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1

关键词 食品安全 风险预警 RASSF

一、欧盟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的立法现状

2002年1月28日,欧盟颁布了(EC)N?178/2002号法规即《一般食品法》,在欧盟层面统一立法,形成了统一的欧盟食品安全法框架,并建立了“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在《一般食品法》的第4章中详细叙述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的创立目的、内容以及运作模式。在实践当中,欧盟依据《一般食品法》 的第50条的第2到6款建立了食品与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这一系统的成员国包括所有的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EEA)中的三个国家——挪威、列支敦士登、冰岛及欧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由欧盟委员会作为该系统的核心管理者。豍 RASFF并不是一个单项运作系统,生产商、经营者、消费者、媒体以及系统成员外的国家和国际组织都可以向欧盟委员会反映食品风险信息,此时委员会立即启动该系统,由专家对风险进行评估。[ 同上]如果确定某些食品确实存在致害风险,欧盟委员会便会将相关的系统公开,并告知上述RASSF的成员方及第三国。[ 同上]成员方和第三国在收到信息后需及时将风险公开后的影响反馈给欧盟委员会。上述我国食品预警机制中出现的问题可从欧盟《一般食品法》中得到借鉴。

二、欧盟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1、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建立预警反馈机制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一般食品法》所确立的RASSF的一个值得我国借鉴的模式是设立了信息反馈机制。反馈机制能够使欧盟委员及时了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公布后的食品安全动态、公众的相关反应、成员国及第三国采取的措施以及信息扩散和知晓程度。这种机制的设立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在实践当中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经常会导致公众的恐慌,一些不了解情况的普通民众和经营者可能会采取不理智的做法,这就需要预警系统的中枢机构及时了解信息,快速反应;另一方面,欧盟委员会能够快速的了解公众对于信息的理解接受程度,据此决定是否进一步更加有针对性的、高效的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扩散,充分发挥预警系统的效能。

行政法上高效便民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是合法的,也应当是有效的。建立我国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反馈机制应以高效便民原则作为指导,从以下两方面入手:首先,规定下级政府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对上级部门反馈食品安全风险动态信息的时间,目前的立法并未对行政机关规定相应的义务,更谈不上高效履职。其次,设立并统一公众反馈的途径,即通过行政机关的网站和、微博等形式掌握公众对预警信息的知晓及反应,合理采取应对措施。

2、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公开食品安全风险应对措施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的RASSF机制在预警信息中包括对了公众可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的建议。例如在2008年中国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欧盟很快对自己范围内的中国进口奶制品进行了风险评估及风险预警。在确定欧盟内的中国奶制品确实存在对儿童致害的风险时,欧盟立刻向所有公众了预警信息,同时给出了儿童每日摄入该种奶制品的最高量,欧盟的食品安全应对措施中通常包含采取应对措施的黄金时间是何时且有多长;摄入危险食品的致害量是多少;如果摄入了某种有害食品应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治疗;如可以尽快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求退货、赔偿等。豎这些内容有助于帮助公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事件,树立信心,对相关风险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关注。

笔者认为,上述的应对措施在我国并非无法实施,因为其本质上属于行政法中行政指导的范畴。行政指导并非是政府机关行使其行政权力,其本质上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它不是一种行政主体以行政职权实施的,期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在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加入适当的行政指导环节,可以消除大众的恐慌,使大众从更为科学理性的方面了解食品安全风险的全貌。由于一般的行政指导不仅要有组织法上的依据,还应基于上位法的授权豏, 因此在我国的食品安全立法中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要求行政机关通过建议等方式向大众说明风险食品的合理用量,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手段等,来达到消除恐慌的社会效果。

3、欧盟《一般食品法》在建立预警信息公开方面对我国的启示

欧盟《一般食品法》的预警机制的另一个突出优势是健全了公众交流的环节。欧盟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系统允许公众向相关部门反映食品安全信息,媒体甚至可以直接向欧盟委员会反映他们所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RASSF系统每周都会公开相关的食品安全事件的进展,每年都会对一年中所预警的信息做出报告,并公布在网站上,将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与广大公众间展开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普通民众和媒体意见和建议。豐这一过程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运作的透明度,这也表明预警的过程是对公众开放的,是合法和合理行政的表现,有利于促进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制度的有效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外的绝对不公开信息和一些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外,政府应当主动公开其在履职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因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涉及大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属于上述主动公开的范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在第8条和第9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笔者认为,由于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人民健康,因此应在特别法中规定短于20天的公开期限,政府部门应在较短的时间内向大众公布其所掌握的食品的不安全信息,及时预警风险,消除公众恐慌。同时应赋予较为有影响力的新闻媒体直接向有关卫生主管部门反馈食品安全事件的权利,进而完善公众参与及媒体监督。

注释:

豍http://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docs/rasff_annual_report_2011_en.pdf.

