的木材及其他林产品,获得最大化的经济效益。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管理目标是从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作用出发,以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在社会和自然系统中的服务功能为核心,向社会输送生态化的、可持续的产品和服务,保障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森林的生态安全。
2.2.3经营对象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的经验对象为以乔木为主的植物群落、森林自身的变化、森林资源实物量的保存和增长、森林生态系统物质产品的生产等。而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对象是森林生态系统,具体包括了生物和非生物环境资源,在生态过程中形成的自然生态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整合生态系统内部再生能力要素,注重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注重利用外部手段来调控森林资源、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之间的关系。
2.2.4经营尺度的区别
传统森林经营是基于林班、小组的空间尺度产生的,经营单位的生产组织方式为林场。而森林生态系团管理的经验尺度是景观尺度,主要组织形式为社会化、区域化的管理形式。
3基于生态系统管理的现代化森林经营策略
首先,要构建一个时间尺度长、空间规模大的森林生态经营体系。对此,管理工作者必须广泛的调查森林资源,明确“景观”在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具体含义,要在短周期内对集约化的林业和长周期的林业中开展科学有效的实践,完善生态过程,要不断跟踪林地上和社会价值方面的数据,进行分析后确定更为合适的经营体系。其次,要转变思维方式,进行系统性地思考。系统性思考与生态系统方法是一致的,是学习型组织建立的核心基础,在具体的管理中,要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将管理重点放在整体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上来。最后,要提高每个职工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只有较高素质的职工才能明确系统内的各种关系,针对自己认知的实际情况,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结构和专业技能促使系统作用的最大化发挥,实现森林生态系统管理的目标。
4结语
生态管理论文范文6
棚民的对徽州山区的无序垦殖和恶性开采,对徽州山区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并直接影响到了所在山区原有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形成了较为严峻的“棚民”与土著居民对立的社会问题。
关于徽州棚民问题的研究,已有一些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尚嫌不够深入。本文拟通过对徽州方志、家谱、档案、碑刻和文书等材料的分析,对棚民进入徽州山区后,给徽州山区生态环境及社会经济所造成的影响与破坏,以及徽州本土官民的应对措施,进行系统剖析和论述。
一、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和数量分布
关于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的时间,清代安徽道宪杨懋恬在《查禁棚民案稿》中云:“查徽属山多田少,棚民租垦山场,由来已久,大约始于前明,沿于国初,盛于乾隆年间。”[4]对照上面所引康熙《婺源县治》的序文,杨懋恬关于徽州棚民起源于明代的说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正如杨懋恬所指出的那样,徽州山区棚民最盛的时期是清代中叶的乾隆时期。婺源县棚民有明确记载的最早时间是乾隆三年(1738),其他如歙县、休宁、祁门、黟县和绩溪等大体也介于乾隆初年前后。考虑到祁门地当徽州府往安徽省盛会安庆孔道,故安庆进入此地的棚民应当不会晚于婺源。
