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1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逐步趋于好转,但形势仍然严峻,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府发〔**〕20号)等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严格实行“一岗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一岗双责”的重要性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作风,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构建和谐遂宁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切实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

(一)各级人民政府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

1.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贯彻落实。

2.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建立健全并落实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本行政区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5.及时对本行政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并督促检查。

6.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领导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2.受正职委托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会议,研究和协调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

3.组织并参加本行政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重大活动。

4.督促、检查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令有关地区和部门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5.监控安全生产专项目标、控制指标运行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6.督促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7.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级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行政领导应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3.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

4.分管范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二)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

1.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原则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本系统的贯彻落实。

2.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3.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落实,同时考核验收。

4.组织和领导本部门、本系统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

5.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

6.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按规定启动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原则以及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

2.受正职委托主持召开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

3.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科(室、处、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加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4.督促、指导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5.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安全事故灾难时,按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对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各企业职责

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完善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并负责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各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置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2

一、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主要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二、明确各部门、各科室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区经信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区经信委主任负责经信委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经信委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党组书记负责对本行业(领域)、本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区经信委副主任在主任、党组书记的领导下,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科室安全生产职责

1.行业市场办公室负责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负责使用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超市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企业和经济协作办公室负责督促管辖权限范围内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制度。淘汰工艺技术落后和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3.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在招商引资中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引进工艺技术先进、安全、卫生、环保的项目,不得引进工艺技术落后以及无法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中,监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办理相关安全设施手续;

4.综合办公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企业领导班子要全面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与职业病防治的管理。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企业要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加强班组长、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粉尘、高毒等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控制职业病发病率。生产经营的条件、场所、设备或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3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苏政办发〔20*〕70号)和《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常政办〔20*〕1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在全区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就是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含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组织,下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推行“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强化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这项工作,有利于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有利于建立“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前提下,建立和推行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制度,是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需要,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的需要,是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为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

1、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级目标考核机制。制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依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2、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3、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主持研究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的办法和措施,指导和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落实本地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加强考核,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4、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街道办事处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分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评;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适时组织开展并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5、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组织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专项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组织和领导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制定整治措施并加以落实。明确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并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

6、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具体负责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主持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贯彻上级指示,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组织本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本部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按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和善后工作。

7、区各行政主管部门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最终落脚点。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制定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推行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每一位从业人员;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把安全生产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非法协议,以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保障措施

1、落实监管责任。全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严肃认真查处安全生产事故。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原因,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特大事故,要尽快调查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4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乡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门的工作措施,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XX组长、乡长XX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督导组,对各企业、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二、严格工作措施,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强化乡领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1.在年初,在年初,党委、政府就制定并下发专门文件,明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要求,并成立了以乡长XX为主任的“XX乡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2.由乡党委书记XX组长、乡长XX分别代表党委、政府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在抓好自己所管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层层细化工作责任。

1.强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由政府各分管领导与村、企业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在管好本部门业务的同时,必须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督促各部门、各社区与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监管则,逐步健全了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

2.落实村两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与各社区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明确村支书对本村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任是本村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明确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区年终考核。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XX乡已初步完成了“乡、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工作。

三、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做到“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安监站、国土所、村规站等部门督促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根据辖区企业实际加以督查: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5

一、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认真细化、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政策决策宣传。利用各种方法途径,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等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我县经贸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民爆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的宣传力度。

三、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在巩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清剿”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重点解决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每月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日活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按照县政府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把安全生产准入条件。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结合安全检查情况,进一步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五、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全国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县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指导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民爆、电力、建材企业按期完成达标及升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回头看”工作,切实巩固达标创建成果。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范文6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以依法治安为主线,在安全生产中全方位强化法治精神、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通过加强学法促知法,加强执法促守法,加强守法保安全。以主体责任落实为根本,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队伍建设为保障,狠抓制度建设、科技创新和教育培训三件大事,突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达标创建三个重点,为商业经济发展保安护航。

二、目标任务

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数不突破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各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

2、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3、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排查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4、认真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止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责任追究。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

1、组织开展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以及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安排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3、强化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按标准提取安全费用,落实新建、改造、扩建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

(三)强化安全生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