豎 ec.europa.eu/food/food/rapidalert/report2008_en.pdf.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菜蓝子”基地建设为契机,以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为切入点,实现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法监管。积极探索和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机制;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农产品标识规范、农产品检测等为重点,用3-5年时间,分批分次推进初级农产品产地准出建设,力争达到“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测、包装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目标,全面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内容

(一)试点时间及品种

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试点时间年6月1日起,试点品种为蔬菜、生猪、水果等。

(二)试点范围

在我市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种养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养基地)、较大规模种养殖场等农产品生产单位。

(三)准出条件

1.种植业产品产地准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农产品生产地所在村委会出具的产地证明。

(2)“农产品生产单位”出具的产地证明。

(3)具有自检合格报告或委托检测合格报告。

(4)在有效期内的“三品”产品须提供由认证单位颁发的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近一年内有资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附加标识。

2.生猪准出条件: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及耳标标识,方可进入定点屠宰场。

对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种植业产品,农产品所有者携有效身份证明按《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进入生鲜食品批发市场交易。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的基础上,选择4家专业合作社和生产企业同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

按照“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包装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要求,先行示范、探索经验、逐步推进。从年6月1日起,在庄家宝蔬菜专业合作社、旺元隆蔬菜专业合作社、青云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捷圣生态农业种植园等4家生产基地开展追溯试点试运行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见《农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试点实施细则》,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全市主要种养基地。追溯试点试运行初期,要求市级相关人员分别到各区,与各区农业部门开展为期5天的分片督导。

四、工作措施

1.认真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出监管。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各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与基地(试点)各合作社或生产企业,以及未加入合作社的专业大户和规模种养场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各农产品生产单位确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在追溯试点中必须建立健全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准出基地和追溯试点基地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检。

2.积极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结合“菜篮子”建设项目和高标准农田改造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原则,推动基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实施《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动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认证。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农产品生产单位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使用违禁药物行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基地准出(试点)与农产品销售市场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实行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机结合。

4.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工作的指导。一是推动各区建立检测室或委托有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二是逐步引导各基地(试点)建立快速检测制度,完善自检条件,开展自检工作。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定期组织合作社和相关基地(试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准出基地(试点)自检水平;四是不断规范基地(试点)农产品检测报告或产地证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依法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并积极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充分调动村级农民技术员、动物防检员积极性,确实承担起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部门主要是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各级农业部门一定要立足法定职责,坚持依法办事。该负责的要依法履职,该其他部门管的要及时通报和移交,该参与的要主动配合。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3

【关键词】信用东莞 信用体系

一、东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运行现状

在东莞市“三打两建”工作中,石龙镇被定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单位。石龙镇目前已经制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初稿)》,并不断对方案(初稿)进行完善和细化。石龙镇将以“食品药品”、“企业信用”为主要内容开展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并结合“智慧石龙”建设,制定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充分利用各单位部门的联动,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同时计划在两个重点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起后,逐步打造个人和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石龙从2008年开始在牲畜产品经营户中建立起信誉评价制度。在过去的四年里,A级经营户在行业内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今年石龙共新增12个A级经营户正式挂牌,其中有五家是从B级调升至A级。这意味着这些经营户销售的产品均通过石龙定点屠宰场等正规途径采购,在评价前连续三年没有销售私宰肉、不合格肉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牲畜产品经营户信誉评价制度自2008年实施以来,至今一共有136个经营户获得过A级资格,确保了石龙入场肉食品的质量。牲畜产品经营户信誉评价制度从高到低划分为ABC三个信誉等级。其中,A级经营户最优质,会挂牌经营。这个制度为在业内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打下良好基础,是石龙镇“三打两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信誉评价制度不仅有助市民选择优质经营户,选购放心产品,同时能有效促进经营户自觉、规范、诚信地经营。