进入徽州山区垦殖和经营的棚民数量,以毗邻的安庆等府为最多,其次为邻省的江西和浙江,远者甚至还有来自福建的棚民。“该民等籍隶(安庆府)怀宁、潜山、太湖、宿松、桐城等处,间有江西、浙江民人,徽属距伊等原籍甚近。”[5]
棚民进入徽州山区租地种植苞芦和挖山烧炭等活动,曾经和当地土著居民产生了严重矛盾,导致纷争和诉讼不断,但这种矛盾都还是小范围的。直到嘉庆十二年(1807)才因休宁县耆民程元通赴京控告棚民方会中等逞凶酿成命案,棚民和土著居民的矛盾方才引起朝廷的重视。但徽州山区究竟聚集了多少棚民,不同的记载,数量也差异较大。据办理抚剿徽州棚民事宜的高廷瑶估计,约有万余人,“棚民之多,以万计也”。[6]还是高廷瑶,在办理棚民事宜后,他又说:“余思徽郡属境,俱有棚民,不下数十万人。”[7]而据杨懋恬饬令徽属各县确查,其具体数字8681丁口。徽州府六县棚民的具体分布如下表:
所在县|棚民所搭棚数|棚民丁口数
歙县|334|1415
休宁|395|2522
婺源|74|295
祁门|579|3465
黟县|9|69
绩溪|172|915
合计|1563|8681
以上统计相对较为精细,但由于徽州是高山纵横,加上棚民本身想方设法隐匿不报,因此,其数据难以完全与实际完全一致。至少黟县的数据就不够准确。根据黟县自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庆十年(1805))和嘉庆十六年(1811))连续颁布的四份关于严禁棚民造窑烧砖、水口烧煤、租山开垦和开煤烧灰等禁令的情况来看,黟县的棚民之害应是相当严重的,其棚民数量绝非表上统计的69丁口。又据道光四年(1824))安徽巡抚陶澍编查皖南棚民保甲事宜统计,此时,在大量棚民已被驱逐和勒令退山回原籍的情况下,编入保甲的徽州棚民依然还有156户,具体分布是:[8]
所在县名|棚民户数|选充棚头数|备注
歙县|156|17|
休宁|231|24|
祁门|432|24|
黟县|10|1|
绩溪|12|——|居住分散,不便编设棚头。
合计|841|66|
不管是数万还是数十万,清代中叶以后徽州棚民的数量不会是一个小数字。我们今天在徽州调查期间,发现很多以“棚”为名的村落,如祁门乔山,休宁回溪、南塘,以及歙县柘林、蓝田等地,都有大量以“棚”为村的村落。这些棚村在乾隆以前是没有的。更为要紧的是,这些棚民聚居村,至今竟然还能操着一口流利的安庆方言。可见,当年棚民的数量是极其可观的。
二、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进行无序甚至野蛮开开垦与开发,给徽州原本就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破坏。
徽州“郡之地隘,斗绝在其中。厥土骍刚而不化,高水湍悍,少瀦蓄,地寡泽而易枯。十日不雨,则仰天而呼,一骤雨过,山涨暴出,其粪壤之苗又荡然空矣。大山之所,多垦为田,层累而上指,至十余级不盈一亩,快牛剡利不得田其间。”[9]如此恶劣而脆弱的生态环境,使得徽州的粮食生产始终不能自给。“徽介万山中,地狭人稠,耕获三不膳一。即丰年亦仰食江楚十居六七,勿论岁饥也。”[10]因此,徽州经济结构中,以养山植树、贩运木材为主的山林经济产业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一经济结构早在宋代即已形成,“山出美材,岁联为桴,下浙河。”[11]“祁门水入于鄱,民以茗、漆、纸、木行江西。……休宁山中宜杉,土人稀作田,多以种杉为业。杉又易生之物,故取之难穷”[12]山场林木不仅是徽州人赖以维生的主要资源,而且,由于它们可以涵养水源,使徽州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始终保持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健康状态。
棚民的大规模进入,并进行无序的垦山种田和煤炭等矿物开采,造成了水土流失,使得徽州山区的生态环境受到了较为严重的破坏。“乾隆年间,安庆人携苞芦入境,租山垦种,而土著愚民间亦效尤。其种法必焚山掘根,务尽地利,使寸草不生而后已。山既尽童,田尤受害。雨集则砂石并陨,雨止则水源理竭,不可复耕者,所在皆有。大溪旱不能蓄,涝不能泻,原田多被涨没。一邑之患,莫甚于此。”[13]休宁人程元通在赴京控诉棚民罪状时,就曾声泪俱下地陈述棚民对休宁山区生态的破坏。他说“我们住居地方,环抱皆山,祸遭流匪方会中等向无业地棍程金谷等盗租山场,搭棚纠集多人,私行开垦,种植苞谷,以致山倾石泻,涨塞河道,山上坟茔尽行挖掘,山下田庐皆受其害”。[14]
在徽州一府六县棚民聚集人数最多的祁门山区,因棚民租山种植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灾难也最为剧烈。祁门西乡箬坑,向为王氏宗族聚居地,在棚民到来之前,这里的居民安居乐业,过着一种相对富足的生活,“我环溪基迁于宋,迹发于明,聚族而居,历年有所。向来田少山多,居人之日用饮食,取给于田者,不敌取给于山。当年兴养成材,年年木弃取,络绎不绝。所以家有生机,人皆乐利,……无不衣食余饶。”[15]然自乾隆三十年(1765)棚民进入之后,这里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居民平静富有的生活环境也如明日黄花,“自乾隆三十年以后,异民临境,遍山锄种,近日地方效尤。每遇蛟水,山崩土裂,石走沙驰,堆积田园,国课永累。且住后来龙山场,合族公业,亦尽开挖锄种。人居其下,命脉攸关。此日坑河满积,一雨则村内洪水横流,祠前沙石壅塞。目击心伤,人皆切齿。”[16]祁门北乡的程氏宗族聚居村善和也是倍受棚民之害最烈的地区之一,同箬坑一样,山场林业是善和经济的命脉,诚如《窦山公家议》所云:“田之所出,效近而利微;山之所产,效远而利大。今治山者递年所需,不为无费。然后利甚大,有非田租可伦。”[17]就是这样一个仕宦、商贾辈出的山村,清代乾嘉时期,也遭遇到了棚民的大肆侵袭。为此,全族父老集议,由程钝根主笔撰写了程氏宗族驱逐棚民的檄文——《驱棚除害记》。在这篇驱逐棚民的檄文中,程钝根历数了棚民的九大危害,其中前三项均系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危害。“伐茂林,挖根株,山成濯濯,萌蘖不生,樵采无地,为害一也;山赖树木为荫,荫去则雨露无滋。泥土枯槁,蒙泉易竭。虽时非亢旱,而源涸流微,不足以资灌溉,以至频年岁比不登,民苦饥谨,为害二也;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排,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18]
可见,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租山垦殖苞芦和赁山挖煤烧灰,直接造成了徽州生态环境的恶化。根据有关史料,棚民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大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植被的大量破坏。徽州历史上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境内山峦重嶂,河川纵横,森林植被面积广阔,所谓“重冈複岭参天际人,岩谷幽阻林莽丛茂”。[19]茂密的山场林木,不仅涵养水源,使徽州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生态环境,而且还给徽州带来丰厚的财富资源。清代中叶以降,棚民的大规模入境,进行野蛮的垦殖与开采,使得徽州大量的山场林木遭到砍伐,植被覆盖率急剧降低,特别是在一些棚民聚居较为集中的山村,不少林木丰茂之山被砍削殆尽。“自棚民租种以来,凡自棚民租种以来,凡崚嶒险峻之处,无不开垦,草皮去尽,则沙土不能停留。……不但不植不留,而且根株尽掘,甚至草莱屡被烧锄,萌芽绝望。”[20]在黟县,棚民“或开土党凿石,或租种苞芦,草木不留,山石立断,一邑之生灵受害。”[21]
其次是水土流失的加剧。植被受到破坏的直接后果,必然导致水土流失的加剧。黟县知县吴甸华在嘉庆十六年七月颁布的《禁租山开垦示》的禁令中,对棚民租山开垦所造成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有着深刻的揭示,禁令指出:“石山戴土,一经垦松,适遇暴雨,沙石滚下,其势猛悍,山下成熟田亩,多被冲压,以致失业。邑境内现有虚粮,或因此故。其为农田害,一也;山坡溜水,有涧达溪,垦后夹沙带石,壅滞滩河。舟楫难行,竹簰亦碍。其为水道害,二也。”[22]水土流失不仅使得徽州的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而且阻碍了道路的畅通,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徽州府通往省会安庆的必经之路——祁门大洪岭山道,就因棚民于道路两旁砍伐树木、种植苞芦而造成的水土流失而一度变得“木濯草斩,泥松沙削……积塞道途”。[23]至于因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的生活,更是触目惊心。如果说祁门社景村嘉庆九年(1804)的《奉府宪示禁》所说的“棚内有祸人之,每逢霉雨,河壅溪涨,遂使良田高平低没,……将来住宅墓址难免无虞”,[24]还只是一种预测的话,那么,在祁门箬坑和休宁田,由水土流失而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则已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在箬坑,箬溪“水为一村血脉,屡岁洪水暴涨,人则栖息无所,物亦渍湿难堪。且祠内污泥壅积,灵爽何所凭依?沿坑屋宇,长在水中,居者宁无痛恨?”[25]在休宁浯田,因遭棚民开垦,导致“溪圳尽塞,河水泛滥,田园交涨,房屋冲坍。”[26]