石龙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下一阶级的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中,石龙着重研究“处理违反诚信信用系统行为”的“处置联动机制”,并建立起“诚信宣传教育机制”,营造起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东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石龙镇在开展试点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如信用信息流动不畅,信息在区域、部门与行业之间分割与垄断的情况较严重,大量应依法公开的执法、政务信息不能以便捷、有效的形式向社会开放,如何确保企业信用平台长期有效运行,食品药品流通行业市场监管及执法存在困难、法律法规不完善等,建议市政府组建信用体系建设专家组,统一制定“信用东莞”方面的宣传教育指引。面对以上问题我们需要做的是:

(一)注重转变职能,让价格诚信评比融入社会。为确保价格诚信评比活动正面引导经营者加强自我约束,自觉规范价格行为,达到建立市场价格诚信体系的目的。市物价局注重在开展活动中转变政府职能,委托市价格协会主办,东莞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协办,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市物价局和交通局提供业务指导和评比服务。

(二)认真组织评比,让价格诚信评比引领行业。为使价格诚信评比活动能够引领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向全市汽车维修行业普发了《关于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开展价格诚信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1000份,并以自愿为前提,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通过汽车维修企业自荐、汽车维修行业主管部门或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推荐等办法,将自愿参评的单位吸收到价格诚信建设活动中来,指定专人负责与参评的单位联系,并指导其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落实价格诚信措施。

(三)抓好总结推广,让价格诚信建设成为体系。通过在全市汽车维修行业开展的价格诚信建设评比活动,市物价局就如何发挥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自律、咨询、评议和监督作用,汽车维修行业信用状况公报,建立会员企业价格信用档案等手段,引导企业坚守价格诚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三、东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规范。

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维护金融稳定、防范信贷风险的重要效能日益显现。人民银行信贷征信系统的核心是实现了企业和个人信贷信息在商业银行间的全面共享,从而有效提升了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的能力,是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促进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此,人民银行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业务规范、技术标准,以确保信贷信息的采集、报送、更新、查询、应用的制度化、规范化和长效性;同时,配套建立了数据质量保障和考核机制,以确保信贷征信系统的生命力和公信度。

(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数据管理机制,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1.完善数据采集质量保障机制;2.完善数据采集质量考核机制;3.完善数据采集质量激励机制。

(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信息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履职的重要参考。

推动信用报告应用于东莞市金融工作局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东莞市委统战部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等,为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提供信息支持。

(四)探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与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加强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非信贷类信息源单位的联系,巩固与此类单位以信息共享协议为基础的长效机制。截止2012年11月,共有1390301、14620条个人和单位公积金交缴信息纳入信贷征信系统。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社会信用理念。

人行东莞中心支行组织、参与一系列的征信宣传活动,先后开展和参与“信用关爱日”、“和谐金融·幸福东莞—东莞金融业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现场宣传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有效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J].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09.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4

一、工作目标

1、努力解决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药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药品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2、提高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守法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整体保障水平;

3、不断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良好形象,提高公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经营秩序

1、推进实施新版GSP规范,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要求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在新开换证和变更过程中配备执业药师,主动按照新版GSP规范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2、开展对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旦查实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从严处罚,必要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3、鼓励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在切实做到“八统一”的基础上,提高连锁化比例。根据全市统一部署,适时推进连锁药店远程审方。

(二)加大整治力度

1、100%承诺“十二个不”,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严厉查处药师不在岗、不正常履职的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的行为。严厉查处违规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三)创新监管手段

1、提升药品远程监管数据上传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2、在全区规范药店中实施含麻制剂联网登记销售。

3、向社会公开远程监管数据,进一步提高社会化监督水平。

(四)优化安全环境

1、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应急值守,依法处置和答复投诉举报。

2、加强法制宣传,普及社会群众安全用药知识,开展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药品专业知识培训。

3、进一步发挥“药事通”管理系统的社会服务功能,鼓励诚实守信,曝光违规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召开全区药品零售企业工作会议,大力宣传“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加大对监管对象的宣传,切实按照行动要求加强管理。各科室要按照通知要求,细化措施,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顿(2014年4月1日至10月20日):认真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检查,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10月20日前对零售药店进行全面排查与统计分析,在排查基础上对重点问题和重点药店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2014年10月21日至11月1日):于11月1日前将“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应内容翔实,有具体数据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当前社会群众对药品安全高度重视的形势下,以及新版GSP规范推进实施的关键时期,各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严肃性,组织力量扎实开展好此次整治行动。分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得到迅速落实,不断提高药品流通的管理水平。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5