最后是自然灾害频繁。植被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使得徽州的自然灾害逐渐变得频繁起来,尤其是在棚敏为害最烈的山区僻壤,这种情况更为严重。在歙县北乡,“迩为外郡流民赁以开垦,凿石刨山,兴种包芦。土人始惑于利,既则效尤。寝致山皮剥削,石阞沙倾,霉月淋,乱石随水而下,淤塞溪流,磕撞途径,田庐涨没。”[27]祁门在棚民涌入山区进行野蛮开垦最烈的乾隆五十三年(1788)曾经发生了一次大洪灾,这次洪灾一共造成了六千人溺毙。这年五月,“初六日,夜大风雨。初七日清晨,东北诸乡蛟水齐发,城中洪水陡起,长三丈余。县署前水深二丈五尺余,学宫水深二丈八尺余。冲圮谯楼、仓廒、民田、庐舍、雉堞数处,乡间梁坝皆坏。为从来未有之灾”。[28]虽然这次祁门历史上最严重的水灾不一定全部因棚民垦山而发生,但棚民滥砍乱伐开山种田所导致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的降低,至少说是引发这次损失惨重的洪灾的重要因素之一。
棚民在开发徽州山区、发展山区经济方面是有贡献的。但是,比起其对山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来,这一开发山区活动的积极作用是有限的。它对徽州山区生态环境所造成的损害,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消除,直接导致了徽州山区各种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
三、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
徽州社会原本是一个宗族聚居的社会,宗族和乡村民间会社组织,在当时的徽州乡村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正如赵吉士所指出的那样,新安聚族而居,绝无一杂姓搀入者,其风最为近古。出入齿让,姓各有宗祠统之。岁时伏腊,一姓村中,千丁皆集。祭用文公家礼,彬彬有度。父老尝谓新安有数种风俗胜于他邑:千年之冢,不动一抔;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谱系,丝毫不紊。主仆之严,数十世不改。”[29]徽州乡村这种井然有序的社会秩序,在棚民大规模涌入下,发生了变动。社会治安形势也变得异常的严峻起来。
概括而言,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徽州平静的社会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乱。在棚民大规模进入徽州山区之前,徽州人按照历史上沉淀下来的相沿数十百世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过着一种以宗族血缘组织为共同体的乡村社会生活,“农力最为勤苦,缘地势陡绝。……大山之所落,力垦为田,层累而上十余级不盈一亩。刀耕火种,望收成于万一。深山穷民,仰给杂粮。早出偕耕于山,耦樵于林,以警狼虎;暮则相与荷锄,负薪以归。……家多故旧,自六朝唐宋以来,千百年世系,比比皆是。重宗谊,讲世好,村落家构祖祠,岁时合族以祭。贫民亦安土怀生,虽单寒亦不肯卖子流庸。婚配论门第,重别臧获之等”。[30]棚民来到徽州山区后,相当地宗族成员私自租山耕种或开采,并与当地居民通婚,所谓“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31]棚民初来时,由于徽州山场大部分实行宗族成员股份制经营,故族中一些贪利之辈,便将自己的股份租与棚民垦种、开采,“初起于租山者之贪利,荒山百亩,所值无多,而棚户可出千金数百金租种。棚户亦因垦地成熟后,布种苞芦,获利倍蓰。是以趋之若骛,或十年,或十五年,或二十年至三十年。迨山膏已竭,又复别租他山,以至沙土冲泻,淤塞河道农田。伐木搭棚,毁伤坟茔薪木。本不利于地方,历来奉文查禁,无如人情见利必趋,不肖之土民阳奉阴违,无业之异民遂争先恐后,日聚日多”。[32]这种局面最终导致了当地土著居民和棚民的矛盾不断加剧,原先宗族社会的生产与生活秩序被打破。
第二,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棚民的野蛮开垦与开采,在经济与社会文化上,与当地土著居民的经济利益发生冲突,各种土棚纷争与诉讼事项增多,加上一批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异籍赌棍、乞乞丐组织也随棚民一道进入徽州,致使赌博、盗窃、强讨强索事件屡屡发生,直接造成了徽州社会治安形势的恶化。棚民“越境租地,开垦山场,其人刁玩成习,强悍为多,居民每不胜其扰。是以占地侵山,动成讼案。……近年以来,棚民恃无所钩稽,故智复萌,斗殴、抢夺之风又炽”。[33]乾隆中期以来,举凡祁门洪迎瑞、洪大由案,休宁程金官案,直至休宁程元通赴京呈控等土棚相争案件,都是徽州社会治安恶化、土棚矛盾激化的直接反映。至于带有黑社会组织性质的赌博、乞讨、盗抢之徒,更使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在休宁,“迩年,时有无籍游民,多属少年壮丁,结党成群,借丐为名,强讨恶索。小窃叉鸡,其名曰单。其单有首,散则莫其踪,聚则难清其数。一遇婚娶丧祭,遂行纠集男妇,户开则升堂入室,户并则抛石击门,强索酒食,议折银钱。稍不遂欲,动辄滋端”。[34]祁门新安,“地当孔道,商贾往来,行李络绎。向则肃然,安居无事。近则恶丐结党联群,有号石埭陈贵地方王喇子、庐州王陈草包等等,名为甲头,以约束丐为辞,实则四党扰害,眷党旬肥。……外来匪徒,以讨乞为名,恃强滋扰,最为民害”。[35]祁门多通包括新安、彭龙、桃源等地立于嘉庆、道光年间的禁止赌博和流丐入境碑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棚民以及随之而进入徽州的乞丐、赌徒和黑社会组织,给徽州社会治安形势恶化所造成的影响。
第三,良田受损,物价特别是米价腾贵,给徽州当地居民生活造成了困难。徽州本来就是一个山多田少的山区,粮食不能自给,每年居民所必需的粮食要有三分之二靠从境外输入。棚民入境垦山、挖矿,不仅使居民的良田受损,赋税、柴薪供给受到影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所需的粮食(主要是大米)因为河道被棚民垦山造成的水土流失所堵塞,致使境外粮食不能即使运进徽州,导致粮价飞涨,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正如《驱棚除害记》所列举的棚民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九大灾害中所指出的那样,“山遭锄挖,泥石松浮,遇雨倾泻,淤塞河道。滩积水浅,大碍船牌,以致水运艰辛,米价腾贵,为害三也;山河田亩多被{上为“入”字,下为“水”字}积,欲图开复,费倍买田。耕农多叹失业,贫户永累虚供,穷困日甚,为害四也;久之衣食无出,饥寒为非。法律虽严,莫可禁止,为害五也;河积水涨,桥崩屋坏,往来病涉,栖息遭危,为害六也”。[36]“柴薪价值,较之数年前顿增几倍。居民樵苏之利,当然无存”。[37]显然,因棚民对生态的破坏,给徽州土著居民社会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直接导致了他们生活的贫困化。
第四,精神生活受到严重伤害。徽州向来重视阴阳居处环境的选择。在他们精神和内心世界里,祖先的坟墓风水直接关乎到后代子孙的幸福与否。棚民的滥砍乱伐,使土著居民祖先坟茔龙脉和荫木受到了破坏,“至于龙脉之伤戕,丁财折耗;古冢之平毁,坟墓遭殃,此尤祸之惨烈者。”[38]而且,在信仰和讲求风水堪舆风水的徽州,不仅是宗族祖先的坟茔,而且各县的县龙也因棚民的大肆砍伐而倍受荼毒。于是,休宁、婺源、祁门和黟县等士绅和官府,都纷纷发出了保县龙、禁棚民的呼吁和告示。棚民这种对徽州人精神和心灵世界的伤害,是直接导致土棚矛盾激化的一个最为直接的要素。正是这种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使得黟县知县吴甸华在连续发出三份禁令之后,还赋《安龙吟·禁种巴芦烧石煤以筦山脉钥水口也》诗,以示对棚民的憎恨与忿懣。诗云:“兹土安且敦,扶舆积之厚。连山络其脉,曲水环其口。秦县直至今,宁宇阅年久。如何牟利徒,甘受外奸诱。赁山恣垦发,邻患于焉狃。(休邑、祁门近奉宪驱逐棚民——原注。)不知崔嵬巅,冲沙裂石陡。石壅逈溪流,沙板失畦亩。山越况匪驯,是用驱之走。保民旧田河,完我好冈阜。或又石焚石,山骨目击剖。岂忘名在碑,何贪利斯薮。(嘉庆十年,有呈请示勒石——原注。)水驶山停之,钤束亮非偶。肯使郁厜(“厂”头下“義”字),化为缺培塿。渍言共惊诧,公吁来耆苟。任天即民福,因地乃官守。筦钥吾弗严,翳谁执其究。去弊当拔根,汛防议干掫。(屡禁烧煤,业已停止。恐日久废弛,因晋省请于抚宪,准移驻墩铺,分兵看守,为久远计。——原注。)但期长谧宁,无复自纷纠。两禁不可捍,有如山水寿。”[39]
总之,棚民对徽州社会的影响是深刻的,即使在道光年间根据朝廷制定的章程和规定,大部分棚民被驱逐回原籍,少数棚民定居下来,他们也未能完全融入当地的主流社会。他们的住宅还保留着原籍的建筑样式,“低小之屋,或以土为墙,或以草为瓦,四都源瑶、碣源之棚民,以及烧炭挖栲、种山蔔苞芦者,大率类此。不讲光线,仅蔽风雨,床与灶接,人与畜居。或一室一妇也,或十室八室而无二三妇也。”[40]他们的语言也基本保留着家乡的乡音方言。
四、徽州官府和乡绅对棚民的态度及其处置方式
数以万计的棚民大规模开进徽州山区,开垦与开采以后,引起了徽州地方官府和乡村士绅阶层的震动。如何对待和处置棚民这一陌生的社会群体,成为摆在徽州官府和士绅面前的一件棘手的问题。同时,僻居徽州深山老林从未与外界接触过的宗族社会社员,面对陌生棚民的无序开垦和野蛮开采,无论在心态和行为上,也都出现了急速的变化。