为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省<粮食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确保我县粮油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质量良好和卫生安全。一年来,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并根据市粮食局《关于采取措施确保春节期间市场供应物价稳定和节日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有代表性的和吞吐量比较多的重点乡镇的粮油市场和个体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对其他购销量比较少的乡镇,适时地在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进行了全面认真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全县人民的生活需要和“节假”日期间粮油食品的安全,从创建“平安永善、和谐永善”和支援溪洛渡电站建设的高度出发,县粮食局领导把搞好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与粮食行政执法相结合,积极主动,多次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等)。由县粮局牵头,成立“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分别对溪洛渡、团结、桧溪、细沙、青胜、黄华、莲峰、茂林、大兴、墨翰等乡镇的市场粮油和个体粮油经营户经营的原粮、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进行监督检查。

1、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法,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服务大局,维护和完善粮油市场秩序。今年以来,县粮局先后召开7次会议,研究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措施,特别是在奥运会和节假日期间,我县把粮油市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重点对溪洛渡、团结、细沙、桧溪、莲峰、茂林、大兴等乡镇的粮油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

2、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把搞好“米袋子”工程和创建“放心粮油”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努力构筑城乡居民购买“放心粮油”意识,让群众满意和政府放心,尽到我们力所能及的职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粮油市场

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关系到整个购销粮油市场是否健康有序发展,也是关系到粮油质量安全、良好、卫生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特别是粮食企业改制后,粮油购销市场更加市场化,粮油经营者的业务素质更是参差不齐,所以,宣传工作很重要,根据省市粮食局的文件精神和县食安委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开展行政执法和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在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工商、质监、卫生)的关心、支持配合下,首先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流通统计制度》及其他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粮油质量、标准、卫生、安全的宣传。

1、通过近年来的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由原来的粮食部门统一经营的模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发展的模式,粮油市场繁荣,对保障粮油市场基本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个体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从不懂得粮油食品的质量标准已逐步了解粮油食品的好坏,使广大的个体经营者和消费者提高了对粮油食品质量安全的鉴别能力。

2、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把行政执法和粮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整个购销市场,做到一边检查、一边宣传讲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不管是平常或节假日期间都要经营高、精、细的绿色优质粮油,杜绝劣质粮油上市场。

3、我们在每次粮油食品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中,要求粮食企业和个体粮油经营户,在进货时,必须向对方索取(分品种、批次和生产日期)粮油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妥善保存,接受检查。同时,建立相应的粮食经营出、入库台帐,并在每月20日前将本店所经营的粮油分品种、数量向县粮食局报送报表。

4、对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查处,同时,检查各粮油经营网点,所经营的粮油产品是否堆码整洁和受到污染,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是否符合国家包装、标签标准和规定,有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OS”标志)等并要求粮油经营者不购进、不销售不合格粮油产品。

三、突出重点、集中检查

今年以来,由县粮局牵头(工商、质监、卫生配合)组织的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经过周密部署安排,历时25天,先后8次,45人次参加的,对全县15个乡镇的市场粮油进行了分期、分批次的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溪洛渡、莲峰两镇的粮油市场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包括价格监测),为确保全县粮油市场质量安全、价格稳定和健康有序的发展,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保证了每次粮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1、检查粮油经营户104户,各种粮油939840公斤:

(1)原粮88000公斤,其中玉米76200公斤,大豆11800公斤

(2)成品746090公斤,其中大米475350公斤,面粉246000公斤,面条16240公斤,糯米8500公斤

(3)食用植物油105750公斤。

2、检查粮食收购户4户,有收购资格许可的1户(粮

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共计2025000公斤。

(1)玉米1025000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2)稻谷100万公斤(粮油购销储备有限公司100万公斤)

3、检查中发现溪洛渡镇有3户经营的成品粮1625万公斤(有陈化现象不能食用),已作饲料处理,其中大米1275公斤,面粉350公斤。

食品主管履职报告范文6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城市食品安全为突破口,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抓手,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开展工作,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上下统一、权责明确、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无缝衔接、全程监管、符合实情、科学合理”的监管格局。推动趵突泉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目标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趵突泉辖区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创建期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人、财、物的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公治格局基本形成。

(三)公众满意度显著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同时,力求食安考核成绩在区里排名前列。