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对待和处置棚民的态度是有分歧的,即使是在嘉庆十二年(1807)休宁土棚相争酿成命案、程元通赴京控诉之后,徽州地方官府和官员也对棚民持有不同的意见。就休宁、祁门、黟县和婺源知县而言,他们偏重于对棚民进行驱逐,以维护地方社会秩序的稳定。而就办理棚民事宜的芜湖道宪杨懋恬和高廷瑶,他们在奉命对棚民进行调查后,一方面坚决执行朝廷查禁棚民的政策,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棚民与传统的强租霸耕之凶恶匪棍不同。因此,杨懋恬认为,“各县寻常控案,每县不过数件、数十件而止。至黟县、婺源历久,土棚相安,从无控案。可见,各棚民俱系种地良民,并非凶恶匪棍,亦无不法扰害实迹。”[41]高廷瑶在会同芜湖道宪杨懋恬率兵四百前往徽州擒剿棚民时,就对棚民抱有深深的同情。他认定程元通赴京呈控棚民之案有诬,并与诸知县协商,暂时驻兵县城,待廉得其实后再行定夺。他说:“此辈虽棚居,然力农事、长子孙,由来历久,迥与游民托名种山、支棚匿奸者不同。况附郭不及百里,果其聚众肆行,胡被害者不闻一人?而闾长里胥又皆毫无觉察?夫岂无畏牵连之祸?赴诉长官者,乃独不远数千里而京控?此其挟仇诬陷情弊彰矣。今不按虚实,而遽加之兵,彼被控者心怀疑惧,铤而走险,势将激成抗拒。兼以众兵涌入,难免秧及池鱼。我辈为县司牧,可不计出万全虑而后动乎?”[42]于是,高廷瑶亲自轻骑进入山区,“于是,保甲来迎,诸棚民跪谒者踵至。其远近男妇纷纷千百人夹道欢呼,绝无惊惧情状。……余与县尹留宿数日,徐察其迹,亲阅各棚民家,全无影响”。[43]
当然,由于聚居休宁浯田的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以“棚民方会中等纠集多人、踞种山场、逞凶酿命等情”,于嘉庆十二年亲自赴京呈控。引起了清王朝最高统治者的不安。尽管安徽巡抚初彭龄奉命委勘后,认定程元通所控之词多有不实,“程元通系族长,年已七十六岁。程怡仁所递之词,系祠长程绍兰主意。词内所称掘濠筑垒、祖墓遭掘、程柏押毙、尸匿不交、程靳被捆无踪等情节,均属架捏”。[44]但是,清王朝中央和地方政府还是采取了以驱逐棚民退山回籍为主、编查棚民入保甲为辅的政策,制定了《棚民退山回籍章程》,这就是所谓的“十二年递解之法”。“除在徽属已久,业经置买田产,与土著民人缔姻,编入保甲者,另册送部备查,毋庸勒令回籍外,其余棚民以租典地契内年限为断。其载有年限者,概俟限满后退山回籍。现在年限已满,及不载年限、承种已久者,令再种二年,于嘉庆十四年退山回籍。其近年承种,不载年限者,应令该抚转饬地方官,谕令严立年限,至迟不得逾十年各等语,并经修《户部则例》,一并载入在案”。[45]对租山招棚之山主,清王朝更采取了极其严厉的惩罚措施。用《酌议棚民退还山场章程》制定者安徽巡抚初彭龄的话来说,就是“棚民固利其土膏,若无山主召租,亦无从托足,是棚民与山主实表里为奸。此次查办之后,若不严定专条,有犯从重科罪,恐日久玩生,复蹈故辙。应请嗣后如将山场混召异籍之人,搭棚开垦至五十亩者,无论公业私业,均照子孙盗卖祖遗祀产至五十亩者,照投献捏卖祖坟山地例,发边远充军。不及五十亩者,减一等,租价入官。承租之人不论山数多寡,照强占官民山场律,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减一等。父兄子弟同犯,以凡人首从论。族长、祠长失于查察,照不应重律科罪。令该族族长、祠长勒石公祠中,庶棚民绝迹,土民益臻宁辑”。这条规定不久即以例的方式,载入《大清律例》之中。
徽州乡村宗族社会中的士绅阶层对棚民的蜂拥而至,采取了坚决的严禁和果断的驱逐举措。可以说,在清代中叶的驱逐棚民活动中,他们起到了最为关键的作用。包括清王朝中央和徽州地方官府最终能够下定决心驱逐棚民,这批乡绅们所做的努力是不可低估的。或者说没有乡绅的疾首顿足般的呼吁和影响,中央和地方官府在对待棚民的问题上或许不会那么坚决、果断和严厉。我们在文书、碑刻、谱牒和其他相关文献中,发现了数量可观的关于乡村宗族、会社和在野乡绅在禁止和驱逐棚民方面的史料。
在棚民潮涌动的初期,徽州宗族、会社和乡绅即发出了强烈的禁止和驱逐的呼声。乾隆四十五年(1780)十二月,休宁北乡儒村吴氏宗族族长吴懋长、吴世宗、吴钟溪、吴家漳、吴世茂和监生吴地保、吴兴等即以棚民“匪数潜滋。或曰行究,或夜起狼偷,砍树药鱼,肆无顾忌”的名义,呈请到徽州府和休宁县,由恳请徽州府颁发禁示,“勒石永禁,保荫保族,以杜侵害”。[46]乾隆四十六年(1781),黟县知县在阖邑士绅的强烈请求下,以棚民“江西窑匠邹国仲等于芙蓉嶂山下窝僻之处、县龙正身地方,觅租北向地业,将来龙山塝劈入,造窑烧砖,火灼龙脉”为由,勒石颁布《保县龙脉示》,严令“有关县龙之处,永远不得自行出租与人开砌劈挖泥土、烧造砖瓦。附近居民,亦不许凿挖有关县龙石土,并种山药、种苕、埋苕窖等项损伤龙脉,一概禁止”。[47]乾隆五十年(1785),婺源汪口俞氏监生俞大璋等因汪口向山自“乾隆四十三年,无藉之徒盗行砍伐”,而集体向婺源知县彭家桂恳请颁示勒石严禁。[48]次年七月,汪口俞氏宗族族长、监生俞奎茂等十数名乡绅,再次就蓄树垂荫之向山林木,遭受“旦旦斧金,害及数十年冢也。累累鍬锄,坑逾数仞;天根斩削,地脉陵夷,所以财赋萧条,人文寥落。”敦请婺源知县予以勒石严禁。[49]在棚民为害最剧、土棚矛盾最烈的休宁浯田岭,乾隆五十九年(1794),聚居于此的程氏宗族乡绅程华苍等,“因异地棚民挖山垦种、地方无知贪其小利,滥召妄租”,使得“山遭残废,樵采无资,砂石下泻,田被涨荒。……深山大泽,异族盈千,啸聚成群,恐贻害匪浅”为由,恳请休宁知县“吁恩示禁、宁民杜害”。[50]
在棚民规模最大、为害最剧的嘉庆时期,徽州一府六县乡村士绅纷纷以各种不同方式,发起了禁逐棚民、保卫家园的运动。
在休宁聚居棚民最多的地区——浯田岭、江田村、岭南、牛岭、青山、方圩和横源七村,以程氏宗族族长程元通、祠长程绍兰为首的乡绅组织,不远数千里,亲赴北京呈控棚民方会中等。在祁门,善和程氏宗族以附贡生程国华为首的乡绅,邀集合族父老,以棚民“开垦锄种为虑,嘉庆年间,恐请张宪驱逐棚匪五十四座,合境胥安”,[51]并亲撰《驱棚除害记》,历数棚民九大危害,云“棚匪之害地方也,甚于兵燹”。[52]在黄古田、环砂、渚口、社景、箬坑等棚民垦山最烈的地区,宗族和乡绅都奋然而起,组织起了规模庞大的乡村力量,对棚民进行驱逐。宗族、乡约和会社在这一时期发挥了积极的基层堡垒作用。祁门善和、环砂和休宁浯田岭的程氏宗族、休宁商山和儒村的吴氏宗族、祁门黄古田的汪氏宗族和箬坑的王履和堂养山会,祁门侯潭和婺源汪口的乡约,都在驱逐棚民、捍卫家园的运动中,起到了中坚的作用。
不过,在论述针对棚民这一社会问题时,我们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就是徽州乡村社会宗族和乡绅组织,必须借助地方官府的力量。无论是诉诸词讼,还是敦请官方出示严禁,这些组织和力量都离不开官府的支持。正是宗族、乡约、会社等组织与封建地方官府的协调与互动,才最终将棚民这一社会问题加以解决。尽管这种解决方式不一定完全满足宗族、乡约和会社以及乡绅的全部要求,但至少通过对棚民事件的处置,我们看到了徽州社会中的民间组织和乡绅势力在处理基层事务中的不可替代作用。
清代中叶的棚民,作为徽州历史上最后一次可称为是移民的运动,给徽州社会所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他们对徽州山区的滥砍乱伐、对徽州生态环境的破坏,直到百余年后,依然使徽州承受着这一恶果。清末徽州知府刘汝骥在探究徽州由富变穷的根源时,就曾把深林资源的破坏当成了最为主要的原因,并将“兴树艺”作为振兴徽州经济的头等事务。他说:“自唐宋以来,(徽州)便号富州,今何忽贫瘠如此?当务之急,莫要于讲树艺之事。”因此,在肯定棚民对山区经济开发的同时,我们千万不要忽视他们对山区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破坏及其所造成的直接后果。了解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实事求是地复原历史、阐释历史。
注释
[1][明]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稿》卷六十一《赠程君五十叙》。
[2]康熙《婺源县志》卷首《旧序·詹养沈序》。
[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
[6][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7][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8][清]陶澍:《陶澍集》上册《奏疏·日记·编查皖省棚民保甲折子》,岳鹿书社1998年版,第425页。
[9]康熙《徽州府志》卷二《舆地志下·风俗》。
[10]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汪伟奏疏》。
[11]淳熙《新安志》卷一《州郡·风俗》。
[12]淳熙《新安志》卷二《物产·木果》。
[13]同治《祁门县志》卷十二《水利志·水碓》。
[14]《嘉庆十二年二月十四日左都御史赓音等为安徽休宁耆民程元通呈控棚民占山扰害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1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6]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17][明]程昌:《窦山公家议》卷五《山场议》。