三、创建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管理体系完善

1.办事处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办公会,定期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和要求,权责明确,协调联动,全面堵塞监管漏洞和盲区,消除监管空白。

2.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全力支持食药所的工作和建设,各居委会配齐专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每人每年参加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保证食品监管队伍的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按上级标准化要求配备。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为提高工作效率,配备执法巡查电动车两辆,为辖区小餐饮业户购置统一工作服。

3.按照上级的配备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办事处工作支出资金预算之内,保证开展食安工作经费充足。

4.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按照上级食药部门的指导,加强与市、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衔接,建立畅通高效机制。同时,支持辖区便民农贸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

5.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力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食品安全纳入办事处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权重不低于5%。

6.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按程序适时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

(二)监督执法坚决有力

1.食药所坚持重典治乱,保持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加强与派出所的工作联系,对涉刑案件积极取得公安部门的配合指导。城管科、执法中队全力配合食药监管所的办案行动。

2.加强过程监管,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巡查和抽查,做到对趵突泉辖区内所有的食品餐饮场所依法监管全覆盖、科学监管有痕迹。加强辖区内大型餐饮及内部餐厅的规范与监管。各居委会配合监管所作好住宅小区内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城管科配合监管所作好街道两侧监管对象的摸底工作。尽快建立各类经营主体监管档案。按照风险分类等级进行现场检查,作到巡查全覆盖。

3.有序开展辖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建立高效的风险监测信息通报、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报告和处置机制。以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超标、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食品广告虚假宣传、伪造生产日期等为重点问题,以辖区农贸市场、银广超市、银座商城玉函店、各连锁超市、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乳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保健食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各居委会、城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深入持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并对监管业户进行食品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依法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4.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频次,严把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关口。通过日常监督抽检,及时发现问题食品。

5.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食药监管所建立食品及食品原料规模化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严格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农贸市场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管理处作好制度落实工作。

6.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及时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

7.城管科、执法中队配合食药监管所进行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的综合治理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规范发展”,鼓励支持其不断改善生产经营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开展集中治理,小摊贩监管覆盖率达85%以上,小作坊监管覆盖率达到100%,小餐饮监管覆盖率95%以上。

8.积极协助环卫所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废弃物、非法制售“地沟油”等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9.食药所、城管科、执法中队,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进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无违规违纪和不文明执法行为。

(三)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或纳入管理,符合发证或备案相关条件。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食品安全主管人员负直接责任、从业人员负岗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所有经营主体责任的落实并签定责任承诺书。

2.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保证食品安全投入,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从业人员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

3.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并按要求召回问题食品,问题食品召回率达到l0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

5.参加量化分级管理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低于持证单位数的90%,参加量化分级评定单位的公示率达l00%。

(四)应急管理有序高效

1.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重大节日应急工作预案》。

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每年至少培训1次,每2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3.有效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无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行为,无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

4.规范信息管理,建立信息平台,促进部门间、区域间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宣传联络员制度和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控,树立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推进辖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提高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可控性,促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经营业态多元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推动各类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健康协调发展。

(六)实现社会共建共治

1.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及“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舆论氛围。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2.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提高社会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公众对食品安全支付意愿强,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健康理性。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制度,通过各种新闻宣传媒介,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充分了解政府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成效,食品安全消费行为得到有效指导和引导。

4.大力推行网格化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服务融入社会网格化管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办理、高效处置、全程监督的快速联动监管机制。

5.向辖区居民公布食药所办公电话,专人受理接听,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支持媒体监督,鼓励群众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代表等各方力量,加强对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根据区政府创建方案及考核标准制定我办事处创建方案及工作标准。召开趵突泉办事处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创建第一阶段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全面摸底,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摸底工作,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及重点品种进行初步风险检测和隐患排查;

组织创建第二阶段有序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1、对社区菜市场进行农产品的重点品种抽检,建立并实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2、综合治理四小,推动其生产经营条件的改善。3、对餐饮企业及学校食堂专项检查,规范经营管理。4、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5、对小饭桌进行专项检查;

组织创建第三阶段对商场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并进行食品安全理性消费知识宣传活动;

组织创建第四阶段加大日常巡查及抽查力度,重点为四小和餐饮企业、社区菜市场;

组织创建第五阶段对学校周边及学校食堂加强检查,并对照考核标准自查。

(三)考核评价迎接市、区食安办对我办创城工作的考核评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创建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切实将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工作台帐、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以此促进工作整改,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