[1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19]同治《祁门县志》卷三十六《杂志·祥异》。
[20][清]方椿楚《颂山房杂著》,转引自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21]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年知县苏禁水口烧煤示》。
[22]同治《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禁租山开垦示》。
[23]《清道光二年十一月祁门大洪岭道路两侧山场永禁种植苞芦碑记》,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大坦乡大洪岭头。
[24]《清嘉庆九年五月十七日祁门社景黄一本堂奉府宪示禁碑》,原碑现置于安徽省祁门县横联乡社景村。
[25]祁门《环溪王履和堂养山会簿》,清嘉庆刊本。
[26]《清嘉庆八年十月休宁浯田岭严禁棚民入山恳种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浯田岭一家杂货店墙壁上。
[27]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28]道光《徽州府志》卷十六之一《杂记·祥异》。
[29][清]赵吉士:《寄苑寄所寄》卷十一《泛叶寄·故老杂记》。
[30]乾隆《橙阳散志》卷末《歙风俗礼教考》,转引自许承尧:《歙事闲谭》卷十八。
[3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32]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3]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4]《清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休宁县奉宪严禁无籍游民强讨恶索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齐云山镇唐头村。
[35]《清道光五年闰六月初二日祁门奉宪永禁匪丐入境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祁门县新安乡政府。
[36]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7]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38]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三本卷一《村居景致·驱棚除害记》。
[39]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六《艺文志·诗》。
[40][清]刘汝骥:《陶甓公牍》卷十二《法制·民情习惯·休宁风俗之习惯》。
[41]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道宪杨懋恬查禁棚民案稿》。
[42][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3][清]高廷瑶:《宦游纪略》卷上。
[44]《嘉庆十二年五月初二日安徽巡抚初彭龄为休宁县浯田岭等七处棚民已拆棚退山事奏折》,转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嘉庆朝安徽浙江棚民史料》,载《历史档案》1993年第1期。
[45]道光《徽州府志》卷四之二《营建志·水利·国朝汪梅鼎驱逐棚民奏疏》。
[46]《清乾隆四十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休宁县儒村奉赋宪禁示棚民砍树药鱼等不法事碑》,原碑现立于安徽省休宁县儒村乡。
[47]道光增补《黟县志》卷十一《政事志·塘堨·附乾隆四十六年知县顾保县龙脉示》。
[48]《清乾隆五十年十二月婺源知县严禁盗伐汪口村严禁盗伐向山林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49]《清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婺源汪口村奉邑尊示禁碑》,原碑现置于江西省婺源县汪口村乡约所内。
[50]《清乾隆五十九年四月休宁浯田岭严禁召租棚民种山碑》,原碑现嵌于安徽省休宁县龙田乡一杂货店墙壁中。
[51]光绪《祁门善和程氏仁山门支谱》第一本卷十二《东房新春显派泰支昂分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